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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不请自来-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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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挣扎了起来。
  责任感重的她担心公司又发生什么突发事件,但身为女人的她又难以抗拒谷正牧百年难得一见,拒绝了这次,下次可能要再等一百万年的约会。
  天人交战……
  俞筝捏紧手上的棉质衣裤,想像晚上回家被母亲叫进书房“在职教育”两个小时的画面,还有明天面对同事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最后还是决定走进浴室换上。
  今天,她想顺从心底的声音,让自己自私一天,不带行动电话,不管公事,哪怕下一秒天就要塌下来,她也要待在他身边。
  俞筝换好衣服走出门去,谷正牧立刻发动机车。
  “上车。”
  “可是鞋子……”她脚下还踩着室内拖鞋。
  “鞋子怎么了?”他低头看,没发现异样。
  “这是家里面穿的拖鞋。”
  “家里穿的不能穿到外面?”
  “也不是……只是怪了点。”这个人没生活常识的,但是,问题很可爱。
  其实跟他在一起,她好像也不真的那么在意鞋子跟衣服搭不搭、室内拖鞋还是外出拖鞋。因为他的生活哲学会让人觉得太注重这种生活细节,根本是浪费时间。
  “麻烦……”他下车,冲进房里翻箱倒柜,又冲出来。“这双,我以前做的,可以穿到外面。”他找了双皮制拖鞋给她。
  “谢谢。”俞筝换上他给的人字拖鞋,稍微大了点,不过,她没再提出问题。这是他一针一针缝出来的鞋子,踩着,就觉得幸福。
  “可以上车了吧?”他跨上野狼机车,递给她一顶旧安全帽。
  引擎声轰隆响,车龄已不小。
  谷正牧是个念旧的人,东西能用就用,坏了就修,修了再用,坏到不能修了也总觉得陪在自己身边那么久了,有太多记忆和感情,扔了舍不得,最后还是清洗保养一番,收进箱子里。所以朋友老是笑他说以后很适合做“资源回收”,所有“老旧”的东西,他都特别有感觉。
  俞筝是知道他这个性的,喜欢他即使被笑,仍不改念旧的质朴。
  她曾想,如果有一天他的妻子老了、皮肤松弛了、身材走样了,他也一定不会因为这样就嫌弃糟糠之妻。
  能嫁给他的女人,多幸福,能成为他的朋友,多幸运。
  “出发。”她按着他的肩跳上车,像孩童要郊游般期待。
  一个多月前她才想戒了想他,别再死皮赖脸假装不知道他对她的不耐烦,现在,她居然享有坐他车后座的权利,感觉像作梦。
  她不清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对她的态度似乎很不一样了。
  “喂——”迎着风,她叫他。
  “干么?”
  “我们现在算是去约会吗?”她大声问。
  历经这段时问的煎熬,今天,她想对自己好一点,想快乐一点,想只做二十七岁渴望恋爱的女人,而不是外婆的孙女、母亲的女儿或是“蔻儿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白痴。”他笑,但没有反驳。
  以往,他可不容许两人之间有任何模糊地带,也不给她任何期待空间。
  所以,当他笑骂她白痴时,她竟真的白痴地笑了。
  “我可不可以扶着你的腰?”她又问。
  “别搔我痒就好,我怕痒。”
  她伸手往前抱去,十指交扣,身体贴着他的背,就如在街上常见女孩这样抱着自己的男友。
  她以为她从不在意自己有没有男朋友,因为工作就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她生活的全部,在贴近他的这一刻,她才明白其实她是羡慕的,羡慕那种简简单单的幸一顺。
  她望着他宽阔的肩线,小心翼翼地收藏这份戚动,就算醒来发现这真的是梦,也是一场及时安慰她孤寂的心的美梦。
  出门没多久,谷正牧停在路边,回头问俞筝。“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肚子好饿。”她欣然应好,这些日子她几乎没好好吃过什么东西。
  “那先下车吧,前面那边的早餐还满好吃的。”
  “嗯。”
  谷正牧停好车,向摊贩老板点了煎饺、蛋饼、萝卜糕和豆浆,两人就坐在摊车前窄窄的摺叠桌子前,肩碰肩,挨得好近。
  他们分享盘里不起眼却十分美味的中式早餐,穿着舒适的休闲服,有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侣,没有扭捏,没有做作,自然而亲密。
  谷正牧见她吃得津津有味,又拨了几颗煎饺到她盘里。
  她随手拿起一旁的辣椒罐。
  “喂……你吃那么辣?”他抽走她手中的罐子。
  “他们的煎饺加上辣椒膏好好吃喔,微辣,有点甜甜的。”她抢回来。
  “不就是一般到处能吃得到的辣椒膏吗?”
