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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神-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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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一个豪奴牵了一匹身长一丈二,全身暗红,皮毛火云一般的大马过来,这大马神俊非凡,一看就是日奔千里的神马。
“火罗马?”洪易一看,便知道这匹马是火罗国的马,奔跑起来鬃毛飘扬如火云,千金易得,一马难求。
“这就是我的赌注。不知道洪兄是什么赌注?”长乐小侯爷看了看洪易,脸上显现出冷笑。
“侍卫,把我的佩剑拿来。”就在这时,镇南公主洛云拍拍手,一个侍卫立刻送上了一柄鲨皮鞘的宝剑。
洛云刷的一拔,剑出鞘,映着日光,光彩夺目,剑身上流动着菊花一般的云纹,锋口看一眼都几乎要流出血来。
“这柄剑名‘斩鲨’,比长乐小侯爷的火罗马儿只贵不低呢,我看今天洪易出来得匆忙,没带赌注,我就暂时借给他好了。要不然,他没有赌注,就玩不成游戏了,我也看不成热闹。多可惜。”
洛云把剑回了鞘,递给洪易,啪!打开折扇,摇得飞快。
第四十一章 赌注(下)
“啊哦………”
现场发出了一阵惊叹的声音。
饶是这群王侯公卿的公子哥个个家里都是万贯家产,什么事物都见过,但是两个人的打赌的赌注还是小惊了一把。
这匹神骏的火罗马不说,比起普通的战马不知道好了多少倍,是千金难求的千里马,有这么一匹,一天之间到五百里的远处跑个来回都不是什么难事。
尤其是火罗马擅长奔跑,更擅长负重,火罗国的“火云”重甲骑兵比之云蒙的“铁浮屠”重骑兵更要凶猛善战,全靠这火罗马的冲击能力,要不是火罗马在西域也是珍稀品种,火罗国的铁骑也很可能像云蒙一样侵略大乾。
不过这还罢了,火罗马在王公贵族之中虽然说是身份的象征,但也算不得特别珍稀,只要出大价钱就能弄到。
但是洛云借给洪易的赌注,这柄“斩鲨”剑,通体菊纹云钢锻造,吹毛断发,乃是有钱都买不到的神兵利器。
更何况,这是神风国锻造的剑,和大乾的剑完全不同。
大乾的剑柔,薄,只适合于单打独斗的击刺,不能适合于战场。这也是大乾朝兵器法禁刀不禁剑的原因。
但是神风国的剑身却是厚重,带有微微的弧度,比一般的剑要长,锋刺前更有血槽,似刀非刀,完全适合于战场砍杀!
有这一柄“斩鲨”剑,要至于战场立功以后封爵位的这些王公子弟是非常有例的。
想想,和人刀剑对劈的时候,才一接触,你的剑就把敌人的刀劈断了,这场战斗还有得打么?
一柄神兵利器在手,可以增大练武的人十倍杀伤力。一个武士拿了这柄“斩鲨”剑,就能够和武师级别的高手对杀对砍。
“不是玩玩么?这赌注也太大了。”
“苏沐姑娘要来了,小侯爷想出出风头,别说,我都想出出风头了。”
这群公子哥议论着,眼睛看着“斩鲨”都十分的热烈。
长乐小侯爷的眼神也动了动,“公主的这柄佩剑被赢走了恐怕不好吧。”
“没事。”洛云摇摇扇子,“这虽然是我心爱的佩剑,但只要玩得高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何况小侯爷,你未必就赢得走呢。”
“是么?既然公主这么说,那么游戏开始了,我也不客气。”长乐小侯爷看着洪易,细细打量着,“百步距离,五息之内,五箭连射,如果多出一息,则算输,脱靶也算输,最后比准头。洪兄可有意见?”
