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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神-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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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人显然是极其有地位和钱财的王公贵族。
这从他们骑乘的马儿就看得出来。
这些马里面,最小的都有一丈多长,八尺高,在风雪之中喷着强烈的白气,眼睛对着风雪也睁开,没有一点儿畏惧和寒冷。强健有力的马身,修长的四蹄,浑身没有一点杂色,油光得发亮的毛,都显示出了这些马并不是普通的种类。
如果是大乾王朝善于养马的人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些马都是域外火罗国的“火云马”,因为全身暗红,奔跑起来仿佛火云,因此而得名。
这种马不吃草料,顿顿都要用鸡蛋拌着黄豆饲养,而且讲究极多,在大乾王朝之中,这样的马每匹都要配备三到四个马夫,日夜照料,根本不是普通人养得起的。
但是这种马奔跑起来,也极其迅猛,忍耐力极强,载人日行千里,更兼之通人灵性,遇到主人不离不弃。是富豪王公,侯,伯家族不惜花费数千金都要得到的好东西。
进山的一群人,骑马的是两男两女,另外还有几个身穿单薄,但在寒冷之中却丝毫不惧的人跟在马后面,这些人眼神冷傲,行走如风,跟在马后面丝毫不落下。
很显然,这些人都是王公府邸豢养的护卫高手。
“郡主,前天听宫里传来消息。元妃娘娘不知道为什么被册封了皇贵妃。”
这四个人之中,其中有一个少年,正是“小理国公”景雨行。
另外一个女人,则是洪雪娇。
还有另外一对男女,更是显得尊贵雍容。男女都披着纯白狐皮大披风,雪落到了披风上面,轻轻一抖,都自动的滚落下去,好像是不沾水的荷叶皮子。
这个女人,是玉京城之中荣亲王的郡主,皇帝赐的封号永春,永春郡主。
而那个男人,身材极高,鼻梁高挺,鹰眼,虽然没有景雨行那样有风度,浑身上下却有一种慑人的气质。
这是成亲王的世子杨桐。
“听宫里太监传出来的消息,是皇上偶尔问众妃子,说是天下什么东西最大,众妃子都没有满意的答案,结果元妃说道理最大,令皇上龙心大悦,就加封为皇贵妃了。”
永春郡主回答着景雨行的问题。
汪,汪,汪……
就在这时,前面奔跑的十多只猎犬猛烈叫了起来,同时,这些猎犬在叫汪之间,全身弓了起来,毛竖得笔直好像豪猪。
这些猎犬个个都有小牛犊子大小,牙齿锋利,神态凶猛,似乎狮子一般。
这是“獒犬”,三四头獒犬可以撕裂一头猛虎!
现在四对男女出来打猎,足足带了十多只獒犬,显示出了对猎物志在必得的心思。
“发现了纯狐窝了?”
成亲王世子杨桐身手朝马上一扬,一柄长弓就取在了手中。
“纯狐有灵性,搞不好还有些手段。不过这次仍旧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这群獒犬,却是有看穿鬼怪的能力。”
第十一章 八大妖仙白子岳
汪,汪,汪………
“嗯?这是什么声音?”
洪易抬起了头来,他听见了外面隐隐约约远处传来的犬吠声音。
“唧唧,唧唧!唧唧!”
三只小白狐比洪易更敏感,一听到外面风雪中传来若有若无的犬吠,顿时跳了起来,唧唧乱叫,显得非常慌乱。
“不好?有猎人进山了。”
洪易一下就明白了,大雪天,深山老林的,不可能会有犬吠,唯一的解释就是有猎人进山来。
“怎么办,怎么办。易哥哥,怎么办?这是獒犬的声音。獒犬是我们最怕的东西了,它们可是连老虎都可以撕得碎……”
就在这时,小殊,小菲,小桑三只白狐团团乱转起来。
其中小殊还是略微镇定一些,用爪子在地上划拉着歪斜的字体。
此时是大白天,三人也不能神魂出壳来交流,没有到日游的境界,魂根本不能承受白天的光线,哪怕是大雪天,没有阳光,也不能够。
但是洪易从三只小狐慌乱的眼神之中可以看得出来非常的恐惧。也看清楚了地上的字体。
“獒犬!”
