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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兵-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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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帝国杀神(6)
杀杀杀,汉家儿女战意狂!如果看的爽请多多支持啊!另:《汉兵》征集配角(包括姓名、表字、年龄、职位、性格),具体格式见评论区置顶帖,回复也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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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正浓,杀意正烈,红颜如花,男儿如铁。马红鸾扫了一眼面前神情坚毅的众军,忽然提声高喝道:
“兄弟们,现在帝国的援军已经达到外城,敌人已经大乱,我们身为汉家儿郎,岂能坐视不理,有愿意跟我出去接应友军,为死去兄弟报仇的兄弟,就跟我来,我马红鸾虽是女儿之身,却也明大义,飚热血,只望众家兄弟效命!”“敢不效命!”马红鸾的几百名手下轰然应喏。
“开门,杀敌!”马红鸾娇喝一声,提矛上马,身后五百多飞骑军也都跟随而出。
帝国十大军团,飞骑军团的骑兵虽然在数量上进步了前三,但在质量上却稳居三甲。
这飞骑军乃是帝国西征军团的西凉铁骑发展而来,虽是轻骑兵,却不像帝国其他军团的骑兵以马刀为主,而是人人手有长矛数柄,对敌之时,若远则甩矛攻击,威力堪比床弩一般。
近战则是人人长柄陌刀,端是杀人利器。
可惜,正因为如此,飞骑军团的骑兵训练起来也极其费事,帝国又承平已久,到如今,整个飞骑军团的骑兵不过一万,其中五千人已经中了何塞大军埋伏,战死沙场,另五千,却大部分为副军团长张光泽亲自指挥的第二骑兵师团所辖。
而马红鸾现在能指挥的不过是自己一营之力,而这一营经过几天的守城战,已经死伤大半。
不过,这一营却是飞骑军中精锐中的精锐,乃是原来马冲军直属的亲卫骑兵营,编制上就比汉军的一般骑兵营大一倍还多。
城门口的岗哨却是张光泽的亲信,要马红鸾出示军团手令才肯开门。
马红鸾哪里有时间和他耽搁,一刀将他砍翻,打开城门,帅众飞骑冲出。
其时正是凌晨时分,大雪已停,晨雾又起,杀意正浓!
城外,西方联军刚刚在斯特林的指挥下将大部分兵力转向雷东风一边,他也是知道一点关于城内的秘密才敢这样赌博。
“杀敌!”马红鸾一马当先,身后五百飞骑兵杀气腾腾,冲向毫无防备的西方联军。
“敌袭!”冲向楼兰城内城城门一侧的瞭望塔的士兵刚喊出这一句话,一把闪烁着寒光的短矛就刺进了他的胸膛,将他死死的钉在木柱上。
“什么?内城的汉兵也冲出来了?有多少人?”斯特林第一时间接到了手下的报告。
“五百骑左右。”传令兵道。
“科林斯,你带本队掉转方向,迎战来敌!”斯特林命令手下的千夫长。
“是!”那叫科林斯的千夫长立刻指挥本队一千条顿重装步兵,掉转方向,走进黑暗中的另一侧,迎向马红鸾等人。
