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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酒徒-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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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一个叫缅伯高的蛮夷使臣,背了只天鹅去中原帝都进贡。路上鹅毛弄脏了,他就在湖边打开笼子,让天鹅下湖洗洗羽毛,不料天鹅展翅飞去,缅伯高遂倒在湖边大哭一场,后来他急中生智,捡了根羽毛去长安进贡……”萧睿一边瞎扯着,一边在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因为他已经从李琦的脸上看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盛满花露琼浆的白玉瓶雕刻非常精美,玉质也算是上品,不过这种东西对于李宜这种宫里的贵人来说,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如果不是萧睿当面所送地礼物,李宜说不定随手就扔到一边了。
    李琦却不管不顾地一把拔开花露琼浆玉瓶的木塞,一股子清冽地扑鼻花露香气旋即袅袅升腾起来,李宜妩媚红润的脸上闪过一丝奇色,凑近鼻孔又深深嗅了一嗅。
    再次抬起头来,李宜地脸上已经充满了震惊和喜悦,“萧公子,这是……好香!竟然清香中带有淡淡的酒香,实在是令人闻之如饮甘露,浑身飘飘欲仙!”
    “回公主殿下的话,这叫花露琼浆,是萧睿在益州时制作的一种小玩意儿,涂抹在衣裙衣衫之上,可以替代香粉;而且,沐浴之水中滴入几滴,还有熏香之功效……”萧睿淡淡地说着,缓缓坐了回去。
    “哦,你从益州带回来的……你有心了,我很喜欢,谢谢萧公子。”李宜含羞点了点头,红云敷面娇美如花,酥胸半挺身子软腻,此刻的李宜哪里像是一个高贵的公主,浑然一个初解风情的怀春少女。
    萧睿暗暗庆幸,方才那种尴尬的场面被他这一连送礼带讲故事插科打诨无形中化解糊弄了过去,李宜喜滋滋地捧着一瓶花露琼浆,急不可耐地起身告辞,看样子是去了后堂,想要亲自试一试这心中属意男子所送的花露琼浆了。
    唐朝是个很讲时尚的王朝,男人崇尚戴花、熏香,女人喜欢穿男人衣服,皇帝们热衷打马球……作为那个时代的超级大国,唐朝引领着东亚乃至更广泛地区的潮流风尚,平民士子尚且如是,遑论是贵族了,都对香粉之类的“装饰品”格外青睐。特别是对于李宜而言,这花露琼浆不仅奇特,还出自萧睿之手,又作为礼物送给了自己…………这不能不让心里本来就对萧睿情根深种咸宜公主欢喜非常。
    李宜走后,萧睿又跟李琦闲聊了几句,说了些别后的经历,又叙了叙当日在洛阳的往事,最终在李琦的再三嘱咐下,答应他尽早续写《西游传奇》,这才飘然出了盛王府而回。
    萧睿在途经长安城里有名的西市时,一时兴起,在西市一家胡人所开的酒肆里小坐了片刻。不料,这一坐却遇到了一个老熟人,山南道富商、大唐四大商贾世家之一的魏家公子哥魏明伦。
    自打在洛阳魏家父子俩从萧睿手底下吃了憋之后,魏明伦就灰溜溜地跟着自己的父亲去了长安,另行寻找机会。可惜,尽管魏家家主魏英杰费尽心机从长安下属的万年县给自己的儿子谋取了一个乡贡生的名额参加了今年的春闱,但不争气的魏家纨绔,还是名落孙山。
