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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留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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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留香》
作者:云中孤客
作品相关
编辑老秋评此书
孤客这本书的书评,已经喊了我N遍,但由于编辑工作太忙,又要设计书皮样本,导至一直都没有时间下笔,真是抱歉。如今孤客都已经发上论坛来了,恰巧俺不小心路过,再忙也要随便说几句。
当初和孤客商量这本书的时候,给我第一感觉就是书名非常淫荡。《都市留香》原名《美女缠身》,那时的封面还是用三级片的海报加工而成(虽然现在也差不多,不信你看看),正人君子皆望而远之,担蛋色鬼具垂涎三尺。
当然了,除了书名外,吸引我的还有剧情内容。其实这书并不黄,如果比喻成毛片的话,这本书应该属于《色即是空》和《十八禁》之类,绝对适合青少年作为人体艺术欣赏。但其中的暴力侵向,本人在此不推荐模仿。
本书的简介我就不作评论了,本人不怎么喜欢疑问句当简介,但我相信还是能吸引到客人的。
从第一章开始,作者简洁的文笔就跃然纸上,一目扫下去,既看得精彩又不费力,这点值得表扬。其实我接触网文的时间也不算长,当了三个月的编辑后,我发现一件非常不合常理的怪事。于是那天我就问了才总(看书网总编):怎么我发现文笔越牛B的书收藏和点击越少,而文笔一般的却不停涨收藏?才总对我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网文就是快餐文学,越白话越好。
听君一席话,胜看十年书。确实,在网文市场上,能让读者用最短的时间看完你最多的内容,同时又能发笑,有代入感,就是一本成功的作品。
说了这么一大堆,其实我是想说,《都市留香》就做到了这一点。其实文笔的好不好,不全然要用深沉和古韵句子来衡量,这是我以前犯的一个错误。
说到句子,本书中能找出不少绝妙的语句:
“只听‘啪’一个清脆的声呼响,方一南粉白的脸上便出现了一座鲜红的五指山。”、“本来还有同学们轻微的翻书声响的图书馆,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几十双惊愕的眼睛直勾勾地盯在他们身上。”、“一张满是青春痘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其状堪比猴子的屁股……”等等。短短几个形象的比喻,不再作多余修饰,就把一个令人捧腹大笑,拍手叫快的场面程现在读者的视野。此等贱男人,就是应该被人打的。
且说主角路见不平,“扔书”相助,不偏不离正好砸在方一南的脸上。主角原来以为其他人会猛烈鼓掌,却出乎意料地发现人已经跑得一个不剩。这也太……现实了,其实也正常。
再说主角与反派大打出手大获全胜后,原以为女主会“以身相许”,哪知对方却投身去扶起地上受了伤的方一南。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和男主角一样,凉了。我还以为女主是个软弱之流,一点经不起反动派的苦肉之计,有如《还珠格格》里的紫微格格。但令我更意想不到的是,女主扶起方一南后,居然落井下石在脸上补了一拳。这一节情实在是曲折起浮,令人意想不到。虽然在电视上看过不少,可看书的时候还是非常有快感。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YY?