巨大的橡木盾牌很**进了土地,一根根长枪也伸出阵外,直指汉兵。整个一千人的大队有若一体,毫无停顿,条顿重装步兵那统一在一起散发出来的气势的确惊人。
在斯特林的算计里,五百骑的汉兵冲击一千名立盾后的重装步兵,肯定会铩羽而归。他并不求全歼来敌,只求保护住后阵,专心对付前方的雷东风等人。
很快,后阵传来一阵人濒死前发出的凄厉惨叫。
“很好!”斯特林心下大定,他甚至可以想象出那在如刺猬一般密集的墙盾枪林中惨死的汉兵有多么痛苦。
然而,斯特林如果背后长着眼睛,而且还能穿透这凌晨浓密的晨雾的话,他会惊讶的发现,那发出濒死惨叫声的并不是汉兵,而是他引以为豪的条顿重装步兵。
在还没有冲近条顿骑兵的时候,马红鸾就率先甩出了手中的短矛,接着,她身后的飞骑军手中短矛如下雨般扑向了刚刚结阵完毕的,密集如蚁群的条顿重装步兵。
那看起来十分厚实严密的重装铁甲,在锐利、夹带着巨大惯性的钢制短矛前是如此不堪一击,薄如脆纸。
钢铁的矛尖刺穿进钢铁的盔甲中,那是或沉闷或清脆的奏鸣,那是死亡的欢歌。
五百条短矛,瞬间就收走了不下三百条条顿人生命,即便有侥幸没有死去的,也已经失去了战斗力。
而当第二轮短矛袭来的时候,大多数活着的条顿人还在傻傻的看着身边死去或者哀号的同伴。
又是三百多条生命被瞬间掠走。
当马红鸾的五百骑兵真正冲进条顿重装步兵本阵的时候,能站在那里发起抵抗的还不足百人,其他的除了死去的,受伤的,甚至还有已然惊骇无助的呆立。
不是这些条顿重装步兵无能,他们根本没有经历过这样密集的矛阵袭击。
千年前,飞骑军团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参与帝国在西奈半岛的开拓战。
千年后,何塞利用内奸和埋伏,将飞骑军团引进了埋伏圈,利用陷阱和撒克逊长弓手消灭了五千飞骑军,英勇的汉家儿郎没有来得及甩出愤怒的钢矛。
所以,狂妄的西方联军那里会知道死神的复仇是多么的可怕?
而此刻,再没有人能抵挡着飞骑的威力!
西方联军这后阵已然混乱,压阵的千夫长科林斯甚至来不及下最后一个命令,就已经惨死于飞骑军的飞矛之下。
五百飞骑军冲进西方联军后阵,收矛回囊,陌刀抡起。
五百道刀光,五百道血箭飚起,五百条生命被超度轮回。
“这是什么骑兵!”远处的雷东风等人已然发现这边的动向,那渐渐发亮的天边闪烁的刀光,怎能不吸引他们的目光。
“是飞骑军!”江筑英兴奋的大喊一声,这是帝国血脉里传承的骄傲,飞骑军,帝国三大骑军之一,长矛在手,无坚不摧,长刀所向,无人可挡。
第三十五,帝国杀神(7)
九·一八,九·一八!可恨这么多年过去,我们的国家还有那么多汉奸和分裂者,假借自由和民主,分裂祖国!侵略者必死!汉奸、分裂者该杀!中国万岁!大汉民族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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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名飞骑军马如闪电,刀光夺目,条顿重装步兵的厚实盔甲,在他们锋利陌刀的劈砍下,有若纸片一般脆弱。
“拦截住他们,快!”身后条顿士兵的哀号声,终于让转头关瞧的斯特林抓狂了,失去了往日的冷静。