    魏英杰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行了下策。花大把大把的通宝疏通上下打点,终于通过一个宫里贵人的关照,给魏明伦买了一个不入流的小官,蜀中某县的县丞。唐时做官有三条途径,最上策无非是参加科举出仕,而中策则是世家官僚大族的荫袭,最下策就是这花钱买官了。
    第三卷长安风 第099章人欢之灾
     更新时间:2009…8…2 15:25:36 本章字数:3413
    虽然只是一个小官,但魏明伦也颇有些洋洋得意心满意足了。毕竟,魏家虽然有钱,但能穿上官衣的人,三代以来他还是头一个。是故,这不入流的、还没有上任的小官,一连数日都带着自己的狗腿子,不是流连在花街柳巷乐不思蜀,就是去酒肆纵酒为欢。魏英杰忙于买卖,加上新投靠的贵人主子处也需要“讨好”,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任由他逍遥自在。
    今儿个也是巧了。当趾高气扬的准县丞魏大人带着几个家人从一个相好的妓女那里饮酒作乐回返时,无意中看见了坐在酒肆中自斟自饮的萧睿。
    当日的萧睿,当日在洛阳,魏家父子犹如丧家狗犬一般败退,魏明伦心里自然是憋了一口气。那个时候,萧睿声名鹊起背后又有贵人撑腰,魏家当然是不得不咽下这口气。可如今不同了,不但自己做了官,自家也依附上了一个权势冲天的大贵人,哪里还能再把萧睿放在眼里。
    所以,魏明伦就昂首挺胸地闯进了酒肆,大刺刺地站在了萧睿跟前。
    正自得其乐的萧睿,突然见到这个来势汹汹的山南道富商之子,先是一愣,继而眉头深锁,所有的好心情都一哄而散。如果要说萧睿穿越到盛唐以后,最最讨厌、最最厌恶、最最恶心的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益州瘫痪在床上已成废人的杨钊,一个就是眼前这个富家子魏明伦。
    萧睿懒得搭理他,自行起身结账准备离开酒肆。但魏明伦有心而来,岂能干休,多日憋在心里的一窝火终于可以尽情地发泄出来,他是不会放过这种机会的。
    怀着一腹的狂妄和傲气,魏明伦居然狠狠地推了萧睿一把。说实话,萧睿挨了这一推后退了几步,着实有些意外,他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敢在天子脚下光天化日之下。公开寻衅滋事,这可是唐律严惩的重罪。
    “你要干什么?”萧睿冷斥一声,向一直等候在酒肆外的冷酷卫校扫了一眼。卫校早已发现苗头有些不对,自己奉命贴身保护的这位主子似乎是遇到了仇人。卫校缓缓地移步过来,扫了围拢在魏明伦身后的几个魏家家奴一眼,冷冷道。“天子脚下,谁敢撒野?”
    “本大人就敢,怎么着?”如果不是面对萧睿,魏明伦或许不会这么嚣张,但一见到这往日的“对头”,想起了当日那些让他数日寝食不安地羞辱,想起了娇滴滴的美人儿落入了萧睿的怀抱,魏家公子哥儿早已怒火中烧,什么都被抛在脑后了。此刻。对于他来说,只有狠狠地当众羞辱萧睿,将他狠狠地踩在脚底下。才能一出多日聚积的怨愤和妒火。
    “大人?你是什么大人?”任是谁都没有想到,在这种当口,萧睿居然还好奇地笑了笑,好整以暇地问起了这个。
    魏明伦怒喝了一声,几个家奴就要上前。但卫校可不是吃闲饭的,他可是盛王府里的带刀侍卫,如今又是萧睿地贴身保镖,教训这几个家奴那就纯属高射炮打蚊小题大做。魏家的几个家奴恶狠狠的面容刚刚展现,就被卫校三拳两脚放倒在地。
    酒肆中人仰马翻。案几杯盏横飞。酒客们看势头不好。纷纷逃离酒肆而去。魏明伦目瞪口呆地看着躺在地上惨叫呻吟地家奴。又看了一眼怀抱双臂冷笑连连地卫校。恼羞成怒地咆哮了一声。狠狠地踢了一个家奴一脚。“没用地狗奴才!”
