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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异史-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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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林清华已经得到可靠消息,不仅潞王死于乱军之中,而且他的心腹倪光兴也死了,高起潜也被黄得功一刀杀死,可以说,潞王的势力已经土崩瓦解,不复存在。但让林清华感到困惑的是,那小高太监却仍然杳无音信,虽经数日搜捕,但却仍无法知道他是死是活,藏身何处。
还有一个让林清华忧虑的是,那左梦庚投降以后,并未按照事先的约定将其部队撤出城外,仍是据守于城北一带,始终没有丝毫撤军的意思。本来勤王军应该将其撵出城去的,但由于这几日来勤王军各方为了立储一事而争吵不休,无暇顾及左梦庚,所以他仍是过得逍遥自在,他部下的那些士兵也三天两头跑出来惹事生非,挑动其他部队哄抢百姓财物,当镇虏军和陈子龙部下赶来制止时,他们又会挑唆双方的敌对情绪,让他们之间的成见越来越深。
为了加强城内秩序,尽快安定民心,陈子龙与林清华联合发布了一道命令,宣布从今天起,没有黄得功、李成栋、林清华、沐天波等人的手令而私自外出的士兵,一经抓获立即处斩。此令一出,虽然众兵丁老实了一些,但仍有些不怕死的出来闹事,好在他们人数不多,弹压几次就消弭了。
想到这里,林清华忽然从腰间摸出一把短枪,拿在手上端详起来。这支枪是镇虏军的一支巡逻队从一群乱兵中收缴上来的,却被前来清点乱兵的林清华发现,他仔细询问那名持枪的乱兵,当那名乱兵得到林清华赦免他的许诺后,他才将此枪的来历讲清楚,原来此枪是他冲入皇宫中后从一名潞王的禁军士兵手中缴获的,而且据他讲,潞王的禁军士兵中有很多人都装备着这种枪。
此枪与林清华在扬州城围剿刺客时所缴的那些短枪一模一样,都是一种缩短了的德雷泽击针枪,为先进的后装枪。为了证实这名士兵所讲的话,林清华特意跑到黄得功那里看了看,果然发现了很多这样的枪,看来潞王的部下确实装备了不少这种枪。
当又一次看到这种枪后,林清华心中的隐忧再次被提了起来,他总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但又想不起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头。为了弄清楚此枪的来历,他审问了一些被俘的潞王士兵,但从他们的嘴里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得知这种枪所配的子弹很少,而且枪的数量也不多。
“咯吱”一声,厢房的门再次被打开,年久失修的门发出难听的噪音,将林清华的思绪打断。林清华看见侯方域走出屋子,于是他从石凳上站起来,走到侯方域身后。
侯方域正一边拭泪一边与李香君道别,而李香君也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两人又抱头痛哭了一阵,方才分开,李香君由两名丫鬟陪同一步一回头的走了,而侯方域则被两名衙役押着往牢房里走,他也是一步一回头,满连的戚容。
林清华靠近侯方域,挥开那两名衙役,安慰侯方域道:“没事的,你只是迫不得已才向潞王投降,应该没什么关系,最多判你个流放什么的,到时候我派人送你,要是你放心不下香君小姐,那就把她也带上。”
侯方域叹了口气,道:“侯爷不必瞒我了!我已经知道皇上遇刺的事了,香君已经全都告诉我了。看来我们这些人这次可真是凶多吉少了!”
林清华默然,从那些大臣们的反应来看,如果皇帝真的死了,那么还真是难说朝廷会怎么处置他们这些所谓的潞王党羽,从明朝对待叛逆的一贯手段来看,就是将这些人全家杀光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而且说不定还要诛九族、十族!作为一名手握重兵的将领,林清华知道自己的分量,要是自己决意要救出侯方域等人,那也不算太困难,带上他们回西平寨就行了,但这样一来,自己无疑就等于与整个明朝的官僚系统为敌,甚至可能被他们视为敌人。何去何从,看来自己还得好好的权衡一番,毕竟自己的实力还不算太强,羽翼也不算丰满。
林清华将侯方域一直送入牢房,尽量安慰他,说自己一定会想尽办法将他们几人救出。林清华很念旧,那些与自己有过交往的人他都要去安慰一番,以至于整个监狱里顿时又热闹起来。
就在这片刻的工夫,皇帝遇刺重伤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监狱,于是哭的人哭得更响了,癫狂的人变得也越癫狂了,偌大一座监狱象极了林清华在电视上见过的疯人院。
林清华安慰冒襄道:“不要紧的,现在朝廷正在商议立储的事,根据惯例,新君登基是要大赦天下的。”
冒襄抹了把眼泪,说道:“看来侯爷对于大明律法并不十分熟悉,要知道,这谋反和谋逆可是十恶之罪,凡十恶之罪遇赦不赦,看来我等是死定了!”