  “是吗?我没吃过。”她贪心地多加了些,心满意足地大口吞下一粒煎饺。她猜想是他在身边的关系,不管什么东西都觉得特别美味。
  谷正牧哭笑不得,不知道她究竟是吃煎饺沾辣椒膏,还是吃辣椒膏沾煎饺。
  想想,或许她以前根本就不吃路边摊的。
  她家里是开贸易公司,穿质地不错的衣服,出门以车代步,住华厦,受良好的教育和严谨的教养,虽然不是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但毕竟还是拥有一个优渥的成长环境。
  认识他之后,跟着他们一群人到处奔波,吃没按时吃,睡也总是随便找个简便旅社窝着,他们几个男人是习惯了,照理说,她不可能习惯,却从没见她抱怨或表现出一点委屈。
  一瓶寻常的辣椒膏,她就能吃得这么开心,穿着太过宽松的衣服、不合脚的拖鞋,坐辆跟破铜烂铁没两样的两光机车,她脸上,只有愉悦。
  谷正牧这一刻才真正了解到她是个多么难得的女人。
  她的粗线条是因为她没有太多心机,她对他好,对他的朋友好,是因为她原本就是这么体贴善良的人,并非他以为的为了什么目的而刻意讨好。
  昨晚,一声不吭的站在他住处前,见了他却急忙想逃走,或许就是不想造成任何人的困扰,什么事都往自己肩上扛,压力大到需要安眠药才能人眠。
  “笨蛋……”女人家,干么这么好强。忍不住,他揉了揉她的一头短发。
  “全世界就只有你觉得我笨。”她捏他的大腿。
  “那就只在我面前笨吧。”他温柔地看着她。“不够的话再叫。”
  “可是我今天是穷光蛋喔……”她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串车钥匙。
  “这点东西,我还喂得饱你。”
  “那我还要吃五颗。”说完,脸微微地红了。
  是不是昨晚的安眠药药效还没退,以致现在出现幻觉幻听?为什么她老是将他说的话、他的眼神、他的动作联想到爱情?
  一向活泼大方的俞筝,在谷正牧转变了对她的态度之后,居然也像转了个性,突然羞涩小女人了起来。
  谷正牧真的带俞筝到一座位于半山腰上的庙,那辆爬得气喘吁吁的老爷机车很争气的一次也没熄火。
  俞筝仰望眼前数十级阶梯后方这座幽静的庙宇,古木蔽天,庄严肃穆,景致优雅。
  谷正牧站在她身旁,静默地凝视许久,而后踏上阶梯。
  “这是什么庙?”她跟上,问道。
  “关帝庙。”
  “关公……”她点点头。“商界很多人都拜关公,不过,我一直不是很明白,关公不是武将吗,为什么会变成财神爷?”
  “关公为人正派,义薄云天、五德兼备,不但受民众景仰,历代皇帝也十分推祟,至于为什么那么多行业都拜关公,是随着时间慢慢演变而来,传说很多。”
  “我想听,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她想听他说话。
  “据说关公生前很善于理财,发明了簿计法,设计了日清簿,被后代奉为会计专家,另外你听过曹操设计关公,让他跟两位兄嫂共处一室的故事吗?”
  “听过,就是『秉烛达旦』这句成语的由来。”
  “嗯,所以香烛业大多是拜关公。”
  “喔……这样也行。”她忍不住笑。
  “还有,关公手持『青龙偃月刀』,理发业、屠宰业,所有使用工具跟刀有关的行业也拜关公。”
  “这个就此较说得过去。”
  “另外一种说法是清朝山西商人将关公视为保护神,出门做生意的时候都会祈求关公保佑他们一路平安顺利,慢慢地形成了一种传统。”
  她眼睛晶亮地盯着他好看的唇型,犹如学生崇拜地仰望师长,这大概是他对她说过最长的一段话了。
  “你知道关公的封号吗?”
  “不知道,关圣帝君吗?”
