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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私生子-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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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逸现在可节制的总兵力多达五万,但兵贵精不贵多,杨逸绝不会把那些歪瓜劣枣也拉来充数;只取精壮,战力只增不减,而且容易调度。
    杨逸传奇般的战绩,给他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威望,谁不服?你带九十八骑于三千辽军中生擒敌首试试,你带八百大破四万试试。
    再没比活生生的战绩更能让士卒心服的了。传奇的状元郎,传奇的战绩,带给两万精挑细选出来的悍卒无比高昂的士气。
    望着城外跃跃欲试的宋军,萧达林有些傻眼了,这与大宋一向的作风判若云泥,让人难以相信,大宋一向不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吗?怎么来了个杨逸,看样子城下不过万人就敢反攻大辽了?
    要知道就算安肃城下受挫,自己在容城还有四万人马啊!
    南院枢密使被人蔑视了!大辽被人蔑视了!
    萧达林发怒了!
    别的不说,若是任由杨逸一万人围城攻打,自己四万人龟缩不出,不管输赢,他这个南院枢密使都做到头了。
    大辽丢不起这个人!
    四万辽军很快就开出城来,不光萧达林愤怒,四万辽军也愤怒了。兵力四比一,还被人欺上门来,大辽的骄傲被人挑战了!没得说,杀!
    双方在城外开阔地带开始排兵布阵,杨逸看了看自己缩水了很多的军阵,对赵锦吩咐道:“赵将军,这首战就交给你了,别的我不多说,杀他个够本,然后…!”
    赵锦一脸奸笑道:“杨招讨放心,末将知道怎么做,若是把事办砸了,末将提头来见!”
    “你最好提着萧达林的头来见!”
    “谢杨招讨吉言!”
    布完阵,赵锦带着八千人马主动迎击上去,杨逸带着两千骑兵在右侧押阵。
    沉闷的步伐声不断向前推进着,隆隆的战鼓擂得震天动地,让人耳鼓发疼,就在此时,辽军上万骑兵疾冲而出,带着铺天盖地的烟尘向宋军压来。
    宋军立即止步,前阵那长长的拒马枪轰然着地,枪尖遥指,森森林立。
    两百八十步,嗡!
    宋军阵中神臂弓首先发难,那嗡嗡的弓弦响成一片,漫天劲箭如蝗灾来临,遮天蔽日的向辽军射去!
    辽军冲锋的战马倒地一片,轰隆有声,悲鸣不绝,倒地的士卒瞬间被身后的同伴踏成肉泥,化作来年春草最好的肥料。
    宋军作战,弓兵通常占到六成以上,箭雨的杀伤往往成为抗击骑兵冲阵的关键,辽军冒着巨大的伤亡冲近,以弓箭还击的同时,一波接一波的往宋军大阵猛冲;
    战马那巨大的撞击力,能将长长的拒马枪撞得弯曲、折断,这种撞击是以生命为代价的,直撞上来的辽军往往会被串在拒马枪上,成为人肉串烧,惨烈之极。
    萧达林早知同等兵力占不到便宜,第一波人马攻击尚未过去,第二波再出一万,从左翼对宋军猛冲。
    战况很快进入白热化,双方的喊杀声穿透云霄,每时每刻都有数不清的人断送性命,鲜血浸透了黄尘,湿滑难以立足。
    萧达林再出第三波,这回是步兵,向宋军右则冲去,希望一鼓作气踏平宋军大阵。
    杨逸一见这般情形,带着两千骑兵飞冲而出,向这一万步兵杀去,萧达林早防着他,由辽将阿也得里率领的四千骑兵立即迎向杨逸,很快也绞杀在一起。
    从天空望下去,方圆数里地尽是黄尘滚滚,杀声震天,双方死伤都极为惨重,宋军硬扛了半个时辰,终于扛不住了,先是步兵大阵开始向后撤退,辽军士气大涨,全军掩杀上来,根本不打算放半个宋军逃脱。
    赵锦也是紧张万分,宋军折损已经超过三成,对于一般军队而言,这已经接近了崩溃的边沿,他毅然顶在最后,一边撤一边指挥着士卒丢东西。
    辽军见他们‘丢盔弃甲’,更是玩命的追杀,然而冲近才发现,宋军丢的可不是盔,更不是甲,而是铁蒺藜。
    象下蛋一般,一个个锋利的铁蒺藜丢得满地就是,许多辽军避之不及,战马踏上铁蒺藜便悲鸣倒地,恨得他们破口大骂。
    骂归骂,除了小心躲闪,他们也无可奈何。
    杨逸带着两千骑兵挡在步兵一侧,也在边杀边退,伤亡也非常大,这是一场硬碰硬的大战,几乎没有什么取巧之处,杨逸自己手臂上都挨了一刀,幸好只是皮外伤,但仍让他看上去象个血人一般。
    辽军追出几里,刚刚杀过易水,突然发现宋军不退了,反而转身杀了回来;
    就在这此时,两边斜坡上同时战鼓齐鸣,成百上千的大火球直径有一人高,带着熊熊的烈焰、和滚滚黑烟从坡上滚落下来,这些火球制作简单,用竹片编成一个网状圆球,用时在里面塞上干草破布,再淋上油脂等易燃物,点燃即可。
    成百上千的大火球滚入辽军阵中,熊熊的大火连成一片,烧得辽军大乱,大火球中间偶尔会放置一个炸弹,在辽军中间激烈的炸开,火花四溅,弹片飞射!
