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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纵横-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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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知秦朗摇头:“算了,我决定卖给多吉大叔。你如果想要,再用九十块灵石的价格向他买。”
三小姐恼羞成怒,一手叉着小蛮腰,一手指着秦朗的鼻子,跺着脚说道:“你敢耍我?”
秦朗伸手将三小姐的手指轻轻拨开,脸上波澜不惊:“不敢,我这人一向胆子小,这样做保险一点。我把东西送去,谁知三小姐会不会付钱?贵府财大势大,随便栽上一个罪名,就可以把东西给吞了。”
“你胆子小么,我看你胆大得很!”三小姐瞪着眼睛,气鼓鼓地看着秦朗。艾克在后面猛拉秦朗的衣襟。秦朗岿然不动,目光平视着对方。
过了好一会儿,三小姐突然笑了起来,美丽的大眼睛眨了两眨:“好吧,这些东西我不要了。”说着,她将皮鞭在空中抖了一下,发出啪的一声,扭腰走了出去。
多吉愣了,看着三小姐的背影一阵发呆。艾克急声道:“这下可糟了。得罪了三小姐,她肯定会找麻烦。”
秦朗拍了拍他的肩膀,转头说道:“多吉大叔,这笔买卖你还做吗?”
多吉回过味来,咬牙道:“做,怎么不做,我也不和你讲价了,就按八十块灵石成交。不过,三小姐可不好惹。你们拿了钱赶紧离开,不然就走不了。”
交易很快完成,秦朗从多吉手中接过满满一袋灵石,和大家匆匆出门,来到旁边一个僻静的小巷。秦朗从袋子里取出一块灵石,然后递过袋子,沉声道:“艾克,你拿着钱和大家赶紧回去。”
艾克把钱揣起怀里,感觉太显眼,干脆一个人分了十几块,大家分头携带,不会引人嘱目。只要顺利出城,一路疾行,想必问题不大。本来应该把灵石兑换成能量石,现在没有时间,只有下次再说。
“你不和我们一起回去吗?”艾克问道。
秦朗沉声道:“如果我猜得不错,三小姐肯定回去搬救兵了,我留在后面把她引开。”
艾克大惊:“这样怎么行。你肯定会被抓住的。”
秦朗慨然道:“放心吧,我自有办法脱身。”
刚才,他并非自找麻烦,而是三小姐继续叫价时,秦朗突然感觉到此女起了强占之心。这笔钱对红石村来说干系重大,他宁愿冒险,也不能让三小姐得逞,
艾克无可奈何,只好听他的。他们来的时候赶了两辆马车,正好分头行动。秦朗独自驾着一辆马车,艾克和其他人坐上另一辆,分朝两个方向驶去。
秦朗打听了一下,知道了城主府的所在,干脆自己送上门去。走了没有多远,前面尘土飞扬,几个人骑着马在大街上狂奔而来,吓得行人纷纷闪开。
“来得好快!”秦朗目光一闪,看清当前之人正是那位刁蛮的三小姐,于是轻吁一声,将马车停下。此刻,艾克他们还没有出城,必须为大家争取时间。以他的微薄之力,随便一个高手都难抵挡,何况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唯一凭仗的就是腰间的手枪和超越对方几千年的智慧,希望能够化险为夷。
三小姐正在策马如飞,突然看到秦朗的身影,赶紧勒住手中的缰绳,在原地打了一个圈,骑着马儿回过头来。与三小姐同行的几名男子措手不及,冲出去好大一截,方才勒马转回。
“三小姐,这么快又见面啦!你这是去哪儿呀?”秦朗明知故问,脸上笑眯眯的,仿佛和对方很熟。
三小姐本来怒火熊熊,被他当头一浇,顿时一愣。旁边一名男子看出端倪,上前问道:“三小姐,你说的就是这个人吗?”
三小姐点了点头,手中的马鞭往前一指,娇哼道:“你们几个把他狠狠地揍一顿,再打断两条腿。”
(本章完)
第14章 恶意报复(求收藏推荐)
听到三小姐的吩咐,几名男子翻身下马,将秦朗围在中央,挽起衣袖就要开打。他们都是城主府的剑师,几个人打一个,自然是稳赢之局,谁也没有想到用剑。
秦朗赶紧叫道:“且慢!”