“没有。”
洪易点点头,看着那匹火罗马,心中也微微的意动。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这个长乐小侯爷身上怀有武功,五箭连射,要在五个呼吸之内办到,还要箭箭中靶,这已经是高难度的力量和技巧结合,差不多都快比得上军队“讲武堂”的武士考核了。
这样的力量,准头,速度化为拳法,也是非常厉害的搏击。
“这个长乐小侯爷的武功只怕在我之上,不过我身练牛魔大力拳,基础扎实,全身的肉筋都已经练到位,而大乾的武功,最好的筋肉功夫,也不过是道门的小周天练力法,却是还要差一筹。就算他到了武士的层次,根基也有稍微的差别。”
洪易心中揣摩着,准备拿出牛魔大力拳中的开弓手法,好好的和这位长乐小侯爷玩上一场。
“拿弓来。”
看见洪易答应,长乐小侯爷大喝一声,显示出威武的阳刚之气,一手提弓,一手把皮革箭囊背在后背,弯腰坐马,力沉下盘,贯通双臂,一把扯开八十斤重的牛筋弓,搭上箭。
嘣!嘣!嘣!嘣!嘣!
弓弦连续响动,长乐小侯爷射出一只箭后,又以飞快的手法从箭囊中取到另外一只,搭上,再开弓,射击,一连五次,果然在五个呼吸之内完成。
前面四箭,箭箭都中到了靶的红心,只有最后一箭,因为速度过快,稍微的偏离了靶心,但依旧是深深扎进靶子中。
“好!”
这五箭连发,的确是算得上擅射的能手。
显然长乐小侯爷对自己的水平也颇为满意,把弓递给洪易,然后擦擦手。
此时,洪易也没有多说话,早就暗运神魂,精神贯注在双目之上,眼睛看着靶心,同时脑袋之中观想牛魔大力拳中开弓的姿势图像,活灵活现,在接过弓的时候,姿势图像瞬间和身体合二为一。
他这是借用了道术之中的神魂观想法,和武技结合,刹那之间,魂与魄合,灵与肉合。
众人都睁大了眼睛,只见洪易一手持弓,一手变魔术的捞住箭囊抽箭,一推上弦,一拉满月,一撒放,便有一种残留不绝的余韵。
唰唰唰唰唰,五箭连射,箭箭中靶红心,最先的一支,竟然把皮革的靶子都贯穿了。
“啊……”众人一片惊讶,谁也没有料到,洪易看似貌不惊人,居然有这样的箭术。
“长乐小侯爷,承让了。”洪易射完之后,把弓递过去,解下箭囊,同时面带微笑。
“你赢了。”长乐小侯爷死死的盯住箭靶,似乎是不敢相信事实,过了好半天,才肉痛的说出了三个字。
“侥幸而已。”洪易笑道。
“看来洪公子果然继承了武温侯的武风,不知道咱们有没有兴趣再比上一场拳脚,赌注就是我手中的这枚温玉扳指。而洪公子就把马继续赌上就是了。”长乐小侯爷并不甘心,又道。
“今天是堂会,箭技射义本也是风雅的事情,但拳脚就太离谱了。”洪易一口拒绝了,因为他的双手隐隐有些筋痛,腰也有点痛。
刚刚射箭,虽然用上了魂与魄合,灵与肉合的道武结合的功夫,但是他筋骨皮到底没有练到最坚韧的地步,还差一些火候,在连续开弓之间,已经稍微的扭伤了一点,如果动起手来,肯定会吃大亏。
更何况,眼前这位长乐小侯爷一看就是经常习武,实战丰富的人。洪易平生的实战也就是和洪桂那次打了一下,还是出其不意,比起经验来,恐怕远远不如长乐小侯爷。
对于自己的情况,洪易也心中清楚,当然要推脱。
“射义是射义,但是拳脚太离谱了,传出去我的堂会斗殴,太不好了,要不,你们约个时间,再赌一场吧,看,苏沐小姐来了。”镇南公主洛云不悦的道。
