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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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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处小门,所以只有两名羽林卫意兴索然地守护着,都坐在门前的凉亭中,黑夜里,两人看起来并不显眼。
“有人!”一名羽林卫听到雨中急促的马蹄声,不由握紧了刀柄。
羽林营是精锐之师,羽林卫更是个个本领高强,每一个人都有着极高的警觉性和过硬的手下功夫。
另一名羽林卫也是抓紧了佩刀,侧耳听了听,沉声道:“有两匹马。”
两名羽林卫并没有等多久,转眼间,两匹闪电般的骏马已经飞驰过来,眼见就要从凉亭过去,撞向那道小门。
“站住!”羽林卫沉声喝道,手一紧,便要拔刀。
这两名羽林卫的手快,拔刀的速度更快,在以前的行动中,他们总是很迅速地拔出刀,甚至很迅速地将刀锋砍进了对手的脖子里,眼睁睁地看着鲜血从脖子里喷出,喷红了刀锋。
可是今天的情况实在太过怪异,诡异的让人不敢置信。
就在两名羽林卫拔刀的一瞬间,刀刃只是拉出半截,就见两道身影一闪,如同鬼魅般,眨眼间就闪到了两名羽林卫的身后。
两把锋利的匕首,就像切豆腐一样,在同一时刻,轻轻地抹过了两名羽林卫的咽喉。
鲜血如同鲜花盛开般绽放,在宫灯之下,显得绚丽无比,更有鲜血喷在了洁白的宫灯之上,染红一片,本来颇为光明的灯火,在这一刻,竟然变得有些暗红。
一名羽林卫的咽喉喷血,在这垂死之间,竟然生生吐出了两个字:“鬼……鬼谷……!”
这两个字吐完,羽林卫同时倒地,抽搐两下,再也不动。
凉亭外的暴雨更是迅猛,就像天上被捅穿了一个巨大的窟窿,老天爷正在派人往地下倒着洗澡水。
两匹骏马安静地站在滂沱大雨中,就像它们的主人一样,显得训练有素。
两名斗笠人竟是在一瞬间勒马出手,割喉杀人,一切迅捷无比,却又是那么平静自然。
虽然割开了两名玉莲为的咽喉,但是两位斗笠人的匕首竟然没沾上哪怕一滴血。
收好匕首,一名斗笠人从怀里取出一支紫色的小瓷瓶,打开瓶塞,在两名羽林卫张开的嘴中轻轻倒了一些粉末,尔后收好紫色小瓷瓶,毫不犹豫地冲出凉亭,就像配合娴熟的两条壁虎,扒着并不算太高的青石围墙,三两下就翻进了院子。
两匹骏马在院外静静而立。
凉亭内,两名羽林卫的尸体竟然开始慢慢萎缩,从脸部开始,慢慢地融化,皮肉就像热窝里的雪片,慢慢变成血水,延伸到整个头部,然后是脖子,再向下,向下,包括衣服在内,所有的一切都融化成血水。
又一阵狂风拂过,那两滩血水竟然被吹开,很快就蒸发的一滴不剩。
两名羽林卫,此时真正地尸骨无存,完完全全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秦公公是长公主在这个世界上最器重的人,甚至没有任何人知道,秦公公是御安长公主的干爹。
一位地位尊贵的皇家长公主,去拜一位老太监为干爹,这实在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幸好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并不多,也许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位当事人知道,活着还有……更多……!
秦公公住的地方就在长公主寝宫的外院,如同柴房一般大小的地方,收拾的却极为干净整洁。
外面大雨瓢泼,狂风四作,时不时地惊雷阵阵,按照那些奇妙的说法,这是人间坏人太多,老天爷看不下去,准备要劈死几个。
可是这个世上,又有几人不是坏人?
