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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钥-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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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出这封信有什么秘密。”
“它隐藏秘密的方式,只要知道了,就能明白有多简单,但是若是不知道的人,老实说,也许看了千次百次,依然只会觉得这不过是一封家书之类的卷轴而已,你仔细看第一段第三句,里头字句起头音相同的,有“里”跟“绿”两字、“一”跟“样”两字,再来第四句里有“依”跟“荫”两字,“然”跟“人”两字,用这个方法一一挑出字眼,然后把不可能凑成句子的字去掉,剩下来的就只有……”
绿、荫、皇、者、入、洞、择、右、金、鹰、喙、中、藏、玄、机。
“绿荫皇者,入洞择右,金鹰喙中藏玄机……他奶奶的,连这样你都解得出来,这么说来,那天拦住我们的素敬,大概也是想入洞的人之一,哇咧!这不就代表到时候抢夺的人中,还有官家会一起跟著搅和?”
到时恐怕不是混乱而已,大概会血流成河,他几乎可以想像到时候的情况。
“到时入洞的会不会是素敬,我不清楚,不过代表他那一方的人,是一定会派出人马的,而且我把卷轴也交给了胖子,如果他们能解得出来,到时代表官方的可就不只一边了。”
“总而言之,你就是想加进这一锅烂粥里就是了,我们才三个人耶!而且你也看过无启这些人的能力,跟他们混著打,可以说是毫无胜算。”
朔华收回其实是他重新抄过的卷轴,一把火将它烧得一干二净,看看冷暮,再瞧瞧树海。
“谁说要和他们一起混著打了?在我们家乡,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混水摸鱼,也就是说情况越乱,对实力还算不足的我们,其实反而越有利,只要运用的好,增幅器的主人未尝不可能是我们。”
“混水摸鱼?”
朔华拍了树海的头一下,“别想了,离首都还有很远的距离,你这榆木脑袋多的是时间慢慢想。”
“我算是杉木的一种,不是榆木。”树海开口抗议,不过当他看到朔华那类似冷笑的表情之后,就知道自己很可能又在某些地方被他揶揄。
“算了,大人不跟小孩计较,我要休息了,别吵我。”
“呵呵!树不是不用睡觉吗?”
两颗白眼果子,算是给朔华的回答。
第六章塔尔玛城镇
离开富必喇之后,接下来进入的城镇塔尔玛,算是一个大城。
城里的商业,主要以花卉、工艺、服饰为主,在这里,拥有最精良的裁缝跟工匠,不管是菲嘉国的贵族,或是其他国家的有钱人,都以能拥有此地的珠宝、服饰为傲,也因此,这里人民的生活水准可说是相当高,不管是公共建筑还是私人住宅,都做得十分雅致可爱。
“但是这是表面。”
扎克把身体横挂在马上,像货物一样很没有形象的一起运进城里,这几天的路上,他一直很好奇在离开富必喇的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什么样的方法,可以把一片平坦的谷地给弄得坑坑疤疤,比战场上刻意用来绊马用的坑洞,还来得惊人。
冷暮就算了,反正扎克从来没想过可以从他嘴里套出点什么东西,偏偏另外两个,嘴巴也像蚌壳一样闭得死紧,一句话都不说,害他现在身心受创到连好好坐在马匹上的力气都没有,还得张著嘴,替他们讲讲当地的民情风俗。
“一般游客会到的地方,就是城中心,城主府邸附近,周围官家办公场所……这里生活富裕,建设得美轮美奂……
“再来就是买卖区,在塔尔玛南边,各地货物集散,佣兵工会和商人工会都在这个区域……
“这里货物多,来往的人各异,所以早在七年前,城主干脆在商人工会的请求下,建立了拍卖场,有空你们可以去看看,里头偶尔可以挖到不少好东西。
“再来,就是一般平民住宅区跟贵族住宅区,平民就住东边,贵族或有钱人住在北边,那剩下唯一一个西边……”
“贫民区。”
朔华在马车里,瞧著路边穿著破烂的孩子躲在巷口,眼中对街道上来来往往人群身上的亮丽和手中的食物,有著无法掩饰的渴望。
“你很清楚嘛!”
