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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马吟-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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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请成全我们。”
“罢了,继续吧!”
陈常松又坐了下来。乔氏叹了一口气,最终还是什么话也没有说,如今,这件事也是骑虎难下。罢了,随便别人去说吧。
“一拜天地!”
司仪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只是,这回却再也没有阻止的人了。
暖儿和平锦站了起来,本来欲走到平福的身边,可是,看着事态的发展,却又坐了下来。福儿姐姐,现在已经有了守护她的人了呢!
看着两个相偕行礼的样子,虽然厅里的气氛已经冷了下来,窃窃私语声不绝于耳,显而易见,到了明日,只怕就会满城的风言风语。
可是,暖儿和平锦的心却十分安定。
有着这样坚定地对待彼此的态度,她们还有什么需要操心的呢?
福儿姐姐原本就是她们之间最为聪明和坚强的,她一定会做得很好的。
她们只需要在一边笑着看她幸福就好了。
仪式在继续进行,朝云仍然站在那里,只是,却没有一个人去理会她,似乎已经完全被人遗忘了。
“夫人,现在该怎么办才好?”
一个男子低声地问道。
朝云却似乎失了神似的,她转过了身,慢慢地朝外头走去。
嘴里一个劲儿地重复着陈梦的话。
“我娶的只是我心爱的女子。”
原来,原来自己都想错了。
自己原来不是输在出身上。
原来,只是因为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他的心啊?
心里好奇怪,仍然是难受的,仍然是痛苦的,可是,却似乎又有些轻松了下来。男子的话她完全没有听到,她只是一直朝外面走去,她也不知道她要去哪里。
可是,她现在,只想离开这里。
这里,不屑于她。
她一个劲儿地往前走去,走出了大厅,跨过了门槛,走到了陈府别院外。
一出门,却看到一个凶神恶煞的男子正在大门外走来走去,一看见她出来,就咧开嘴笑了,露出了一口招牌的白牙,黝黑的脸上,分外惹眼。
不知道怎么回事,朝云的心里突然有些安稳了下来。
他的笑,和陈梦好像很像。
原来,他是这么看着自己的吗?为什么以前就从来没有发现过呢?
朝云一下子觉得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力气了,她的身子突然就软倒了下来。
吴大虎惊慌失措地赶紧冲了上来,抱住了她。
这女人,怎么回事?
不是连这么离谱的事情都答应她了吗?
跟朝廷官员做对,这样的事,是他们混帮派的忌讳,可为了她,他还不是答应了吗?
可怎么还是搞成这个样子呢?
他奶奶的,派了这么多人,难道还让他的女人受欺负呢?吴大虎将人往马车上一抱,就待下车冲进去大闹一场。
一只纤细地手,却紧紧地抓住了他。
“回家,我要回家。”
吴大虎一愣,随即马上张大嘴笑了。她说回家耶!这还是头一次。
吴大虎赶紧一叠儿声地应着。
“好,咱们回家,立即回去。”
随后对着外头的车夫吆喝道。
“没听到夫人的话吗?还不快滚?”
车夫一扬马鞭,车子远去了,只留下一路灰尘。
而被他们遗忘在陈府别院的帮众们,则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这准备了人手、家伙,准备前来大闹一场。
这样,就没了?
女人的心啊,还真难解。
不过,夫人都走了,这府里的人又理都不理他们,还能做什么?
“走!”
随着一个领头的吆喝,一伙子人又蜂涌般离去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 火
一个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存在的夜
夜,漆黑漆黑的夜,黑到伸手也见不到五指的夜
已经是子时末了。
这个时候,似乎所有的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了,到处是一片寂静,什么声音也没有,除了那冷冷地寒风,不时摇动着树枝。
远远地看着,竟似乎有些像人被卡住了脖子,在拼命地垂死挣扎着、呻吟着。
一个娇小的身影,她迈着轻盈的脚步,在院子里迅速地穿梭着。
这样大的府邸,一条条的小道,纵横交错,复杂异常。
可是,却似乎完全没有给她造成什么障碍。
她的脚步一点儿也不见迟疑,只是熟门熟路地朝目的地快速地前进着。
轻盈而跳跃的脚步,落在地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显得她的心情似乎相当地雀跃,大约是有什么好事吧。
才在这样寒冷地深夜,离开暖烘烘的被子,不知道要去哪里。
是不是,在某处,有正等着她的情郎?
