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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帝李治-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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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原本正端坐在主位上,红光满面笑眯眯地的渊老爷子一听之下,大惊失色地跳了起来,手一抖,旁边一名当地士绅敬献的翡翠玉碗便掉在了地上,砸得个粉碎,发出一声清脆的爆裂声。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唐军与高句丽联军在安市城下对峙的消息,渊太华自然是知晓的,不过却从来就没放在心上,即使卑沙、白岩、盖牟城破,可也没敢前来攻打乌骨城,渊太华有理由相信唐军此番依旧不会前来攻打,毕竟也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和胆量,跑来后面的高句丽联军和安市城的守军,长途奔袭自己这儿啊。
再加上自己这乌骨城也不是不是三、五万人马能够攻得下来的,可没想到唐军竟然真的来了,这令渊太华百思不得其解,心魂更是乱了方寸,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满头满脸的汗水狂涌着,眨眼间汗水竟已湿透了半边。
满堂宾客在经过初期的惊慌后,全都慌作一团,顾不了许多,赶快像自家冲去,呆在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安全感。
“祖父莫慌,孙儿这就前去迎敌。”就在渊老爷子慌得手足无措之际,从厅堂外走进了一名身着铁甲的青年将领,正是渊太华的孙子渊正金,这个渊正金颇为勇武,在整个高句丽年轻一辈中也是名声颇为响亮的,对唐军一贯不服,尤其是对自己祖上能够将当年的隋军大的落花流水深以为傲,此次遇到大军入城,渊正金判断人必然不多,所以一面召集城中诸将,一面前来向自己祖父请战,顺便
“啊,是金儿来了,唐军凶悍难挡,有金儿在这,祖父也可安心啦?”渊老爷子竟吓得连连失色,一把抓住渊正金的手大口喘气,看来他是真的被吓住了。
“祖父无须担心,唐军虽已入城,但孙儿已经派了一万将士前去阻挡,唐军数量不多,断无法奈我乌骨城,且让他们来好了,孙儿等定叫其有来无回!”渊正金挺着胸,不以为意狂笑起来,慷慨激昂、一生正气。
“好好好,有我家孙儿,老夫无忧亦!”渊老爷子对自家这个孙儿的本事,还是挺放下了心来,看渊正金如此自信,如获重释般地瘫坐了下来……
“祖父请秉,孙儿这次阻敌成功之后,还请祖父将艳儿赐给孙儿。”
“你你你”渊老爷子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这个孙儿,却没想在此时竟做出如此之事。
渊正金的脸色也冷了下来:“祖父大人,艳儿当初就是您从孙儿手中抢走的,如今物归原主,有何不可?”说完直直的目光看向渊老爷子,威胁之意昭然若揭。
“我答应你就是,快速速迎敌去吧。”渊老爷子倒也舍得,犹豫了一下,就挥手让渊正金快去迎敌。
“谢谢祖父,孙儿一定要唐军好看。”说完看了看拐角处的艳儿,也就是渊老爷子的十七夫人,一脸的淫笑。
看着渊正金消失的背影,渊老爷子不屑的冷笑:“小家伙,敢威胁你祖父啦,哼,等唐军退了后,该是我的还是我的,不该是我的还是我的。”
“你,过来,跟我到卧室,服侍我,哼,骚媚子,贱人。”渊老爷子一脸的愤恨,浑浊的眼球竟反射出浓厚的暴戾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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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九章 血腥屠城,薛仁贵破阵
在古代军队历史上,经常有某某军队屠城,奖励军队的记载。
屠城这种事情,自商周时代开始,到秦汉不绝,达到顶峰的就是明清了,尤其是鞑子入关的时候。