    许多辽军身上的衣服被引燃,成为火人,哭喊惨叫,四处乱滚,那惊人的场面把辽军吓得魂飞魄散,溃不成军,加上坡顶宋军一**的劲箭疾射,如同倾盆暴雨一般,一片片地收割着辽军的性命。
    被火光爆炸吓疯了的战马根本不受控制,掉头就跑,给辽军造成自我践踏,死伤累累。
    杀!杀!杀!
    爆炸的硝烟未散,坡上宋军如下山猛虎般冲下来,立即把辽军分割成好几段,肆意地砍杀着,辽军再也兴不起有效的抵抗,演变成了大溃败,无数的辽军狼奔豕突,那场面用言语难以形容。
    杨逸领着两千骑兵,趁乱往萧达林的帅旗方向直逼而去,一路砍杀,如入无人之境!
    “杀啊!生擒萧达林,赏千金!”
    还未等杨逸冲到,不知什么原因,萧达林的帅旗突然倒了,到处是溃退的辽军,失去了那面大旗的指引,杨逸带人冲到帅旗原来的地点,除了那面倒在地上的帅旗,早没了萧达林的踪迹,杨逸恨得直咬牙!
    “杀啊!萧达林死了!杀!”杨逸气得大声造谣,身后数千士卒立即跟着大吼:
    萧达林死了!
    萧达林死了!
    ……
    辽军雪崩般的溃逃着,易水入冬后虽浅,但足以减缓战马的速度,无数的辽军不及逃过河去,就成了宋军的俘虏。
    正所谓兵败如山倒,这一战别说是四万对两万,就算是四十万对二万,同样只有逃得了多少的问题。
    没有人知道萧达林的帅旗是怎么突然倒下的,或许是撑旗的家伙嫌帅旗太重,轻装逃跑了,或许是萧达林见机得快,下令弃旗而逃。
    但不管怎么样,即使萧达林的帅旗不倒,也挽回不了辽军的大溃败,只会给杨逸指引出萧达林的方向。
    这一战,歼敌近万,俘虏一万四千,逃回去的辽军不足两万,史称易水之战!
第104章 北国风光
    近百年来,易水之战是宋辽之间暴发的、最大规模的一场战争,宋军伤亡接近四千人,而辽军伤亡九千多,被俘万余,包括阿也得里等八名辽将,唯一可惜的是,让南院枢密使萧达林逃脱。
    心里战可以说是这场战争的主要组成部分,杨逸充分利用了辽军一向自大的本性,以少量兵力突然欺上门去,彻底激怒了辽军,再以一场真得不能再真的硬仗,让辽军相信他们是真的战败了,这才诱得辽军入伏。伏击地点的选择也极为讲究,最大程度的扩大了战果。''
    杨逸没有继续进攻,从安肃到容城只需要半天时间,他不用带辎重,打得很轻松,但若再深入辽境,就得考虑辎重补给问题;说白了,大宋同样没做好与辽国全面开战的准备。
    所以,容城之战杨逸的本意仍是以打促和。
    先把辽国打痛了,打怕了,接下来的和谈就会轻松得多。
    果然,大宋再度伸出橄榄枝后,辽国立即作出了回应,提出的条件也没之前嚣张了:宋辽互换战俘,大宋交还俘获的六千战马,辽国同意减少岁币,具体减免多少,要大宋派使臣到上京商榷。
    战俘可以交换,交还战马没门,这一点杨逸直接给顶了回去,辽国也只好作罢,但坚持让大宋派使臣到上京商谈,死也保住一点大国颜面,这一点杨逸本来也不同意,辽国作为战败国,本应他们派人来东京谈才对,凭什么让大宋派人去?
