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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城市猎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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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我爱城市猎人
  作者:馥梅
  男主角:史尔杰·罗兹
  女主角:彭珏
  内容简介:
  长得圆不是她的错,
  只怪哥哥英俊、挺拔得太超过,
  害她这小妹好似成了“帅哥”的衬托,
  甚至“好康的”也不“逗相报”,
  明知偶像“犽羽獠”住隔壁却没人跟她说,
  等她跌得鼻青脸肿、一身是痛,
  才莫名换取第一次“昏天暗地”的邂逅,
  从此,他这大名鼎鼎的“神鹰”活像小偷,
  总是故意来无影、去无踪,
  生怕光被她看个够……
  正文
  序
  戏说馥梅 郁樊
  由于某种原因,这次的序,就由我这天才帅哥来代打了?
  没人比我更了解馥梅了,趁著这次难得的机会,馥梅又不在旁边虎视眈眈的监视著,再加上很多读者都一直要求馥梅介绍一下自己,现在就由我来出卖出卖她吧!
  本名:加个姓氏念起来就一样了。(你问姓啥?自己猜吧!)
  性别:当然是母的。(没人以为是公的吧!)
  星座:天蝎座
  血型:A、AB、O。(这三种之外的那一种。)
  生日:十一月六日。(馥梅不过生日的,所以不用送礼。当然啦!若有人硬要送的话,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啦!)
  兴趣:看小说、漫画、沉思(其实是发呆)、听古典音乐、钢琴演奏。
  嗜好:写小说、淋雨。(特别吧!)
  抱负:赚大钱、书迷满天下。(这两点好像有点关联?)
  梦想:开一家大型连锁小说漫画店。(这是馥梅高中时就存在的梦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可以看小说看个痛快。)
  个性:迷糊、健忘、少根筋、没大脑、爱哭、爱耍赖、爱撒娇、懒惰、没耐性、还是个大路疑……(自家隔壁条路叫啥名字都不知道,台北市跑了几百趟还是一样迷路,连东西南北都搞不清楚。)
  差不多出卖光了吧!啊!漏了一点。馥梅很喜欢各类诗词,古今中外,只要她看来意境觉得不错的,她都照单全收。最近她迷上了以“死亡”为主题的诗词。像这首Christina  Rosett所写的“歌”:
  当我死了,亲爱的,
  不要为我唱哀曲,
  也不必在墓前植玫瑰,
  亦无须柏树来荫覆;
  由草儿青青长在上头,
  承受著秋露和春雨。
  要是你愿意,就记得,
  要是你愿意,就忘去。
  我将感觉不到雨露,
  我将看不到荫影,
  我将听不见夜莺,
  唱著像是哀吟的歌声。
  在那幽冥中我入了梦,
  那薄光不明也不灭;
  也许,我还记得,
  也许,我忘去了一切。
  还有,前几天寄了一本张小娴的书给她,她看了其中一篇“比烟花永恒”后,竟然交代说,如果她死了,就用她的骨灰代替细沙,放在沙漏里,让它慢慢从一边流到另一边,永恒的流动吧!
  你说,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
  呵呵……这篇序最好是不要被她看到,要不然啊!等她回来我准吃不完兜著走。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们,这种出卖程度若还不满意,没关系,下次我再继续努力。可预见的,下次还是我出现在这里!
  你问馥梅哪儿去了?哈!她啊!被我一脚踢到地球的另一端去了,你们要等她再出现在这里,就要有点耐心了!
  好了,翻开下一页,看书了,咱们下回聊喽!
  第一章
  “啊——”一声长长的尖叫自彭家老旧公寓的顶楼里传了出来。
  砰!锵!两声巨响随著尖叫声之后,由卧室和厨房传出来。
  彭勋因尖叫声而被吓得从上铺跌下来,抚著痛得差点开花的屁股,无奈的白眼一翻,仰天长叹。
  彭珣看著地上的炒菜锅,和散落一地的美味菜肴,好……好可惜喔!只差一步,就差一步而已啊!唉!下次动作得快一点才行。他小心的将地上的“油焖香冬”一块一块的捡起来,排列在盘子里,反正地板干净得很;反正彭家的家规就是“勤俭”这两个字;反正又没人看见;最、最、最重要的——这冬瓜也只有那“罪魁祸首”彭珏才爱吃。嘻……
  “阿珣!小妹又怎么了?”彭勋抚著屁股,走出房间站在厨房门口,无奈的问。
  彭珣暗地里吐吐舌,幸好大哥没有看见他“勤俭”的行为,那盘“油焖香冬”已让他早一步放在桌上了。
  “大哥,别理她,阿珏的周期性又精神病发作了,昨天和今早,老余已经打了好几通电话来问候了,”彭珣不在意的挥挥手,转身再去准备下一道菜。
  “啊?又月底了?!早知道昨晚就和陈哥换班,帮他代班还有钱赚,真是失算。”彭勋晃回客厅,半躺进那快要寿终正寝的沙发椅上。
  这间公寓只有两房两厅一卫,是他们的父母惟一留下来的遗产,兄妹三人就住在一起。
  老大彭勋,是个警官,现年二十八岁,身高一八二,体格因多年来的训练,变得……啧啧,令人垂涎啊!再配上他那英俊冷漠的五官,难怪常被派去星期五餐厅当牛郎做卧底。这也是他胸口永远的痛啊!难道一个人长得英姿勃发、气宇轩昂也是一种错?
