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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桃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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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是从未体验过的灼热和疼痛,痛的让人无法忍受,宁愿死去也不想再受这样的折磨。但这疼痛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持续不断的肆虐着,从那一滴水珠开始,蔓延到了所有的血液之中,最终遍布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陈可逸甚至能感觉到,每一个细胞都仿佛在撕裂,生命的能量不断的流逝,直到将要彻底失去知觉。
    或许,这就是所谓生命的尽头……
    一直都听说,死亡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与生俱来,深入骨髓,据说是因为死亡的过程很恐怖。也就是据说,其实哥一直没有亲身经历过,直到今rì,这才是第一次,没经验,没做好充分准备,这次的体验,是如此匆忙,如此局促,几乎还没来得及做出总结和心得体会,就这么结束了。
    真的有点不甘心啊……
    过往的一幕一幕,像电影一样,在眼前不断浮现,有欢笑,有遗憾。都是那样的真实,也是那样的残忍。他忍不住想伸出手抓住,但过去的都已经过去,又怎么可能抓得住。人生就像是一场没有存档的游戏,怎么可能让你有重来的机会?
    陈可逸本以为自己完全看透了生死,但真正到了这一刻,他终于认清了自己的本心:
    尼玛这可是死亡啊,谁特么看得透啊!说什么不怕死的,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有种的,你死一次试试。要是经历过一次之后,还能说这话,那哥就真心服你了!
    死亡真是太恐怖,太残忍的一件事,任你铁打的汉子,也逃不过这深入骨髓的恐惧。影视剧里那种花生米都吃了几百颗,还要摆出一个伟岸的POSE,大喊几声“XXX万岁,为人民服务”,然后带着愤怒的火焰,激发小宇宙,往天空扔一颗手榴弹,打下敌人罪恶的飞机……那真的不是地球人,是外星来客。
    总而言之,在经历了死亡的恐惧后,陈可逸是真的特么的不想死了!
第十章 桃源村
    “大叔,你总算醒了,真吓死我了!”
    陈可逸只感到头痛yù裂,忍着剧痛缓缓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沈薇薇那张纯美的脸颊,但此刻的脸sè有些苍白,尤其是那双如星的眸子,红红的肿肿的。现在更是挂上了一丝经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喜极而泣。
    “怎么回事,死了都还有幻觉?”陈可逸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幻象,本能地伸手抓了抓,狠狠地箍住了沈薇薇的藕臂。
    温润,细腻,富有弹xìng,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妙触感……不对啊,幻象哪能这么真实?
    “大叔,你弄疼我了!”沈薇薇撅着嘴,嗔道。但她并没有立即抽出手臂,就这么任由陈可逸抓着,即使已经留下了五道红印子。
    她宁愿就这么被他抓住,害怕一转眼,人就没了。
    咦,不对啊,幻象不但有血有肉,还能说话?这好像是真实的世界啊!
    陈可逸使劲眨了眨眼,将目光散开,这才注意到,沈薇薇那疲惫的身躯上,换上了一套很朴素,甚至有些破旧的粗布衣服,蓝sè的底子,胸口处用彩线绣了一朵花。以这个时代的审美,这无疑是老土到渣的款式,更何况这粗布上,还带着一股子泥土的味道。
    但这衣服却很干净,给人的感觉是一直都收藏地很好,甚至舍不得拿出来穿。
    不过话说回来,这衣服虽然老土,但是穿在沈薇薇这个天生衣服架子的身上,也别具一番风味。
    而自己身上,也换了一身土布,比沈薇薇的更简陋些;更糟糕的是,头部绷着,很不zì yóu,本能地伸手一摸,就感觉到是一圈纱布,把自己的脑袋包成了一个粽子。
    不对,我在哪里?
