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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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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到了陆家的大门口的时候,天宝依旧没有从那种惊心动魄的感觉中回味过来。两栋楼之间的间隔有几十米,秋秋却是从一幢二十多层的大楼跳上了一幢十五层的大楼,中途没有任何的借力,简直可以说是不可思议。
    踏雪无痕,果然是无痕!
    天宝幻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有这样的能力,从一幢楼跳上另一幢,然后如一片轻灵的羽毛一般落下,而不是把楼砸出一个窟窿,自己还断了腿,没了命!一个普通人,很难想象秋秋这种跳楼的“胆量”,天宝想想都有些怕怕的。
    秋秋轻笑道:“呆子,我们到了。”
    天宝“恩啊”了两声,才醒过神来,回头想想,地图上为什么没有什么路什么路,而只有一条笔直的直线了。因为秋秋根本就不需要走弯路的!
    天宝紧张的手心都出汗了,手套湿了一片,都渗到了外面。用力的抓住了那柄黑色的短刀,天宝问道:“秋秋,我们就这么进去吗?”
    秋秋道:“不然你想怎么办?”
    天宝嘿嘿一笑,一手抓刀,一手在大铁门上一借力,就翻了进去。在草坪上滚了一下后,就看到前面的小楼里灯火通明,显然是时间还早,人并没有睡。他蹑手蹑脚的匍匐前进了几步,崭新的黑色紧身衣沾满了泥土。他正要继续潜行的时候,突然听的犬吠声大作:
    “汪……汪汪汪……汪……”
    一条通体漆黑的发亮的大狼狗足足有一米二左右,幽绿的眼睛带着一股子的凶残盯住了天宝。随后保安就敢了过来,正好把天宝围在了中间。秋秋就好像是一支幽冥处的精灵一般,静悄悄的看着保安围住了天宝,却没有丝毫要动的意思。
    她站在墙头,恍若神魔,幽幽而望。
    第一次杀人——
    她想要看一看天宝自己的选择!
    “什么人?”
    几道手电的强光照在了天宝的身上。他一身紧俏的黑色紧身衣丝毫毕现,上面的泥土和枯草黄叶也沾了几根。天宝牢记秋秋说的话,不要搭理这些人,直接杀了就是——可是他第一次杀人,竟然下不去手。
    这些人毕竟只是保安,是无辜的……
    “放狗——”
    穿着队长衣服的保安下了命令,那一条身高一米二,浑身黑的发亮的狼狗就扑了上来,其他的几条后来的狗也扑了上来,带着一声声凄厉的呜咽,天宝就感觉眼前一个血盆大口咬了过来,森森的犬牙交错,带着一股子恶心的腥气。他后退了一步,手自然的伸出去格挡。在碰到了狼狗的下巴的时候,突然——
    他的手插进了狼狗的嘴里,而狼狗的嘴巴却没有闭上。獠牙依旧森然,但它的嘴却合不上了。天宝跟骨头打交道几乎已经走火入魔了,自然而然的就施展出了折梅手中卸骨的手段,把这条狗的下巴给错了下去。
    抽出带血的手,一刀抹过了狼狗的脖子。“嘶”的一道热血喷了天宝一身,他被这血一激,竟然是杀气凛然,心中一股子凶狠气升腾了起来,一不做二不休,反手刀起,黑色的刀子瞬间就抹过了四条狼狗的脖子,一时寂静!
    天宝一身的血,就好像是从死人堆里捞出来的血人一般。既然杀心一起,自然就没有了无辜一说,他的身影一纵,手中刀光凛然,虽然挥霍不出秋秋一般的道罡来,但那一股子的凶悍狠辣却是更胜。“哧——哧——”一刀两段,血泉喷出。秋秋的这把刀非常的快,几乎让人不可想象的,和人的身体一接触,几乎如同砍在空气中一般,一下子就过去了。
    一手杀了两人,天宝转身再次出刀,黑光分两路无声落下,竟然是刀不起风,陆家大院里一片血腥弥漫。眼见的其他几个保安就要逃跑,天宝脚踩踏雪无痕,一人一刀将人结果以后,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这——却是一场好杀。
    秋秋眉目中带着一种温柔,幽幽的看天宝将这些人一一杀完,才飘然落下……“宝宝,别紧张,你看。杀人其实就是这么容易的!进去,会一会陆家的人,今晚这个院子里没有一个人可以活着……”秋秋的眼中杀机一闪,冷冷的一笑。
    神的尊严,需要血来堆砌。
    天宝道:“好。”
    杀了,也不过如此。任何事情只有你做了,才发现他其实并不难!关键的,是做,还是不做。既然已经杀了这些保安了,也不在乎进去多杀几个人的。秋秋抿嘴轻笑,说道:“宝宝,你现在才真正的长大了,这个只是一个开始而已。以后你的生活会很精彩!宝宝,你知道为什么要杀光这里的人吗?”
