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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了翅膀的梦-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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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种高级住宅一定会有浴室,于是我摸到他的房间,嘿嘿嘿……
我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身干爽地从他房间走出来,准备迎接他杀人的目光。
然而他没有生气,甚至连一点错愕都没有,仿佛我这个不速之客赖在这里蹭饭洗澡反而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他留我在这里住一晚。
我确定他没有什么不良企图。
我说过,我有读心术,任何人打着鬼主意,我一眼就可以看出。
我预计着第二天,他会端着地坐在饭厅里,或是干脆蹲守在我床边,然后笑脸盈盈地用“温柔”的目光催促我打包走人。
结果,一切现实都和我的推测太走样。
饭厅跟客厅都没有人。
“欧先生,欧先生?”
“欧……”
离饭厅不远的落地大阳台,他正迎着阳光手举着一幅画。
大概是被我的叫魂声吵到,非常不耐烦地看着我。
“这幅风景,是你画的?”
那个人,他拿着我那幅见不得天日的大作。
05。原来的原来(上)
更新时间:2010…3…1 8:51:00
字数:2856
我,欧洋,彼时是一名26岁的成功单身男性。
我的名字怪怪的。
“您好,我叫欧洋。”
“您好,欧阳先生,请问您的名字是……”
看,这就是麻烦。
父亲给我取什么名字不好,一定要取“欧洋”,叫“欧洲”都比这动听。
身为一名警察局长的儿子,我,从来没有感觉到一点该有的荣耀。
父亲是一名黑……也不能算黑的警察。
用他的话来说,他也是为了要好好保护这个家庭。
所以有些“不该多的事”,他就不多,有些“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父亲,或者说我们家,从来不缺上好的烟酒。
父亲不收钱,他从来都只肯象征性地收一点礼,也许是不想加重自己的罪恶,也许是不想陷得太深。
而这些烟酒,也往往会转送到更高的人手中去,父亲一点也不留。
所以我知道,父亲不是个贪财的人,只是大局向来如此,父亲也没有选择,而局外的百姓么,警匪片看太多,不懂。
当然,父亲不会让局面失控,他从来都能把一切拿捏地恰到好处,在处世方面,他无疑是圆滑的。
对于恶势力,父亲向来不会主动打击,但也不至于让它太过猖獗。陷于肮脏与洁净之间的尴尬地带,父亲竟然活得很自在。
所以我能感觉,父亲在他原则的底线之前,挣扎着,懦弱着。
所以我从来也不跟别人夸耀,自己有个警察老爸,尽管别人都知道,甚至总以“局长的公子”相称,我也不愿提及。
这样也好,我不是活在父亲伟大的阴影下,而是不洁的阴影下,不觉得父亲是不可超越的,也是另一番好事。
彼时我比任何人都年轻气盛,希望能够考上警官学校,子承父业,好好地整顿那些混沌缠绕的局面,也为那个“不争气”的父亲,好好长长脸。
没想到父亲坚决不同意,并说他有本事让我一辈子都考不上警官学校。
“不会的,等你死了以后我就能考上了……”
当然,我只是在心里这样说,父亲毕竟是父亲,他这样做自然是因为十分了解这一行的内幕。
那些理不清的关系,不是我一个毛头小子凭着一腔“为人民服务”的热血就能解开的。
父亲不希望有一天,他要到监狱里去捞我这个不肖子。
正如那个向来不把我放在眼里的妹妹所说,明明不是侦探的料,还要硬充福尔摩斯。
我最终放弃。
或许我的意志本来就不坚定,并且还时不时有一些残存的名为“理智”的东西时刻提醒着我,有些火我玩不起。
又或许将来有一天,我真的也当上警察,未必就不会变成和父亲一样的人,被现实磨得无棱无角,然后让我的儿女看着我失望。
所以我乖乖地填了企管系,本身有着老天赐予的智商,并且在父亲的照顾下一路顺利,在父亲老朋友的传媒公司里当了CEO。
放弃当警察并不代表放弃梦想,不是名侦探柯南,但我可以做金田一的梦。
我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成为北城的夜神月。
我一直在心中顶礼膜拜的那一尊大神,不是福尔摩斯,而是那个谍海女王,玛塔哈丽。
至少她是个活生生的人物。
我对这个以身体为本钱获取各种机密的女人怀着无上好感,注意,不是因为她的身材。
竭尽全力地为国服务,最后落得一个叛国者的罪名,却能从容赴死。
玛塔哈丽到底有没有做过“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的事情,只有见证历史的上帝才知晓。
但我心中执着地认为,就算她做过,应当也屈指可数,最终不是回头是岸,为正义效力了吗?