从此以后男主将得到美女青睐,但此女子的性格被作者定位为泼辣无比,他们将来的爱情顺不顺利,倒还是个未知数。这也是本书值得追看的内容之一。
初始看到故事背景是校园,我还以为作者取错了书名。不过,第一章已经提示——就快毕业了。
最后还说一说作者的聪明之处,就是把铺垫放在第二章,又和第一章内容紧密关联。当看了这么精彩的开头后,自然而然会对主人公产生好奇,然后在下一章中做个铺垫介绍,这也是一种妙不可言的写作技巧。
一般来说,这类都市作品如果剧情精彩点、更新快的话,都是快热型的书。本来这书才六万字,我是不想发表这样的评论的,但他要求的话就没办法了,前面写的是不错的,后面的就看作者自己的技术了。
既然冒泡了,顺便再啰嗦一下。有不少作者经常跟我说他精彩的都放在后面,那无疑是自寻死路。前面写了十几万字的废话,到第二十万字的时候就精彩了,问我能不能推荐。帮你推荐那是浪费党的资源。就算我同意,总编室也不同意。第一章吸不住读者的眼球,后面的哪怕你再精彩,也可以拿去枪毙了。自信是好事,但太高估自己也不行。比如看书网有八千多本书,除去完本的和太监的算七千多本好了,你的书在这里只是七千分之一,你凭什么认为读者会紧紧抓着你的书不放?读者找新书最多看三章,看不到想看的,自然会丢掉换一本,你后面那些精彩的,就留着自己看吧。
其他的就不说了哈,祝孤客新书牛气冲天,争取早日上架。有什么疑问,QQ上吼我。
bbs。qukanshu/viewthread。php?tid=14120&;extra=page%3D1
关于本书的更新问题
自本书开张以来,承蒙大家看得起,收藏点击都是很旺的,在这里,我像所有喜欢本书的读者朋友们说声深深的感谢,感谢你们对本书的支持,感谢你们把宝贵的收藏和票票投给了我。
说到这里,一定有读者会说这小子说这么客气,肯定没好事。
呵呵,猜对了。
都市文不比玄幻,天马行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都市文要讲究事实,不能写得太离谱。可是太普通的生活就会让人顿感乏味。
请原谅我才疏学浅,我这两天确实是有点力不从心了。要以保持更新速度,又要保证书的质量。
鱼和熊掌我都想得。
可是事实证明我只是痴心妄想。
思来想去,左右权衡,我只好跟大家说对不起了,为了本书的质量,我只好减慢更新速度,以换取书的质量了。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本书,但我既然要写书,就要对本书负责,对各位读者朋友负责,莫名奇妙一天两更变成三天两更,相信大多数读者朋友会大骂作者不厚道,一少数读者嘴上不说,也会在心里骂作者是堆狗屎。呵呵……
所以我要做出解释,我不能做对不起读者的事。
在此向所有关心本书的书友说声对不起,十分百分千分万分的对不起。
最后一句,大概还会有人说你这狗屎书质量本来就不怎么样,怕是再怎么慢也保证不了了,那可也只能无话可说,飙泪码字了。
……(本卷结束) ……
正文
第一章 救了我的梦中情人
“讨厌。”一个清脆的怒叫声从电脑旁传了出来,我不由得也被吓得跳了起来。
这里是学校里的图书馆,一般很少有人高呼,更别说如此大胆。
抬起头来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瞄了一眼,这不瞄不要紧,我的心顿时狂跳了起来。
只见苏菲正怒目对视着一个满头黄发的大个儿。
苏菲是学校里最靓的校花之一。是我大学这三年来唯一暗恋的梦中情人。
这大个儿我也认识,他是本校最为猖狂的团伙头目,人称小霸王的方一南。
这小子可以说极不是东西,打架斗殴、诱骗小姑娘,基本上什么坏事都做过。据说他的家族是改革初期就来大陆发展的香港企业家,还据说这个家族在香港就是一等一的富豪。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一般都会很霸道。看着苏菲涨红的面颊,我也猜到了几分,这小子自打入校,就对苏菲纠缠不清,三年过去了,都快毕业了,都没能得到苏菲的芳心。这会儿怕是老羞成怒,霸王硬上弓了。
方一南嘿嘿的笑着,三角眼里露出一种让人极度恶心的眼神。
他现在正在奸笑着,转手在苏菲的脸上捏了一把,一脸坏意的说:“苏菲,瞧咱们也认识三年多了,临毕业了请你吃顿饭都不行,你不会这么不给我面子吧。”
被方一南这么一捏,苏菲的俏脸更加通红,只听‘啪’一个清脆的声呼响,方一南粉白的脸上便出现了一座鲜红的五指山。
本来还有同学们轻微的翻书声响的图书馆,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几十双惊愕的眼睛直勾勾地盯在他们身上。
方一南被苏菲打得怔住了,半晌,他才回过神来,一张满是青春痘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其状堪比猴子的屁股。的确,他还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大的侮辱。
离他们两人最近的几个同学已经卷着书本偷偷离开座位,闪到了一边,连图书馆的管理员,都装作没看到,假装瞅着天花板,一个箭步窜出了门外。
“贱货!”方一南确实被激怒了,他大骂着,偷要回敬一个耳光,但这个耳光却没有打下来,他的脑袋便忽的一下转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一个花白的东西,顺着他的脑袋掉了下来。
那是我手里的书,现在竟然不知什么时候飞到了他的脑袋上。
我眨了眨眼,看到方一南五官都快挤到一起了,捂着脑袋冲着扔书的方向就吼了一声:“他妈的谁扔我?”
