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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丽女侦探-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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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妙丽女侦探
  作者:金萱
  男主角:殷介恒
  女主角:傅隽恩
  内容简介:
  啊!没想到他演唱会结束“落跑”时,翻墙而下居然压到一个人,还是个女人,咦!
  怎么没有尖叫声?
  想他可是万人迷的偶像巨星耶!
  她竟不认得他,还指着他的鼻子大骂混蛋,这可鲜了,这行为举止出人意表的妞够特别,更令他惊讶的是——
  她还是个侦探,准备来当他的保镖,哦喔!
  看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真不知道这小胡涂虫会做出什么惊人之事……
  正文
  楔子
  演艺界一向诡谲多变,谁也不知道明日之星会是谁?谁也不知道今日红星明日是否仍能受到欢迎?在艺人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隐藏的往往是颗忐忑不安的心。然而即使演艺界是如此的波涛汹涌,却少有艺人舍得放弃耀眼的舞台,下台走回平凡的生活。
  可惜世事难预料,即使舍不得耀眼的舞台,在新人辈出的压力下,许许多多禁不起考验的明星依旧被新人们取而代之,不得不面对现实的含泪挥别演艺界,从此销声匿迹,不再有人提起。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而新人笑,旧人只能哭吧!
  “兄弟”出道七年,是由一对亲兄弟所组成的双人团体歌手。哥哥殷介毅二十六岁,弟弟殷介恒二十四岁,两人一般高、一样帅,却有迥然不同的两极化个性。他们一个热情、一个冷淡;一个邪气;一个却正直;一个绯闻不断,一个却有演艺界圣人的圣名。他们俩是亲兄弟,这委实让人难以置信,然而当他们在台上表演时,两双眼睛却有着相同的眼神,就像野狼般锐利的眼神。
  “兄弟”甫一出道即因出色的外型而倍受瞩目,然而他们成名的原因除了外型姣好之外,实力更是一个令人否认不了的事实,他们能歌善舞又兼作词、作曲,想不红好像也不可能,这也难怪在出道七年,新人辈出的演艺圈内,“兄弟”受欢迎的程度能历久不衰,而且每每发片便几乎囊括唱片界所有的第一名,当然所拥有的奖项更是不在话下了。
  “兄弟”是真正的巨星,一颗备受瞩目、闪亮无比的超级巨星。
  第一章
  “安可!安可!安可……”
  巨蛋内的安可声几乎大到掀了巨蛋的屋顶,然而昏暗的舞台上却依然空无一人,台下的人们更疯狂了,用力的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嘶声的呐喊着他们的名字。
  “兄弟!兄弟!安可!安可……”
  就在众人沸腾的狂叫之间,一个吉他声在喧嚣声中脱颖而出,刹那间全场掌声、尖叫声轰声雷动,“兄弟”的殷介毅与殷介恒由舞台后方缓缓的走上舞台,殷介恒弹奏吉他,殷介毅则手握麦克风。
  “为各位带来这首‘走了,就别再回来找我’。”
  殷介毅略带沙哑的性感嗓音经由麦克风传遍整个巨蛋,然后那首永远的压轴再度在众人耳边响了起来——
  曾经以为我们有过山盟海誓
  曾经以为我们的爱能永远不渝
  你却轻易离去  揉掉碎了我的心
  不愿想你  我放纵自己
  不愿想你  我欺骗自己
  爱你  不爱你  只有我自己知道
  想你  不想你  只有我自己明了
  但面对你的无情我只想对你说
  走了  就别再回来找我
  走了  喔——就别再回来找我
  ……
  “老大,我要走了。”一下舞台,殷介恒立刻换下华丽的舞台装,匆忙的对殷介毅说道。
  “你又不参加侍会儿的庆功宴了?”殷介毅放下嘴边的矿泉水瓶问道。
  “不要告诉我你会去,老大。”将T恤下摆塞入牛仔裤里,殷介恒抬头挑眉笑道:“还有,我的衣服可以借你的女伴乔装用,但是你得负责将它们洗干净。”他说着皱起了眉头,“我讨厌她们身上的臭味沾在我衣服上。”
