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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之剑-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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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零八式整整持续了五分钟才停止,“美女”消失仿佛回到天宫,光幕散去黑夜重现狰狞。
    真正的此剑只为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张赫降下,稳稳的站在甲板上,《王朝之剑》剑身的黄金色光泽更加显眼。
    突然之间,剑朝地上猛刺而去,鲜血就像水袋一样被刺破,溅起四五米高,溅在那张魔鬼面具上,那张面具永远都是同一种冷漠的表情。
    这一剑就像一根钉子钉在了一条黄鳝的咽喉处,黄鳝的身躯拼命的扭动挣扎,但钉子却铁了心要将它钉死,这残酷的刺杀场面让人看了会忍不住作呕。
    但三刀见血却没有吐,因为这条被钉死的黄鳝是霸惊天下。
    “老三!”三刀见血狂吼一声,忍住全身伤口剧痛就朝张赫猛扑而来。
    这次他三刀没有见血,别说三刀,他连一刀都没能发出来。
    因为在他把刀举起来的一瞬间,只觉得眼前剑光一闪,张赫后发先至,一剑就洞穿了他的喉咙。
    这种惊人的速度和力量,根本就不是他反应得过来的。
    “老二!”此时重伤之下的向天飞从张赫身后扑来,他比三刀见血实力要强很多,所以青龙偃月刀就发得出一刀来。
    “扑哧”一声,张赫肩头炸出一团可怕的血花。
    黄伤暴击:“—1486!”
    青龙偃月刀结结实实的砍在张赫的左肩上,但是张赫忍痛、提气、拔剑、转身,剑光又飞起,像毒蛇的信子一样吐出去。
    “噗——”
    向天飞张大了嘴巴,他这张嘴巴再也闭不上了。
    因为毒蛇信子从他的口中钻进去,再从他的后颈处钻出来,同样是黄伤暴击,不同的是这个数值比他打出来的可怕得多:“—3188!”
    “嗤——”
    剑又拔出,尸体扑倒,漫天血雨将灰朴朴的巨鲸帮大船染成了血船,用的是帮主的血。
    向天飞至死也想不到张赫敢硬吃他一刀,而他却吃不住张赫这一剑,所以他非倒下去不可。
    “哗啦”一声,又有人动了。
    七凌风作为一个聪明人是不会放过这种机会的,良机一失永不再来,现在只要是个人都可以看出张赫确实是强弩之末了。
    雪中晴来不及喝止他,他人已飞扑而起,双掌已出,掌风完全把张赫笼罩,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可惜的是掌风刚一发出,他就听到了“铮”的一声劲响,《天外流星》的“一闪”出现,只在眨眼之间,冰冷的剑尖已经到了他的咽喉前。
    他还是忘了一件事,老虎虽然受了伤,可是余威也足够扑死你。
    又“噗”的一声,那种利器刺入血肉的残酷声音。
    黄伤暴击:“—3566!”
    七凌风的喉咙格格作响,他不懂这个人为什么到了现在更加凶悍残暴,他一直把张赫当对手,现在他才明白,自己根本就没有那个资格,因为只要张赫愿意,他一招就可以秒了你。
    “哧——”
    血雨再度散开,此刻就不是血船了,而是血人,张赫变成了一个血人。
    直到这一剑刺出,张赫才摇摇晃晃的坐下,他的属性已经不足以再支撑他施展上乘武功了。
    他坐下,或许就是为了要等死。
    他活着的时候快意恩仇,死自然也要死得坦然无惧。
    林天雷更加不可能放过这种大好机会,手持杀威棒和除魔环就凌空飞起。
    杀威棒痛击张赫脑门,除魔环指向张赫手腕,无论谁被这两样武器击中,那铁定非死即残,张赫也不例外,更何况他现在正弯腰一阵剧咳,根本无力抵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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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 没有选择
    全文字无广告    第三百五十七章 没有选择
    名捕始终和高手不一样,高手讲究一击必杀,名捕讲究十拿九稳。
    看上去殊途同归,实际上差异巨大,所以林天雷飞掠一击,手中的除魔环是准备率先出击的,无论如何先锁住张赫再说。
    优秀的猎人对武功果然有其独到的见解,他这除魔环一亮出去,上面不但附带了武学,更是粘了全身所有境界的内功。
    “咔”的一声,除魔环的机簧打开,手铐合拢。
    但锁住的却不是张赫的手腕,而是一只别致的凤凰金钗,金钗被一只春葱般的玉手用两根手指夹着。
    他尽全力的一锁,居然被别人用两根手指就拦住了。
    林天雷的脸色终于变了,骤然变得说不出的可怕。
    他反应极快,火速一个翻身就落到了二楼船舱的围栏边,怒道:“雪姑娘,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出手拦住他的人居然是雪中晴,这实在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
    雪中晴面沉如水,冷冷道:“我当然知道,我不但知道你想抢走《孔雀翎》,而且我还知道你是青衣楼的高手。”
    林天雷瞪起了眼睛:“你既然知道,那你还敢拦我?”