历史上说项羽残暴喜欢屠城,其实刘邦和部下屠城也并非没有记录。
屠城这玩意,既可以威慑敌人,同时还奖励了军队士气,实在是一举多得。
尤其是那些贫穷的草原部落,经常用这一招,比如蒙古和八旗军,这方面记录不要太多。
究其本质无非是人道主义思想不行,通常将敌国或者未臣服地区的人民,当作财物似的奖励,自然这是一种违背人类文明极其野蛮的作法。
而在这个时代自然是没有什么人道主义的,顶多会给那些儒家卫道士骂几句的,但李治并不是很在意,儒家这种东西注定和以后的自己势不两立,况且屠城无疑是很得军心的一件事,即使是自己老豆李世民知道了也无所谓,这么多年李治算是看出来了,李世民骨子里也是一位杀伐果断、尸山血海里能高歌的主儿,作为太子手段刚烈点,无疑很得这位马上君主的欢心。
没有太阳,没有晨曦,被黑夜笼罩的乌骨城,虽然明月高挂,但仍然阴沉沉的好像即将要下雨,让人喘不过气来,心里憋得慌,好像找个什么东西来发泄一下,而杀人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乌骨城此时已经变成一片血与火的海洋,刀枪剑戟交击和乌骨城中的惨叫声交织成一片人间地狱。那些昔日高高在上的乌骨城的士绅贵族忽然发现,现在他们的生命还不如一只蚂蚁一样的卑微,随时都有可能消失。
当这些贵人们,从城守府在身边护卫的保卫下赶往自家时候,他们许多人也看到了远处策马奔腾的龙骑军通红的眼睛,隔着几百米也能感觉到他们浓浓的杀气。
破开城门的龙骑军在李治的一声令下,迫不及待的展开了他们的抢掠和杀戮。
高举着手上的长槊和盾牌,龙骑军到处追逐、残杀每一个目标,无论男女老幼,直到将他们全部洞穿为止。流淌的鲜血和到处逃窜的人群成为了乌骨城一道残酷的风景线,血腥味散发在空气里,浓烈几乎让人窒息。
薛仁贵目睹这一切,只感觉到身上的血越来越冰冷,他完全感觉不到一丝对于生命的怜悯,眼前疯狂的龙骑军肆意的屠杀深深的刺激了薛仁贵那颗还在沉睡的心,心中埋藏的血腥和残酷逐渐的被唤醒,想起临行前自己心中暗自发下的誓言,薛仁贵的不忍的眼神渐渐冷了下来。
“龙骑军所部,跟随我,将一切挡在我们面前地人全部杀光!决不手软!无论男女老幼,全部送他们下地狱吧。杀杀杀!”最后三个字薛仁贵好像怒吼的狂狮一样,疯狂的嘶吼,那一身的白色明光凯在夜色下仿佛都在散着死亡的光芒。
“杀杀,全杀光啊。”鼻腔间的血腥气,熏得这些龙骑军皮毛都炸了起来,眼睛一热,红着眼跟着薛仁贵如暴风般狂飙猛进的横扫乌骨城,直冲城主府。
龙骑军大批的冲入了那些高宅深院,里面无论是婢女还是家奴抑或是平时雍容不可一世的主人此时慌作一团,四处逃窜的他们自然也遭受到了无情的杀戮。
地上散开来的奇珍异宝熠熠生辉,但所有龙骑军没有一个在意,这些东西跑不了,只要是在这个城池中的东西今晚就跑不了,全部都是他们的,所有的龙骑军头一转赶往下一家,就这样,一家一家一条街一条街的屠戮过去。
那些被渊正金用来阻敌的一万守军,在长槊、弩、横刀的强攻下,好似铁蹄下的淤泥,被尽情的蹂躏,此刻只有少数人还在负隅顽抗,要不是龙骑军不要战俘,恐怕这些吓破了胆的守军早已经跪了下来,求爹爹喊娘亲了。
这一次李治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参与战斗,身边跟随着近百名亲卫,漠然地走过满是血泊的大街,军靴每踏下一脚,都会带起大量粘稠的血迹,留下一个鞋印。
蓦然间,旁边的屋子里冲出来三个隐藏的青年,他们举着菜刀冲向李治,眉头都没有抬一下,连斜眼都没看他们,继续走路。
这些最善于马下步战的大内侍卫,拔刀、收刀,一气呵成,月色下只能见到一条森白色的匹练,每一个袭击者都被电蛇一样的刀芒割破了喉管,收刀后亲卫们再不顾他们,面色如常的继续向前走,而那些被割了喉管的乌骨城居民,满目惊恐的捂着如泉涌的鲜血跪在地上,眼睛看向远处龙骑军渐行渐远的背影也逐渐被血色模糊了。
但还是有人不顾一切的冲上来,想要夺取李治的性命。一路走过,都是尸横遍野,不时的有提着血淋淋人头挂在马背上耀武扬威的龙骑军冲了过来,待看到了李治一行人时,都是眼神一清,在马上高高举起手中的兵器,笔挺强壮的身体却不由躬身下去。
而在另一边,冲向城主府的薛仁贵也遇到了组织好人马正赶来支援的渊正金,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薛仁贵和渊正金虽不是什么仇人,但两人都急于证明自己,此刻一见,不惊反喜。