    陈可逸的眼光,迅速扫过自己的四周,这才注意到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间很破落的屋子,砖木结构,只是砖瓦都褪了sè,屋顶还可以清晰地看见房梁,以及茅草。窗户开着,可以看见一块上了些年头的玻璃,边角碎了一块,贴了一张报纸;屋里除了一个款式极为老旧的木头柜子,几乎没什么摆设。而这已经算是屋里最显赫的奢侈品了。当然,没有摆设也不会让这屋子显得空旷,因为还堆着很多草,以及几个大缸子。
    陈可逸注意到,自己躺着的地方,是一张年代久远的木床,铺着草席,散发出一股很强烈的味道,有些熏人。床头的墙上,粘贴着大红的年画。或许整间屋子里,就这年画算得上最新鲜。
    “小伙子,你醒了。来,喝口水。”这时,一个肤sè黝黑的大叔捧着一个大瓷碗,装了一大碗水,走到了陈可逸的床头。
    这大叔身量很矮,人也挺瘦,但看起来却很有力,一副典型的庄稼人把式。他的脸上皱纹很多,显得很沧桑,或许由于过于繁重的劳作,背有些微驮。
    “大叔,是你救了我?”陈可逸赶紧直起身子,感激地问道。
    他想接过大叔递过来的一大碗水,但却被沈薇薇抢了去。似乎还有些烫手,她差点没抓稳。但她却没有放手,而是凑上去,轻轻地吹气,想让水尽快凉下来。
    那认真的模样,像是在完成什么不得了的任务。
    “真是奇迹啊!”大叔惊叹道:“我们几个老伙计正好在附近捞鱼,遇见这事,真是吓得够呛。当时把你们捞起来,可吓了我们一大跳。这个小女娃娃还有一口气,你可是完全失去了呼吸。后脑壳撞开了一个大口子,当时就有人说你不行了。
    我们把你们抬了回来,小女娃娃半天后就醒了,但你一直没有气。我们商量着可能真不行了,但女娃娃非要守着你,就像发疯了一样,不让人处理。
    说来也怪,你虽然没有气了吧,但是脸sè一直没变,身体也没变质,怎么看都不像死人。我们就寻思着再看看,还特意跑了几十里山路请了个郎中,说你还没死透,可能还有戏。
    本来想送到城里的医院去,但郎中说就我们这破路,车子都很难开进来,再说这一路颠簸,没事人也得弄出个病来。结果这小女娃娃就这么一直守着你。
    今天是第三天了吧,小伙子你总算是醒来了!”
    陈可逸惊讶地长大了嘴:这一昏迷,就是三天了!
    一抬眼,正好迎上沈薇薇既担忧又喜悦的目光,看到那深深的黑眼圈,疲惫的jīng气神,以及有些干裂的嘴唇,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说你笨还真笨,该睡觉就睡觉,傻等着,我也不能提前醒。”
    “是啊,我就是笨!就是笨!你能把我怎么样!”沈薇薇有些刁蛮地撅起嘴,然后将手中的大碗粗鲁地送到陈可逸地嘴边,直接往里面灌。
    “哼,还说我笨,其实你才是傻瓜,分明自己能脱身,还非要跟我一起,而且还做垫背的!”沈薇薇开口时还是略带刁蛮地语气,但说到这里,不知不觉地有些哽咽。
    “小伙子你不错,我们几个老伙计都说,好久没见过这么爷们的人了。”大叔竖起大拇指,叹道。
    “这个……其实你们误会了,我真没这样想过,只是由于体重更大,所以落得更快吧。”
    “大叔你骗人!比萨斜塔早就验证了,两个铅球同时落地。你连这种常识都骗人,怎么当老师啊?”沈薇薇撅着嘴说道,但不经意间,眼眶有些湿润,尽管她不希望被人看到。
    “啥?小伙子你还是老师啊!”大叔的语气,一下子变得很是尊敬,接着又有些落寞,长叹一声:“可惜啊,村子里的娃娃很多都没条件读书,也有的到镇上读书,却读不进去。这么多年了,村里还没出过大学生。”
    陈可逸这才想起来,自己压根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便开口问道:“对了,这是什么村子?”
    “我们这里是桃源村,偏僻的很。小伙子你以前肯定没听说过吧?”
    桃源村?确实没听说过。陈可逸在容城生活了这么多年,自认为还算是非常了解容城的八区五县,去过很多村子游玩。但桃源村的名字,真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在地图上,也没有显示。
    这得多偏僻的村落啊。
    “那这里是不是属于清水乡?”