就凭她穿上红舞鞋,昂然接受死亡。
就凭她的头颅在巴黎博物馆历代保存(呃,几年前被盗……)。
她值得我尊敬。
打量自己,长得也算有模有样,唇红齿白,凝雪皓腕,腰细腿长……
那个,不要怀疑我的性取向,我只是可惜这么好的本钱无法利用。(不要有人告诉我可以去GAYBAR,我会劈了他……)
我总希望有一天,我的身边也能出现一个玛塔哈丽,并把它作为每一个新年愿望,一直期盼着。
真主保佑,上帝赐予了我这个契机,而我,抓住了她。
那个从天而降莫名其妙的女孩儿,她是耶和华送来的玛塔哈丽。
我的玛塔哈丽。
虽然不如我所预想,她没有穿着红舞鞋在PUB灯红酒绿的舞台上跳着肚皮舞,朝我献媚地笑,而是非常狼狈地拖着两个大皮箱,乞丐一样地蹲在我家门口。
我的玛塔哈丽,她不妖艳。
当然,初次见面,我对她没有什么好感。
我,单身王老五一枚,倒贴的女人从来不计其数。
夜店,PUB,甚至有那些经过父母指派别有用心安插到我身边的女人。
虽然最终被我一一识破,但是这样的麻烦从不因为我的火眼金睛而终止过。
因为,爹妈想抱孙子了。
其实爹妈何必这么急呢,他们今年都还不到六十岁的。
我的爹妈,无疑是一对非常精明的爹妈。
他们清楚,强扭的瓜不甜,要我这位二十一世纪有事业有成就有思想有主见的80后去接受相亲这种愚蠢的安排,除非我大脑皮层进水。
于是他们开始明察暗访,见缝插针,在我身边安插了无数位将来有可能顶上“欧家儿媳妇”光环的女人,从独立的高级白领,到妖媚的富家千金,一应俱全,使我每到之处常有误入女儿国之感……
我真想跟他们说,不要再逼我,再逼我就喜欢男人了……
总之,所以,这个女人,我也认为她跟目前为止所遇的其她女性同胞如出一辙。
我不知她又是哪路大佛指派来的神仙,我对她没有好感,我准备轰她走人。
但是她像块牛皮糖,狠狠地黏在那块地上,不管我温言相劝,或是怒目以对,她纹丝不动。
我怀疑,即使我用铲子去铲她的屁股,她恐怕也是坐地不动稳如松。
再后来,僵持不下中,她终于抬头看了我第一眼。
我也总算能清楚地看到她的脸。
我说,我是个标准的商人,不会什么文绉绉的修辞,可是,我看到她的第一眼,脑海里闪过的人,竟然是,玛塔哈丽。
那个少女没有妖冶的姿色,攫神的眉毛,有的只是一对倔强的水眸,像苍茫草原中闯过来的一头狼。
狼匹直直地伫立在我面前,双耳直立,目不斜视,眼放绿色的狼光。
茸茸的耳朵被北风吹着。
非常决绝地看着我这个端枪猎人。
只要我扣动扳机,哪怕她拔脚便走,也必死无疑。
所以,她定定地看着我,从上到下,然后凝在我的眼里。
她不怕我。
这是我总结了许久,才总结出的结论。
她的眼神告诉我,她不怕我,我不能把她怎么样。
她在我这肥厚的屋檐下待得心安理得。
她甚至无聊地消遣起来,拿起地上的白色石子儿,玩着左手画圆,右手画方的游戏。
并且完成得非常出色。
看着她写的字,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傻丫头,名叫米泛。
在以后的日子似乎渐渐显露出来,她并不喜欢这个滑稽搞怪的名字。
所以我也从来不叫她米泛。
就像玛塔哈丽也鲜少有人叫她玛嘉蕾莎&;#8226;泽利。
她的别用名,叫林诗诗。
我私下里给她取了个她更不愿意听的小名。
小鸭梨。
06。原来的原来(下)
更新时间:2010…3…1 8:52:00
字数:2315
那个少女没有妖冶的姿色,攫神的眉毛,有的只是一对倔强的水眸,像苍茫草原中闯过来的一头狼。
我就是这样,第一眼就迷上了她,和她的眼睛。
这个少女清澈见底的水眸,能够倒映出所有的不干净。
那种隐晦的坦率,不是每个人都做得来。
也许所有的雄性兽类看到她都只会想到占有,而我脑中的意识,则是,如果我被她迷住了,是否别的男人也像我一样会被她诱惑?