“啊——啊——啊——”几声怪叫将林清华吓了一跳,他寻声望去,却见旁边一间牢房中一个人正冲到牢门边,林清华不认得此人,便问冒襄:“这是谁?怎么这么快就疯了?”
“我没疯!我没疯!”不待冒襄说话,那人就急着将手伸出牢门,向林清华叫道:“你是威毅侯吧?你快去禀报皇上,啊……不,是禀报朝廷,阮大铖有一计可救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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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烈火凤凰 第六十七节
“你是阮大铖?”林清华对于阮大铖完全没有什么印象,他走到阮大铖跟前离牢门三尺远的地方,望着那披头散发的人,又问了一句:“你就是阮大铖?”
阮大铖忙点头道:“是,侯爷,我就是阮大铖。我有救皇上的计策,还望侯爷快快前去禀报朝廷,去禀报史阁部!”
林清华问道:“你有什么计策?说出来,让我看看可行否?”
阮大铖急得团团转,但又不敢说不行,只好急切的说道:“我认识一个西域蛮子,他的医术很高明,我曾亲眼见他帮人割肉疗伤,如果他去给皇上医治的话,必定能使皇上转危为安!”
林清华有些不信,因为他知道,在现在这个时代,如果没有抗生素就给人开刀的话,伤者十有八九会因伤口严重感染而死亡,所以,即使那个人真的有开刀的本领,他也不能冒这个险,去担那么重的一副担子。
看到林清华疑惑的样子,阮大铖更急了,他说道:“侯爷不要不信!我确实曾亲眼见过那人的医术,有个被火器所伤的兵丁曾到他那里求医,他将那铅弹从那兵丁的大腿里给挖了出来,我亲眼所见,果然是出神入化,决非江湖骗子。”
听到他这样说,林清华的兴趣也被提起来了,他问道:“那,你口中的这个人现在何处?”
阮大铖犹豫了一下,说道:“侯爷不如放我出去,我领着侯爷前去拜访那人。”
“不行!”林清华的口气很坚决,他可不想冒这个险,万一阮大铖使诈,恐怕自己的麻烦就来了。他说道:“你把此人所住的地方告诉我,我去找。”
阮大铖见林清华不肯放他出去,显然很失望,不过他毕竟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于是说道:“那好,我说出来后,侯爷去找这个人,待他治好皇上的伤,那侯爷可要替我向朝廷求个情,免我一死!”
林清华点头道:“我答应你,不过我不能保证朝廷会饶了你。你说吧!”
阮大铖听了这句话,面如死灰,但他仍是不肯放弃这个最后的活命机会,便将脸凑到牢门边,低声说道:“人多耳杂,说话不方便,不如侯爷给我张纸,我给侯爷写下来。”
林清华转身找来纸笔,交给阮大铖,让他书写。
阮大铖迅速写完,并将纸交给林清华,口中仍是不停的叮嘱道:“侯爷,你可千万别忘了给我求情啊!”
林清华与侯方域等人辞别,他不敢耽搁,立刻换上便衣,带上卫兵,按着纸上的地址找到一处客栈。
此客栈位于城西,看起来已经很有些年头没有修葺了,整个客栈给人的感觉就象是快要倒塌了一样,而且这间客栈连名字都没有,只是在门口挂了个牌子,从那上面斑驳的字迹来看,正好是“客栈”两个字。
客栈的门是关着的,看来好象已经很多天没有开张了。“砰砰砰”林清华在门上轻轻的敲了三声,不料,那门居然是那么的不结实,随着林清华的敲击,半张门板“轰隆”一声向后便倒,紧接着便扬起一阵灰尘。
“谁呀?这么毛手毛脚的,万一拍坏了门,你赔呀?”一个看起来七十多岁的老头从客栈里面走来过来,手里拿着一盏同样落满了灰尘的油灯。
林清华抱拳道:“对不起,弄坏了您的门,我愿意赔。”他从钱袋里拿出一锭二两的碎银,伸出手去交给那老头。
老头一把抓过银子,仔细看了看,眼里放出光来,他笑眯眯的将银子收入袖子里,抬头问道:“几位客官想住店?抱歉,小店已经被一位客人全包下来了,您要住店的话,恐怕还要看看那位客人是否答应。”
林清华摇头道:“我们不是来住店的,我们是来找人的。”
老头道:“找谁?”
