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杜黄皮-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品:杜黄皮
作者:媚媚猫
男主角:杜黄皮
内容简介:
如果,
如果一个人生活在乱世,
如果那个人只是一个地面上的小流氓,
如果那个人又长的很难看,
如果,
如果那个人就是你……
请问!
你怎么办?
一个看了第一部却感觉不出是女拌男装的主角,
一个武林世家留落江湖的大小姐,
豪爽、精明、重信重义却不拘小节,
这是一本归类为武侠的小说,
第一部写的是以杜黄皮为中心的十结义兄弟混黑道的故事,
潦潦几笔就将结义兄弟们的形象描绘得丰满鲜活,
第二部以杜黄皮认回父亲成了苏放后的故事,
爱情、阴谋、困境,
更多的笔墨放于女主身上,
写出了一个不同于第一部事事顺利的老大,
而是一个更人性化的形象。
媚媚猫的手笔很大气,
情节安排也很合理,
在细节上的描绘也很深刻,
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原创小说
唯一可惜的是作者封笔了
正文
第1章
孙六顺是山前村孙老实家的六小子,他的哥哥分别叫一福二寿三喜四康五财。真是好意头!村里中过秀才的周先生算命说这个六顺将来必成大器,所以孙老实就特别偏疼这小儿子一点。
孙老实名副其实,一辈子都是个老老实实的人,那五个儿子也都是老老实实的人,他靠买馒头豆汁养活了六个小子,又给老大老二娶了媳妇,连两个儿媳妇也老老实实。六顺常常庆幸他爹的命还算好,如果嫂子是个悍媳妇,凭爹爹哥哥还不被她们欺负死。
可是这样的人家注定穷,三哥孙三喜已经三十大几了,他爹还是无力替他娶媳妇,小时候六顺不明白三哥为什么会半夜猫在小河那冰凉的水里嚎叫,可是后来就懂了,虽然没有浸水,可他感到透心的冷,看着家里这六张麻木的脸,只觉得自己以后也注定这样活,这样死。他就憋闷的受不了,所以十五岁的六顺第一次离家出走,这在村里可是大逆不道的事。
那一次六顺只离家了三天,饥饿就把他带了回去,爹爹带着哭音叫他:“顺——”
半夜六顺把爹叫到外头拉话,说:“爹,咱不买馒头了,俺看集上药房的山桔梗买10几个钱一两哩,临村后山头就长山桔梗,时日里大牛小春他们挖买给收药的涂老爷才3个钱一斤,咱也去收药,我已经和药房的人说了,50个钱一斤,他们有多少要多少哩”
爹用铜烟袋敲着他的脑壳:“顺啊,做人要老实,这样出头晃脑的事不是咱正经人家干的,啥人就啥命,咱现在要攒钱给你三哥娶媳妇,可不敢瞎败乎了,将来把你们带契着都娶上媳妇,爹就闭眼了”
六顺知道家里已经攒下5吊钱了,再过个七、八年大概可以给三哥娶上媳妇,可是还有四哥五哥……爹眼角是幸福,他心里是绝望,他实在不甘心,所以做了这辈子第一件大坏事,偷了家里一吊钱走去收药。于是学到了第一个大道理,世道是不公平的。
他倒是顺利收到药换到钱,可是脑门子贴了块膏药的涂老爷见到一个半大毛小子也敢来抢他的生意那还有什么客气,在六顺回家的路上一拦,不但打了他半死还把孙家砸个稀烂。从此,村里的人背后都叫他是孙老实的败家小儿子。
这以后他爹就把他看的紧紧的,再不让他出门了,每天早上他帮着爹把馒头车推到城里,天黑了再推个空车回来。这样日复一日,让他几乎以为命运在没有转机了,直到那一天他见到杜风寄。
那是一个冬天,天刚下过雨,他们的馒头车马上就到城里了,却突然被个坑绊了一下,一推车雪白的馒头大半撒在泥地里,一群小乞丐从四面冲出来,各自抓了几个馒头就跑,六顺气的要死,回身去抓一个10来岁的小孩,那孩子被他一吓,摔在地上大哭起来,然后一个跑的最远的孩子反身冲了回来拉起这个就跑,六顺一把抓住新来这个,这个更不含糊,立刻将原来那个一送,看着所有人都跑掉了,六顺打量罪魁祸首。这个孩子更小,只有7、8岁的样子,手里还抓着两个馒头,正用倔强的眼光看着他。六顺要打,孙老实过来把他拦下了,又从馒头车里拿了两个干净的馒头给了这个孩子,说:“都是爹生妈养,这娃娃还小呢”,
六顺没想到他爹的好心会回报到他的身上,没隔半年,那个组织大家抢馒头的小乞丐就回来了,一个孩子说起话来象个大人似的:“我打听过你们村里人了,孙老实的败家小儿子,大名鼎鼎啊”六顺气的要咬他,那知道他立刻拿了一包银子给他,说:“我看好你,这钱给你做买卖当本钱,给你爹他没胆花。”