所以才如此地迫不及待?
在她经过一个转角的时候,突然窜出一个黑影,绿油油的眼晴,在黑夜里渗人的紧。她禁不住倒退两步,发出一声轻喘,随即又用乎捂住了嘴,似乎生怕惊动了什么。
好不容易,才得到这个机会的。
已经等了许久许久了,可千万不能再失去了。
对面的黑影发出一声“喵呜”的叫声。
原来是只猫啊,那女了轻舒了口气。伸出手来,进行驱赶着。
“走,让开。”
那猫却一个劲儿地挡在她的前面,就是不走,只继续发出那渗人的叫声,在这样的一个夜里,让人心底发寒。
那个女子最后不耐烦了,也懒得再理这只猫了,径自饶过它向前走去。
那只猫却突然跳了起来,挥出了利爪,在那个女子的手上狠狠地一抓,随后,窜入了灌木丛中,再也不见影子了。
“啊,痛。”
女子轻呼一声,拿起袖子轻轻地压住了手上的伤痕。
这死猫!
要不要回去先包扎一下呢?
女子有些犹豫了起来,可是,想了想,又毅然地朝前走去。
这时候也不早了,回去了再来,怕天色都有些蒙蒙亮了,她会不高兴的吧!好不容易她终于有些要原惊自己了。
这些日子,也惭渐地邀自己过来玩,说说话,两个人好不容易似乎又回到了以前那亲密无间的日子里,如果只因为这小小的伤口又前功尽弃的话,怎么行?
想通了之后,女子只紧紧地用袖子压住了伤口,又继续向前进去。
她来到了一个屋子的门前,也没有敲门。
只轻轻地一推,随着“吱呀”一声响,门就开了。
随后,一个熟悉而亲切的声音响起。
“妹妹,你来了。”
屋子里有些暗,只点了一盏灯。
一个小桌子,上面有几样精致的小菜,只是,似乎已经冷了。
当然,在这样的夜里,如此地冷,就是刚做出来的饭菜,只怕也会立即冷了下来。
更何况,是已经不知道等了多久的呢?
“姐姐。”
进来的女子脸上带着喜悦的笑容,两张一模一样的面容,是平琳和平琅。
只是,在烛光的照耀下,让人有些恍惚,不知道究竟谁才是谁?
甚至连她们梳的发式,穿的衣裳,也是一模一样。
“坐吧,辛苦了,没有被谁发现吧!”
平琳站了起来,爱怜地用手摸了摸平琅的脸,又为她脱了外面罩的大氅,笑着说道。
“冻坏了吧,快,来喝杯热酒吧。菜虽然冷了,不过,酒我却一直热着的。”
平琳的眼神充满疼爱与怜惜。
这样的眼神,是如此地熟悉,如此地亲切,在没有公子出现之前,姐姐就是一直这么看着自己的。平琅的眼里起了一阵雾气。
“姐姐,你真的原谅我了吗?”
“傻丫头,不是跟你说了吗?只要你今儿个晚上偷偷地过来找我,不让任何人知道,在答应为我做一件事,我就会原谅你的。现在,你不是已经来了吗?”