三小姐格格地笑出声来,得意洋洋地说道:“怎么,你现在怕了,刚才不是挺拽吗?”说着,她俏脸一沉,恶狠狠地说道:“你们还不动手?”
秦朗接口说道:“三小姐,你先别着急,我有几句话要说。反正我又跑不了,你想什么时候动手都可以。”
三小姐见他不慌不忙,倒有几分好奇。从穿着来看,此人不过是一介村夫,长相倒有些许特别,虽然算不上很帅,但是眉宇间颇见灵动,一双眸子黑亮分明,与平日所见的男子大不相同。因为身份地位的关系,三小姐从小任性惯了,家里没人管她,外面的人要么避之不及,要么小心奉迎,大拍马屁,何曾见过这种大胆的家伙。
“说吧!如果本小姐听了不高兴,就打断你的手脚,一辈子躺在床上。”三小姐把玩着手中的马鞭,十分轻蔑地看了秦朗一眼。
“好狠的小妞!”秦朗心中腹腓,左右看了看包围自己的几名男子,笑眯眯地说道:“三小姐,你想不想知道这头雪狼王是怎么打死的?它可是一头八阶灵兽!”
这句话再次惹怒了三小姐。她今天一个人出来逛街,就是想给父亲买一件生辰礼物,正巧看到秦朗与多吉的交易,起了购买之心。亚特大陆上的灵兽不计其数,品阶高的灵兽却为数不多,也很难捕获。三小姐的父亲,也就是萨达克城的城主蒙坦是一名下位剑尊。如果服下这颗八阶的雪灵珠,灵能修为将大幅度提升,可能跃升一到两个品级。三小姐是一个灵修者,拥有八阶狼骨做成的灵器,再用雪狼王皮做几件皮甲,将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可谓一举三得,非常划算。
本来,三小姐用六十块灵石就能购得雪狼王三宝,谁知秦朗故意抬价,感觉十分不爽。于是,她改变主意,打算把东西订下来,等对方送到城主府,再故意刁难,惩罚一下这个小子。谁知秦朗异常狡猾,居然驳了她的面子。从小到大,三小姐何曾受过这样的窝囊气,自然要找回场子。没想到这小子胆大包天,竟然自己送上门来,而且出言挑衅,实在不可容忍。
想到这些,三小姐气不打一处来,挥着马鞭,气呼呼地大叫道:“你们几个先把他的嘴巴打烂,再打断他的手脚。”
几名剑师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动手。三小姐虽然刁蛮,却从未这样处置一个人。看来这小子把三小姐得罪得不轻。
片刻之后,三小姐的眼珠子掉到地上,嘴巴张得老大。她本想把秦朗打一顿,吓唬吓唬对方,只要这小子跪地求饶就放过他。没想到五名家将同时上去,居然被这小子三拳两脚给打爬下了。
事实上,秦朗以己之长攻敌之短,只不过运气比较好。这几个家伙傻乎乎地只用拳脚,没有动剑,正是自找挨打。秦朗的八极拳可不是吃素的。别说一个打五个,就算再来十个,也是轻松KO,和大人欺负小孩没有什么两样。
“你们几个笨蛋,快起来呀!五个打一个都打不赢,简直都是废物。”三小姐气急败坏,在马上大嚷大叫。
三小姐在本城可是大大有名,周围的行人看到她要打人,立刻躲得远远的。谁知今天出了稀罕事,人没打到,反而被人家打了,不知道下面又会如何发展?于是,许多人站在稍远的地方看起了热闹。
“看什么看,信不信我挖了你们的眼睛?”三小姐叉着腰,口不择言地大声怒骂。
蒙坦生性温和,萨达克城在他的治理下,治安良好,民生安乐,偏偏对自己的女儿十分宠溺,使之养成了恃宠生骄的性格。听到三小姐的怒骂,大家都吓了一跳,赶紧躲得远远的,避免殃及池鱼。
秦朗皱了皱眉头,感觉这妞缺乏家教。若在现世,他肯定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三小姐的PP暴打一顿。穿越之后,他感觉自己实力不足,不得不收敛低调。本想用言语挤兑对方,只用拳脚不用剑或者想办法挟持这个傻妞,自己偷空逃跑,没想到这几个家将和他们的主人一样,简直傻到家了,用身子往他的拳头上凑,自然不打白不打。想到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再和这妞纠缠下去,自己肯定吃亏,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赶车就走,等到三小姐反应过来,已经跑出去好远。本来骑马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可惜秦朗同志尚未掌握骑术,只能继续当他的马夫。