    雪中晴冷笑道:“我不但敢拦你,而且我还要杀了你。”
    她说到“杀”字的时候就已经出手,只见她衣袖一挥,金钗就被她用两根手指掷出,在夜空中化为了一条五彩斑斓的彩虹,直奔二楼栏杆处。
    赫然是《灵犀一指》,而且她的《灵犀一指》等级造诣,居然比张赫还要高深。
    “叮”的一声。
    林天雷居然还能反应,扬起了杀威棒,金钗竟钉在棒中央。
    名捕不愧为名捕,手上自然是有两下子的,只不过雪中晴掷来的这一钗威力实在太大,纵然被杀威棒挡住,但金钗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推手还在施加力量。
    林天雷不得不双手握住棒的两端来增强力量,他不这样抵挡的话,棒的另一端会因承受不了巨大的推力而反打在自己脑袋上。
    就在他双手握棒的时候,他的瞳孔忽然收缩了,他看见金钗仿佛变成了扭曲的电波,上面透来一股股金色的气流,气流瞬间穿透了他的前胸,他甚至感觉不到任何的痛楚,但鲜血还是把他的衣衫浸红。
    红伤数值:“—3440!”
    “怎……么……会……这……样?”艰难的吐出这句后,林天雷就“扑通”一声倒下了。
    无论他多么老谋深算,永远也算不到自己栽到了盟军的手上,这实在是对一向喜欢玩阴谋伎俩的青衣楼是一个最大的讽刺。
    望着他的尸体,雪中晴淡淡道:“虽然你可以将金钗挡住,但剑气却无法可挡。”
    张赫仍然坐着没有动,只是望着满船的尸体喘息。
    这条船上的人基本上已经死光了,无数人的尸体正在化光飞走。
    风已停,海水也已平息,大海又恢复了那种星光跳跃的美丽画面。
    雪中晴走到船舷边,凝望着灿烂闪耀的海水:“我不能让你挂在他这种人手上,他们还不配。”
    张赫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迅速解下腰间的盒子,直接就抛给了她。
    “你这是为什么?”这下轮到雪中晴惊讶了。
    张赫喘息着:“你救我一命,盒子给你。”
    他永远都把帐算得很清,因为他不愿欠帐。
    雪中晴盯着他:“我们现在是不是可以动手了?”
    张赫站起身:“请出手。”
    雪中晴冷笑:“你现在这个样子,你以为你能接得住我三招?”
    张赫斩钉截铁道:“不能!”
    雪中晴冷冷道:“刚才那么多人要杀你,你拼死反击,现在我要杀你,你却坐以待毙?”
    张赫面无表情:“因为我实在不想再跟你们扯上关系。”
    雪中晴骇然道:“为什么?”
    张赫转过身去,也凝望着辽阔而璀璨的海面:“因为我现在才知道,人要想自由自在的活着,就不能靠别人施舍。”
    这是他一直想说的话,原本他打算一直憋在心中永远不对人提起,但现在他还是说了出来。
    人生就是这么戏剧,你想说的偏偏不能说,你想做的偏偏不能做,有一天如果你非要说、非要做,那你就要付出极高的代价。
    听到这番话,雪中晴本应该生气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何,她就是愤怒不起来,她惊奇的发现,她从来都没有了解过张赫,因为一直以来,她对张赫有的只是同情和怜悯。
    闪耀的海面依旧跳动,像一面美丽的魔镜子,时光仿佛把他们拉到了那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冬天。
    那时候她虽然也很小,但却是同龄人中的公主,从小就被众星拱月般的捧着。
    有的女人从一生下来就与“吃苦”“劳累”“不幸”等这些字眼绝缘,她就是这样一类的公主族,她美丽多姿而又冰雪聪明,虽然年纪还小,却已经是个美人胚子,这样的公主有谁会不喜欢呢?有谁会不将就呢?
