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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帝李治-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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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间到处抓壮丁,用当时抚养他们兄弟的老人的话,宁愿饿死也不去当兵,当兵打铁卖豆腐的自古就让人看不起。
    沈忠是沈贤的哥哥,人说不怕入错行最怕起错名,沈忠的忠厚是打小就养成的,但老实的孩子被逼到绝地是凶猛的,老人死后,沈忠带着当时仅两三岁大的沈贤出外讨饭,后来两人才发现自己真的是太愣了,外面的人要比兄弟俩想的凶多了,讨饭也要占地盘,也要狠,打断手脚挖眼睛戳鼻孔的,那些饿疯了的难民甚至卖婆娘,易子而食,城里又进不去,两兄弟就那么单纯的出现在一群难民中,也就在那时,两兄弟失散了。
    沈贤的运气很好,或者说是气运,天大的气运,乱世的时候他竟然被卖进了太原平阳公主府做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厮,小厮就是小厮,没有人欣赏他,更没有奇遇,平阳公主领兵在外打仗,沈贤就老老实实的干活,老老实实领着属于自己的一份吃食,唯一的幸运是沈贤够机灵,是个值得培养的小厮家奴,所以沈贤被教识字了,他人生写的第一字是“忠”,第二个字才是“沈”,他那时就想,以后出息了一定要找到大哥,兄弟俩一起过,过好日子。
    孩子的梦总是那么美的,四书五经春秋韬略这些后来再看,其实都是和沈贤无缘的,沈贤只被教了识字,但沈贤聪明,写得比识的多,不懂得记下,日后都懂了。
    再后来,沈贤平淡的长大了,唯一不平淡的就是把当年抚养他们兄弟的老人教授的家传绝学反复练,小成,然后大唐建国,沈贤决定出去找自己的哥哥,他逃离了平阳公主府,去了北疆塞外,去了西域异邦,去了东海之滨,去了江南烟花地,可是天下太大了,找一个人像是找大海里的一滴水,哪怕沈忠站在沈贤面前,怕也是丝毫不认识的。
    沈贤心灰意懒一无所获,唯一的收获就是小半个天下的话都会说,高丽语、突厥语、甚至遥远的天竺梵文也会一点,地方上俚语更是信手拈来,知道的土词俚语比当地人还多,说出来倍地道,沈贤也在那十多年的游历寻人中逐渐成长成熟起来,成为一个有见识有手段有头脑却唯独没有理想的大唐好青年。
    直到沈贤遇到了第一次下江南的晋王,如今的大唐皇帝李治。
    一个很凑巧的机会,当时的晋王李治听说当地有一奇人名叫沈贤,居然会多门外语,顿时惊为天人,泪流满面的派人找到在满街小巷贴寻人启事的沈贤,拉到金陵最大的馆子,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上马是金,下马是银的款待着,沈贤看得出晋王想收服他,不过沈贤有他的心思,他只想找他大哥,建功立业的没想过。
    直到小李治无奈之下给他描述了一个叫锦衣卫的组织,沈贤激动万分,如果加入这样的组织找大哥不就一点不费力了吗,然后他就看到当时的小李治不胜娇羞的道:“那个,其实吧,锦衣卫小王还没建,要不,你来帮我?”
