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第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林静避而不答,“为什么今晚上有这么多问题?”
“因为我忽然感到害怕。”
“怕什么?”
“怕人心里藏着的秘密和欲望。http://wwP。z;z;z;c;n
林静躺回她身边,看着天花板,郑微不再说话,呼吸渐渐清浅。就在林静以为她快要睡去的时候,她喃喃地问了一句,“周渠会坐牢吗?”
“这就是你今晚对我热情的原因?”有那么几秒。郑微仿佛觉得林静的语气里有说不清地失落,但他很快恢复如常。“如果我说,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回答你,你会不会很失望?”
让他意外的是,郑微摇了摇头,“不会。”
周渠高估了她。但她有自知之明。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其实只是一片点缀地白云,他偶尔会赞叹它的无暇和美好,也会对它留恋,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放弃浩瀚地天空。当然,还有更聪明一些的男人,可以踏着云彩叠成的阶梯一步登天,又或者在风雨来临之前,希望在云下得有片刻安身之地。郑微说。“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企业就像树,没事你别老摇晃它。否则它很难长得枝繁叶茂。”
林静淡淡地说,“但是如果这棵树爬满了虫子。不摇晃它只怕枯死得更快。”
“哪一棵树上没有虫子。你们现在挑中的是难道是虫患最严重的一棵?”
林静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他沉吟片刻。“没错,它地确不是最严重的一棵,但是谁让它长到了森林的边缘?”
郑微点头,慢慢说道:“那每次将一棵树晃倒之前,先摘下它的一片树叶,就是你一贯的作风?”
林静陡然变色,从床上坐了起来,呼吸也变得急促,眼里的怒意一闪而过。郑微倔强地直视着他,他紧紧抿着唇,别开目光,最后俯身拾起了掉落在地上的衣服,一边往身上穿,一边漠然说道:“你要这样想也没有办法。”
郑微也坐了起来,看着他整理好了自己,把钥匙抓在手中。他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半蹲在床沿,让视线于郑微平行,“微微,你可以尽情指责我,但你把我看成过要陪你一辈子的那个人吗?你何尝不是把我当作一块浮木,希望有个人陪你走过最灰暗的一段。我敢说,我至少想过要跟你走到最后,但你没有。”
他说完就站直了身子,“我有事还要赶回去,你早点休息。”
“林静。”她叫住他。林静几乎是立即停住脚步,却没有转身,只听到郑微在他身后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爱我吗?”
这是个全世界最愚蠢地问题,也是全世界女人最喜欢追问的问题。男人总笑女人无聊,女人其实也自知问出来太傻,但她们还是会一次又一次地寻求个答案。为什么?因为人心隔肚皮,因为女人太在乎,因为她们从另一颗心上找不到带给她们足够安全感的证据。即使男人给出地答案大多虚无,但她们需要那一秒的慰藉。
林静说,他想过跟她走到最后,郑微是相信地。可她发现自己居然会在意,他许诺地一生是因为他千帆过尽才想要重拾回忆的美好,还是她只不过恰好是正确地时间里那个正确的人。
林静回答,“如果你心里不相信,我给多少次肯定的回答又有什么用?同样的问题,你又爱我吗?”
也许这才是成年人的感情,放在天平上小心计量,你给我几分,我还你多少,我们可以付出的东西是那么有限,再也经不起虚掷和挥霍。而年少时不计代价去爱的我们又到哪里去了?
郑微失望了,她的失望不仅是源自于林静,更源自于自己,她把她的最重要的珍宝弄丢了,回过头想要去找,才发现竟然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离她而去的——这件珍宝的名字就叫“勇气”。背对着她的林静同样没有等到一个答案,于是他说,“我过几天过来的时候再打电话给你。”
“过几天你没有必要过来。”郑微感觉到他微微惊讶地侧过身。
“理由?”