林清华将那张纸提起来,按照阮大铖所写的名字念道:“哈克那札尔…贾尼别克…哈斯木。”
“啊……你们是不是要找那个西域的蛮子大夫啊?这么长的名字,一定是他了!”老头神色有些古怪。
林清华问道:“他在不在?”
老头伸出头来,向四周望了望,神秘的将林清华拉进屋子,待将门搭在门框上之后,他转身问道:“你们找他干什么?”
林清华心中有些纳闷,不知这老头为何如此神秘,便道:“治病。”
老头神色更古怪了,他说道:“你们真的是找他治病,没有别的意思?”
林清华觉得这里面一定有古怪,他又拿出五两纹银,交给老头,说道:“真是找他治病。”
看在这五两白花花纹银的份儿上,老头终于带着林清华他们上了楼,并将一间屋子指给他们,说道:“他就在那里了,你们自己进去吧。要不是看在他一个月给我五十两银子的份儿上,我才不会留他在这里呢!”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清华觉得奇怪,当即命卫兵抽刀在手,一步一步逼近那间屋子。等到了门口,林清华将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却只听到一阵“咄咄咄”的声音,好象是有人在剁肉。他从门缝中望去,却只看到一个人的背影,他正摇来摇去,不知在忙些什么。
林清华做了个手势,随即后退一步,他身后的一名卫兵当即冲上前去,一脚踢开房门,接着,剩下几名卫兵也冲了进去,林清华则跟在他们身后最后一个冲了进去。
刚站稳脚跟,林清华就后悔了,因为他看见了一张桌子,桌子上却放着一具尸体,确切的说,是一具被大卸八块儿、脑壳被敲开的尸体。几名卫兵是久经沙场之人,但猛一见到眼前的情景,仍是无法忍受,当即就有两人转身呕吐起来。
还好林清华没有吐,他使了个眼色,另外几名士兵就猛的扑了上去,将那站在桌子边、左手拿尖刀、右手拿锯子的人扑倒在地上,并用腰带捆了个结实。
当卫兵将那面露惊恐之色的人从地上拉起来后,林清华才看清此人的相貌。此人皮肤较白,鼻梁较高,头发卷曲,胡子浓密,显然不是中原人氏,倒很象是中亚一带的人。
林清华定了定神,问道:“你会说汉话吗?”
那人脸上的惊恐之色消退了一点儿,开口说道:“是,我会说汉话。”
他说的汉语虽然不算流利,但总还是能够听得懂,而且听起来似乎是陕西一带的方言,林清华对他的恶感消退了一些,他的语气也不那么严厉了,他望着那人的脸,问道:“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杀人分尸,难道你不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吗?”
那人一听这话,顿时又慌了起来,忙道:“不,你误会了,我这不是在杀人,我是在考究。”
“考究?”林清华反问道。
“是,考究!”那人接着说道:“这个人本就是战死的士兵,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他胸前的伤口,那伤口是弓箭造成的,而且有一个箭头还断在了里面。”
林清华忍着恶心,走上前观察一番,果然见那尸体的胸前有数处伤口,而且地上还堆着一堆军服,看起来确实是战死的士兵。他向卫兵挥挥手,示意他们放开那人,并让那人坐在一张椅子上。
林清华道:“你是哈克那札尔…贾尼别克…哈斯木?”
那人点点头,说道:“我是哈克那札尔…贾尼别克…哈斯木,你怎么知道的?”
林清华道:“你先别问我,老实回答我的问题。你是哪里人氏?到中原来干什么?来了多长时间了?你的汉话是跟谁学的?”