    当时沈贤心碎的跟饺子馅儿似得,突然冒出想揍眼前这个嚣张神气的一塌糊涂的小不点一次,但想想随后满天下的追杀和还捕文书,沈贤很果断的打消了这个念头。
    “你这样找,要找到何年何月哦,天涯海角信音稀,你来帮我,只要组建成锦衣卫,到时再找不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嘛,考虑一下,皇家待遇很丰厚的哦,送钱送官还送媳妇,一条龙服务。”四岁的小正太李治正大光明满脸萎缩的如此诱惑着急于寻找亲人的沈贤,喝多了的沈贤,满口酒咯的大放豪言壮志:“嗝…放心了,锦衣卫甚么的,包在我身上。”
    于是一个会多国语言,江湖人称“大唐活地图”的知识型人才就被李治骗到了锦衣卫中,应该说是即将建的锦衣卫中。
    再然后,就是沈贤的一段心酸血泪史了,钱、官、媳妇的都没看见,没日没夜的替主子爷打工倒是成了家常便饭,可惜那时已经快被李治洗脑成功的沈贤很凄凉的忘记要加班费了,靠着沈贤对大唐和周围地域的了解,再配上李治逐渐狂暴的财力权势,锦衣卫发展一日千里,可以说,除了钱和精神上的战略性指导,李治的功劳远远不如锦衣卫初期建立时期的元老沈贤,为锦衣卫立下了汗马功劳。
    李治对沈贤沈二的评价是:“兄,堪称国士无双。”,然后被洗脑的沈贤很二的一本正经道:“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
    万恶的剥削资本家吸血鬼李治,感动的热泪盈眶,多地道厚实的人啊。
    就在一年前,沈贤取得了战略性的终极胜利,他终于在千钧一发之际找到了自己的大哥沈忠,其实早在数年前他就找到了沈忠,当时的沈忠也认出了他,却相识不相认。
    直到后来,沈贤知道原来自己的大哥竟然成了乱党,这对于忠心耿耿的沈贤是不可饶恕的错误,要是别人,沈贤会把他摆成几百个样子,生不如死,但沈忠早已成了沈贤的心魔,偏执的无法拔除,当夜就追去,总算在夜刺卫的手下救回了大哥,然后只能一再和沈忠进行友好的双边斡旋,以期能套出沈忠背后主公的秘密。
    可是沈忠却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牲口,每次只是笑着看着沈贤,打死不说话,后来沈忠拿出当初追媳妇的死缠烂打的劲,又拿出自己“沈贤寻亲记”途中的点点滴滴,终于好汉开口了,但仍然不肯透露一句沈贤想听的,只是说一些小时候的事,让沈贤既感动又无奈,但让沈贤感恩的是,李治并没有逼沈贤对沈忠用刑,这让沈贤这位锦衣卫元老级指挥使感动的痛哭流涕,神一样的陛下啊。
    然而今夜居然有人在长安城,在天子脚下玩绑架未来皇妃,又行刺天子,沈贤怒了,但是这事注定不能大搜天下,陛下绝不会想让天下人知道他遇刺了,所以天才放亮,沈贤就率人策马返回家中,这一次他要好好的和大哥促膝而谈一次,必须掏出那背后人的所有事,沈贤发誓:必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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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关于小说文风问题,相信令一些读者好奇了,或言情,或血腥,或浪漫,或唯美,或黄,怎么说呢,它跟故事的进展、写作的风格和自己的心情有关。很难去把握一种文风,这是小妖受当年高中一个姓高的纯爷们老汉教导有关,小妖被他毒害了,高老汉的文章法则就是:不同的主题要有不同的感情和文风,那是最容易骗分的,抒情的就一定要唯美,叙事就一定哲理中透着幽默,绝对要坑爹坑阅卷老师。细细想来,受老高毒害之深竟至于此,呜呼哀哉!希望以后能稳定写作风格,不要变化万端了。但直到一天,曾写了一片关于战争很凶残的文章,高老汉在全班说他震惊了,然后读出那篇很黑暗的作文,然后给了俺人生第一个满分作文,至今俺还偏执的认为,高老汉在恶搞我,他想爆我菊花。(沈贤出现在第一卷二十六锦衣卫攻城和第三卷三十,沈忠也是三十)另外多出来四百多字不要钱的,所以这段PS废话不要钱,最后求推荐。
第二十八章顺藤摸瓜,沈忠的故事
    第二十八章顺藤摸瓜,沈忠的故事
    虽是早晨但天已风和日丽,沈忠正在长安城外沈庄的后花园湖畔练习横刀劈砍,说是练刀,却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心事。
    自从二弟千钧一发下将自己从刀下救起,兄弟俩相认,大嘘兄弟之情自不必说,可是,天意弄人,兄弟俩分属不同阵营,每每相谈甚欢时难免有乐极生悲之感,风花雪月之时也尽量不去涉及敏感的话题,总觉得不畅快,有股隔阂在兄弟二人心中,但谁也不去说,也不愿说,这断兄弟情来之不易啊,沈忠知道自己一个念头,这道隔阂就会消失无踪,但沈忠有他的坚持,背主投敌,亡父至死都不曾做,自己如何能污了门风,尤其对方还是亡父所保的杨氏遗族。
    想着想着,沈忠手中的横刀便偏了方向,一剑没有劈到木桩,却劈到湖畔青石上,“当”的一声大响,火星飞溅,震得沈忠一个趔趄,手中横刀脱手而出,飞出老远,竟“噗”的插进了粼粼波光的湖水中
    沈忠怔怔的望着湖面,甩着生疼的胳膊,打眼微微扫了眼四周,自己刚才的突兀举动似乎惊动了不少人,树上、屋顶上、假山甚至土里都星星点点的露出不少黑影,那是二弟用来保护和监视自己的属下,自己如今就像个囚犯,只不过牢房换成了大宅,平日又有娇美婢女锦衣玉食而已,成了一个逍遥不问事的富家翁,但对于沈忠而言,却沮丧到了极点。
    正在此时,一身锦衣大袖的沈贤飘飘而来,沈忠远远打量,见这个二弟今日脸色铁青,面色很不好,来到近前,也是纹丝不动的站着,怒气冲冲的看着自己。
    沈忠自然将自家弟弟的脸色看得分外清楚,却一副浑然不觉的样子,“看你脸色不好,怒容满面的,出了大事了,该不会小皇帝被刺杀了吧。”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贤脸色不变,但眼神一沉,“大哥,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你之主公仍躲在暗处翻云覆雨,扰乱天下民生,祸乱苍生不觉有损阴德么?”劈头便是冷冷一句斥责。
    沈忠不禁恍然笑道:“原来二弟如此不悦,是因为此事啊,看来我家主公又做了甚么了不起的大事了吧,该亡者早亡,当兴者早兴,二弟也不必在意,又何来有损阴德之说,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此也算彰天道显人事了嘛。”
    “大哥如今修身养性,倒口角伶俐,学的狡辩诡诈,虚言令色了。”沈贤冷冷一笑:“大哥难道就不怕圣上雷霆一怒,将大哥斩首以儆效尤么?”
