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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死神爱上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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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城北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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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序言:止战之殇
残阳摇摇欲坠,忽明忽现,如火般的云彩布满天际。
北边远处一个闪电接着一个闪电,把灰暗的天空染成了苍白色,被惊起的乌鸦展开黑色的翅膀,从枯萎的树杈上腾飞起来,黑色的诅咒在半空回荡。
几束刺眼的阳光从铅色的云缝中投射落下来,如一把把沾满鲜血的宝剑直插在大地。
变幻无常的天空下起瓢泼大雨,白花花的雨点一阵接着一阵落下来,打在布满鲜血和污泥的水坑里,溅起无数的水花。
一阵狂风吹来,刮得树枝乱飞,使人颤抖,如祭歌般的闷雷声轰轰作响。
风,雨,地,雷混在一起,连成一片,满眼是灰蒙蒙冷飕飕的雨帘,一切东西都被裹在里面,辩不清方向。
仿佛这个时候,世界就是迷惘的一部分了。
草枯人亡,硝烟弥漫,狂风吹来,空气夹带着一阵阵血腥味,群山动颜,风声作作,如一首首战争的悲歌,历史的悲歌,人类的悲歌。
放眼大地,大地之母在哭泣,血流成河,他日象【炫|书|网】征荣誉和权力的旗帜已经破碎,斜插在地上,已经不成样的各式各样的兵器和战车横七竖八地停在那里,似乎依旧等待着昔日主人的召唤,在风中摇摆。
躺在地上横七竖八的尸首腐烂,恶臭冲天,留下满山遍野的尸首。
光明慢慢变模糊了,东方,天的尽头突然闪耀出最后的金色,就如回光返照,仿佛要将那无尽的黑暗照亮似的。
可是无尽的黑暗没有消退,反而和光明相互交接,人和在一起,世界沉浸在半明半暗的晕眩的光线中。
在乱尸中,一个小孩子从尸体中艰难的爬了出来,天真的眼睛里充满了迷茫,稚嫩的小手在天空的背景下紧紧握成了拳头的形状。
远处有人唱道:
黑暗布满有光的地方,战火在田野中渐息,神啊,你在舞台上演出最后一台戏,戏已落幕、落幕。
时间在座位上沉默,风中有谁的眼泪,人啊,我在你眼里看不到希望,看到的只有贪婪和贪婪。
大地遮蔽了阳光,鲜血还留在复仇上,魔啊,请你停止手中的火焰吧,我会为你舔去脚上的泥。
谁能听到我在唱这首止战之殇,
谁能听到我在唱这首止战之殇,
谁能听到我在唱这首止战之殇,
谁就能明白命运的旨意。
——《死神:止战之殇》
从此以后每逢只要是狂风暴雨之夜,方圆百里的人们还能听到战马嘶鸣,鼓声大作,两军厮杀,兵器碰撞,鬼哭狼嚎的声音,甚至一些当地人开垦田地的时候,才发现地下的白骨一层压着一层,连绵数百里。
对于这场战争有诗曰: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遥远;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
——先秦屈原《九歌·国殇》

第一章 荷马史诗
很多年以后,一个行吟诗人在九州大陆上游走,没有人知道他从何方来,也不知道他将去向何方。
但只要他所到过的地方,所有人都会知道一个奇怪的故事:
在很多很多年以前,人和神是在一起生活的,人和神不分彼此,和平共处,相安无事,这种情况持续了已经记不得有多少年头了。可是突然有一天,魔发动了蓄谋已久的对神战争,因为神好&书&网}久没有打战的缘故,神节节败退,幸好各大众神们联合人类的力量奋力反抗,才挫败了魔的阴谋,双方你来我往,大小战成千上万次,整整打了几千年。
到了战争的最后,神与魔的决战是在混沌平原进行的,可是就在在决战中,人类临阵倒戈,导致神死伤无数,甚至差点输了这场战争,幸亏一个叫阿铬硫斯的神拿着那把天烛之剑在万军中所相匹敌,无人能及,所到之处,魔和人闻风丧胆,最终带领众神战胜了魔。
从此以后,因为人背叛了神,人类被神所诅咒:终生忙碌,为命运所困,接受无数的磨难,最后难免一死。
很多成人听到这个故事,都只会微微一笑走了,只是当作一个精彩的故事来消遣,只有孩子们不停地围着诗人问东问西,想问个清楚。
“魔失败了,那它们去哪里了?”