  老二彭珣,是一家素食餐厅的主厨,现年二十六岁,身高一七八,体格瘦削斯文,俊朗的五官刻画出温文儒雅的气质,虽没有彭勋那股夺人的气势,完全是一副书生模样,但偶尔在他那温和的星眸一闪而过的精锐眼神,证明他并非如外表般的斯文。而不认识他的人,光看他的外表,是绝对猜不到他的职业竟是厨师。
  老三彭珏,只有一首歌能形容,就是“圆圆的,圆圆的,月亮的脸……”虽然她的五官脸蛋算是还能看,但是她的身材……唉!不提也罢。虽然彭家老大、老二常常安慰她,说她的身材比例很好,是个标准的葫芦形,但她清楚得很,就算如此,那也是个超大型的葫芦。她以前是会在乎,不过,这两三年来,她已处之泰然,不再在意自己与兄长的不同。
  彭家三兄妹都有一份很好的收入,熟识他们的老朋友常会疑惑的问他们,为何不换一间较大的房子?他们明明有这种能力的呀!但,他们都只是微笑不语。
  只因这房子是父母遗留下来的,里头有他们对父母的思念和他们点点滴滴的成长回忆,他们不想遗忘,也不愿割舍。要他们搬离,除非兄妹各自成家才有可能了。
  “大哥,先吃饭吧!”彭珣弄好饭菜,走到客厅叫彭勋吃饭。
  “小妹呢?不等她吗?”彭勋站起来往厨房走去,却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停下来问。
  “别等她了,她正在发病中,等一下我再送进去给她。”彭珣温和的笑说。
  “小妹也真是奇怪,平常不认真赶稿,一定要等到月底老余催三请四之后才发神经似的没日没夜的赶,遇到灵感失踪就来声尖叫,真教人受不了。”彭勋望向彭珏的房门口,无奈又带点宠爱的摇头。
  他们都知道小妹的自卑情结,她认为自己长得一点都不像他们,甚至有一段时间还怀疑自己不是他们的亲妹妹。
  唉!其实他们一点都不认为她长得丑,他们觉得她长得很可爱啊!圆圆润润的,人见人爱。圆圆的苹果脸上,有对圆而亮的大眼,秀气俏挺的鼻子,丰润的红唇,怎么看就怎么惹人爱,她的身材很丰满,和时下流行的瘦骨嶙峋、营养不良的模样不同,但是他们并不觉得她胖呀!
  可是她就是觉得自己其貌不扬,这都得怪那些她求学阶段的好同学和好朋友,尤其是利用她来接近他们兄弟的多嘴女人,从来不曾想过她们无意间(或有意)说出来的话,对身为她们“好同学”的她造成多大的伤害——说什么她为什么和两个哥哥长得完全不像!她父母偏心,把她生成这个模样!她是不是彭家的养女?她的哥哥们走在路上会不会不认她?
  各种幼稚、荒唐、无知、令人生气的话从她们嘴里不断的吐出来,该死的她们!
