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穿越而来:后宫掉下个嚣张妃-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又再眨眨眼睛。

既然夫人坚持,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那我无论如何,总得找一个替死鬼,好满足她的愿望是不是?于是我急中生智,很恶作剧地说:“好好好,我说实话,我供!是,是干爹干的好事!”

守宫砂风波(3)

这下好了,夫人的脸色立马都变了,气得浑身发抖,完全失去了自控能力:“什么?你这小蹄子,你说什么?”

我索性来个一不做二不做,装了痛不欲生的样子:“是干爹呀,他玷污了我!我不敢说呀!”

我有苦说不出,现在天下大乱了,老爷也被我拉下水,不但跟着我有苦说不出,还悲催地跳到黄河洗不清——老爷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不是对我虎视眈眈嘛,还采取了霸王硬上弓行动,企图要采我这朵鲜嫩的花,只是革命尚未成功而已,我又没有冤枉他。

嘿嘿,这叫做有福大家享,有祸大家背。

夫人铁青着脸,一副杀气腾腾的模样。因为真的是生气,她牙交咬得“咯咯”直响,面部的肌肉不断地抽搐着,双眼喷着火,愤怒的眼神如一头怒发冲冠的母猫,尾巴的毛都给竖起来。

她大吼一声:“春梅,传老爷来。”

春梅说:“是,夫人!”

老爷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的悍妇夫人。夫人人令,他自然不敢不来。没一会儿,老爷便抖着他的一身肥肉,巴巴的赶来了。

夫人私设公堂,学包公审案:“潘大户,你有没有把潘飞儿玷污了?”

老爷不肯承认:“没有!禀报夫人,小蹄子冤枉老夫!”

夫人一拍案台,又再问:“既然你没有玷污潘飞儿,那潘飞儿手臂上的守宫砂为什么不见?”

老爷一副六月飞雪的表情:“天地良心,老夫敢用自己的脑袋担保,不关老夫的事!夫人你想想,不要说全天下,那范围太大,单单说我们潘府,不单单是老夫一个男人吧?为什么一口就咬定,是本夫作的案?请夫人明察,不要冤枉好人!”

夫人大概想想也有理,于是转过来审问我:“潘飞儿,老爷说,他没有玷污你。”

此时我已是骑虎难下了,唯一可做的便是把头一梗,来个有样学样,我也像老爷一样,可怜兮兮地装出一副六月飞雪的表情:“天地良心,我潘飞儿,敢用自己的脑袋担保,就是干爹玷污我!干爹,他,他真的有玷污我!请夫人明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

守宫砂风波(4)

老爷冲到我跟前,气得大骂:“小贱人,老夫什么时候玷污你?”

我挺了挺胸,很理直气壮地说:“我穿——嗯,就是那天,你和夫人认我做干女儿那天,上午你跑以我房里,强行的脱光我的衣服,你也把你的衣服脱光了,然后你趴在我身上,后来春梅来了。春梅可以作证,她也看到了你不穿衣服的样子,是不是?”

老爷指着我,气得胡子直抖:“你,你这个小蹄子——”

我继续斗争到底:“干爹,你得讲点良心,你有胆做,就得有量承认。”

“你,你,你——”老爷给气得差点要晕过去

我死猪不怕开水烫,瞪了他,还用了理直气壮气贯长虹之态。

老爷恨得咬牙切齿,跺着脚,却对我无可奈何。

为了查个水落石出,夫人传来证人,喝问:“春梅,你要老实地说,你是不是看到了老爷不穿衣服的样子?”

春梅不敢撒谎,低着头红着脸,结结巴巴:“回夫人,奴婢有,有,有看,看,看老爷不,不,不穿衣服的样子。不,不过奴婢没敢死死盯着老,老,老爷看,而是一直抬头望屋顶。”

老爷心虚,气短起来。为求自己的清白,他据理力争:“潘飞儿,老夫不过是趴在你身上,但,老夫又没对你做什么,难道什么都没做,守宫砂也会弄不见?”

我豁出去了,紧紧相逼:“你没做什么,那你光着身子趴在我身上干嘛?当时,你还对我说:潘飞儿,做老夫的小妾有什么不好?给你吃好的,穿好的,不用干粗活,有小丫鬟侍候。干爹,我问你,你要如实回答,你有没有说过这些话?”

老爷支支吾吾:“老夫是说了这些话,但,但……总之,老夫没有做什么!”