“好,那就下个月,科考过后,咱们比试一场拳脚吧,洪兄,这个月,把马喂好,不要瘦了,到时候我要赢回来的。”长乐小侯爷也回过气来,同时,他嘴里的称呼也改了,把洪公子改为洪兄,显然是承认了洪易的实力,有资格融入他们的圈子。
说完话之后,他的眼睛赶紧看向了远处款款而来的一位国色天香女子。
第四十二章 红颜骷髅
当苏沐走过来的时候,在场所有的人都摒住了呼吸,惊艳得说不出话来。
的确,就连洪易看见走过来的苏沐,都有一种被貌美的容颜,完美的气质震惊得窒息的感觉。美丽使人忘记了呼吸。
“以前只读史书里面说,美人一笑倾城,再一笑倾国,有的皇上爱美人不爱江山,都以为是荒诞不及的说法,社稷神器,岂是一区区女子比拟得了的?但是现在看来,似乎有那么一点事儿。如果是这样的女子和社稷神器两选其一………社稷神器……绝色美人……社稷神器……绝色美人…………”
“嗯?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洪易突然惊醒。
他在最初刹那的震惊之后,念头之中弥陀本相一闪而过,神魂清明下来。
洪易到底练过无上神魂修炼经卷《弥陀经》,经历过玉女观,都能紧守不动,神魂坚强,不受外界声,色,香,味,等迷乱。
“嗯?”
苏沐缓缓走来,香风袭人,这种香气不是脂粉味道,而是好像百花一样的清香,令人闻了之后先是心神清爽,随后飘飘欲仙。
这位国色天香的女子,莲步轻移,身上穿的淡绿纱裙,外罩白色披肩,几个侍女跟随在后面,好像画中的仙女款款降落红尘。
这里虽然是青楼,清官人也并不是什么高贵的身份,本来越漂亮的清官人越是调戏的对象,但是眼前的苏沐出现,却令在场的王孙公子都提不起一点亵渎的心思来。
一干王孙公子,包括刚才的长乐小侯爷在内,看着苏沐过来,都已经是呆立当场,起码有三个呼吸的时间,是完全被容光气质所摄。
看见这一群王孙公子短暂的失神,苏沐眼神深处有满意的光,但是她的突然一下落到了洪易的身上,却发现在这一瞬,这个少年恢复得很快。
“这位公子,刚才好箭术?真是让苏沐大开眼界。”
苏沐淡然一笑,走了过来,对洪易说话了。
苏沐一开口,字字清越,如珠落玉盘,听得人的心里麻麻的,痒痒的,全身毛孔大开,说不出的舒畅。
听见这个声音冲自己来,落到耳朵里,洪易身体起了一种异样的反应,抬起眼睛,看着苏沐款款向自己走来,竟然有一种闪避开的感觉。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红粉骷髅,白骨皮肉。”
洪易觉得似乎有点不妥,脑袋之中立刻闪出了弥陀经义,同时念头之中观想:眼前的这位绝色容光女子,京城第一才女,遍体生蛆虫,蚊蝇密布,皮肉腐烂,渐渐显露出白骨。
这一观想红粉化骷髅,皮肉腐烂,眼前的苏沐在眼中的景象立刻平淡起来,虽然还是绝色天香,但却没有了那种容光慑人心神的魅力了。
“苏姑娘过奖了,这只是雕虫小技而已。”
洪易镇定之后,谦虚的声音响了起来,把一干公孙公子也都惊醒了。
“惭愧。这洪易显然是读书读到了心里面去,却不受绝色女子的影响,见美色心不乱。相比之下,我却差了一筹。”
长乐小侯爷听见洪易的声音,心思彻底恢复了清明,心中暗暗叫了声惭愧。