三小姐气晕了头,第一反应就是上马狂追。这小子太气人了,本小姐不信今天治不了他。
她骑的是一匹好马,而秦朗的赶马技术欠佳。追了不大一会儿,三小姐就逼近马车,怒吼道:“你给我停住。”
“你叫我停住,我就停住,当我和你一样傻呀!”秦朗一边赶车,一边没好气地回答。
三小姐的头顶上直冒青烟,正想挥鞭去打对方,发现前面就是城门,不禁大喜,大声叫道:“你们几个快拦住他。”
几名士兵听到三小姐的叫声,想要阻拦马车,却已经来不及了,眼睁睁地看着马车从身边掠过。三小姐的快马尾随其后,吓得他们连连飞退,全然没有先前的仪态,差点儿就被撞上了。
马车出了城门没有多远,再次被三小姐追上。眼看这妞只有孤身一人,秦朗松了口气。要是连一个小妞都打不赢,干脆跳进护城河淹死。他正想停车和对方算帐,突然感到后背一阵发凉,有种不详的感觉。
回头一看,秦朗大惊失色,只见三小姐左手执着缰绳,右手高举着一个蓝色的光球。天哪,这妞竟然是一个灵修者!弄出这么大的灵能球,她究竟想干什么?
(本章完)
第15章 趁火打劫
三小姐虽然任性刁蛮,天姿却不差。别看她今年只有十七岁,灵能已有十八级,接近下位祭师的水平。她手中的这个灵能球可不一般,灵能值高达850,若用雷击灵技施放,别说打死一个人,就是四阶灵兽受此一击,也会灰飞湮灭。(注:亚特大陆的人体灵能共分一百级,每级的灵能值为50。秦朗弄出的小蓝火顶多属于一级水平。)
秦朗与灵修无缘,但也知道厉害。这丫头的灵能比他高出不知多少倍,若被灵技打中,肯定小命难保。所以他立刻出招,从怀里掏出手枪就是一枪。
砰!可怜的马儿左胸中弹,前蹄一软,将三小姐向前抛了出去。因为事发突然,三小姐来不及反应,哎呀一声身体前摔,手中的灵能球顺着惯性飞了出去。秦朗赶紧缩脖伏身,只觉得一道蓝光从头顶电射而过,满头短发在静电的作用下全部竖立起来。
碰,马儿一声嘶鸣,重重地栽倒在地上,当场已是不活。
又是一声轰响,三小姐掉在秦朗身后的马车上。
紧接着,前方不远处紧传来一声巨大的轰鸣。好家伙,这颗灵能球把路面炸出了一个直径五米的大坑,吓得拉车的马儿人立而起,差点把马车给弄翻了。
秦朗用尽全力,好不容易勒住了马儿。回头一看,三小姐摔在马车上,当场晕菜。
擦汗,使劲的擦汗。总算化险为夷,一切搞定。
秦朗长长地吁了口气,后背嗖嗖发凉。这小妞也太狠了,要是被这颗灵能球打到,肯定会粉身碎骨。如此看来,灵修练得好也是蛮厉害的,可惜他没有这个天份,只能老老实实地练剑。
弹匣里共有八发子弹,已经用了两发,还有六发,以后不能随便使用。在没有成为强者之前,这可是保命的家伙。
要想成为一名绝世强者,必须打好基础,上学很有必要。没钱是一个大问题,不知在萨达克灵武学院上学需要多大花费?怀里的这块灵石肯定不够。对了,这小妞是城主的女儿,身上肯定有钱,干脆趁火打劫,当一回强盗。
“对不住了,江湖救急。我只是借用一下,以后有了钱再还给你。”秦朗喃喃自语,从三小姐的腰带上摘下钱袋,随手摇了摇,里面哗哗的。哇,这小妞果然有钱,脖子上戴着一根晶石穿成的项链。算了,男女授手不亲,我只要钱,项链给你留着。
十几分钟后,三小姐醒转过来,发现自己躺在路边,身旁站着几名士兵。她晕乎乎地从地上坐了起来,感到胸口、胳膊等部位摔得好疼。
士兵们看她这个样子,顿时忍俊不噤,赶紧转身捂住嘴巴,脸膛涨得通红。三小姐的头发乱得象鸡窝,脸上涂着两块黑乎乎的烂泥,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脏得不成样子。谁这么有本事,居然把她弄成这样?