    但不知为什么,东京却同意了,并让杨逸为使,亲自到上京去谈,给杨逸划定的和谈底线是至少减免五万贯岁币。
    这让杨逸有些郁闷,这大冷天的,辽东可一点不好玩,他娘的,咱可是胜利者,凭啥让咱驱驰万里呢?
    不爽归不爽,赵煦圣旨已经下了,杨逸也只好起程前往上京。
    一入辽境,辽国立即派出五百精兵随行,说是保护也好,监视也好,对杨逸的九十八骑是不离不弃呀!
    “清娘,冷吗?”垫满毛皮的车厢里,杨逸帮李清照紧了紧身上的貂裘,火狐帽掩饰不了她苍白的脸色,看得杨逸有些心痛。
    清娘摇了摇头不说话,伸手将火炉搬离杨逸近些,默默地看了他一会儿,又底下头去。
    李格非被朝廷追赠为光禄大夫,但这弥补不了清娘精神上的缺失,小姑娘变得沉默寡言,这阵子连杨逸都很少听到她说话,那双明亮的眸子也失去了往日期的光泽,变得黯淡无神,这也是为什么杨逸坚持带她北上的原因,但愿辽东那宽广的天地,能给她心灵一些抚慰吧。
    窗外白色的雪花斜斜的飞舞着,天地一片苍茫,车子走得不快,这时李清照突然说道:“杨大哥,我想骑马!”
    杨逸看看侍卫们雪满戎装,再看看清娘苍白的脸颊,摇了摇头说道:“清娘乖,现在风雪太大,等天晴了,大哥再带你骑马好不好?”
    她再度沉默了,黯淡的眼睑跟着垂了下来,杨逸一阵心软,差点就答应她了。
    “清娘,我说个故事给你听吧!有一天,一只狐狸来到一个葡萄园外,发现园里一串串熟透的葡萄挂满枝头,红得发紫的果实散发着诱人的香味,狐狸馋涎欲滴,可是果园四周有围栏围着,只留一个很小的排水口;
    狐狸身体太大,试了好几次,从那排水口总差一点才能爬进去,排水口是用石块砌成的,它又扒不开,这可把馋嘴的狐狸急坏了,清娘,你猜猜,这只狐狸最后怎么办?它能不能吃到园里的葡萄?”
    李清照虽然还是没有说话,但头抬了起来,望向他的眸子带着一丝期待,显然,杨逸的故事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于是,这只狐狸便几天不吃东西,把自己饿瘦了一圈,这样它终于可以从排水口爬进果园了,在里面尽情的享受着美味的葡萄;
    它在果园里一吃就是好几天,结果又把自己吃胖了,眼看果园的主人随时会进园来采收葡萄,狐狸只好又忍饥挨饿好几天,才成功逃出果园。
    大多数人听了这故事,都会笑话狐狸聪明反被聪明误,出园时比进园前再瘦,白忙活一场,清娘,你呢?你怎么看这狐狸?”
    清娘思索了一下,抬头轻声问道:“杨大哥是怎么看的?”
    “清娘,其实生命的结局都是一样的,关键是生命的过程,狐狸忍饥挨饿也好,它毕竟享受过葡萄的美味了,这才是最重要的,总比一辈子不知道葡萄是什么味道的好。
    清娘,你爹娘牺牲了,但在牺牲前的刹那,他们散发出了无限绚丽的人性光辉,那令人钦佩的气节,光耀千秋,他们的生命或许短暂,但生命的深度和厚度,是碌碌一生的人无法比拟的。安肃的百姓不会忘记,城危之时,是谁宁死不屈;朝庭不会忘记,是谁用生命捍卫的大宋的尊严,清娘,你明白了吗?”
    “杨大哥!”清娘听完,扑到他怀中放声痛哭起来,娇小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给人弱不胜衣的感觉,杨逸轻抚着她的香肩,任由他哭得死去活来,最后昏睡过去。
    到了幽州之后,杨逸以旅途疲惫为由,在幽州逗留半天,带着清娘满城赏玩,城中除了汉人,更有契丹、室韦、回鹘各族百姓,掺杂进了不同于中原的异域风情。
    小姑娘经过杨逸这些天开解,和无微不至的照顾,变得开朗了许多,那双眸子也恢复了一些光泽。
    或许远方的风景,本身就是一剂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吧。
    幽州给杨逸的感觉是繁而不华,人很多,接肩擦踵,但民生很困苦,市井之中商品远远没有大宋东京等大城丰富,街边衣不遮体的穷苦百姓比比皆是,和那些契丹贵族的鲜衣怒马形成强烈的反差,一斗米整整比东京贵了三十文,这是辽国各首这些年连遇灾荒造成的,了解了这些,杨逸对谈判心里就更有底了。
    从一家茶楼下来时,街边有个回鹘人撑着一个鸟笼,笼里是一只鹦鹉,头颈为红色,腹部是蛋黄色,翅膀到尾巴由浅蓝到翠绿逐渐加深,毛色漂亮极了,还不时跟着回鹘人学舌:“卖鸟了!卖鸟了!”