刚才虽然他的呆立,就只有几个呼吸的时间,倒也算不上什么沉醉不能自拔,只算做是惊艳,但这几个呼吸愣神儿,如果放到战场上,已经死了上上下下许多来回了。
长乐小侯爷毕竟是要继承侯爵的嫡长子,受过的修养却是比一般王孙公子要好得多,心中已经开始自省。
“射义是六艺之一,倒也不算是雕虫小技,公子切不要妄自菲薄。”
苏沐微笑,欠身道了个万福,“苏沐来迟,让各位公子久等了。”
“不久等,不久等,等等沐仙子也无所谓。”
就在这时,一个公子哥连忙道,旁边的公子哥都附和着:“是啊,是啊,不久等。能看见沐仙子的容光,就是三天三夜也等得。况且是区区一两个时辰。”
这群公子哥都争先恐后说着谄媚的语言。
“这群王孙公子也是有修养的人,怎么看见了女人骨头就软了?不过也难怪他们,连我如果没有练弥陀经的观想法,恐怕也定力不住,实在是太漂亮有气质了。”洪易心中想道。
呼呼,呼呼。
倒是洛云看着这群王孙公子对苏沐的谄媚,气得直喘粗气,手中折扇猛摇,啪!一下收拢,捏得骨骨得响。
本来她是被众星捧月一般,但是现在却被冷落,月成了苏沐,在她的心里,自然非常恼怒,却又不好发作,只好暗自生着闷气。
“公主,刚才多谢你借‘斩鲨剑’做赌注,现在相还,我又欠了公主你一个人情呢。”
突然之间,洪易不卑不亢,拿起了那口“斩鲨剑”,双手捧给洛云,声音憋住,胸肺扩张,读书圣贤书一般,很是洪亮。
这一下,把那些争先谄媚苏沐,想和美人说话的王孙公子吓了一跳,又回过神儿来,看着场中镇南公主洛云的不快,顿时个个都十分的尴尬。
这些王孙公子哪个也不是省油的灯,知道自己的行为惹了公主不快。
看着这些公子哥美人当前,却又忍不住心里痒痒,要搭讪说话,却又怕镇南公主不愉快的尴尬模样,洪易心中也有点好笑。
刚才他是看洛云不愉快,于是借还剑安慰。毕竟这位镇南公主帮了自己很多,还一点人情,是一点人情。
“还是你清明。”
洛云看见捧剑对自己躬身的洪易,眼睛一片清明,显得内心刚正,看不到一点邪念和旖旎想入非非,洛云就觉得一阵心情舒畅。
“这么多人中间,就洪易一个清明人呢。”
洛云咬咬牙,“洪易,这口斩鲨就赠送给你了。”
“这是公主的心爱佩剑,借我赌注,已经是大人情了,怎么敢收。”洪易大惊,他看着洛云咬牙齿的神情,也知道斩鲨是她心爱的佩剑。
“我说送给你就送给你,再推三阻四,我可就生气了。”洛云打开扇子,又猛摇。
洪易摇摇头,只好把佩剑收下。
“久闻苏沐姑娘是京城第一才女,最爱谈玄,听说有次堂会,论玄理,把正一道的长老都驳得哑口无言,这位洪易公子,也最爱谈玄了,不如你们两人说说,让我一饱耳福?”
看见洪易收下“斩鲨”之后,洛云对着苏沐道。
“这位是洪易公子么?刚才我们已经谈过玄理了,不用再谈了。”
苏沐笑着,眼神带诧异深意的看了洪易一眼。
第四十三章 神魂训马
“刚刚谈过玄理?是了?这个苏沐的气质容光已经养成,只要是男人初一见面,没有不被她所震慑的,而我却在瞬间就清醒了过来,她便看出了我的心思镇定。”
洪易听见苏沐的话,先是一愣神,随后也明白了她的话。
刚刚神魂观想,抵御住了苏沐的容光,这已经是一种无声胜有声的谈玄了。
“苏沐这种女人,的确是国色天香,浑身有仙气道气,乍见到不动心的,不是高僧高道,就是学问修养精深的大德大贤,我能镇定下,也难怪她对我高看一眼,就是不知道这个修炼过道术没有?”