哈克那札尔…贾尼别克…哈斯木说道:“你是谁,你为什么把我抓起来?”
林清华想猛拍桌子吓他一下,但随即又想起桌子上还放着尸体,当即又将手硬生生的收了回来,他问道:“不是告诉你了嘛,要回答我的问题!”
哈克那札尔…贾尼别克…哈斯木道:“我出生在河中一带,具体是哪里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我被一群乞丐收养,并随着他们到处流浪,十岁时我被一个富商收留,成了他的仆人,并跟着他到处做买卖,跟着他到过很多地方,富商手下雇的有不少保镖,后来他到了大明朝,来这里贩运丝绸,并在这里又招募了几个保镖,是大明朝的人,就是你们叫做‘刀客’的那种人,我的汉话就是跟着他们学的。后来……”
林清华觉得这间屋子的血腥味太浓,遂阻止了哈斯木的讲话,说道:“我们到另一间屋子去说。”他向卫兵一挥手,令他们将哈斯木押到拐角的一间屋子里。
林清华吩咐卫兵给哈斯木松绑,并请他坐下。卫兵生怕这分尸怪人突然暴起伤害侯爷,所以他们仍是一左一右夹着哈斯木,手也搭在他的肩膀上。
林清华问道:“你说你是做买卖的,可你现在怎么却干起了这种分尸的勾当?”
哈斯木道:“本来我是一直跟着富商做买卖的,但后来形式突变,奥斯曼帝国的军队打到了河中一带,他们突袭了商队,将我们这些商人抓了起来,并将年轻力壮的卖为奴隶,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成为奴隶的。买我的是个苏丹手下的御医,他将我买去后,因为看出我很聪明,所以就让我当他的助手,并许诺,若是我在他那里干满五年,就给我自由。五年以后,我自由了,就在当地定居下来,继续给御医当助手。
一年以后,御医被苏丹派到突尼斯去给当地总督看病,我也一同跟去,我们在那里一住就是两年。突尼斯有一支奥斯曼帝国的舰队,他们经常袭击异教徒的商船,并将俘获的人卖为奴隶。有一天,我路过一个奴隶市场,看见市场上正在拍卖一个白人奴隶,据说是一个异教徒医生,而且他还会说奥斯曼语,我一时出于好奇就以两个金币的价钱将他买了下来。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是西班牙人,准备从西班牙前往西西里,却不料中途被俘虏。我把他买下来后,许诺给他自由,但前提是他必须将他们的医术教给我,我的解剖术就是在那时跟他学的。
解剖术对于我来说,非常的奇妙,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奇怪的医术,原来人的身体居然是这样的,这跟书上讲得可大不一样,以前我一直以为人的心是灵魂之所,现在才知道原来心只是起泵血的作用。还有……”
“好了,好了!这些我都知道,你快说说别的吧,比如你是怎么到中原来的?”林清华有些不耐烦的说。对于他来讲,这些在卫兵们听来很奇妙的事情实在是不值一提,自从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的一些医生就开始了对人体的探索,并且有不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到了十七世纪,在当时的西方,人体解剖已经不算什么希奇的事情了,一些医生或者江湖骗子甚至是以举办尸体解剖展览来维持生计。
听到林清华这样说,哈斯木有些惊讶,说道:“你也知道这些东西?可是据我所知,在大明朝好象还没有这样的人吧?”
林清华道:“怎么没有?三国时候的神医华佗就是一个,他能给活人开刀,给关羽刮骨头,还试图将曹操的脑壳打开,可惜没有成功,最后被曹操给杀了。”
哈斯木抓抓脑袋,喃喃道:“还有这种事?我怎么没有听说过?三国,三国是什么时候?”
林清华见他越来越罗嗦,便道:“你别扯其他的事情,快说说你是怎么到中原来的吧!”