“天烛之剑长什么样子?”
“阿铬硫斯有没有死,如果没有死,他去哪里了?”
“人类为什么要背叛神呢?”
诗人没有回答,用手抚摸着自己花白的胡子,若有所思地看着远方,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一些人们永远听不清楚的话语,驻着拐杖,脚一瘸一拐地走向前方,昏黄的阳光把他弯曲的背影拉得好长好长。
几十年后,一些人死去,又有一些人长大,长大成人的孩子们在酒吧里谈起那位诗人时,有人说他已经死了,死在一个密室里,也有人说不久前还有人在九州大陆最遥远的大陆——寒冷之丘见过他,诗人依旧在对人们讲那个故事,甚至有人说他已经变成神了,因为他就是神派下来拯救人的。
可是讨论了一阵,人们也觉得无趣,各自寻欢作乐去了。只有酒吧老板若有所悟,自言自语地说道:“咦,那个诗人叫什么来着?”肥胖的老板娘把酒端给客人,转身说:“什么诗人,那个一身破烂的乞丐叫荷马,他还欠着我们十一银币呢?我看是没希望了”
混沌之原大决战,这一个充满传奇色彩,历史叙事诗般的战争,是神、魔、人的第二次战争,它重新书写了神、魔、人的历史,这意味着人神共存的时代由此终结,同时,奠定了神界在人界和魔界的无比高尚的地位,人间开始四分五裂,常年混战,魔鬼们也只要躲进自己那个阴冷潮湿,终日不见天日,充满血腥,腐烂和死寂的地狱中。
关于这场关系着神、魔、人三者的命运的战争,又重新翻开三个不同名称的年代的日历——人类历史学家称之为混沌之战,神称之为创世纪,而魔称之为魔之战役。
……
战争好像是一把双刃剑,而这把双刃剑不仅仅改变了纪元,更使神的内部产生了裂变,人类开始反省和审视自己,发展着神魔嘲笑是杂耍的科技力量,魔鬼们的幽蓝的眼睛里发着仇恨之心,舔着自己滴血的伤口……
正如旧的结束是新的开始,混沌之原大决战的结束注定也为下一次人、神、魔三方更加大规模的战争埋下伏笔,同时新的势力,新的事物和新的仇恨的加入,这场战争必将比前两次人、神、魔战争更加残酷和血腥。
……
翻开人、神、魔的历史,其实就是人、神、魔的战争的历史,混沌之原大决战使世界从英雄时代跨步进入了自由时代,没有人知道会发生什么,没有人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总之,历史还将继续,未来已经注定。
——马歇尔·F·荷马《荷马史诗》

第二章 我是死神
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奇迹,每一个奇迹背后的故事匪夷所思,变化无常。而万事万物都有始有终,纵使再大的魔力也无法改变生老病死。我们总是看着人类的悲欢离合,总是要在生命结束之时唱一首安魂曲,他们是我们的,我们是死神。
嗨!没错,我是一个死神。
准确地说,我是宇宙银河太阳系地球科技之国kj1544区域的死神。在死神管理中心厚厚的档案上,我的编码是XX19007号,你可以叫我007。
夜深了,圆月把无边的光辉洒在大地上。在城市高高的上空,以明亮的月球为背景,风儿托起了我的黑色斗篷,月光照在我那件流水般的黑色披风上。黑丝绒的披风在月光下有着华贵的光泽,偶尔来一阵微风吹起它,简直酷毙了。我手中拿着我的镰刀,黑色的巨镰,银色的刃,这就是所有死神吃饭的家伙,美得有点残忍。
我独自伫立在我管辖的区域下,那是一个巨大的城市。城市里,来来往往的车水马龙不停地穿梭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许许多多的悲欢离合的故事一次次上演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家庭里,形形色色的声音在不停地重复在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的口中。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死神,死神没有家,他们是一群生与死之间四处流浪的人。他们总是和秃鹰一样,出现在死尸最多的地方。他可能伫立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可能安静地坐在戏剧的舞台前,可能躲在无人问津地角落里,可能就站在你的身边或者看着明争暗斗的办公室的人们,但只要有死亡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我们。