“做什么事呢?姐姐,只要你原谅我,我什么都可以做的。”
平琅急切地说道,这一天,她已经等了太久太久了。
“不急,来,先坐下,喝杯酒吧!咱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一起喝过酒了。”
平琳笑得温柔,将平琅缓缓地按在了桌子上,为她斟上了一杯酒,又为自己也满上了一杯。
酒,果然还是热的,在寒冷的空气中,缓缓地有白气在升腾。
明明彼此近在咫尺,可是,隔着氤氲的白气,让人都有些看不清彼此脸上的表情。
“是啊,很久没有这样了。好怀念呢!姐姐,以后,我们还这样经常在一起喝酒好不好?还记得我们在园子里的时候吧,这样的时节,梅花差不多也开了。咱们,还有平福她们,都聚在平福的暗香院里,踏雪、赏梅,那样的日子多好啊!不知道为什么,在一起的时候,为了争个高下,恨不得将别人都踩在脚底。离开了,却常常地想起过去的那段日子。也不知道她们现在在哪里?过得如何?姐姐,人,真的是很奇怪的,总是在失去以后,才知道自己失去的究竟有多珍贵。”
平琅笑着,只是神情中隐隐有些忧郁和怀念。
还有姐姐你,也是一样啊。
直到我们真的成为陌路人之后,我才知道,对于我来说,姐姐是多么珍贵的存在。即使再喜欢公子,即使会因为公子对姐姐笑而嫉妒,可是,如果真的放弃公子,就可以回到和姐姐的从前的话,那我也是愿意的。
只是,姐姐,你是不是也和我的想法一样呢?
我的心中,不知道为何,似乎很不安呢!
明明是这么高兴的日子,为什么这么悲伤呢?
姐姐,你也是一样吧!
我们是双胞胎,所以,在你痛苦的时候,我也不能开心呢!
即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者将要发生什么,心却在一阵一阵地抽痛。
姐姐,我知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所以,你这么悲伤和痛苦吧。
即使你脸上的笑容再平静,你的内心,也无法对我隐藏,因为,我们是一体的姐妹啊。
平琳看着眼前的这一张脸,从小到大的这一张脸,总是跟在自己后头的这一张脸。
不知道什么时候,竟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光采了。
这--是自己的亲妹妹!
这--更是夺走自己所有幸福和期望的人!
妹妹,为什么,那个人不是别人,偏偏是你!
因为是你,所以更加不能原谅。
被你夺走的幸福,我也想亲自尝尝,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滋昧。
所以,对不起,平琅--我最亲爱的妹妹。
如果有来生,那个时候,我一定只做你的好姐姐。
可是,今生,我更想做一个被宠爱的女人。
对不起,平琅。
平琳端起了酒杯。
“敬你,我的妹妹。”
“敬你,我最爱的姐姐。请你,一定要幸福,连我的份一起。”
酒,琥珀色的酒,饮入喉中,香醇可口。
只是,平琅的视线却渐渐地模糊了起来,“啪”地一声,酒杯掉在了地上,她的身子,也软软地朝地上倒去。
却在半途中,被平琳扶住了。
“姐姐。”
“放心,睡吧。乖乖地睡吧。不会有什么任何痛苦的。”
平琳轻抚着平琅的头发,语调温柔,就像还小的时候,亲自哄她入睡的时候。那么轻,那么柔……
这,是我专门为你找来的毒药,你只会渐惭地失去意识,在美梦中停止呼吸。
不会有任何痛苦的。
所以,不要怕啊,平琅。
“姐姐,我看不见你了,好黑,我有些怕。”
“不怕,姐姐就在旁边呢!”平琳抓起了平琅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脸庞边:“感觉到了没有?就在这里呢。”
“嗯。”平琅的脸上露出了梦呓似的笑容,不知道沉浸在什么美梦之中,她的手缓缓地在平琳的脸上移动着。
“姐姐,我好像看到了我们小时候的样子呢!你,还有我,一左一右,坐在爹爹的肩头,爹给我们一个人买了一串糖葫芦,可真甜。”
平琳的泪一滴一滴地掉在平琅的脸上。
“是啊,真甜,我还记得,你非说我的那串比较大,非要给我换。我不换,你还哭了呢。哭得声音可真大。”
“所以,姐姐还是让给我了啊。”
“可是,这回不行了吧!萧公子,不是糖葫芦。对不起,姐姐,如果可以再重来一回,我,绝对不会喜欢上萧公子的。”
“平琅,对不起。什么我都可以让给你,可是,萧公子,我只想一个人。对不起。”
“姐姐,你在哭吗?别哭了啊,我把萧公子还给你。今儿个出来,我有很小心的。谁也不知道,连榴玉她们也是。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所以,别哭了,好吗?”