    天宝摇头,因为来的时候,秋秋说的是“谈一谈”,而现在,他却在杀人!
    秋秋道:“杀吧,杀吧。你把这个院子里的一切生命都杀光,姐姐就告诉你为什么,晚上还要给你做好吃的。杀吧,杀吧……”她的声音绵绵的,就好像有一种无形的力量一般,诱惑着天宝。天宝也是冷笑了起来:“嘿嘿,杀光。”
    杀光。
    大概就是因为对于秋秋的亵渎吧!
    天宝踏着血,带着一股子腻人的血气走进了那幢别墅。他就好像是一个杀神一样,手中的刀在滴血。客厅中的几个人还没有怎么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被天宝一刀杀了,脖子上一条细长的口子里,鲜血串联成了一条珠链,簌簌落下,染红了沙发和茶几。天宝随即上楼,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杀,血腥弥漫,下来的时候,血已经染红了地摊。
    他皱了皱鼻子,无甚留恋的出了别墅,到了秋秋的跟前,说道:“杀光了!”
    秋秋道:“那我们回去!”
    依旧是抓住了天宝的脖颈子,在地面上一借力,就开始在楼房间纵横奔驰。她快若鬼魅一般的身法之下,周围的景色在快速的后退。然后,两人就从窗户进家。天宝一身是血,站不是,坐夜不是,只无措的在原地看着秋秋。
第三十章 历史的背后
    “怎么了?”看天宝那种不知道把自己朝什么地方放的样子,秋秋噗嗤一笑,说道:“别那里站着了,把衣服脱了,去洗个澡。这些带血的衣服全部都扔掉,去吧……”“哦,知道了。”天宝听话的去了浴室,他现在的确应该洗一个澡了。而且他也很喜欢这种被秋秋呵斥的感觉,或许说男人,都是比较贱的。
    浴室里传出了哗哗的水声,秋秋隔门问道:“宝宝,晚上你想吃什么?姐姐给你做。”
    半晌,听的天宝道:“什么都好。”
    “呵呵……那好,作出来你可要吃啊。杀人的事情不要放在心上,快些洗,我做的很快的哦……”进厨房生火,做饭,秋秋也知道天宝喜欢吃土豆,就做了大菜,和鸡肉一起煮了以后,香气四溢,锅中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天宝也洗干净了,不过却忘了拿衣服进去,赶紧叫了一声秋秋。
    秋秋把另外的一身厚连裤袜和紧身的肉色上衣递了进去。
    不管天宝愿意不愿意,也只能这么出来了。不然就只能一直在浴室里呆着……秋秋满是温和的看他出来,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微笑,拉他在餐桌边坐了下来。秋秋笑道:“闻出来是什么东西了吗?”
    天宝努力的嗅了一下,有些惊喜道:“土豆熬鸡骨架?”
    恩,很熟悉的味道。来了金帆市几个月,他已经很怀念了,其实他并不喜欢吃肉,他喜欢的是和肌肉在一起的土豆儿,那味道确实是香的厉害。天宝不由的感觉食欲大动。秋秋很可爱的一笑说道:“是啦,不过对了一半,不是鸡骨架,是鸡大腿。听说你不喜欢吃肉嘛,这个全是瘦的……”
    天宝看着秋秋,满是感动,她竟然还记得自己喜欢吃什么。上一次,他也是隐约的说过一次,没想到秋秋竟然记得。天宝道:“我爱死你了,秋秋……这辈子,我一定要娶你,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也就要你了,你别想跑。”
    秋秋说道:“你能追的上我吗?”
    笑嘻嘻的问了天宝一句,秋秋就到厨房把一锅美味端了上来,热气腾腾的。用筷子把土豆特意的夹进了一个碟子里,秋秋道:“你吃吧,看看做的好不好!”“恩……很好吃……恩……恩,好烫……”天宝边应边烫的直叫,却舍不得把吃进嘴里的给吐出来,看的秋秋直笑,秋秋道:“宝宝,你吃,我和你说……”
    天宝“恩”了一声,点点头。
    秋秋说道:“自古以来,都有一种说法,叫做‘举头三尺有神明’,一切良善,罪恶,神都在看。其实情形也还真的差不多就是这样,我们这些神族有比凡人长了近数倍的寿命,也有超越凡人的武功,总之,我们一直都是‘天’。知道天山为什么叫天山吗?因为媚门,呵呵……宝宝,你吃。”
    天宝问道:“什么是神?”
