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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家女-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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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粟吗?”她猜。
“嗯。”她还在哭,“他的眼睛原来很亮,像天上的星星。”
原来他们认识?“会好的。”她继续拍着她。
“真的?”她仿佛抓住一根稻草。
“当然。”她说得理所当然。
她的呼吸渐渐宁静,哭声也没有了。
就算是撒谎,又有什么关系呢?她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怎能看她流泪,而不安慰她呢?手拍得力量再减,感觉她的沉睡,明明心里安稳下来。
沧海粟吗?一定要见见那个人。他——居然拥有了她的眼泪。
第七十五章 意气
我环顾着这间餐厅。墙上挂着画,有着意大利的风格,明媚的西西里岛风光。午间特价套餐写在小黑板上,用粉笔画了披萨和通心粉,很有趣味。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的肥仔食记,那个不让人点菜的平安。
“还不错吧。”对面坐的是依雷。今天他约我吃午饭。
“还好。”我想比起平安的手艺,这评语已经很不错了。
“你小时候就很挑食。”他喝红酒简直是牛喝水,浪费。
“我不挑食,基本上什么都吃。”我吃得很慢,盘子里还有一大半。
“你只是不会浪费而已。”但是嘴巴很刁,能判断料理的细微差别。
“你不会真的只找我吃饭吧?”我承认,但这是舌头的本能,无法改变,只能妥协。
“瞒不过你。”他又倒一杯酒,瓶子见底了。一招手,唤来侍者,又要点一瓶。
“可以了,下午还要上班。”我对侍者说抱歉,不让他胡来。
“有什么关系,反正也是睡觉。”他不满,可到底没跟我对着干,“帮我调离那个地方,我想进——”
“回投资部,好不好?”我截住他的话。
他眼神变换好几次,从狐疑到审度到欣喜到了然,我全读到。
“我需要帮你做什么?”我周围的人,实在没什么笨的。
“是你要我帮你的。”我微笑。披萨太咸了。
“这么好?”他是阳光般的男子,散发无限热力,引女子侧目。
“你是我大哥,我不帮你谁帮你?放心,下星期一,你会收到人事部调令。不过答应我,别输钱。”我对他的魅力早已免疫。
“我还真不能保证。”他脸皮厚。
“你是观音大士座下散财童子,撒钱的。”我说话间,看到侍者领着两位客人,其中一个是叶秋寒。
自从上次那件事之后,我和他一星期没碰面了。他看上去很好,衣着时尚,说不出的英俊潇洒,风度翩翩。他看到我时没反应,可看到依雷时,笑容出现了裂痕。他的目光调回我身上,眼神很深沉。
“叶秋寒不喜欢你?”我问。
“投资部谁会喜欢我?”他倒是诚实,“还有,凡是男人,对我这种在女人之中很吃香的男人,难免嫉妒。”
“他嫉妒你?”我嗤笑,“有眼睛的女人都会选他吧。”
两人外表均突出,但叶秋寒彰显的气质和力量远在依雷之上。
“你喜欢他?”依雷严肃得问。
“我没这么说。”心又漏跳,被我选择忽略。
“那就好。”每个人都知道,凤家女的婚姻不由自主。“欧阳美辰对他很有意思,她可是出名的美女。”声音恢复了漫不经心。
“我有自知之明。”没错,我知道自己长得普通,但那也没什么,“吃完了,走不走?”