“唐狗,你敢攻我乌骨,今日必叫尔等有来无回,死无葬身之地,筑京观以贺我渊正金赫赫武功,杀啊。”渊正金大喜,挥舞佩剑,朝身后的大军鼓动呐喊,这些高句丽人一听说京观,都是狂热连连呼战,密集的大军不断从渊正金身边穿过,挥舞手中的兵刃像面前仅仅才三百人的唐军冲杀过去。
薛仁贵猛地将方天画戟往地上一剁,整个方天画戟戟尾立马竖立了起来,不急不慌的拿起“血战”一侧的“破甲”弓,而后面的龙骑军在看到主将的动作后,也纷纷面无表情的端起了早已上了弓弦的劲弩,寒光闪烁的箭头瞄准了越来越近的乌骨城守军。
“嗖嗖嗖”
一连三只连珠羽箭带着丝丝的破空声,准确的将两百步外渊正金手下三位大将跟洞穿,箭矢余力不消,将后面挤成团的士兵一连洞穿一排,从被洞穿身体的守军最终喷出阵阵血雾,就这三只箭,在月色的掩盖下,一下就夺去了十五名士兵的生命,极端可怖。
而在薛仁贵箭矢离弦那刻,身后准备妥当的龙骑军三百具弩弓也一阵轻响,弩弦纷纷发出一连串颤音,箭雨极其突兀的出现在天上,随后不待乌骨城守军反应过来,“噗噗”声响起,随后冲过来的乌骨城守军好像正在奔腾的马折了马脚一般,猛的栽倒在地,冲锋的阵势就是狠狠的一滞。
而在第一波箭雨后,身后的龙骑军立马给弩上弦,分成三段,每段都是百人齐射,能够容许六辆马车齐头并进的街道上,骑着马步步向前的龙骑军,密集的箭雨不断的向后挤压乌骨城的守军。
而薛仁贵更像一个顶级的阻击手,每次搭箭面色冷酷的他都要带走一位乌骨城将领的性命,三百步之内,是他的天下,五百步,也在他的射程之内。
“快,快啊,让盾牌手冲,哪怕你们全死光了,也要给我冲到唐军阵前,冲啊。”渊正金捂着左臂被薛仁贵洞穿的伤口,鲜血、疼痛的刺激,让渊正金愤怒的咆哮着。
大批的盾牌手开始从后方接替前面步兵的位置,想要冲锋向前,挤压龙骑军的运动空间,好配合其它乌骨城守军的绞杀。
一直面色都没有变化的薛仁贵眼睛猛的眯城一条细缝,拔出自己的方天画戟,举起向天,“铁蹄破阵。”话未说完,“血战”就已经纵和出去,风一样刮向了乌骨城守军。
后面的龙骑军一手持槊,一手持投枪,跟随薛仁贵低吼的策马冲了上去,唐军人还没有冲过去,三百杆投枪带着点点寒光迎面洞穿了正在换阵的乌骨城守军,让本来就显得骚乱的换阵更是乱的一塌糊涂。
薛仁贵单人匹马带着方天画戟快速会动气流冲进守军军阵,这是薛仁贵第一次策马冲阵,作为一个大胃王,薛仁贵很对的起自己的力气,战戟挥舞间,每一次都让三到四名乌骨城守军被斩断,断肢又带着强大的冲击力拍击在后面的士兵身上,一时间,以薛仁贵战戟为半径的空间里,乌骨城的士兵纷纷被挑上半空,战马所至,成为一片真空地带。
闪电一样冲阵,闪电一样破阵,后面的龙骑军大吼的跟随在薛仁贵后面,牛虎两只大铁锤一力降十会,不管什么兵器,砸着即死,擦着即伤,铁蛋想必就弱了许多,他无疑更适合步兵,但双手都持了一把精钢横刀的铁蛋,十分刁钻,每一次都是脖子和心窝两处,最是省力气,往往纠缠住牛虎的士兵,都被他偷袭而死。
一正一偏的配合,虽不如薛仁贵气势那般宏大,但也是所向披靡,挡着必死。
看着已经快要冲到自己面前的薛仁贵,渊正金鼓起余勇,举着硕大的金瓜锤策马冲了上去。
两马电闪雷鸣般的交锋,一沾即走,薛仁贵平躺着从马背上直起身子,面无表情,继续冲杀,而渊正金此刻却只有半个身子还在马背了,热血才刚刚沸腾,就被薛仁贵一戟斩断身上所有的大动脉管,沸腾的血很是夸张的冲上一米多高,溅在渊正金的亲卫身上。
而薛仁贵和渊正金两大主将的交锋,无疑吸引了许多人,此刻看渊正金几乎是被薛仁贵虐杀,后面的龙骑军兴奋的连连呼吼,而原来就已经被这么惨烈的白刃战吓得心中胆寒的乌骨城守军,立马士气大降,再加上大部分领队的将领,都被薛仁贵射死了,没了约束,面对死亡这些心里素质不过关的乌骨城守军,立马奔溃四下奔溃,亡命的大呼小叫。
没有停留,三百龙骑军一个也没有战死,仅仅一两位被刀割伤了大腿或者手臂,随着薛仁贵直冲城守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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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卖国贼,高句丽王