    “算是吧,又不算是,在清水乡和磨子乡的边缘,三不管地带,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谁都把咱当成个包袱。”大叔叹道:“不过咱们这里,也确实够偏远,与世隔绝的。只有一条机耕道通向外面,坑坑洼洼的,一下雨全是泥。”
    陈可逸挣扎着下了床,站了起来,把沈薇薇和大叔都吓了一跳:
    “小伙子,呃不不,小老师,受了这么重的伤,赶紧躺着,不要乱动。”
    “但是我没感觉到有什么伤痛啊?”陈可逸活动了一下身体,确保每一个部位都有知觉,全部正常,而他稍稍运动一下,除了一点点因久睡而造成的一点不适之外,并没有任何疼痛和不舒服的感觉。
    这个现实,甚至让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从那么高的山崖摔下瀑布,后脑勺还撞到了石块,昏迷了三天,居然现在一点不适都没有?就算是网络游戏里,牧师加血也没这么快吧,完全是满状态复活!
    如果非要说哪里有点不舒服,脑子里那个肿瘤的位置,有那么一点点的异样。就像在昏迷中曾经感受到的那样,有一滴水珠,融进了血液里,带来一点点清爽。
    “还是先躺着……”大叔还在摇头,倒是沈薇薇一把搀着陈可逸的胳膊:“多走走也好,老躺着,人都会发霉的。本姑娘就做点好人好事,当你的拐棍,你想去哪里,我就带你去哪里。”
    “拐棍个屁,你赶紧睡觉去。”陈可逸郑重其事地说道:“三天不睡觉,你想逆天啊?”
    “我喜欢,我愿意,我就是不困。”沈薇薇双眼圆瞪,使自己很有气势的样子,但紧接着就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呵欠,眼皮不断下沉……
    苦苦等了三天,一直煎熬着,也睡不着;现在一颗石头落了地,jīng神一放松,疲倦便加倍地袭来了。
    陈可逸小心翼翼地将沈薇薇放平在床上,看着她微翘的嘴角,带着一丝满足的笑容,不由得自己心中也扬起一点点的满足和喜悦。
    这喜悦,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劫后余生……
    “小老师……”大叔伸手扶着陈可逸。
    “别叫我老师了,叫我小陈,或者小逸都行。”陈可逸笑着问道:“对了,忘了问大叔怎么称呼,真是失礼了。”
    “咱们庄稼人,哪那么多过场,叫我老李就行。”
    “呃,还是叫李大叔吧。李大叔,真不用扶我,我这病号没那么脆弱。”
    陈可逸缓缓走出了小屋,随意转了转,这才发觉李大叔家里其实还挺宽敞的,厅堂和厨房都很大,还有个院子。村里人修房子,宅基地都挺大,单论面积的话,城里那些几百万的楼盘,只能算是鸽子笼。
    不过面积大归大,但却非常简陋。
    慢慢走出了院子,陈可逸的视线一下子开阔了。远处是起伏的青山,几里之外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抬头仰望,天空湛蓝,呼吸间,空气前所未有的清新。
    最惹眼的,莫过于随处可见的红花绿草,还有不远处的一个小小的桃园。
    “哎,我们这里地贫,种不出什么庄稼,就种了点桃子,但是很难运出去,很多都烂在园子里了。”李大叔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娃娃们都不愿意做庄稼汉了,年轻点的都出去打工,现在整个村子,都空得很。哎,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记住自己的根?”
    这声音,显得很无奈,很落寞。
    陈可逸猛然间却是怦然心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梦中的世外桃源,不就这模样么!
    名字也这么巧:桃源村!
    难道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第十一章 清香味
    一直在找一个能安心把自己葬了的地方,总觉得希望渺茫,但现在却突然出现了。
    呃,经过一次濒死的经历后,陈可逸真是不想死了,这个“葬了的地方”,就显得不太吉利了。
    换个说法,享受最后一段生活的地方!
    陈可逸此刻感触最深的,就是生命的无常,以及难以预料的结果:掉河,落崖……这么倒霉的开端,却引导出桃源村这么一个梦中的桃源。还真应了古人的老话:祸兮,福之所倚!