  “臭味?人家身上喷的香水一瓶可是好几千块耶!你竟然把它形容为臭味?”殷介毅既无奈又好笑的摇头道,“这也就难怪喜欢我的都是成熟的性感女人,而喜欢你的却只有小女生了。”
  殷介恒耸肩笑了笑,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歌迷都是小女生,因为比起那些装模作样、老把自己化成妖精样的女人,他本来就比较喜欢纯真、自然,完全不会粉饰自己因而表现出最真实一面的小女生。
  “我走了,记得别将女人带回家污染了屋子里的空气,还有要记得帮我洗衣服喔。”
  “介恒,外面歌迷很多,小心被认出来。”殷介毅叫道。
  “放心,我会翻墙出去不会走正门的,倒是你自己要小心点,我们已经够出名了,实在用不着再制造徘闻引人注意好吗?”殷介恒调侃的对他说道,然后朝他挥了挥手后,随即压低顶上的帽子,缩了缩脖子,小心翼翼的避开所有工作人员,走向事先探过的路线方向。
  天空一片漆黑,在乌云与街灯的掩映下看不到一丝月光或星光,殷介恒由建筑物侧门摸了出来,毫无阻碍的找到他在围墙边所做的记号,他的摩托车正停放在墙外的街角边,现在只要他翻过这道围墙的话,今晚剩下的时间他就自由了。
  仰头望着比自己身高还高的围墙,他必须伸直手臂才够得着墙缘,这对一般人来说要翻过去的确是高难度,但对他这个以翻墙为逃生技能的人来说却是小Case,只见他双手一勾,手臂的肌肉才偾起,人已翻过了围墙往下跳。
  “啊……”
  然而一个惨绝人寰的惨叫声却在他屁股撞到一个物体时响起,殷介恒不用想、不用看、不用听便知道自己撞到东西了,而他身下那柔软、会叫的垫子……呃,那不是个垫子,而是个人,他当然知道,只是老天!翻墙翻了几百次,从未“突错”的他这回竟然去压到人,老天!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恶兆呢?
  “对不起,你没事吧?”他忙不迭的移身离开被害者,站起身来冷静的朝对方道歉。
  对方在呻吟中动了动身子。
  还会动,没昏过去,那表示一定无大碍。哇,好佳在!幸好自己不是正面冲压到他,要不然他若昏过去的话,自己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哇,好佳在!殷介恒表面冷静,暗地里松了一口大气。
  “对不起,我以为这条死巷在这半夜该不会有人……你没事吧?”他伸手扶起对方,冷静的再次开口道歉,毕竟从头到尾错的人都是他,没有人走路时会不向前看而向上看的,所以他也只有道歉的份了。
  “有事。”对方回答。
  “嘎?”原本已经确定对方没事的殷介恒吓了一跳,不过却不是因为他说了“有事”这两个字的原因,而是对方的声音竟娇嫩得像个女人。
  “有事!”傅隽恩站起身,双手扶着差点没被他撞散的腰骨咬牙吼道。戴着鸭舌帽
  始终低着头的她第一次抬起头来,面对着在看到她那张精致的脸庞而瞠目结舌的殷介恒,“你这混蛋!你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不仅撞得我全身疼痛,还坏了我的好事,你这个大混蛋!”她怒不可遏的突然揪住他衣须,仰视着他咬牙怒道。
  “你是女的?”看着怒火高炽的她,殷介恒忘了平常该有的冷静,面容反而呈现瞠目结舌状,他简直不敢相信他压到的竟是一个女人“老天,他该负起责任继续道歉,抑或立刻拔腿就跑,因为女人……哪个女人在看到他时不尖叫、不缠着他签名或直接向他倒贴的?他原本想跑,但是傅隽恩怒火高炽的面容与吼声却阻止了他。
  “废话,你这个大混蛋!坏了我的事就算了,你竟然还敢怀疑我的性别,你这个大混蛋!”傅隽恩怒气冲冲的摘下头顶上的鸭舌帽,被她卷藏在帽中的乌丝刹那间一泻而下,披露在她肩上、脸庞边,将她原本精致的一张脸衬托得更加动人美丽,即使她现在脸上的表情是气冲冲的。
  “你……”殷介恒盯着她,不敢相信她刚刚竟然骂了他。
  “我怎样?”她像头母狮子般不动的瞪着他吼道。
  “你真是女人?”没有一个女人在看到他时不尖叫的,她真是个女人吗?抑或是个人妖?所以才会无视他的魅力。
  “你还在怀疑呀!”对他不可置信的语气,傅隽恩按捺不住怒气的一巴掌打在他胸口上,再顺道揪起他的衣衫,将他拉向自己对他咬牙迸出声,“怎么样,难道我这样子还不像个女人吗?你给我说清楚!你这个大混蛋!”
