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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遨游江湖-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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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总算可以进入帅哥陆续登场的阶段了。。。。
    嘻嘻连我自己也期待很久了呢
    楚庆波澜 生意兴隆
     更新时间:2009…11…21 14:42:41 本章字数:3977
    作者有话要说:背景音乐是李健的《小鸟睡在我身旁》
    终于尽兴地描写了一下帅哥美女的互动 自己也很开心后面的文会越写越流畅新的人物会不断加进来这天晚上,大家忙了一天都累了,洗完澡早早的就都钻进被窝听我讲故事。我给他们讲了美人鱼的故事。
    当我讲到美人鱼变成泡沫消失在空气中时,他们都叹口气。“这个王子怎么就辜负了这个鱼公主呢?他真是太坏了。”莫言皱眉。
    “对于美人鱼来说,爱就是成全啊。我想她并不后悔。”顿顿,“你们几个男孩子要记住哦,以后一定不能让女孩子伤心。要好好照顾她。”好男人要从小抓起,嘿嘿。
    筱湄跟我睡一起,她眼泪汪汪地抱着我的脖子说:“姐姐……嗯,大哥,唱支歌给小妹听好不好?”
    我怕他们难过睡不着,想一想,有支很温暖的歌《小鸟睡在我身旁》很适合做摇篮曲:“小鸟睡在我身旁就像花儿吐芬芳但愿这温柔的夜晚赐予它甜蜜的梦乡看着它小小的翅膀还要为自己挡风霜谁也不能伤害它我要保护它飞翔woo~~~~
    啊~~~~
    甜蜜梦乡woo~~~~
    我要它飞翔woo~~~~
    啊~~~~
    甜蜜梦乡woo~~~~
    我要它飞翔”
    “娘——”筱湄怯怯地喊我一声,然后赶紧害羞地闭上了眼睛。我心头一酸,抱紧她,继续低声地唱歌。歌声中,孩子们都睡着了。月光透过窗户投下婆娑的树影,我想起了父母。小时候妈妈也是这样哼着摇篮曲哄我入睡的。现在我已经失踪两个月了,他们会不会伤心得睡不着吃不下?我跪倒在佛像面前:“佛祖啊佛祖,你把我扔到这里,我也不怪你了。请你帮我一个忙好吗?请你托一个梦给我的爸爸妈妈,告诉他们我并没有死,我现在生活得很好,只是在一个很远的地方。请他们好好保重身体,会有那么一天,我会回到他们身边的。求求你,好吗?”我认真地磕了三个头。
    第二天我看见莫言抱着筱湄在说话,筱湄一脸的不高兴。
    “怎么了?怎么不高兴呀,小妹。”
    “莫哥哥不让我喊你喊‘娘’。”筱湄委屈地说。
    “没有关系呀莫言。没有外人的时候,你们可以这样喊我。”我被未薇称为是母性泛滥的人,平时就非常喜欢小孩子。
    莫言看了我一眼,咦,怎么好象有些幽怨似的,他把头一偏:“你,你还是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
    呵呵,原来这小子还这么封建啊。“我不怕,随便别人怎么说。我只在乎我在乎的人。”
    蛋卷上市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生意很好,我们有些忙不过来。于是我当机立断,多建了几套设备,雇用了四个人专门做蛋卷,我们几个负责送货或者在闹市摆一个小摊子。这样过了一个月,攒了一笔可观的银子。我打算租一套房子专门做蛋卷,再买一个小院子给我们几个住。
    明嘉三年,六月初八。
    正式的秦记糕点房成立了。那天我们穿上新衣,看着红绸包围的招牌,听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心里都乐开了花。我们都声称老板在外地,莫言是店里的管事,因为我实在不想出风头去应酬。随着新店开张,我们还按面粉和糖品质的不同,将蛋卷分成不同等级。高档的蛋卷还有精美的盒子做包装,外面系上红色的丝带,这样一些大户人家也常来买。一般的就是用纸袋装。所有的盒子纸袋都盖有一个章:秦记蛋卷,又香又脆。因为近段日子仿制的蛋卷也有一些了,但是名牌效应加上我们量多成本低,也没构成什么威胁。此外我们还不断尝试,推出了一系列水果、桂花味道的蛋卷,更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竞争力。生意做的是如火如荼。
    买房子那天,我带着四个孩子一起去看,因为是我们大家的家,我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喜欢。
    这个房子有两个院子,前面可以做客厅厨房杂物间,后面的院子做大家的睡房。房子不大,但是很宁静。
    后院种了些花花草草,我只认识芭蕉、月季和竹子。“这是棵什么树?”我随口问那位掮客。“这是棵红豆树。”红豆?这可是很珍稀的植物啊?“楚庆很多这种树吗?”“哪里。这棵树是故主人从很远的地方带种子过来种的,好不容易才养活一棵。我听说这位老爷年轻的时候在那个地方,认识了一位叫红豆的姑娘,本想娶她为妻,结果还未成婚那姑娘便病逝了。这老爷因为伤心,就离开了那个地方,带回这红豆种子,用以纪念那位姑娘。”原来还有这么动人的一个故事。“这么说,这楚庆就这么一棵红豆树咯?”“应该是。这树又没什么用,只结些红豆子,又不好养活。哪有人种啊。”哈哈哈,那就好,独此一家,别无分号。银子啊,我又看到你们哗哗地流来了哦。“这房子你们喜欢吗?”我问孩子们。他们都高兴地点头。“好,买啦!”