“这世上没有一个只存有富裕的国家城市,只要有人富裕,就有人穷苦,这是必然的。”所以在朔华的世界,那颗蔚蓝的地球上……乌托邦永远只能是梦想中的城市,至今无人能实现。
这个世界,仍处于君主制度,对于社会的理论,可以说是连个雏形都没人能提出,因此扎克对于朔华的话,也只能似懂非懂的耸耸肩。
“也许你说的对,再来,工匠等技能师工作的地点,就在贫民区边缘,那也是一个好地方。”
扎克一边说,眼角没忽略马车里那个绿色头发的诡异小鬼,凑到朔华的耳边说了点什么。
“干嘛这样神神秘秘的?透露点消息吧,就算是报答我刚刚说了那么久的辛苦啊?”
“是你自己要说的。”
树海要笑不笑地对他说,从刚刚他就觉得耳边吵得要死,讲的那些东西,他从城里的大树小树耳语中就可以知道,要不是朔华想听听看有没有特别的,他早一个甩手把人给挂到一旁的树上去,好好跟他的同伴聊聊。
“这甚么话?”
“人话……”树海没忽略掉身边两双眼睛很怀疑地看了他一眼。
“别这样嘛!跟你们讲了那么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跟我说一下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会有一堆坑洞,还有一堆的尸体?说一下有什么关系?”
“副团长大人,其实怎么一回事,你心里也有一点底不是吗?”就凭那天他们跟参臣·素敬之间的互动,佣兵团跟清督胖子之间的关系,他不相信他在心里会连个谱都没有。
马车在这时停了下来,扎克笑笑地直起身,“大概了解跟确定是不一样的,况且,你知道我除了佣兵团副团长这个身分之外,还有什么职业吗?”总是懒散的双眼闪过一丝精明。
“你可以称呼我为冒险者,只要是危 fsktxt。cōm险,都喜欢凑上一脚的冒险者,皇者陵墓可不是一个容易观光的好地方!你说是不是?”凑到马车车窗边,最后的几句话只有马车里三人听得到,最后的目光直直盯著朔华,岁月给他的历练,在此时才真正透露点玄机来。
哼!好一个老家伙!
朔华勾勾手,让他更靠近马车一些。
“你喜欢危 fsktxt。cōm险,那你知道我们代表的危 fsktxt。cōm险有多高吗?”
“小子,喜欢玩弄自己人生的人,不会计较这些。”
“即使像这样……”朔华伸指轻轻一点,突然间一把火烧掉了扎克前额的一撮头发,瞬间又熄灭在他眼前,明明靠他如此之近,却连一点点皮肤也没伤著。
“连何时会遇上危 fsktxt。cōm险,连自己死了也有可能不知道的经历,你也想试试?”朔华问道。
扎克撇嘴,摸摸额上那一撮就这么消失的“秀发”,无所谓地一笑,“你知道为什么裘风有妻子有儿女,我却不曾想过创造一个家?”
“不是因为你女人太多,怕一旦结婚会被先剖成上百块?”
扎克刚刚还很有智慧的笑容,一下子变得很干。
“呵呵!这也是原因之一啦!但是真正的原因在于,我不希望自己哪一天死了,留下的人却必须日日夜夜去著急我什么时候回来。”
朔华抬头盯著他的双眼,就这点来说,他的个性比朔华的父亲还来得好。
朔华的父亲,明明知道家族不会喜欢他娶一个美貌却无背景的女人回来,却还是因为那时爱她而娶了她,然后因为想要权力,想要得到爷爷的认可,于是又冷落、放弃和母亲在一起的生活。
“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考虑考虑,麻烦请让开一下,你挡到车门了。”
“娘的,你这小子够狠,我等你……考虑考虑!”扎克咬牙,转身驾著马匹跑到队伍的前头,快速地配合裘风命令手下分配好所有的工作,脸上的表情完全看不到刚刚咬牙切齿的模样,又是一脸痞子样。
“你不会想加个一般人当伙伴吧?”那就像个只能用一次的盾牌,很容易坏,又修不了。
朔华下车,看著扎克老练的动作与不动声色的态度。
“在这个世界,他才是最好的导游不是吗?”
参臣·素敬紧握著双拳,看著属下挖出来的大坑里,所藏著的东西。
那一块一块完全不成形状的肉块,根本已经不能被称为尸体。
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在斗争中不灭的定理,只是在敌人的最后,通常他们都会留给这些死者最后一丝尊严,即使他们再也瞧不见。
杀他属下的人,完全不把人当人看。
什么样的手段,什么样的心态,竟然会把人的遗体给毁成这样,叫他如何也拼凑不成一具。
“很壮观不是吗?”身边的黑袍者,似乎一点也不为眼前的惨状震惊,如果有人从他的下方往上望,还可以瞧见一道诡谲的曲线,构成那一道曲线的肌肉,非常不自然地颤动。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目光扫到这个告诉自己手下被埋在哪里的男子,尽管的确从他口中得到确实的位置,但并不代表他跟这个黑袍者之间有什么交易开始。
“没什么,感叹而已。”
“你到底是谁?想要什么?”