看见小殊在地上划拉出来的字,洪易浑身也汗毛都竖立了起来。
他出生豪门,虽然身份地下,但獒犬这种还是知道的,头头都有牛犊子大小,极为凶猛,是看家护院的神物,而且这种东西极为敏感,天生就有灵性,能看得到无形的鬼物。
换句话来说,就是洪易神魂出窍,在獒犬面前,也会被看穿。
豪门大户人家,养一只獒犬,可以镇压邪气。
“怎么办?怎么办?”洪易看见三个小白狐慌乱的模样,心中也略微的慌乱。
相处了这么些天,他也已经知道了这群狐狸的底细,虽然是开始修炼,但却没有什么自保的能力。遇到普通的猎人还能对付一下,遇到这种带有獒犬的猎人,简直没有还手的机会。肯定会被撕咬得粉碎,跑都跑不掉。
獒犬发威起来,可比狮虎,普通的三四个精壮大汉都不是对手,更何况还有看穿神魂的能力?
“涂老也只怕不是这些东西的对手,我还是出去把他们引开,就说我是进深山迷路的书生,让他们送回去。这样那些猎人就被引开了。”
犬吠声越来越接近,情况已经愈见危急。
洪易把桌子一拍,长身而起,大踏几步,猛的掀开棉帘子,走出了石室。
“呼呼,好冷。”
一出石室,寒风扑面而来,洪易打了个寒颤,地下的雪已经有了两尺来深,一踏上去人都陷进去。
洪易寻着声音,艰难的行走着,一步步朝山谷外面走去。
山谷外面是一个小山坡,地势比较高,小山坡有树林,可以隐蔽身体,也可以居高临下注意到谷外的一条长长的小路。
“我的天……”
洪易一爬上山坡,就远远的看见了十几个黑点出现在远远的小路尽头。
那些黑点发出的汪汪的声音,正是獒犬的吠声。
“十几头獒犬!”洪易有一种眩晕的感觉,心里砰砰直跳。感觉到狐狸们在劫难逃了。
“洪雪娇?……还有那些人?”
奔马跟在獒犬后面,越来越近,还剩下数千步距离的时候,洪易躲在树林后面,勉强的看见了洪雪娇的身形。
“糟糕,居然是这些人进山打猎……”
洪易心中更加的觉得糟糕了,这些人可是不好对付。就算自己现在出去,碰到他们,也肯定引不开,恐怕会引起更大的怀疑。
“跑上去跟他们说道理?恐怕说不通?可恨,我若是武术大宗师……”洪易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好的办法阻止这群人,心底深处有一种无力的感觉。
“郡主!前面那个小山坡的树林里面藏了有生气的东西!”
“怎么?纯狐就藏在山林里面?獒犬先上去,恐怕会把狐狸撕碎,那就不好了,我要是没有损坏的皮毛,雪娇,你的箭法不错,等下让獒犬上去,把狐狸赶出来,你再射它们的眼睛,不要伤到皮毛。”
“郡主,没有问题。”
赶着獒犬,骑马奔涌而来的这一群人,正是咏春郡主,洪雪娇,以及成亲王世子杨桐,景雨行。
刚刚在雪地上,獒犬不停的叫,猛烈追踪,终于使他们追到了这里来。
“什么?发现了我?”
洪易听见了一个护卫高手大吼树林藏了东西的时候,心里一紧。
“说什么也不能让小殊,小菲,小桑他们遭难。她们既然叫我哥哥,我自然要把她们当妹妹,人以国士待我,我以烈士报之。”
洪易整理了整理了衣服,正要从容走出去。
就在这时,向小山坡上扑来的獒犬突然之间停了下来,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强烈的威胁。
“怎么回事?”
景雨行,杨桐,洪雪娇,咏春郡主这两男两女的眼睛之中,同时闪烁出了摄人的光芒。
与此同时,随行的护卫高手们,都猛的上前踏了一步。
就在这一瞬间,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歌声,同时,风雪之中,伴随着的是一阵隐隐约约的酒香味道。
“好酒……好酒出自咱的手……
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
喝了咱的酒,滋阴壮阳嘴不臭……
喝了咱的酒,一人敢走青杀口……
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
“这歌,好大的豪气,是从什么地方发出来的?一人敢走青杀口,见了皇帝不磕头……”洪易听着这歌,虽然没有什么诗文,但却豪气干云,有一种铺天盖地的气势。
青杀口是大乾王朝和云蒙帝国交界的一个边界,那里年年征战,死人无数,尸骸堆积如山,据说是一寸泥土一寸血肉。
那地方也极为恐怖,传闻白日都可以见到鬼打人,无人敢走。
这歌声一起,酒香四飘。
突然之间,异变陡生。
十多只獒犬中突然一只最大的獒猛然的转过了头,好像是被什么东西附上了身一样,眼睛之中闪烁着凶狠的光,吼叫一声,猛的朝景雨行一行人猛扑过去。
忠心耿耿的獒犬居然反噬主人!