    这魏家公子哥在山南道跋扈惯了。也自有几分狠劲头。当他看到萧睿脸上地淡淡笑容之后。再也控制不住胸中熊熊燃烧地怒火。嘶吼了一声就向萧睿扑了过去。竟然恶狠狠犹如饿狼一般咬在了萧睿地肩膀上。
    嘶!日!萧睿倒吸一口凉气。当即用肘关节用尽全身力气捣在了魏明伦地胸膛上。紧接着飞起一脚踹去。不巧地是。正好踹中了魏家公子哥地裤裆。萧睿虽然不懂武功。这具**也不是那种孔武有力地类型。但在吃痛下奋起全身力气地一脚。尤其是又踢在人体地那种最脆弱地部位。其伤害力可想而知。
    魏明伦尖利地惨叫声回荡在这条街市上。其叫声之惨厉。让外边一个正在卖香粉地小贩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喷嚏。吹得各种盒子里地香粉漫天飞扬。酒肆中一个跑堂地伙计更是吓得一个机灵。小腹部一阵火热。差点没尿在裤裆里。
    看着魏明伦捂住裆部在地上打滚惨叫。萧睿揉了揉肩膀。冷笑不语。当然。这个时候。他并不知道。由于他这飞来地一脚。魏家公子哥从此终生不能人道。后来他得到这个消息后。也呆了半天。最后才对令狐冲羽说了一句。“纯属意外。纯属意外啊。不过。所谓狗欢无好事。人欢有点灾。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令狐冲羽当时则苦笑一声。心道这魏家地小子跟宫里地魏公公同名同姓。该不是命中注定了要做太监吧?
    冷酷地卫校向萧睿拍了拍手。淡淡一笑。“公子爷。你倒真是会踢……”
    这突兀发生在西市某酒肆中的斗殴事件当然很快就惊动了官府,万年县的差役将一干人等包括酒肆的老板伙计等,全部带到了县衙之中。
    这案情也并不复杂,万年县的县令张有道虽然曾经收受过魏家的钱财,有心袒护魏明伦,但人证物证俱在,魏家这败家子却是寻衅滋事主动伤人,而萧睿不过是正当防卫,按律是无罪的。再加上听说这卫校还是盛王府地人,张有道立即想起了近日京师朝野流传的某个绯闻,又仔仔细细地弄清楚萧睿确实是萧至忠之子并来自洛阳,赶紧匆匆定案。
    萧睿和卫校就这样在天色傍晚的时候安然离开了万年县衙,而魏家公子哥则惨呼着被闻讯赶来的魏家家主带走。按律,魏明伦是要被问罪的,那刚刚买上的小官职位恐怕也要不保,但常言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在厚厚一摞飞票的巨大魔力下,此事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了。
    被抬回家去的魏明伦当然是挨了魏英杰一顿臭骂,但臭骂归臭骂,自己的儿子再不争气那还是自己地骨肉,见已经疗治过来地儿子还是大呼小叫,魏英杰也有些惶然:莫不是踢坏了那传宗接代的宝贝了吧?
    赶紧又请了几个长安城里地名医来看那肿胀起来的“裤裆”,各种名贵的药材开了一大堆,又喝了几碗新罗红参汤之后,魏明伦总算是止住了惨叫声,呻吟着进入了梦乡。
    消停了十多日,魏明伦的裤裆算是完全消肿痊愈了。就在魏明伦聚集一众家奴又要前去找萧睿报仇雪恨的时候,魏英杰狠狠地扇了他一个耳光,怒骂了几声畜生。山南道的魏家要定居长安,如今才刚刚落下脚,这不争气的儿子就要惹出事端来,魏英杰岂能不恼火?