“等等。”他大手过来,拿起我未喝完的那杯酒,一饮而尽,“别浪费。”
“酒鬼。”我笑骂。
他伸手搂住我的肩往外走,力气其大无比,居然甩不脱。“叶秋寒好像很不喜欢那个客户。你看他脸黑成那个样子。”
我一看,还真是。他的脸色真的很难看,乌云密布,快要打雷。
下午的时候,谭艺让我跑腿。当然,身为新人,这是觉悟。不过嘛,我看着手里的东西,有点拎不动。那是谭艺帮她老公煲得补药,据说最近这位副部长太忙,以至于血压高。只是,这么充满爱心的东西不应该由我来送吧。
“没关系,反正我老公也想见见你。”谭艺说。
脑门上挂满问号。我有什么好见的?根本不熟,好不好?但她忙得不可开交,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投资部,这个集中着全公司精英男子的部门,我从电梯一踏出来,已感觉不同。到处都是电话铃声,电脑屏幕上要么是股市行情,要么是外汇行情,红红绿绿,让人神经高度紧张。尽管如此,对陌生人的进入,还是引起了注意。
“你是财务部的小顾?”一个年轻人走上前,我在员工餐厅见过他几次。
“是。请问副部长办公室在哪儿?”我对他印象挺好的,是个谦和的男子。
“他在组长办公室,左转第一间就是。”他手指了指,还想说什么时,同事叫他。
我忙谢过他,快跑到第一间。门关着,我敲了敲。有人说请进,我就进去了。第一眼看到的却是叶秋寒。当下,有跑出去的冲动。组长办公室?我怎么一点也没联想到他呢?笨死了,我骂自己。
他也没想到会是我,一时愣住。
“我不是找你。”我立刻澄清,“我找副部长,谭姐有东西给他。”
“是吗?”一个中年人笑着拿走我手上的东西,“小叶,我先走了。老婆要我趁热喝,可不敢不听。”他走时还很好心帮忙带上门。
“那个,东西送到,我走了。”面对他,难以控制自己的心情,令我恐慌。
“还钱。”他的话令我回头,果然一副被人欠钱不还的样子,很不爽。
什么人呐?说好了发工资再还的。“没钱。”
“皮真厚。”他居然这么说。
我暴走了,到他桌前,重重锤了桌子一下:“我皮厚?不是说好分期付款了吗?工资没发,我哪来钱给你?你什么意思?心情不好,也别拿我撒气。我又不是出气筒。再说,我有气还没地方发呢!如果不是你,我能让上头训一顿,还被人穿小鞋?骂我?我也想骂你哪。你要是再对我冷嘲热讽,我就上公司局域网,揭穿你的真面目,暴露你的真性格。一开始别人不信,但慢慢就会有人相信,一点一滴,水能穿石,看还有没有女同事再迷恋你!以后,离我远点,碰到你就没好事。”
他很安静,或许被我火气吓到,或许正在酝酿反击,一点不动声色。
我说得有点急,吸了好几口气。
“完了?”他眼睛里明亮的蓝渗着七彩,好像雨过天晴后的彩虹色。
我不自觉点点头。
“心里好过了?”他勾起一抹笑容,与其说魅力,不如说是妖丽。
的确是。这气憋了很久,心情一直郁闷。
“那么轮到我了。”他拍桌而起,声响比我弄得还大。
“什么轮到你了?”这样,让我很不习惯,被他的气势压制得不能动弹。
“今天发工资,你不知道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不还钱,不是皮厚是什么?我心情不好,你心情很好吗?我怎么知道你们财务部有这种破规矩,害你挨训?再说,我后来也特地和钱部长说明过了,你不还好好的吗?职场如战场,这点委屈受不了,不如早点回家。我的真面目?你只管上网诽谤。说实话,异性缘太好,我也头疼。而且,从一开始就是你先招惹的我。大黑夜里,是谁硬赖上我的车?我难道不会怕你是强盗,拦路抢劫?你碰到我没好事?我才是倒霉的那个。一部好好的车被你弄得全是味道,租车费用得加倍。这笔帐要算起来,你以后六个月工资直接打到我帐上就好。”他说得行云流水,末了,气息如常。
可怕的男人啊!他的每句话我都没办法反驳。是啊,如果那天夜里,没有截他的车,今天我和他就是不相识的陌路人,了不起互相看着眼熟。因果,因果。我才是一切的由头。
我瞪啊瞪啊,却在他的目光里,头越垂越低,半天才说了三个字:“我走了。”
“等等。”他这算得寸进尺?
我仰起下巴,背站得直直的,“还干嘛?”