片刻之后,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传来:“该死,这家伙偷了我的钱袋!你等着,这件事我和你没完。”
“哎哟,三小姐,你为什么打我?”
“躲什么躲,踢两下又不会死!”
……
与此同时,秦朗正在一个小树林里清点“战利品”。这是他来到异世“赚”的第一笔钱,总算摆脱了一穷二白的不利局面。
嗯,二十五块灵石,还有一百零二块能量石。今天算是发了一点小财,不知道学费够不够?在灵武学院混上两年,学好本事再去闯荡江湖,貌似比较妥当。转念一想,在萨达克城肯定不行,那是三小姐的地盘,搞不好冤家路窄,再遇到可就麻烦了。
红石村不能回去了。多吉知道艾克的来历,一旦告诉三小姐,这妞肯定会找上门来。卖东西的钱都给艾克带回去了,只收一块灵石的劳务费,想必村长不会介意。
身上有钱,胆气就壮,秦朗决定到其他城市碰碰运气,不混出个名堂誓不罢休。不知路上是否安全?好在马车还在,不致于徒步前进。
“呃,肚子好饿!”把所有的钱装回口袋,秦朗揉了揉空空如也的肚子,从旁边拿过干粮袋,掏出一张面饼。袋子里只剩四张饼,马上就要长途跋涉,必须做好准备。
“哎,好些天没有吃肉,要是碰到不长眼的低级灵兽,打打牙祭就好了。”
秦朗一边啃着面饼,一边做着白日梦。身上只有一把剑和一把手枪。手枪肯定不能用,以他目前剑法,就算遇到灵兽,只有逃跑的份儿,不被灵兽吃掉就不错了。
啃完饼子,喝了两口水,秦朗拨转了马头,决定回萨达克城休息一晚,多买一些干粮,打听清楚形势再走。先前进出走的都是南门,这回从其他城门进去。三小姐一定不会想到。只要保持警惕,小心一点,应该问题不大。
沿着护城河绕了半个圈,再从北门而入,天已经快要黑了。北门的士兵和南门一样,站得就象几根木桩,显然没有从三小姐那里得到通知。秦朗放下心来,大摇大摆地进了城,稍微转悠了一下,找到一家客栈住下。
客栈老板的服务非常周到,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足的是饮食不太好。这些天老是吃素,油水太差,吃晚饭的时候,秦朗差点咬到了舌头。如此看来,在异世推广中华饮食文化,掘金的空间相当大,不过现在条件不成熟,还要过些日子才行。一是本钱不够,二是需要换个地方。将来用钱的地方很多,到了新的城市立刻着手这件事情。
晚饭吃罢,眼看时间尚早,秦朗决定出去溜哒一下。这里的科技文明十分先进,物质文明却非常落后,不知道精神文明又是怎样?自己拥有几千年后的人生经验,一定可以找到经济增长点。身上这点钱根本不够用,只出不进,撑不了几天。在客栈住上一晚就要十块能量石,随便吃顿晚饭也要八块能量石,跟抢钱差不多。
“老板!”秦朗招了招手,把老板叫了过来。
老板笑眯眯地问道:“这位客人,不知还有什么吩咐?”这家客栈规模不大,只有上下两层,老板家住一楼,二楼只有四个房间,由老板夫妻俩一起经营。
“老板,我白天进城的时候,看到灵武学院招生的布告。向您打听一下,学费需要多少?”
老板叹道:“上灵武学院可要花不少钱。我儿子就在里面上学,每学期的学费就要二十块灵石,学习高级技能还要另外收费,价钱贵得离谱。”
“这么贵!”秦朗吓了一跳。他原以为自己收获不菲,没想到根本算不了什么。看来自己要想上学,首先必须赚钱,难怪艾克说上不起,的确贵得离谱。
“学费这么高,你们负担得起吗?”秦朗问道。
老板说道:“为了儿子的将来,做父母的只能这样。好在儿子很争气,已经是一名中位剑师。只要毕业后能够加入剑师团,我们家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本章完)
第16章 生死格斗(上)
停电一整天,今天发晚了,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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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师团的薪水很高吗?”秦朗十分好奇。
老板的眼睛里露出憧憬之色:“剑师团的薪水与能力挂钩。大剑师的月薪是十块灵石,下位剑尊是十五块灵石。实力越强,收入越高。若能加入王室卫队,薪水还要高出好几倍。”
“王室卫队是怎么招人的,有什么标准?”秦朗眼睛一亮。
老板回答:“我都是听儿子说的,具体不太清楚。据说每年各邦都要举办灵武比赛。皇家军团就会派人过来,从优胜者当中进行选拔。不过,他们对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名额有限。”
秦朗点了点头。难怪大陆的人都对修行很感兴趣。成为强者之后,金钱自然滚滚而来,比起一个普通百姓可要富裕多了。学费真TM的贵,今天的收入只够一个学期的学费,想来其他城市的灵武学院也是一样。在秦朗的脑海中,赚钱成为目前的首要大计。
谈到这里,秦朗站起身来:“老板,晚上有什么玩的地方?”