后来六顺打听到这个小孩子有个奇怪的名字,叫杜风寄。他刚杀了本城的混混头子,分光他的钱逃跑了。
六顺守了这钱几个月见没出事就开始倒腾,他卖香料、椿石粉、收皮草、还倒腾洋酒,孙家阔气了,全家人开始事事听这个小儿子的,六顺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土头土脑的乡下娃娃了,他3年前开始读书,一口乡音变成了地道的官话,腰秆子也硬起来了。
其实六顺的命可是一点也不顺,他自己改名叫孙陆,取六的谐音。,他眼光很准,看好什么什么就赚钱,可是每一次开始干出点样来就一定出点事,卖香料卖到的钱遭了盗贼,运石雕的车翻在山沟了了,皮草铺子被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一次次打熬着挣出点家业,又一次次打回原形从头做起,这样足足折腾了10年,孙陆开始怀疑老天是不是不让他发财,不过当初给他算命的周先生给他讲过一个名叫姜子牙的人年纪挺大还做买卖,而且也是干什么陪什么,还带累的朋友一遭陪钱。可是后来这个姓姜的还是当了大官,自己好歹还带挈着家里的3个哥哥都娶上了媳妇,三哥娶的还是十里八村都难挑的俊媳妇。如果一直是太平日子,孙陆有把握成个大商家,可是后来世道开始不太平了,南边有个李闯造反,北边又有个辫子军打过来,税银越抽越重,生意越来越难,孙陆的周期性大灾难又降临了,他一批货在海上被红毛海盗抢个干净,连运货的人也一个没回来,陪了人家的货又陪了抚恤银子,孙陆又一次被打回原形。
彻底改变孙陆命运的是辫子军进城的前一年,他又一次见到了那个叫杜风寄的小孩子,当然那孩子已经长大了,而且他的脸象生了黄疸一样变的焦黄,他是专程来接爹爹一家人去南边过日子的,孙陆相信他的话,他说:“要改朝换代了,平头老百姓还是避一避吧”于是他就凭自己多年在家里积下的威望劝服全家一起到了杜风寄的地盘——扬州。他也知道了这个杜风寄到了扬州还是混黑道,扬州城里提起黄皮小杜已经是无人不知。
这杜黄皮给他一个他以前没想过的观念,乱世的钱比太平世道的钱还好赚。以后他们大到从外洋买红毛大炮,从云南运军马,小到世面上的油盐,明的暗的都干,短短两三年,孙陆就得了个陆上龙王的称号,成了新朝代南方第一的巨富,也成了杜风寄十个结义兄弟的大哥。多年以后,他问排行第四的杜黄皮,为什么当初那么看好他,杜四说:“那么多打击也打不倒的人,天生就是干大事业的料”。这样的眼光造就了一代大豪,
这就是十个兄弟的大哥,富可敌国的陆上龙王孙陆。
第2章
现在正是个世道最乱的时候,在漠北军营里主帅帐前一个英武的男人正焦急的等候传见。他叫烈万华,行伍出身,人只有30岁,打仗已经打了13年,积军功一路升到大将军,这次奉命跟主帅朱辰沐在此牵制辫子军。听闻主帅要冒险进犯,前来劝荐的。
朱辰沐是皇室宗亲,辈分很高,而且是强硬的主战派,颇受百姓爱戴,时局吃紧了皇上就派这个皇亲出来带兵。可是凭多年的作战经验,烈万华却发现朱辰沐的军事才能属于纸上弹兵的,轻浮燥进,外紧内松。大概是看过很多带兵要严的记载,一来就先没事找事打了大将毛大寿20军棍,毛大寿跟自己出生入死多年,这分明就是给他这个副帅来个下马威。同时朱辰沐又打散原来的编制,带领士兵排练起一字长蛇阵、五行八卦阵什么的阵型。看着朱辰沐胖胖的身躯总是身先士卒的操练,烈万华到一点不怀疑他抗敌的决心。监军秦逢春更是三日一折,夸奖在淮汀侯朱辰沐的带领下“军纪日严,军容日盛,方显我堂堂大明之天威……”。但是烈万华看着一队队整天走来走去的队伍,怎么看都不象是能打仗的样子。现在这主帅又要率这20万大军以雷霆之势出击女真人。他虽然知道主帅看他不顺眼,可也不能不出声了。
他足足等了大半个时辰,朱辰沐才传他入内,烈万华看到朱辰沐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小山谷正在和那个官场左右逢圆的秦逢春在说:“从这里连夜通过,三更可到敌营,定打他个措手不及……”
烈万华吃了一惊,道:“元帅!这里人称鸡脚沟,地势最是险恶,我军通敌营只有一条路,敌军过来却有三条路,硬拼我们没有地利啊”
秦督军抢先开口道:“烈将军真有意思,在中国的土地上我们还没有地利了,皇上派侯爷领兵是上承天意,我们已经有了天时、再加上我们熟识地理,将多兵广,这就是地利人和了,侯爷运筹帷幄,奇兵突袭,我军必胜,到时候也少不了将军一份功劳,将军你何必多加阻挠呢?”