哈斯木见林清华有些生气,便忙着说道:“自从我知道人的身体这么奇妙以后,我就跟着那个人一起到刑场上偷尸体,然后悄悄的进行解剖,并且由他画成草图。本来我以为没有人会知道的,但后来却被几个士兵发现,他们告到总督那里,总督很生气,说我们是魔鬼,派兵来抓我们,我们只好逃跑了。
所有西去的路都被堵死了,港口也被封锁,我们只好向西走,穿过沙漠,一直到了埃及,后来我们上了一条去印度的船,准备逃到印度,然后再从那里转船逃往别处。船在海上行驶了一个月后,就遇上了大风暴,我们被风吹到了巴达维亚驶去,后来我才得知,这支舰队是荷兰的一个什么公司的舰队,他们是前往日本的。
我和西班牙医生在福摩萨下船,等了几天后,找到一艘小帆船,准备到澳门,到那里找船回西班牙。但医生在路上忽然得了急病死了,没有了他,我肯定是无法去西班牙的,所以我只好在中途停船时上岸,从福州一路向西北走,准备回河中家乡,却没想到进入这南京城后没几天就打仗了,我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林清华听着这个人的话,就好象在听《天方夜谭》一样,他瞪大了双眼,问道:“你说的都是真的?没有骗人?”
哈斯木眨了眨眼睛,道:“我从不骗人!我可以以真主的名义起誓!”
林清华摆摆手,道:“发誓就免了吧。你说你从福州上岸,那你就这么走到这里来?一路上你靠什么过活啊?”
哈斯木道:“我贩卖药丸挣些钱,我的药很灵的,好多有钱人都喜欢我的药,不信你也可以试试!”他说着说着就想站起来去取药,但很快就被两名卫兵摁回椅子上。
林清华道:“你的药还是留给你自己吧,我身体很好,不用吃药。对了,你说你是随着荷兰的舰队一起来的,那么你知道荷兰舰队去日本干什么吗?”
哈斯木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们在福摩萨下船后荷兰舰队还在那里,直到我们离开的前一天他们才出发。”
林清华有些奇怪,因为他从没有听说过荷兰舰队曾经远征过日本,“莫非自己的记忆有误?”他在心里打了个问号。他回过神来,望着哈斯木,问道:“那你到中原有多长时间了?”
哈斯木仰着脸,想了片刻,说道:“大概两三个月了吧,我也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在我抵达南京的时候战争就已经开始了,我害怕被军队抓住杀掉,就不敢再向前走,在城里找了地方住了下来,没过几天城门就关上了,我也出不去了。”
林清华看了看哈斯木的脸,看起来象个老实人,于是他整了整思路,又问道:“你不在城里好好躲着,怎么又玩起解剖来了?”
哈斯木的神色有些不自然,他说道:“本来我是想好好躲上几天的,但我身上的钱花完了,我不得不又上街卖药,后来你们的一个大官买了我的药,用过之后他很满意,便将我的药全都买了下来,一下子我就赚了五百两银子。后来城被攻破,到处都是抢东西的士兵,我住的那个客栈也被抢了,我只带着七十两银子逃了出来,接着我就找到这个地方,住了下来。要知道,我的好奇心是很强烈的,自从知道了人的心不是灵魂藏身之地后,我就开始寻找灵魂真正的藏身之地,虽然西班牙医生说脑子才是灵魂的藏身之地,但我不相信,于是就一直想找些脑子来看看,只是由于被总督追捕,才一直没有机会。当我看到城里还在打仗后,我就觉得应该找具战死的士兵尸体,好好的看看脑子里的构造,考究一下这里是不是灵魂的藏身之地,所以我就给了这里的掌柜五十两银子,包下了整个客栈,又偷偷的捡了几具士兵的尸体,在这里仔细考究。”
林清华有些哭笑不得,用现代的眼光来看,眼前这个人恐怕就是十足的科学狂人了,为了搞清楚所谓的灵魂藏身之地的问题,居然在这战乱之地搞研究,而且还偷尸体,这实在是让人乍舌不已。他盯着哈斯木的眼睛,加大了语气,问道:“你老实告诉我,你一共偷了几具尸体?”
哈斯木道:“不多,不多。昨天三具,今天一具,一共四具。”
林清华道:“那你知道灵魂在哪里了吧?”
哈斯木两眼一翻,道:“没找到。”
林清华微微一笑,道:“我听说你会给人看病,而且还能给人挖子弹?”
哈斯木神气的说道:“没错!前些天一个士兵被人抬来,他的大腿被火枪所伤,弹丸卡在骨头里,别的大夫取不出来,结果是我把那铅弹给挖出来了!”
林清华有些吃惊,忙问道:“那,那个士兵好了吗?现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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