  自从那次彭勋气得拿枪将她们赶出门,并且威胁她们不准再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后,小妹就似乎变了一个人似的,好像不再对自己的外貌耿耿于怀了,他真希望她是真的释怀了才好。
  “哇!好香、好香、好香!我的肚子饿死了!”彭珏突然打开房门,闻香而来。
  “咦!阿珏,你出关了?”彭珣仍然温和的笑著,起身帮她添了一碗饭递给她。
  彭珏胡乱的点点头,狼吞虎咽的扫著桌上的美食。
  “吃慢一点,又没人和你抢。”彭勋宠爱的看著她,叮咛著。
  彭珏直到肚子差不多有七分饱之后,才缓下速度。“哥!老余有没有又打电话来?”她问他们。
  “当然有,昨晚半夜十二点半一通、三点四十分一通,早上六点十分一通、八点一通、九点一通、十点一通,刚刚十一点一通,现在差三分十二点,可能待会儿又会来一通。”彭珣仍是一号表情,温和的笑著。
  “奇怪,我怎么都没听到电话声?”彭勋疑惑的问。
  “电话铃声我把它转小了,怕吵了你们。”彭珣说道。
  “勋哥,我们换个电话号码吧!”彭珏思考了三秒钟,决定道。
  “你想害老余急得心脏病发作吗?”彭勋送了一个白眼给小妹。
  “喔!对喔!”彭珏可爱的抓抓头,俏皮的吐吐舌。
  “铃——铃——”电话铃声又响起,三兄妹默契十足的看一眼墙上的时钟,十二点整。
  相视一笑,彭珣淡道:“自己去接吧!记住,别再捉弄老余了,他负责你的稿子已经很可怜了。”
  “知道啦!”彭珏做了个鬼脸,放下碗筷,起身到客厅接电话。
  “喂?老余啊……好了、好了,你可以过来拿了……什么?!要我送去?你吃错药啦……我不……我才不管你的死活咧,要我送去干脆让我封笔算了。少来了,我的心是黑的!没错,我的良心早八百年前就失踪了,我还四处寻找过,但没找到,最后干脆登报作废了……什么?!你老婆要生了?那你为什么不早说?笑?有什么好笑的,谁规定女人四十三岁不能生孩子的,这代表你老当益壮啊!谁敢笑,我替你好好的揍他一顿……”
  “好啦、好啦!看在余嫂生孩子的份上,我会想办法把稿子送到的啦,你好好替余嫂加油吧!嘿嘿!老余,你也有五十一岁了吧!这算不算是老来得子啊?我才不是笑你呢,我是在恭喜你……”
  “好啦,我一定会送去的,放心好了。我知道、我知道,别那么婆婆妈妈行不行?就跟你说我一定会送去的啦……好……好……拜拜!”
  彭珏挂上电话,嘴角的笑意愈来愈明显,坐回餐桌上继续吃饭,
  “怎么从没听说余嫂怀孕了?”彭珣好奇的问。
  “嘻嘻……他觉得丢脸,年纪一大把还不小心让余嫂怀了孕,出版社没一个人知道,他保密得很,要不是不得已,刚刚也不会告诉我。”彭珏笑嘻嘻的说。
  “难怪,这六、七个月没见过余嫂一面。”彭勋了解的点点头,转问彭珏,“阿珏,那你等一下要怎么去?需要我送你吗?”
  “不用了,我骑机车就行了。”
  “好吧!记得戴安全帽,否则不准骑车,还要……”彭勋叮咛著。
  “还要罚五百块钱!知道了啦!『警察仔』。”彭珏用闽南语戏称大哥的职业。
  “哼!那是很久以前的职位了,我现在可是你口中那些『警察仔』的长官,是大队长,了解吗?”
  “Yes,Sir。”彭珏俏皮的回个举手礼,大声的应道。随后又开玩笑的说:“勋哥,你为什么不辞了这工作,投入我的偶像的工作行列?很刺激的哦!”
  “你的偶像?!又是城市猎人!你要我去当杀手?”彭勋惊讶的问。
  “他才不是那种不入流的杀手,他可是顶顶大名的城市猎人,是社会败类的清道夫,是伟大的,而且……”
  “而且啊,他只是个漫画人物,现实中不会有这种人的。”彭珣打断小妹疑迷的叙述,真搞不懂她,只不过是个画出来的人物,也值得她迷恋到这种地步。
  “难说。”意外的,反驳的人并不是彭珏,而是彭勋。
  彭珣眼中光芒快速的一闪,嘴角漾起一抹高深莫测的笑,但并没多说什么?