至少秦公公觉得自己算得上是一个坏人。
不是偷鸡摸狗无赖耍泼的坏人,也不是心狠手辣杀人无数无可救药的坏人。
秦公公自认为坏人,那是有他自己的理由。
和大多数人不同,他所谓的“坏”,是指他的身体,他的身体相较于正常人而言,已经坏死。
光着上身,秦公公坐在水缸边。
他已经很苍老,他干枯的脸和脸上紧皱无肉的皮肤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是谁又能想到,这样一个苍老无比垂暮之年的老太监,他的上身却像婴儿一样白腻细嫩。
自干瘪的乳头向下细嫩粉红,晶莹剔透,直到腰间。
那是最美最年轻的少女也无法拥有的身体,却偏偏出现在这样一个妖怪一样的老太监身上,那细嫩光滑的皮肤和连接处的干枯老皮相比,就像天堂地狱,让人不可置信。
但是若是再细细观察,就能够发现,在光滑如同婴儿般的皮肤上,却有一层薄冰,隐隐散发着寒气,而在秦公公身边,那一水缸的热水正散发着热气,慢慢融化秦公公身上的薄冰,薄冰化成的冰水,就像眼泪一样,顺着肌肤流下去。
秦公公闭着双眼,摆成一副很古怪的姿势,就像蛤蟆一样,向前微微倾伏。
院子里传来了脚步声,很轻,甚至已经被暴风雨的声音所遮掩,但是秦公公却是听得一清二楚。
很快,脚步声径自走到了秦公公的门前,两道人影映在了纸窗上,静立不动,甚至连叫也没有叫一声,如同两具石雕般站在那里。
秦公公也是毫无表情,依旧闭着眼睛半伏着身子,由着身上的薄冰迅速融化。
他当然知道,外面这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刺客,能够越过重重守卫,来到长公主寝宫的外院,这已经是了不起的本事,但是普天之下,能够从秦公公眼皮底下的外院进去的人物,绝对不会超过五个,如果这五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过来,秦公公就会很自觉地引颈待戮。
这个外院很清静,有秦公公在这里坐镇,当然不需要任何其他的护卫,连秦公公都对付不了的人物,即使在这里安排再多人,那也是多此一举。
当秦公公身上的薄冰全部融化之后,老太监才深吸一口气,睁开眼睛,又做了几个奇怪的动作,这才像一个老态龙钟的老人一般颤巍巍地站起身,摇着头,口中嘟囔着:“是个对手,竟然让我费了大半个时辰。”
这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因为只有他自己能够听懂。
“进来吧!”老太监穿好衣服后,坐在桌边的椅子上,泡了一杯浓茶,这才淡淡地叫道。
他的手指轻轻一弹,先前拴上的门闩就被打开,屋外的人推开门,走进屋内,尔后返身关上门,这才齐步走到秦公公的面前,恭敬无比,弯着身子,却没有说话。
“说吧!”秦公公喝了口茶,才用干枯的手指像女人一样轻轻揪着自己花白的头发。
这两人却是刚才在凉亭割喉杀人的斗笠人,身上满是雨水,兀自向下流淌,落在地上,形成一个一个的小水滩。
“密令!”一名斗笠低声道:“守童子,无它由!”
秦公公沉默片刻,抬头道:“人呢?”
“主子说过,你们这里有奸细,恐怕对童子不利。”斗笠人缓缓道:“所以童子到后,你要保证,在童子离开之前,这里没有任何人能够带着消息离开,更不能让任何人进入六合院。”
秦公公点了点头,挥手道:“去吧!”
两名斗笠人似乎得到了保证一样,都是深深一躬,转身便要走,秦公公忽然冷冷地道:“告诉你们主子,他对他的属下太放松了。”
两名斗笠人一怔,都停住了脚步。
秦公公眼睛瞄了一下地上那一滩滩小水滩,叹了口气,淡淡地道:“若是真有人进来,看到这些水滩,不知道是不是知道有人来过?”
两名斗笠人都露出惶恐之色,深躬身子,不敢说话。
“有时候杀人并不能掩盖很多事情。”秦公公摇了摇头:“去吧,以后注意就是。”
两名斗笠人再次一躬,返身便走。
在黑夜中,大雨内,两名斗笠人很快就消失在昏天暗地的瓢泼大雨中。
长公主依旧是慵懒地倚在软榻上,柔美的身段宛如天仙。
或者在这位长公主的心里,压根儿就瞧不起什么天仙。
香炉里的青烟袅袅,寝宫内充满了檀香味,这位尊贵无比的御安长公主,似乎很喜欢檀香的味道,并不是很宽阔的寝宫内,竟然点了五六处香炉,所以寝宫内的檀香味很浓。
寝宫内,除了长公主,只有坐在软椅上的秦公公,之外再无一人,太监宫女们早已被支唤出去。
“童子?”长公主眼如细丝般慵懒地道。嘴角带着诱惑力十足的笑容:“观音送子吗?”
