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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墉文集-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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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这里,也就是我的花窗附近,正好有一窝蜂,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
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穿起夹克往外走,决定去守株待蜂。
  天已经相当凉了,尤其是午后,窗前的花圃落入梧桐树的阴影,就有了冬意。更讨厌的
是,没了阳光,连飞虫也看不清了。
  我相信黄蜂除了在花间穿梭,是慢慢飞,其他时间一定飞得极快。如同开计程车的人,
空车找客人的时候慢慢开,客人上来之后就突然加快。有目标的人,快,而且少出事;没目
标的人,慢,又易出事,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我是不是眼睛有毛病,患了“飞蚊症”?明明看见一道黑影飞过去,为什么跟着又什么
都找不到?
  我开始探着步子进入花圃。这花圃原来不过一公尺,经过我一年年扩张,已经有三公尺
半的“纵深”,至于“横幅”更有十公尺以上。
  即使是自己的花圃,长久不进入,也会成为蛮荒。最起码有了蛮荒的恐怖感;怕什么怪
虫跳出来、怕长了“毒藤(poison ivy)”,怕生了带刺的草。如同久久不联系的朋友,见
了面,先得有一番“试探”的感觉。
  许多一年生的草花,都已经凋零了。有些草花的种子,一碰就会爆开,好像会咬人的小
虫。我顺便拔了几棵野草;在树林中,它们努力地长高,下面全不生叶了,长长的茎,有一
公尺多,细细的,连着浅浅的根,轻轻一拔就起来了。这道理很简单,所谓“蓬生麻中,不
扶而直”,它们根本自己不用“站着”,只要挤在树丛中就成了。
  正弯腰拔草,突然耳边“嗡”地一响。一道黑影快地掠过,正掠过我的手,穿进树丛。
  我赶紧站直,不再动,避免被出来巡逻的队员攻击,我已经确定——这里住了一窝蜂。
  那是一种土蜂,也就是“黄夹克”,它们衔泥在窗根和墙缝间作窝。以前我不清楚,直
到前两年,看到一只啄木鸟,啄我的窗棂,才发现上面一堆堆的黄泥,里面住了许多土蜂。
现在我猜,又有了一窝。
  我静静地等着,这一静,就天机乍现了。简直是一只接一只,在进进出出,而且一碰到
我的窗脚,就不见了。
  我跳出花圃,换个角度看,原来它们是住在我的窗子里。我的花窗是用铝条作“窗
框”,那铝条是中空的,正好有一头露在外面,而且朝下,淋不着雨。这些聪明的“黄夹
克”,居然就住在里面。真没想到,我天天在院子扫黑,其中有不少“主犯”,却出于我自
己的门墙。
  我冲回屋子,找出那瓶“杀蜂剂”。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开盖子。但是刚举起,又放下
了。
  我为什么杀它们?如果为了派蒂,杀死的蜂,身上全是毒药,根本不能吃。如果为了自
己,它们从来不曾主动出来螫我,我又很少进入花圃。甚至可以说它们帮我传播花粉,跟我
不是“敌人”,而是“共生、共荣”。
  我现在要的是一只、两只,或每天收拾个一两只,好作出点成绩。何必把它们全杀死
呢?何况这“杀蜂剂”罐上写着可能会腐蚀油漆类的建材,搞不好把窗子外面的白漆全腐掉
了。
  只是,我怎么抓这一两只呢?
  如果把塑胶袋对准它们的洞口,飞出来的一定进入袋中。但这时若有回来的,八成要螫
我。相反地,对着外面,很可能骗一两只归心似箭的,但窝里的千军万马,又必定立刻出
兵,我不可能招架得住。
  我该怎么办呢?
  我走回屋子,坐在窗内静思。突然神清气爽,作出决定——不抓。
  我发现它们的窝距离派蒂家不过三公尺,前些时那只被派蒂咬死的螳螂则是在窗上抓
到,等于在那蜂窝的旁边。
  我相信这里有着世世代代的螳螂家族在繁衍。它们都以这里为中心,向外发展,也在这
里觅食。
  我甚至想,必定有许多螳螂站在蜂窝门口,手到擒来,过一生。最早选择在这里生根的
螳螂妈妈是多么伟大啊!