    所以,她要往东,别人绝不敢往西,她要在九寒天的天气下去赏雪,别人也就只好陪着。
    那年冬天,她就在光明左使的陪同下去城郊公园赏雪,在返程的一条公路上,他们看到一个孩子哈着白气在公路上拼命的奔跑,这个孩子就是张赫。
    像她这样的公主那时是不会明白的,张赫若不是这样奔跑取暖,就会被这种天气给活活的冻死。
    那一天,率先跑下去的人是光明左使,他把身上的羽绒服脱下来,二话不说就批在了张赫的身上,那一刻,他们就这样相互站着凝视对方,没有任何多余的话,于是他们就成了朋友。
    孩子们的友谊也是纯净的,因为他们从来不会索求回报,也不懂得什么叫做回报。
    他聪明、坚定、富有同情心、责任感,充满朝气、活力,对任何事都很充满信心、充满勇气,无疑属于阳光而积极的男孩子。
    而张赫虽然在这些方面比他有所不及,可是张赫勇敢、老练、坚强,一个在大冷天里需要靠跑步才能取暖的孩子,你可以想象他的心智有多么早熟,不知道吃过多少的苦,受了生活多少的磨难,这样的孩子是极其坚强刚毅的,又是极其敏感而自卑的,他想不坚强都难。
    可是上天就是偏偏要让他们三个人在那一天相遇,命中注定要他们成为好朋友。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上,朋友的定义有很多种,只不过孩子眼中的朋友就是能够天天在一起玩耍的伙伴。
    在光明左使的帮助下,张赫再也不用靠跑步来取暖了,但他仍是那个倔强的少年,他靠出卖自己的劳力来为生,他什么事都肯做,也没有什么他做不了的事,什么职业经过他的琢磨和研究,他很快就能融入进去并掌握精粹;什么工作经过他的手之后就变得轻松而愉快。
    “他是个天才!”光明左使很早就给张赫下过定论。
    只不过再怎么厉害的天才,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也比不上像光明左使和雪中晴这样的天之骄子,因为他们从一生下来就不会像张赫这样为吃饭发愁、为生计奔波,他们有着灿烂的明天,但是张赫却没有;他们可以在蓝天白云下规划着自己的前途和未来,而张赫却只能在工棚中厂房里流血流汗,有时候甚至还要流泪。
    不过张赫却从来不会抱怨,他一直都是个看得开的人,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这份看得开,所以才会和他们二人成为朋友,更或许是因为他们三个人共同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
    那些快乐的时光就是在他不需要流血流汗的时候,他可以跑出来和他们玩乐,他们一起攀登高山,一起下水游泳,比谁跑得快,比谁游得远,那真是一段最美好的时光。
    “你们谁先第一个爬上山顶把红旗给我带回来,我就请谁去吃肯德基。”雪中晴如是说。
    显然是光明左使跑得更快,但往往带回旗帜的人却是张赫,因为他肯动脑子,他知道怎么选择最短的路线,用他的经验和目光。
    “你们谁先游到泳池对面,我就请你们谁去新开的那家电玩中心。”雪中晴喜欢看他们两人比赛,准确的说是她喜欢他们两个人,他们一个人是大哥,一个人是傻小子。
    只不过大哥能力虽强,却敌不过这个傻小子,因为这个傻小子非但不傻,而且太聪明,有时候聪明得不象话,无论做什么事,他并不一定是最强的,但却是最精确而有效的。
    于是小公主就去肯德基买了一大包吃的出来,按规则鸡腿是到了傻小子的手上,可是就在他啃得开心的时候,小公主却悄悄的也塞给了大哥一只,傻小子并不傻,他看得出来大哥手上的那一只更大,于是原本美味的鸡腿到了他的嘴中变得又苦又涩。
    可他还是一口一口的咽了下去,因为这就是他的人生,无论是苦是涩,他都没得选择。
    而电玩中心里,张赫虽然叮叮当当的玩得不亦乐乎,但雪中晴却悄悄的把更多的游戏币塞到光明左使的手中,脸上依旧带着甜蜜的笑容。
    那的确是美好的时光,甜蜜中带着苦涩,苦涩中又有甜蜜,也许这就是爱情的滋味。
    对于类似这样的情形,张赫并不是瞎子,他只是笑笑而过,因为谁也看不到他的内心在深夜难以入眠的时候,他脑海中是谁的笑颜在频频闪过;谁也看不见当他微笑着转过头去的时候,眼中流露出的失落和难过,可是他仍然没有选择,这条路他还是得继续走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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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 愿凭天指引
