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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留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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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暂且留情
  作者:简璎
  男主角:原揭阳
  女主角:原筑新
  内容简介:
  她当他是自己的全部,希望成为他的妻子,因为她清楚的知道他不是自己的亲生大哥,就在以为梦想要实现时,他订下另门亲事,梦灭心碎,她疯狂的吃喝玩乐求忘掉一切,后来,一场大火带走她的亲人,只留下他,原想他会和自己重建家园,但他远赴塞外,只为陪伴那已不存在的妻子,她想——今生是真的无缘了,但老天爷却不以为然,多年后的一天,他们再续前缘……
  为了报恩他用心经营原家庄,也用心不让人看出自己对妹子的情深,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出身配不上她,劫后余生,他难忘破庙中相救的模糊身影然,三年后再见到佳人及身旁的小男孩时——,他明白了一切,但他尚有未完成的承诺,所以,且将这份情暂留心中,再过不久,他会回来带走他的所有,和家人团聚……
  正文
  第一章
  姑苏 初春
  对原筑新来说,这个春天和任何一年的春天
  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春阳灿烂,一样的百花齐
  放,也一样的索然无味。
  是的,索然无味。
  打一早起,她就坐在这里了,整个人横在窗台上,两条腿荡啊荡的,一大盘的蜜枣让她吃得只剩两三颗,籽子由她口中不客气的飞落了一地,任何一个有教养、懂礼数的淑女都不会有这样的坐姿和这样的吃相,但很可惜的,她不是淑女,从来不是。
  哦!她但愿她能不是,身为“原家庄”的大小姐恐怕是筑新这辈子最大的痛苦了。
  她不是粗野,只是不爱受束缚,但光是这点就够让她头疼不已,谁教她爹原长风是江湖中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是姑苏城里最乐善好施的大善人,她不能丢她爹的脸,也不能败坏家风,虽然她从不觉得自己的言行举止有什么不好,可是偶尔还是会屈服的,屈服在她爹的威严之下,也屈服在她娘婉言相劝之下,她总是不忍心因为自己而让她娘给她爹责备个半句。
  还记得去年的中秋,与她爹有生意上往来的好友带了儿子来家里作客,那个人是江南首富,真弄不懂什么道理,她爹竟不由分说的强迫她和那个毛头小子去看花灯,她气极了,这算什么嘛!她是个人,有感觉的,可不是商品啊!
  于是,当着贵客和贵客儿子的面,筑新孩子气的、没多考虑就冲口而出,“爹啊!我真希望您在江湖上是个没头没脸的人物,这样女儿就不必陪这个臭小子去游什么鬼花灯了!”
  那次的鲁莽,她给她爹关在房里禁足了半个月,而她也倔强的三天不吃东西以示抗议。
  她觉得自己分明没做错事,为什么要道歉?为什么身为儿女的就一定要妥协?还有,她真不懂她爹干么那么紧张的老想快点把她嫁出去,那时她才十五岁耶!还想在家里多赖个几年呢!
  最后还是她娘叫原揭阳来劝她才了事,她也才又皮皮的和她爹言归于好。
  想到原揭阳,筑新就不由得又抱怨起她爹来了。
  都是她爹,没事干么派原揭阳去京城,从那里来回可要一段时日,少了原揭阳在庄里,让她成天懒洋洋的,什么都不想做,数着日子,就盼望原揭阳快点回来,看看这次他又会带什么新鲜玩意儿给她;像上回他去广西就带回一对会说话的鹦鹉乐得她成天教鹦鹉说话,又成天模仿鹦鹉说话,她爹说她真是个疯丫头。
  疯丫头就疯丫头吧!至少她快乐,想想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只有原揭阳了解她。
  她娘就不同了,人家都说母女贴心,但她那温温柔柔,总是慈悲心肠的娘却一点都不了解她这个作女儿的喜恶,就爱给她买些胭脂水粉,不然就是丝绸绣线,天知道她对那些东西根本就没兴趣,还绣线呢,她连怎么拿针都不会哩!