直到现在,我也是个年富力强精力旺盛的王老五。
根据正常的生理要求,我是需要女人的。
所以,“诗诗”常嗤之以鼻地说,我不肯结婚,就是因为舍不得那些跟我胡来的女人。
但是,我很肯定地告诉她,如果说结了婚就意味着不能染指其他女人的话,那我相当早就于跟她结婚了。
她刚住下不久,就给我带来了麻烦。
凌晨一点半,我以为她已经睡了,于是我“光明正大”地带了女人回家。
在我跟那个女人亲密***的时候,厨房传来扰人的窸窣声。
然后她就很自然地走出来,手里拿着我前天买回来解馋的小鸭梨。
嘴里的咬动还在持续不断着,发出克里克拉叫人恼火的声音。
也许是看到我跟那个女人的亲密姿态,她一下子意识到“做错了事”,迅速地准备拔脚就溜,一边往后退却还不忘了“叮嘱”我们:“你们继续。我睡楼下,不打扰你们……”
嘴里还含着几块梨片,口角和指缝间都在不住地往下淌着汁水。
她一边往通向房间的走廊退却,一边咬着梨骸。
我可以负责任地讲,她的眼神里根本没有一点儿愧疚的神色,反而好像是她大肚能容,把地方让给了我。
那晚我一个人睡的,因为没等她消失在走廊,那个女人就先从我家门口消失了。
我曾经假装生气叫她赔我女人,并张牙舞爪要“非礼”她(其实就是吓唬吓唬),结果她把冰箱里的冰格子拿出来,拍了我一脑袋冰碴疙瘩。(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灰常灰常后悔把她安顿在我身边,我那随风逝去的人身自由……)
其实我爱她,是不会真的勉强她的,我只希望等她成为我妻子的那一天,才教她去领会所谓夫妻之礼。
接二连三地发生这种尴尬事情之后,我没有再带女人回来,倒是发现了她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
凌晨一点吃宵夜,而且还是甜食,而且还必须是鸭梨。
她怎么不胖?
她为什么不喜欢点别的东西?比如苹果橙子榴莲什么的。。。。。。榴莲就算了。
她为什么一定要喜欢跟我一样的东西呢。
于是我们开始了幼稚园孩童般的争抢。
通常,以最一般的速度来说,一个装了二十多个梨的环保袋,不用一天,就会比80后工薪阶层的钱包还干净。
基本上都是,若是我有看到她或是她看到我从塑料袋里拿了一个两个三个梨,我们就要去拿四个五个六个梨,绝不“认输”。
这个月的买梨钱似乎跟水电费有一拼……
于是我明里暗里恶言相向,美其名曰“贪食蛇”、“小鸭梨”,或是“鸭梨杀手”之类的绰号。
她一概照单全收,不予理会,并非常不屑地称我为“***男”和“河蚌”……
“河蚌是什么意思?”