  “关公在汉朝封侯,是五侯中爵位最低的,到了宋朝追封『武安王』,明朝万历皇帝封『三界伏魔大帝』,在清朝就有十次加封,一次比一次长,最长的封号是——我想一想……”他屈指计算。
  她等待着。
  “注意听喽,『忠义神武灵佑神勇威显保民精诚绥靖翊赞宣德关圣大帝』,一共二十四个字。”他一字一字背出来,背完不自觉流露出孩童的得意神情。
  “哇!”她听得一愣一愣。“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知道那么多关于关公的故事?”
  “小时候爷爷要我背的。”
  “你爷爷?为什么?”
  “带你去看。”
  爬完最后一级阶梯,穿过宽敞的庙埕,谷正牧先是面向庙里的神像虔诚地双手合十拜拜,而后带俞筝定往庙门外。
  “你看上面屋顶,还有那些……”他指向屋脊、庙门旁檐墙上雕塑的交趾陶。“这都是我爷爷的作品。”
  俞筝走近墙边,细看上头装饰的人物、龙兽及花草,赞叹道:“好美的颜色,人物表情好生动……”
  “这是关公『单刀赴会鲁肃』的故事,旁边那个是『华容道放曹操』……”谷正牧为俞筝解说交趾陶展现的历史典故。
  “我经常陪我外婆到庙里拜拜,但是从未仔细看过这些精致的艺术作品,你爷爷一定很会说故事。”她从他眼中看见柔和的光采。
  “其实我爷爷是个沈默寡言的人,我最记得的是他的背影;他在屋前调釉彩,在灯下雕塑陶偶,在我睡着后背我回家的背影……”
  这是他第一次提起自己的事,俞筝傍着他的肩,细细聆听。
  “我是爷爷养大的。”他忽然转身对她微微一笑。“所以,我也不大喜欢说话。”
  “你爷爷很酷。”她也笑了,感觉到自己正在走往他打开的心门里。
  “没错,他是我心目中真正的男人,一生只专注于一件事情上。他从十三、四岁开始拜师学做交趾陶,一做就是几十年,直到他过世前仍然挂心着还没完成的工作。
  “从童年到高中,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庙里度过的,听老师傅们说故事,陪他们喝茶下棋,体会他们的人生经验,我很怀念那段成长的岁月;暮鼓晨钟,洗涤人心,生活步调像电影里的慢动作,时间对他们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只在意工细不细,用料扎不扎实,每天粗茶淡饭,乐天知足。”
  她没有探问他父母的事,没有流露出同情,只是专心地听他说话,谷正牧不知不觉地愈说愈多。
  “爷爷不管我调不调皮,不管我功课好不好,他只要求做人要正直,绝对不能欺骗,不能贪。”
  “那是我难以体会的另一种世界。”她向往地眯起眼。“我一直是在竞争的环境中长大的,考试要考第一,念书要念最好的学校,眼光要放远,要深思熟虑,千万不能踏错一步,还好我心理够健康,不然老早就疯了。”
  “真辛苦……”他同情地看她。“我爷爷不管我成绩的,不过我记得有一次因为不懂事,摘了农夫的一颗西瓜带回去给他吃,他气得拿一根好粗的扁担要修理我,我当然跑啊,结果他从家里一路追我追到庙里,幸好庙里的住持拦住他,不然我现在不是断手就是跛脚。”
  “然后呢?爷爷怎么罚你?”
  “罚我在关公面前跪了一个晚上,连饭都不给我吃。”
  她大笑,想像那追逐的画面。
  “我发现你没什么同情心。”他喜欢她开怀大笑的样子,在那样严格的教育环境中长大,还能保有这般赤子之心,很难得。
  “通常我是有的,但是你对我太坏,所以我才不想同情你。”她吐吐舌头。
  “那以后我会对你好一点。”他试着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些甜言蜜语。
  “也不用对我太好啦……我不习惯。”她脸一红,果真不习惯他的转变。这样她会愈来愈喜欢他,愈来愈难以自拔。
  “笨蛋。”他敲敲她的脑袋,往阶梯方向走去。“再去另外一间庙。”
  “嗯。”她追上去,脸上绽放笑靥。
  “参观寺庙会不会觉得很无聊?”