    秋秋道:“用现在的话说,神,就是一批提前走上了进化道路的人。我们神族开始也是人,后来却逐渐一代代的繁衍,沉淀,我们数代人的努力,修行,后代也就越来越优秀,这样循环下来,一些人就和我们产生了差距,所以,我们就成了神了。”
    “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当那些人还是猴子在树上光屁股蹦跶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已经是和人一样,开始使用工具了呢?”天宝问道。
    秋秋道:“可以这么说!”
    “那我们的祖先是谁?”
    “我们的祖先是女娲……”秋秋说道:“你也许很惊讶,为什么不是炎黄,那是因为炎黄是大部分华夏人的祖先,所以就代表了整个华夏了,而我们的真正祖先,是女娲。她同时也是我们媚门的先祖,当年点化了炎黄一族,让猴子学会使用工具,学会了进化,才有了现代的这般景象的。”
    这个似乎和“女娲造人”的神话非常的相似,却有区别。这里的女娲,只是点化了一群猴子,让这些猴子进化成了最为元始的人而已!天宝愣了一下,又问道:“那补天是怎么一回事儿?”
    秋秋道:“补天你也信啊?子虚乌有的!”
    随后,秋秋就继续说道:“古老的神族,起初是只有三支的,尼罗河流域的一支,黄河流域的一支,还有美洲的一支。后来神族的分裂,才出现了现在这么多的神族的,仔细数数,大大小小的美洲有一支,非洲有十支,欧洲有七支,中亚有三支,华夏有九支,一共是多少的力量?地球就这么大,三十支神族在争夺控制权!华夏国的人口最多,自然也就成了一些强大的神族争夺的对象了……”
    天宝心下想道:“非洲和美洲的神族没有争夺,大概是因为太弱了。就说当年美国闹西进运动的时候,也不见神族出面不是?大概那一支神族已经死绝了!”他不无恶意的如此想,说道:“那华夏神族是不是媚门最厉害?”
    秋秋笑道:“以前是,以前的华夏神族,被称作是女娲神族,厉害不厉害,你说呢?只是一直以来,昆仑的那些人都喜欢出风头,所以在世俗中才有比较大的影响力而已,一说神仙都是出自昆仑的嘛。”
    这些东西,自然都是惊世骇俗的!
    也就天宝这么一个人,平时比较喜欢胡思乱想,也勉强可以接受的了。他的脑子里,也逐渐的构建起了一个大体的框架来,各种的神族,还有其中的关系。不过,纵然是他编造玄幻框架的能力不弱,但现实就是现实,不是书上那种虚构的东西,有些东西自然是想的岔了,还有的干脆跟本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那有没有盘古?”
    “没有。”
    “那鸿钧道人呢?”
    “鸿钧道人是昆仑山丹修一派的祖师,不过却没有咱们媚门的祖师来的厉害哦。当年咱们的女娲祖师那才是神族第一人呢……”秋秋说的,两只眼睛里就直冒星星,充满了一种崇拜,也许一般人以为女娲是一个神话,但对于秋秋来说,那是一个可以琢磨的目标!
    女娲不是虚无缥缈的——
    “宝宝,你做了神王,也许可以完成我们华夏神族所有人的一个夙愿吧。九脉合一,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支神族,也将不是我们的对手。”
    天宝吃的肚子饱饱,感觉再也吃不下东西了。
    天宝道:“我会的。”
    “呵呵,宝宝真乖!快去睡觉吧,时间也不早了,裤袜都穿着,别脱。小心受风着凉了。热一些没什么,再感冒一次就麻烦了……”秋秋打发天宝这个病号儿去睡觉,自己把桌子收拾了一下,去看看天宝睡下了,这才自己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出神。
    脑海中浮现出天宝有些憨傻的样儿来,不由的一笑!
    她当然知道天宝是一个顶聪明的人——也只有在她的跟前,才会出现那般傻的可爱的样子。一夜不过是眼睛一闭一睁间。第二天的一个大早,秋秋就把他叫起来练功,在房间里这么狭小的地方练习踏雪无痕,极尽了小巧的腾挪变化……秋秋穿着昨天的黑色高弹紧身衣,抱胸在一边看着。
    天宝累的直喘,问道:“秋秋,可以休息了吗?”