我听到四周传来一阵低低的喝采声,再看看那些充满敬佩的目光,简直就像顶礼膜拜一个偶像一般。我有些飘飘然了,所以也就顺理成章的做出了一个能改变我一生的决定。
“是我。”我整了整衣衫走了出来。
“王八蛋,你活的不耐烦了?”方一南大吼着,发狂似的像我扑来。但还未走近,我的拳手已迎了上去。
别的不敢夸,就说我的拳头,嘿嘿,我在学校可是武术组的组长,顺便还学一下散手、拳击、跆拳、甚至还照着一本没了封面的破书学过李小龙的截拳道。开玩笑,方一南那小嫩脸蛋儿哪里还能挨得住。
所以根本不用什么招式,直接迎上,拳头已经结结实实打在方一南的脸上。只听到一声怪叫,方一南的拳头还没挨着我,自己却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过桌椅,姿势不太优美的撞在了地上。
终于,沉闷的图书馆里发出像炸开锅一样,我以为他们是为我这一拳要鼓掌欢乎,刚要回头表示一下,结果是……
不到三秒钟工夫,整个图书馆里就只剩下我,苏菲和方一南三个人。
我咳嗽了一声,挺了挺胸,作出一个胜利的姿势。目的很明确,我要把我男子汉的气魄展现出来。
但苏菲只是瞧了我一眼,面容冰冷地弯腰去扶起方一南来。
我的心一下子凉了,那感觉就像平白无故被人扇了一记耳光一样,一张脸扭曲得已经快变成麻花了。
等方一南爬起来,那张脸已经不能再看了,半边脸肿得像个肉包子似的,但他似乎没有生气,毕竟苏菲还不像他想像的那样无情。
“谢谢你。”方一南感激的流下了眼泪。
“不客气。”苏菲淡淡的说着,忽然右手扬起,一记漂亮的右勾拳,在半空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直接打在了他本来就惨不忍睹的脸上。
这一拳并不比我打的轻多少,我甚至怀疑苏菲是不是跟自己学过几招。
只听方一南又是一声怪叫,身体重新又倒在地上。却是没有再爬起来。
……………………………………………………………………………………………………
“真痛快!”苏菲欢叫着,一个人在操场上又跑又跳,一身洁白的连衣裙,衬着她飘逸的长发上挽着的蝴蝶结,就像画里的仙女一般。
我只能这样形容,因为我的表达能力实在有限,但这丝毫不影响我欣赏美女。
苏菲一直是我暗恋的对象,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有时候我甚至会看着A片,想像着电视里的女主角就是苏菲,而她身上那个男人就是我自己。
我长得并不优秀,但我不气馁,因为比我还鹾的人大有人在。
而我,对于没有感觉的,我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丝毫不会怯场,但在苏菲面前,我就像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被妈妈责骂一样,大气都不敢出一声,我想这就是有感觉吧。
“喂――”我正在沉思着,就听苏菲朝着我大声叫着,我一愣,下意识的跳了起来,谁曾想我的头顶就是一根单杠。
“哎哟我的妈呀――”我捂着头惨叫着,苏菲已跑了过来,关切的问:“怎么了,怎么这么不小心?”
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冲入我的鼻中,我对香水没有研究,但绝对可以肯定那是价格不菲,因为家里老妈用的都是十几二十块钱,那股味又刺鼻又难闻,哪像这种香气,都不免让人想入菲菲。
这也难怪,苏菲的家世也是很不简单的,她的老爸是天海市市长,她老妈是市委秘书长。这都是平时只能在电视上才能见到的人物。
我闻着这十分好闻的香气,却听苏菲又叫了起来:“是够疼的,瞧你的脸都红了。”
我这才意识到我的脸滚烫异常。
“这张不争气的脸。”我心里暗骂着,脸上赶紧堆起一脸笑意,“没关系……没关系……我……我一点都……都不疼……”
苏菲瞧着我的这张更加通红异常的脸,不由扑吃一声笑了起来。
“你是叫楚昊吧。”苏菲轻声说了一句话。
我一惊,难道我的名号在这X大还这么出名,不由脱口说:“你……你怎么知道?”