    仇当然得报,但却不是这等报复法。这样明火执仗地登门挑衅,岂不是授人以柄明摆着要跟官府过不去吗?魏英杰站在院中吼叫了半天,见魏明伦灰溜溜地回了自己的房子,才算作罢。
    不过,魏明伦当晚就偷偷溜出去吃花酒去了。花酒吃了大半夜,可当他欲火难耐地压在一个妓女身上,准备发泄一下满腔的泻火,将这身下的妓女当成萧睿好好蹂躏一番的时候,他却不举了。
    嗯,没错,就是不举了。
    家伙还是那个家伙,无伤也无疤,但就是不举了。贾百姓以及贩夫走卒都看到一个衣衫不整的公子哥儿,歇斯底里地嘶喊着疯狂地奔过一条条街市,身后追逐着几个狼狈的家奴。
    “萧睿,老子跟你誓不两立,老子要弄死你!”魏明伦光着膀子站在自家院子里嘶吼着,几个侍女衣衫不整地抽泣着跪在地上。
    她们正在好好地做事,没想这少爷却跟那疯狗一样,闯了进来,命令她们一起脱去衣裙,然后扑上来一通胡扣乱摸,想要做那羞人的事儿,可惜却只是白忙活一场。侍女们由开始的惶恐羞愤,到不知所措,再到最后的愕然窃喜,纷纷胡乱地穿起自己的衣裙,也不敢起身,只能跪在地上哀哀哭泣。
    “都滚出去。”魏英杰面色阴沉地走了进来,抬起一脚就踢飞了厅里的一个花瓶。
    尽管魏明伦并不是魏英杰唯一的儿子,但却是嫡出的长子。本来寄予厚望的长子突然被搞得不能人道,这让魏家家主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辱。以往种种,他都可以忍受,不为别的,就为萧睿背后的那两个贵人,但………想起爱子即将跟那宫里的太监一般终生不能近女色,魏英杰狠狠地攥紧了拳头,眼中都似是要喷出火来。
    “萧睿,自今之后,有你无我,我们魏家也不是好欺侮的!”魏英杰牙关紧咬,大步出了自家的花厅,也不管那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呼呼喘着粗气的魏明伦,自行离去。
    第三卷长安风 第100章郑家孽子
     更新时间:2009…8…2 15:25:36 本章字数:3413
    一连多日,宫里也没有任何召见萧睿的消息,萧睿也乐得清闲。每日里与孙公让聊聊买卖上的事情,偶尔也带秀儿和令狐冲羽去城中转上一转。
    酒徒酒坊长安总部已经走上了正轨,而无论是益州的酒徒酒坊还是洛阳的酒徒酒坊,其都将各自主营的酒品卖到了长安。这一段日子以来,酒徒酒坊的清香玉液和五粮玉液以及烧刀子,都在长安火爆上市。一时间,长安城中飘满酒香,酒徒萧睿的名字也随着酒的热卖而逐渐深入人心,成为长安酒肆中酒客们谈论做多的一个“新闻人物”。
    之前来长安救下的那个青年已经能够下床活动,面色也有了一丝红润,一直来府上为他针灸的老医者松了一口气,拍了拍青年的肩膀,叹息道,“这位小哥,你实在是命大福大,命中主遇贵人哪。老朽真是无法相信,竟然还会有人不惜花如此巨资来救一个陌生人的性命。小哥儿,你可知道,你这些日子服用的新罗百年红参多少钱一株吗?可是要百贯钱哪!”
    青年早已换上了萧睿的一身衣衫,两人身材差不多,萧睿的衣衫他穿起来倒也正好合身。所谓人是衣裳马是鞍,洗去蓬头垢面换上新衣的青年,就显露出其原有的清秀面容。他默默地躬身一礼,“多谢老先生的诊治之恩。“好了,小哥儿,去谢谢你的救命恩人吧,老朽告辞了。”老医者背起自己的药箱离去。
    青年默然站在原地沉吟半响,这才顺着萧睿府上的一条长廊去了萧睿的书房,刚走到书房门口,就见秀儿盈盈站在门口,向他微微一笑,“公子起身了?”
    平日里的服药什么的,都是秀儿在服侍照顾他,所以两人相对较为熟悉了。青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拱了拱手,“秀儿姑娘大恩,容在下厚报!”
    青年站在书房门口,望着书房里正在硬着头皮读经书的萧睿良久,慢慢走进房中,撩起衣衫下摆。默默跪倒了下去。
    萧睿一惊,赶紧起身搀扶,“你这是作甚?想必你也是读书人,男儿膝下有黄金,万万不可轻易下跪!”