    杨逸听了忍俊不禁,这鹦鹉确实漂亮,就是有些傻,卖的就是你,你还跟着叫个不停!真应了那句话:被人卖了还帮着呟喝!
    杨逸发现清娘看得目不转睛,眼里亮晶晶的,粉脸上不知不觉浮上一抹笑意,于是问道:“清娘,喜欢吗?”
    清娘立即点着小脑袋,明亮的眸子带着几分期盼。
    “清娘,它是你的了!”
    “真的吗?谢谢杨大哥!谢谢杨大哥!”
    杨逸朗朗一笑,花了七十贯从回鹘人手中把鹦鹉买下,回鹘人还奉送了一些训养鹦鹉的窍门,回驿站的路上,清娘非要自己提着鹦鹉,一副爱不惜手的样子。
    杨逸和她说话,那鹦鹉就跟着‘清娘清娘’的叫个不停,把小姑娘逗得咯咯直笑,一时阳光灿烂,冰雪消融,满城春光明媚,这七十贯花得太值得了!
    “清娘,以后我要带你天南地北都走一趟,你说好不好?”
    “好!杨大哥不许骗人!”
    “当然,不过我有个要求,你要把自己在各地的所见所闻,包括自己的所思所想都记录下来,集成一本书,书名我都帮你想好了,就叫《清娘流浪记》!哈哈哈……”
    小姑娘认真地想了一下,然后很开心地应下了这个任务。
    第二天继续北行,清娘换上一身男装,打扮得粉雕玉琢,杨逸把她护在鞍前,纵马飞驰,山野间白雪皑皑,战马过处,扬起雪花似杨花……
    “清娘,你要是想飞,就张开你的翅膀吧!”
    “可是杨大哥,我没有翅膀呀!”
    “你有!只要你相信,你就有!张开了它,它就能带着你的心灵翱翔九霄去外!”
    “杨大哥,我明白了,谢谢你!”清娘说完闭上眼睛,张开双臂,任由迎面吹来的大风吹拂着衣襟,战马飞一般掠上山头,仿佛直向九霄云外冲上去。
    来到长城时,杨逸带着她再登长城,放眼望去,雪域晴空高远辽阔,风飞云卷,骏马奔腾,清娘眼角那抹沉郁不复存在,她让杨逸扶着她站上城碟,在高高的顶锋游目四顾,尽情的呼喊着,清越的声音在峰峦沟壑间回荡不息。
    看到她真正摆脱父母离开的阴影,杨逸由衷的高兴,一时豪情满怀,朗声高诵道:“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唯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红妆素裹,分外妖娆。”
    “杨大哥,真是难得的佳作,快接下去呀!”清娘粉脸红扑扑的,听得兴奋不已,连声催促着。
    “清娘啊!按惯例这下半阙就由你来接上好了!”
    “不嘛,我要听杨大哥的!”
    “呃,好吧!**,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哎哟,我肚子疼!不行了,不行了,吃坏东西了!”
    “咯咯咯!杨大哥耍赖!杨大哥耍赖……”
第105章 草原之夜
    从密云出长城之后,就是莽莽无边的大草原,一提到草原,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草色连天,野花遍地,风吹草底现牛羊的情景。
    但杨逸看到的却是北风凛冽,千里冰雪覆盖,走半天也不见人烟。据说若是草原上的‘白灾’来袭时,狂暴的风雪吹得人站立不稳;一夜之间积雪能达三尺厚,帐蓬门都被封住,室外滴水成冰,寒风吹到面上,就象刀片一般锋利。''
    还好,这个季节积雪还不算太厚,只没马蹄,气温也还能忍受,杨逸一行也加快了速度,这夜在柳河上游的一处山包下宿营,位置大概相当于后世的木兰围场附近。
    半夜时分,山包上传来阵阵的狼嚎,营中的马匹开始变得躁动不安起来,随行的辽将莫桑有些紧张,让人起身查看情况,并在营帐四周点起了一堆堆篝火,希望借此吓退狼群。
    杨逸也被惊动了,起身向莫桑询问,他犹豫了一下如实说道:“是大股狼群,很大,目前一时难以判断有多少,但咱们的马匹都是上好的战马,若不是狼太多,它们不会如此躁动不安的。”
    莫桑的声音不知是冷的还是紧张,有些打颤,谁知杨逸听了不但没紧张,反而兴奋异常,狼群啊!成千上万的草原狼聚在一起,那该是怎样难得一见的情景啊!