“我听李菁和童薇说的。”苏菲淡淡说着,但在我心里却像一颗炸弹,炸得我整个心都快崩溃了。我尖声叫了起来:“她们都是胡说……”
李菁和童薇曾经是我的伴侣,当然,只是那种没有感情,只在床上交流的伴侣。
苏菲一脸疑惑地瞧着我,说:“难道你不像她们说的心地善良,爱助人为乐。”
我一愣,不知说什么好,“其实……其实也没她们说的那么好。”
我紧张得搓着手,脚底下竟然不知什么时候踢着地上的一块石头,那感觉竟然……竟然像一个怀春的姑娘。
“你还挺谦虚,”苏菲把手伸过来,说:“我叫苏菲,大家都叫我菲儿,咱们今天就算认识了,改天有空来找我玩。”
我愣愣地盯着苏菲的玉手,心里想:要是哪一天能握着苏菲的手走在大街上,那可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呀。
“你怎么了?”苏菲见我失了神,将手又向前伸了伸。说,“怎么,你不愿意交我这么朋友?”
“不……不是……”我赶紧说着,手慌乱的在衣服上搓了又搓,两只手都递了过去,握住苏菲的手。只感觉那手像是没有骨头,软软的,滑滑的。我的心开始已每秒一万二千下的速度狂跳着。
我也记不得苏菲的手离开我的掌心,我想是她一定是挣脱出来的,我已记不清我当时的丑样,恐怕应该是哈拉子都流了一地了。
“那咱们就再见吧,你应该知道我是哪个系的。”苏菲娇媚地笑着,简直是要把我的魂都勾走。
“知道知道。”我挥着手,灵魂已经随着苏菲而去。
直到苏菲的身影消失在教学楼后,我的手仍然没有放下,还是摆着挥手的姿势,那天我竟然摆着这个姿势在操场上傻傻地站了有半个小时,搞得死党程宇以为我脑袋有问题,非要拉我去医务室全面检查一下身体不可。
其后的事,就是我被教务处的领导们叫去狠狠批了一顿,当然最后也免不了偷偷再表扬我一番,方一南那小王八蛋在学校里霸道的很,可是这所学校都是他老爸赞助的,老师们看他老爸的面子,都不和他一般见识。说到底还不是怕他老爸。我此般见义勇为之举,倒是出了老师们一口恶气。
自这天晚上,我下定了决心,改暗恋与明追,就是豁出这张老脸去,也要成功。
不成功,便成仁。
最后我也没在档案里留下什么罪迹,这事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
第二章 燕子勒索我
我叫楚昊,男,二十一岁,正值青春年少,情窦初开。出生在北方某一处偏远的知青农场,幼年就是一个出了名的小霸王,不是打破了东家的小萝卜头的大脑袋,就是揪了西家小果果的稀辫子,整天带着一帮小屁孩儿玩打仗。
一般这么野的孩子,上了初中,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打架。
我的爷爷是当年是一个在当地很有名的拳师,老爹又曾经是英勇的人民解放军,所以在教育我的问题上,和老妈产生了严重的分歧,老爸一直认为,学习好不如功夫好。所以,我自小就被老爸逼着吊着板儿砖蹲马步,绑着沙袋搞越野,顺便把祖上传下来的拳法全部一古脑教给了我。
这也直接造就了我中学生涯的辉煌。
这第一架,就是暴揍了一顿城南最嚣张的虎头帮的老大。起因只是因为我在大街上无意之中撞了虎头帮老大马子的胸部一下。
结果凭着过硬的专业技能,一人一棍,把这位老大和手下四个小混混打的哭爹喊娘,就差没直接尿到裤裆里了。
这一战让我顿时扬威城南,更是让民间传出了一个顺口溜:“跟天斗,跟地斗,千万别和昊哥斗。”
一时间我扬名四海,平时被虎头帮压迫的民众联名要让我当扛把子,这期间那个毒害了一代人的古惑仔正是风行的时候,我飘飘然的把自己的名字和陈浩南的名字联系在了一起。欣然接受了民众的拥戴,给自己的帮会命名为——红星社。
当然,这个响亮的名号不是来源于古惑仔里的洪兴,而是出自老爸最爱喝的一种酒——红星二锅头。
于是,在初中和高中的六年里,我带领着一干兄弟连砍带削,连辟带捅,荡平了这个不大的小城里几乎所有可以排得上号的帮派,大有一统小城、称王称霸的趋势。