老板见秦朗虽然穿着一般,行为举止却落落大方,不象是一个普通人,所以回答很有耐心:“如果您对灵武修行很感兴趣,可以去格斗场去瞧瞧。那里每天早、中、晚各有五场格斗,绝对让你大开眼界。”
联想到古希腊角斗士,秦朗皱了一下眉头。身处同一个时代,这里的文明背后不免带有血腥的味道。恐怕在不久的将来,自己也会身不由己。唯一的期盼就是,尽早成为强者,用双手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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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斗场的门票高达一块灵石,贵得简直离谱。其实并不奇怪,这里是上流贵族和富人们的娱乐场所,穷人连学都上不起,哪有闲情逸志来到这种地方。
秦朗没有犹豫,掏出一块灵石,换来一根通行用的红色木签。刚才站在门外,他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今晚将会遇到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这块灵石不会白花。
格斗场的规模不小,修建成圆柱形,中间是一个直径三十米的场子,四周燃烧着熊熊的火焰,顶部装有百余颗拳头大的晶石,照得全场一片通明。秦朗找了一个位置悄悄坐下,目光投向场中,只见两名男子正在格斗,场面十分火爆。四周的看台上零散地坐着一些人。因为光线的问题,看不清楚他们的长相。这些人都十分兴奋,在座位上大声叫嚷着,为格斗双方加油助威。
这两名男子都是剑修者,使用同样的武器,一手持盾,一手握剑,正在激烈交锋,身手都相当不错。其中一人将铁剑舞得疾如旋风,招式大开大合,毫不吝啬自己的力气。另一人守多攻少,抽空子来上一剑,却是角度刁钻,剑走偏锋。
这场格斗的结果不出所料。等到前者力气耗尽,后者只用了一招,就奠定胜局,挥剑砍下死者的首级,高高举在手中,向观众表示致意。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杀人场面,秦朗感到恶心欲呕,十分难受,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方才平静下来。他虽然经历了残酷的人狼之战,但是处境不同,心态大不一样。
很快,上来几个人将那具无头尸体拖了下去,拖掉地上的血迹。一名身穿黑袍的中年男子站起身来,向观众们介绍道:“各位尊敬的观众,今天第三组将要出场的是赫赫有名的格斗之王拉森。成为奴隶之前,他是一名上位剑尊,半年前来到这里,已经连胜九十九场,无一败绩。他今晚的挑战者十分特别,相信大家一定喜欢。下面,有请挑战者——出场。”
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主持者把声调拉得很长。与此同时,传来一阵骇人的咆哮声。
“天哪,竟然是一头齿虎!”有人失声叫道。
秦朗定晴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凉气。这头齿虎大得惊人,体型仅比雪狼王稍小一点,白底黑色条纹,体形匀称,线条流畅,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它的眼睛是绿色的,散发着阵阵凶气,血盆大口中生着两根超长的獠牙,发出阵阵的嘶吼之声。
主持人接着说道:“这是一只从黑暗森林中捕到的七阶灵兽‘齿虎’。不知此战的结果究竟如何?是我们的常胜将军拉森成就百胜之名,还是这只森林之王吃饱肚子?请各位拭目以待,精彩的格斗马上开始。”
主持人的语速很快,秦朗只能勉强听懂。齿虎进场之后,怒目圆睁,冲着周围的观众厉声咆哮,气势异常惊人。格斗场的高度足有十米,齿虎无法跳上来,所以观众们并不担心,显得更加兴奋。
“你好,有没有兴趣下注?”耳边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
秦朗转过头来,看到身边站着一名面容娇好的女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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