秦公公卷缩在软椅中,看起来似乎身体有些不舒服,缝隙一般的小眼睛看了长公主一眼,缓缓道:“乾王爷那儿的童子,我想是个很特别的人。”
“皇叔?”长公主柳眉微蹙,伸出手儿,两支长长的指甲在香案上捻起一块吹了皮儿的小糕,放进嘴中,嚼的很优雅,很美。
“是乾王爷的人。”秦公公回道。
“你的意思是说,皇帝哥哥让我来这里,是知道皇叔要送童子过来?或者说,这所谓的童子,就是皇帝哥哥借皇叔的手送来?”长公主若有所思地道。
秦公公沉默片刻,很小心地回道:“圣上和公主的情分,相信没有任何人可以挑拨。圣上既然派公主来这里,我想肯定是有事要公主来办,但是这些事儿又不好在京都里说,所以直接安排到了这里。”
长公主叹了口气:“什么事儿竟然要躲到六合院来办?”顿了顿,喃喃道:“守童子,无它由?难道皇帝哥哥是想让我在这里守着所谓的童子?”
秦公公很肯定地点了点头:“我想圣上就是这个意思了。”
“让我保护一个童子,还要在这六合院,那童子究竟是何人物?”长公主皱眉凝思,她实在想不明白,这天下有什么样的童子竟然让皇帝陛下如此关心,甚至以一种曲折的手段让长公主在后面保护。
“圣上既然如此慎重,我想这位童子一定是非常之人。”秦公公慢悠悠地道。
长公主轻轻一笑,柔声道:“难不成是皇帝哥哥在外面风流快活的私生子?”
她这话当然是犯上不赦,换了其他人,谁也不敢说这样的话,但是长公主的身份注定了这句玩笑话可以从她的嘴里吐出来。
秦公公能够在京都平安地生存到现在,除了超凡决然的武功,当然和他的懂事会做人有关系。
这话长公主说得,自己却是听不得,所以秦公公看起来就像真的没听见一样,又道:“玄阳今日堵在南玉门,我想总是有些问题的。”
长公主冷笑一声,淡淡地道:“他的胆子实在不小,我想皇帝哥哥给他的胆子已经大过了头。”
“公主难道以为是玄阳自己故意如此?”秦公公神色平静,干瘪的老脸皮肉轻轻发颤,那是一种极度衰老的表现,但是他的身手和头脑却和他表面这些迷惑人的外表大不相同。
长公主就像一个小姑娘一样嘻嘻笑了两声:“秦公公,难道你觉得玄阳老道是被人利用?”
秦公公忽然从软椅上起来,佝偻着身子,咳嗽两两声,缓缓道:“你身边有奸细,尽快找出来,否则童子必定不利!”似乎很疲倦,说完这句话,秦公公再不言语,佝偻着身子缓缓走出了寝宫。
外面的狂风暴雨已经小了不少,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长公主伸了伸懒腰,纤细的腰肢就像水蛇般扭了一扭,脸上露出一种古怪的神色,喃喃道:“童子?哎,皇帝哥哥,但愿别丢给我一个烫手山芋啊!”说完,伸手又捻了吹了皮儿的小糕,有滋有味地品尝起来。
她的一切都是那么优雅,不骄不躁,脸上始终带着甜甜而柔软的微笑。
曾经有人说:“微笑远远比刀剑更容易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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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四章  【小贵人】
一场雨夜过后,第二日却是迎来一个云淡风轻的好天气,昨夜的大雨,让枝叶充满了生机,甚至萌发了许多新芽,如果你盯着新枝看,甚至能看到新芽慢慢钻透出来。
薛破夜骑在马上,心情并不是很好。
毕竟从热被窝地被太监叫起来,然后陪着怡郡主出来练箭,这并不是一件能够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情。
花宫卫带着两名女骑士守护在旁,怡郡主一身戎装,身体虽然有些孱弱,但看起来还是英姿飒爽,薛破夜手中拎着长弓,站在校场边上,望着站在校场正中的怡郡主道:“既然要练箭,那便不可懈怠。你想射三百步之外的目标,要下的功夫比男人还要大。”顿了顿,缓缓道:“这射箭,首先一点,是要讲究力道的活儿,根据目标的不同,力道大小自然也不一样,有时候力量用的足了,反而会影响准头,所以要做到力道上的收发自如,这也是射箭的基础。”
怡郡主呆了一呆,问道:“我……我怎样有力气?”
薛破夜打了个哈欠,一副似睡非睡的模样,一指不远处的花宫卫,悠然道:“若是练习力量,她们是绝对的行家,你可以让她们教你,你若是能提起八十斤的重物,就来找我!”
