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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墉文集-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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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打开来的结果,但是可以想见,一定是团血肉模糊的东西。
  现在我也想,如果我真火了,把它用衣服包起来,捶下去,还不是一团?只是,因为我
把它看成了宠物,所以不能跟它生气,还要被它吓、被它气。
  记得以前养的一只大鹦鹉,常站在我的手臂上,一边念念有词地跟我说话,一边冷不妨
地,一低头,狠狠咬我一口。咬得又青又紫,痛彻心脾。可是,我竟然能忍着“反射动
作”,硬是不反应,还慢慢走回它的笼子,请它下去。有时被冷不防咬这么一口,我真是气
得想一巴掌将它打死,可是想想打管什么用?它懂吗?打死了,是打死自己的宠物,我更得
伤心,何况它还是我儿子的宝贝。
  其实宠物就是子女、我儿子跟我比赛,我赢了,会说“老子赢了!”我输了,我可以说
“我的儿子赢了。”我常在比赛开始的时候,用<为徐敬业讨武氏檄>上的一句话:
  “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然后说,不论谁赢,总是我家的天下。
  这世间的争战,碰到一家人,最纠缠不清。连那小小的螳螂,只因为进了这家门,就要
有不一样的对待。
  说时迟那时快,这小家伙已经爬出袖口、爬过衣服、爬上了领口,所幸它好像还没什么
翅膀,不然一定飞了。我轻轻松松地把衣服从另一面翻起来,它以为“大地长高”了,便又
往上爬,爬到一半,就被我从衣服的后面一把抓住。它居然猛力踢,先抱出双臂,用它的钳
子狠狠戳我隔着衣服的手,再低下头咬。我想把手放松,都办不到。赶紧把巧克力盒子拿
来,扣在它身上,再把衣服盖下去。
  现在我知道它虽然没吃东西,还是很强的,我想,它昨天不吃蜜蜂,一定是因为没有挑
战性,它既然敢跟我拼,当然看不上小东西。所以,我得给它找个有力的对手。
  我拿起塑胶袋往外走,直直走到冬瓜田。这有我早春先在屋里播种,再由我老婆种下去
的冬瓜,大概因为种的时候没松土,又种得太密,只见开花,不见结果。我母亲用有妙的
词,称呼那些花,叫“谎花”。
  我就等在“谎花”旁边。因为我知道那种特大号,浑身长满毛的大黑蜂(bumblebee)
总爱光顾我的谎花。我也猜想,这“谎花”之所以变成“谎花”,就是因为大黑蜂作怪,不
错!我是知道大黑蜂不但无害,而且能帮助传播花粉,但是当五谷不登、四方不靖的时候,
好官也成了坏官。更何况我要抓这“好官”,总要先为他罗织一个罪名才是。遇到国事蜩
螗,杀几个官员,就能平百姓多怨,免得伤到龙颜。
  大黑蜂果然来了,一朵花、一朵花地穿梭。我不敢走进瓜丛中,怕跌踩伤了瓜藤,只好
等在外面。终于等它飞到了最靠近的一朵花,塑胶袋唰地一声罩下去,一直罩到花下面,连
花拔起,大黑怎么可能逃得掉呢?
  大黑蜂在塑胶袋里,单单听那震翅的声音,就惊人、就过瘾。它不是嗡嗡嗡,而是吱吱
吱,翅膀震得太快,发出一种高音,再碰到薄薄的塑胶袋,就好像飞机的螺旋桨穿进丛林,
一副要坠机的惊险。
  照老方法,我又把它逼到一个角落,再将其余的塑胶袋往反方向套,于是那小角落就变
成一个小袋子,只要把“开口处”抓紧,对准盒子的缝隙,大黑蜂就飞了进去。
  (这次我没有拉观众,唯恐如前一天的“漏气”。)大黑蜂果然不凡,足有两公分多,
身子大、腿又粗壮,好像一架会飞的坦克车,在盒子里横冲直撞。“你不是很强吗?敢跟我
狠,现在试试这个,去抓啊!”我心里对螳螂喊,可是那家伙就像许多人家的孩子,专会
“把着门槛狠”,对自己人像凶神恶煞,出门就变成了兔子。它吓得直躲,大黑蜂飞到这
角,它就躲到那角,最后居然以盒盖的一边,把头对着最角落,变成了鸵鸟。
  这下我就真想不通了,它现在虽然还不大,也有了七、八公分长,它如果不知道猎杀,
又是吃什么长大的呢?难道它吃素?螳螂明明不吃素啊!
