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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婚花花女-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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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莉莎,你给我回来。”挡著强风,几乎睁不开眼的汉弥顿大声呼喊著。
  另一道男声疏懒的代她回答。“她是我的,不属于这个地方。”
  “你是谁?”不允许!他不允许任何人带走她。
  “我是她这一生最爱的人。”温柔语调中含著宠溺,郑夕问搂紧怀中的爱人。
  “胡说,你不过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我才是最适合她的人。”此时,他不禁恨起她的多情。
  可尽管她的过去有过不少形形色色的男人,但他们都只是陪她走一小段人生旅程,唯有他是她最终的归宿,谁都不能拆散他们。
  她是他的,永远只能属于他。
  “不,我不是过客,从她最初的爱恋开始,我一直存在于她心中。”
  郑夕问一面注意著汉弥顿的逼近,一面留神直升机下因强风摇摆不定的绳梯,只差一点就勾到了。
  直升机不能太靠近建筑物,驾驶者是杰生,他已尽量稳住机身不扫到高耸的阁楼,气流的颠簸让他有点忧虑。
  而坐在后座控制绳梯的是井田二雄,本来他是抢若要下去救人,不过左眼的黑眼圈告诉他,别惹怒外表冷静其实个性暴戾的豹子,牙一咬可会死人的。
  “我不相信,她不可能爱过你……”汉弥顿查过她的恋爱史,根本没有眼前的男子。
  “不管你信不信,你都不该违背她的意愿带走她。”再过来一点,快抓到了。
  “真不要脸,你还不是好几次违反我的意愿,而且用扛的。”伪君子。
  郑夕问闷笑地一睨噘著嘴的任性佳人。“少给我抱怨,回去有你好看的。”
  “没人要你来。”多事。
  这些男人当真以为她是豆腐做的不成,还像作战似地出动直升机,若是他们肯耐心多等半个小时,她就不用忍受强风一直刮打著她的背,会疼耶!
  “艾莉莎,你过来,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把手伸过来。”天底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他拥有的可以全部都给她。
  拢著乱飞的发,于弄晴大声的回答他,“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自由。”
  自由对她而言重于生命。
  “我有权势,我有地位,我是大英帝国的高贵公爵,跟了我你就是公爵夫人。”自由多少钱,他买来送她。
  “我不要结婚,你这个笨蛋老是搞不懂,我不爱你,我喜欢让心自由。”谁也别想追她结婚,四十岁以前她绝不结婚。
  “难道你从来没有爱过人?”如果事实如此,他尚可以承受她的无心。
  幽然叹息声虽小,却让风吹到他耳边。只见她抬起头望著凝视她的男人。
  是最初,也是最终。
  “别告诉我你爱他,我不会接受的。”不,她不爱任何人,她不爱……
  爱恋的眼神转为众人熟知的坚定。“我爱他,从以前到现在,直到我死亡的那一刻。”
  对,不放弃。
  她为什么要放弃他?相爱的人本就该在一起,管他什么身份、地位,去他的自不自卑,她就是要爱他,他是她的。
  郑夕问是她的男人,即使他孤僻、沉闷、无趣、爱管人、没什么幽默感、大男人主义……就算他有一大堆不可爱的坏毛病,她还是决定牺牲自己去爱他。
  因为,她是伟大的坏女人。
  “我不准,我不准你爱他……”汉弥顿眼神迷乱地喊著,像是极度害怕她的离去。
  “你凭什么不准,我又不是你什么……人!”天哪!他玩真的吗?
  他似发了疯的大笑。“谁敢走试试,我要你留下你就得留下。”
  “汉弥顿,收起你的枪,你别发神经了,我不受任何人威胁。”她的表情明写著不妥协。
  此时郑夕问已抓紧了绳梯揽住她的腰,可是他不敢行动地朝直升机上的人摇摇头,他们在汉弥顿的射程范围内无法轻举妄动。
  “是吗?”汉弥顿将枪举高对准她身后男子的眉心。“那他呢?”
  她神色一慌的踮高脚跟企图挡住她深爱著的人。“不许你伤害他,我不能没有他。”
  “晴儿。”动容不己的郑夕问眼眶微红,感动于她的舍身相护。
  这样有情有义、不畏生死的女子谁能不爱她?