    “哈哈哈,大哥不仅是沈忠,更是锦衣卫指挥使的大哥,何来斩首之说?”沈忠平静的微笑着,似乎真的丝毫不在乎生死。
    沈贤找了一块青石就在沈忠一旁坐下,双手撑着膝盖,也不再言语,沈忠揶揄笑道:“出了甚么事了,不会真的天翻地覆了吧。”
    沈贤想笑,却嘴角只是抽搐了一下:“大哥真的一无所知?”
    “二弟是不相信自己的属下还是太看的起大哥。”沈忠说完哈哈一阵大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指着周围埋伏的暗桩。
    沈贤心里落了下来,脸色缓和半带嘲讽的揶揄道:“谁叫大哥有大志呢,值此太平盛世偏偏要造反打天下,一身武艺又不愿货于帝王家,小弟只能如此了。”
    沈忠站起来,在草地上踱着步子,像这样兄弟俩谈话已有很多次了,不欢而散的也有,比这兴致高的也不缺,闻言也就侃侃而谈道:“二弟如此说,却是小看了大哥,谁人灭国,谁人国灭,自有定数。大唐如今百业兴盛,对外武功赫赫,对内仁政爱民,百姓安居乐业,天道有常,凭一二人,躲在暗中想要东山再起,雪耻振兴,怕是要等一百年喽。”
    沈忠思忖有顷,击掌笑道:“此言大善,大哥,请,我兄弟二人到凉亭中小憩一二,来人,上三勒浆”
    两人到湖边凉亭对坐,清晨时周围湖边杨柳依依带着淡淡蒙蒙的氤氲水汽,别有一股贤士雅意,片刻酒来,沈贤频频与沈忠举杯,饮得一时,沈贤停杯笑问:“图霸天下,独木难支,一君难为啊,非值乱世,时势造人,再得广地人众,明君良相,方能成天下大业,大哥既已知晓你之主公行的是一条死路,为何浪费这一身本事,岂不闻君子识时务者为俊杰,良禽择木而栖。已知亡羊,为何不图补牢。”
    沈忠没有正面回答,却只是悠然的一笑,站起来绕着石案急促的转着,突然止步:“二弟曾说平生所写第一字乃为‘忠’,不知可信呼?”