我们不是庄稼汉出身,我们分不清燕麦和鼠尾草。我们等待着人类在宿命的召唤下死去,我们的镰刀不是用去收割粮食,而是生命。走到背后,用镰刀轻轻勾过人们的喉咙,灵魂就会跟着我走了。或者去回魂界,或者去地狱,那由命运神决定。我的工作只是把灵魂带到他们该去的地方,是的,我为天界工作。
作为一个死神,死神这个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有劲挥舞镰刀就好了,不过不止有我一个死神,而是有成千上万的死神,他们分散在整个世界。只是如果我们不显身的话,你是看不见我们的,要是你那一天明白这些的话的时候,你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别人了,因为当你看到我时,这意味着你已经死了,
感谢死神的上层统治的英明领导,自从创世纪以来,死神的上层统治就制定了宽松的死神生育计划,使神族迅速庞大起来,不然的话,如果单只有我一个死神的话,那会让我累死的。
命运神涅加在自己的日记里写道:死神007号是我见过的最不称职的死神,他将是死神家族永远的耻辱。他懒惰、健忘、自以为是、贪吃贪睡、喜欢装酷,还喜欢冒充知识分子,下棋喜欢耍赖皮……
但这个人有点好处,就是讲义气,上次我用胶水涂在板凳上,捉弄天使阿格尼玩,被天帝知道了,就是他给背的黑锅。
说实话,我的好朋友说的一点也没错,我总觉得我和其他死神不太一样,比如说我喜欢玩游戏和观看戏剧,我的文学功底也很不错,,《哈姆雷特》、《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等等都是我喜欢的书籍,前些天我还在读一本书,叫《逍遥游》,作者的名字叫庄子。
这些广博的学识使我知道这些灵魂是不一样的。我承认,在这一点认识上,与其他死神相比,我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死神,其他死神把自己的工作当作了自己生活的全部,甚至是乐趣。在他们看来灵魂都是一样的,都是那些人注定要失去的一件东西而已。
只要有空,我总会化成人形在人间和孩子们玩游戏,到人类的剧场里看一场《罗密欧与朱丽叶》,舞台剧一场接着一场,游戏传了一代又一代,内容和形式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和我一起玩游戏,看舞台戏的人的面孔总是在更新,因为他们只能活百载,而我已经活了不知多少年了,有时我确实为自己的准确年龄犯愁。
每一百年,死神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来找我询问年龄的时候,我总是随便编一个数字报上去。我想这个年龄的问题并不单单困扰着我,在神界里,战斗神可以活上百万年,例如命运神、浊天使、战神、太阳神等等,非战斗神也可以活上万年,例如爱神、智慧神、美神、酒神等等,我们死神能活上千年。
也不知是因为活得时间太长,还是神界太过于冷清和无聊得缘故,一度许多神都跑下界跟人类相爱,后来被天帝发现,明令禁止人与神通婚,大肆整顿神界,这种风气才有所收敛,但还是有神偷偷跑到人间与人类约会,其中有天帝的侄女——月神,这无异不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我为什么一出生就是死神,为什么不是人类,每当我仰望星空的时候我都会这么想。今天晚上的星星特别的明亮,让我觉得说不定哪一天我会淹没在这样的星星的海洋里。
风展动我的黑袍,我一振黑袍,轻轻跃起,如同风里的一片落叶,翻转飘动着,无声无息的落在了爱德华城堡的阳台上。我坐在大理石的栏杆上,旁边有一只大理石的花盆,几枝白色的百合花躺在里面,微微绽放的花瓣上凝着清寒的夜露。百合花是为安琪准备的,当她来到阳台上看星星的时候,她喜欢白色的白合花。
爱德华的父亲叫斯坦因家族,我见过斯坦因本人,一个长得肥胖,整天满嘴口臭,喜欢躲在地下室数金币的家伙,比起他,我更喜欢他唯一的儿子——爱德华,其他他的儿子要么夭折,要么被人毒死,但我不知道爱德华是斯坦因和那个女人所生的孩子,我记不清这个老家伙和无数个女人发生过关系。
爱德华一生和我擦肩而过,可谓人生坎坷曲折,精彩万分。爱德华出生的时候,就被人扔进井里,因为有人害怕有人和他争夺遗产,才出此下策。当爱德华被人发现并打捞出来,他已经窒息了十几分钟,可是最后还是哇的哭了出来。