  我发现自己需要进修了,如同娃娃总不吃东西,妈妈一方面可以怀疑孩子生病,一方面
也得想想是不是自己照顾上有问题。我立刻请老婆开车,带我去图书馆,找螳螂的书。
  号称长岛最大的图书馆,居然有关螳螂的书,一共不过四本,其中两本只是昆虫书里的
一章,剩下两本还是在儿童图书部找到的。难道在美国只有孩子玩螳螂?
  虽然是儿童书,内容倒也十分丰富,尤其可喜的,是图片多。其中一本
《The Praying mantis,Insect Cannlbal(by LilOHess)》,单单看这书名的“Cannibal
(食人族,或吃同类的动物)”就惊心动魄,敢情这螳螂不但猎杀别的昆虫,连它自己的同
类都吃?
  书里也登了一张新几内亚asmat人的图腾木刻,刻的正是一只作祈祷状的螳螂。Asmat
族,一直到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都还吃人。吃他们自己的敌人,也吃外来的“朋友”。正因
此,他们特别崇拜会猫杀同类的螳螂,甚至认螳螂作祖先,在矛上、鼓上、盾牌上,乃至酒
杯上都刻着螳螂的图案。
  书里还登了螳螂孵化的图片,母螳螂前一年产下的卵,会封在一团黑色的胶状物质里,
度过寒冷的冬天,再于第二年温暖的时候开始孵化,几百只小螳螂从孵里钻出来,一只连一
只地垂落到地面,开始它们猎杀的一生。
  一只只有蚊子般大的“螳螂宝宝”能抓到什么?它们脆弱得只有被抓,被蚂蚁们抓去当
食物。为了自保,它们必须快速长大;为了长大,它们必须赶紧吃东西。而最容易吃到的东
西,就是最靠近它们的——
  兄弟姐妹。
  于是一只吃一只,稍微强一点的吃掉稍微弱一点的。今天能吃掉亲手足,变得再强壮,
明天就能再多吃一些手足。一次几百只螳螂,就这样彼此吃、彼此杀,愈吃愈少,愈吃愈
大。也由于最后剩下的同胞不多,使它们能分享有限的空间和食物。
  想想,以螳螂那种不主动出击的方法猎食,必须等着蝴蝶、蜜蜂飞到身边,才能抓住的
情况,如果一次几百只螳螂都长大,就算它们彼此不相残,只怕也得饿死。
  于是,我想:说不定母螳螂一次生那么多蛋,就是准备让它们彼此残杀,被吃掉的是母
亲存心留下的食物,吃掉兄弟姐妹的则是传宗接代的子女。台湾产的“艾氏树蛙”不就这样
吗?母蛙等卵孵化成蝌蚪之后,继续产卵,给蝌蚪当食物。又如同男人一次可以射出几亿的
精虫,每一只都在动,也都在拼命地游泳、拼命地比赛,看谁能先游到卵子成孕。每一只都
是机会,也都可以称为生命,一次放出这么多机会,目的只是为了增加机会。没能游到的失
败者,当然是死亡。
  我也见过一种澳洲的小老鼠,母鼠一胎可以生八、九只小鼠,却只有六只奶,小老鼠一
生下来就冲向乳头,一口咬住乳头,再也不放,在生物纪录影片里,只见六只小鼠挂在母鼠
的肚皮上,另外没抢到乳头的,则注定要饿死。
  生命就是竞争,从没有成孕的精子,到互相残杀的螳螂,到抢奶头的小老鼠,到飞弹大
炮的人类战争,看来虽不一样,道理却相同,也就不必有什么同情。
  现在我对这小螳螂,突然有了极大的敬意。如同听说门口走进来的那个初入堂口的小弟
弟,已经撂倒了许多大哥,而不能不刮目相看。
  这小东西,怪不得敢跟我打斗,原来从小到大,不过三个月的工夫,它已经是一路杀出
天下。由杀同胞手足,到杀蚜虫蚂蚁,到杀……。它的每一片皮肉,都是用别人的血肉累积
的。它的肉里有别人的肉,血里有别人的血,真是“地将功成万骨枯”,多像历代开国的帝
王”
  只是,我更不解,为什么它现在居然如此儒弱?难道这小小的囹圄,就能折杀一位杀人
无算的猛士?又或杀人无算的猛士,进了囹圄,就成为缩头的乌龟?