    从破庙搬家那天,我们一起在佛像面前磕了个头。然后留恋地看看摸摸,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我们曾经的家。
    马车里,莫言抱着筱湄,总是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这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眼神多么有杀伤力吗?他长高了,气质更从容了,从一个美正太变成了一个美少年。这段时间,他帮我打理生意做得很好,简直就是一个小大人了。很有经商管理的天赋。
    我们的新家,我决定叫“红豆居”。
    假扮男子对于我来说不算太难。因为从小性格大大咧咧,比较爽朗,跟男孩子玩得来,行为举止不是那种扭捏的小儿女样。而且看了不少电视剧,学的也算有模有样。衣着方面嘛,我总是穿竖领挡住喉咙的衣服,也能掩人耳目。只是我个子不高,出门在外不免总是被人当成十三四岁的小厮。我想了想,穿双内增高的靴子不就好了吗?
    有人说过,生活中处处都是商机,只看你有没有一双善于发现商机的慧眼。于是六月二十八秦记鞋店开张,主推产品是内增高鞋。一下子生意火爆,不少外地人都特意过来定制。据说城内流行着一句话:今天你穿了没有?
    生意实在太好,我请了一个账房先生专门管账。另外给蛋卷店和鞋店各选了一个店长,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用我所知道的一些现代经营方式来管理。至于蛋卷作坊,就用流水线作业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请了教书先生每天在府里教孩子们读书,至于莫言偶尔就(&手  机&阅 读& 1  6    k  。 c  n&)各店监督一下检查一下,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家学习。
    宅子里也请了厨子和几个打杂的,但是都是合同工。怎么说我也是一个21世纪的人,懂得人权,是不会买卖人口的。
    这天我穿上增高靴,身着一身白色长袍,腰系一条银灰色腰带,头扎一条月白发带,出门逛街去了。忙碌了这些日子,还没有好好看看楚庆城,感受一下当地的风俗。
    买一串糖葫芦边走边吃,酸甜可口,决定回家的时候给每个孩子买一串。筱湄已经越来越粘我,每天缠着我教她唱儿歌;老二阿恒和老三云筑也都认得一些字、背简单的诗歌;倒是莫言最让我吃惊,据教书的刘先生说,他进步很快,因为底子好理解力强,现在基本只需要多看书多练习作文,将来就能参加会试了。只可惜他好象志不在此,只是大量阅读书籍,很少写文章。看来要跟他谈谈、了解一下他的打算了,在这个国家,他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
    边走边想,突然发现路边好象不少少女都对我掩嘴而笑。我一下子得意起来,昂首挺胸,没想到我秦芷萱化身为翩翩男儿也能迷倒如此多少女,真不愧是玉面郎君,古代现代通杀啊。
    突然感觉不对劲,手一抹,原来是脸上有糖痕。唉,失败。正欲灰溜溜地走开,突然发现那个肥硕的周公子正从前面走过来。虽然我如今高大几许,俊朗几许,翩翩几许,与以前那小厮般模样相差很大,他不一定能认出是我,但是很有可能越发想“调戏”我。于是我立即转身,钻进一家酒楼。