    第三百五十八章 愿凭天指引
    有哲人曾说,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碰到至少一次能够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无论贫贱富贵。
    时光如梭,年华似水,转瞬之间曾经稚嫩的小公主已蜕变为倾城丽人,她依旧被众星拱月般的捧着,不同的是更加清冷傲人;大哥依旧聪明而坚定,只是更加成熟而稳重;而傻小子则历经岁月的沧桑,变得深沉、睿智而孤僻。
    在时光的长河中,如果没有《王朝风云》的到来,三兄妹也许就会这样平静的走完一生。
    可惜《王朝》就给了傻小子这样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雪中晴、光明左使、幕后黑手,这三个id放在任何一个虚拟世界中,都再平常不过的名字,而不寻常的是使用这些名字背后的人。
    《王朝》内测,雪中晴为两兄弟弄来了测试帐号,她是为了好玩才进入《王朝》,而进入《王朝》后的大哥和傻小子却不是为了游戏,而是继续比,比谁快,比谁远。
    当然就不是当年比爬山谁快,比游泳谁远,他们比谁完成任务难,打boss猛,升级快……
    大哥一如既往的效率高、能力强、实力强,可惜《王朝》给了傻小子第二次生命,他的天赋和鬼才在这个世界被运用到了极致。
    往往别人才弄清楚任务的主线,大哥就已经完成一个s级的寻宝任务,而傻小子则早已在剧情任务中来回逛好几圈了;
    普通玩家在为加入一个名门正派而绞尽脑汁的时候,大哥已经打到了创建门派的圣火令牌,而傻小子则在琢磨怎样创建一个凌驾在所有门派之上的组织;
    《王朝》公测,大哥发现自己当年的预言的确成真了,傻小子真的就是个天才,他从出生的那一天就在等,等到的这个虚拟世界的来临,他就是为这个世界而生的,这才是他施展才华放飞梦想的一片天空。
    《王朝》正式上线的时候,不要说别的玩家跟傻小子差距巨大,就算是大哥都有点跟不上他的脚步了。
    不过他们依旧在比,他们比快、比准、比狠,他们一度的拼命玩命、发飙较劲,这在外人看来是不可理喻的疯子天才,但真实原因却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他们只不过是为了博心目中的红颜一笑。
    于是《王朝》的第一个超级剧情任务被人完成了,第一件史诗级武器出现了,第一本绝世秘籍问世了,第一套高级套装合成了,第一个记录诞生了……
    《王朝》的确改变了张赫的命运,他不用再去出卖自己的劳力和尊严,因为《王朝》中的他只要稍微动一动手指头,江湖中就是滔天大浪、腥风血雨,他只需要坐收渔利即可。
    大量的装备收入囊中,大量的钞票转到他的帐下,大量敌人栽在他的手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名利双收,纵横天下,当初他实现不了的,现在他全实现了……
    可是总有一些东西是任何人任何事都改变不了的,连《王朝》也不能。
    那就是每次傻小子把战利品带给公主的时候,公主总会挑选出最好的武器、最强的武学、最优秀的装备送给大哥,眼中带着柔情,脸上挂着笑意。
    对此傻小子还是一如既往的笑笑而过,他们本就是好朋友,本就是好兄妹,如果没有他们两人,他早饿死在街头了,他对大哥和公主,心中只有感激和感恩,他的人生从认识他们二人的那时就已经注定。
    无论他变得再强,纵然是令全江湖闻风丧胆的幕后黑手,可是在雪中晴的心中,他仍然是那个傻小子,大哥仍然是那个大哥。
    友谊始终是友谊,爱情也始终是爱情,。
    爱情的痛苦也分很多种,有多少人是以朋友的名义深爱着一个人,永远埋藏在心中而不会表露出来,这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有多少人能够去承受,又甘愿去承受?就像去忍受寂寞一样令人几欲发疯。
    但是爱情的命运也会被偶然的一个机会所改变。
    《王朝》二年,京师天涯阁,何日君再来与段天涯的婚礼。