    沈贤大笑一阵:“自然可信。”
    “那就是了,二弟写这忠字时,本意是为了寻找我这个不成器的大哥,大哥心里甚为感动,二弟名贤,行的也是忠臣贤子之事,大哥名忠,又如何敢背主,我兄弟二人无论忠贤,这一辈子靠的都是这个忠字行走世间,今日如何能弃之,二弟,你就不要为难大哥了。”
    沈贤顿时愣怔,心中飞快盘算,踌躇摇头,“大哥愚忠,小弟实不敢苟同。”
    又是良久沉默,终于,沈忠喟然一叹:“大哥知晓。二弟可愿听大哥说一个故事。”
    “小弟不胜荣幸。”沈贤满含期望,这算是打开大哥的第一道心门了。
    “大哥自与二弟分别后,侥天之幸入了一个专门从事长途贩运的生意人家,做起了家仆。时值天下大乱,那家人颤颤兢兢地防备战火,护院颇多,大哥有幸能够学的一招半式的,常年累月下来,倒也习得一身上好的本事,本来若是能出去打拼一下,未必不能闯一番事业。”沈忠说道这里,微微停顿一下,然后继续道:“这家人待人极好,是当地有名的大户善人,很得民心,倒也躲过了一劫,大唐统一天下后,加上他厚待农工,农工也愿为起做工,特别踊跃。商路生意好,土地收成好,生意也就蓬蓬勃勃地发了起来。庄户不断扩大,很快便成了当地唯一拥有丰厚田业的大户,因此求娶那家女儿的人也是络绎不绝。”
    沈贤探了探身,细细听闻,以他多年的见闻,大致已经猜到下面的情节了。
    沈忠看二弟了然的表情,笑了笑,继续释然道:“相信二弟已经猜到了一点,大哥和那家小姐好上了,那家小姐长的并不美丽,但很贤惠,琴棋书画针织女红样样精通,心灵手巧的,大哥当时也曾学着风花雪月一阵,不伦不类的,倒是惹得人家小姐捧腹大笑的多,却没想一天晚上,那小姐竟和我暗许终身。”
    “那她叫甚么名字?”沈贤试探的问了问。
    大有深意的看了看二弟,沈忠没回答,只是继续道:“这之后,大哥真的很开心,很幸福,夏天晚上偷偷瞒着她父母将她接出来,带她去看星星去河边看我抓虾摸鱼翻螃蟹,她开心极了。唯一不开心的就是她不知该如何向她父母诉说我们的事,而她父母和家里人又怎能同意?一连串的事,她都应付不过来,甚至大哥我都出奇的害怕。就这样大哥幸福甜蜜又忧心忡忡的过去两三个月,终于有一天,她的家人得知我们的事,当天晚上,员外就把我叫到书房,当机立断的说:‘你配不上我女儿,我给你一笔钱,你走吧。”
    沈忠说道这里呼吸都急促起来,忍不住握紧拳头,虎目圆睁,沈贤只是低头喝茶,等大哥心情平静了再说。
    好一阵,沈忠才继续,“本来以为会就这么断了,大哥也知道当时自己配不上他,心里发虚,可是她却不愿放弃,瞒着家里人和我交往,她相信她一定不会看错的,她说只喜欢我,她的父亲也一定会喜欢的,说甚么,‘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大哥没读过书,哪知道甚么意思,后来能知道了,又不想去知道了。”
    顿了一下,沈忠慨然一叹:“这人啊,穷则变,当时大哥也急了,又被几个同是护院的汉子教唆,在一次约她出来后,大哥就一把从后面抱住了她,她想讲话,不过却被大哥堵住嘴了。”沈忠在说到这里眼睛里露出深沉的幸福,嘴角也裂开了,仰着头灌了一大口三勒浆,无限的满足。
    “莫非大哥企图想要……”沈贤张大嘴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这个老实的大哥,面对喜欢的女子,自己大哥如此狂放。
    沈忠脸红了红,梦呓道:“我当时喝了一大坛的酒…壮胆。”
    “哦……”沈贤八卦的怪叫了一声。
    不理二弟,沈忠感慨的道:“她当时一把推开了我,说很晚了,想回家了,大哥也只是仗着一股酒劲,泄了就提不起来了,不想勉强她,只好送她回家。路上问她为什么要拒绝。她说‘想在洞房夜交给自己’,说起来惭愧,年轻气盛啊,当时一听有点生气,就说:‘难道你认为我是个随便的人,这么长时间了,你对我还不了解?’,她心里很难过,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了。”
    “本来事情到了这里也就算了,无非是私奔抑或棒打鸳鸯,只是后来大哥和人街头斗殴,受伤了,她就偷偷来看我,悉心的照顾,一个人孤孤单单习惯了,突然感觉有个家,心里别提多开心了,所以在她起身时,就拉住了她,强行……就这样,在那个夜晚,她一个富家千金完完全全把第一次交给了我。躺在我的怀里,脸色宁静。
    大哥当时血气方刚的,常出入勾栏院子的,她知道后,脸色很不好看,有种被欺骗的感觉,眼泪都不禁得流了下来,大哥只有向她保证,今后再不去那种地方,出息了,就去她家娶她。她相信了,可是命运竟是这样作弄自己,缘分擦肩而过。