洪易心想,“既然这个苏沐好谈玄理,那么也肯定修行过道术,不然身为玉京城第一才女,整日处在虎豹狼窝之中,没有一点点自保的能力,那也不可能。不过我母亲当年也是这样的身份,但却怎么没有一点自保的能力,要是有能力,也不会就吐血伤身,郁郁而终……”
想起母亲,洪易心中刺痛一下。
“洪公子,你说是不是呢?”
苏沐看见洪易不说话,又追问了一句。
“苏沐姑娘的确是容光震慑人,幸亏小生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恪守见美色心不乱的道理,才能正正经经的和姑娘说话,要不然,只怕变得成话儿都说不出来的呆子了。”洪易微笑回答。
“哪里,洪公子说笑了。”
苏沐巧笑倩兮,浅绿色纱裙在风中微微的飘动,好像要乘风飞去的仙女,令人产生一种快步上前抓住的冲动。
这种神态,又把这群王孙公子撩拨得心里痒痒,不能自拔。
“哼!”洛云鼻子里面轻轻冷哼了一下,抬头看看时辰:“哎呀,这个堂会可能要散了,时间等得太久,我得要到宫里去请安,诸位请自便吧。”
说着,洛云自顾自的摇着扇子,道了声别,被护卫拥着走了出去。
“小生也告辞了,下月小生就要科考,还要回去读圣贤书,还望苏姑娘见谅。”洪易一手提“斩鲨”,走到院落旁边,牵起“火罗马”的缰绳,也出声告辞道别。
“别忘了,不要亏待我的‘追电’,下次我还要赢回来的。”长乐小侯爷连忙道,显然这匹马也是他的心爱之物。
“哈哈,这匹马叫‘追电’么?果然是好名字,小侯爷,你让心,我会好好照顾它的。”洪易一手牵缰绳,一手摸着这匹神俊无比的大马,心中异常欢喜。
鲜衣怒马,长剑横垮,纵横驰骋,这等景象,在洪易心里早幻想很久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
洪易恨不得现在就骑马,一路奔腾出去,看看是什么感觉。
“不过我从来没有骑过马,不熟悉马的习性,骑上去颠簸下来,闹出大笑话来不好了。”洪易笑过之后,并不上马,而是一路牵了出去。
长乐小侯爷看着自己的“追电”被这么牵走,眼睛望着,好像是自己的老婆小妾被人拐走一样。
不过他转过眼神,看见苏沐,眼神又热烈起来。
“洪家居然有这样出色的子弟,虽然武功只练得皮毛,但心神却这样的镇定,我太上道天女观想法已经练到了显形的境界,不用施展迷惑心神的法术,随意举手投足,灵肉合一,就有天女神女的气质,他居然在愣神之间就清醒过来?莫非真的读书到了存圣人于心中的境界?其神魂大刚,浩然之气弥漫充塞的地步?不过天下读书人比道门多百倍,总归有出色的,倒也不稀奇。”苏沐却看着洪易的背影,脑中闪烁着念头,随后归于平静。
×××……
“真是一匹好马!好刀!”