    这本该是一场豪华而盛大的婚礼,轰动全江湖,名满全天下,各方宾客毕至,各地群雄到来,共同祝贺并见证这对新人的婚姻。
    但张赫却知道这场婚礼绝不会豪华而盛大的,它将变成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因为所有的计划已经启动,所有的行动他都安排好了,幕后黑手将主宰这场婚礼。
    果不其然,在他的精密计划下,慕容世家的人及时赶到,戳穿了段天涯的真面目,本来张赫的任务到此就算结束了,他只需要坐看这场笑剧即可。
    谁知这个何日君再来一怒拔剑,屠尽群雄、血染京师,连张赫也被深深的震撼了。
    那场大杀乱杀虽然残忍、虽然悲惨,可是何姑娘的剑指苍天却又多么的激荡人心——她要与天抗争,她要逆天而违。
    张赫忽然意识到,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可以选择的,如果你不能逆天行事,那就做回自我。
    于是当张赫决定不再扮演傻小子这个角色的时候,幕后黑手也随之悄然离去。
    他留下了极其惊人的财富和任务指南给雪中晴和光明左使,也算报答了这么多年来他们对他的照顾之情,从此,幕后黑手在江湖上悄声无息的隐退,生活中的傻小子也不辞而别。
    他删除了幕后黑手这个叱咤风云的id,没有带走一分财产和装备,因为他不想再与过去有所牵连,只因他不想活在别人的阴影、怜悯以及施舍下,那样的生活不会让人真正的快乐。
    他不想做傻小子,他想做真正的张赫,自由的张赫,即使贫困、纵然卑微,因为他已了解生活的真谛,一个人若想自由自在的活着,就要懂得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自由永远大于一切!
    当然,颠沛流离的生活又在鬼使神差中造就出江湖中的“武力征服一切”,虽然没有了雪中晴在身边,没有了光明左使这个搭档,但他却认识了更多的人,江尧、胖子、马总、林若离、华飞虹、齐公子……他虽然过得穷,但却活得自在,他虽然处在低层,但却有了真心朋友和红颜知己,生命又重新焕发光彩,江湖中又多了一位英雄豪杰。
    其实很多年前,他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他感激上苍给了他生命再来一次的机会,或许他应该感激的人是自己。
    不过让人想不到的是昔日的敌人何日君再来竟在江湖中和他同生共死,而最让人想不到的是他又遭遇了曾经的公主和大哥。
    生活真是精彩,永远比小说还精彩。
    回忆渐渐散去,雪中晴渐渐明白,为什么张赫当初要走了,她也许能够理解张赫走的时候是下了多么大的决心,但她永远不知道张赫离开之后到达梦星城,这一路上吃了多少的苦,受了多少的白眼。
    他成天坐在办公室里发呆那并不是真的发呆,他只是暂时还不能从过去中走过来。
    但他还是走了出来,因为胖子和江尧他们走进了他的生活,这些人给了他从来没有过的东西,胖子给了张赫真实生活的感觉,江尧给了他温情的关怀,钟舒曼让他懂得奋斗和志向,林若离让他知道了“若离”和“若弃”的滋味……
    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东西,也是每个人应该要的东西,辉煌和传奇固然能让世人将你铭记,但平凡和真实才能铸造永恒。
    如今的张赫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他凝视着大海头也不回:“你走吧!”
    雪中晴的瞳孔忽然收缩:“你难道忘了我们三个是最好的朋友?忘了我们三个人一起才是最美丽的时光。”
    “我没有忘!”张赫淡淡的回答着,“但人又何必对过去恋恋不忘呢?”
    雪中晴沉默,只有沉默。
    也许忘不了过去的人是她,而不是张赫,三个人的时光对她来说肯定是最美好的,因为她永远处在被保护、被疼爱、被呵护的位置,也许有人会说,女人天生就应该“被这样”,天生就应该被疼。
    且不论这种观点对错,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种观点的结果最终不会以美好收场,无论经典和悲剧论证了这个铁一般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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