“秘密。”
你看,她总是这么神秘,即使我与她天天在一起,还是无法撅出她所有的秘密。
她认为我应当感激她,没有她的严格监督与横加干扰,我迟早精尽人亡而死,驰名汉成帝……
对于她的小放肆我常常无言以对,却有心不横加阻拦。
我所需要,所欣赏的正是她这一副唯我独尊的放肆大胆。
这种特质,不是那些在夜店跳钢管舞的女人能比的。
我也曾问过自己,如果要给自己找一个玛塔哈丽,为什么不直接找一个美丽、耀眼,演技极佳的女人来呢。
要找,也未必找不到,演艺圈里有很多。
我偏偏选中她了。
我知道,她这双眼睛,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走过大雨淋得湿漉漉的她,既不故作可怜,也不强逞凶狠。
可能从她不卑不亢地蹲在我家大门口起,我们就注定要结下“梁子”。
她是一个十分清楚自己要什么,又十分清楚别人底线的人。
她想要躲雨,就挑了一块最肥大的屋檐,安逸地蹲在那里。
她肚子饿了,就欣然接受我的法式牛排,连句客气的推辞都没有。
她淋湿了身子,就毫不客气地利用我房间浴室的现有资源。
而最为明显的事实是,我竟然毫不生气。
只要她默不作声地看我一眼,心头有什么小火苗,也立刻都被浇熄了。
那不是什么楚楚可怜或是哀怨的恶心眼神。
眼神传达的只有一个简单的含义:
——我都是一头要死的狼了,最后吃块肉不行么?
就是这样一种眼神,让我这个暴戾的猎人,失去了开枪的能力。
于是我非常清楚,她是个到了哪里,都能够顽强活下去的人,并且,活得理所应当,活得毫无畏惧,世界末日,她也能坐在窗台上吃泡面,然后安然地等着彗星撞地球。
在她留宿我家的第一晚,我看到了她的画夹,那些深见功底的画,的确值得欣赏。
但,并不是说它们就够得上大师级别,可以说与她旗鼓相当的默默无闻者也大有人在,她还需要培训。
直到,我看到最后一幅画。
那是一幅彻底颠倒世界的图画。
渲染暮色的晚霞,变成了磷火一样的明绿色,而青葱的草地,像一簇簇熊熊燃烧的大火。
不知是大地倒映了天空,还是天空倒映了大地。
这真是一幅大胆的画作,这不正是这个世界的真实写照么,这不正是我心里的世界么。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决定永远留下她。
她的执着,使她成为一个不会轻易变质的女孩。
而我即将要出手涉及的,背后必然需要一个死忠,一个不会背离我的人。
她,无疑是最佳人选,是我的玛塔哈丽,是我的死神琉克。
07。成为。。。。。。
更新时间:2010…3…2 9:19:00
字数:2878
欧洋不止一次地告诉我,我的眼睛有多么深邃。
如果用张醉的话来讲,就是要多神棍有多神棍。
可我想欧洋他说的是对的。
上帝赐予了我一双扭曲世界的双眼,我用它来照见邪恶。
代价就是,我将一生活在这种扭曲的可憎与恐惧之中。
而且无处可逃。
似乎是因为生长在毫无背景毫无靠山的环境中,我才比之幸福的同龄人更为早熟。
我清楚这社会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状态。
我是一尾没有父母的鹦鹉鱼苗,如果不乖乖躲在珊瑚壳里,只有被吃的宿命。
所以我永远躲在海角螺或是扇贝这样的地方,静静地看着巨鲸吞噬大群鱼苗,并同时庆幸死亡名单中没有我。
当然,河蚌壳也是个挺安全的地方,可我不想被磨成珍珠。
尽管不想,有一天,我还是误入了一只河蚌。
这只河蚌有个个性的名字,他叫欧洋。
欧洋是一个潜意识里患着臆想症的人,这点毫无疑问。
他总是幻想着能够成为现实世界中的夜神月,梦想有一天能够得到死亡笔记,把每一个憎恶的人名统统写进去,再配上各种稀奇古怪的死法。
这样扭曲的梦想是不会实现的,在遇上我之前。
他至今坚持认为,我就是他的死神琉克。他也把我的前半生,拉入痛苦的挣扎中。
那一幅颠倒世界的画作,是我出道前唯一一幅反派风向的大作,却被他第一个发现了。