  筑新记得自己第一次心甘情愿拿针线就是为了原揭阳。
  当时他们两个在溪里捉小鱼,玩得不亦乐乎,连落雨了都没注意到,等到雨势一大才发现没地方躲。
  两个人狼狈的跑过草原,跑过树林,原揭阳为了保护她而衣衫被尖树枝撕裂了一大块,回到庄里天都黑了,原揭阳为了这件事被她爹罚跪了一整个晚上,她愧疚极了,捉小鱼是她的提议,也是她坚持非去不可,但却让无辜的原揭阳代她受罚,她好难过,百般在她爹面前承担过错和替原揭阳开罪都没用,她爹就是只罚原揭阳一人。
  夜里,她悄悄的去厨房里端了一盘冷饭菜,偷偷拐到柴房去,而原揭阳正如她所预料的,还跪在那里。
  筑新推门而人,看见他的样子,她又生气又心痛。
  “你这个大笨蛋,爹都睡了,你不会起来吗?都跪了两、三个时辰了,你会残废的!”她骂着,一边将筷子塞进原揭阳手里。
  “新儿,做人要诚实,懂吗?不能因为没有人看到就……”
  “哦!老天,你居然还有心情教我做人的大道理,我都快为你心痛死、也难过死了,求求你快吃饭吧!你快饿坏了。”筑新毫不考虑的打断了他的话,看着他气急败坏。
  “爹处罚我,我不能……”
  “爹是罚你跪,没有罚你不能吃饭!”筑新又截下他的话,索性抢过那双筷子,开始夹菜夹饭的喂他。
  这么一来,原揭阳反而笑了,“新儿,你在生气,为什么?”
  “你还问我为什么?”筑新看着他手臂上的伤,血还凝固在上头呢!没有给大夫瞧瞧,也没能换下一身又湿又破的衣裳就一直罚跪到现在;而她呢,不但一回来让奶娘服侍着洗了个热水澡,晚上一样和爹娘一起吃好的,刚才她又是从舒服的被窝里爬起来,这些加起来……
  所以她生气,她当然生气!
  她恨死自己了,如果不是她的孩子气,原揭阳就没必要在这里受苦;如果不是她的任性,她爹就不会对原揭阳发这么大的脾气,但她不知道原揭阳是怎么想的,他怎么还笑得出来?
  她为他感到不公平,为他与自己之间所获得的差别待遇感到怒不可遏,她当然有生气的理由,且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而他居然还问她为什么生气?
  不争气的泪由筑新颊上落了下来,她正想用衣袖抹掉,却发现自己被揽人了一个好大好宽的怀抱里去。
  “傻丫头,你别为我难过了行吗?我很好,你看,我这么强壮,再跪个一、两天也不成问题,倒是你,都几岁的人了还动不动就哭,羞不羞人?难怪爹不敢罚你,如果让你跪在这里啊,恐怕到明天整个庄子就该闹水灾了……”
  原揭阳低沉好听的嗓音飘在她头顶上方,她偎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声,咚……咚……咚的,一声又一声缓和了她暴跳如雷的情绪,但她的泪却也因为他的温柔安慰而落得更凶了。
  “怎么还哭?”原揭阳捧起她脸蛋,故意激将的说:“说你是孩子还不承认,知不知道,只有小孩子才会哭个不停,脸都哭花了。”
  说着,他伸出右手末三指,用手背轻轻的触了触她的耳朵,那指尖传送的余温……筑新终于笑了。
  那是他们的暗号,从她小时候老喜欢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当原揭阳的跟屁虫开始,原揭阳为了应付她动不动就嚎啕大哭所想出来的主意。
  他们的秘密,他们约定好了的,那代表着——不哭。
  是的,不哭。
  这个手势陪他们度过多少欢乐有趣的时光,每当筑新因为生病不肯喝那苦苦的药汁而哭得大伙手足无措时,原揭阳总是偷偷的在她看得见的地方触触耳朵,这总让她马上破涕为笑,大人们虽感到莫名其妙,不过只要筑新肯喝药就好了,他们除了欣慰之外还是欣慰。
  其实触触耳朵的手势并不好笑,但是向来沉稳内敛的原揭阳,做起这个动作却显得格外温柔。
  至于为什么每次用在筑新身上都能令她笑逐颜开,那就要感谢筑新天生的倔脾气了。
  她希望自己不要成为她爹经常挂在嘴边的那句,“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中的女子或小人,所以她虽然好哭,但倒也还秉持着顶天立地的想法,要不拘小节、要信守诚诺,因此原揭阳才能每每用这个约定逗笑她。
  另外还有一个偷偷埋在她心底,不能告诉别人的秘密是——她喜欢看原揭阳对她露出赞许的眼光,那会让她好开心。