四周除了他的条顿重装步兵团勉强还维持着秩序和编制外,其他国家的军队已然混乱一片,开始四散逃窜。
“如果,如果我的父亲,如果那些战死的兄弟,能有机会使用这飞矛,哪还会败在这样无耻的西人手里。”马红鸾的心情有些激荡。
这一失神间,却被一个条顿重装步兵抓住机会,那士兵也算悍勇,身穿四五十斤重的铠甲,竟然飞身跃起,扑上了马红鸾的战马,利用巨大的冲击优势,将马红鸾连人带马扑倒在地。
接着,身边数个条顿重装步兵,高举手中阔剑,狠狠向马红鸾跺去。
“杀!”雷东风这边,李炎冲的最是靠前,但也和马红鸾这边只隔了十来米,眼见那刚刚还一往无前的汉兵将领坠马。
心下一急,手嘞黑马乌云的缰绳,早跟他心意相通的乌云高高跃起,四蹄飞扬间越过了一众条顿重装步兵的头顶。
李炎人还在半空,手中长枪连点,几个围攻马红鸾的条顿重装步兵哀号倒地。
“杀——”再次大喝一声,李炎手中长枪轮圆,四周条顿重装步兵如被秋风横扫的落叶,横飞出几米开外。
“你这个恶魔,去死!”一个条顿重装步兵团的千夫长怒吼一声,排众而出。
李惊涛也不答话,先一把将马红鸾拽上了乌云,接着纵马上前,乌云昂起巨大的铁蹄,狠狠的将那千夫长踹了出去。
沉闷骨折声传来,那千夫长吐了几口鲜血,倒地不起。
“必须除掉这个家伙,还有可能挽回颓势!”斯特林眼看势微,带领保护在身边的两百多名条顿近卫骑士冲了上去,决心趁李炎和马红鸾被重装步兵围困的时机杀死两人,好能收拾军心。
这次条顿公国参加西征,明面上只**了一千重装近卫骑兵,但实际上,伯格曼身边还有近五千条顿重装近卫骑兵,这些是作为杀手锏留下的。
此次伯格曼跟随何塞大军继续东征,却给斯特林留下了三百条顿近卫骑兵。
这可是实打实的重装骑兵,身上的铠甲甚至比重中步兵都厚实几分,手中使用的也多是巨棒、巨斧一类的杀伤性极大的武器。
而当日跟随斯泰拉出征的那些条顿近卫骑士,因为是追击汉兵,所以穿的多是轻质盔甲,这才让雷东风等人有机可乘。
若不是人数太少,斯特林早就将这一直护卫着自己的重装骑兵派上了战场。
最主要的是,斯特林实在没有想到,自己的友军,那些看起来威武的高卢骑兵会败得这样快,直接影响了自己的布阵,而重装骑兵又是出了名的行动缓慢,这夜晚的突袭更让他们刚刚集结完毕、
这些细节,决定了这一场战斗的胜负……
但不管如何,三百条顿重装骑兵在斯特林的带领下气势汹汹地冲向了李炎。
这边雷东风等人发现情况不对,立刻指挥汉军骑兵阻拦。
但现在两军已经纠结在一起,失去了高速的冲击力和灵活的机动力,汉军骑兵对上条顿重装骑兵的劣势顿显。
人仰马翻,却不能阻挡着重装骑兵的冲击。
“要是再多几百个这样的骑兵,这仗不用打了。”雷东风暗自咂舌,却立刻和江筑英迎了上去。
两人和身边的汉兵拼力截杀了十几个重装骑兵,但更多的还是冲李炎两人而去。
看来斯特林是下定决心要拖李炎一起进地狱了。
眼看那如堡垒一般的条顿重装骑兵逼近,李炎并不惊慌,呼啸一声,催马迎上。
“找死!”斯特林眼中寒光一闪。
李炎冷笑一声,长枪直奔当头的条顿重装骑兵而去。
那骑兵举棒就挡,李炎枪锋一转,让过巨棒,从那重装骑兵的身侧,保护最为薄弱的肋下刺进。
那重装骑兵惨叫一声落下马去。
李炎趁机以催马,乌云再度扬起蹄子,冲进敌阵。
只见李炎在一群身披乌龟壳般的条顿重装骑兵中间来往纵横,身边的重装步兵在他的长枪下根本无法抵挡。
那是力量达到一定极致后的表现,不是简单的防御可以抵抗!