    狐朋狗友的多了,难免会学坏,在一天晚上,她看见大哥从当地的一个很有名的青楼里出来,外柔内刚的她就跟大哥断了,再不肯晚上出来了。”
    沈贤放下酒杯,出了口气,低头道:“男人风流点本也没错,但大哥面对如此待你的女子…也确实过了点,男儿一诺千金重,既已诺言在前,大哥食言而肥在后,不是豪男儿所为。”
    沈忠捏了下鼻子,一阵唏嘘,竟是虎目含泪:“大哥也曾经幻想着和她生一双儿女,能把她养的白白胖胖的,让她父母看看,然后陪着她到老,然后慢慢看着我们的孩儿长大………一切的一切,都毁了,大哥就一直等她,直到有一天听说她有怀孕了,当时大哥高兴的彻夜大醉三天,去找她时却发现家里竟办起了白事。”
    沈贤惊道:“莫非她爹爹竟忍心将女儿浸猪笼……”
    沈忠摇摇头,玩着手里的青玉酒杯,声音低沉:“她爹得知后,被活活气死了,大哥我…再没敢去见她。”
    “那大哥你……?”沈贤顿时一惊,好烈性的老爷子。
    沈忠苦笑,眼泪都递进酒杯里,合着酒一口饮干,杯落见底。
    “她家人丁不旺,但老爷子有大志改换门庭,使家族从世代商人的身份中摆脱出来,成为士大夫贵族世家,她气死了父亲,又是未嫁先孕,面对的压力可想而知,也许是愧疚,抑或其它,她独自背起了她父亲一生的遗愿,振兴家族,让肚里的孩儿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世家子。”沈忠说道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九尺汉子竟然呜咽痛苦起来。
    “很难吧。”沈贤忠心的佩服这位已经死去的大嫂,换位一想,哪怕一个老爷们儿面对这样的事也要欲哭无泪的。
    虽说商人在隋唐年间已经不再像明清时公然被人蔑视,但在官署与世人眼里,却终究是言利的小人,君子羞与其为伍。
    沈贤虽未经商过,但当年有力天下,看到不少睿智通达的行商,走南闯北时遇到的某些歧视,旁人看了都有痛彻心肺的体味,所以反而没有一般人鄙视商贾的想法。
    如今朝廷竭力拔高商贾地位,状况好上许多,但放在建国初期,百业凋零,一介商贾,别说与高车驷马的王公显贵们有天壤云泥之别,即便是清贫的寒门士子或郊野寻常百姓农夫,提起时也是常常不屑,中间不乏一些仇富嫉妒之心,而一个败了门风的富家千金,却要担起如此重担,凄凉仿若在眼前,可以佐杯中之酒了。
    用手拭了拭泪,沈忠继续道:“后来我就一直暗中保护她,不让她被人欺负,可是我终究只是一个有点功夫的小护院,后数月,她出外采购丝绸茶叶,不知哪条沟渠没有渗到,得罪了谁人,别人竟要驱逐她这个有孕的女商。
    她愤而争执,最后闹到了官府里裁决。那府中大人官声颇好,她也满怀希望,谁知进得府中,那些个官员小吏们都气昂昂进去了,她一个待产的女子却被府吏挡在院中等候,严令不许走动窥视那是个冬天啊,北风呼啸的能冻死头牛,她整整站了一个时辰,浑身冻得僵硬,也不能到廊下避风处,更不要说到客厅取暖。
    那时侯,我就在院墙上偷看着,恨啊,一个汉子活到这个地步,屈辱啊,暗暗对天发誓,一定要杀了那个名声不错的官,将来也一定要让我们的儿子入仕做官,永远不要做这种富而贱的商人完成那死去的老岳父和她的梦想。”
    “后来呢……”沈贤细声问道,他明白结果快出来了。
    “后来我就真的杀了那个官,然后天涯海角的逃着躲着不敢见人,做起了见不了光的卖命杀手,直到遇到了二主公,被二主公赏识,以二主公出身清河崔氏,被誉为天下第一姓,除皇室外的公认天下第一世家,动用了属于他自己的关系网,那个关系网大哥是没权知道的,但让一个小子入仕当官,改换门庭自然是件小事,但对我来说却必须用命去偿的天大的恩情,以死报之。二弟,大哥的故事说完了,你懂吗?”沈忠平静的看着自己手握大权的二弟,意味深长。
    沈贤站了起来,转身就离开了,他懂了,他已经从大哥这个私人故事里得到了很多的信息,只要找到那被刺的官员,就能找到自己“大嫂”家,就不难找出那个帮助自己侄儿的官员,顺藤木瓜,以锦衣卫恐怖的渗透力和办事能力,一个关系网很快就会出来,至于这个关系网大到甚么程度,到时候又如何抉择,那就是陛下的事了。
    “大哥啊,其实你报的不是恩,是情啊,放心,你担心的弟弟我都明白,也知道该怎么做,放心吧。”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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