    秋秋道:“不行。速度快一些,再快一些……宝宝,多坚持十分钟就好了,加快速度!你姐姐我当年练的时候,那可是在雪上,上下落差好几十米呢。”秋秋丝毫不为所动,一直到过了十分钟的时间,才让天宝停了下来。
    天宝一身的汗都从贴身的裤袜和紧身上衣上渗透了出来,他现在已经任命了。反正秋秋让他怎么穿就怎么穿吧,家里也没外人,更何况人家国外听说男人穿这些都成了流行了,他天宝堂堂的脸皮厚,赛城墙,还怕的什么?
    “擦擦汗——”
    递上了一块毛巾,秋秋笑的很甜。
    每每看到这个笑容的时候,天宝就感觉一身的疲惫消失的无踪了,累个半死,能换这么一个笑容,是一种无比划算的决定。天宝是一个简单的人,简单的追求,简单的过活,“秋秋,你就让我把这一身脱了吧,粘在身上也太难受了……”
    秋秋轻咬了一下嘴唇,说道:“不行!”
    “啊?”
    然后,他就看见秋秋难得的脸红了一下,咬着嘴唇,半天不说话。天宝有些紧张的看着秋秋,怕她生气,低声哀求道:“不脱了,以后都不脱了好不好?”秋秋展颜一笑,天宝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上了秋秋的当。秋秋蹲到天宝的身边,在他的嘴唇上轻轻的印了一下,用只有两个人的声音说道:
    “我要你为我穿一辈子,时时刻刻的穿着它们……”
    大脑一片混沌。
    天宝被瞬间而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无法思考。不管秋秋说的是真的也好,还是骗他的,他都感觉到了一种充斥在心的幸福——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脑中,只有一句话,在来回的飞旋,飞旋……
    我要你为我穿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一辈子!
第三十一章 秋秋的计划
    “爱情”本来就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没有人能说明它是什么,但却明确的可以证明它的存在。它的到来往往也是出人意料的——有人结婚一辈子,孩子都娶了老婆了,可依旧不知道爱情的味道是什么,他们所熟悉的,不过是日子怎么过,生活怎么来,满足一下本身的生理需求,尽一下法律上合道德上,亦或者是仅仅的为了一种本能的传宗接代的义务而已。而有的人,一辈子孤单一个人,却感受过爱情的味道。所以你说它是不是一个奇怪的东西?
    它的到来是没有任何预兆的,突如其来的。天宝被这个词语闪电般的袭击了——当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对一只癞蛤蟆说“我爱你”的时候,这只蛤蟆首先会是痴呆,简直不敢相信天大的馅饼竟然会砸在自己的身上,随后便是质疑,以为这只天鹅是在取笑他这只可怜的癞蛤蟆,是对他的侮辱。
    自卑的癞蛤蟆们都会这么想,可能是为了心中一点点仅存的自卑的尊严,他们和白天鹅擦肩而过,只能每天夜里对月“呱呱”的叫着,想象着和白天鹅在一起的情景,进行意淫。这些蛤蟆,就是最为大众的癞蛤蟆,他们只敢想,不敢吃。即使是天鹅肉真正的到了嘴边,他们也不敢下口。天宝也是一只癞蛤蟆,不过他这只蛤蟆却敢于去想,去做。
    他有尊严,却不自卑,所以不会为了自卑而放弃,他是一只敢于追求的蛤蟆——他发下了宏愿,海枯石烂,天涯海角,天地合,他也要把秋秋追到手,这是他这只实干型蛤蟆的尊严和勇气,还有他的闯劲。对于秋秋来说,天下人谁不是癞蛤蟆?要知道,蛤蟆也可以变成王子,蛤蟆也可以成为高贵的月神,享受每年八月十五的祭拜!
    天宝说道:“我就为你穿一辈子,我也要你陪我一辈子,哪怕是一天,一个小时,一分钟,我们也不会分开。我们每时每刻都手牵着手,我要让全天下的人看到,秋秋是我的妻子。早上,我们一起起床,一起做饭,你炒菜,我就帮你洗菜端盘子,帮你擦汗。出门的时候,我给你拎包,累了,我帮你捏肩膀,洗澡的时候,我帮你擦背……秋秋,能答应我吗?”