“嗯?”
景雨行突然之间遇到这样的情况,倒是处变不惊,整个人一下从马上跃下,出手如电,如豹虎扑杀,一拳轰中了扑过来大獒的头骨,打得这头大獒足足飞出了三五步开外,等刚要翻身挣扎起来的时候,景雨行一步踏过去,直接把这头獒踏毙了!
这连串两手,干净利落,威势凶猛,反应如电,显示出了这个“小理国公”不凡的身手。
“这是鬼仙附体的手段!居然有这样强大的妖怪!谁!给我显身出来!”
景雨行打死了自己的獒,脸上却没有半点笑意,突然叫道。
神魂修炼到了附体夺舍的程度,可以称呼为鬼仙!
这种程度的神通,可以把神魂飞出去,附体夺舍。刚刚的大獒,就是被附体了,从而反噬主人。
“好!居然能看出鬼仙附体的手段来!不过要我显身,你们还差了一点点,要洪玄机,杨拓这两位武圣来还差不多。”
突然之间,十几头大獒之间,又有一头大獒开口说话了。
崩!
一箭射出,正中了这头大獒的眼睛,大獒翻了个身,滚在地上不动了。
发箭的人正是洪雪娇。
“没有用的,你这箭,又怎么有用?”
这头大獒刚死,另外一头大獒立刻又开口说人话了。
场面变得异常的诡异。
“你是谁?”
听见洪玄机,杨拓这两个名字。四个人都脸色一凛,成亲王世子杨桐猛然上前踏出一步,问道。
“你姓杨吧,是皇室?回去告诉杨拓,就说我白子岳迟早会找他一分高下。叫他等着吧。”
“白子岳!”
这个名字一出,杨桐陡然一惊,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眼睛死死的盯着眼前那只说话的大獒。
“走!”
突然,杨桐架马转身狂奔。
看见杨桐这个样子,其它的人都吓了一跳,猛然回马。
一时之间,马走獒奔,往来路返回,不出半柱香的功夫,走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两具獒尸,一头大獒。
“洪易?”
就在洪易松了一口气的时候,这头大獒慢慢走上了山坡,说话了,带着询问的语气。
“你是谁?”
洪易看着这只会说话的大獒问道。
“我就是白先生,外面冷,你还是跟我来石室吧。”大獒说话道。
“好。”
洪易跟着这头大獒下了山坡,回到幽谷的石室。
他看见了一个坐在中间正座着一个身穿月白色衣服的年轻人,头发很长,结成垂髫散落在鬓角。
这个年轻人紧闭双眼,等洪易一进来就睁开,双眼散发出柔和的光,就好像是温玉一样。
他的旁边,放了一个两尺多长的紫色酒葫芦,背后背了一口长剑。整个人显得仙风道骨的出尘。
“先生请坐,元妃提过你的,这是我几十年陈酿猴儿酒。能活通气血,延年益寿,喝上一口吧。”
年轻人哈哈一笑,招呼洪易坐下。
“你是天下八大妖仙之一?白子岳先生?”
洪易问,也走了过去,接过酒葫芦,喝了一口,才入胃中,就升腾出一股暖洋洋的气息,似乎是全身四万八千毛孔之中都散发出了清香。
“好酒,仙酒。歌也是好歌。一人敢走青杀口,见了皇帝不磕头,不现身就吓退了那群高手,当真称得上是英雄。”
一口酒下肚,洪易浑身都发热起来,“喝了白先生的酒,我当然不白喝,就赠送先生一首诗吧。”
说着,洪易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大声呤道:“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
第十二章 牛魔大力拳
“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好,好,好……四海称英雄,天下之间,谁是英雄?”