“因为那几天正好是我的经期。”
他走了,谦谦君子的林静、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林副检察长关门的声音重得让窗户的玻璃嗡嗡作响,受惊的鼠宝尾巴炸开地躲进了床底。郑微曾以为没有人可以激怒林静,原来他也不过是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她开了灯,连这最爱的灯光也暖不了她。
番外篇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上)
—— 送给丫子的生日礼物,祝丫子2岁生日快乐。
林静小时候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初识的人永远以为这个名字应该属于一个乖巧的女孩子,而他的小学、高中都曾出现同名同姓的同学或校友,对方都是女孩。可是他爸爸告诉他,他的名字取自诗经里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之意,他才知道,这个名字也许是父辈期许的完美爱情的象征。
林静十分尊敬他的爸爸林介州,虽然爸爸对他一向严厉,反倒是妈妈跟他更亲。林介州理工科出生,是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的第一代名牌大学毕业生,自林静记事以来,林介州就是当地一个老牌国企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个管理者,林介州更像一个学者,在林静看来,他的爸爸睿智、沉静、理性、正直、学识渊博,一直是他成长历程中的楷模,更重要的是,林介州对家庭的重视和对妻子无微不至的爱,让林静觉得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除了成功的事业,还有什么比一个安宁和美的家庭更重要的东西?林静从小耳濡目染,他觉得为自己的家人遮风挡雨,给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是一个男人最起码的职责。可是,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像他家一样幸运,就连快乐无边的小飞龙,回到家里,也不得不面对征战连绵的父母。
每次家里发生世界大战,小飞龙就会出现在林静家的饭桌上,她总是自动自觉地坐在林静身边,以为大家都看不见一般,把她的小凳子悄悄地往林静身边越挪越近。林静低头吃饭。很配合地假装看不到她的眼睛在他身上滴溜溜地打转,一向主张食不言寝不语地林介州不但在小飞龙眉飞色舞讲着趣事的时候笑得无比开怀,还兴致勃勃地参与到讨论中去。z;z;z;c;n
林静一点也不嫉妒,在他看来,这个女孩是他的第三个家人。
林静比小飞龙大五岁,她的功课一直都是他辅导的。她有小聪明,但学习并不专心。作业出的错都是由于粗心大意,往往他给她讲着书本上地重点,她的注意力却腾云驾雾地飞到了千里之外。
她说,“我真喜欢你的这盏台灯,橘红橘红的。林静,你送我一盏好不好,我回去天天看着它。”
林静回答她说,这种老式的台灯市场上已经没有卖了,他家这盏又是他爸妈新婚的纪念物。不能送她。她倒不生气,说过就忘了,可每一次灯泡烧掉。林静都特意坐上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这城市边缘的一个老旧五金市场去买。全市只有这个地方还在出售这种颜色的灯泡。他怕有一天连这个市场也消失了,一次通常买上许多个。他知道自己地私心。他不肯送她这样的台灯,是希望她当想念这样的灯光时,就会出现在这盏台灯旁。他希望自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能给她这样温暖地人。
林静习柳体,因为爱柳体的法度森严,遒劲有骨,他地书法老师总是觉得奇怪,明明是个性格平和地孩子,写出来的字却险峻凌厉。小飞龙最怕写毛笔字,可她爸妈说,经常往林家跑是可以地,但是跟在林静哥哥身边,总得学点好的东西,他们希望学书法能让她无法无天的性格收敛一些,所以她每周三天跟着他临帖。
林静在小飞龙面前并不是个严厉的老师,大多数时候,他任她不务正业地玩墨水玩得不亦乐乎,这样的结果就是直到他上了大学,暑假回来,她的一手书法还属于印象派风格,完全拿不出手,不过,唯独一个“静”字她写得有模有样。是的,他曾特意认真反复地教,但是,她是否也曾一再有心地练?每次应付大人的检查,她都耍赖地使出这一字绝招,看着这个写得流畅秀挺的“静”字,林静开始爱上自己的名字。
大院里的孩子特别多,他从小习惯了做别人的榜样。大多数的家长教育小孩时,口头禅通常是,“你看看人家林静是什么样子,你就不能学着点。”林静知道自己的优秀,也并不打算掩饰,他喜欢别人仰视的目光,可跟他最亲的小飞龙却说,“我一点都不崇拜你。”
林静笑着问她,“为什么?”