少年的时候,他跟年青的斯坦因到外面打猎,因为仆人在马具上做了手脚,他从飞奔的马匹上摔落下来,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才停了过,我在他床前也站了一个星期。
青年的时候,他参加了保卫祖国和的战争,在刀光剑影里面没有受过一点伤,倒是当上了一个大官,最后率领大军为自己的国家扩充了土地,国王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可是在结婚的晚上,公主却要跟着别人私奔,爱德华不得不保卫自己的尊严和情敌交手,结果是情敌死了,老婆疯了,自己保住了小命,丢了一只眼睛,从此,很多人叫他独眼爱德华。
中年的时候,斯坦因死了,夫业子承,爱德华得到了父亲的一切,这个时候,国家发生叛乱,爱德华乘此机会,利用青年时培养的才干和智慧把自己周围土地的领主打得节节败退,他把父亲的地盘扩大了一百倍,当然,他也付出了代价,一只冷箭本来是要射中他的心脏的,可是他最心爱的女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他的小命,为此他失去了心爱的女人,也失去了争夺国王的欲望。
老年的时候,他再也不能从事他喜欢的事情——骑马打猎,他有无数的财富,有任意杀人的权力,有让人羡慕得地盘,那里有森林、牧场、农田和工厂。但他也不像他父亲一样喜欢躲在地下室数金币,而是整天喝酒寻欢,一场舞会下来,他表现出惊人旺盛得经历,差不多和所有女人跳过舞。
“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了?”白色长裙的少女趴在我身边的栏杆上漫不经心的说,她有个称号叫做爱德华公爵夫人,不过我一般都叫她的名字………安琪。我面无表情的转头看着她:“没有想什么”然后保持冷酷的表情回过头来继续看星星。安琪笑了,笑的时候精致的小鼻子皱起来,让人有一种冲动的感觉。她一笑起来,我满脸冷酷的神情就挂不住了。看着她无忧无虑的,我摇摇头叹口气:“今天晚上还要讲故事给那个老家伙听么?”
独眼爱德华公爵对女孩从来没有手下留情过。他从公主跟人私奔以后,就再也不相信女人了,爱德华公爵决定永远不让某个女人长久的待在自己身边,过一夜杀一个成了他的婚姻制度。他每夜会从自己的臣民中挑选一个女孩成为他的夫人,可是第二天他就会杀了她们。他已经杀了三千二百六十三个了,都是我去勾的魂,数字绝对没错。好在他的领地比较大,杀个几千女孩还不至于严重影响人口数量。
独眼爱德华公爵的这种变态行为,导致我每天早晨扛起镰刀,去公爵城堡的断头台上勾取某个女孩的灵魂。每一次那些女孩都无一例外的美丽年轻可爱,绝大多数时候也都是些善良的灵魂,可是我从来没有因此觉得遗憾,毕竟人迟早都是要死的。
但是有一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认识了安琪,我刚来看完《罗密欧与朱丽叶》,从剧院出来,变身成为死神的时候,周围来来往往的人虽然多,不过他们都看不见我。突然,一个漂亮的大眼睛小的女孩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请问,能不能请问去爱德华城堡的路怎么走啊?”
一般人可能不知道这个场面对于一个死神是何等的恐怖的事情,可是她倒是一脸诚恳地看着我,而我吓的半个灵魂飞到天上去。好不容易拾回来,还两股战栗,等待这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说话,我当时很怀疑她是圣女或者大天使长变化了样子来试探我的。结果是我们两个人愣了半晌忽然格格的笑了起来,一直笑到在地上打滚。周围的人都诧异的看着小姐在地上发疯一样的傻笑。
后来她告诉我她不知为什么从小可以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再后来我告诉她我叫奥德赛(自己瞎编的),她告诉我她叫安琪。

第三章 死神的初恋
安琪跟我问路的那天,正是她嫁给爱德华公爵的日子,那天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熟悉的黑夜里,我喜爱的星空下,我有点发呆的望着星星,我一直狠喜欢黑夜,这一次我却忽然觉得原来夜那么冷啊!