他从来不相信会有人平白无故的帮助自己,尤其这个黑袍者,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什么善心人士。
“我是谁你不用管,我只是想从你这里得到那三个人的消息。”
“哪三个人?”
“不用故作无知,你既然会派人杀他们,自然就很清楚我说的是谁。”
素敬从小就生在有权有财的贵族之家,除了长官之外,平常他最讨厌别人用这种命令的句子跟他说话,尤其还是一个看起来鬼鬼祟祟,连真面目都不敢表露的人。
“我知道又如何,凭什么我就该告诉你?孙华,留几个人将这些遗体安排好,我们走!”
素敬跃上马就准备离开,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目前,报复还不能成为第一个要务。
黑袍底下的目光一闪,怒意飞逝其中,只是速度非常的快,连黑袍人自己也不觉得曾经动怒。
“凭这个。”一只手突然取出一把像是标枪一样的武器,孙华几人一见,立刻警戒地围绕在素敬的旁边,深怕他借机伤害自己的长官。
那只瘦弱且显得干涩的手,也不见他多么用力一甩,手中的标枪立刻射入不远处马匹的双眼中,可怜的马儿只来得及嘶喊几声便倒地不起,双眼间的鲜血不断溢出。
素敬冷笑。
“是很准,力道也很强,那又如何,我身边多的是可以比你更强的手下……”
话未结束,黑袍者轻笑,伸手一个上抬的动作。
“那这个呢?”
刚刚还倒地的马匹,忽然在地上挣扎起来,接著慢慢如同生前一样,先将前肢立起,最后一个用力,站立时美丽神俊的模样,再度出现在所有人眼前,只是诡异的是,它的头上还插著原来的那柄标枪,双眼从温和聪敏的乌黑,变成了浑浊的灰白。
马儿快步地跑到黑袍者身边站立,那只刚刚还用标枪射死它的手,重新握住标枪收回,脑门上的伤口依旧在,也还流淌著鲜血,只是那匹马却好像没有感觉一样,叫都不叫一声。
饶是见过各种场面的素敬,握著马疆的双手,也忍不住微微颤抖起来,摒著气息,完全不将心里的恐惧显露于外,静静地看著那个黑袍人。
“你到底想要什么?”他不是人!他是什么东西?
“我刚刚说过,那三个人的行踪。”
“那三个人曾经得罪过你?”
黑袍人跃上马,微微地抬起头,这时众人有机会真正瞧见他真实的模样,顿时忍不住狠狠地深吸一口气。
他们肯定遇上了地狱来的恶鬼,这个人绝对不会是人!
没有人可以在头颅明明只有一半皮肤覆盖的状况下,还好好活著。
“得罪过我?这样的说法,其实不完全正确。”无启轻轻地摇摇手,黑袍底下的枯瘦手指比起之前,其实又完整了许多,只是素敬等人自然不可能知道,光是他现在这副模样,就已经够吓人了。
“只是里头有个小子懂得太多秘密,让我想留他活著陪我玩玩也难,况且,我的手下里,很少有像他这样漂亮聪明的……不过……这与你有什么关系?你只要负责带我去找到他,然后你连动手都不用动手,我来帮你报了这个仇,不是你我都得利吗?”
无启的口气十分和缓,仿佛和认识的人聊著「明天可不可能下雨”一样,但不完整的双眼中,透露的讯息所有人都可以轻易感觉到。
这不是要求……他们敢打赌,如果不答应……
“我知道了,有关你的事,我不多问,但是……要我们带著你有个条件。”
要是无启有眉毛的话,一定会高高抬起,他还没想过一个没有钥石能力的人竟然敢跟他谈条件。
“你说说,我考虑看看。”无启觉得自己是个很和气的人。
“我的条件很简单,你尽量不要出现在其他人面前。”
“啊!原来是这个,放心!我这模样自己也觉得有碍观瞻,没必要到处献丑,不过……那是暂时的……”
“什么意思?”