她说,“我要嫁的人当然是最好的,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这样的话,他已经听得习惯了,也许从她刚知道人长大了要结婚开始,她就始终一本正经地说:“林静,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
她在他面前说,当着许多大人的面也这么说,小小的一个女孩子,斩钉截铁地说着一辈子的承诺,大家都被逗笑了,开玩笑的时候便说她是林家的小媳妇。林静也笑,可是他看着她跟那帮野孩子玩疯了之后变得红扑扑的脸,不禁怀疑她到底知不知道“嫁给你”的意义。
六岁的时候,她的理由是,“孙阿姨做的菜真好吃,妈妈说我不能嫁给林伯伯,也不能嫁给孙阿姨,我只能嫁给你。”
九岁的时候,她说,“我看着张小明这些臭男生就想揍他,林静,还是你好,我就想跟你结婚。”
十四岁的时候,她扯着他的衣袖:“你要等我,我很快就会长大。”
他一直笑而不语。
她十七岁那年,他寒假回家,带她到城隍庙逛庙会,她从小就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钻。他去买水,一转身回头已经不见了她,最后在庙后的大榕树看到她的背影时,隆冬的季节,林静发现自己额头上居然有汗水。
他走过去问:“微微,你干什么?”
她在专注地把写着两人名字的锦囊用红线栓在树枝上,听见他的声音,回头着急地说道:“你比我高,你来系。”
“系那么高有什么用?”
“高一点才不容易碰掉,等我们结了婚,是要来还愿的。”
她说得那么理所当然,林静不是第一次听到她这样的论调,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他没有笑,在踮起脚尖系红绳的时候,他好几次都打不好那个结。
小飞龙终于考上了跟他同一个城市的大学,她上火车的前一天,林静把那张写着“我的小飞龙”的照片夹到了她送的那本童话书里。这些年,很多话都是她在说,可是,有些话必须由他来开口,他只说一次,就是一辈子。
那天晚上,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挂上了电话,他才知道从刚才那一刻起,他的世界颠覆了。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多么动人的誓言,原来是他最敬爱的人和另一个女人渴望的天长地久。他所拥有的“全世界”最幸福的家庭原来是个笑话,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值得坚守的?
他忽然害怕即将来到他身边的小飞龙。
番外篇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中)
林静站在医院病房的窗口,轻轻撩开窗帘,午后的阳光便急不可待地刺了进来,让他皱了皱眉。这阳光也投映到床上的病人脸上,原本就睡得极不安稳的病人发出了几声无意识的呻吟。他走过去,坐在床沿,看着被病痛折磨得形如枯槁的那个人,哪里还像他儒雅强健的父亲。
美国拿到学位后不久,林静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说爸爸病得不轻,让他尽快赶回来。回国之后的大部分时间林静都陪在医院里,林介州何止是病得不轻,肝癌晚期,癌细胞扩散了之后,他的生命实际上已经走到了最后一段。
每次林静这样看着病床上身体每况日下的林介州,他都在想,这还是曾经被他视为偶像和楷模的父亲吗?为了和那个女人的一段见不得光的感情,他把好端端的一个家毁了,事业也不要了,名誉也不要了,最后连健康都无可挽回,到了这一步,能留住的又有什么呢,生命比爱情还脆弱。
林静的妈妈还在职,工会的工作琐碎而繁杂,每日忙得不可开交。她在丈夫生命垂危的时候大度地原谅了这个背叛了她的男人,却也不可能再日日守在床前。林静理解他妈妈,这种时候,林介州生或是死对她来说都是种折磨。
医生也表示束手无策后,林介州陷入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即使在醒过来的时候,意识也越来越混沌。很多次,他定定地看着林静,问。“你是哪个部门的?”又或者,“林静为什么还不回来?”能够认出林静的时候,他就一再地重复着一个地名。“婺源……婺源……”