烈万华知道和这样的文官争不得,转向朱辰沐道:“元帅!您广读兵书,如果鞑子在鸡脚沟中段要分路的地方设下伏兵会当如何?”
朱辰沐道:“鞑子蛮夷之人,如何懂得我汉人的行军策略,他们如何能知道本帅偷袭,如今我有探子密报,鞑子首脑努而哈赤现今正在营中,守营敌军不过6万,我以20万大军以雷霆之势压过去,他如何能挡”
烈万华道:“大帅,敌首既然在彼,防备必然周密,我们还没有夺回容城,冒险袭击樊篱,万一被鞑子前后夹攻,我军困在80里鸡脚沟进退不得,恐怕全军覆没”
朱辰沐厌恶的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副将,道:“那将军在本帅未来之前把大营建在这险地是和居心!”
烈万华道:“鸡脚沟在我们这边只有一条路,易守难攻,营帐建在这里就可以放心攻打容城,解除这后顾之忧在反扑敌军才有胜算”
朱辰沐道:“容城区区小城,你围了半月还未进攻,现在擒贼擒王的大好机会,你又踌躇不前,朝廷就是因为有你们这样贪生怕死的小人才会节节败退”
烈万华扑跪在地,道:“元帅,末将并非贪生怕死,我已经想好了作战步骤,此地多山,地形复杂,实在不利强攻,您给我3个月的时间,我一定拿下樊篱,逼退敌军。”
朱辰沐道:“李闯打到临潼了,朝廷内那些奸佞小人要皇上和鞑子议和,借鞑子兵来消灭李闯,再没有捷报传回去,等皇上听信那些话,那就引虎入室了。如果我再等下去,整个局势就必败无疑。
你是习武之人,眼光未免浅窄,如果依你慢慢打下樊篱,朝廷已经和鞑子议和了,你打胜又有何用?
何况这一战本帅有十足把握,一定要那些主和的官员看看,什么才是救国之道,你休再多言,害怕也不必和本帅上阵了,留5000个兵丁给你替本帅守住大营,等本帅凯旋归来,定治你胆小怕事之罪“。
结果一点也未出烈万华所料,但是他现在只希望朱辰沐真的胜利回来治自己胆小怕事。鸡脚沟两边的大山就象一个怪兽的嘴,20万手足兄弟都被它无情的吞噬,地上处处有埋伏,火炮在这狭窄的地势里打死的人远没有自己互相践踏而死的人多,敌军甚至没有多大的伤亡就轻松拿下了一直对他们威胁最大的铁将军烈万华的军队。烈万华率着五千小兵故布疑阵,拼死突围,才将身负重伤的朱辰沐救出来,此刻他们只能靠烈万华对地形的熟悉躲在山里。清军搜查了一下没有找到,也就不耐烦理这些成不了气候的漏网之鱼,继续挺进了。
朱辰沐终于伤重不治,烈万华对此人的正直倒是十分钦佩,朱辰沐死前给朝廷上了一份奏折,泣血历数自己的过错,死谏皇上不要借兵缴敌,同时大力保荐了烈万华,一旁的秦督军也立即说:“元帅放心,这次失败秦某难辞其咎,请将奏折交给秦某,在下一定在皇上面前推荐烈将军……”
事后烈万华对杜风寄讲到这里的时候,杜风寄立刻道:“操!他想玩阴的。”烈万华惊道:“为什么?”杜风寄道:“他在皇帝面前推荐你不就等于他以前眼光是臭的,那以后皇帝怎么还会重用他,何况监军责任重大,这小人不整你自己就要完蛋了。”
但是当时烈万华完全没有怀疑秦督军,反而就地召集民勇、整顿军防,看看已经略具规模,只等着朝廷下旨让他继续出兵。
他等来的是一纸檄文,上面说他:“不思皇恩,通敌叛国,陷主帅及20万将士于死地,还有秦逢春及朱辰沐的奏折为证。罪诛九族,已将叛臣妻及一子诛杀”烈万华束手就缚、面圣申辩的打算在见到秦逢春之后彻底打消了,新升官的秦督卫拿出他妻子的头:“皇上有旨,叛臣烈万华就地正法,首级传城示众,大家看看通敌卖国的下场!”