第二天的早晨,天还没亮,我就慌张的跑向城堡后面,镰刀拖在身后咣啷咣啷的响。深深吸了口气,我心惊胆战的探出脑袋去看城堡后的断头台。也许是因为跑得太快了点,我有点窒息的感觉。
薄薄的晨雾里,曾经洒过无数女孩鲜血的地面上干干净净的。没有人被砍头。那么安琪还没有死,提到嗓子眼的心啪哒一声掉了回去,我长长的吁了口气。
公爵的堡垒当然挡不住我,就像世界上没有什么壁垒能阻挡死亡。我在安琪用餐的时候找到了她,野猪一样的公爵坐在长桌的另一头。
安琪从铜镜里见到我站在她背后,转过脸对我做了个可爱的鬼脸,公爵当然看不见我,只听见他以非常冷漠高贵的语气说:“不要太高兴了,我的夫人,我只是多给您一天的生命,咋天晚上您说完那个渔夫和鱼的故事,如果今天没有好的故事,我还是会把你送到断头台的。”
安琪盈盈起立,牵着自己的长裙行礼说:“谢谢公爵大人。”她回头的时候我们又在对做鬼脸,我忽然又觉得挺开心的。
我终于知道安琪没有被杀的原因了,是童话故事救了她一命。当然,接下来她就会给公爵乌木马的故事,驼背的故事,瞎眼僧人的故事,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而我终于在利顿城堡找到了一个能和我聊天的人,和安琪聊天可比和涅加下棋有趣一千倍。我也养成了一种很规律的生活,早上去勾魂,白天睡觉,晚上和奥莉薇亚聊天,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坐在她的窗台上。
“安琪,你为什么要嫁给公爵?”我问安琪。
“什么为什么,这样做不好吗?”奥莉薇亚漫不经心的说。
我摸了摸她脑门:“你不是得了神经错乱吧?”
“你怎么会这样想呢!”安琪噘着嘴拨开了我的手,“你不要老把手按在我的额头上好不好,我什么都看不见了。”
“既然你没有病,干嘛去嫁给那个老家伙?”我瞪大眼睛在她耳朵边上喊。
“他可是公爵啊,有身份,有地位,有钱有势,虽然老了点,但年龄不是问题。”安琪满不在乎的晃着双腿。
我上去捏住她的鼻尖把她的脸转向我:“要是他要杀你,即使我是死神我也救不了你的!你知道不知道啊?”
“知道,”安琪好象很听话的点点头,“死神只管收集灵魂,生死不由你们决定的。”
“那你还去?”
“我喜欢,为什么不去。”
“要掉脑袋的!还不如嫁给我呢……”
“不是吧?”安琪吐了吐舌头笑,“你都记不得活了多少年了,还这么年轻,等我老了,人老珠黄,你还这样……好啦,我有点困了今天我们就谈到这里吧”我只要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发呆。
日复一日的,安琪总是在睡觉前给爱德华公爵讲故事。只有听过她讲故事的人才知道安琪的故事有多么吸引人,要不然爱德华公爵怎么会舍不的杀她,可是我总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
(第N次的聊天)
“你们死神会不会娶妻啊?”
“当然会喽,要不然我怎么生下来的?。”
“哈哈。”两人大笑起来。
“不是,”安琪也安静下来,“奥德赛,你告诉我,死是什么样子的呢?”
“嗯……不知道。”我说的是实话,我并没有死过,怎么知道死是什么样子的呢?
“你是死神哦。”
“我只是一个为天界打工的人,”我耸了耸肩膀,“我怎么知道那么多。”
“听说老家伙杀死了多少女孩?”
“三千二百六十三。”
“是你去勾魂的么?”我点点头。
“她们死的时候都很害怕吧?”
我犹豫了一下,但是点了点头,我不想给安琪描述那种情景吓唬她。死亡并不可怕,可怕得是死亡给人的恐惧。
“奥德赛,世上真的有轮回吗?”
“是的,有。”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喜欢上别的女孩吗?”我摇摇头表示否定。
“那如果下辈子,你遇见我会和我结婚吗?”
“我想……”我大声喊着跑远了,阳光真叫人吃不消。“晚上继续跟你说!”
我,死神奥德赛,要把安琪从爱德华公爵手里夺过来……因为……”我曾经对着铜镜鼓励自己说。前面听起来很有力度,问题是每当我想到我为什么要去抢她总是找不出理由,所以我最终还是打消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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