    青年脸上浮现着无尽的感激和感动之色,声音有些颤抖,“萧公子大恩大德,在下终生铭感…………只是在下身无分文,无以为报公子大恩。只求公子能收容在下在府上做个下人吧。”
    “见死不救岂是我等读书人所为?”萧睿将青年伏在座位上,柔和地道,“且不要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话……不过。某还未请教公子你地尊姓大名,因何沦落至此?”
    青年本来已经有了一丝血色的脸庞顿时变得煞白起来,肩头都有些抖动,蓦然垂下头去。
    萧睿心道。怎么连个姓名来历也没有?莫不成有什么难言之隐?想到这里。萧睿便笑了笑。不再问而是叉开话去。“请喝茶!”
    青年咬了咬牙。慢慢又抬起头来。“萧公子地大名。今年上元节之后。在下就听闻了。当日在下也曾有心发下誓愿。日后与公子在长安相见当比比才学……只是世事难料。没想到短短大半年地时间。在下就沦落荒野差点一命呜呼。”
    萧睿静静地听着。青年那文雅地气质和中规中矩地言谈举止。让他隐隐猜出。这不是一个寻常地流落荒野地士子。
    “在下姓郑。名鞅。出身荥阳郑家。年前赴京赶考……”郑鞅又是咬了咬牙。黯然说着。
    萧睿吃了一惊。早就猜到这青年出身不同寻常。没想到竟然还是世家大族出身。这荥阳郑家。可是了不得。清河博陵崔氏。太原王氏。荥阳郑氏。范阳卢氏。再加上皇族李家。这便是大唐五大士族高门。其影响力上至朝堂下至乡野。无与伦比。除去皇族李家。其他四姓士族像荥阳郑氏。在朝为官者不知凡几。可谓是大唐朝廷地中流砥柱。
    萧睿定了定神。心道荥阳郑氏诗书传家。以儒门高义大德名扬天下。门风家教自是严谨。怎么就出了一个……似是看出了萧睿地疑惑。郑鞅羞愧难当地垂下头去。紧紧地攥起了柔弱地拳头。痛哭失声。“我便是郑氏地孽子。我便是郑氏地孽子啊!”
    遥想年前,风华正茂春风得意的郑氏才子郑鞅郑阳明,自金州(其父是金州刺史)进京赴考。一路轻装快马,郑鞅九月底便到达了长安城。距离考期还远,郑鞅便在布政里的一家客栈中住了下来。金秋十月,是长安最美地季节,处处丹桂飘香,秋风送爽。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郑鞅安顿下来后,便日日打马出游。
    再美的景致看多了也就厌倦,郑鞅便是如此。游玩了几日便有些腻歪,心里便开始活动起来。那日,他千不该万不该跟客栈中地两个商贾多说了两句话,听两个商贾说起他们在长安花街柳巷中的风流韵事,郑鞅心里便有些痒痒起来。
    平时在家中因受家规约束,郑鞅从未涉足过这些***场所,同窗诗会偶尔叫几个歌妓助兴,郑鞅还嫌弃金州的歌姬浅薄庸俗。如今听闻京城的风花雪月竟有无比趣味,他只觉欲望耸动,便决定去试上一试。
    黄昏时际,郑鞅就这样鬼使神差地漫步来到长安的红灯区平康里,这里一条街上密密地排满妓院和酒楼,每幢房前,都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妖冶妓女在向路人邀宠献媚。郑鞅鄙夷着一路逛过,这些平康里的莺莺燕燕实在也是一堆庸俗脂粉,太没有情调、太没有气质,哪里能吸引得住这位郑家的风流才子呢?