  “艾莉莎,你真那么爱他?”他开了一枪,不过是打落她身边的一盏壁灯。
  “是的。”
  “我先杀了他如何?他可是因你而死。”死了的人就抢不走她。
  “你要杀了他我就往下跳。”玉与石俱焚。
  他忽地发出悲笑声,“我们一起死、一起死,谁都不要活。”
  看他有点神智不清,于弄晴决定一赌地朝直升机上的人做了个往上直飞的手势。“不,你不会杀我。”
  “得不到你我宁可毁了你。”他阴沉地面露狞色,一副欲置人于死地的模样。
  “英巴斯。汉弥顿,你扣不下扳机射穿我的身体,因为,你、爱、我!”
  我爱你?!
  失神的望著她自信的脸,一抹金光由她背后透进,汉弥顿握枪的手在颤抖,迟迟没法朝他所爱的女子开枪,他痛苦地看著她升空、攀高,进入直升机。
  不,他的确狠不下心,他爱她呀!
  嘴角浮起一抹似道别的笑容,他将枪口指向自己的太阳穴。
  “砰”地一声。
  他倒在血泊中。
  “不——”
  于弄睛的声音夹杂著悲厉,她不敢相信他会选择自裁了结一生,他是个多么骄傲的人呀!
  两道无声的泪顺颊流下。
  她心痛得难以承受,黑幕悄悄的拢上她的眼,在昏迷中她仍流著泪,怨恨起自己的无情,他再怎样过份,也只是因为爱她呀!
  如果有来世,她会试著分一些爱给他,至少他们可以做朋友,不必当仇人似的反目。
  倒在血泊中的男子似乎听见她的心声,眼角挂著一滴相约来世的泪。
  第十章
  她不能相信,不敢相信,无法相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为什么集大悲惨的可怕阴影会缠上她,她没法接受,真的没办法。
  逃,她必须逃。
  但是四周都是围堵她的人,个个面上都带著让她由心底害怕的惊悚笑容,一步步、一步步的逼向她。
  像是看见死神背著大镰刀朝她走来,寒气森森地狞笑说:“好美的头发。”她感觉自己的头皮被扯痛,镰柄戳著她后脑勺直说好看。
  牛鬼蛇神也靠近了,品头论足地商量该由何处下手,东瞧瞧西看看地半转著她的头,他们也在说话。
  好细致的皮肤。
  天呀,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快死了吗?没人听见我在说不、不、不……
  可恶,我是任性妄为、无法无天的于弄晴,我绝不能放弃自由,我不妥协,我要向命运抗争——
  “不要,不要,你们都给我滚开,休想碰我一下。”死也别想。
  “妈!你成熟一点成不成,很多人都在笑呐!”太丢脸了,我很想否认她是我妈。
  叛徒,未老先衰的小老太婆。“于问晴你想找死是不是,我光宰了你。”
  “你想宰了谁呀!于弄晴。”一道更权威的女声在她耳边响起。
  “妈,你理智一点可不可以,你笑得好像花痴哦!”她发誓绝不承认这位头上戴花的欧巴桑是她妈。
  可耻呀!
  “你最好给我闭嘴,我不想在大好日子打女儿。”如果她敢再不孝的话。张网巧掐了女儿手臂一下。
  “黄历说今天诸事不宜,咱们改天再来。”她作势要落跑。
  “坐下,你敢给我跑看看,我会先打断你的腿。”她用力一按,将她困在椅子上。
  “外婆,老爸说今天不能使用暴力,否则我妈会哭三年。”因为羞于见人。
  “小问晴乖哦!帮外婆把那边的小盒子拿来。”面对令人疼惜的小外孙女,张网巧的语气可是万分慈祥。
  “好。”外婆的盒子好重,里面装了石头吗?
  今天是一个好天气,好到叫人想抓狂,一大堆男人像是来参加丧礼似的打领带、穿黑色西装,手里端著一杯鸡尾酒,要喝不喝的四处寒暄。
  女客倒是少之又少,少到非常反常,令人想问声这是男同性恋者的聚餐吗?
  但是一看又不太像,门口挂了一幅巨大的彩绘人形画,一对上了年纪的新娘、新郎笑得好甜蜜,仿佛正在说著一句话——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怕的是在现场的这对新人似乎有些返老还童。
  “妈……妈呀!你在干什么?”吓到口齿不清的于弄晴差点一把推倒张网巧。
  “叫魂呀!咱们乡下人的礼俗不能免,你一件件给我戴上。”多美呀!她的老本全用上了。
  于弄晴都快哭了。“很土呐!现在没有人在戴这种俗毙了的东西啦!”