贞观十七年秋,大唐太子李治率骑兵九千余众渡过鸭绿江水,杀进高句丽腹地,以薛仁贵等将为先锋,挥师直取高句丽王都平壤城,不过最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九千龙骑军一路上将包括乌骨城、建安城、北夫馀城、节城、豊夫城、新城、桃城、大头、山城、屋城、白石城十一城纷纷陷落,屠城一日,裹挟十万高句丽人,一路上势如破竹,所向披靡之下,于贞观十七年八月初兵抵平壤城,将兵不满万的平壤城给堵住了。
顺利地堵住了平壤城,固然是件好事,可真要想拿下平壤却并没那么简单,要知道高句丽已在平壤城经营了百多年,城池高大而又坚固,城上各种攻防器械,虽只有一万兵士,但非十倍之敌,不足与攻城。
古人云:行百里者半九十,这话一点都不假,别看如今平壤城已被团团围住,李治却丝毫高兴不起来,历史上唐军就曾先后两次围攻过平壤城。
第一次是由苏定方领军二十余万,四面围攻长达数月之久,最后却因军中粮草将尽,不得不暂时歇兵,而渊盖苏文则趁势发动反扑,唐军大败,饮恨而归;第二次时,李绩率部之所以能破平壤城,也并非是靠围攻打下来的,乃是因高句丽内乱,将帅不和,导致守城将领反水,放唐军进城,这才算是彻底平灭了高句丽这个顽寇之国。
平壤城不好打也得打,而且必须速战速决,这个难度就大了,平壤城豪门众多,自己布于平壤的夜鹰卫根本使不上力,而且守卫的大将也是高句丽中有数的良将,和乌骨城中那些杂牌将领不可同日而语。李治
虽没见过泉盖苏文,可从所收集的情报和辽东城下的交手中,对其人还是了解不少的,此人行事果断,狠辣异常,绝非等闲之辈。一个不小心之下,重蹈先人之败,那就悲剧了。
李治还指望像白起一样,平生未尝一败,挣一个小杀神的绰号呢。再说了,出来日久,李治也想自家媳妇了,也不想长期征战在外,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速战速决就成了李治唯一能选择的战略。
不动则以,动则如疯兔,誓要咬下平壤城。
但说起来简单,可做起来却极难,尽管早在出征之前李治在平壤埋下了很多暗棋,如何破城,心里多少有个数,然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至少到目前为止,李治心里头对此战的战术安排尚有些存疑,故此,尽管已经抵达城下有数日之久了,可李治却始终没有下令全军扑城。
时值中秋,李贞下令犒赏全军,每人就半斤,牛肉三斤,粟米管饱,就连那些被裹挟来的高句丽百姓也有五个馒头,一斤肉,一时间欢声雷动,将领们也不加阻拦,任由这些将要死的高句丽人最后的欢闹,然则李治这个大军主帅却并未与众同乐,独自站在平壤城外静默不语。
“殿下。”就在李治沉思之际,归海一刀从营内走了过来,低低唤了一声。
“嗯?什么事?”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
“殿下,驻平壤城的夜鹰卫指挥使求见。”归海一刀是看着李治长大的,自是清楚李治思考的时候是很讨厌被人打扰的。
“哦,江淮啊,嗯,叫他过来吧。”李治眼睛一亮,笑了笑“本帅正头痛呢,这止痛药就来了,快叫他过来。”
“诺”归海一刀看李治一脸欣喜,忙不迭地应答了一声之后,匆匆地退出了转身离去,须臾,归海一刀领着一个瘦瘦的小老头过来了。
“呵呵,江淮啊,这几年幸苦你啦,过的还好吗?”李治有点感慨的叹了口气。
“殿下,卑职这几年过得很好,有劳殿下担心了。”小老头眼睛有点湿润,但仍然很是恭谨的躬身应答。
李治摇了摇头,无奈的轻笑了一声:“独在异国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三年来,没有一个亲人,为了我大唐的事业,孤肝沥胆,怎么可能好呢?知道吗,你那小孙子现在可厉害了,如今可是我大唐国子学的名士啊,就连孔颖达老夫子也是夸赞不已呢。”
“是吗?”江淮有点怀念,随即就是呵呵一笑道“这些年也多亏殿下招抚了那个小兔崽子,殿下,闲话也不多说了,老朽这儿可是有一个大礼要送给殿下,也算老朽这三年来没有白白浪费殿下那么多真金白银。”
“老爷子请讲”李治也严肃了面孔,毕竟如今正是千钧一发的时候,由不得他不把神经绷得紧紧的,越是接近成功越容易失败。
“不敢不敢”说着江淮从怀里掏出一件月白色的衣带递给了李治。
“这是?”李治有点摸不着头脑,这个男子用来束腹的衣带,就是礼物?