    杨逸前世也见过狼,但那最多只是几只一群,成千上万的狼聚在一起,别说见过,听也没听说过。
    “莫桑将军,既然这么多狼,咱们守在这里也无济于事,不如咱们冲出去看看!”
    莫桑一听,连忙摆手阻止,神色焦急地说道:“不行,不行,今夜是月圆之夜,正是狼群活动最猖獗的时候,太危险了,杨学士千万去不得!”
    “怕什么?你不去我去!”
    “不行,我负责杨学士的安全,遇到这种事,您必须听我的安排。”
    “杨大哥,我也要去!”一听这声音,杨逸满腔豪情顿时化成绕指柔,只见李清照站在帐蓬门前,身上裹得严严实实,清澈的月光照在她脸上,看不出有丝毫紧张。
    “清娘,别淘气,这狼好可怕的……”
    “杨大哥,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你说过无论如何不会丢下我的,你忘了吗?”
    眼看小姑娘脸色慢慢黯淡下来,杨逸不禁脱口说道:“好!无论上天入地,杨大哥都会带着你!马汉卿、李一忠!”
    “喏!”
    “咱们今夜不睡了,立即拔营出发,本官非要看看这草原的狼群不可。”
    杨逸对狼群有种无法抑制的好奇心,狼是一种可怕又可敬的动物,当虎豹这些大形的凶猛动物都被草原淘汰之后,狼却在这寒潮肆虐的恶劣环境生存了下来,成了草原上的霸主,也成了无数草原民族的图腾。
    据杨逸所知,在蒙古人的心目中,狼是腾格里(长生天)派下来的使者,所以蒙古人死后都不会埋葬,而是将尸体放到狼群出没的野外,让狼群将肉身吃掉,只有这样,他们的灵魂才能升上长生天,回归腾格里的怀抱。
    在汉人看来,狼是凶残、邪恶的象征,它们狡猾凶狠,他们会伪装、会打埋伏、会围攻、会突袭,只要跟上你,不死不休。
    然而在草原人看来,狼却代表了另一种含义:坚韧、机智、团结、耐心、凶猛、狡诈、果敢、永不满足,不断进取!
    那个不可一世的黄金家族,以狼为榜样,以狼为图腾,正是由于他们具备了狼的这些特性,并能在一次次军事活动中,淋漓尽致的将狼的这些特性加以运用,使得他们竖起的那面狼旗所向披糜、横扫了整个欧亚大陆。
    杨逸等人刚出营地不足一里,四周便出现无数双绿幽幽的眼睛,看来狼群早以将营地包围了,它们正在调兵遣将,寻找机会发动攻击。杨逸心中大感庆幸,若是守在营地里,如此庞大的狼群,一但发起进攻,众人怕是有死无生,此刻在飞驰的战马上,反而安全多了。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马匹也越来越不安,不断的嘶鸣着,杨逸将清娘搂在怀里,向莫桑问道:“莫桑将军,这样的狼群在草原上是不是经常会遇到。”
    “不不不,一般的狼群通常都是百来只,多到几百只,象这样大的狼群连我也没见过,应该是多个狼群聚到一起才形成的。”
    杨逸更加好奇:“据我所知,每群狼都有自己的头狼,狼群与狼群之间互不从属,还经常会互相争斗,它们怎么可能聚到一起来呢?”
    莫桑一边紧张地张望着四周,一边答道:“也不一定,若是出现了特别强大的狼王,它就能够让各个狼群都听其号令,杨学士,咱们今晚肯定是遇到狼王了,狼太多了,太多了……”
    莫桑越看越心惊,随着一声声的狼嚎在旷野里回荡,四周绿幽幽的眼睛越来越多,就象一串串鬼火在月光下闪动,视线所及的雪原上,尽是幽灵般的灰影在窜动。
    “杨学士,咱们还是赶紧远避吧!太多了,太多了,杨学士你一定要记得,若有不测的话,一定要记得让战马顺着风向跑,这样马速会更快,狼群也不容易寻着气味追赶。”
    莫桑忐忑不安的神情,更加重了大家紧张的心态,气氛竟变得凝重无比!
    嗷!
    只听山包上传出一声特别长、特别雄壮的狼嚎声,原本在四周潜行的狼群全部‘唬唬’地低吼起来,那声音都是从喉咙根部逼出来的,听起来让人头皮发麻;
    接着一只只野狼仰头向天,嚎叫几声,然后默不作声的向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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