    陈可逸尽情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在PM2。5严重超标的城市里,是花再多钱也买不来的奢侈品;在李大叔的向导下,花了一个多小时,绕着桃源村走了一圈,越看他就越是喜欢上了这里。
    不同于圣水寺后山,一砖一瓦都没动过的完全的原生态,纯粹的深山老林,风景是有,但是很难生活,要真是住在那种环境下,感觉就像野人;村里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虽然条件艰苦,但毕竟该有的基础设施都有,人气也有点,不至于安静到寂寞的地步;村里的人虽然穷,但大多淳朴,也不存在勾心斗角。
    “李大叔,村里有没有什么房子,可以出售的,实在不行,出租也可以。”主意定下后,陈可逸就开口问道。
    “怎么了?你想在村里住一阵?那感情好啊!租房子干嘛啊,就住我家里!”李大叔顿了顿,又说道:“只要你不嫌弃我们这里条件艰苦。”
    “李大叔的好意我明白,但我就想在这里有一所房子,也算是自己的家园。”陈可逸说道:“我平时在学校里,有空的时候就过来,算是有一个自己的港湾。”
    “哎,真是搞不懂你们城里人咋想的,住我家又不收你的钱,何必要浪费,多可惜啊。”李大叔嘟哝了一句,接着说道:“不过你既然决定了,那也行。村子里别的没有,空闲的房子多得很,那么多年轻娃娃都到大山外去了。要不这么着吧,我表外甥进城好几年了,房子早就空了,都不敢想象有人会来买。放心,有我在,肯定把价格帮你压下来。”
    李大叔伸出五根手指,说道:“顶多五千!”
    话音刚落,立即改口:“不,四千!”
    “还是太贵了点,这是坑人嘛,我怎么着也得给你压一半!”
    什么,四千还叫坑人?天啦,这可是几百平米,还带院落的大房子啊。要是在城里,这点钱能买下的地盘,连一块地砖都铺不下。
    “价钱什么都好商量,不用往下压了。”陈可逸甚至能敏锐的感觉到,李大叔似乎有一种占了他便宜的愧疚感。这让他在无语的同时,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村民的淳朴。
    “老头子,带客人回来吃饭了!”这时,远远就听见李大婶的声音。村子里就这样,通讯基本靠吼。
    回到院子里,见到沈薇薇已经起床了,眼圈的浮肿下去了一些,但还是透着一丝疲惫,正坐在院中的石桌子旁。
    桌子上摆着几个土碗,有山药蛋,咸菜,萝卜,还有一个小盆,盛着白sè的鱼汤。
    “村里条件差,招待不周。”李大叔拉着陈可逸坐下来,便扭头冲李大婶吼了一句:“婆娘你怎么搞的,让你多弄几个菜,你当耳边风啊。这么点东西,怎么招待客人啊?”
    “家里就这么点东西,有什么办法。”李大婶嘟哝了一句:“再说了,咱们就四个人,这点东西,也够吃了。这不有你前两天捞回来的鱼吗,平时都舍不得吃一口的,今天也算打牙祭了。”
    相比于李大叔,大婶的身上,就可以看出村民jīng明和吝啬的一面。这也可以理解,在这种穷地方,要是不掰着手指头,把一分钱撕成两半花,可能真就过不下去了。
    话说回来,即便人家小气点,但确实让你白吃白住,没有收你一分钱。这就很不错了,非亲非故的,人家凭什么啊?
    要是在城里,你白吃白住试试?
    陈可逸偷偷对沈薇薇勾了勾手指头,两人到了院外,陈可逸轻声问道:“你身上有钱没,借点给我,我的钱在河里丢了,回头还你。”
    “我的也丢了啊。”沈薇薇摊摊手,指了指自己这一身粗布衣服。
    “那你身上有什么值钱点的东西没有?”陈可逸怕被里面的人听到,再度压低了声音:“你先给李大婶,回去后,我折现给你。”
    “谁要你折现啊?”沈薇薇从脖子上取下贴身的项链:“这条项链我戴了十年了,我才不要你的钱,你要是肯送我一根,我也不反对。”
    陈可逸这会也没多想,没有意识到送男人项链给女人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李大婶,你帮我试试这项链戴着好不好看。”
    回到院子里,沈薇薇把项链套在了李大婶的脖子上,然后赞叹道:“真是太漂亮了,李大婶戴着真合适,就一直戴着吧。”
    “这怎么行?这么贵的东西怎么能要!”李大叔的脸sè一下子涨红了:“婆娘,快取下来!”
    李大婶也很不好意思:“太贵了,闺女,这不合适。”
    “贵什么啊贵,假的。”陈可逸大手一挥:“几块钱的玩意,你们不要嫌弃就好。”
    李大婶确实很喜欢这条项链,怯生生地望了李大叔一眼,见他没有坚决反对,这才高高兴兴地收了下来。收下项链后,她整个人都热情了不少:“闺女,要不我再去给你煮个蛋?”