我坚持:“你做了。”

守宫砂风波(3…U…W…W)

老爷气急败坏:“小蹄子,你胡说!老夫根本没做!”

我继续坚持:“你做了!”

老爷吼:“老夫没做!”

我跟他吼:“干爹你做了!”

老爷再吼:“老夫没做!”

我再跟他吼:“干爹你做了!”

老爷坚持:“老夫没做!”

我也坚持:“做了!”

老爷再坚持:“没做!”

我和老爷,你一句,我一句,针锋相对,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

夫人这个冒牌“法官”,审案经验不足,一会儿瞪我,一会儿又瞪老爷,不知道应该判谁对谁错。

我和老爷吵了大半天也得不到要领。

估计这样没完没了的吵下去,吵到花儿都谢了都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其实,我不是处女已成了事实,“做了”和“没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应该直奔主题:这潘飞儿换潘金莲的计划,到底要不要再进行下去?

突然看到潘金莲冲了进来,她披头散发的,撒野那样坐了在地上。

她嚎啕大哭:“爹爹,都是你不好,坏了大事!府里这么多丫鬟,你不去糟蹋,为什么就偏偏糟蹋潘飞儿?这下可怎么办呀?我不要活了!我不要活了!如果一定要我进宫,嫁给皇上,那我死了算了!我死了,你们也活不了!”

唬得夫人连忙拉起了她,把她搂在怀里:“哎呀心肝宝贝,你不能死呀!你死了,娘亲也不要活了,也跟着你一起死。”

潘金莲又哭又闹:“如果你们不想我死,你们也不想死,那你们再想办法,我不管了。”

夫人说:“好好好,娘亲想办法!娘亲想办法!”

老爷百口莫辩,不得已做了窦娥冤,可惜老天爷没来帮他,搞个六月飞雪来助兴,他只好无奈的耷拉着脑袋,大气也不敢出。

守宫砂风波(6)

夫人把眉头皱得紧紧的,在努力地想着办法。她从这边走到那边,又从那边走到这边,来来回回的走了又走。她一边走着,一边拼命的敲打着额角,企图要敲出什么好主意来。

突然,夫人一拍脑门,大喜:“有了!我有办法了!”

“什么办法?”众人异口同声。

夫人说:“解决守宫砂的问题不难。”

没了守宫砂,再点不就行啦?守宫砂点在非处女的手臂上没用,会褪色,不过只要没用水洗,一时三刻没褪得那么快,只要进入了洞房,能蒙得过新婚之夜,就万事大吉。

高难度的是落红。

天下的人都知道,女人的第一次,正常的情况下,会出一点点血,通俗就叫做落红。

解决落红的问题,办法不是没有,事先得准备一小瓶新鲜鸡血,藏匿在衣袖中——古代人裁衣服很浪费布料,单单是袖子,也宽大得像现代的直筒裙。奇特的是,口袋是设计在内衣袖子里面,距离手腕约二十厘米,袋口朝上且是固定,口袋底则不固定,装了东西后,不管胳膊什么姿势,口袋底都是垂直往下的。

这瓶新鲜鸡血,在洞房花烛之夜,在自己身上的衣服给脱光光之前,趁了新郎一不留神,偷偷地倒在身下那验明处女身的小白帕中。一定要胆大,心细,眼明,手快,这样才能够瞒天过海。

夫人像变脸那样,又对我亲热起来:“好孩儿,这些你能做到么?”

我眨眨眼睛,提出疑问:“我去哪儿找新鲜鸡血。”

夫人说:“我们给你准备啊。你出嫁的时候,我叫人准备好鸡血,你好生收着。记住,不要给外人看到,更不要给皇上看到。好孩儿,你是聪明人,干娘知道,多难的事你也能做到是不是?”

我又再眨眨眼睛,这不是聪明不聪明的问题。

守宫砂风波

我问:“怎么准备?从这儿到京城,要半个月的时间,鸡血装在瓶子里,不会凝固?”

夫人是猪脑袋,她没有计算出行的日子。

我问:“鸡血放了半个月,还能用嘛?”

夫人给我这一问,发了愣,回答不上来。

倒是一旁的潘金莲,冷不防来一句:“为什么非要鸡血?把自己的手指咬破了,把血滴在小白帕中,不就可以吗?”

“对啊,刚才我怎么没有想到这点?”夫人喜上眉梢,抱着潘金莲直夸:“好女儿,乖女儿,你真聪明。”

聪明个鸟!