  这螳螂让我想起十三岁杀人的秦舞阳。

苟活
            八月三十日
  几乎是昨天的翻版,一早过去看,大黑蜂已经面朝上,直挺挺地躺在盒身上毫发无伤,
表示又是“自然死亡”。
  对的!你可以称它为“自然死亡”,它不是撞死的,也不是被咬死的,更不是饿死的,
而是因为用完了它一生被准许使用的“气氛量”,而自然死亡。
  For insects,the tempo of life,not thepassage of time,
determines how long they live。”这是我在《自然历史》刊物上读到的。对昆虫而言,
它们的寿命不是决定于它所经历的时间,而决定于它生活的节奏。
(The Long and the Short of lt.byRobert G。Allen)譬如:
  把两百只公苍蝇放在一立方英尺的笼子里,苍蝇大约可以活十六天;当把那些苍蝇的活
动空间缩一个小瓶子里,使它们不太能飞时,大约可以活五十天;而当把个别的苍蝇放在极
小的瓶子里,又冷冻到华氏五十五度,则能活上六个月。
  妙的是,这些苍蝇活的长短虽不同,但它一生用掉的氧气量却是相近的。所以当它不断
折翅膀,使用比平常多百倍的氧气时,当然没多久就死了。你可以说它是累死,也可以说它
用完了老天给它的氧气量而自然死亡。
  虽然论文里说哺乳动物不一样,否则住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一定活得特长;那些不做运
动、好吃懒做的人也必然长寿。但是我想,说不定人也都有个“定数”,如同老一辈说,每
个人生下来都有一定的福分。小时候太享福,老来就要萧条;少时命苦,老来又能荣发。
  只是“荣华富贵”和“福寿康宁”都不能代表“幸福指数”。这就好像前些时调查全亚
洲最有幸福感的是哪国人,发现富裕的日本、台湾,都不高,反倒是贫穷又混乱的菲律宾和
泰国人最感到幸福。
  看这社会上的个人,也一样。那些家财万贯的人不见得快乐,寅吃卯粮的人也不见得痛
苦。前者乐归乐,可能表面满足,骨子里空虚寂寞;后者苦归苦,却常能苦中作乐。只是有
钱人常猜穷人苦死了,用这“对比”来让自己觉得快乐些;那些穷苦人又常猜有钱人有多快
乐,结果哀哀怨怨使自己更痛苦。
  如果他们各过各的,谁也不去比谁,我相信人的一生,无论荣发与萧索,那“幸福指
数”应该是相近的。上帝给每个人同样的快乐,用完了,就该死了。
  现在我开始了解为什么这螳螂虽然不吃不喝三天,却还生猛有力。你看!它不停地在盒
子里爬,精力还那么旺盛。这是因为它不飞,“飞”是最耗氧的,比“爬”要多耗数十倍的
氧气。
  此外,它的身体很科学,细细的脚、细细的上身,还有小小的头,使它接触空气的面积
很小。加上硬硬的负骨骼,能像仙人掌一样,避免水分的蒸发。
  这小头使我想起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琪塔豹(Cheetah),也是大大的屁股、细细的脖
子、特小的头。它在快速运动的时候,由于头部轻、脖子长,而减少震动。脑部少了震动,
就不容易累。
  螳螂跟琪塔豹真有点像,琪塔快是快,一次冲刺只能持续一分钟,所以它们总是站在高
处观察,看准了,再冲过去。抓不到,就放弃。
  螳螂也一样,正如古书上说的,它是“阴杀之虫”,偷偷躲在叶子后面,等猎物接近才
出击,抓不到就暂时罢手。
  大凡这种猎杀型的动物和昆虫,都特别能挨饿。所谓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它可以挨上七、八天的饿,瘦得像是“挂着两层皮”,但是愈饿愈机灵,也愈轻巧、愈狠
毒。好像躲在一角的古董店,十天半个月没客人,没关系,只要一个上门落了网,就够三个
月的开销。
  想想这螳螂在野外,要多久才有顾客上门?它当然能挨饿,也当然能够忍受孤寂。而且
螳螂总是单独猎杀、自己享用,所以比群体合作的琪塔更孤寂。
  想起老诗人纪弦的〈狼之独步〉——
  我乃旷野独来独往的一匹狼,不是先知、没有半个字的叹息,而恒以数声凄厉已极之长
车,摇撼彼空无一物之夭地……
  对了!还有哪位诗人,说“故乡土、故乡土,掬一把故乡土……”?这螳螂不吃不喝,
是不是有了乡愁,或水土不服?水土不服时,是不是该用古人的方法,吃一点故乡带来的泥
土?
  它的故乡,太容易了!不就在窗外吗?