    沈薇薇嗔怪般地横了陈可逸一眼:敢说本姑娘的项链是假的,回头再收拾你!
    不过她还没顾得上傲娇,接感觉不对头,浑身痒痒的。
    “哎呀,好多蚊子啊,咬得全身都是包!”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白花花白嫩嫩的小臂和小腿上,有数不清的小包,又红又肿。
    “乡下地方,蚊虫多,毒xìng很大的。”李大叔拿来了一捆晒干后编在一起的白蒿:“这里不比城里,没有蚊香,更没有灭蚊器,我们都是用这玩意驱蚊的。”
    “有没有花露水什么的?”沈薇薇问了一句,自己就停了嘴,明显不现实。而且她见陈可逸给她打眼sè,意思是忍一下。她微微撇了撇嘴,然后看了看陈可逸的手臂。
    “咦,不对啊,大叔你没被蚊子咬?”
    陈可逸这时也感觉到有些奇怪:记得还在后山烧烤的时候,自己还嫌蚊虫多,被咬了好多包。怎么到现在,反而一点感觉都没呢?
    看看自己的手臂,又白又光滑,哪里有半点蚊虫的痕迹?
    “乡下人皮糙肉厚的,都习惯了。”李大叔指着自己手臂上的小包,惊讶地说道:“但是小陈你一点都不被咬,还真是有点奇怪了!”
    沈薇薇凑近陈可逸,突然间感觉到了什么,使劲嗅了嗅:“大叔,你可真够臭美的,刚醒了没多久,还把香水给喷上了。”
    香水?哥什么时候喷过香水?
    陈可逸感觉到莫名其妙,凑近手臂,轻轻嗅了嗅:怪了,还真的有一股清香味。
    这香味很淡,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妙,让人心旷神怡。
    并且还带有驱蚊效果……好强大!
    “这香水真不错,比我用过的所有香水都好,是什么牌子的啊?”沈薇薇兴奋地问道。女孩子对化妆品的追求,就像男人对美女的追求,看一眼就走不动路。
    “我从来不用香水啊。”陈可逸摊开手,实话实说。
    “我又不是白拿你的,我要给钱的好不好。”沈薇薇伸手揉着陈可逸的肩膀,腻歪歪地请求道。
    “给再多钱也没法啊。”陈可逸说道:“你也不想想,我要真带了香水瓶,在河里的时候,也早就掉了。”
    呃,好像是啊。沈薇薇嘟着嘴,百思不得其解。
    陈可逸倒是被自己这番话给提醒了:这股香味,是掉下瀑布后才有的。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呢?
    不可抑制的,他联想起幻觉中的那滴水珠,从葫芦塞子的裂缝中,挤出来的那一滴水珠,融入血液中,带来的一丝清爽。
    恩,在那一刻,似乎就是这样的清香味……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那滴水珠,不是幻觉,是真的?这是不是说明,我脑部的肿瘤,真的是一个充满能量的葫芦?这是不是意味着,一年以后,我不会死啊?
    陈可逸的脑子很乱,但理智告诉他,这种天方夜谭的猜想,不要抱太大希望。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真的是能量葫芦,那又怎么样,就确定自己一年后不会死了?不,你要知道,能量总是守恒的,当你能够提取出比正常状态更多的能量时,那意味着你在透支,说不定会死得更早!
    当然,这也仅仅是一种假设,要是你透支的并不是自己的能量呢。就像大手大脚花别人的钱,再怎么挥霍,自己也不会破产。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还得一步一步看,现在先别急着高兴,也别急着忧伤。
    平常心。
    陈可逸想到这里,就尽力让自己保持平常心。但作为一个正常人,突然面临了这种状况,谁TMD能平常地下来,一个好奇的念头,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
    这滴水究竟有什么用?不会单单就是驱蚊子吧……
第十二章 净化剂
    一个人猛然间得到一个超出了认知范围的东西,难免心cháo澎湃。即使不至于想象着拯救地球的宏伟目标,至少得有个相对高远点的志向吧。
    仅仅用来驱蚊子,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物尽其用吧。一定还得有个出人意料的用途才对。否则老天跟我开的这个玩笑,就真的是个玩笑了。
    越想到这里,陈可逸就越好奇。
    不过好奇归好奇,一时之间还没法验证。有什么法子呢?只能走着瞧吧。
    “我不管,大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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