  她粗鲁的姿态让殷介恒愣了一愣,与她近距离的凝视了半晌,他突如其来的指着自己朝她问道:“你不认识我吗?”
  他处之泰然,丝毫没有一丝怒气或者露出惊吓、怯懦表情的反应让傅隽恩觉得自己很无聊,因而顿时松开揪住他衣衫的手,退后一步站。
  “你很有名吗?我为什么要认识你?”她瞄了他一眼,对他的问题撇唇讽刺道。
  她的回答让殷介恒再度愣了一下,他皱着眉头喃喃自语的说道:“也许是帽子的关系。”他摘下头顶上的帽子,认真的等她尖叫出声,然而什么都没有。也许是街灯太暗了些,让她看不清楚他,他再忖度着,然后也不知道自己是基于什么样的心态,他第一次面对女人时自报姓名,“我是殷介恒。”
  “然后呢?”她一脸你有毛病的表情看着他。
  “你真的不认识我?”他不敢相信。“你是不是长期住在国外,最近几天才回台湾的?”他问。他以为“兄弟”的知名度该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程度,如果不的话,那至少像她这种年纪的女生也该知道他才对。
  “我在台湾住了二十一年,一步也没踏出去过!”
  “那……那么你家一定很穷,买不起电视、收音机、音响……”
  “去你的!你家才穷哩,你这个神经病!”瞪着他,傅隽恩再也受不了的叫道,转身就走。
  “等……等一下!”见她就要走,殷介恒忙不迭的伸手捉住了她的胳臂,再次瞠目指着自己慎重其事的问她,“你是真的不认识我?”
  “我有必要一定要认识你吗?”傅隽恩非常不耐烦的瞪他反问道,然后突然之间一道灵光在她脑中闪过,她顿然瞠大双眼,刚刚他提到的都是大众传播的工具,如果她家真那么穷买不起电视之类的东西,那么……
  “你终于想起来了是不是?”见她面露异色,殷介恒抑制不住的露出了一抹俊俏的笑意,松开了捉住她的手。
  “你……你该不会是通缉犯吧?”她急遽的向后退,一脸防备的表情看着他说道。
  笑容僵在殷介恒脸上,他呆若木鸡的瞪了她一会儿,然后就这么突如其来乐不可支的大笑了起来,“我?通缉犯?哇哈哈……通缉犯,哈哈……我是通缉犯……哈哈……”他笑到整个人曲在地上直不起身来。
  看着他的反应,傅隽恩大概知道自己的推测是错误的,不过即使他不是个通缉犯,与神经病也相差不会大远,看着他,她忍不住念他了一句,“神经病!”随即转身离去。
  这次笑到几乎要断气的殷介恒没再伸手拦她。
  怒气冲冲的走离那个神经病,傅隽恩忍不住在心中咒骂着。该死的!今晚差那么一点点就能跟踪到黄伯毕与他情人幽会的秘密所在,要不是从天上掉下来一个神经病压到她的话,这件委托案件在今天就能结案了。哦!去他的,希望黄伯毕刚刚没注意到她的叫声,而对黄太太起了怀疑,那时候……
  可恶的!她绝对不能再失败了,如果再砸坏了这个委托案,想必叔叔以后便再也不会让她接手任何一个案件,而要她回家乖乖的听爸妈的话安分等着嫁人……不行!不
  行!这怎么行?她一定要努力获得大家的认同才行,她要加油、加油、加油!
  为了成为一个优秀、受众人所肯定的名侦探,她一定要加倍努力才行,她一定要加油!