如果不是我老爸顿悟,现在的我,很可能就是混在小城里的一位很知名的混混,或者是搬入监狱生活的一个很潇洒的犯人。
高中一毕业,我老爸做出了一个很英明的决定,一脚把我踹出了家门,踹出了小城,直接踹到了千里之外的天海来。
到底姜还是老的辣,远离了那个风火硝烟的小城,倒是真的让我的性子磨下去了不少,虽说成绩没有名列前茅,但也算是中等偏上。谁让咱底子好呢,虽然整天打架,可咱有个当老师的妈呢,我怎么也要遗传一点点基因。
虽然偶尔也为了死党们打个小架,但基本还属于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而且我的专长也发挥到了正经地方,在一次打退企图调戏学校女学生的流氓团伙后,被学校看重,专门为我成立了武术组。经过一年的奋斗,本组居然在学校各大名组排名第一。
接下来要讲的就是本人的爱情了,说来惭愧,我活了这二十年,基本上属于爱情文盲。
在小城称霸的时候,我倒是很合潮流的接受了几个对我仰目崇敬的小太妹的示爱,结果导致我的童子之身,莫名其妙地被我也记不起来的其中一位夺去了。
而上到大学,面对着随手一抓就是大把美女的X大,我还是很应潮流的和几个美女有过除爱情之外的任何交往。
用我的话说,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才知道爱情是伟大的,绝对不是盲目的,如果上天能再给自己一个重头再来的机会的话,我只会把我的贞操奉献给我的妻子。
让我产生这个想法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苏菲。
那是开学的第一天,我第一次被一个女孩儿如此吸引,那个时候苏菲正在弯腰欣喜的看着学校路边一株小草上的一只蝴蝶。
清晨的阳光洒在她的脸颊上,泛起一种圣洁的光芒。恍惚之间,我一脚踏进了没井盖的下水道。
从那天起,我就深深爱上了这个谈吐大方,举止轻雅的苏家妹子。
只是,我的斗志虽高,怎奈情商还处于学龄前,每次被李明扬这小子怂恿着向苏菲表白的时候,都是刚走到她身后十米远的地方,就会胸闷气短,双腿发抖。然后连滚带爬逃回了宿舍。
所以情圣李明扬送给了楚昊一句话:“耗子,你这一辈子不会缺女人,但绝对会缺少爱情。”
但这次不一样了,英雄救美,让我和心中的公主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有了第一次的对话,这让我的自信心膨胀了许多。现在所欠缺的,只是一点勇气,和一点点的机遇。
……………………………………………………………………………………………………
和苏菲的又一次见面,是在半个月以后。
这天的苏菲格外的漂亮,穿着一件洁白的连衣裙,笑呵呵地和一个同样漂亮的女孩儿一起去打饭。她一眼就瞧见了我,微笑着向着我打招呼。
我一脸痴呆状傻傻地笑了起来,邻桌的燕子已经快把隔夜饭吐出来了。
燕子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儿,从初中开始,便是同桌,高中起,又是同学,现在大学。又是同系,用一句很有诗意的话来说,那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在老家时,我打架,燕子放风,我旷课,燕子替我答到。我作业没交,她就号召全班女生为他集体创作,当然这是在她拳头加金钱的双重诱惑下。
总之,我们是特别特别铁的那种哥们儿。
大家别笑,其实她是一个女孩儿,一个不折不扣的女孩儿。她的本名叫王艳,很俗气的一个名字,所以她在我不断的取笑中,正式改名叫燕子。
说起来我老爹和燕子爸爸曾经同是一个班里的战友,我老爹还是她爸的班长。当年对越反击战中,老爹所在的连队救了几个越南百姓,可谁知道这帮龟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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