  她会被时尚界的人笑死。
  “少罗唆,这些都是你爸生前交代我要为你准备的,你想害他死不瞑目吗?”其实这是她掰的,那短命的死得仓卒,哪还记得交代这些事,她目的只是要让女儿乖乖就范。
  “可不可以少戴一些,很重呐!”一提起死去的老爸她就没辙,老妈真奸诈。
  张网巧又捏了她一下。“面子问题你懂不懂,快把链子戴上,我好像听见鞭炮声了。”
  妈妈好可怜喔!戴了一堆黄澄澄的东西,我长大以后一定不要像她那么可怜,一生难得一次的好日子还被外婆捏,而且那些东西起码有好几斤重。
  外面好热闹哦!好想偷偷地去看一眼。
  可是大人说不可以,因为我身负重任要跟在妈的身后,只是我一直很怀疑,以我的年纪来担任这项重大工作是否适宜?我好像太老了。
  不过大家都说没关系,我很可爱,刚刚好适合做这件事。
  唉!看到妈妈快哭了,我也很想哭,为什么主角不是我,我还得穿上这件可笑的衣服,大大的荷叶边像在嘲笑我不无邪、天真,有一点点蠢。
  天哪!我还套上白长筒袜呢!上面各别著一朵红色小花。
  好在出糗的不只我一人,还有一身黑不拉叽的衣仲文陪我丢脸,他更拙的在脖子上打了个小啾啾,活像橱窗里展示的小人偶。
  嗯!心情好多了,看到他比我好笑我就想笑,想想我还不算太糟糕。
  “于大妈,你女儿好了没?婚礼要开始了。”房门口一颗头探呀探的直催著。
  “就来了,你跟大家说别心急,有我在她绝跑不掉。”她盼了二十七年了,今天终于如愿以偿。
  “喔!好。”
  来人一走,于弄晴更加的愁眉苦脸,她的原则怎么办?为什么没人肯听。
  “妈,我想上厕所。”于弄晴犹做困兽之斗。
  “忍著。”她那点鬼心思骗得了谁。
  “憋不住了,我已经忍了很久。”厕所的窗户应该够大。
  “憋不住就尿在裤子里,反正裙子够长遮得住。”就算她一身尿骚味也不会有人嫌弃。
  “妈,你太狠了吧!很丢人耶!”可恨呀!她妈太精了。
  “无所谓,反正来观礼的来宾全是你的旧情人,他们能理解你的任性。”都是自己人嘛!
  她用含恨的眼神一瞪。“我没那么多旧情人。”
  “谁的旧情人?”
  满面春风、喜色盈眉的卓尔男子走进来闻言取笑著,低头一吻不高兴的“受害者”,将手中的花束亲手交到她手中,符合传统之礼。
  今天就数他最开心,七天前他开始筹备婚礼,七天后他步入礼堂,与他所爱的女人。
  “郑夕问,你太无耻了。”她很想将手上的捧花掷向他带笑的脸。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结婚。
  可是,今天就是她结婚的日子。
  为什么会这样?他今天娶的应该是另一个女人而不是她,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晴儿,你想反悔也来不及了,乖乖地做我老婆吧!”他说话的调调像山大王抢亲。
  “没有答应哪来的反悔,你把我的原则全忘了吗?”她要为自由奋战到底。
  “我都达到你要求的原则,你当然要嫁我。”原则是用来打破的。
  “怎么可能,光是第一个原则就办不到。”她不信他有通天之术。
  郑夕问拿著一张缩小的手绘结婚请帖交给她,上面题字:郑夕问与于弄晴四十岁时共结连理,提前十三年举行婚礼。
  “你……你干么把我弄得这么老,我不要啦!”她才二十七岁,美美的二十七岁啦!
  他耸耸肩又将另一本她很眼熟的小册子翻开,“从四十七页后由我负责,我们一年谈一次恋爱。”
  五十三年后两人都老了,不谈恋爱该相扶持了。
  “我的一百次恋爱!”他好过份,四十七页以后的花名册全填上他的名字。
  “还有你要的五十亿。”“聘金”打开,十位数字存摺的开头是五。
  “啊!你……你疯了,你哪来的五十亿?”她一定在作梦。
  他帮她盖上头纱。“我名下所有郑氏集团的资产全移到你名下。”
  “老妖婆会气死。”她哭了。
  可是别以为她是感动,她是绝望地流下眼泪,她真的要结婚了,自由的脚步……远离了。
  “于问晴、衣仲文,快把新娘子的婚纱拉好,金童玉女快就位。”
  什么金童玉女,分明是超龄的花童,人家一般都用幼稚国的小男孩、小女孩,大人都欺负我们只有十一岁,真是好讨厌。
  “走好,小心……拉好……”也不知哪找来的媒婆总是慢半拍。
  扶著不情愿的新娘手肘,郑夕问一瞧见蜂拥而上的一群男人,眉头的笑意当场垮下来,回头一瞪太过聪明的女儿,她简直是……
  该揍。
  “晴子,你要是嫁得不好尽管离婚,井田会社就是你的娘家,随时欢迎你来投靠。”
  “晴,虽然我们情深缘浅,如果你哪天要抓奸找不到好人选帮你,打通电话来FBI。”
  抓奸?!