  是的,那一年筑新八岁,原揭阳十六岁,他为她在柴房里罚跪着,当她拿起带来的针线,开始笨拙的为他缝补那件被粗树枝弄破的衣裳时,她就发誓她要作原揭阳的妻子,就算要她这么一辈子依在他身边为他缝缝补补,她也甘心。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包括原揭阳在内,他们都以为两岁的她是毫无记忆的,但他们错了,其实她记得,记得这件天大的秘密——原揭阳并不是她的亲生哥哥。
  她的娘因为身体孱弱,除了她之外没法再受孕,两岁以前她是在独宠的天地里长大的,爹宠她,娘宠她,庄里的叔叔、伯伯、大婶、嬷嬷加上一干亲朋好友全都当她是宝。
  她很会卖弄自己可爱逗人的长相来逗每一个人,而每一个人还给她的也是笑脸溺爱,在这些当中,只有一个人是例外的,他从来都没有伸手去抱过她,总是默默的在一旁注视着她。
  他就是原揭阳。
  他在筑新两岁时加入了这个家庭,但他却与这里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他沉静、不爱说话,顺从而洗练,总是安静观察着一切,很少提出自己的意见,完全没有属于他那个年纪该有的跳跃与飞扬。
  只有在凝视筑新时,他才偶尔会霹出一丝丝温暖光彩,似乎对那经常叽叽喳喳,胖乎乎又漂亮得不得了的小娃儿有无限的好奇,而他却一直谨守着分野,纵然他在名义上已是原氏夫妇的长子,筑新的大哥,但他却待筑新相当客气、相当礼貌,也相当生疏。
  如果不是后来筑新死皮赖脸的黏在他身边,恐怕直到今天,依原揭阳的死脑筋还是会一直将她当成救命恩人的爱女、神圣不可侵犯的大小姐,对她的态度像对主人似的。
  幸好筑新是那种人家愈不理她,她就愈好奇的人。
  就因为原揭阳自小对她保持惯有的距离,她就挑衅的不喜欢腻着她爹,也不喜欢腻着她娘,一天到晚喜欢跟在原揭阳身后转来转去,他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他做什么,她也要跟着学,还任性的不喊原揭阳为大哥,跟着爹娘喊他的名字。
  就这样,她在“原家庄”得了个跟屁虫的外号,连原氏夫妇都搞不懂这惟一的宝贝女儿,为什么那么喜欢和原揭阳黏在一起,他们只好认为,可能这两个孩子天生就有缘吧!
  所以他们也不反对两个孩子像连体婴似的同进同出,而且筑新有个年龄比她大许多的玩伴也不是坏事,至少不会玩疯了,有原揭阳顾着她,总会有点分寸。
  就这么岁月匆匆的,又一个八年过去,筑新今年十六了,她的各种志愿、理想变来变去,没一年相同的但只有一样没变,她还是想当原揭阳的妻子。
  令
  令
  令
  远处岗峦颠簸,可以看到烟岚,也可以看到偌大青葱郁郁的树林,天蓝的快透明起来,尤其在午后但尚未接近傍晚时,骄阳隐避,风微凉的拂过,空气新鲜得让人想拿罐子装起来。
  筑新继续晃荡着她的双腿,她拿起一颗蜜枣用力的丢向前方,不期然的,一阵哀嚎声倏然冒起,吓了她一跳。
  “天啊!我的好小姐,你的手劲可是愈来愈强了,小三子就算有十颗脑袋也挡不住哪!”
  筑新一看来到面前的是小三子,她马上快活的笑了,半眯起眼睛,一副见猎心喜的模样。
  “小三子,刚才的不算,我们再来一次!”说着说着,筑新又拈起了一颗蜜枣,似笑非笑的看着小三子。
  小三子一见他家小姐那副不怀好意的样子,马上识时务的认输道:“小姐,你饶了我吧!等小三子拜师学了铁头功,到时候随小姐高兴一天爱砸几次都行,我绝无怨言。”
  “你说的!”筑新拿起那颗原本要丢往小三子头上的蜜枣,转而干净利落的放进自己嘴里,不慌不忙的吃完吐籽后,眉开眼笑的说:“改天我请我爹去跟陈师父说项,要他收你做徒弟,到时候学会了铁头功可别不回来啊!我多会在庄里练好了臂力等你。”
  “小姐……”小三子苦着一张脸,一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窘样,他真的很无辜,早知道就不要没事刚好经过这里了。
  小三子的困窘没有引发筑新的恻隐之心,反而让她爽然大笑。
  “好了啦,我是逗你的,我怎么舍得把你送去陈师父那里呢?听说陈师父待徒弟都很刻薄的,没有吃的也就算了,还照着三餐海揍一顿,喷喷,我真不敢想像,如果你这身皮包骨到了陈师父那里会变成怎么样,我想准会变成一瓣橘子皮回来,小三子,你说我的话有没有道理?”