“依雷乔纳。”他说,“不是你招惹得起的人。”
他在给我忠告?我讶然得转回身。他之前的霸气不见了,神情有些僵。
“你不用担心我。和同事之间正常的来往而已。”我总觉得他的面恶心善挽回了刚才两人的针锋相对。
“谁担心你?我只是提醒你记得自己的位置,别太天真。”他恶言恶语,和透露出来的意思相反。
“好好,我知道。”我很自然得问他。“现在,扯平了?”奇怪,教训了他一番,存在的芥蒂就这么没了。
“扯平了。”他事实上觉得自己可笑,象不懂事的小孩子。“不过,钱仍然要还。今天一千六。”
我无语得看着他得意的表情,他一定不知道自己像恶作剧的小孩子那么起劲。不由叹口气,这人,还是很可恶啊。
第七十六章 赎罪
“真要去?”明明挖着大桶冰激淋。
我点点头,接过踏歌递来的纸盒,里面装了各式各样的小点心。
“踏歌,帮忙劝劝她。沧海粟自从眼睛瞎了以后,变得很暴躁,看护都赶走好几十个了。那屋子整天不是咆哮就是甩东西的声音,前两天一个家务助理被砸得满头血。你不是和我一起看见了?”她想拉踏歌做同盟军。
踏歌沉吟半晌,对我说:“他跟以前不一样了。”
“我知道,但我想帮他。”事隔好几天,我也作了充分准备。脚下换了厚底运动鞋,包包里放了皮手套,以防万一。
“啊?你们俩都认识他?”明明眼珠子在我和踏歌之间转。
“老朋友了。”我说,“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姓沧。”
“听说医生对他的眼睛并不乐观。车祸时,碎玻璃扎得太深。现在的状况,他未必认得出你。”踏歌还是有点担心,“你要小心点。”
“嗯。”我必须去,“认不认得出来,没所谓。”
海粟出车祸的那晚就是大姐订婚宴的时候。因为喝了很多酒,开车人不是他,而是张小菊。那女人根本没怎么开过车,驾照都没有,闯红灯时撞上一辆卡车。她打方向盘,保护了自己,将不清醒的海粟曝露在毫无防备中。剧烈震荡让他睁开眼睛,碎玻璃片扎了进去。据说,除了眼睛,他的脸部,身体各部都有不同程度损伤以及脑震荡。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月,才慢慢恢复。动了手术,但眼睛却始终看不见。
如果我当时阻止了张小菊,海粟就不会遇到这种事,眼睛也不会失明。我心里悔得那个难受。
依旧没走正门,我翻过矮墙,爬上二楼阳台。贴着门,听到里面很安静,一扭门把,咯哒就开了。身体一侧,我闪进去。
房间亮着一盏壁灯,所有的窗仍用天鹅绒帘遮着,但地板上很干净,四周也很整洁,完全没有上次的狼藉。我猜一定是及时打扫过了。
海粟侧躺在大床里,手枕在头下,闭着眼,好像睡着了。
我蹑手蹑脚靠过去,趴在床前。床头柜上放着一盘碗碟,用盖子盖着,不像有人动过的样子。我皱皱眉,他居然不吃饭。因为角度的关系,这次能看他比较清楚。他气色不好,苍白的脸,眼窝无力得陷着。右边脸颊至眼部,隐约可见不少淡去的伤痕,还没有完全平复。原来珍珠般光泽的唇色暗淡,很干裂。我还留意到他的右手臂缠着纱布,也不知道什么伤,那么久还没好。
“邻居喜欢深更半夜爬窗,我该不该搬家?”眼睛里只有黑色,说话尽是讽刺的语气。从我们见面至今,温柔和礼貌从没有在他身上再出现。
“白天要上班,当然只能晚上来。”我打定主意让他振作,随他怎么冷嘲热讽。“这几天没见,你气色还不错嘛。”安慰人的人,首先自己要振作。
“有必要么?”他坐起身来,蓝色的睡衣没扣子,露出玉色般的胸膛。
还好,室内暖气很大。
“什么?”我不懂他的意思。
“你不是在凤凰旗下的公司上班?”他已经派人打听清楚了。顾鸿,小人物。但她的朋友白明明却是一凤六姓中的白家人。那么,她的主动多半是帮公司打探消息了。
“对,打工而已。”我没有存着怀心思。虽然沧海粟曾是凤凰集团的竞争对手,但现在他可管不了。
“那你来做什么?”他已经明白了。我这么说,也就是没有要攀交情的意思。
“聊聊天,交交朋友。”我挪到旁边,打开餐盘。菜色很丰富,可惜凉掉了。“你每天有这么好的东西吃,怎么还能把自己瘦的和骷髅一样?”
“关你什么事?”他恼怒。
“有碍观瞻。”我皱皱鼻子,做个鬼脸。反正他也看不见。
“你——滚!”他睁大无神的双眼,咬牙切齿。
我看他分明厌恶的要命,一口白牙都要碎了,却只说出你滚这两字来,觉得好笑。他实在不会骂人。那是不是说明,在内心深处,他的真我还保持着一份谦和,一份善良?