不完整的眼球,冷冷的盯著素敬。
“我似乎记得,我刚刚跟你说过什么来著?”
素敬双手一僵,他恨这怪物跟他说话的口气。
“我知道了,你的事我不多管,但,如果必要,希望你尽量配合我们的行动。”
“帮你杀人?”他见过太多这种官方的人,会有什么样的行动,他再清楚不过,“放心,我非常乐意。”
拍拍胯下散发阴冷气息的马匹,那种生命流转到自己体内的感觉,比起吸收矿精或是钥石来,还真是不分上下。
他喜欢生命……
那种将生命化为自己一部分的感觉……真的……很好……
整个商队和佣兵团,会在塔尔玛停留大概两天到三天,做货物的卖出与买进动作,除了被分配到要镇守岗位的佣兵之外,其他人在下褟之后,就全跑光了。
朔华是最慢离开旅店的。
树海去跟其他的树交流,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问。
冷暮如同往常一样,去买一些奇奇怪怪可以增加实力的东西。
他本来也想跟著冷暮一起去,后来,当他从视窗瞧见那些游荡在街道上面黄肌瘦的小孩时,顿时失去了兴趣。
他不是有同情心的人,自己一直是这么觉得,因此看著这些小孩,他其实没有太多的感觉,因为这就是命,生在什么样的家里,就会有什么样的童年,活下去,全看自己有没有尽那一分努力,有没有得到那一分机运而已。
只是,无法否认的是,看著这些孩子,心中多多少少会难过。
“哥哥,能不能给我一枚铜板?”刚踏出旅店没多久,一个肮脏的孩子就立刻跑了过来,拉住他遮风用的外衣,如柴般的小手,一看就知道已经很久没好好吃过。
和其他仍待在角落看著的孩子比起来,这个孩子大胆许多,而且旁边那么多的人不选,偏偏找他一个,想来有他认人的一套。
朔华微笑。
“你觉得你为我做了什么,所以我必须给你一个铜板?”笑容底下是再现实不过的话语。
孩子楞了一下,以前这样做的时候,通常不是换来一顿打,就是好心的给他一枚甚至更多一点的铜板,这是第一次有人这样问他。
只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从很小开始,每次饥饿时,他就只能学邻居家孩子这么做,虽然不是每一次都可以拿到铜板,但是偶尔却可以换来自……己甚至全家的一餐温饱。
他从没想过,铜板这东西,也许是要帮人做些什么,才能换得。
“那……哥哥,我可以帮你做些什么?你才能给我一个铜板?”一双黑色的眼瞳闪烁,在那张黑黑清秀的小脸上格外耀眼。
聪明的孩子。
朔华真心的笑了,这个孩子就像他的面貌一样的聪明,只懂得跟别人求取而不是争取的人,他连说一句话都觉得累。
“这样好了,等等我想到哪里,你就带我到哪里的话,每到一个地方,我就给你一个铜板。”
严格来说,这是变相的捐款,不过,反正在这个世界,钱对他来说不但容易得到,且根本就不重要。
闻言,小脸亮了起来,但更令朔华欣慰的是,他还问了,“除了这些,还有什么我可以为你做的吗?”
“很好的问题。”朔华从空间里取出一包湿纸巾,帮他把一张小脸跟身体都擦干净,“我会在这里住上大概两三天,除了带我到我要去的地方,我给你一个铜板之外,我吩咐的事情你帮我做好,我就给你十个铜板……
“然后在我离开的前一天,我会问你一个问题,答的好,我也许会给你不只一个银币。”
蓝色的眼睛没人能看出底下的思绪,面对这一个贫穷的孩子,一个他觉得颇妙的想法和之前的念头慢慢地合并,仿佛觉得目前为止的生活还不够刺激似地,他相信这个想法若是实现,这一块大陆……甚至是这一个世界,必然会有惊天动地的改变。
改变一个世界……
没人能否认,这一个念头听起来异常令人动心。
他对权力没兴趣,不过要是可以利用机会来翻天覆地,未尝不是人生的一种乐趣。
奇异地笑容,缓缓勾上唇角,抬头仰望著他的孩子,只觉得这个哥哥笑起来真是好看,心里并不知道,这个笑起来好看的哥哥,正在动他人生的歪脑筋。
“真的会给我一个银币?”
“我说过的话,从来就没有不认帐。”不过他目前为止,也没答应过什么人承诺就是了……
孩子眨了眨大大的眼睛,终于笑了起来。
“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朔华,你呢?”