  当然,那些蜂也很伟大。它们可能明明知道家旁住了“魔王”,却按时缴保护费,宁愿
牺牲一些亲人的生命,来换取和平。
  想起我在台北住的大厦,以前二楼开了一家赌博电玩店。大概怕警察,而在大楼门厅里
装了一架闭路摄影机。后来电玩店关了,摄影机也拆了,好多住户居然怀念“当年”。因为
那一阵子,大楼住户很少失窃,窃贼都怕被拍下来。
  也想起纽约的小意大利区,居然是曼哈顿唯一能够夜半三更带着女朋友散步的地方。因
为它是“黑手党”的地盘,谁敢在那儿作案,就可能躺在某个高速公路的旁边,或被绞肉机
绞成狗饲料。
  小意大利区开了许多雅致的餐厅、酒吧,保留了最原味的“爵士乐”,还开了一大堆画
廊。
  每次半夜,走在小意大利的街头,都觉得很像世外桃源,很幽静、很讽刺!




              第十章 柳晴花明·绝处逢生


                      蔫土匪

                十一月四日

  虽然昨天夜里四点才睡,早上却十点就醒了。走出卧室,屋子里静悄悄的,拉开冰箱,
连牛奶都没了。想到昨晚老婆说今天要带三位老人家一起去买菜,中午顺便带汉堡回来。
  只好又回去睡,睡不着,躺在床上想心事。想派蒂也一样没有食物,兀自攀在罐口的纱
布上不知道是否也在睡觉?或在想心事?
  当所有的虫子都死光了,作为一只螳螂,就算能不饿死,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许多人都“耻为天下第二名手”,不为冤仇,也无宿怨,只因为你是可以与我争雄的
人,为了证明我最强,我就要跟你斗,把你解决,从此确认我是“东方不败”。
  看看派蒂,她的屋子里满地的虫头、虫肢,每个进来的昆虫,就算跟她差不多,甚至比
她还高大,都死在她的手下。她证明了自己是“东方不败,只是这“不败”,又如何。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或许正是描写这种人的心理。两个抢匪,连手出击,抢
到了金银财宝;当天晚上,虽然四野无人,敌人全都死光、跑光了。两个人相对,反而睡不
着——各自防着对方。
  那些超级强国也一样,唯恐敌方先发动核子攻击。便联合盟国,处心积虑地冷战,用尽
办法分裂敌人。拆掉他的核子弹头、移开他瞄准的同标、甚至降下他的旗子、害死他的人
民。只是,当这目标达成,原来的盟友又可能成为了新的“令我寝食难安的敌人”。
  所以这世上的武器永远禁不了。国要与国斗、族要与族斗、人要与人斗、一家人也要争
斗。各种动物、昆虫,更在进化中不断改进防御和攻击的能力。防御自己被别人猎杀,也攻
击别人、猎杀别人。就算人类,原来强大的“犬齿”退化了,不再能狠狠地咬,但从另外一
个角度想,人是用大脑改进猎杀和防循的技巧。不再当面斗刀斗剑,并不表示变温柔了,而
是避免了正面的肉搏,却在按钮时,能更狠毒地置对方于死地。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什么是“适者”?适者是禁得起被杀,又懂得去杀的生物。
  与世隔绝的“乌托邦”,只怕非但不能造成物种的进步,而且会造成退化。
  原产模里斯的“渡渡(Dodo)”,因为生活在没有天敌的小岛上,明明可以是会飞的鸽
子,却长得又大又胖,胖得飞不起来,胖得被后去的欧洲人一一杀死,杀得绝种。多少原始
民族,原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好好地生活,当文明人跟他们接触,他们就大量死亡,只因为
接触到过去从来不会面对的疾病。如此说来,生物的进化应该感谢竞争;更露骨地说——应
该感谢“杀”与“被杀”。
  派蒂是杀手,是天生的杀手。你看,她独自在罐子里,虽然一个礼拜没吃东西,依然转
着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凡猎杀型的动物,都擅长挨饿,因为素食到处都有,荤食却要靠运
气。猎杀的动物在饥饿时非但不会“韬光养晦”,反而更为凶暴。胃囊空了,头脑更为清
醒;身体瘦了,速度更能加快。也正因此,它们捕杀的力量会变得更强。
  人也是猎杀的动物。要跟人谈生意,千万别在他饥饿的时候。吃饱了什么都好谈,饿肚
子最容易冒火。同样的道理,也不要认为那些不如意的人比较温驯,他们能咬的时候更敢
咬,他们吃的时候能不吐骨头。所以孔子会说“小人穷斯滥矣”。西方更有一句名言——
“谨防那些一无所有的人。”
  现在的派蒂真是一无所有了,她的肚子已经缩得小小的,真难想像当年,“一次杀七
个”时的伟岸豪情。但显然她是更警戒了。昨天下午我把她放在桌子上,当我太太从容厅远
远走过去的时候,她居然盯着看,还曲着双钳,作成一副要攻击的样子。敢情她饿得想吃我
老婆?真是“癫虾膜想吃天鹅肉”。
  想到“天鹅肉”,我心一跳。对!虽然找不到外面的虫,但喂她吃一点猪肉、牛肉总可
以吧!