  “不会,我喜欢有历史、有典故的事物,只要你肯说故事给我听,我就不觉无聊。”
  只要你愿意让我待在你身边,就够了……
  这是她放在心里,没有说出口的话。
  第7章
  俞筝意外地得到了一个如梦似幻的跷班天。
  谷正牧带她去了几座寺庙,每一处都位在好山好水,视野辽阔的幽静之地,抚平了她这些日子的疲累与沮丧。
  他们随兴地找颗大石坐下,听他说故事,听他是怎么跟李浩念、陈孟邦、冯亚克认识,几个男人又是如何带着简单行囊,行遍世界各地;趣味横生,妙事不断,当然也发生不少糗事,比如半夜有应召女郎去敲他们的房门、大家都以为其他人身上有钱,结果吃完饭才知道根本不够付帐,真的留在餐厅洗碗。
  俞筝笑到东倒西歪,那是她羡慕不已的难得经历,多么希望当时她就在他身边。
  小时候谷正牧家中也是做生意的,工厂设在越南,父母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台湾,他就跟着爷爷住,跟着爷爷到庙里上工。
  在他国一的那一年,他父母好心送一对在路边招不到车子的年轻夫妻回家,就这样遇害了;隔天就是小年夜,他父母准备要搭机回台湾,原本他们一家人可以共享天伦之乐的。
  为了钱……
  俞筝突然之间明白了许多事,包括他对名利的厌恶,包括他对陌生人的冷漠以及他对朋友的重视,因为他将他们当成了唯一的亲人。
  他说了好多好多自己的事,像要她一天之内清楚所有她来不及参与的他所有的过去,在她面前他不再沈默寡言,不再冷漠相对,虽然看得出他并不习惯说这么多话,但他很努力,努力想让她了解他。
  是不是……把她当“自己人”了?
  俞筝忍不住要这么猜想,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却忍不住激动。
  抚着在庙口大啖美食后鼓胀的肚子,俞筝轻哼着歌开启家里厚重的钢门。
  不过下一秒笑容冻结了,因为母亲就坐在客厅里等她。
  “妈……我回来了。”她忘了,忘了自己跷了一天班,忘了自己一通电话也没打回公司去,忘了等着她的是什么。
  从母亲脸上严厉的表情、紧抿的唇角,她知道,今晚,很难捱了。
  “告诉我,你在公司担任什么职务?”俞母冷列的目光锁住她,对她身上那套不知哪买来的休闲服很看不顺眼。
  “管理部经理。”她站着回答。
  “身为管理部经理你今天却做了全公司员工最坏的榜样,我想请问你,以后你用什么立场去管理底下的员工?”
  “对不起……”她低头受教,不敢吭声,这个时候唯有认错是最快抚平母亲怒气的方法。
  “今天去哪里了?”俞母没好气地问。
  “跟朋友出去散散心。”俞筝希望母亲体谅她只是个平凡人,也有情绪,也有沮丧的时候,别再逼她逼那么紧。
  “哪个朋友?”
  “认识不久,你可能不知道……”她的每个朋友都得经过母亲监定、筛选,不够优秀就不值得深交。
  “带来见我。”
  “不行!”她不经大脑脱口而出。
  “男的?”俞母皱起眉头。
  俞筝默认。
  “马上跟他分手。”俞母下达命令。
  “我们不是那种关系……”俞筝第一次对母亲的强势起了反戚。
  难道她的一生只能走母亲要她走的路,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
  过去的教育让她感觉一切是理所当然,母亲接受外婆的安排,一路顺遂,而她也应当顺从母亲的意思,可是,她想保护谷正牧,不让母亲用放大镜审视他的成功与否。
  母亲对成功的定义,并不适合框在他身上。
  “那更简单,以后不准你再跟那种人见面。”
  “妈,你根本不知道他是哪种人……”她不能不维护他,即使顶嘴可能使母亲更为愤怒。
  “他不知道你得工作?不知道你的职务有多重要?一个不尊重女人工作的男人,就不是一个值得你交往的对象。”
  “是我自己去找他的。”她愈辩愈挫败。
  “喔……意思是你去找他,他马上把自己的工作扔一边?若是这样,这个男人未免太没出息了。”
  “妈……”她几乎要放声大叫,但最后还是无力地闭上嘴。
  母亲有她自己一套难以动摇的价值观,她是工作狂,认为一个人的价值完全取决于事业的成功与否,没有企图心的人就跟废物没两样。
  她的父亲在母亲眼里就是这样的男人,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愿意安静地扮演在她背后支持她的丈夫。
  “我不是要管你跟什么人做朋友,”俞母软下口气。“你跟你妹妹不同,从小就没让我担心过,不过,最近我发现你像变了一个人,一到假日就不见人影,如果你能管理好公司我也不会多说什么,可是呢?公司现在是什么状况你会不清楚?这个时候你居然给我跷班,你到底对这间公司还有没有心?”