烈万华血红了眼睛,拼死突围,全仗着这新上任的秦督卫太过怕死,让兵丁牢牢守住自己,烈万华才有机会逃出重围,但是秦大人怎么会放过他,经过半个月的逃亡,烈万华已经伤痕累累。斩草当然要除根,秦大人不顾杀敌,先除内患,率众极力追杀烈万华。后来杜风寄对烈万华说:“能让5万人马追杀一个人,你也算值得骄傲了”。
在扬州边上的盐城境内,烈万华终于被大军逼到江边无路可退,他满身浴血,腿上还擦着一支羽箭,但是身上的伤和心内的伤痛比起来算不了什么。他对曾是他牙将的林渡大叫:“林将军,你知道我是冤枉的,秦逢春诬陷忠良,天理不容,你看在我们共事一场,让我去朝廷面圣理论,烈某决不逃走,只求将军别把我交给秦逢春。”林渡骁勇,但是心胸狭窄,一直没有受重用。秦逢春一来就提升他为参将。所以他当这是知遇之恩,奉命追杀烈万华。
林渡道:“我知道你挺冤,但林某也是奉命办事,你认命吧”
烈万华心内充满愤恨,叫道:“林渡你杀我不要紧,但是秦逢春无才无德,你也不是大将之材,军队由你们统帅必败无疑,到时候你怎么向千千万万同胞交代,怎么面对你一生忠义的父亲,烈某忠心为国,落得如此下场,就看你们如何收场”
林渡阴沉着脸道:“秦大人吩咐将你就地处决,你有什么话,就向阎王爷说去吧”
烈万华仰天狂吼,跳跃着向江边跑去,来到水边,更不犹豫,纵身跳进河里,向对岸飞快的游去。林渡叫道:“放箭!”士兵大多不会游水,只是在岸上向水里射箭,烈万华潜在水里向前力划,眼看去的远了,膺力不够的士兵已经射不到他。林渡拉满弓弦,“嗖”的一箭正中烈万华左肩,烈万华吃了这样一痛,却不停留,带着一道红红的血线向江中游去,却转瞬又中了两箭,离岸边还有大半水程,又一箭到了他背心,烈万华知道自己难免,眼中透出绝望,正这时,一道银光飞来击落了那支长箭,烈万华见打落长箭的是一锭纹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抓紧这个机会拼命向前游,耳听到后面射过来的箭又被打落几支,再游几下,已经没有箭可以射过来了,离岸边也近了,他探出头来,第一眼就看到一个面皮焦黄的少年向他伸出手,一把把他拉到岸上。那少年不过18、9岁,力气却大的惊人,拖着他向下游跑去。
岸边林子里有一个30多岁的男子,一身华服,气度不凡,他骑着一匹马,将牵着的那匹马的缰绳交给那个黄脸少年,那少年抓起烈万华跳上马背,三人两骑立刻飞跑而去,两匹马竟然都是罕见的良驹。
上了马背,那黄脸少年才对烈万华说了第一句话“把外衣脱下来!”烈万华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是还是依言脱下外衣,那黄脸少年对旁边的男子说:“大哥,你快马再沿着江跑20里,把这衣服和箭放在江边,一半浸在江水里,然后在蛇皮陈的赌场和我汇合。”那个男子应声去了,然后他带着烈万华向林子深处驰去,烈万华见他处事决断,指挥若定,迟疑的问:“恩兄怎么称呼,可是知道烈某冤屈吗?
那少年道:“我是扬州城的小混混,人称黄皮小杜。其它的事,到地方再说”
这少年正是杜风寄,他刚刚和大哥孙陆做成一单大生意,心情十分好,就和孙陆骑了马在江边溜达,不觉一口气跑到了盐城,正遇到烈万华,为他不屈的斗志折服,所以伸手相救。
两人兜兜转转,到扬州蛇皮陈的赌坊时孙陆早已经到了,杜风寄一边给烈万华包扎伤口一边问:“我听见你叫烈万华,追你的人叫林渡,是不是那个朝廷悬赏通敌叛国的烈万华?”