“姐姐,你一定要幸福啊。我,我好像该走了,有人来接我了。”
“姐姐……”
平琅的声音赶来越低,最终完全消失了。
平琳呆呆地抱着她,仿佛一个抱着最心爱玩具的孩子。
眼泪一滴一滴地浇在平琅的身上。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
平琅的身体也惭渐地变得坚硬起来。
平琳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吃力地将平琅移到了床上,又盖好了被子。
她深深地又看了平琅几眼,似乎要将她牢牢地记在心里似的。
随后,穿起平娘的大氅。
她的手一挥,烛火掉在了床上,噼哩啪拉地燃烧了起来。
在纱帐中,平琅带着微笑的脸。
在火花中,是那么地美,那么地美。
平琳关了门,头也不回地踏入了深深的夜色中。
许久之后,漫天的火光,伴随着嘈杂的声音、脚步声响起。
“走水啦,走水啦,快来人啊。”
平如打量着眼前一身白衣,娇弱胜雪的佳人,端起手中的茶,抿了一口。
“真是可怜啊,一场大火,平琳还有依云她们,竟全一下子死光了。那个叫瑞香的丫头,也实在太狠了些。只是,想来真奇怪呢!她为什么不去害正受宠的你,却去害平琳呢?真是叫人有些想不通呢!听说那个丫头也一直喊冤呢。也真奇怪。主仆五个,就是真睡熟了,也不至于火烧到这个份上了,还求救的声音也没有一声吧。这瑞香,也真是可惜了,照我说,做个杀手都不成问题的,干嘛做丫头,真是浪费人才,不是吗?”
“我可怜的姐姐……”
似乎被人提起了伤心事,平琅又是一阵哽咽,哭得喘不过气来,似乎伤心至极的样子。
这表情,这神色,还真像平琅呢。
就是自己,也完全区分不出来。
不愧是双胞胎啊,扮起来,还真是像模像样的。
只是--
“用别人的身份活着,就这么好吗?”
平如嘲弄地笑了,这戏落幕了,人也该走了。
剩下的一切,再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了。从今以后,即使自己什么也不做,也足够了。杀人,从来不是好玩的游戏。五条人命,其中,还有自己的亲妹妹。
果然,不傀是平琳啊。
也不枉自己将她当做对手一场。
如果自己和她跟了一个主,谁胜谁负,还真是不好说呢!
不过,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
平如放下茶杯,站了起来,朝外走去。
“我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是够毒了,没想到,你也不比我差嘛。平琳。”
“姐姐已经死了,我是平琅,你记错了。”
“喔,是吗?对不起,我的记性不怎么好。再见了,平琅。过几天,我要随公子离开京城去外地了。或许,几年也不会回来。你保重。清明的时候,别忘了代我给平琅上上香,不,给平琳。”
“放心,忘不了的。”
平如缓缓地朝外走去,外面阳光灿烂,只是,她的心里却突然一片空虚,真寂寞啊!
没有好戏看的日子。
是不是得再给自己找点乐子呢?
公子也是,怎么除了自己,就不纳什么新人了呢?害自己连个对手也找不到。
他不知道,没有对手的日子,让人无聊得紧吗?