  郑夕问的脸黑了一半,他们是存著什么心?他好不容易才把爱了十余年的女人骗到手,他们居然怂恿她离婚,诋毁他对婚姻的忠诚度。
  好,他忍,反正只有今天,这群过气的失败者也只能在这一刻嚣张。
  “艾莉莎,我永远会在德国等你。”
  “东方女孩,法国的凯旋门将迎接你的到来,我们相约在巴黎铁塔下。”
  “甜美的小东西,你的美让威尼斯的水都为之羞愧,我不会忘了我们午夜的爱语。”
  忍、忍、忍,脸色全黑的准新郎强压抑杀人的冲动,原本沉稳的笑脸逐渐僵硬,他为什么要忍受这些狗屎话,他们到底还有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今、天、他、结、婚。
  直到最后一位前任情人到来,他所说的才叫新郎倌真的火冒三丈。
  “晴晴,罗兰奶奶一直希望你成为我的妻子,即使你为人妻、为人母,在你四十岁以前,我绝不结婚。”
  “杰生,你……”原来他还爱著我。
  “够了,我们该上台了,各位请便,希望你们好好享受中国美食。”
  我听见老爸嘀嘀咕咕的说:最好个个拉肚子拉到虚脱,他会包架专机将他们丢回各自的国家,从此不相见。
  爸和妈在礼台上忍受著一些大人物的致词,我瞧见妈用高跟鞋踩爸的脚,一下子又踢他,然后大喝一声要老家伙长话短说,她尿急。
  所有人都笑了,用力的鼓掌叫好还起身举杯一敬。
  可是“老家伙”好像不开心,笑不出来的说了一句礼成,老爸就马上抱著妈亲吻。
  不骗人哦!我看了一下表,足足吻了二十分钟,然后台下的叔叔们都哭了,一把眼泪一口酒地猛喝,安静得好像有人死掉。
  连一向很听我话的衣仲文都偷偷地拉我裙子,问我为什么他们哭得那么伤心,我捏了他一下不回答,只用眼睛瞪他。
  他大概怕我生气,一直到婚礼结束都不敢再开口,只是跟著我后头转,我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一口也没多吃。
  我想,有一天我长大了,我可能会喜欢衣仲文吧!因为他看著我的眼神好可爱,好像粪坑里的蛆拚命在扭动。
  不过,我真的会很惨啦!
  刚刚老爸非常和善地拍拍我的头,他用很轻的声音说。“皮绷紧一点,待会再来算礼金。”
  啊!我要赶快逃,他一定知道是我寄E…mail给各位叔叔,顺便AA通报费,网路真好用,可是我要逃命去。我看就到衣仲文家好了。
  我这样算不算离家出走呢?
  反正我还小,以后长大就会知道了,大人都是这么说的。
  我很乖哦!我不坏,真的,我要去收拾包袱跟人“私奔”了。
  同一时间,不同的宴客饭店,高挂著郑季府联姻的门面显得冷清,满厅的商界人士前来道贺,可是每一个人都面露不自然的笑容,犹豫著不知该不该走了。
  只因新娘逃婚。
  “爸、妈,我决定去寻找自我不结婚了,流浪的女儿上。这……”季夫人念著季缈缈留下的短笺泪流满面。
  而另一边,气得差点昏厥的郑夫人手中有两张大小不一的纸张,银牙咬得快断了。
  其中一封是因故不到场的新郎,他是这么写著——
  爸、妈。  今天是四月一日,所以我不结婚了。
  儿在此祝两位愚人节快乐。
  另一封则是——
  哈!哈!哈!郑老妖婆:
  我来抢亲了,还记得十年前你用一千万打发的女孩吗?
  就是我。
  还有,那个被你称为来路不明的小杂种是我女儿于问晴,今年十一岁。
  不过你等到死吧!我绝不会让她叫你一声奶奶的。
  最会记恨的于弄晴草写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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