洪易牵马出去之后,并没有回侯府,而是一直牵出了城门,到达城外的官道行人稀少之处,心中细细估量着骑术的要点。
骑术第一步就是要摸清马性,与马沟通,越好的马,性子越烈,换了主人很可能就驾驭不了。
果然,洪易摸着这匹“追电”,以眼对眼的时候,就感觉到了马眼之中,居然有一丝戏谑,还有桀骜不驯。
洪易知道,自己只要一骑上去,这匹马肯定会猛烈颠簸,把自己摔下去。
这是一种近乎于通灵的感觉,寻常人休想看得出来。
但是洪易神魂修炼已经能够日游,而且又有和狐狸朝夕相处的经验,知道动物和人一样,都有感情,有智慧。尤其是这种经常和人接触,受过人训练的上等战马,虽然不会像狐狸那样通灵,学人类用火,烧饭,种植,读书,但也非常能理解人的意思,尤其是和主人,更是心思相通。
所以他看得出这匹“追电”的心思来。
“火罗马匹马四蹄健壮,筋肉饱满,浑身没有一点多余的肥肉,单说力量,体力,就几乎相当于顶级武师,甚至先天武师。”洪易回忆起来武经之中骑射篇关于火罗马的记载。
武功练到先天境界,五脏六腑强壮之后,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力气悠长,行走如飞,疾如奔马,有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脚力。
这匹火罗马体重两千多斤,猛烈颠簸起来,就相当于一位顶尖的武师,甚至先天武师,以洪易现在的力量上去,铁定是驯服不了,被摔得半死都有可能。
当然,这只是单纯的力量,体力上的比较,若论起厉害来,顶尖武师先天武师却是比马要厉害百倍。当一两百斤重的人,有了一两千斤重马的力量和体力的时候,那是非常恐怖的。
“对了,我不如用神魂之术和它沟通一下。”
洪易突然心中一动,想起了自己在西山幽谷之中,也是语言不通,于是神魂脱壳和小狐狸们说话的情形。
虽然这匹马肯定不会神魂出壳,但是洪易现在却能以观想法,神魂入梦,和马沟通。
“好机会,有云把太阳遮住了呢。”
洪易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发现已经被一片大云朵遮住,心中暗叫天时来得好。要是太阳出来,他可不敢神魂出壳。
眼睛一闭,静守内观,神魂一下从顶门跳了出来。
“追电马儿,你疲劳了,睡觉吧,浑身放轻松,好像在棉花一样的云中。”洪易神魂出壳,做出种种观想,念头直入这匹火罗马的脑袋之中。
这是“入眠法”是最为低级的观想法迷惑神魂的法,道经中都有记载。
洪易现在一施展出来,这匹马果然双眼先是疑惑,随后,有点迷糊,最后竟然睡着了。
洪易立刻神魂入梦观察,深入追电马的念头中。
顿时,他看见了震撼的一幕。
那是无边无际的战场!
第四十四章 神威王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在睡觉的时候,神魂念头都是最弱,最容易被侵袭的时候。妖魔在害人的时候,也是选择夜晚深睡的人。
而且在睡梦之中,神魂之中的一些最为深刻的记忆片段会涌现出来,让妖魔鬼怪窥见。
现在洪易神魂出壳,观想入梦,先把马儿迷惑使其入睡,准备入梦交流,随后就看见了这匹马记忆之中最为深刻的念头片段。
那是沙漠之中,无边无际的战场,杀气震天,到处都是血光,还有刀光,骑兵铁甲冲撞,战鼓擂动,旌旗飘扬。
“交战的双方是大乾兵与火罗国的‘火云’骑。”
洪易一下就认出来了,“追电”马记忆之中的战场是大乾和火罗交战的场景。因为里面有一方的士兵衣甲,旌旗,都是大乾的文字和装束。
战场上,“追电”马此时是全身披挂,都是厚厚鱼鳞一般的钢甲,头部,颈部,躯干,后臀,全部覆盖上,整只马成了一匹真正的“铁马”。
洪易甚至感觉到这一身马铠沉甸甸的重量,如果穿在自己身上,肯定会被压趴下。
骑在“追电”马上的也是一个全身铠甲的火罗大汉,手上拿的是两柄火罗弯刀,迎着日光,上面天梯的云纹一层一层。
“追电马”和这个火罗大汉飞舞弯刀,一人一骑,仿佛是一个移动的钢铁堡垒,快速向大乾军队撞击过去。
身后还跟着几百骑同样装备重骑,冲杀之间,势不可挡,好像山洪海潮,大山崩塌,一涌而来。
这是钢铁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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