薛破夜的心情很不好,所以这个时候,并没有顾忌什么郡主不郡主,既然在老子手下学东西,那就是师徒的关系。
孱弱的怡郡主要拎起八十斤重的东西,这绝对算得上是巨大的考验。
怡郡主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莫说八十斤,恐怕连八斤的东西都是提不起来的,这八十斤的重物,普通的男人提起来也是有些吃力,更何况这样一位养尊处优的郡主。
“八……八十斤?”怡郡主张着小嘴,柳眉蹙起。
薛破夜淡淡地道:“越是光彩的表面,所下的功夫和付出的辛苦也就越多。”
怡郡主冰雪聪明,这句话倒是听得懂,无非是说要想有所成就,就必须付出相对应的努力,就像自己要学成三百步命中目标的箭术,那么也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箭术的基础,那自然是要将弓弦收发自如,而收发自如的主要条件,就是有能够自由操控的力量。
怡郡主的力量太弱,显然还不具备手法自如的条件,所以薛破夜让她先练习力量,这也是最为正确的法子。
薛破夜心里也存了最坏的打算,若真是被长公主强制留下,一直要教会怡郡主箭术才能离开,那么自己一定要从现在开始就要认真地教导,即使辛苦一些,也要将箭术的一些基本条件练习好。
怡郡主沉默片刻,终于向花宫卫那边招了招手。
花宫卫领着两名女护卫过来,怡郡主立刻吩咐道:“你们教我练力气,练到我能提起八十斤的东西,无论用什么法子,越快越好。”
花宫卫三人都是一怔,见怡郡主神色坚定,只得躬身称是。
薛破夜摸着鼻子道:“郡主,我丑话说在前头,你若是怕吃苦,或者说受不了,可以立即终止。这箭术本来就是难练的玩意,若是想练好,那就更是艰苦。你真要练习力量,那定然是要吃苦的,你的手下若是让你很舒坦的练习力量,只怕永远不会取得你想要的结果,我说的话,你……明白了?”
怡郡主点了点头。
力量就是单纯的蛮练,和技巧不同,若是不经过艰苦的训练,那是万万没有效果的。
花宫卫等人都是武人,那也都是经过了苦练,对于力量的练习,自然有着很多法子。
看着花宫卫等人开始教习怡郡主力量,薛破夜坐在校场边的石椅上,皱紧着眉头。他心里知道,怡郡主若真是要将力量练到差不多,那可不是十天半个月的事情,恐怕需要很长的时间,而自己,万万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在这里耽搁。
但是要想出去,又谈何容易。
今日一早,六合院的戒备忽然更加森严起来,巡逻的兵士硬是多了一倍,而且岗哨增加了许多,听那些人议论之间,薛破夜知道,即使在六合院外,相距十里之地,那都是有羽林卫和北林大营的骑兵放岗,不许任何人擅自进入六合院十里以内的范围。
这样严密的防备,即使一支军队过来也不能轻易突破,更不要说区区薛破夜和绿娘子了。
薛破夜手指轻轻敲打着石椅的边缘,眼睛忽然望向花宫卫,想着是不是能借助花宫卫的势力离开六合院,虽然知道这种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花宫卫已经撩开战甲,两条结实的腿儿显露大半,都能感觉到上面的弹性,她随眼看了这边的薛破夜一眼,四目相对,风骚一笑,舔了舔舌头,看起来似乎又是来了性欲。
这样的浪女,薛破夜已经知道她那方面的旺盛,若是要利用她离开六合院,恐怕又要大战三百回合了。
这一天,怡郡主只是一些初步的适应训练,到第二天上,开始艰苦了一些,薛破夜在旁监督,却发现怡郡主虽然身子娇贵,但是性子倒有几分坚毅,虽说累的香汗淋漓,却是没有半丝退缩之意。
这天晚上,一辆很小很破旧的马车在两名斗笠人的护卫下,从事先安排好的地方进入了六合院。
这天晚上黑云密布,没有半丝星辰,所以这辆马车无声无息地进入六合院,幽灵一般,没有任何人发现,或者说,即使有发现的人,也会很快就消失在这个世界,尸骨无存的消失。
“郡主,我说过,你若没有毅力坚持下去,可以放弃,我马上就离开,你也不用受这样的痛苦。”薛破夜在校场内,盯着累倒在校场中的怡郡主,脸色平静而声音淡然地道。
怡郡主咬着嘴唇,坚持着爬起来,又要去举二十斤的石头。
她的手已经破了,普通的大家闺秀都无法坚持,但是她却依旧咬牙撑着,连花宫卫几人都是眼露担忧之色,但是在担忧的神色下面,又何尝没有钦佩。
怡郡主继续练习,而薛破夜坐在椅子上,悠闲地享受着今日的阳光。