  正好老婆买汉堡回来,我就一边吃汉堡,一边分了些牛肉给派蒂吃。
  怕被她钳到,我特别拿了一支牙签,插着一小块牛肉放在她面前。
  不知是不是嗅到了味道,她虽然作出攻击的样子,却没有行动。我猜她是不爱“文
的”,爱“武的”。谁都知道螳螂不吃死的东西,否则现在罐底还有那么多虫尸,她早可以
捡起来吃。
  螳螂就像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使在落难之际,也不向人乞食,甚至你施舍它,都要作出
向它“上贡”的样子,使它有“尊荣感”,它才会接受,这也好比“打政治球”,你即使要
让对方,也得装作接不到的样子,否则非但得不到友谊,还会伤到对方的自尊。
  于是我收回牙签,重新调整姿势,左摇右晃地向派蒂逼近,看她举起武器要攻击了,又
突然闪开,摆前摆后地作成飞翔躲避的样子。她果然精神大振,站稳脚步,跟着我牙签上的
牛肉,摆动她的上身。出手了!天哪!真快,我的牙签空了,牛肉已经到了派蒂的手里。
  但是她夹着肉,还没放进嘴,就又一松手,扔了。
  是由于味道不对?还是因为一到她手里,那牛肉没了我的操纵,派蒂觉得是死的,就不
感兴趣了?怪不得她要吃虫,昆虫有个本领,就是可以头身都被咬掉,只剩一小块躯体连着
一条腿,那腿都还会挣扎。
  为什么有些动物只挑活的、会动的吃呢?
  我想起“两个朋友和狗熊”(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的寓言故事。
逃不掉的人躺在地上装死。狗熊看看,以为死了,就迳自走开。我以前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事,但是由螳螂的习性看,如果我是小虫,遇到螳螂。或有一天我去外星球,遇到一个特大
的螳螂,我岂非只要不动,就能逃过一劫吗?
  也怪不得许多虫会装死,尤其是甲虫类,常常你一碰它,它就直直地掉在地上,而且仰
面躺着,一动也不动,等你不注意,突然六肢乱摆,一翻身,飞了!
  美国小孩在玩耍时常说“扮只负鼠(play an opossum)”,意思是“装死”。据说那
“负鼠”一碰到人抓它,就会装死。我相信无论甲虫或负鼠,它们都不是存心装,而是与生
俱来地会昏倒。这“昏倒”使它们世世代代度过许多劫难,也渐渐发展为本能。许多人(尤
其是女人)遇到大的打击,会昏倒,或许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吧!想想,“痛不欲生”和“不
省人事”,当然后者对身心的伤害较少。
  我决定改变方法。
  第一,我去冰箱拿了一块小小的生牛肉,因为生肉较接近昆虫肉。而且生肉比较有劲,
不像汉堡牛肉,一碰就碎。
  第二,我扔掉牙签,换成镊子。因为镊子夹得紧,而且当派蒂抓住的时候,我还可以不
放手,跟她搏斗,免得她失去了兴趣。
  看吧!她果然兴趣大增,开始忽前忽后地跟我战斗起来。我还故意用肉去撞她,把她撞
到地上。她一跃而起,接着冲过来,又跟我的镊子打成一团。
  她一定心想,天哪!遇到平生最大的敌手,她也一定会非常兴奋,哪个英雄不会为“棋
逢敌手”而高兴呢?如果天天跟庸才交手,不但会觉得没意思,只怕久了,自己也会变成庸
才。
  在和派蒂交手中,我才了解她的力气有多大。过去听说蚂蚁力量大,能搬运比它身体大
十几倍的东西。但我想,螳螂的力气更大,大到我居然得费一点力气,才能把她拉到嘴边的
生牛肉、硬扯回来。
  也怪不得“螳臂当车”,螳螂是因为力量超强,而有了超过其他昆虫的自信。当然它也