  “什么意思?”反倒是彭珏好奇的问。她当然知道漫画人物不会成真,而她之所以迷上城市猎人这部漫画,并不是因为男主角犽羽獠那神乎其技的枪法和头脑,而是他对阿香那似有若无、似深情似无情的感情。
  “没什么,只是认为世界几十亿人口,难保不会出现一个神似城市猎人的人。”彭勋避重就轻的答。他知道小妹那几近病态的迷恋,他才不会自讨苦吃的告诉她,两天前他的身边就出现了一个城市猎人,名为史尔杰·罗兹,由美国调派来协助办案,也是他的拍档——暂时的。
  见到史尔杰·罗兹的第一眼,彭勋可说是吓了一大跳,因为他除了金发蓝眼之外,几乎长得和那名漫画人物犽羽疗一个模样。而昨天在练习场目睹了他的枪法后,彭勋更下定决心绝对不能让小妹见到他。因为这个史尔杰·罗兹就是现实社会里的城市猎人,而小妹一定会迷恋上他。
  这原本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谁教史尔杰·罗兹是个冷酷的花花公子呢?而且,他对女人的评价并不高,换女人就像用卫生纸一样,才认识他两天,就见他身边出现过两个女人,还是美艳不可方物的超级美女。
  更何况他也不会看上像小妹这种姿色的女人。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就算看上了眼,交往到最后小妹一定会受到伤害的。小妹可是他们的宝贝,尤其在他已能预见未来的情形下,他怎么能置之不理。所以,他不会让小妹知道,甚至见到史尔杰·罗兹这号人物。
  “哦!”彭珏听大哥这么说,有点失望的应道。
  “阿珏,你不是还要送稿子到出版社吗?”彭珣聪颖的把话题转开。
  “啊!差点忘了。”彭珏连忙站起来,冲进房里拿出稿子,又冲了出来,在经过厨房时探头问彭珣,“珣哥,今天那道『油焖香冬』吃起来好像有沙子。”
  “啊!真的吗?”彭珣心虚的看著她。
  “对啊!”彭珏肯定的点点头。
  “奇怪!我记得地板拖得很干净啊!”彭珣低头咕哝著。
  没想到被耳尖的彭珏听到了。“彭珣!你……你是什么意思?!”她大喊。
  “嘿!我……我只是不想浪费食物……”彭珣讪讪的笑,觉得大祸临头了。
  果不其然……
  “彭珣!纳命来!”彭珏不理会他的辩解,开始追杀他。
  “啊!大哥,救我!”彭珣绕著餐桌大喊。
  不料,彭勋并不理会他,自顾自的吃他的午餐。“活该,”他淡道。哼!平常他或许会插手,但今天他不,谁教阿珣不事先警告他,害他也吃了一块冬瓜。哼!活该!
  史尔杰·罗兹潇洒的抬手拨弄一下头发,抬头望著眼前这幢老旧的五楼公寓。
  他厌恶的皱紧眉头,上头怎么会让他住在这种破烂的地方呢?真是太对不起他了,自有任务以来,他每次的住处,若非别墅,至少也是上百坪的高级大厦,怎么这次竟是这种该拆掉重建的破旧房子呢?
  到台湾两天,也住了两天的饭店,今天上头才递给他几把钥匙和一个地址;看著手上的住址,再和门牌号码对照,没错,是三十七号五楼。想到未来的日子要居住在此,他便觉得眼前一片黑暗,是否他最近太听话了,上头认为他被驯服了?
  看来他得好好的再加强上头的记忆了。他只是懒得和他们计较,他们就得寸进尺了。哼哼!等这次任务结束,他会好好的伺候他们。
  甩甩手上的钥匙,史尔杰开了楼下的铁门,走进昏暗的楼梯间,眉头蹙得更紧、该死的罗克朗,回去以后自己一定会让他好看。
  踏上楼梯,认命的往五楼爬,才到了三楼的转角处,楼上突然傅来乒乒乓乓的声音,特有的警觉向他示警,危险!
  是谁?他的第六感向来灵验,察觉危险就一定有危险,来人一定会危害到他;史尔杰冷静的继续往上走,一步、两步、三步……
  来了!
  “哎呀!快让开!”彭珏三阶一跳的冲下楼来,为了追杀珣哥花了太多时间,直到发现已经迟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的时候,才匆匆忙忙的收拾画稿冲下楼来。当她发现有人挡路时,已经来不及停下脚步,下意识的尖叫出声,希望那个不明人士能让开。
  史尔杰身手敏捷的往有限的空间一闪,免去了一场面对面的接触,可彭珏的运气就没有这么好了。她身体失去平衡,一脚踩空,还严重的扭了一下,就这么“咚!咚!咚!砰!”的滚下楼梯,还“叩!”的一声,头撞上了墙壁才停了下来。
  “唉哟!痛死我了啦!”她躺在地上无法动弹,微侧著脸,身体痛得令她哼哼的呻吟著。
  史尔杰居高临下,皱著眉看著躺在下头的人,由她的身型和声音来判断,他知道她是个女人,而以她方才那笨拙的模样,他实在很难相信她会对他造成危害,是他的直觉失灵了吗?不!应该不会,但这女人能对他有什么危险?