“偏不滚。”我也学的无赖了,“有本事你叫人上来赶我走。”
他虽然暴怒,但不知为什么,不想喊人帮忙。那大概表示他软弱到了无法应付一个女人的程度,他做不出来。
“吃冷东西对肠胃不好。我带了些小点心,还热的。尝尝?”我可惜了那些美味料理,从包包里拿出保温盒。
“我不——”要字还没说出口,嘴巴咬到了东西,咸咸甜甜的酥脆,充满了果实的香气,微酸,味道很特别很诱人。一到嘴里,从舌尖片片化开,不由自主就吞咽下去。他几乎能感觉到饥饿了很久的胃袋迫不及待蠕动起来。
“好吃吧。入口即化,不油不腻,派皮酥脆,馅儿里有十种水果,营养齐全。”我也捡了个放在嘴里,真得爱不释口。
“难——吃”他却全咽下去了。
“再来一个。”我趁他说话,又塞进去。
肚子咕噜噜叫,他突然有了饿的感觉。为什么偏偏是这时候?他尴尬得想着,更恼了。
我假装没听见他如雷轰的肚子叫,看着他吃完一个,就赶紧再往里填。他气急了,双手乱挥,不让人接近。我却总能找到偷袭的机会,一盒子点心快没了。
“说好吃,不然我一直喂下去。”恐吓他。
“你想撑死我?”他被填一肚子点心,居然打了个嗝。
今晚这位帅哥在我面前出尽洋相,又是肚子敲鼓,又是打嗝。亏我以前那么崇尚他精致的外表和从容的气度。但是,美男就是美男。哪怕他现在很颓废很沮丧,哪怕他脸上的伤疤还没好全,哪怕他眼睛失明,他还是俊美。
“光吃点心会发胖。如果不想没了形象,以后还是正常吃饭的好。”我好心劝他,“现在要不要刷牙睡觉?”我成老妈子了。
“滚。”他骂人毫无创意。
“或者下来走两步?”我想也没想,直接拉他下床。
“放手。”他逮到机会报复,用力掐住我的手腕。
他那点力气,我是不怕的。稍微使点巧劲,我反制住他,他的胳膊被扭过来。他没想到我力气比他大,憋得俊脸通红。我再一提,他跌下了床。并不是故意扭他的手臂,所以他一下地,我马上松开手。他站得不稳,有点踉跄。接着我发现他的右腿也有问题,一瘸一瘸的。
“你的腿怎么了?”我啊一声。
“骨折。”他找到我的话音,面对我,神情间尽是讥讽,“现在我可以坐回床上去了吗?”
这下我可不敢再让他做什么,过去扶他,被甩手拒绝。看着他双手摸索,撞到好几次桌角,还弄翻了碗碟,才爬上chuang,我替他辛苦。
“会好的。”我小声说,安慰自己用的。
“会好。”他接我的话茬,让我惊喜,“只要某人别动不动把我揪下床,让骨头长歪了就会好。”如今,他愤世嫉俗的口气,我相当习惯了。
我笑笑得嗯了一声,“要不要我拿杯水来,你可以漱漱口?”左边有一道门虚掩着,可以看见里面的洗手台。
“不用了。你——”他一开始很客气,突然加重语气,左手扬起,暴喝:“滚!”
迎面而来的一只碗,正敲中我的额头,哐啷掉在地上,完好无损。痛感蔓延整个脑袋,我呆呆得捂着瞬间鼓胀起来的包,看他在光和影之间得意恶笑。
第七十七章 错识
我被禁足了。
“七天之内不得踏入沧家一步。”
白明明说这话时,死命往我头上涂药,痛得我两眼泪汪汪,以至于我不敢挑衅她那一刻的绝对权威。而向来任我胡作非为的踏歌,选择了沉默。但他们也知道完全阻止是不可能的,尤其在我下定决心以后。
额头上的包肿得比昨天厉害,一碰就钻脑袋的疼。暂时不去也好,我丝丝倒抽冷气,至少等到消肿,再承受下一波冲击。暴躁,易怒,颓废的沧海粟,无论哪一个,都让我难以接受,但也难以放弃。
三月了,春天却迟迟未来。夜很冷很深,月色仍凄凉。房间里开着暖气,柜子上亮着暖光,我在被窝里躲着,因为满脑满肚子的心事,半梦半醒。
电话响一下就没声了,却惊得我睁开眼睛,正好听到楼下站钟敲过两次。凌晨两点。我皱皱眉,不小心就挤到肿包,灼热生疼。是谁?这么晚打电话过来?
我躺着没动,直到门外有了动静。以踏歌的身手,如果不是因为老房子的关系,我原是听不到的。
“去哪儿?”我打开门,站在廊下。
踏歌一身墨黑,羽绒服在他身上没有臃肿的感觉,依旧很挺拔。脸上那道伤疤在外人眼里破坏了秀美的五官,在我眼里却不存在。
“还没睡?”他手上拿着车钥匙把玩,“要不要一起去接白明明?”