我无法形容那幅画被他拿在手中时,我心中的慌张。
那是我藏了近二十年,并且打算藏一辈子的秘密。
我一直怀疑,我在根底里就是个两面的人,一面是阴暗面,另一面才是窗外泄进的阳光吧。
那副“晚霞图”就是最好的见证。
那幅画是我考入大学那一年的作品,是玛索育幼院的最后一个傍晚,在我记忆中。
我斗胆提笔,画了一幅最诚实的画。
与欧洋的理解正好相反,我的画,不是要揭示那些真实的丑恶,反过来,我只是想看看我这一辈子也不能看见的美好。
美丽的光点,追本溯源,在我心中,甚至强不过一束手电筒。而我想捕捉一些残存的美好。
但,有件事,欧洋毕竟是猜对了。
在我的人生中,阴暗面才是主导,我是个,趋暗的人,是靠黑夜的滋养活到现在。
如果要我当个上帝派来的,作弄世人者,我不会比琉克差。
因为那是我的本性。
冥冥中,我被上帝派来改变这个假面盛行的世界。
从我离开学校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憎恨黑暗,虽然它本是我的母乳。
我的眼里满是盛夏的阳光,那是因为我站在背光的阴影中。
如果说欧洋是为了完成他的夙愿,而我,苟且地说,只是为了报复不公的社会,纯粹为自己的忿忿不平找了一个宣泄口,为逃离黝黯找一条出路。
所以当欧洋要把我放入他的蚌壳内,慢慢磨合的时候,我没有拒绝,欣然接受。
虽然过程是痛苦的。
我说过,要一个生前十八年连钢琴都没摸过的人一下子变成演奏大师,这实在是一种比较痛苦的事情。
还有跳舞。
还有编程。
我是穿越在各个场所搜集情报的玛塔哈丽,我是审判者死神琉克。
而这两个双重身份却有一个重叠——置人于死地的林诗诗。
天下传媒CEO的未婚妻,林诗诗。
他挽着我的手臂,适时地出现在上流社会的每个宴所,瞅准时机将我介绍给每一个“猎物”。
我必须根据不同人换成不同口味的女人,上到知性女性清纯玉女,下至性感女神夜店歌王,这些度身定做尺寸刚好的完美人皮面具,借女人天赐的本钱,去获得欧洋梦寐以求的那些“罪证”。
那些人皮面具,我需要在它们之间游刃有余,一个差错,天雷盖地火,只有粉身碎骨的下场。
记得在一场所谓的慈善晚会上,我告诉欧洋,那个假仙地发表着感人肺腑演说的家伙,长了一张冰绿色霉球一样的嘴,宝蓝色镶玫瑰花的蕾丝边地毯,泛着血色凝固后叫人倒胃的紫。
他浅笑着吻吻我的前额,算是秀恩爱,也算是真心安慰。
他明白我话里的隐喻。
空调中凉风习习的晚宴,每个人穿着身价上百万,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向地位卑微地人施舍,还自以为做了件大功德。
真的叫人倒尽胃口。
可他了解我的那双奇特的眼睛吗?如果他知道我所说的一切不是隐喻,而是事实,会作何反应?
我问他,上帝让我能够分辨黑白黄,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弄清黑白,才能分辨是非,感知金黄,才能拥抱正午的阳光。
感谢上帝,那些不需要扭曲的东西,他把它们完整地送给了我。
欧洋的精明,见于他准确的谋划上,一切都从那些籍籍无名攀附着大公司的小虾米吃起,在他们毫无警惕的情况下,慢慢蚕食进核心。
最重要的是,我从不会在任务完成后躲起来去做所谓的避风头,依然心安理得地出席每个“大场面”。
因而没有人把怀疑的目光向我这个知书达理的女人身上投,尽管北城的许多企业内部每天以光速风云变幻。
全世界都为欧洋有个光彩照人才华横溢的未婚妻而着迷,却没有人知道,如果哪一天沦为阶下囚,说不定就是因为这个朝你回眸一笑的女人。
细究起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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