“雷圣。”小娃儿似乎觉得自己的名字很棒,念的时候还不自觉地挺了挺小小的胸膛。
“雷圣,很好的名字,那现在先带我四处看看吧!你应该知道这个地方哪里有最特别的东西吧?”没树海在一旁,他相信自己还是找了一个不错的当地导游,年纪尽管小了一点,但是有时候小孩子反而会是最知道一个城市秘密地点的人。
雷圣果然很用力地点头,“我知道哪里有特别的东西,但是,那个地方我不能进去,因为……”小小的牙齿咬了咬下唇,“因为我没有钱可以进去,而且身上的衣服太旧了。”
“哪里?”
“甲倚拍卖场,我听那些来来往往的商人说,那个地方最可以找到特别的物品,不过在平常的日子都是采寄放拍卖,就是卖主订一个时间,买主用手中的价码卡写下喊价,放在价格栏。”以一个孩子来说,他口齿十分清晰。
朔华大概可以理解这种拍卖方式,有点类似画廊卖画的方法,会将喊价和买主大名放在拍卖物的下方,若是喜欢这一幅画想要竞价,就到柜台填资料取一张卡片,在卡片上写下大名跟出价,柜台的人自然会帮你放上,直到有人超过你的出价或是拍卖日期结束为止。
毕竟这时代可没网路,限期拍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可是在每个月的月底,会举行一次即时拍卖,那时候拍卖的东西都比较好,要不然就是卖主比较急用钱,最盛大的拍卖在年底盛会,那时会有很多很多的商人聚集在这里,非常的热闹。”
这个拍卖场,可以说带动了本地的经济,也让他们这些孩子有机会找寻更多的财路,通常每到这些即时拍卖的日子,他几乎都可以过几天温饱的日子。
“你知道的不少。”
“还好啦!因为我很喜欢听那些商人讲些外地的故事,所以虽然没进去过,不过听了不少,大哥哥,你要去吗?再晚一点就有即时拍卖喔!”
进城的日期,清督可是算得好好的,身为一个商人,怎么可能会错过这些也许有机会可以大赚一笔的机会?
“那走吧!”
朔华倒想看看这样的城市,可以出现多少能让他惊奇的东西。
第七章甲倚拍卖场
甲倚拍卖场并不是这个大陆上最大的拍卖场,最大的拍卖场在首都,不过因为这里的拍卖场是随时随地都开放,并且常常有当地最精细的绣品出现,因此每次参加拍卖的人都相当多。
到了会场,朔华才知道想进去的人太多,因此有设下条件,条件之一是你必须要有钱,身上至少必须带有二十个以上的金币,至于条件之二、三、四等等其他规则,只要你能满足条件一并且超越很多,有机会巴结一下门口管事的话,就没什么问题。
朔华不是斤斤计较的人,不过,他不想花冤枉钱,去巴结一个没办法给他什么好处,或是一点都不讨他欢心的人。
所以,他选择了另一种方法进场。
“大哥哥,你真的要卖掉你的娃娃吗?”
这句话乍听之下还真的很有问题,不晓得的人还以为他在买卖人口,前面加个冠词更耸人听闻,不但卖人口还是卖自己的孩子。
“那种东西,我不需要,卖了也好。”他把一个音乐娃娃交给管事拍卖,因为他是卖主,所以自然就可以进场,这样一来不但省了一笔巴结费,还可以清一下身上的垃圾。
“可是那娃娃看起来好漂亮。”雷圣从来没看过那么精致还会唱歌的娃娃,他绝对肯定,就连城里的小恶霸纳甲家里,一定也没那么特别的东西。
这大哥哥一定很有钱,否则怎么舍得把这种东西卖出去,而且还一脸不在乎。
“垃圾。”这两个字朔华说的很轻,雷圣也没听清楚。
那个娃娃是父亲带著姑姑的女儿来看妈妈时留下的东西,他没忘记他的堂妹抓著娃娃随手就往旁边扔,然后跟父亲哭著这里有多无聊,什么东西都没有,父亲只好早早带人离开,让妈妈露出失望的眼神。
那时候,他本来想把这个娃娃直接往垃圾桶丢,是妈妈说它很漂亮,放在客厅里装饰也好,他才放过它一马。
后来被迫离开出生的小岛到城市居住,客厅里的东西是仆人帮忙包裹的,等到了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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