斯特林眼看自己的袍泽纷纷落地,刚刚扭转过来的一点攻势又被打破,心下震怒,催马迎了上去。
斯特林也算是一名勇士,东征帝国前,他是条顿公国近卫师团的千夫长,曾经带领一千条顿重装骑兵,歼灭了西陆另一军事强国瑞德王国的二万铁血步兵团。
而要知道,瑞德王国除了海军是西陆第一外,其铁血步兵团在西陆是仅次于条顿重装步兵团的步兵。
因此,斯特林才被伯格曼相中,进入重装步兵团成为了万夫长,如果不是自己的近卫骑士千夫长的名额已满,伯格曼是绝对不会委屈他的。
所以,虽然指挥的跟多的是步兵,但斯特林的一身功夫却全在马上。
他使用的却是一柄大斧,虽然没有福尔斯王国高卢骑兵团的万夫长雷哈格尔那样夸张,却也是勇不可挡。
斯特林一迎上李炎,巨斧抢先劈出。
李炎根本不想躲闪,双手举枪向上一扛,兵器撞击产生的火花飞溅而出,而那轰鸣的巨响,震得李炎身后双手环抱他的马红鸾一阵耳鸣。
“这男子好威武!”马红鸾脸色绯红。
“好大的力气!”斯特林只觉得双手发麻,胳膊酸疼。
“劈完了么?小子,接我一枪!”李炎一枪刺出,斯特林连忙回斧抵挡,堪堪挡住。
“有两下子啊。”李炎笑道。
“大人,杀了他!”这时,一个条顿重装骑兵,忽然从一旁杀出,李炎一枪刺进他的身体,他却抓住李炎的钢枪不再放手。
李炎发力回收,那条顿骑士也算英勇,竟然咬紧牙关,用身体死死卡住枪身,而不管伤口越来越大。
李炎大怒,奋力一举钢枪。
那条顿骑士连盔甲,二百多斤的分量腾空而起,被甩了出去。
此时,斯特林却抓住机会,大斧连劈几下,第一下,李炎奋力躲过,第二下,李炎正将那条顿骑士甩出,再躲已经来不及。
好个李炎李惊涛,双手撒开,长枪脱手,身形猛的一歪,竟然反手抽出雷东风赠予他的巨弓,斧子砍在巨弓弓背之上,那巨弓果然宝贝,曲折了一下,竟然不断,终于将斯特林的巨斧挡在身外。
“你可以死了!”李炎头顶青筋尽起,长弓如毒蛇般绞住斯特林的斧头,另一只大手嚯的抓住斧身,一发力,将斯特林的斧子夺了过来。
接着也不停手,反手一轮,巨斧劈砍而下。
清脆的锋刃入骨声响起,斯特林连人带马被李炎劈成两半,鲜血喷了李炎一身。
而此刻,那五百飞骑军,和千余汉军精骑已经全数冲了上来,在雷东风和江筑英的指挥下,那不足三百的条顿重装骑兵再厉害,也抵挡不住,而那些汉兵见砍人不动,开始钻入自己的马腹,专砍这些条顿重装骑兵的马腿。
一个接一个的条顿重装骑兵哀号倒地。
剩下的各国联军,见斯特林惨死,又见李炎真如魔魂一般,哪里还敢抵抗,纷纷四散逃去,断后的荆展和段钊自引其余一千精骑驱赶他们而去不提。
杀!杀!杀!让侵略者的哀号成为我们的欢歌!
第三十六章,帝国杀神(8)
为纪念九·一八,今日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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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渐渐发亮,帝国纪元999年元月8日的晨光终于降临大地,此刻楼兰城内外尸山血海,围困楼兰城的十万西方联军,一夜间灰飞烟灭。
此一战,帝国汉兵斩杀敌军一万有余,俘虏三万余人,溃散而去二万余人,西方联军自相践踏和在大火中烧死的高达四万余人。
李炎此战,枪挑福尔斯王国高卢骑兵团万夫长兰德里,力劈条顿公国重装步兵团万夫长斯特林,以及其他国家万夫长两人,又连、枪挑箭射高卢骑兵团千夫长和条顿重装步兵团、骑兵团千夫长两人及其他国家千夫长三人。
至于百夫长等其他西方联军下级军官不计其数。从此开始,西方联军一见李炎大旗和飞骑军战阵,无不胆战心惊。
李炎李惊涛“杀神”威名名扬大陆公路,史称“帝国杀神”!