  一哭、二闹、三上吊。感谢古人发明了这可笑的绝命三招,更感谢傅家长辈们抵不过她令自己想吐的表演,让她又博取了他们一次的同情,得以改用这回的委托案件见真章,决定她的去留,真是阿弥陀佛。
  不过想起来还真是气死人了,从小在书上看多了什么重男不重女、女人无才便是德的这些歧视、压抑女性的书之后,她便发誓一定要当个女强人,让那些大男人、小女人们知道,男人能做到的事女人也能做,女人是绝对不会输给男人的,所以她虽是个女儿身,但向来在人前都表现出她最坚强勇敢的一面,从不哭闹,但是这回却为了……
  可恶!要不是碰到那个大混蛋、那个神经病的话,她一定能完成上回的任务一雪前耻,并在叔叔的侦探社内立稳脚跟从此受到重用,也让旁人不敢再藐视她。但是,偏偏……可恶的!如果她这次的任务再失败的话,不用他们噱她,她也没有面子再侍在叔叔的侦采社里了,因为经过了那场众所瞩目的丢脸哭闹剧之后,她怎么可能还有脸回去见人呀?除非这次任务圆满达成,否则的话……可恶!她发誓这次一定要成功。
  “一定要成功!”傅隽恩霍然高举紧握的双拳大叫一声,吓坏了走在她四周的人们,而她却士气正高的完全没有发现。
  再次复习她早已熟记在脑中关于这次主人翁孟广伯的资料,与孟太太所提供他照片上的长相,她信心十足的将资料塞回背包内,朝早上预约好的美容院走去。听说孟先生最常出没的那间PUB最会以貌取人,通常只要守门人看不顺眼的女人,他们不管任何理由,一句话就让人进不了PUB大门,所以她得为自己过分中性的穿着打扮改变一下,免得被拒绝在门外。
  孟先生本名孟广伯,现年三十三岁,因为生就一张讨喜的娃娃脸,所以看起来就像个甫出大学校门的社会新鲜人,也因此他时常仗着这项优势四处欺骗纯情小女生的感情,而将结婚十年的老婆和孩子丢在家里不闻不问。
  根据孟太太的说法,距他上次回家至今已有三年多的时间了,所以在心灰意冷的现在,孟太太根本不求他能回心转意,惟一的希望就是与他离婚,但为了害怕争不过小孩抚养权的问题,她希望侦探社能帮她搜集不利于她先生的证据,好让她能成功的离婚还能继续拥有自己的孩子。
  嘿嘿嘿,这个任务不算太难,而且只要她能达成这次的任务,叔叔就得无条件的承认她的实力,让她永远待在他的侦探所里,直到她厌了、倦了,再也不想玩侦探游戏为止。哇!光想到这,她就兴奋得快要受不了了。
  现在她就姑且忍气吞声,让那堆狗眼看人低的臭男人瞧不起一阵子好了,等到这次任务一完成,以后要让他们心服口服还会没有机会吗?嘿嘿嘿,她傅隽恩什么优点没有,向来就是能屈能伸,她……
  “OK,大功告成。傅小姐,你觉得这样怎样?还满意吗?”
  造型师的声音突如其来的钻入她耳间,勾回了她冥想中的思绪与注意力,她回神第一次将目光投射在前方镜中,看着改变后的自己,而第一个冲入她脑中的感想便是,“好……”
  “好漂亮对不对?”造型师得意的打断了她的评语笑道,而身旁的两名助理则像马屁虫般的猛点头。
  硬生生的将嘴巴里未及出口的“可怕”两个字吞进肚子里,傅隽恩呆呆的望着前方的自己,金黄色夹杂蓝黑色的头发,黑蓝色有如淤青般的熊猫眼影再加上蓝色唇膏……哦!我的天,眼前这个妖怪真的是她吗?她不敢相信。
  “这个……”她发出来的声音就像是喉咙被掐住了一样,“这个颜色洗得掉吗?”她颤抖的摸着被染得看不出原色的头发问道。
  “当然啦,你交代……”
  “洗掉。”她说。
  “什么?”
  “洗掉,马上将染上的颜色洗掉。”她缓缓的转过身与造型师面对面的咬牙道。
  “但是……”
  “洗掉它。”她以一脸坚决、完全不容反驳的表情说道。太可怕了,她们竟然把她弄成这副鬼样子,老天,这教她怎么敢顶着这头可怕的发色走出去见人呢?
  开玩笑,在不久的将来她就会变成同业间的名人,一个很厉害,厉害到成为一个能和男
  人平起平坐的女人,她怎么可以顶着这可怕的形状去吓人,丢了女人国的脸呢?更何况这头长发可是她为了以正视听,让大家明白聪明如她、厉害如她,与男人相比却毫不逊色的她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进而了解一个女人的潜力是无限的,男人可以做得到的事女人一样没问题的事实,所以不管怎么样,她这头代表女人的长发是绝对不能有所闪失的。
  也因此,后来不管造型设计师与其助理如何拼命向她保证,说她现在的造型是多么Fashion,多么Pretty,多么Wonderfu,多么Attraction,她从头到尾都只有一个反应,那就是摇头、摇头、再摇头。而两方坚持的结果,倒霉的她最后还是不得不以双倍的价钱要求她们将她的发色恢复原状,然后暗暗发誓今天晚上下班之后一定要带罐喷漆到这家店门前喷写三个大字,那就是“大烂店”!
