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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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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迅速地颓废了。
  当然,我一个家常俗妇,唯一能做的,也不过是不再主动与志隐联络。
  我不是记恨他,我没那个资格。我知晓自己今日的身份。
  但是,我很生气地想:既然不要跟别人结婚,就不要与人交往嘛,这不是害人?!
  但也可能,这世上有些我无法理解的女性,不在乎这个。
  我老了,我落伍了。我不断地往自己脑袋上扣屎盆子,心情降到谷底,就算旁人开慰:“他与那女子,根本不是认真,跟与你交往时的态度完全不同。”
  这种解释,我也不能接受,我会想:志隐啊志隐,你怎么也如那些坏男人,抱着玩的心态滥交女友呢?
  在我愁肠百结的端口,志隐电话来晚餐。我们分手后,未曾再正式会晤,我一直觉得,那种余情未了的心态,对我身边人不公平。
  现在,我放掉包袱,所以,好好梳洗打扮了一番,前去赴约。
  志隐一如从前,温文尔雅,我们一如从前,眉来眼去。
  我在洗手间里,看着镜子里的我的脸,犯贱似的一脸潮红,满面春色,失望透顶。
  我们还是那样爱着对方,在分头尝试过之后。
  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我问:“志隐,你前一段时间恋爱来着?”
  “嗯,不算是恋爱吧,”他若无其事地说:“玩伴而已。”
  “你以后就这样打算吗?”我不事后退。
  “不知道。”
  他说不知道。
  又说:“不会再有合适的对象,那不如就找玩伴。”
  我想我的脸上一定有掩不住的欢喜了。他这不就是变相地承认,只有我才是他的最佳对象吗?
  我们还要再这样兜转到何时呢?
  我与志隐,一对相爱的人,分别仗着结婚与不结婚的剑,对峙。
  相爱到这个份上,了解这样深,谁也无法替代对方在自己生活中的位置了。
  我与志隐,又在一起了。
  但这次的在一起,谁也没有给个说法。这算什么呢?恋爱?不是。我们不在彼此家过夜,我们不告诉别人我们恢复交往。性伴侣?也不尽然,因除对方之外,我们各自都没有其他对象。
  我们小心地绕着一个地雷,那就是:婚姻。
  他仍然不愿结婚,他明白地表示过:“有朋友说,不如与你结婚算了。”
  “你怎想?”
  “还是不想。也许很久后的一天会,但目前,看不到那天。”
  志隐仍然是那样吸引我。他的沉默,正直,幽默,才气,无一处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另外想要的,他不给。
约定(3)
  每次欢娱之后,我回到家,接完他追过来的电话,情人般聊完所有可以聊的话题。入睡前,我思考:我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要的是婚姻吗?那多少还是容易的,不过是降低些要求。我相信,如果肯降低要求,我结过十次八次的婚了。有的是不够分数的男人愿意结婚。
  我要的是志隐。因为我要他与我长相厮守,所以,我要他给我婚姻,当作一颗定心丸。
  那么,如果长相厮守不仅仅只有婚姻一条途径,我愿不愿意取其它的呢?
  我辗转反侧多时,得出结论:我愿意。
  我问他:“志隐,你想不想要小孩子?”
  “当然不”,他说:“连结婚都不要,要小孩子干什么?”
  “可我很想要啊。”
  志隐沉默着。我明白他的沉默。他不愿我再就结不结婚的问题与他争论,他害怕那样的局面。他也怕那样的局面会导致我们连现在的关系都无法维系。他是舍不得的。
  “可是志隐你说,既然要生小孩,一定要给他最优秀的先天条件吧?”
  “是”。他不知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所以,不可以随便与一个什么结婚生小孩。”
  “嗯”。
  “所以,要找一个能找到的最优秀的人生小孩对吗?”
  “你想说什么呀?”他笑起来。
  “我想说,我想生小孩,但是想来想去,只有你各方面条件优秀,也就是说,只有与你生个小孩,这小孩的质素才会令我放心。如果你不愿与我结婚也没有关系,借个种怀个胎总是可以的吧?”
  “真的?”他看着我。
  我认真地点头:“真的。”
  过了些天,发现志隐总是有心事的样子:“你怎么了?工作上不顺心?”