  筑新眼角儿笑笑,嘴角儿也笑笑,她饱满有型的唇线正展露出一丝调侃的笑意,笑得小三子一阵发毛。
  小三子——原名就叫小三子,自小被无名氏卖到原家庄来当长工,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亲生爹娘,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地方的人。
  对于小三子来说,原家庄就是他的家,原庄主夫妇就是他的再造父母,而他理所当然的就把保护筑新的责任往自己身上揽,每天为她收拾一些莫名其妙的烂摊子,还要负责掩护她的罪行,其实他也只不过大了筑新两岁而已,同样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鬼,但他却自认要比筑新成熟多了,当然,筑新也是认为自己比小三子成熟多了。
  总归一句话,他们两个是半斤八两,谁都没占到便宜。
  。  说起来小三子应该算是筑新的贴身保镖,因为筑新不喜欢她娘分派个娇娇柔柔的丫鬟成天跟着她,几次捉弄之后,没有丫鬟敢再来服侍筑新,但她是堂堂原家庄的千金小姐,身边没人跟着成何体统?这是万万不行的,于是倒楣的小三子,谁教他自小就是筑新闯祸的“难兄难弟”,除了他,跟班人选不作第二人想。
  小三子就这么开始了他的保镖兼跟班的生涯,由于要保护筑新,他多少也跟庄里的弟兄们学了一点拳脚功夫,虽不出色,倒也还差强人意,勉强过得去就是。
  “小姐的话一向有道理。”小三子硬着头皮回答,纵然他知道回答了之后准没好事,但他知道不吭声的下场更惨。
  “好吧!既然你也认为有道理,那么为了感念我对你的恩泽……”筑新顿了顿之后,眉飞色舞的说:“我们去城里逛逛如何?”
  哦!他就知道!小三子呻吟一声。
  昨天庄主还千交代、万交代,近日城里盗贼猖狂,不太平静,要他看好小姐,不要随便离开庄里,叮咛犹在耳畔,好动成性的筑新果然捺不住无聊的提出要进城的要求了。
  小三子吞了吞口水,困难的试着说服她,“小姐,庄主说的,你最近最好乖乖的待在庄里,哪里都不要去,外面很危险的,坏人很多……”
  “停!”筑新突然比了一个“且慢”的手势,她语带不快的问:“小三子,你说我今年七月份要过的是几岁的生日?”
  小三子愣了愣,小姐怎么突然扯到这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来了?但他还是很尽职的回答:“小姐今年夏天就满十六足岁了。”
  “那好。”筑新冷嗤道,“你总算也知道我今年十六了,但是你刚刚对我说话的口气好像我才六岁!”
  小三子有点哭笑不得,想想他适才用的说服辞句确实有点好笑,可是他也别无他法啊!
  他口才差,自小也没读过什么书,每次筑新一开口他就完蛋,像现在就是,反正这种;情形也上演十几年了,他早习以为常。
  “小姐,我不是那个意思,小三子不让你出去完全是为了小姐好……”小三子苦口婆心的劝着,突然灵光一现,他转而露出一个大笑脸来,“有了!
  小姐,你不如去找少庄主吧!少庄主刚回来,就在前厅里。“
  一听到原揭阳回来了,筑新马上枣子也不吃了,她跳下了窗抬,双眸发亮的问:“揭阳回来了?
  你说真的?没有骗我?“
  “当然是真的,我怎么敢骗小姐?少庄主还带了一大群朋友回来呢!”小三子笑眯眯的说。
  他就知道,只要搬出少庄主的名字准没错,从小到大,小姐每次只要听到少庄主的任何事,她就什么也不管了,先冲第一再说。
  看吧!这会他的话才刚停格在那个“呢”字,她就飞也似的跑得无影无踪了。
  筑新急急忙忙的来到前厅,还来不及煞住脚步,就听到一阵豪迈的笑声由里面传出来,这使得“她加快脚步想一看究竟,原揭阳带回来的是什么人?
  “揭阳!”一入大厅,筑新忍不住的放声就喊,也不管在座黑压压的都是人头,唉哟!糟,细细看去,原来她娘也在场。
  “娘!”筑新补了一句敷衍至极的招呼,人就喜滋滋的朝原揭阳奔了过去。
  “这丫头真是没规矩,让各位见笑了。”原家庄的夫人司马如笑着摇了摇头,接着对筑新示意道:“新儿,还不快先来见见你大哥这些朋友,所谓英雄出少年,你可要多跟这几位少侠学习学习。”
  “娘,有大哥跟他们学习学习就够了,我应该不必了吧!您不是一直希望我作个淑女吗?我跟他们学,恐怕会适得其反!”