  我突然触动了灵感,也产生了“同情”,决定为它带一点故乡的风土来。
  走到当时抓到它的那株牡丹旁,摘下两片叶子。上面还有露水呢!多棒!正是它的家乡
风味。
  打开盒盖,把叶子放了进去。对着在一边观看的女儿说:“它想家了,所以给它放叶子
进去。”又拉着女儿,绕着放在地毯上的玻璃盒子转。一边转、一边唱:
  “捧一把故乡土啊、故乡土!饮一掬故乡水啊、故乡水……”
  绕了两圈,跳个舞、打个转,我放下女儿的小手,说:“爹地要出去抓虫了!书上说螳
螂只吃活的虫子,它现在不想家了,不生病了,也有胃口吃东西了,爹地要给它找好东西吃
了!”
  我以跳舞的步子,一步一跳地到后院,跳到花圃,觉得很开心,好象自己这一跳、一
唱,便回到了故乡,又觉得自己成了螳螂,在玻璃盒子里,唱故乡的歌、吃故乡的食物、穿
故乡的衣服。
  才一下子,就抓到一只黄蜂(Wasp),黄蜂跟蜜蜂不一样,蜜蜂身上比较圆有点笨。黄
蜂身子比较长,颜色也鲜艳,尤其黄黄的肚子上还有着黑色的条纹,就像老虎,所以中文就
该是“虎头蜂”。
  虎头蜂进场候教了!我的信心十足。第一,我的第六感让我知道,有了故乡的树叶,螳
螂的心好多了;第二,虎头蜂比昨天的大黑蜂小得多,又比前天的蜜蜂美丽,丰乳细腰肥
臀,十分性感,螳螂一定会喜欢。
  虎头蜂开始使用它的“氧气配额”了,嗡嗡地东撞、西撞,撞着撞着变成攀附,攀在盒
子旁边休息,又沿着盒子爬来爬去。
  这螳螂也爬来爬去,倒不是为了捕食,而是莫名其妙地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
从何处来。”这笨蛋居然好几次跟虎头蜂面对面地碰上,甚至憧到了鼻子,它却不下手,还
一扭头、躲开了。难道它们竞是“小同乡”?
  在这小小世界里,好像有两个漂泊者,不断转来转去,当然也可以说是两位落难者,突
然不知怎地掉到了另一个空间,于是什么都不顾了,只想找路出去。
  对!它虽然来了三天,又有了故乡的树叶,还是在想家。想家就不能安心。它实在太笨
了,为什么不懂“此心安处是吾乡”的道理呢?这就好比人,对前一个家的心不死,就不能
享受下一个家的快乐。对来生不断地瞩望,也便不能把握有限的今生。连武陵人,都没能留
在“桃花源”。
  看看!美食当前,有酒当歌,既无风、又无雨,住在玻璃屋里,这是多么美善的“桃花
源”啊!只要沉下心来,细细看看周围,就能乐不思蜀了。
  还是虎头蜂聪明,你瞧!它不飞了,也不再忙着找出路,它躲到了大黑蜂的身边,如同
一只小黄狗躲进大黑熊的怀里。多么温暖而有安全感啊!大黑蜂浑身长满了细细的绒毛,我
几乎可以感受到那种柔软。
  看!虎头蜂紧紧偎在大黑蜂的六只脚之间,开始它的午餐。
  大黑蜂的脚上挂满了黄色的花粉,在小小的虎头蜂看来,应该像是六大盘佳肴。多好
啊!不必辛苦地在花间奔波,只要偎在这死去的大黑蜂间,就能拥有这么多现成的食物。
  何必想强敌当前呢?何必想明天或后天的死呢?又何必想“义”与“不义”呢?自己活
着最重要。
  傍晚,我又丢进了一只大蚂蚁和苍蝇。我对“它”是完全失望了。连这只蚂蚁和苍蝇,
我也不奢望它会去抓。毋宁说,这两只“小丑”,是我给它的最后的晚餐,也是给它的讽
刺。
  吃了!你是为活一条狗命,而“马食鸡早”;不吃,你是连最下三滥的小鬼,也应付不
了。你是可怜的英雄,不再能夺权,甚至不再跳得上马背,又一时死不掉;便赏你个闲差
事,坐坐冷板凳,混口饭吃吧!
  夜里,再去看这家伙一眼。蚂蚁在爬、苍蝇在飞,虎头蜂躺在大黑蜂的怀里,在睡。
  “它”的头靠在盒子的一角,已经抬不起来。




              第二章 少年杀手的蜕变


                     蜕变

            八月三十—日

  早晨没去看它,猜它已经死了。古人说“疾不问、死不吊”,大概也是同样的心理吧!