  “不是啊。”他遮掩。
  “说啊。”
  “在想你那天说,生小孩的事。”
  “啊”,我装:“还记得啊?我都忘掉了。”
  他有点愠怒:“怎么忘了?”
  “你想干嘛?”
  “我在想,接不接受你的建议。”
  “很困扰吗?如果要生要养,都是我自己的事。你,不过就像沈阳市政府所允许的那样,当作捐精好了。”
  志隐面带忧色:“不是这么简单啊开娟。如果你不知道那是你的孩子倒还罢了,可是,如果一旦你知道那是你的小孩,你会不去关心他的成长吗?”
  “你这样自私的人,会吗?”
  他不理我关于他“自私”的指摘,只一味说:“既然生自己的小孩,就要负责。”
  “唉,”我挥挥手,“你可真麻烦。”
  志隐不是不愿意生这个小孩的,我发现。
  有些变化,只有最贴近的人才可以感受到。从那之后,我与志隐,都开始为造人努力完善着自己。
  我对他说:“孩子是我的。你永远要记住,你只是借来用用的。”
  他微笑,可能他真的想通了。如果,既逃开他不喜欢的婚姻,又可以有己出的小孩,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继续努力着。
  因为这样的约定,我们比从前更加要好,完全过起了居家的生活。
  也许他内心深处是有歉疚的:既然不能给我婚姻,给个小孩再转身离去总是可以的。
  我们恩爱非常,却不谈爱情。只等待那个孩子的到来。
  因为性爱的圆满,我们更加相互依赖。我们重新发掘了性爱的乐趣。
  志隐是一诺千金的君子。他一定会给我这个孩子的。
  如果五年之内,我没有怀孕,那就意味着我们至少有五年在一起的时光。
  如果十年之后,我还没有怀孕,志隐还会一直努力吧。
  如果一直这样,我没有怀孕,他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吧。
  我现在每天都吃避孕药。
手(1)
  出于职业习惯,每与陌生人交往,我第一眼注意的,是对方的手。
  不我不是个修指甲的。
  我也不是大夫。
  我的工作寂寞,无聊,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孤岛上,与喧嚣近在咫尺,却又与世隔绝,我看见繁华,听见笙歌,但是,一切与我无关。
  我是一个收费员。一个高速路收费站的收费员。
  这样一份工作,还是父亲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替我争来的。我小时候住的那片居民楼,被卖给一家资金雄厚的房地产公司盖别墅,所以,整个地区的人迁到更往东的区县。
  高中毕业,我没有考上大学,家里人也没这个指望。放眼望去,周围也很难再有国家可以管一辈子的工作,再后来,高速路开通了。
  父亲找了许多关系,于是,我有了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我的后半生不用父母再发愁了。我们有宿舍,在高速路旁边的楼里,一周才回家一趟。
  我每天工作八个小时,每两小时一换,坐在收费站里,伸出左手,“你好”,接住驾车人递上的钱,找钱,给票,“再见”,按钮将档杆升起,下一位。
  日复一日。如果我是个脑筋活络、坐不住的人,会被这单调的工作搞疯的。每天要看见许多许多支手,不一样的手,说无数遍“你好”、“再见”,迎来送往,你以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你试试?
  所以,为了不疯,我要寻出工作的乐趣。
  我开始观察那唯一与我发生接触的东西,我开始给它们归类,通过对它们的斟别,去判断它们的主人。
  一个手不漂亮的人,就算他开着再好的车,我也从心眼儿里看之不起。
  对于我来说,手是心灵的窗户。
  晚上,我总到家原来的地方转悠。那里迅速地起了一大片工地,我看着他们从地基开始,到现在,一幢幢漂亮的TOWNHOUSE在黑夜里静静伫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外立面,竟然能反射出淡淡月光,我在工地上一站良久,觉得月光如水。
  水总是很慢地流,日子也是很慢很慢地过着。
  父亲常说,这个地方的风水很好。好吗?我冷笑,那也要看什么人住在这里吧?穷人住在好风水的地方,又能指望什么呢?我们这一区穷人,还不是被从风水好的地方赶走?