朝阳爬上了楼兰城的城头,荆展带领一千汉军轻骑去追赶逃窜的西方联军,张策和林老道则带领罗兰手下的几百黑衣人和马红鸾派出的几百名士兵在外城扑灭残火,顺便搜索残敌,这些黑衣人昨夜在外城四处放火,可以说是立了大功。
而雷东风、江筑英等人则跟随马红鸾进入楼兰城内城去见临时城守张光泽。
“什么,城外的西方联军败了?有多少汉……有多少援军来了?!”张策泽脸色阴沉的仿佛能滴出水来。
“只有两三千人,都是骑兵,刚刚他们的主将和十几个手下进内城来了。”一个手下小心回道。
“怎么可能,就算是三千人,怎么能打败十万人啊,怎么可能!”张光泽怒道。
“看来张大人对城外敌军的情况知道的一清二楚么,而且好像有点兔死狐悲的味道哦!”一把略带戏谑的声音从门外响起。
说话的却是一个身高一米八开外,眉目英挺,面色清秀,身材魁梧的青年,看年纪也就二十左右岁,穿着牛皮铠甲,背插双戟,身后还隐约跟着几人。
早晨耀眼的晨光从大厅正门射进,正在那青年的身后,也许是那晨光太过刺目,也许是那青年的威势十足,张光泽一阵没来由的心虚。
“你是什么人?胆敢闯入军机重地,卫兵,卫兵,把他给我哄出去。”张光泽眯起了眼睛,怒道。
“反派的智力永远这么低么?”那青年笑着嘀咕了一句奇怪的话。
“张副军团,这是解救了咱楼兰城之围的江团长和雷副团长。”马红鸾排众而出道。
接着,那青年和身边另一个长相极其俊美,但个子矮了半头的青年军官一起敬了一个标准的帝**礼道:“标下帝国破天军团第二骑兵师团中校团长江筑英(少校副团长雷东风),见过张副军团。”
“哼,两个小小的中校和少校也敢擅入我飞骑军团大堂?你们是怎么进来的,有什么事情,怎么这么不懂规矩,我是军团长,不是副的!”张光泽开始还担心小雷和小江是哪个帝国世家的后代,但一听其姓名和职位,想了半天也没想起帝国有哪个有权势的世家是姓江河姓雷的,就不再有顾虑,冷喝道。
这张光泽的确可恶,明明是雷东风和江筑英解了楼兰城的危机,却不过问,只说其他。
“还请张军团下令,快派人去外城接防,防止西方联军反扑。”雷东风眼中寒光一闪,沉声道。
“你们算什嘛东西,敢命令我?打败了西方联军是么?就凭一个团的人?你们是和敌人串通好的演戏吧!”张光泽冷哼道。
“大人好大的官威啊,不怕上头知道,办你个阵前不利之罪么?”罗兰娇笑问道。
“呃……你是什么人,快快出去!”张光泽一见罗兰模样,心神荡漾,但他到底也是多年从军,失神片刻就恢复过来。
“兀那老贼,你到底想怎样!”江筑英柳眉一竖,喝道。
“你……你……你叫我什么!来人,把他给我拖下去斩了!”张光泽脸色气得发白,这可是在自己的地盘啊,而且他已经得知雷东风他们不过几千人,还敢如此嚣张。
但他却忘记了,这是刚刚击溃十万西方联军的二千猛虎。
“和他废话做什么,一刀杀了就说是阵亡了!”李若曦厌恶的看了张光泽一眼,对于这种没有那么大能力,却有天大的野心和无耻心的男人,她是一点都看不上眼。
“把他们全都给我抓了!”张光泽喝道。
哗啦啦,涌上一群身披铁甲的士兵,却都是张光泽的贴身死士。
“杀!”雷东风低喝一声,冷锋双戟已然入手,正向取张光泽,江筑英却抢先一枪,将张光泽刺死在座椅上。
可怜张光泽,连最后的惨叫都没机会发出,就带着耻辱的贪心去见了阎王。