即然知其必死,药石网效,既然病者已形容枯槁,完全失去了昔日的风采,既然英雄已经拿
不起武器,倒不如让他自己安安静静地去死,也给我留下“当年美好”的回忆。
  想起张爱玲,从一九七二年开始隐居,又不断地搬家,不打电话,甚至很少写信、很少
正眼看陌生人。伟大的作家居然不再有桌子,只用几个纸盒当书桌。也不再有书架,甚至连
自己的作品都扔到一角。
  当然也可以这样想,既然已经不是作家,又何必用书桌;既然作品已经完成,且不打算
鉴往如来,又何必回头看。既然在人们心中早留下美好的才女印象,又何必用憔悴的容颜去
破坏?
  这螳螂虽然不太像螳螂,更称不上什么英雄。但螳螂毕竟是螳螂,那相貌自然雄武,教
人起敬。如同绿野仙踪(The Wizard of Oz)里的狮子,虽然无胆,毕竟是只狮子,是狮子
就多少有些与生俱来的尊荣,应该以狮子的礼来对待,不可对之吐口水,应该用上等棺木。
  嘿嘿!想起溥仪,末代皇帝,讨了不少老婆,后来被分配看管花园,但怎么说,他还是
博仪,没被当做普通人,而有了特别的待遇。再看看,许多名人、伟人之后,管他上不上
路,不也被认为该有些特别的气质,该享些特殊的礼遇吗?
  一念及此,我想还是该去探视一下这没种的螳螂,为它办个小小的葬礼。我一边走向书
房,一边想:其实很简单,像阿玛迪斯一样,把玻璃盒子打开,往抓到它的那个树丛里一
倒,就解决了,而且算是还葬故乡。至于那只还没死的虎头蜂、大蚂蚁和苍蝇,既然硬是走
运,遇上个笨主子,没被咬下头来,而且日日等杀地拖到今天,还能留得一口气,就应该被
释放。
  所以,为主子办丧事的时候,也正是为犯人办喜事的时候,许多政治犯不都这样吗?说
话得罪了圣上,甚或只是为主子捶重了些,就被拖出去关了。这主子死,不是天大的好事
吗?
  这下可以了解了,太子诞生可以大赦天下。新主子登基,也可以大赦天下,看来都是喜
事,其实大有不同,何必说“新主子登基”?应该称“旧主子下台”。旧主子即然下台了,
许多功过都可以重新认定,许多忠奸也可以再来评估。何不表示宽厚,将“旧主子”关起来
的人犯,一并赦了吧!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祖宗爷爷奶奶!我的主子死了。我有救了!”那虎头蜂和苍
蝇、蚂蚁被释放的时候,不知会不会这样喊。
  来到书架前,往玻璃盒里看。吓一跳:大哪!怎么一只变两只了?只见两只螳螂紧紧抱
在一起,贴着盒底睡着,一动也不动。难道是我那八十九岁的老母,又抓来一只螳螂,偷偷
放了进去?我猜,家里就她这个老顽童,有可能。
  小心翼翼地抬玻璃盒端到亮处,见到“一尸一鬼”。原来那两只螳螂,一只是死的
“它”,一只是“它的鬼魂”。
  可不是吗?那鬼魂是半透明的,一模一样地伸着脚、翘着屁股,只是头不太清楚,像脱
下的面具,被卷在一起。再摇摇,“它”还动,没死!突然灵光一闪:
  “天哪!敢情它脱皮了。”
  跟着是悔恨:我怎么那样糊涂呢?它不吃不喝、不打不斗,原来是等着脱皮。还有,它
不断爬来爬去,又把头紧紧靠在盒底,原来是为寻找个脱皮的好地方。书上不是写了吗?因
为身体要长大,外面的皮却长不大,螳螂一生要脱五次皮。每次都先不吃东西、懒洋洋好几
天,再找个树枝,好好抓紧,头朝下地从“旧衣服里”钻出来。
  提到“旧衣服”,使我想起“蝉衣”,也就是“蝉蜕”,那张牙舞爪挂在树上的空壳,
明明主子早不要它了,还紧抓着树皮不放。这不放是有道理的,只有“死壳”不放,才能让
“新身”得以脱离,好整以暇地从旧衣服里慢慢钻出来,连每次个脚趾头都完好无缺地
“脱”出来。再站在旧壳上休息,把翅膀晾干。
  现在订了。我赶快把玻璃盒子打开,将它拿出来,旧皮轻如无物地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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