  父亲还说我的眼睛长得好,我不知道,但我的视力很好,那些驾车人从钱包里一掏钱,我就能看到掏的是十块还是五块,或者一百,我就迅速地准备好要找的钱,在他们递给我钱的同时,我把票和要找的钱一次交给他们,省得伸第二次手。甚至我还能看清他们钱包的大概样子。
  同事喜欢研究车型。交会不过短短瞬间,但他们会盯着老远开来的车,一旦发现一款没见过的,会兴奋一天。
  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研究那些人的手。手是有表情的,但车没有。
  一双足够美丽的手,才会吸引我的视线至他们的脸。
  那天,我见到了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手。
  至今,仍然像慢镜头一样,可以清楚地在眼前播放无数次。
  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燥热。
  蝉鸣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高速路很宽,柏油路面被毒热的太阳照出一层水蒸汽,远远看去,地上如同积着一汪汪水。远处绿得发黑的树,更将收费站映衬成一个孤岛。
  高速路收费以来的第一个夏天,我告诉自己要去适应它,你不知道你要在这孤岛上待到什么时候我对自己说。
  头上的电扇,摇头晃脑吹来吹去,只是把热风从这头吹到那头。
  一支雪白的手伸了过来。
  她掏钱的时候,我已经看见中指上一枚硕大的金色的戒指,心里正在说着“俗”,那支雪白的手便慢慢地,伸了过来。
  我完全被吓呆了。
  美好的东西,太美了,也会吓到人的。你会懂的。
  当然,在她看来,我那一呆,只是一瞬间。
  我先看见了那支戒指。那是一枚比顶针还要长的戒指,金的,那样瘦长,几乎裹住她关节以下的中指。我可以看到的那面上刻着仿宋体的“福禄”,想必下面两个字是“寿喜”。
  福禄寿喜,那样俗气的四个字,喜气洋洋的四个字,却被打造得如此诡异和清秀。
  我肯定这支戒指是订做的,因为它的主人的手指,细瘦有异常人。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甚至我可以感觉到,在我的惊异莫名的注视下,血管轻轻地、突突地微跳。
  她的手很瘦,比一般人的手要瘦四分之一,皮肤极白,没有留长甲,没有涂寇丹,指甲修得圆圆的,很干净。
  我说:“你好。”
  她说:“你好。”
  我看她的脸。
  收费亭比较高,她并没有仰头看我,她看的,也是我的手。
  她应有张圆脸,脑门饱满地高涨着,因为我比她坐得高的缘故,那个角度,看上去更加饱满。
  甚至我能感觉到,她是个神采奕奕的姑娘。
  但是,却有那样一支无精打彩的、落寞的手。
  我不能再耽搁更长的时间,把票递过去:“再见”。
  “再见”。她对着我的手说。
  然后,她开远了。
  整个一个下午,我都在想着那支手。它柔弱得如同树的枝条,白得像生命即将离去。
手(2)
  还有那样一个突兀的戒指。
  那完全是一支厌世的手,却讽刺地配着“福禄寿喜”。
  再见这支手,已经是半个月以后了。
  仍然是“福禄寿喜”。我的心狂跳,我死死地盯着她的手。
  手背靠下方,有一颗极淡的褐色的痣。
  下班,查麻衣相,说手背上有痣,是福气。
  她开一辆蓝色的车。我不懂车,但我喜欢她开的那款车,那款车很常见,很低调。因为她开着这样的车,我觉得,那款车很有气质。
  隔天,我又见到她。这次,她没有戴“福禄寿喜”,我也一眼认出了她。
  仍是很热的一天,阳光正正地照过来。
  递给我钱的一刹,她仰起脸,用右手拉下挡光板。
  我看见她的脸,有一点点美,不是很多,对于很多人来说,那美是不够的,不够艳,不够亮。她的脸美不过手。
  然后,她的眼睛扫过我,我没来得及躲避,她的目光也没有停留,是很茫然地扫过。
  我很想知道她的职业。怎么样才能拥有那样的处子似的手,我敢肯定这双手没有做过任何粗重的活。
  渐渐我发现了她出没的规律。每天下午两点左右,她就会出现在高速路口。她是从那片别墅区拐过来的。
  很可惜我不当晚上的班,不知道她是几点回家。
  现在,晚上再到别墅区去很麻烦,因为住户越来越多,保安会阻拦外人进入。