听见洪易的四句诗,白子岳全身一震,细细品味着,只觉得无穷无尽的豪气。
这位神秘的天下八大妖仙之一的年轻人一立而起,大笑三声好:“喝酒,喝酒,就冲你这首诗,深得我心,可谓是天涯相见遇知音。”
说着,白子岳又把酒葫芦递给了洪易。
咕咚咕咚,洪易连灌三口,还意犹未尽,只觉得这酒越喝,身体越是暖和,轻飘飘好像要飞起来一样,但是头脑也越来越清醒,没有一点醉意。
很显然,这酒非同一般。
洪易心中也很舒畅,单单就是为了白子岳出现,大展神通,惊退那一干猎狐的凶神恶煞。
要是今天白子岳不出现,一窝狐狸已经凶多吉少了。
“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
白子岳等洪易喝过酒之后,又拿过自己的大葫芦连灌,每喝一口,就念一句诗,似乎在用诗做下酒菜一样。
“大贤以史书下酒,今天洪易你的诗也能下酒,真是好久都没有这么畅快过了。”
白子岳喝了十多口,似乎有了点微微的醉意,又高歌起来:“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
“这是什么歌?”洪易问。
“我做的一首酒神曲。”白子岳又笑。
“真是狂放不羁的少年,神通自在,真是潇洒啊。”
看见白子岳这样狂放不羁,却形骸丝毫不散的神态模样,洪易想起他刚才的神通,不由心中暗暗的羡慕。
“白先生号称是天下八大妖仙之一?请问何为妖仙?”洪易问道。
他这两天读了《武经》《道经》,倒是知道修武道成人仙,修神魂到了附体夺舍,转移肉身的境界,可以称呼为鬼仙,而练成阳神之后,可称呼神仙。至于妖仙,却是没有听说过。
“叫我子岳吧,白先生太见外了,就凭你赠我的诗,就是我白子岳的知音。”白子岳又喝一口酒,脸上微微红晕,眼睛之中神光却依旧温玉,“妖仙及为鬼仙,凡非人类,修得阴神夺舍转身为鬼仙。我在山中,六十年苦修成鬼仙,投胎转生附于胎儿身上,现在有十五,不知易兄多大?”
“原来子岳年过十五,我也正好十五。我读道经,有妖鬼强夺人躯壳,灭人神魂。子岳却投胎于胎儿身上成长,倒是有道妖仙。”洪易道。
原来凡是动物有了灵性,神魂出窍,逐渐修炼到鬼仙,可以附体夺舍,就可以转投人身,甚至强夺人的身体,灭掉人的神魂,占据躯壳。
同样,修炼仙术的人,肉身腐朽之后,也可以神魂出窍,夺人肉身。
“非是有道,而是强行占人躯壳,灭人神魂,要消磨自己神魂,损人不利己。而且成年之人,躯壳已经成形,无法塑造,修炼武道必不能精深,而胎儿就是一团血肉,无魂无魄,纯净无比。出生之后,才逐渐产生念头,有了神智,才算人。”白子岳道。
“原来是这样。”
洪易听明白了:“不过修仙之人,也要修武么?”
“只修性,不修命,此是修行第一病。只修魂,不修魄,不能渡过苦海到彼岸。”白子岳道:“人之神念为魂,人之形体为魄。一性一命,需要双修,否则空谈理性,不修体魄,也是不成的。”
“难怪!读书人都要讲究射艺,壮其体魄,是这个道理。性命双修,才能超脱。”洪易道。
“性命双修,恐怕仍旧不能超脱!”白子岳摇摇头。
“嗯?”洪易疑惑道。
“不要问我,我也不知道。我魂也只修到鬼仙,还没有经历雷劫,而武也只修炼到炼髓换血的武圣境界,未成人仙。这次我来玉京,也是为了求答案的。”白子岳道。
“求什么答案?”
“传闻大禅寺中有三卷书,一卷为《过去弥陀经》,一卷为《现世如来经》,一卷为《未来无生经》,是讲超脱的无上法门。《过去弥陀经》为修炼神魂的无上秘诀,《现世如来经》则是成就人仙的无上拳术,而《未来无生经》则就不知道了,不过传闻要真正超脱,需要三卷经一起参悟。大禅寺破灭,三卷经不知道去向,可能收藏在皇家书库之中。我这次来玉京,就是为了找这三本书的。”
“《过去弥陀经》,《现世如来经》《未来无生经》”。
洪易听见这三个名字,眼皮一跳。
这三个名字他听说过,是在李严的草堂笔记之中,笔记里面是这样记载的:“大禅寺有三经,为过去,现在,未来。有如读书人之立德,立功,立言。可惜未亲见,可惜可惜。”
不过就这一笔,并没有什么信息。
“不愧是妖仙,说话却不像人那么遮遮掩掩,如果是个人,到玉京皇家书库找密卷的事情怎么可能就这么说出来?”