我翻白眼,小声嘀咕:“你们说得轻巧。是咬我的手指,又不是咬你们的手指。”

夫人看我,给我戴高帽子:“好孩儿,你像金莲那样,是少见的聪明孩子,干娘相信你,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这又是一个单向选择题,悲催的我,能说NO吗?

人家是死马当活马医,我是死人当活人试。如果不试,是死路一条,失败了,更是死路一条,如果侥幸成功了,估计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以逃出生天了。

我说:“OK,noproblem!”

众人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潘金莲问:“你嘀咕些什么?怎么我听不懂?”

我这才想起,人家古代人不懂英语,连忙翻译过来:“行,没问题!”

先打保票再说,有没有问题,得看天意。

——————————

——————————

黄昏时分,风尘仆仆的迎亲队伍终于浩浩荡荡到了!

老爷穿着官服,带领着手下的官员,远远迎接。

这个皇太后,也给足了她弟弟潘大户的面子。派了个叫陈文昭的什么步军副统领,还有两个什么司隶校尉的什么护卫指挥,再有一大批护卫士,大批的贵重礼品,大批的金银首饰聘礼。

一行人马,热火朝天,人欢马叫。

潘府里从上到下,每一个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紧张地忙碌着。大管家翟谦,则指挥着人在门口火速搭建彩棚,让人去找来乐人演奏,又请来戏班子,杂耍艺人,灯笼彩旗,唢呐鼓首,吹吹打打。

哇,两个帅哥

节度使潘府,热闹非凡。

节度使,也称为支郡,是地方最高长官,相当于现代的省长级别,一般授予宗室,或外戚,或少数民族首领,或文武大臣,实际上是个半独立的小王国。

做节度使,有好,也有不好。

好是在自己管辖的地方,可以关起门来做土皇帝,呼风唤雨。不好是如果没有皇帝的命令,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管辖的地方,如有违犯,轻则落为犯人,发往高墙圈禁,重则当场人头落地,五马分尸。

因为路途遥远,一路上奔波劳累,迎亲队伍将在城里休息一天。

第三天一大早,作为新娘子的潘金莲——也就是我,得随迎亲队伍上京城。

除了迎亲队伍,老爷也礼尚往来的,派了自己人亲兵护送自己的“女儿”出嫁。护送我出嫁的,是一个叫应伯爵的行军司马,一个年轻的武官。

迎亲队伍的头头——那个姓陈文昭的副统领,四十多五十岁的年龄,中等个子,不苟言笑,眼神深沉,有着武将的威严,一副干练精明样子。他身边的两位护卫指挥,很年轻,十七八岁那样的毛头小子,一看就知道是双胞胎,长了一样的眉眼,眉清目秀,英武潇洒,气质不凡。

老爷和夫人让我出来,和他们见面。

虽然男女有别,应该授受不亲,但接下来要和他们相处半个月的时间,总得认识一下,见一下面,要不撞面了,也不知道谁是谁。

因为还没举行册封仪式,也就是说,我还没有正式成为皇上的女人,因此他们都暂时称呼我为“小姐”,恭恭敬敬的——其实,对我恭敬的只有陈副统领。那两个年轻的双胞胎小子,一个用好奇的眼神,一个用深沉的目光,齐齐打量我,像看什么稀奇怪物那样。

夫人笑了起来,对我说:“来,金莲,见过两位谢公子。”

“谢公子?”我挑起一角眉毛,也用了好奇的目光打量他们。

哇,两个帅哥(2)

夫人暗地里扯了我一下衣角,还使了个眼色:“金莲,你不记得了吧?你们小时候常常见面,还常常在宫里玩耍呢。这两位谢公子,可是身世不凡,祖父是赫赫有名的安国公,两位公子的娘亲,是当今皇上的姑妈明阳公主。”

哦,原来又是皇亲国戚。

两位谢公子和潘家,是裙带亲戚。

本来我心中还稀罕,这么年轻,还是小屁孩,如果在现代,也不过是高中生,在古代,就爬上了什么的司隶校尉的什么护卫指挥位置。我还以为他们是什么天才加神童,害得我白白的感到三生有幸,还佩服得五体投地,却不想表错情。人家不外是因为有个好家世,靠着裙带关系突围的。

“两位谢公子,幸会幸会。”我说。

他们也说:“潘妹妹,幸会幸会。”

我歪着头,瞧瞧这个,又瞧瞧那个,好奇:“你们谁是哥哥?谁是弟弟?”