    上了二楼,猫在墙壁边,从二楼临街的窗户里看见周公子带着两个随从走了过去。“咻——”我呼口气,挥挥汗,正欲坐下点餐,突然发现临河的窗户边坐着我的救命恩人,仍旧一袭黑衣。
    好机会,我眼睛一转,走了过去。“兄台,上次幸亏你仗义相救,小弟感激不尽。”我双拳一抱。这家伙抬头看我一眼,不发一语,仍然慢条斯理地吃他的菜。我略一踌躇,“兄台,上次无缘感谢。今天请我略尽心意如何?这顿饭我请。”这样的酷哥,没准会毫不理睬我,然后自行结账离去。那样的话,我可丢脸丢大发了。他抬手倒酒,酒壶已干,只滴了几滴到杯子里。他淡淡地说:“好酒。”我一听,忙冲小二喊到:“小二,再来一壶酒。”看他没有反对,我赶紧坐下。
    机灵的小二不仅上了一壶酒,还给我上了一套碗筷。我给他倒满酒:“您请。”然后又点了一碟花生米,一只烧鸡,一条清蒸鱼,一碗红烧肉,一盘青菜。他一饮而进:“无须破费。”“今天开心哪。再说有我在,你放心,肯定不浪费。”我笑吟吟地说。
    他抬头打量着对面的人,目如秋水,眉不描而翠,唇不点而红。身子看上去单薄,神情却显得机敏又坚毅。夕阳从那白衣少年身后照过来,整个人笼罩着一层金色的光晕,耳朵似乎都被照透明了,几乎能看见血管。他心里一动,赶紧一口喝完手中的一杯酒。
    我只专心吃菜,没有敬他酒,也没有陪他喝。也许对于他来说,这才更自在。我看他,剑眉飞入鬓,双目如寒星,眼睛虽明亮,眼神却又似乎总是透过事物看着远方,鼻子高挺,唇不厚不薄,但唇色略淡。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秦子轩。”吃了半天,才想起来问他名字。
    又冷了半晌,我不放弃地盯着他。“沈默。”
    “呵呵,怪不得你总是这么沉默。那如果你叫沈闹,一定很多话很热闹。”
    他怪怪地看我一眼。哎呀,对这样的酷哥可不能随便开玩笑。
    “你刚才在躲谁?”
    “嗯?”我一时没回过神来,“哦,就是上次那个周公子啦!他现在可是带两个保镖的。”
    “他还骚扰你?”
    “嗯,不是,刚才也是第二次碰到他。我是怕万一他认出我。这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啊。”
    沈默无语。
    哎,我怎么碰到帅哥就乱讲话呀。
    “哎,你以后有空去我家玩啊。我的几个弟弟妹妹很崇拜你的。”
    “我家就在翠微路红豆居。很好找的。”
    “随时都欢迎。”
    我一个人唱独角戏。
    楚庆波澜 佳节逢变
     更新时间:2009…11…21 14:43:13 本章字数:3617
    我以为又要过很久才会再见到沈默,没想到没过几天,我就又见到了他。
    宁静的夜晚,院子里有蟋蟀和纺织娘不停地在叫,花的郁香在夜风中若隐若现。我到每个孩子的房间里看了看,给他们盖上薄薄的织锦。当我准备回屋时,看见他坐在院子中间的石桌旁,手中拿着一壶酒。他看我一眼,说:“我有空。”然后又沉默了。
    我微微一笑,我知道,他是说他有空,所以就来了。这个别扭的家伙啊。
    我坐到他对面:“你是飞进来的?”
    他点点头。
    这个世界果然是有轻功的?我兴奋极了,看了那么多金庸古龙,今天终于可以来个“我与江湖人士的亲密接触”了。
    “轻功能飞多高?用轻功能比马跑得快吗?”
    “你能不能一掌把人打飞?然后他就会漫天喷血?”
    “你是江湖第几?现在的武林谁最厉害?对啦对啦,有没有所谓的武林大会?下次召开的时候你带我去玩好不好?”