婺源,林静记得这个地方。几年前,他曾经答应小飞龙要陪她一起去那里,重游见证过她妈妈爱情的地方。讽刺地是,他当时没有想到那个地方对于他父亲来说竟然有着同样的意义。
终于有一次,林介州把枯瘦如柴的手覆在林静地手上。声音微弱但字字清晰,“林静,在我死后,把我的骨灰带到婺源,洒在李庄村口那棵槐树下,这是我求你地最后一件事情。”
林静想起了这几年迅速憔悴的妈妈,心中一恸,极其缓慢地抽回了自己的手,“爸。你病糊涂了,自己说什么都不知道。”
林介州没有再说话,看着儿子的一双眼睛却渐渐黯了下去。
那一天。林静去拿药的时候在病房走廊地尽头看到了那个他过去一直叫“阿姨”的女人。她站在背光的角落,看着林介州病房的方向。z;z;z;c;n
林静没有走近她,她也一直没有走过来地意思,就这么如泥塑一样静静站在面朝病房的方向,林静看不清她的眉目,但他感觉她脸上应该有泪,他忽然害怕直视那张脸,隐约神似地五官让他想起了另一个人,这让他几乎就要在这个毁了他家庭的女人面前心软。
父亲地病暂时稳定下来地那几天,林静去了一趟G市,XX省的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公务员地资格预审已经正式开始,他喜欢这个堂皇的理由,虽然之前他在国内研究生导师的推荐下,刚刚收到了上海一间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
站在G大的一个电话亭下,林静觉得这里的空气里仿佛都弥漫一种若有若无的甜味,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与她有关的一切都带着这样的气息,就连回忆都是如此。
刚到国外的时候,林静也有过一段荒唐的时光,很多次,他在梦里一再地把那本童话书拿起又放下,可醒过来却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身边又是谁。从他远渡重洋的那一天起,他就知道,他离小飞龙只会越来越远,这样的距离是他以前无法想像的,可是理智一再地告诉他,没有比离开更好的选择。
林静不是个容易迷失的人,也许他的本性终究不适合这样地放纵,很快也就厌了那样的生活,把心思收回到学业中去。他觉得不管在什么情景之下,人都应该让自己尽可能地过得最好,父母的裂痕他无法弥补,发生过的事情他不能改变,唯有让自己向前看。
在异国的那些日子里,他得到了导师的赏识,在当地华人的同学圈里颇受欢迎,当然,感情世界也并不贫乏,他先后有过几个正式交往过的女友,无一不是聪慧明丽的女子,有时他也觉得,自己就是喜欢那些成熟懂事、精明独立的女人,在一起轻松惬意,离别了也风轻云淡。
在一起时间最长的是一个叫琳西…吴的女同学,那也是他归国前最后一段感情,琳西是第三代华侨,家境殷实,漂亮而豁达,她生长在美国,国语却说得流利,一手簪花小楷写得妩媚风流,有时候,就连林静也觉得,再没有比她更契合的伙伴。
琳西曾经力劝林静扎根在洛杉矶,两个一样聪明能干的男女在一起,何愁闯不出一片天空,可林静始终没有打消过回国发展的打算。离开之前,他和琳西共进晚餐,两人友好告别,他送她回去的时候,她给了他一个长长的拥抱,然后笑着祝他一路顺风,他开车离开,假装不知道她在家门口蹲着哭泣。
回国很久之后,林静才接到琳西的一封E…,她说,她一直在等他一句话,如果当时他说。琳西,跟我回国吧,她不顾一切也会跟着他去的。可惜他并没有这样要求。其实林静也在想,假如当时她在他面前流泪挽留。他会不会就动了留下来的念头?
可惜她不是小飞龙,只有小飞龙才会在林静离家的时候,毫无顾忌地哭得惊天动地,从小到大,只要她不管不顾地抓住他地衣袖。他就再也狠不下心离开,所以,就连当初考上了G市的政法大学,到学校报到的前夕,他也不敢让她送行,就怕看到她大哭地样子,自己也六神无主。
是的,这个世界上只可以有一个玉面小飞龙,当初他喜欢琳西。不就是因为她地聪颖独立?所以他和琳西注定是路过。
林静辗转问到了同在大院跟郑微一起上高中的几个同学,才得到了她现在的宿舍电话,快四年了。他以为没有什么坎过不了,没有什么人不能忘记。可拨动电话的时候。他在电话亭隐约反光的玻璃隔板上,发现自己不自觉地微笑。每一寸记忆地影像都是过去十七年里关于她的点滴。他忽然觉得,即使为此得不到母亲的谅解,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
电话通了,她的舍友是个热情的女孩,她不但告诉林静,郑微刚跟男朋友出去了,还不忘好奇地追问,请问你是谁?