  筑新的话让司马如没辙的笑了,反正她自小就对这个女儿没辙,但难得的是,在座的几个客人居然也都笑了,这下子让司马如更高兴了。
  司马如欣喜的想,江湖人士果然都是比较不拘小节,不像那些达官贵人总处处要讲究排场礼数,想起来就教人头痛。
  如果她的新儿能嫁给这些少年英雄的其中一个,那么她就可以放心了。以前她就一直不赞成新儿的爹净为新儿安排一些名流绅士的子嗣,想新儿在庄里长大,耳濡目染的都是江湖气息,个性大而化之,要她嫁入豪门岂不是逼她难熬一辈子吗?
  眼前是个好机会,先把这些少年英雄留下来作客,让他们年轻人多些相处机会,晚上再好好和新儿的爹讨论讨论。
  于是,司马如温婉的一笑,善解人意的说:“各位长途跋涉也都累了吧!厅里已经准备了甜品,请各位稍作休息,如果不嫌弃的话,今夜就在本庄留宿一晚,让本庄略尽地主之谊。”
  “多谢夫人!”
  大家欣然接受,丫鬟们轮流端出糕点、冰晶、水果待客;司马如则欠了欠身,忙不迭的退出厅堂往后头去招来管家准备厢房事宜。
  第二章
  司马如一走,筑新马上眉开眼笑的拿出原揭阳买给她的礼物——一只毛色洁白的小兔子。
  “哇!好可爱哦!”筑新把小兔子捧在掌心,举得高高的,与它眼睛对眼睛的逗着,“揭阳,你怎么知道我一直好想要这样一只小动物?”
  “我当然知道。”原揭阳揉了揉她头顶上的发,继而说道:“别光顾着你的小兔子,你该先认识认识我们的客人。”
  “好啊!”筑新将兔子宝贝似的抱在怀里,抬起头来巧笑倩兮的回答,原揭阳的话就是灵药、就是仙丹,比她娘叨念一千次还管用。
  “这位是上官毅,上官少侠。”原揭阳依照厅里座位次序开始介绍起,“这位是严天浩,严少侠;这位是左暮杰,左少侠;这位是欧冠玉,欧少侠;这位是……”
  “我知道!”筑新神采飞扬的抢话,她那双乌黑晶亮的眼睛转啊转的,落在厅里最末位的男子身上,脸上堆满了灿烂的笑容说:“这位是耿世彻。耿少侠对不对?”
  耿世彻打从筑新一走进厅里就不自禁的被她给吸引住了。
  她落落大方、明眸皓齿、眉目如画、清灵如水,白皙的肌肤吹弹可破,一身湖蓝色的衣衫衬得她楚楚动人,美好的腰肢不盈一握。
  此时她神采奕奕的站在那儿,年轻、姣好的脸庞显得生气蓬勃,嘴角带着个甜甜的微笑,笑容如春,眼波明媚!
  “姑娘认识我?”耿世彻兴味盎然的打量着筑新,对她的欣赏毫不掩饰的流露在眉宇之间。
  “那当然!”筑新声音清脆悦耳的开口了,“方圆百里谁不知道‘逐世山庄’的主人酷爱穿白衣,且惯常配带羽扇,温文儒雅、谦和有礼。”
  耿世彻笑了,美女的赞美总是最动人,也最容易让人沉沦。
  “姑娘是——”耿世彻顿了顿,欣赏的双眸直直落在筑新炫人耀目的绝伦脸孔上。
  “我是他妹子。”筑新拍拍原揭阳的胸膛,她笑盈盈的看着每个人,笑容里充满了天真无邪,“各位大哥,你们叫我新儿吧!还有,你们留下来吃顿便饭、住个一晚就好,千万别中了我娘的老计谋,她急着想为我选亲呢!请各位大哥合作,帮帮我,就说你们全都订了亲……唉哟!你干么敲我?”
  原来是她话还没说完,即被旁边的原揭阳重重敲了脑袋瓜子一下。
  “没大没小、目无尊长,小小惩罚。”原揭阳似笑非笑的说。
  筑新瞪了他一眼,她那两排黑而长的睫毛扬了起来,带笑的眸子渐渐笼上一层薄雾,瞬间冻住了欢乐,表情变得又沉重又沮丧,她理也不理在座的其他人就低低的、恼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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