“啊?”我立刻看向明明的房门,“她还没回来?”
“今天星期六。”他回答。
周末啊!难怪呢。明明真要在家的话,就奇怪了。让踏歌到大门口等,我走回房间换衣服。乖乖女如我,对于五光十色的夜生活也有向往,更何况本城是如此繁华的大都市。一定越夜越精彩。
十五分钟后,我和踏歌站在某间据说最出名的酒吧里干瞪眼。脑袋里一片嗡嗡声,由小渐大,就像念经一样炮轰着我的听觉。太阳穴咚咚,咚咚,跟着擂鼓。原本昏昏欲睡的神经,仿佛打了兴奋剂,痛裂但清醒了。
这不是简单喝酒的小吧,是上下三层,拥有包间,舞池,贵宾区和很多桌子的综合酒吧。有人堆堆得聚在一起,有人独自占着小桌,有人成双成对笑得暧mei,有人不管陌生熟悉在音乐中摇摆。酒精弥漫整个空间,就算不喝酒的人也醉着,千姿百态。酒,无论悲痛还是高兴,总能被人惦记,因为它帮人们把心中的某种情怀放到最大,舒展开来,连周围的人都受到影响,因此获得很多相伴。
踏歌合上手机,对我摇摇头,意思是对方不接电话。在这震耳欲聋的音乐中,我做了手势——分开找,门口会合。踏歌点头转身,没出几步,已经淹没在形形色色的人群。
我大致看了看,深处银紫色的贵宾区璀璨奢华,淡青色的玻璃墙隔成两个世界。门口几个彪形大汉,虎虎生威得站着。透过玻璃,清晰地看到里面的情形。极度炫耀吧,我想。令外面的普通人能看到有钱人的世界,却可望不可及,心里的滋味除了羡慕还有不好受。而里面的人看着外面,在名酒美人中,更得到某种程度的自我膨胀。我心里盘算着,往贵宾区走去。就我所知,明明交友虽广,但总有点家底的。不然,和她一样玩法,没钱撑不住。我虽然没有识别证件,混进去还是不难的。这种地方,最好找的就是酒鬼。
很快看到一个男人摇晃着往里走,我观察到门口守卫的神色不变,甚至已微微让开了路,于是断定这个男人是常客。我从暗处走出来,上前扶住了他。
“小心点嘛!”我发出很嗲的声音,“去哪了,害人家等那么久?”
这人好高,足足高过我一个半头。我的手搭上他,将他的手放到我肩上时,他突然侧过脸来。桃花的脸型,柳叶细长的眼睛,墨色浓郁的剑眉,薄而优雅的唇线,看得我几乎要甩开手。
“暗夜!”我脱口而出。
他没给我离开的机会。眼睛眯得细长,盯着我,却看不清双瞳里的光芒。不过几秒钟,他唇角上挑,头低下来,直而微散的短发引发迷人的弧度,大手搂紧我的腰,拽着我跟上他的步子,走进贵宾区。
“有趣。”他说。
一点都不有趣。谁要在这里碰上你这样的危险人物!
“招式虽然老套,”他双眼迷离,应该喝了很多,“既然第一次碰上,就陪你玩玩。”
什么招式?谁要你陪着?玩?玩什么?我完全听不懂他的话。
他将我甩进一张沙发,没等我起来,已经坐到我身边,硬把我挤进死角。他双臂伸展在沙发上沿,左腿叠在右腿之上。深蓝色的亚麻衬衫,黑色条纹卡其裤,包裹着修长的身段。短发乱得很有型,有几缕在额前,触到长长的睫毛,很是诱人。右耳上有一颗小小的钻钉,镶在黑色金属之间,是太阳的形状。
“接电话怎么接了个女人进来?”这组沙发里还有别人。
我一看,可不是,好几个呢,有男有女。男的不说,女的脸色都不好看。唉,又是一个芳心杀手。
“噢。”他也不多说。
有人倒上酒,那些人也不再多问,又喝上了。
听着他们闲聊,都是生意上的事,好像也是时装方面的。我越来越觉得不对了。做女人的生意,那么冷血冷性的家伙?我无法想象。突然想起刚才碰到他的手,一点也不冰。他的身体热力张扬,和暗夜完全不同。还有他的头发是短的。他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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