你是谁?我是谁?林静客气地对她的舍友说再见,他不知道现在自己对于郑微来说是谁,是一起长大的邻家哥哥,还是很久不见的故人,每一种解释,都比他想像中地要疏远。
他是看着郑微朝自己的方向走来的,她比四年前高了一些,头发也更长了,一张娃娃脸还是长不大地模样。她低着头,边走边把两个灌得满满的矿泉水瓶吃力地往背包里塞,当她看着前方地时候,脸上顿时像笼罩着一层幸福地光,而她的光源并不是他,而是站在不远处地一个清瘦少年。
她一路奔跑着朝她的光源而去,没有看见就站在路边电话亭里的林静。林静也没有见过这样的郑微,当然,她从小就是快乐的,可她在他身边时,那快乐是天经地义的,而现在的她,只因为那少年浅浅的一笑,便喜悦得如获至宝,那幸福满溢得连他这样的旁观者都看得一清二楚。
他知道什么是痛楚,痛楚曾让他做了半辈子工会领导,在单位职工的各种大小纠纷前抽丝剥茧头头是道的妈妈,在惊闻自己的丈夫要投向另一个女人的怀抱时,号啕大哭得一如无知的妇人。她忘却了引以为傲的矜持和始终挂在嘴边的女人的尊严,哀求、谩骂、上访,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可二十几年的感情还是付之东流,最后虽然赢回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丈夫的生命却到了尽头。林静是她的亲身儿子,他爱他的妈妈,可依旧没有办法真正体会妈妈的那种绝望,这让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可以对另一个人的伤痛感同身受,你万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也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别人也许会同情,也许会嗟叹,但永远不会清楚你伤口究竟溃烂到何种境地。所以,无谓把血痂撕开让人参观,也无谓为此失态,谁没有失去过,谁没有痛过,他最厌烦无济于事的纠缠。是他先松开小飞龙的手去了美国,现在她把手交到另一个人手中,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怨不得任何人。林静自认这个时候给不了小飞龙更大的幸福,也没有把握赢回一切,那么,他能做的至少还有不要打扰,安静离开。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静有条不紊地办完了所有的事,坐在返程的航班上,他看着窗口擦过的云,过去种种,如浮光掠影滑过。身边一对夫妇手忙脚乱地哄着痛哭不已的儿子,连回忆也安静不下来。林静索性收敛心神,微笑地看着流泪的男孩,“小朋友,你为什么哭?”
男孩抽泣地说,“我丢了我最爱的一本书。”
林静说,“原来是这样,但你也不算最惨,你看,我也丢了我最爱的一本书,可我并没有哭。”
“那为什么你不哭?”
“因为掉眼泪也不能让我找回它。”
男孩当然听不懂他的话,仍旧抽咽,“你们都不懂,那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林静笑笑看回窗外,他当然是懂的。他也丢了最爱的一本书,更丢了原本属于他的小飞龙。
下部 第二十五章
接下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林静再也没有联系她,他消失在她的生活中,就像原本就没有回来过。郑微有时想,这是否意味着他们暂时结伴走的那一段路已经到了尽头,然而,即使我们遇到的那个人只是暂时的旅伴,但他们或多或少地会给我们留下一些东西,当然,也把我们的一部分带走。这一次,郑微没有让林静把鼠宝带走,他也没有打过电话来索要属于他的猫和留下来的一些衣物日用品。郑微心里打定注意,不管他陪她走多远,她都要把鼠宝留下。
公司里,周渠已经暂时停职接受调查,张副经理主管全面工作。郑微让自己忽略张副看她时客气防备的神情,她知道,如果周渠回不来,自己这个二分经理秘书也不会再继续做下去了。张副在工程管理方面是把好手,但是为人缺乏决断,加上年纪大了,做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