    一直行到街里的鸣河曲,在一所装饰华丽地房屋里,临窗坐着一位女子,那女子约摸十五、六岁的年纪,着一身淡淡的鹅黄色绸衣,一双大眼睛乌溜溜地漾满了春风,手执一柄纨扇,半遮着白嫩的脸庞,并不象其他女子那样媚眼诱客,情神中还仿佛透露着娇羞。
    郑鞅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一双眼睛也直瞪瞪地盯住了那女子,那女子似乎更羞怯了,两朵红晕飞上面颊,长长的睫毛垂下来遮住了眼帘。郑鞅的心随着她的细微动作变化而荡漾,手中握着的折扇不经意中,吧嗒一声掉落地面。
    此女名为薛亚仙,也曾是名门出身,后因家道中落而流落娼门她。幼承庭训,教养甚佳,精通诗书,与郑鞅相谈得十分投机。郑鞅由怜生爱,由爱生恋,当晚就留宿在薛亚仙房中。因为薛亚仙的资质,鸨母要价是相当高地,而郑鞅则是一惯贵公子作风,又是为了心爱的姑娘,自然也就不惜一掷千金。从此两人同居在娼门之中。弹琴调筝、品茗弈棋、谈诗论文、赏月观花,这对倾心相爱的男女沉醉于爱情的甜蜜之中。郑鞅早已把春闱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日日醉倒在温柔乡里。时光飞逝,知道他囊中金空又得了伤寒之疾,无情的老鸨子便派人将他抬了出来仍在了城门外的荒野之中。
    听郑鞅哽咽着说完了自己的遭遇,萧睿也不禁唏嘘不已。这是一个出身名门贵族的书呆子兼情痴,他竟然幼稚到跟一个妓女在娼门同居。如今钱财散尽,科考无门,再也无颜回返家中,落得一个悲惨无比地下场。如果不是偶遇到萧睿,怕是早就去阴曹地府接受郑家列祖列宗地家法侍候了。
    “自古婊子无情戏子无义,阳明兄也不必太过伤悲。”萧睿叹息一声。
    “不,不,萧公子,仙儿不是那种人。我家仙儿对我情比金坚,恩义如海……”郑鞅脸上闪过一丝哀色,“只是郑鞅无能,今生不能与仙儿双宿双栖了。”
    萧睿笑了笑,想起当日那悲伤欲绝的女子,似乎也真是对这郑鞅有些情谊吧?当然了,妓门中也有那有情有义地好女子,一如洛阳青坊的红粉歌姬柳梦妍。他叹息了一声,“这样吧,阳明兄,你且安心在我这里住下,等来年春闱你我一起赴考可好?”
    寿王府。李瑁一身家常的便袍在王府的客厅中接见了一个商贾,大唐四大商贾世家之一的,来自山南道有意要在长安扎根的魏家家主魏英杰。
    魏英杰恭谨地站在一侧,看着李瑁慢条斯理地品着宫里皇帝老子和贵妃老娘御赐的江南新茶。品了半天的茶,李瑁这才淡淡一笑,“魏东主,本王也是实在人,不愿意拐弯抹角,你有什么条件,就讲出来吧。”
    “王爷,小人愿意倾魏家全部财力相助王爷,任凭王爷驱使,今后凡魏家所出,皆有王爷的3成份只是,只是小人想恳求王爷帮小人报仇雪恨。”魏英杰缓缓而谄媚地说着,讲出了自己的来意。
    “哦?只是一个小小的萧睿,值得魏家主如此小题大做?”李瑁嘴角一晒,“我倒是听说过他,不过是萧至忠家的小子罢了,听说这让长安酒贵的清香玉液和五粮玉液就是出自他的酒徒酒坊。”
    第三卷长安风 第101章幽谷艳舞(一)
     更新时间:2009…8…2 18:46:56 本章字数:3481
    魏英杰默默地点了点头,眼中闪出一丝阴狠之色,“王爷所言不错,正是此子。”
    李瑁朗声一笑,神色变得更加地不可捉摸,“本王倒想请教魏家主,尔与那萧睿是何仇怨?以至于需要找到本王这里来……”
    魏英杰咬了咬牙,低低道,“那萧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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