“此为衣带诏,高丽王高宝藏血书。”江淮一脸严肃的说道。
“衣带诏?”李治有点蒙,这学的是汉献帝?
“卑职这三年来最大的成就不是收买高句丽中对我大唐仰慕已久的将领,而是成为了脾性恶劣的高宝藏的心腹,自从贞观十六年,泉盖苏文将高建武分尸数段弃于沟中,扶持高宝藏为新的高句丽王后,实则挟天子以令天下,高宝藏成了笼中鸟,圈中兽,很是不甘,如今听闻我大唐神军天降,也就有了异样心思,这衣带招就是高宝藏寻求和殿下合作的血书,一旦达成盟约,高宝藏会利用那些对泉盖苏文不满以及在泉盖苏文扫荡下幸存的原高建武麾下的大臣,帮助殿下攻入平壤城。”江淮三年来成为高宝藏的心腹,对高宝藏的一切了如指掌,如今的高宝藏日子可着实不好过啊。
“嗯我来看看,他的条件是什么?”李治打开了高宝藏忍痛写下来的血书,看了整整三遍,摇头微微笑道:‘这个高宝藏还真的是很傻很天真啊,原永世归为我大唐藩属,永不再叛。哼,真是笑话,我大唐将士百战喋血,搞了半天,就是这一句屁话,那还打个屁啊。“
江淮低着头没有说话,像这种决策性的事情就不是他的身份能够参与得了的。
“告诉那个高宝藏,如今我大唐既已动兵,自是不能无功而归,合约重新拟定,以鸭绿江为界,皆是我大唐之地,另外听说高句丽宫中珍宝很多,给我送个万件来,至于其他,我大唐实不愿去打理,便交由高宝藏代为打理,就这样告诉他吧,我相信高宝藏会答应的。”
“诺”
“嗯,江淮啊,早去早回吧,三年了,你年纪也不小了,是该会故乡了。”
“老朽多谢殿下关心,一定为殿下完成任务。”说完,江淮给李治叩了个响头,戴上了一个朝鲜很流行的草帽,匆匆隐去身形,在跟来的夜鹰卫的护卫之下离开了。
“殿下,我们真的只要鸭绿江以南的土地吗?”归海一刀有点不甘心的问道,毕竟杀了这么久,不乘机征服这个棒子王国,实在是太不爽了。
“小归子,你知道合约是用来干什么吗?合约他就是用来撕的,啊呸。老子提那些问题,也只是安安那高宝藏的心而已。”李治嗤笑一声,一脸不屑。
“那为什么不告诉那个江淮,难道殿下是担心他会变节?”
“这倒不是,不过就是为了让戏演的更加逼真而已,这个时候,可是一点错也不能出啊。”李治摇头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归海一刀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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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壤,高句丽王宫,作为高宝藏的心腹,也是高宝藏最喜欢的评书先生,江淮是能够自由进出高句丽王宫的,这也算是泉盖苏文对这个傀儡大王最大的恩赐吧。
“江爱卿,情况如何,那大唐太子有没有答应盟约啊。”高宝藏是高句丽第二十八任君主。平原王高阳成之孙,荣留王高建武之侄,大阳王之子。虽才年不过四十,但鬓角已是华发初生,看起来颇有沧桑之感,眼圈微黑,平日里酒色伤身不加节制所致,此时看着江淮,问出的话,也不由紧张起来,这是他逃脱做傀儡的唯一机会了。
“大王,那大唐答应了一半。”江淮低下头不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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