    他慢慢的一杯一杯地喝酒,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寒,我想可能是越来越汗吧。他似乎被一堆问号给怔住了。
    我瘪瘪嘴:“那你有没有什么***迷香粉之类的?借我一点好吧?别小气嘛。”我充满期盼地看着他。
    “那些东西我从来不用。”神情似乎略有不屑。
    “唉!”我双手托下巴,突然看见他的剑。哇,真家伙也。想不到剑如其人,他的剑也是黑色的。剑身较窄,剑长约三尺多。伸手摸过去,剑鞘上隐约有双扭的花纹,剑柄上似乎有一只龙盘踞。不知不觉我抽出剑柄,“小心!”他一声急喝,同时眼前一道明光闪过,我的手一抖,剑落回鞘。过了两秒,“哎呀!”我突然感到手指一疼,低头一看,红色的血渗了出来。
    “承影出鞘,必要见血,不见血,不回鞘。”他似乎有点生气。
    糟了,动了他的兵器,他肯定要发火了。赶紧装可怜吧。“你不早说。”我眼泪婆娑委屈地说。
    “我……”
    我知道不是你不说,而是来不及,嘿嘿。
    他从身上掏出一个药瓶丢给我。“给我的?”他点点头。我眼珠一转:“都给我好不好?就当是替你的宝剑赔礼道歉啦。”
    他的嘴角似乎扯动了一下。
    杀鸡焉用牛刀?江湖人士的药膏肯定是高级货。我把药揣进袖子里。拿起他的酒壶倒在手指上,“别小气,借我消消毒。”趁机把他的酒倒光了。
    他的剑居然如此凛冽,月光下那剑似乎散发出一阵寒气。我不禁打了个寒颤。“你……杀过人吗?”他,点了一下头。幸好我不是他的敌人,做他的敌人一定很可怜。
    “我走了。”他起身。
    “好的。哎对了,下次我拔你剑的时候,可不可以抹点鸡血给它?这样不也算见血了吗?”
    他身形一顿,难道是喝多了?我往后退一步:“啊,那个,嘿嘿。晚安。”
    他挺身飞上屋顶。
    “以后少喝点酒——”我冲他挥挥手。
    佳人踏月色而去,衣裾翩飞。
    烟外柳丝湖外水,山眉澹碧月眉黄。
    七月初七,七夕。
    七夕又名“女儿节”、“乞巧节”。想不到本地的风俗和传说都和我们那个时空一样。我想也许这个空间和我们现代的空间本是一个出处,结果在中途分叉发展了?难道是穿越的人太多了,改变了历史?我正胡思乱想中,莫言问我:“晚上到后院给你摆一个香案乞巧吧?”啊?穿针引线之类的乞巧游戏,我不擅长,还是不要出糗了。“不不,不用了,就我一个人不用那么麻烦。我们就晚上一起出去逛街玩吧。”莫言神色很奇怪。因为此地的女孩子都很重视这个节日,这个日子里都要向织女祈求智慧和巧艺,以及幸福的婚姻。
    街市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因为古代人的娱乐活动太少了,难得有这样大型的夜市。平时夜晚都是早早就休息了。而我这段时间总是吃了就睡,人都胖了。
    各色糕点、小玩具、珠钗首饰、胭脂水粉琳琅满目,一个个小摊子摆满了路边,街道两边的花灯看不见头尾,温柔的灯光映照着人们脸上甜蜜的笑容。
    我们一行五人慢慢走慢慢看,我和小妹还一直不停地吃着东西。前面一个首饰摊上,一个男子正在替一个女子插一根珠钗,那女子脸都羞红了,神色却是十分幸福。看到他们我忽然想起了苏凌,他和欧阳念晴也一起过了中国的情人节吧。他们俩一定很幸福,很相配。这段时间我也会偶尔想起他。心情已不象当初那样是一种痛彻心扉的痛,但是还是会有一种淡淡的忧郁和惆怅。我突然一下子没有胃口了,心中叹息一声,把手上一堆吃的都塞到了莫言手中。
    “你怎么了?不开心?”莫言看着我小心翼翼地说。
    “没有啊!我很开心。”我给他一个大大的笑脸。
    我抱起小妹,让她能仔细看到花灯。她开心地笑着,黑葡萄似的眼睛里不时出现惊奇、好奇、探究,真是一个可爱的小鬼。
    “给你。”莫言突然塞给我一个东西。
    什么?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个珠花。
    “这是干什么?”
    “你刚才不是看见人家的想要吗?”
    真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以为我是想要珠钗哪。“傻瓜。这种东西可不能随便乱送的。你收起来,以后碰到心仪的女孩子再送给她。”我露出慈祥的笑容,塞回给他。
    “灯,灯灯。”小妹指着一个地方急切地叫着。(&手  机&阅 读& 1  6    k  。 c  n&)我们顺方向看过去,原来是前面的高台上放了一盏漂亮的走马灯。上面画着几个婀娜多姿的美女,不停地旋转。
    我们挤过去一看,一个人正在台上摇头晃脑地念诗。“兄台,这是做何?”旁边的男子看我一眼:“斗诗。不过诗词歌赋都可,胜出者可以得到奖品,就是那盏灯啦。”
    “小妹,想要那盏灯吗?”