烈万华吃了一惊,道:“江面这么宽,你能听见我们说话,杜兄好耳力。”
杜风寄道:“能躲过5万大军的追杀,烈将军的功夫怕是在江湖上数一数二了。”
烈万华道:“我是少林的俗家弟子。”
杜风寄一边吩咐拿吃的一边不经意的道:“难怪,你的功夫应该不在现在的四大公子之下。你的事不介意就和我说说。”
烈万华就慢慢讲出了自己的经过,杜风寄除了在讲到秦逢春回朝廷时骂了句脏话,基本没有做声。烈万华太过疲累,沉沉的睡了过去。等他醒过来杜风寄笑着问他:“想不想知道追你的人怎么样了?”
烈万华当然想知道,于是杜风寄就说:“秦逢春我算服他能混到督卫,昨天林渡拿着你的衣服向他报告你淹死了,他就是不信,亲自带人到河边捞你的尸体。我见他这么有精神就给他找了点事干,让李闯王的部队‘不小心’和他碰面了。他可真有种,打都没就全体归降,其实闯王的部队还没有他们人多呢!”
烈万华觉得十分痛心,半晌无言,杜黄皮又道:“李闯王见用不着这样的稀泥软蛋,就把秦逢春一刀宰了,林渡功夫好,就留下来了,其实要宰也该等稳定稳定这些降卒再说,这下以后还有那个统帅敢投降啊!闯王勇则勇矣,但是毕竟还是草莽,就是夺了天下恐怕也难长久。烈将军,你现在没事了,可有什么打算”
烈万华道:“我想进京去”
杜风寄皱眉道:“列将军,我很敬佩你的为人,你如果想杀皇帝给你家人报仇我劝你等一等,这皇帝的位置坐不久了,到时候你可以偷偷去打落水狗,但是如果还想回去面圣求他还你清白就算了吧。这人刚愎自用,就算心里知道错了让他承认也没门。你去就死定了。”
烈万华黯然道:“不是,我不会弑君可也犯不着为他尽忠了,我想去接我留在乡下的老管家,他对我象自己儿子一样,半年前才回家纳福。我想接了他来投奔杜爷你,要是杜爷不愿,也带他来南边避祸”
杜风寄道:“现在你风声紧,这事交给我大哥,他刚有一批货要运去京城,我叫大哥来,你们自己商量吧!”
烈万华后来才知道杜风寄叫大哥的这个孙陆真不愧陆上龙王,翻手云覆手雨,一路有孙陆海龙标记的车队在过关卡城门畅通无阻,轻易就接了烈万华的老管家烈福。于是烈万华就由一个威风凛凛的铁将军变成了混地面的混混,十个结拜兄弟的老二,功夫最好、打仗最狠的铁门闩烈若海。人称“要破杜黄皮,先打铁门闩”的悍将。
这是十个兄弟的老二,威风赫赫的铁将军烈若海。
第3章
花艳春这个名字让你一听就知道是干什么的。没错,她是花满楼的红牌姑娘。
她的皮色略黑,但身子修长,脸上斜飞了一对娇滴滴的单凤眼,修长的手指总是懒洋洋的拦在尖下巴上,六分的姿色,到透着十分的俏丽。脚是没缠过的,比一般的男人都还大些,但好在纤瘦,也就现出一种别样的味道来,此刻她正赤着她的脚拨弄地上的大花猫,那猫任由她撮弄,只在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
今天是她生日,过了这个晚上,艳春就满25了,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活过这么老的,现在已经深夜,艳春身边的男人已经睡熟,和以前一样,她在那个舒服的大椅子上坐着,什么也不想。可今天那软软的椅垫好象有一种吸力,她觉得自己正在慢慢的沉下去。正静静的、慢慢的陷到一个不可知的地方去,她突然烦躁起来,不觉脚底就用了力,狠狠的挤了那猫一下,猫儿发出一声难听的叫声,窜了出去。
艳春抑制不住一种冲动让她一定要出去走走,角门已经上了锁,艳春换了一身颜色素净的淡青色衣服从墙角一个洞里爬出来,她一下觉得天地都宽阔了,天气有点凉。街上冷静静的一个人也没有,
她别进一条小巷子里,远处传出了一些嘈杂的声音,似乎是:“就在这附近,别让那小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