双胞胎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个笑,一副赖皮的样子:“潘妹妹小时候就分得清我们谁是谁,怎么长大了就分不出啦?”

靠,小时候小到什么时候?而且,我又不是真正的潘金莲。

夫人怕露馅,连忙解围:“金莲离开京城的时候才五岁呢,小时候天天和两位公子玩耍在一起,自然分得出来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如今相隔这么多年不见,两位公子都长大了,也愈发俊朗,金莲哪里还认得出来呢?”

“潘妹妹猜猜看。”小子的目光盯我。

我又再歪着头,又再瞧瞧这个,又再瞧瞧那个

眼前这位小子,有点愣头愣脑,笑容憨厚,却不失阳光,看得出来是单纯率真,毫无心机,什么都写在脸上。而另外的一位,比较老成,英气逼人,俊朗之中又不失书卷气息,眉宇之间,隐隐约约的透露着几分潇洒和不羁。

我拍手,嚷嚷:“你是弟弟,他是哥哥。”

哇,两个帅哥(3)

“咦?”小子瞪眼:“你怎么一说就中?”

我得意,仰起下巴:“我聪明呀。”

小子悻悻然:“知道你聪明。”

我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也不是很聪明,总之,比你聪明就是了。”

“你——”小子气结。

夫人笑着训我:“金莲,不得对谢希小公子无礼。”又再对另外一个小子说:“谢希大公子,请不要介意,金莲从小顽皮惯了,没大没小的。还请两位公子多多包涵。”

哦,原来哥哥叫谢希大,弟弟叫谢希小。

那边的谢希大站了起来,抱拳,含笑着说:“夫人说的是哪里的话?潘妹妹身份高贵,到了京城,嫁给皇上,就是淑妃娘娘了,我们兄弟俩还要请潘妹妹多多包涵呢。”

老爷打着官腔:“谢公子客气了。”

夫人说:“两位谢公子不要客气,金莲是和你们一块儿长大的,你们把她当自己的亲妹妹看待就好了。金莲远嫁到京城,和云南隔了万山千山,以后和我们见上一面也不容易,还请两位公子多多照顾。”

照顾个屁。

以后我在宫里,和皇上的某个妃子吵架了,或被皇上的某个妃子欺负了,难道这两兄弟可以冒充黑社会,横冲直撞进皇宫,给我出头,教训某个妃子不成?我再很傻,再很天真,也知道那是胡扯蛋。

明天就要离开这儿了,也许一辈子都不回来,我倒没有伤感——也没有什么伤感可言。

留在云南继续当小丫鬟潘飞儿也好,冒充潘金莲去京城做皇上的妃子也好,我都猜不透我自己的命运。我也不知道是做小丫鬟适合我,还是做皇上的妃子适合我——我有选择么?根本就由不得我自主。

我真的,要嫁一个陌生的男人吗?

妈的,万恶的古代,一点自由也没有。古代就是这样变态,一点也不人道。一个十六岁毛还没长完的小女孩,就要嫁作他人妇,给他人蹂躏了——想到我将要给一个陌生的古代的男人蹂躏,我很是心不甘情不愿。

花园遇“奸”

晚上的时候,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

后来我索性不睡,下了床,夜深人静的,一个人跑到后花园去散步。

月色很好,天空里挂着一颗又一颗亮晶晶的星星,月亮又圆又白,把大地照得一片微凉。不远处的草丛中,有着细碎的虫鸣,此起彼伏。走在石子路上,看到有落叶轻轻飘落下来,发出了轻微清脆的声音。

我刚走到后花园,忽然听到了有人说话的声音。我吓了一大跳。原来半夜三更睡不着的,除了我,还有别的人。虽然我出来散步没有什么过错,可因为不知道说话的人是谁,在干些什么勾当,为了安全起见,我决定还是不要暴露自己好,先了解了解是什么状况再说。

我轻轻一闪,躲到附近的一个假山石旁。

说话的人,是一男一女,他们坐在假山石不远处的石板凳上,亲热地相偎在一起。他们的说话音,细细的,轻轻的,但在静悄悄的夜里,特别的清晰可闻。

“明日,我就要随着迎亲队伍出发到京城去了。”

“我知道。”

“你喜欢些什么?我到京城带回来给你。”