  我常在那边遛达,与他们打个招呼,其实是可以进去的。但我总担心他们会问我为什么要到里面去走?难道只为了我的家以前就在这里?我不想解释,因为我自己也想不清楚。
  以前,可能是的。但现在,我很想知道那个长着漂亮的手的女孩是不是住在我家的“遗址”上。
  我就会沿着别墅区的墙根散步。
  别墅区很大,走完一圈几乎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里面很静,很没人气似的。
  我一边走,一边会想很多问题。
  我最近看了一套影碟,叫《欲望城市》,那里有一个叫夏洛特的女子,有一双非常美的脚,而她又非常喜欢买鞋子。某次,她明知道买不起,还是禁不住诱惑,而进到一家很贵的鞋店,试穿橱窗里那双漂亮鞋子,她只想试试,但卖鞋的那个男人,因为爱她的脚,坚持把鞋送给了她。后来,夏洛特经常到那家鞋店去试鞋,男子也经常低价把那些漂亮的鞋半卖半送。她试鞋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有满足,有挣扎,像是欲望得到发泄后,那种表情。
  后来,夏洛特的女友坚持让她把鞋退还给那个她们认为不正常的男子。
  那是“恋脚癖”吧我想。
  然后,我想,我是不是有“恋手癖”?
  我想了很长时间,然后得出结论:不。
  我只是觉得,女人应该有好看的手,这是她们应该做的。
  我看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双手,我很欢喜,但我不会激动成那样。
  我承认我想握一握那双手,稍微用力,感受到手骨被挤压。
  我喜欢看书里说“柔若无骨”,一定就是那样的感觉。
  如果一个女人,没有一双美丽的手,就绝对称不上美女。
  还有,一双美丽的手,戴什么样的饰品,也是非常有故事的。
  福禄寿喜。
  一双弱手,能表现出欲望,能勾起人的怜惜。
  我不知道该跟谁说我的想法,我总不能对我的哥们儿说:“我迷上了一双特别漂亮的手……”。
  那女孩消失了一阵。
  风里慢慢有了遥远的凉意。只一点点,感受不到,但我闻到了。
  我闻到秋天的气息正在急急地赶过来。
  她又出现了。
  她戴了一个奇怪的戒指。那是一个银戒,银色的底座和环,但上面镶了一块白瓷,很大的白瓷,白瓷上,印着一只蓝色的猫头。猫的表情很严肃,像一个人。
  也许是因为白瓷片的反衬,看上去她的手黑了一点。我注意到,她的脸也黑了一点。
  也许是出了趟远门,到什么地方去旅游了吧。
  女孩的脸仍然那样饱满,有点麦色的皮肤,让她显得心情愉快。
  但是,她手上的东西,却仍然那样诡异。
  晚上散步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她知道自己有一双极端美丽的手,所以,才会在手上戴千奇百怪的东西,把人的视线都吸引到那里。
  月亮很大,很圆,看上去很低。
  墙里的湖面上,抖抖索索着它的影子。
  那辆蓝色的车,就停在湖边一栋房子的车库里。
  青蛙的叫声,在夜里传得很远。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地方。
  很多年轻人路过收费站,摇下车窗时,车里传来巨大的电子乐。
  这个女孩,似乎总是听收音机,好几次,我听见铿锵的声音:路——况——信——息——。
  除了手上的风景,她显得那么平常。
  所以,我觉得她聪明。
  这样年轻,住在这样昂贵的地方,懂得享受,懂得欣赏。懂得自己的美丽所在。
  我想象着,我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与她面对面地相遇。
  应该会有那样一天吧?父亲说,只要你想的,你就会下意识地祈祷,你就会下意识地制造机会,你一定会让想的,成为真的。
手(3)
  高速路口的收费站,时常也会有一些车坏在那里,车主就会打电话叫救援车。我们就在岗上看着,没人会去帮忙,大家心照不宣地敌视他们。
  但她没有过。如果她的车坏在那儿,我一定会去帮忙。
  但我觉得她是个心思细的人,心思细的人,不会犯这种错误。
  我真的没有别的想法,我就想知道她是干什么的。
  这不叫爱情。那太俗了。这叫迷恋。
  是不是也差不太多?