    “嗯。”小妹用力地点点头。
    我把小妹放到莫言怀里:“你们等我一下。”然后从腰间拿出纸扇,“刷”打开扇子,把垂到前面的发带向后一拂,以中电视剧毒太深而自以为是帅哥pose的姿势走上台子。
    一位评委模样的人刚好站起来:“那么,现在我宣布——”
    “慢着!”我伸手阻拦。“在下有一首词,想请大家指正指正。”
    那位已经打算去拿花灯的公子,打量了我一眼,嘴角轻扬,似乎稳操胜券。切,小样。我泱泱中华、上下五千年,随便扔两首诗词出来都可以砸死你。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莫言微微扬眉,用眼神问我:“是你作的?”
    我瞪他一眼,用眼神回答他:“我还是念的别人的。”
    他微微一笑,似乎说:“我就知道。”
    正欲用眼神杀杀他的神气,突然一阵叫好从台下传来,于是我结束了和他的“眉来眼去”。台上的那位仁兄,双手一抱:“兄台好词,柳成玉自愧弗如。”然后下台而去。
    “这灯我可以拿吗?”几个财主老儒模样的人互相看看,然后点点头。
    我喜滋滋地去拿灯,正欲离开。“哎,小兄弟,敢问你姓甚名谁?”一个白胡子的评委问我。“我叫雷锋。”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赞叹。
    阿恒和云筑也对花灯爱不释手,于是我让他们两人一起提着。正在说笑间,我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从不远处一闪而过。苏凌?这怎么可能?我对莫言说:“照顾好弟弟妹妹。我去去就来。”
    我急切地循着那个身影而去。苏凌,真的会是你吗?还是因为我太思念你?眼睛不住地搜寻着那一抹赭红色。等等我,等等我……我在心里呼唤,向前奋力跑去,不顾人群把我挤得东倒西歪。
    我不停地跑不停地找,渐渐离开了热闹的人群,却再也没有发现穿着赭红长衫的“苏凌”。真的会是他吗?我怅然,这怎么可能?以为对他已经平复的心情又有些微痛起来。
    是的,我想你。在这个不可能有你的陌生世界里,我深深地,痛痛地想你。你在我身边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一切是你。
    我失魂落魄地走着,看见对面巷子里有一个小吃摊,那桔黄的灯光在这漆黑的夜晚显得那么温暖。好,化悲痛为食欲。我走过去:“老板,给我一碗馄饨,一碗汤圆。”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妻,那男子打开锅盖,在热气腾腾中撒进小吃。那妇女热情地招呼我:“公子,请坐。两个人吗?”
    “不是,我一个人。放心,我吃的完。”
    “公子说笑了。刚逛完街市过来吗?”
    “是呀,真热闹。”
    “听公子口音是外地人吧?第一次参加我们楚庆的女儿节?不知可否遇见喜欢的姑娘?有没有姑娘给你扔花哪?”
    啊?还有这节目啊,看来我错过了。正不知该如何回答,那妇女盛上一碗馄饨:“公子先吃,待差不多再给你下汤圆,免得放凉了。”
    唔,真是一对朴实的夫妻。看他们虽然身着粗布衣裳,一副贫寒的样子,可是他们神色中却是满足与从容,我觉得象他们能这样相守一辈子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公子一个人来的楚庆吗?”小吃摊上没有其他顾客,老板娘热情地与我攀谈。
    “是啊。”我这样的来法,能有人会陪我一起吗?我这可是千年一遇的穿越哪!
    “公子,您的汤圆。”晚风轻送,老板娘的笑容越来越迷人,让人沉醉,唔,我好象真的醉了。吃汤圆也会醉吗?昏迷前我最后想到。
    楚庆波澜 永夜抛人何处去
     更新时间:2009…11…21 14:43:35 本章字数:4660
    当我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躺在冰冷的地上,睁眼一看,四周黑不可见。嘴里塞着一块布,手和脚都被绳子捆得紧紧的。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总觉得一块塞进嘴里的布怎么也可以想办法吐出来。轮到自己就知道了,舌头和下颚根本动不了,已经完全僵硬了。那些电视剧里演得太假了。
    我挣扎了几下,一动也不能动,看来绑我的人极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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