  总之,白白浪费了一下午的时间,又花了一笔冤枉钱之后,她在夜间九点时分带着不常表现于外、十足十女性化的穿着,来到据说孟广伯最常出没的“夜色”PUB,然后凭着一张令人为之一亮的漂亮脸蛋,破例以免费的贵宾身份进入“夜色”之中。
  “美丽的小姐,这号码牌给你,请你将它挂在右胸口上,然后请你找出与你相同号码的男生,他将是你今晚的男伴,祝你幸运。”才走进“夜色”,便有一名笑容可掬的男服务生将一张写有六十一的号码牌递给她说道。
  “谢谢。”微笑接过号码牌,傅隽恩直接走进会场。
  印象中一向黑压压的PUB意外的明亮,像是为了要配合寻伴游戏似的,其亮度虽不能与外头相比,但至少它让她可以清楚的看到在场男女们的五官。傅隽恩欣喜的发觉这一点,然后借着无巧不成书的游戏,她开始穿梭在人群之中寻找她记忆中的孟广伯。
  周旋在人群之中,看着一张又一张的陌生脸庞,她忍不往在心中忖度着,不知道孟广伯今天是否会出现在这儿?若没有的话,或许她可以问问这里的酒保与服务生,对于常客,也许他们多少会有些印象才是,只不过倘若问错了人,或者问错了什么话,“夜色”这条路可能会从此中断也说不一定。嗯,总之现在先别想这么多,找清楚见没有他之后再说吧。
  孟广伯,一七五左右的身高,娃娃脸,双眼皮,所以眼睛看起来特别大,然后最显眼的便是他右耳下有一颗直径约零点五公分的红痣,红痣……
  “小姐,请问你是十九号吗?”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傅隽恩皱起了眉头,因为她知道经过这十九号男生的询问之后,她肯定不能再以十九号女生的伪装身份游走场内,而待她换回六十一号的话,恐怕寻找她多时的六十一号男生不需多久便能找到她,而一旦她被六十一号男生缠上的话,她要继续找孟广伯可能就难上加难了。不管了!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还是先打发身后的十九号吧。
  “对不起,我的号码牌倒了,我的号码是六十一号。”带着抱歉的笑容她回头说道,然而当她终于正面向十九号先生之后,她的双眼乍然圆瞠,不可置信的瞪着他的脸,娃娃脸、双眼皮,眼睛特别大……她不由自主的将目光缓缓移向他右耳下,寻找那不可或缺的证明——那颗红痣,老天,是孟广伯!真的是他,那个她所要找的人!
  “啊,是吗?我真羡慕拿到六十一号号码牌的男生,但是不管如何,在下可以冒味请问小姐的芳名吗?”孟广伯一脸无害的笑容朝她问道。
  “对不起这位先生,我想这位小姐应该是我的女伴才对。”
  在傅隽恩犹豫不决是否该和孟广伯扯上关系,毕竟她所要做的事是搜集不利于他的证据,而不是为了了解他,或者想从他身上挖掘什么秘密的,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去接近他本人的当口,另一个陌生男性的声音插入了他们俩之间。
  “六十一号小姐,我有这个荣幸请你到那边喝杯酒吗?”手持有六十一号号码牌的男人邀请的向她弯腰做出了个请的姿势。
  傅隽恩随着那只修长的手将视线移至六十一号号码牌的主人身上,她看到一位穿着中规中矩,脸上带了副黑框眼镜,有点像书呆子又不太像的男生,她再将目光转向脸色在不知何时转为阴霾的孟广伯脸上,突然之间,她忽然觉得跟六十一号走才是正确的决定。
  “抱歉,十九号先生。”她朝孟广伯点头说道,然后随着六十一号一同找了个位子坐下聊天,当然,她在暗中始终没忘记监视孟广伯的一举一动。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面,小姐?我觉得你满面熟的。”
  “是吗?”轻啜了一口酒,傅隽恩轻应一声,注意力却全放在孟广伯身上,他似乎找到了他的十九号小姐了,一个长得不错的波波女,而依照他脸上的笑容看来,他肯定是很满意他这位伴侣,看来今晚她得好好把握机会了,说不一定能照到些有用的好照片。
  啊?这么快?才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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