  白天,我在岗内,她在岗外。
  晚上,我在墙外。她在墙内。
  可以看见不可以触见更不可想见的生活。
  父亲打电话叫我回家。他说不知道我一个月才露回脸儿是什么意思,难道真的还爱上这个工作了吗?
  我回了,我从来都是个听话的人。我知道他又要给我介绍对象,他已经为我介绍了五六个了。
  父亲总问,为什么连话都没怎么说过,根本就不了解人家,就拒绝。
  不用了。
  因为她们的手,都非常的难看。粗大,粗糙,不够干净。有的看上去马马虎虎,但一握,硌手。我就知道,这都是些粗姑娘。
  我不是指她们的职业,她们的工作都还可以。可是,我说过,手是心灵的窗户,她们的心,肯定也粗。
  我想要那样一双手,柔若无骨,雪白,我会攥着那样一双手,放在胸口,什么都不让她做,好好疼她,地老天荒。
  我回家了。家里坐着小青。
  小青的手,有点紧张地扭在一起,因此,骨头显得特别明显,是细弱的骨头。
  我像终于找到了丢了很久的东西一样,伸出手。
  小青有点吃惊,有点窘地伸出手来与我握。
  我没有特别用力,但捏得足够了解一双手的质地。
  小青的手,白皙,修长,骨感。
  我和小青是春节结的婚。
  还休了一周的婚假。我们到三亚去旅游,每天在海滩上暴晒,她黑了好多,笑嘻嘻地问:“你怎么就对我一见钟情了?”
  我就拉过她的手,说:“你的手,真漂亮,像是以前见过的。”
  她就很快地抽出手来,打我:“贫嘴滑舌的。哪里见过?”
  小青是个小学老师,教音乐的。
  我最喜欢放学以后,坐在音乐教室的小椅子上,看她弹钢琴。她和钢琴沐浴在夕阳里。她的手在黑白的琴键上灵巧地按动,有一些灰尘,被琴声激醒,也在阳光里活泼地跳动着。
  我不再在别墅的墙外散步,每天下了班,我都去接小青下班。我小心地攥着她的手,放在我兜里,像小心地放好一个秘密,回家。
  我们的手,在黑暗的兜里,互相抚摩。
  小青的手上,有一枚小小的金戒指,方的,上面写着四个小字:福禄寿喜。
报应(1)
  那天晚上很冷。
  车里的液晶表显示,已经快到三点。
  刚刚把工商局那个傻逼送回家。他喝得很好,很高兴,到最后也不是那付眼往上翻、生人勿近的样子了。我频频劝酒,面带巴结的微笑,上完洗手间一照镜子,镜子里的人还挂着
那样的笑,想吐。
  我留了他所有的电话,单位的,家里的,呼机号,问到手机号时,他一翻白眼说:“我没有手机。”
  “噢噢噢没关系”我一边点着头一边心里恶骂:傻逼你丫就快有了。
  我的财务出了点问题。但问题是,哪一家的财务没有问题?
  女人真可怕,我不过劝退她,她就凭借以前在公司掌握的大批资料,到“工商”那儿把我给“点”了,罪名叫“违规经营”。
  我喝了不少,但这些年来,一下班,我的生活内容跟“三陪”差不太多,酒量无极限。
  在他家门口,我还特意从车上下来,与他握手,一直目送他进了楼道。
  脸上的笑,才一点一点褪下来。
  很累。我点了根儿烟,靠在车边抽着。
  天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下雪的。
  第一片雪落在我眼皮上,细小的冰镇感觉惊了我,我打了个机灵,抬头看天。
  天空很黑。
  细密的雪粒像巨大的灰尘一样从天而降。路灯光发红,光里笼罩的那些雪,像有生命一样,带着巨大的孤独感受向我兜头而来。
  我的心情已经降到这一年来的最低点。
  虽然喝了很多,我仍然开得很快。
  长安街上已经没有什么车,大部分的霓虹灯也相继灭了,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在夜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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