  “对不起……”
  “很多女人谈了恋爱后,好像整个世界就只剩下那个男人,没出息地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先前那个会计主任不就是最好的借镜?你是我女儿,我怎么能不担心?”
  “嗯……”俞筝是母亲一手调教出来的,很清楚她软硬兼施的技巧,最终,就是要她乖乖听话。
  俞母苦口婆心,要让女儿了解,爱情是短暂的、虚幻的,女人的价值与幸福要靠自己去创造,而不是寄托在下一秒就可能变卦的爱情上。
  这一叨念,念了将近三个小时,俞筝只觉额边的神经抽得很紧、很胀。
  “好了……去洗个澡,早点休息吧!下不为例,知道吗?”俞母站起来摸摸女儿的脸。
  “知道……妈晚安……”
  俞筝垂着肩,拖着沈重的步伐走回自己房间,失神地坐在床上。
  她一直是朋友羡慕的对象,家中经济优渥,个性独立,充满自信,只是没有人知道,其实她也很羡慕别的女孩子那样单纯的生活。
  母亲将她当作男孩一般养大,她不会撒娇,只能懂事不能天真,遇到问题要靠自己解决,跌倒受伤了,也不能掉一滴眼泪;她的生日礼物、圣诞礼物永远是书籍而下是洋娃娃,打开衣柜没有任何可爱、粉嫩、蕾丝的洋装,甚至连头发都没留超过肩膀。
  她感谢母亲的教导,让她早早在成长的过程中学会如何面对人生的各项难题,她比许多人坚强,比许多人勇敢,比许多人抗压性强,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她的高EQ让她获得友谊,让她在工作中屡屡受贵人相肋,但是……她也失去许多……
  俞筝不愿往负面情绪里钻,不愿去想自己为什么不能偶尔过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为什么连一般人能享有的交友自由都没有,因为,这些问题的答案没有办法让她好过些。
  她只能认清,这就是她该走的路,该有的人生。
  叩!叩!
  “姐……是我……”俞蔷在俞筝房门外低喊。
  “进来。”俞筝抹了抹一脸疲惫,露出微笑,等待妹妹进门。
  俞蔷一进房里就往床上扑。“妈发飙了吧!是不是连我都一起骂?”
  “没有,你乖乖地上班,做好你该做的事,妈怎么会骂你。”她抚着妹妹一头柔软长发,宠溺地说。
  “今天妈被外婆叫去骂了,回家后我在书房被她训了快两小时,她又把我从小体育、数学不及格的事全搬出来念一次,说我不争气,害她在姐妹面前没面子……”
  “对不起,害你扫到台风尾……”俞筝抱歉地说。
  “哎唷,我又不是今天才被嫌,反正我是妈从垃圾堆捡回来的劣等品。”俞蔷在床上滚来滚去,表情不像抱怨,只是陈述事实。
  “别这样说,你乐天、善良,是姐姐的宝贝,如果没有你作伴,我的生活不知道有多枯燥。”俞笔也趴到床上,贴到妹妹身旁。
  “真正善良的是你,什么事都往自己身上揽,什么都觉得是自己的错。跷一天班而已嘛,又不是公司倒了,妈念她的,你别理她,她唠叨我的时候我都嘛神游,除了脚酸了点,没少块肉,也没什么感觉。”俞蔷反过来安慰姐姐。
  “你啊,一皮天下无难事。”有时,俞筝觉得她这个妹妹才真的叫高EQ。“不过,你就是这样最可爱。”
  “这我可是有练过的。”俞蔷笑嘻嘻地说:“在我们家啊,做不成强人就要做废人,我跟老爸是属于废人一族,吃饱饱,睡饱饱就好,天塌下来也不关我们的事,倒是你辛苦了,被外婆跟妈操成这样。”
  俞筝摇摇头,将所有委屈往肚子里藏。
  “姐,晚上我跟你睡好不好?”
  “好啊,不过,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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