听见白子岳直言不讳,说话之间,坦坦荡荡,有一种“事无不可对人言”的味道,洪易心中又多了一份亲切感。
“不过,子岳也是武功大行家,居然修炼到了武圣的境界,我要练武,得向他请教请教。”洪易心中想着。
大乾王朝有一套严格划分武力的考试,武生,武徒,武士,武师,先天武师,大宗师,武圣。虽然分得很详细,但是军队之中高手也不过是武士,武师,功夫到达内脏强大,体力悠长的先天境界的,都少之又少,更别说是大宗师和武圣。
至于人仙,听都没有听说过。
“我这些天熟读武经,却也想修炼,但缺乏人指点,三人行,必有我师,今天碰到了子岳,就要请教了。”洪易对白子岳道,
“洪易你要练武?”白子岳看着洪易,又看看了桌子上的《武经》:“这本武经删节的地方很多,而且里面记载的东西多是粗糙的东西。你的皮肉松弛,筋弱无力,并无武力在身,等于是空白一片,没有底子,短时间内,很难练出强大的武力来。”
“一步一个脚印吧。”洪易笑笑。
“练武,首先是修炼肉,筋,皮膜。大乾‘讲武堂’之中,把练到皮膜的人定为武士,也算科举考试的生员,在军队之中也可以轻松担当一百人的都尉武官。”白子岳道,似乎很熟悉军队之中的系统。
大乾王朝军队五人为“伍”,武官为“伍长”,一百人为“都”,武官叫“都头”,五百人为营,武官叫做“指挥使”,一千人为一“军”,武官为“将军”,一万人为“统”,武官为“统领”。
一切都是等级森严,远胜朝廷,都是以武力军功来担当。
“天下论修炼肉,筋,皮的武功,莫过于大禅寺的‘牛魔大力法’‘虎魔练骨拳’这两套拳练过之后,筋骨皮肉强健,外功大成,也就是武师了,至于要进入先天境界,那则是各种修炼脏器的吐纳之法,种类繁多。我先教你牛魔大力法吧。”
第十三章 离别
一连三五天,大雪初晴。
山林幽谷之中被雪映着阳光一片的明亮,几乎没有阴暗的角落。
洪易双腿站在雪地之中,在白子岳的指点之下,一招一式的比划着拳脚,动摇四肢。哪里一有错乱的地方,白子岳便立刻的做出纠正,一丝不苟。
“牛魔大力法一共三式,为‘牛魔顶角’‘牛魔踏蹄’‘牛魔运皮’每一式都有一百种变化,复杂多变,不过只要掌握了方法,从浅到深,炼肉,炼筋,炼膜一步步来。如果练成之后,全身有一牛之力,能开一百二十斤牛筋弓连珠发射,能抗住百斤重的拳力,起落敏捷,基本上就是一个十数人敌正宗的武士了。”
白子岳一边灌酒,一边看洪易慢慢比划,同时出言交谈。
“这是大禅寺千年武学的精华。尤其重打基础的功夫,所以世上武学千百种,没有一种比得上这套牛魔大力法的,大乾王朝当年剿灭大禅寺,却是没有把这一套拳法弄到手的,要不然,现在大乾军只怕的实力会更增一层。”
白子岳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一边说话,眼神如烟云。
“大乾军现在修炼的拳,应该是小周天练力拳……可惜,一本‘虎魔练骨拳’却被抄走了。我都没有弄到手,要不然,一起告诉洪易你,你以后自己练习的时候,就不用到处寻找练骨的方法了。”
嘘,嘘,嘘……
洪易终于把三式勉强的演练完毕,气喘呼呼,脸色惨白,上气不接下气。这一套牛魔大力拳,运动量实在是太大,他本来身体就比较单薄,体力弱小,练武起来,当然是很吃力。
“来,喝酒。”
白子岳把酒葫芦抛了过来。
洪易双手接住,喝了几口,全身暖洋洋,喉咙里面清香到鼻孔,全身舒服了很多。
白子岳的酒是一种神奇的酒,不知道用了多少种药材经过特殊的手法酿造的,每次洪易运动得气喘呼呼脸色惨白,一喝这酒,全身就觉得很舒服。
要不是这酒支撑着,以洪易单薄的身体根本练不下去。
“子岳,这到底是什么酒?”洪易脸色好了一些。
“这酒是我当年在山中修行时候酿造的,采了上百种药材,极增体力,杀体内九虫,清理肠胃,滋养肝脾,酒名为‘琼浆’。可惜,现在就剩下这一葫芦了。”白子岳笑着,两鬓的头发飘飘。
“哎呀,那我喝完了,子岳你就没得喝了。”洪易连忙把酒葫芦给了白子岳。
“哈哈,好酒和知己一起喝才有滋味,就凭你赠我的那首诗,就值得十葫芦‘琼浆’。”白子岳并没有接过酒葫芦,而是用手捏着两鬓长长的垂发,眼睛看向前方。
这位十五岁的天下八大妖仙之一的绝顶高手,此时却就如一个文雅的少年。
在闲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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