“这些都是张光泽的死士!”马红鸾一指那些铁甲兵,还有几个面色惶惶的将领。
“都杀了!”雷东风面无表情,他平生最恨这些出卖国家祖宗的小人,虽然他一时无法抓到张光泽的把柄,但听了马红鸾开始的介绍,看了张光泽小丑一样的表演,任谁都可以看出,以张光泽的行为,说他和西方联军没猫腻简直不可能。
即便没有,以张光泽这种利欲熏心,将自身利益凌驾于民族利益之上的做法,在小雷的字典里也可以死上一百次了。
得到雷东风的命令,江筑英、李炎等人不再留手,兵器在手,片刻就将大厅内的百来名士兵杀了个精光。
“江团长手快,要不我就杀死哪个小人了。”李炎厌恶的踢了张光泽的尸首一下。
“哥,江团长是为雷团长好,那家伙毕竟是帝**部任命的高级军官,尽管我们可以说他是阵前战死,但万一哪一天走漏风声,雷团长的身份又那么敏感……”李若曦望向江筑英的眼神又热烈了许多,这简直是一个处处为大家考虑的“好男人”啊。
“这里除了死人,就是咱们的人,我看哪个敢走漏风声。”李炎双目一瞪,却是先看了一眼罗兰。
“真是个汉子!”马红鸾看着这个救了自己的男人,心下激荡。
“李小弟,看我做什么?我罗兰可不会做那样告密的小人,再说我哪里舍得告发雷小哥哦……”罗兰娇笑一声,白了李炎一眼。
“小妖精!”江筑英和马红鸾几乎同时低声冷哼。
第三十七章,楼兰
楼兰,初时为前朝附属小国。
其都城楼兰城,是当时连接中西商贸要道“丝绸之路”的重要集散地。
后为异族所灭,毁其都城,国民流离。
后太祖中兴汉室,率军西征,路经楼兰废墟,叹其地势险要,感其昔日繁华。
虽然其旧址离大陆公路尚有百里之路,但四周绿洲环绕,水源充沛,实乃西北干旱苦寒之地建城首选。
太祖遂命人开建楼兰城。
建城之后,太祖因命帝国原西征兵团兵团长,爱将白马侯马超马孟起乃世居西北人氏,命其率西征兵团驻扎楼兰城,总领西北诸地。后太祖赐名为飞骑军团。
自此,军团上下世代长居楼兰,并谨守太祖训诫,团结边地诸民,广植树木,维护水源,使楼兰城方圆百里环境远胜西北诸地。
而飞骑军团之兵,也多由西北当地居民征召,同享帝**民待遇。
加之西北之民彪悍善骑射,又盛产好马、精铁,冶炼技术发达,原西征兵团之西凉铁骑本就是太祖之重兵,历经千年锤炼,遂成帝国十大军团,飞骑军团之威名。
起骑兵飞骑军,更贵为帝国三大骑军之一。
时至帝国纪元999年元月,飞骑军团几遭灭顶之灾。西方联军三十余万大军围城,飞骑军团军团长马冲军率五千飞骑军出击,中伏身亡。
随后其二子马千龙为其报仇,深陷敌军重围,被西方联军福尔斯王国万夫长兰德里所杀。
而在此之前,其长子马千锋,已经为西方联军勾结黄金沙漠之沙盗,假扮马贼,引入埋伏圈所害。
马冲军阵亡后,飞骑军团副军团长张光泽居心叵测,趁机夺取飞骑军团兵权,并欲投降西方联军,加害马家后代,楼兰城危在旦夕。
后据《大陆通史。帝国篇》记载:大人乘九天雷火所来,依“暗之铃音”李若曦之计策,率“红颜风魔”太史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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