  她……受伤了?应该是吧!否则怎会动也不动的躺在地上哎哎的叫痛?
  史尔杰慢慢的走下去,但仍保持著高度的警戒,他相信自己的直觉,以往百试百灵,没道理这次例外。
  “你还好吧?”史尔杰一口没有任何腔调的标准国语从他口中说了出来,不带一点温度,平板得像是问候一块木头似的。
  彭珏痛苦的睁开眼睛,昏暗的楼梯间让她看不清站在她身旁高高在上的人,只知道他是男人,很高大,而且一定是个冷血的人,否则他不会这么久才下来看她,他也没有蹲下来检视她有无受伤,只是伫立在一旁,冷冰冰的问一句“你还好吧”。
  “快死掉了……”她没好气的低喃,全身痛得无法动弹。
  史尔杰眉头皱得更紧,虽然四周昏暗,但以他的夜视能力,他将她看得一清二楚,他实在没兴趣去碰一个又丑又胖的女人……或女孩?
  虽然她所受的伤,部分责任应该由他负责,但追根究柢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手脚笨又在楼梯奔跑,迟早都会出问题,他只是比较倒楣碰上了而已。
  “喂!你这个人怎么像棵『青仔丛』站在那里,不会高抬贵手帮我一下吗?”彭珏可怜兮兮的抱怨著。呜……今天为什么如此多灾多难呢?黄历上一定写著不宜出门,或是“大凶”,有血光之灾。
  史尔杰对她脸上千变万化的表情尽收眼底,也看见她额头流下来一道血痕,深邃的蓝眸危险眨了眨,没有多想便弯下身子将她抱了起来。
  “啊!你要做什么?”彭珏惊呼,但头部传来的剧痛和昏眩感却让她无力的闭上眼睛。
  “我送你到医院。”史尔杰冷淡的说。
  哦!她真的不轻,大概有五十八至六十公斤吧!不过还好,这个重量对他来说还不放在眼里。
  “我的稿子……”彭珏无力的喊。
  他低头看见掉在地上的牛皮纸袋,伸脚一踢一勾,牛皮纸袋就落在她的肚子上。
  “拿好。”他冷冷的命令,走下楼去。
  见她久久没有反应,低头一看,才发现她已经昏倒了。
  “该死!”史尔杰低咒一声,以前所未有连自己都不自觉的温柔动作,将她放进车子后座,再快速的坐进驾驶座,往最近的医院驶去。
  史尔杰坐在病床边,审视著躺在床上尚未清醒的女孩,她头部绑著绷带,有轻微的脑震荡,右脚踝骨裂伤,短时间是无法走动了,胳臂处的擦伤倒是不严重,过几天就看不到痕迹了,倒是她全身上下大概都布满了淤伤,可能会酸痛上几天,不过整体来说,并不会造成永久的伤害。
  端详著手上的身分证,那是从她的腰包里搜出来的。她叫彭珏,就住在他对面,三十九号五楼,真巧,是不!他几乎已经嗅到麻烦的味道了。更令人料想不到的是,她竟是那自大的家伙——彭勋——的妹妹。
  真该死!罗克朗这次真的惹火他了,不仅安排了一个拍档给他,还让他们住这么近,明知道他一向独来独往,还替他惹来这种麻烦。
  史尔杰再仔细看一眼彭珏,其实凭良心说,她并不丑,应该算是可爱吧!圆圆的脸,圆圆的五官,够不上他的标准,她该说是平凡的,在人群中不会吸引人看第二眼,并且过目即忘的那一类型。
  但是……为什么他这么看著她,竟觉得她……可爱?!霍地站起来,甩开那种莫名的思绪,翻出她的通讯簿,打算找出她家的电话……
  疯了!在翻遍通讯簿还找不到电话时,他才咒骂自己纷乱的思绪;谁会在自己的通讯簿上写上自己家里的电话?至少他自己就不会。
  把彭珏的东西放回腰包里,史尔杰到外面打电话到局里,问出了彭勋家的电话,再打电话到彭家。
  “喂?”
  接电话的是彭勋,史尔杰听出彭勋的声音。因为他不想让彭勋知道是他送彭珏到医院,所以他用中文和他交谈。“你是彭珏的亲人吗?”他明知故问。没有客套话,只有冰冷的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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