真是--
平如无聊地边踢着石头边朝外头走去
第三百四十八章 归来
安乐的日子过起来,似乎飞快飞快。
时光如梭,只一转眼,年就过了。
再一转眼,春天又来到了。
到处春暖花开,绿意葱葱,一片好春光。
于是才子佳人,相约踏青赏花,春天的明媚,让人的心也都禁不住开始荡漾起来了。
人人的脸上,都不自觉得带上了三分笑意。
而平福和陈梦两个,更是夫唱妇随,天天一起进进出出,弹琴谱曲,日子逍遥快活地很,真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两人也经历了公婆最初的不满,京城里世家公子小姐暗地里的排斥和异样的眼光,但,两个人均是心态平和之人,陈梦素来是潇洒的性子,本来就是极为自我的性子,而平福,若是因为他人鄙视的眼光而受伤害的话,怕早就一绳子勒死自己算了。
两人有闲,有银子,外加上头还有个当权的父亲和岳丈大人罩着,再加上陈常松和乔氏呆了几日,也不得不回扬州去了。只留下他们两个。
小夫妻的日子,过得那是潇洒得紧。
京城到处,都留下了他们夫妻的足迹。
作诗论画,下棋赏花。
人生最快意之事,大概莫过于此了。
尤其还有志趣相投的另一半相随。
两人或寻幽踏胜,访古探奇;或出入市井街巷,只为了去寻找一个独特的纸镇,亦或是,配得上新娘的梅花好酒的碟子。
每当有所获,将所寻得宝贝,放在屋子里瞧着,那便是最大的满足了。
而这个陈府别院,也被两人提名为悠然居,虽然身在俗世,但潇洒至此,也不负悠然两字了。
尤其是两人得闲,日夜一起,悉心研究,终于谱出了颇为满意的春江花月夜古琴曲以及琴萧合奏曲。
状元楼上,两人双人齐弹的春江花月夜古琴曲,以及琴、萧合奏版,技惊四座,一时竟打破了历来由琵琶独奏的惯倒。
更是得到了天下公认的曲坛大师的称赞,一时名声无二。
两人的才华,得到了士人的尊敬和爱戴。
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随着这一帮子人的接受,陈梦和平福在京城的处境也慢慢变好了起来。
聚会的帖子如同雪花般向他们飘了过来。
不仅有陈梦的,就是平福,也接到了不少。
上层圈子的门,又一次为他们打开了。
平福的爹,苗光祖的脸上渐渐又有了光采,笑得合不拢嘴。眼看着女婿的前途又光明了起来,他能不笑吗?他这一辈子,也只有这个女儿了,自然是希望她过得越幸福越好。而对于半子的陈梦,更是寄托了他继承衣钵的希望。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他认为作为一个读书人,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
明明有一身才学,却只做些吟诗作画的勾当,是他瞧不起的。
别人当个才子什么的,他管不着。
可是作为他的女婿,却是绝对不行的。
苗光祖已经开始在暗中计划陈梦未来的政治生涯了。尤其是这个小子不知哪来的福气,偏偏女儿也跟太子殿下的田娣人关系极好,这不是又多了一重保障吗?
再加上他这个丈人的扶助,怎么也得闯一番事业才是。
不过,首先还是要先磨练一番。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年青人,当然要多多吃苦,以后,才能在顺境的时候不骄,逆境的时候也不气馁,那个时候,也真正当得起他苗某人的半子嘛。
不过,从苗光祖那奸诈,不怀好意地笑脸上看来,我们不排除他有些不忿这个抢走自己女儿心的小子,存心整他的念头。
而陈梦这时候正沉浸在新婚神仙眷侣的快乐日子中,只觉得这一辈子能如此,也不枉此生了。却不知道,再过不了多久,他的苦难就要来临了。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还是无知的时候比较幸福啊。
知道得越多,了解的越多,承担的责任往往就更多。
所以这世间的庸人,往往比天才要幸福得多。
只可惜,却没有多少人明白这个道理,亦或是明白,却仍然拼了命地去作一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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