可能是超笨,见木不见林、见轮不见车,甚至只见眼前的一小块轮子,而见不到整个车轮。
如同现在,派蒂敢跟我斗,因为只看见会动的镊子和肉,却忘了我这个人。
  我又想到了狗。我猜螳螂的个性说不定也像狗。
  狗对人吠,不是因为它强大,而是因为它怯懦,(可以手摸地,免得它以为你要捡石头
打它。)轻轻对它说话,它八成就会摇尾巴了。
  提到“蹲下来”,大概养狗的人都会发现,狗很喜欢看人蹲。因为人蹲下来,变矮了,
就成了与它平起平坐,在它眼里,也变成了一条狗。
  “狗眼看人低”。最起码,它们希望看你“低”。
  当然也可以反过来说,狗其实自以为跟人是一样的。它们是“狗眼自视高”。它一方面
有一种自卑,又一方面有自大,是“自卑的自大”。
  以前在报上常看到在某温泉区,有“狗与女人”的表演。那种狗被抓之后,多半被拉到
空旷处,被一枪正法。大家都说这种狗经过训练,或喂了“春药”。其实我看,狗本来就会
对人有邪念。当我少年时,亲眼见到邻居家四、五岁的小女孩蹲在地上玩,她家的狗居然从
后面攀上她,露出一副丑态。你说,它如果不自以为与人同类,可能如此做吗?
  派蒂显然也如此。我发现与其说她是天生“嗜杀”,不如说她是天生的没有安全感,当
你在她前面飞来飞去,给了她威胁,她要杀你。相反地,当你不动,让她安心,她也就不会
动。
  “主动的杀”、“不安的攻击”与“怯懦的防卫”,常常是一件事。如同“杀是为了
吃”与“杀是为了免得被对方杀”,是一体两面的事。
  当我小时候,常听家里的长辈骂人“蔫土匪”。有一天我问我老娘,那是什么意思。她
举了个例子说:“在土匪当中,杀人最狠的常不是看来最壮的,而是那种有点像大姑娘,很
害羞,不太说话的男人。平常在土匪窝里总拿这种人开玩笑,但是到出去抢劫的时候,最杀
人不眨眼的,反而常是这种人,这种看来像‘蔫花’的土匪,就叫‘蔫土匪’。”
  我开始怀疑“杀虫不眨眼”的派蒂,正是“蔫土匪”。她不是因为强,而是因为弱。在
内心深处的自卑与怯懦,以及怕被人瞧不起的一种特殊心态,使她受不得一点气、留不得人
在她身边。她唯恐别人半夜取她性命,于是先下手为强,杀尽能与她为敌的一切对手。包括
她的朋友、她的亲人……
  派蒂今天吃饱了,而且吃的是牛肉。我相信她是有史以来,第一只吃到牛肉的螳螂。
  “螳螂想吃牛肉”,不再是梦想。在我手上,能成为理想,而且可以实现。跟对了主
子,哪只螳螂吃不到牛肉?哪只癫蛤蟆又不能吃到天鹅肉呢?

肉靶
            十一月五日
  女儿放学了,带回一本螳螂书,说是老师去图书馆借来给她的。
  “老师怎么知道你养螳螂?”我问。
  小丫头一翻白眼:“老师当然知道,全班都知道我的宠物叫派蒂,我过生日的时候还要
把派蒂带去给大家看。”
  我心想,“你过生日是明年一月底了,到时候派蒂早死翘翘了。”但怕小丫头伤心,没
敢对她说。
  女儿学校有个惯例,就是平常不准带自己的宠物到学校,只有生日那天,宠物可以带去
班上一起庆祝。
  宠物在小孩心里,有时候比父母还大。道理很简单,每个孩子都有天生的父性、母性,
宠物是他们的小孩,一个人爱自己小孩本来就会比爱父母为多。所以学校老师不但尊重学生
家长,还要尊重宠物,无论学生过生日带来的是晰蝎还是蟒蛇,老师都要为那宠物一一介
绍,十足当个“贵宾”来对待。
  据说宠物还有个好处,就是当小孩“赖家”,不愿上学的时候,老师可以和家长一起骗
小孩,说“你的宠物想看看你的学校”。小孩子总是瞪大眼睛,信以为真。自己不读书还可
以,宠物要读书,拼命也得送去学校啊!于是高高兴兴带着宠物去上学。
  只是我想,如果孩子天天说宠物要去上学,怎么办?这不是又违背了他们平日不准带宠
物的规定了吗?