    秋秋狡黠的一笑,眼中神采连连,口中却道:“作死,哪里来的这么多甜言蜜语?快快快,再把踏雪无痕练一个小时,不许偷懒,快点……”
    这个女人转移了话题,但她目光中的神采却并没有逃脱天宝的眼睛!那样的神情,躲躲闪闪的话,天宝高兴的差点要跳了起来。踏雪无痕做起来也没有那么痛苦了,秋秋说道:“你练着,我去做饭。怎么搞的,这个可是第……第几次给你做饭了?”
    很难想象,难得动手的秋秋大小姐竟然是把天宝伺候的服服帖帖的,即便是正经的夫妻,也不如两人来的恩爱。厨房里一阵乱想,饭菜上桌。吃完饭以后,下午照例是出去走走,逛街买东西,本来还去看电影的,结果看了不到十分钟就出来了。秋秋看不了电影,那些流畅的画面在她的眼睛里就好像是一格一格的照片一样,根本就没有办法看。虽然胶片是一秒钟二十四张,已经够快的了,可秋秋的眼睛不是普通人那样的。作为一个武功高手,秋秋眼睛的分辨率高的惊人,也不存在普通人那么长时间的视觉延迟,问题也就出在这里了。
    本来他们的目标就不是看电影的,而是想感受一下谈恋爱的感觉……显然电影不合适他们,天宝从小贩的手里买了两根冰糖葫芦,给了秋秋一根。天宝道:“电影是没戏了,咱们现在去哪里?”秋秋道:“就大街上走走吧!”两人吸取了电影院的教训,知道寻常的游乐场对他们也没有什么效果,关键是秋秋,那些让人惊心动魄,吓的尖叫的东西简直就是垃圾。还惊心动魄,简直连让秋秋提高一下兴致的能力都没有。
    这么冷的天气,街面儿上的行人不多,秋秋和天宝都捂的很严,嘴里“嘎嘣嘎嘣”的吃着冻的硬到了骨子里的冰糖葫芦,就这么走在步行街上,说说话,看看行色匆匆的人群,还有两边的高楼大厦,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秋秋挽着天宝的胳膊,依偎在他的怀里,两人走了几条街,秋秋突然道:“宝宝,你说咱们两人拍一部电影怎么样?”
    天宝笑道:“这个行吗?”
    秋秋道:“怎么不行。宝宝,你不是在网上写那个什么小说吗,我看你就写一个剧本,差一点也没关系。我要拍一秒钟两百张胶片的,这样我们自己也能看电影了!”天宝着实是被这个“一秒钟两百张胶片”给雷了一跳。
    这样的电影,花销可不是一般的大,那是一部普通电影的八倍多的投资,而且秋秋还要他这么一个癞蛤蟆来操刀。秋秋摇着他的胳膊问道:“好不好嘛?人家还从来没有看过电影呢,今天你也看到了,根本就没有办法看,一秒钟两百张其实也是勉强说的,怎么样,宝宝?”天宝听的一头的黑线,高手果然就是高手,一秒钟两百张,那眼睛的延迟才是多大点儿的一个瞬间?
    还不等天宝具体的发表自己的意见,秋秋就自顾自的规划了起来……“恩,宝宝,你可要好好的写一个剧本,我和你一起演,做主角,然后请演艺圈最红的明星,做最大的宣传,请最著名的导演,最出色的美工……恩,宝宝,这个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电影。”
    天宝也不反对,他的反对也是没有什么效果的,既然秋秋喜欢,那他就写一个本子,又有什么关系?一直逛到了五点多,天开始黑了的时候,两人才朝家走。回家以后,秋秋就逼着天宝赶紧写剧本。天宝反正也闲着,就开始构思了!
    其实,天宝也有一个小小的野心的,就是希望自己写一个剧本,而且还可以全国都流行起来。而有了秋秋一催促,正好就干了起来,这个剧本他构思已经很久了,可以说一些细节的内容已经到了一种无可挑剔的地步。打开电脑,他首先在正面打出了电影的名称:
    《妲己》。
    早年在《封神演义》风靡的时候,许多人厌恶妲己,而他却已经就喜欢上了这个角色。或者是因为他这个人天生就好色,天生就不是一只安分守己的癞蛤蟆,所以他认为历史上给妲己的评价是不公平的,而《封神演义》之对于妲己也是不公平的!虽然一次次的重拍,他依旧有这样的感慨——究竟历史为何会如此的对待一个女人?
    喜妹也好,妲己也罢,褒姒不笑,幽王烽火戏诸侯,这一切都是不公平的,所以他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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