“我小时候在京城,最爱吃‘云记’的鱼子酱夹饼,还有金粟平,那是京城最有名的糕点,又酥又脆,又香又甜。到了这儿后,虽然厨子也会做,可做出来的味道,比京城‘云记’的差远了。”

“好,到时候我给你带回来。”

“你要给我多带些,知道没有?要不我不会饶你。”

“知道啦。”

“哎,你这一走,我要好多些日子见不着你了。”

“我会很快回来的。送新娘子到京城后,我马上就回来。”

“你回来后,我会央求爹爹娘亲把我许配给你。”

“你爹爹娘亲会同意你嫁给我吗?我官职低微,出身低,我,我怕配不上你。”

“他们敢不同意?如果不同意,我就像上次一样,来个上吊自尽,闹个要死要活的。我娘亲最怕我闹了,我一闹,她什么都得同意。我爹爹听我娘亲的,我娘亲说什么,爹爹就得听什么。”

……

花园遇“奸”(2)

咦?那女的声音,好不熟悉。

到底忍不住,我偷偷的把头从假山那儿伸出去张望。

月光下,我看到那男的身子修长,神色动人,气宇轩昂;女的身材高挑,身形略略单薄,标准的一张鹅蛋脸,秀气美丽。

啊,这一对狗男女,原来是应伯爵和潘金莲。

我半个身子从假山探了出去,只管伸头张望,不知道是什么小动物,“嗖”的一声,从我脚下冷不防溜过,好像是青蛙,又好像是壁虎。我给吓得毛骨悚然,不禁缩回身子,“哎呀”一声。

这一声“哎呀”,如晴天霹雳,直把那对狗男女吓得跳起来,迅速分开。

“谁?”潘金莲低声喝问。

反正躲不住了,我索性从假山里走了出来,嘻嘻笑:“是我。”

应伯爵和潘金莲对望了一眼,然后应伯爵对我躬身行礼:“小姐。”——明知我是假的,但他还叫我“小姐”,而且毕恭毕敬。

我装模作样,学了电视里的派头:“免礼。”

潘金莲瞪我,因为我撞了他们的好事,很是恼怒:“你来干什么?”

我耸耸肩:“我无聊啊,睡不着就出来走走,哪里知道这么巧遇到你们两个。”

古代人头脑封建,思想落后,哪怕是男未娶女未嫁,也不可以手牵着手,更不可以光明正大谈恋爱。古代男女单独相处,谈情说爱,是一种不耻的行为,堪比偷鸡摸狗,也堪比现代人偷情,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应伯爵不是蠢蛋,知道这个地方不是他久留之地,当下抱了拳,躬身说:“夜深了,小人要回去了。”

潘金莲说:“嗯,你回去吧”

应伯爵朝我点点头,然后转身大踏步离去。

这人倒不错,不但生得端正,相貌堂堂,还落落大方,不亢不卑。虽然勾引了节度使大人的千金小姐,猎取了她的芳心,却没有老鼠偷油那般沾沾自喜,也没有狐假虎威,不可一世。

真是难得。

他是个暴君啊?

看到我盯着应伯爵的背影看,潘金莲不高兴了:“你看些什么?”

我把目光收回来,嬉皮笑脸:“没啦。我只是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明白了什么事?”潘金莲问。

“明白了你为什么不愿意嫁给皇上了。”我说:“原来你有了心上人。哎,你的目光好,懂得挑人,这应伯爵,看样子是一个不错的男人。”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赞你目光好的意思啊。真是的!”

大概看到我没有恶意,潘金莲坦白地说:“我不愿意嫁给皇上,应伯爵是一个原因。还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不喜欢皇宫,规矩太多,不自由;另外一个原因是我不想离开我爹爹娘亲,如果我嫁给皇上,就没多少机会见到他们了。”

我不明白:“太后不是你姑姑么?如果你想常常见到你爹爹娘亲,可以让你爹爹回京城当官呀,还呆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干嘛?”

潘金莲说:“哎,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

“明白什么?”我眨眨眼睛。

潘金莲说:“圣祖定下的祖训,为了避免外戚专权,兴风作浪干预朝政,凡是外戚,要么闲置在家不问政治,要么就任命到边远的地方做宫。我爹爹,当年他胞姐——也就是如今的太后,给册封为皇后了,便闲置在家做富贵闲人。我五岁那年,先皇驾崩了,皇后成了太后。娘亲不知道为什么,就动员爹爹做官,请求到这个边陲地方来。”

我明白过来了:“原来这样啊。”我想了一下,还是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