  小丫头扔下富士康小说网就坐在沙发上看螳螂的书,书名是《祈祷螳螂》(Praying Mantis)》
大概螳螂的种类很多,对于平常看到的这种会把两个前肢屈起来,像是祈祷的螳螂,洋人就
管它叫“祈祷螳螂”。
  多有意思啊!明明那祈祷的手势,是为了准备猎杀;那祈祷用的手,正是杀的利器;又
明明是只阴狠毒辣的虫子,却称它为“祈祷螳螂”,不是太讽刺了吗?
  不过想想,哪一只祈祷的手,不是杀生的手呢?就算真不杀生,也可能拿起刀枪打一场
“圣战”。每一场大屠杀的战争,在自己的眼里都可以是“圣战”,最起码那是冒生命危
险,来保护自己家小和理念的一场战争。
  心里有“圣”,外面有“战”,就是“圣战”。两军对峙,各自磨刀霍霍,各自慷慨誓
师,各自祈祷自己的神祗,保佑自己成功,以彰显神的公义。
  只是,那两边祈祷的可能是同样的神。
  还是《老子》说得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老子的观念里,“仁”不像儒家
想的那么重要,甚至可以说那“仁”反而是“不仁”。既然“仁”,就“爱”;既然
“爱”,就会“偏私”。对于整个宇宙而言,偏私是不好的,反而不如让万物按照它们的自
然去成长、云杀戮、去物化。
  所以从老子的观点,违反自然的一切作为都是不对的。只是进一步想,人既然活在自然
之中,违反自然这件事,不也是一种自然吗?你可以破坏水土、乱垦乱伐,然后河川变短,
一雨成灾,把你毁灭。你也可以破坏臭氧层,然后温室效应、冰川融解、土地缩小、庄稼荒
芜,把你摧毁,或使你反省、改正。到头来,宇宙还是宇宙。只是盈虚消长而已,根本没什
么大的变化。
  前些日子《纽约时报》报导,美国中西部的“橡树平原”严重退化,造成各种植物、动
物和微生物的生态改变。你知道最后归咎给谁吗?归咎于人们太努力防火了。由于没有天然
的火灭作“定期清理”,使生态系统被外来的物种霸占,使原来当地的自然景观整个改变
了。
  这不也证明了人们“强加的力量”,也就是人们的“仁”,反而对大自然,成为了不仁
吗?
  总之,你保护了可爱的“海獭”,就保护不了稀有的“鲍鱼”,因为海獭平均一天要吃
七只鲍鱼。你保护了麋鹿,就保护不了草原,麋鹿吃光了草,到了冬天,还是一群群饿死。
  都市里的鸽子,是“和平”与“仁爱”的象征,但是连梵蒂冈都发现不能再让鸽子这样
繁殖下去,而采取了“节育”的手段。乡村里的大雁,是过境的候鸟,但是美国最近竟也有
地方不得不有计划地射杀,还把雁肉拿去济助穷人。
  你说什么叫“仁”,什么叫“不仁”?什么叫“战争”,什么又叫“和平”呢?
  天杀万物,天也养万物;万物杀万物,万物也养万物。如此说来,这螳螂作祈祷状,且
在你虔诚礼拜的时候,出手抓你、出言骗你、为你“开眼”,要你“供养”;然后将你吞
下,不也是一种仁吗?
  “把书借我看好不好?”我对女儿说:“那么深的英文,你又看不懂。”
  “我看得懂。”她居然继续举着看,还转来转去,不让我从旁边偷看。
  大概这就是年轻,像一扇门,对外开着,随时都可以冲出去海阔天空地跑一圈。每次我
拿起英文书,都觉得好重,除了书重,心情更重。觉得人老了,还流落番邦,读番文、教番
人。每次看到电脑,也害怕,觉得冷冷硬硬,像是独目巨人。儿子却说他上了网络,好像面
对一整个世界。
  美国小孩不晓得是不是都这样开始自己读书、读自己的书,管他懂不懂,只要能认
ABC,就抱着猜;猜到了,便十分兴奋。结果愈猜愈多,自然就通了。
  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欣然忘食。”不也是一样的道理吗?曾几何
时,我们的教育变得那么僵化,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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