昨夜无月,今日却是阳光明媚,这天气就像人心一样,有时候就是那么的不可预料。
薛破夜意兴索然,这两天,他总感觉自己的身后有几双眼睛在盯着自己,那几双眼睛就像野狼噬人的狼眼,自己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眼睛的主人。
就像几个幽魂在自己的身后飘荡一样。
正是因为如此,薛破夜这两天并没有和绿娘子过多的接触,因为自己的行踪甚至是悄悄话,很有可能都被那些“幽魂”得知。
一个人的行动不便时,才会更加自由的宝贵。
薛破夜现在已经无心后悔自己当初在怡郡主面前显露箭术了,他现在所想的,只是如何从这个该死的地方离开。
杭州的生意,随时面临着方卢两家的联合剿杀,而京都这边,又要面临菊花童叛变的危险,自己当然是没有时间滞留在这个六合院,囚牢一样的地方。
望着校场西边那一处小水潭,而后目光又转到了水潭后面的小树林。
葱葱翠翠,优美恬静。
皇家的行宫就是那么的讲究,就连那一片小树林,也是别具匠心,修剪的古雅风颂,让人看着就觉得心情舒坦。
不过除了景色怡人的风景,薛破夜更是在林中看到了一双眼睛。
那可不是“幽魂”之眼。
虽然离得很远,但是那双眼睛却看的很有些清晰,漆黑乌圆,清澈的很,就像夜空里最耀眼的星辰一般。
薛破夜不由站起身来,看着那双星辰般的眼睛,背负双手,缓步走了过去。
绕过小水潭,小树林就在眼前,有一条青石小道通向里面,光滑平坦,正是用来休闲散步之用,顺着青石小道缓步过去,已经看清那双眼睛的主人。
那是一个十一二岁样子的小孩童,衣裳很朴素,倒有些像下人的衣裳,他正扒在一棵树上,全神贯注地看着校场中的怡郡主,聚精会神,即使薛破夜走到他身边,他也没有发觉。
“你也想练功?”薛破夜看着小家伙,忽然开口说道,声音很柔和,他一向觉得,对待一个孩子,没有任何人能以任何理由去粗鲁。
小家伙听到声音,惊了一跳,转头见到薛破夜,星辰般的眼睛立刻显出一丝惊恐,如受惊了的小白兔一样,转身就跑,人虽小,跑得倒是快极了。
薛破夜含笑摇了摇头,只觉得这小孩的胆子也未免太小了,不过看他刚才的样子,似乎对练武还真有几分兴趣。
一个孩子好学,那总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他忽然对这个奇怪的小孩来了兴趣,这是皇家行宫,此番长公主过来,也不曾见到一个小孩,这小孩却是谁家的子弟?
顺着小孩跑开的方向寻摸过去,一路上到处都是奇花异草,民间难得。
“小石头,还在磨蹭什么啊,我的鞭子呢?”一个小童的声音传到了薛破夜的耳朵里。
薛破夜苦笑着摇了摇头,看来他有新邻居了。
沿着小孩的背影过来,竟然回到了自己院子外面,离自己所住的院子只有一条小路之隔,左边本来空空荡荡的院子却是有了新的住客。
并不高大的院墙内,薛破夜首先看到了一匹骏马,那是很难得的大宛名驹。
兀拉赤在时,没有少说马儿的事情,对于大宛马的特征,薛破夜也是记得清楚,而且从兀拉赤的语气里,显然也是承认了大宛马要强过北胡马。
看到难得一见的大宛马,薛破夜精神倒是一震,这里是皇家别院,出现贵重的大宛马也许算不得什么稀奇的事儿,但是看现在的样子,大宛马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小童,那就让人奇怪了。
这个孩童并不是先前那个小孩。
这个孩童身着顶级的上等柔丝,那是五百斤里抽出一斤的昂贵丝绸,即使富甲一方的人物,那也不一定能有这样的衣服穿。
这个孩童很胖,像一个圆滚滚的小球,看起来很张扬,年纪虽小,但是却叉着小手,站在大宛马旁边,高声喊叫:“小石头,再不拿来,我可让人打你屁股了。”
孩童不远处,站着两名羽林卫,神色严峻,全神戒备,似乎在警惕着随时而来的危险。
薛破夜摸着鼻子,看着院子里的情形,见到从屋子里奔出方才那名在林中遇到的小孩,手中拎着鞭子,飞快地跑到胖孩童旁边,递上鞭子道:“小主人,鞭……鞭子来了!”
薛破夜心中一笑:“原来这小家伙就是小石头,和我杜撰的名字倒是一样,看样子,他却是这富贵小童的奴仆,这样小的年纪就是下人,真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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