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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江湖-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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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江湖》
作者:白沉香
正文
第一章 楔子
“砰!”茶盏摔在地上,上等龙井的清香随着四溅的茶水弥漫在厅子里。
茶香虽美,但一屋子的人恐怕都没有兴趣闻它一闻了,张孝对着面前浑身是血的庄丁大吼道:“你说什么?”
庄丁捂着伤口,喘息道:“确实……确实是那个杀人魔王……厉、厉天!”
张孝脸色苍白,道:“我已数年未曾在江湖上行走,怎会有仇家不惜大花血本找上厉天来杀我?难道……”张孝是西子湖畔隐柳山庄的庄主,中等身材,面色白皙,略显肥胖。曾师从铁掌门,在江湖上也闯下不小的名头。自铁掌门式微,张孝就借故回乡,继承家业,接手隐柳山庄。多年来养尊处优的是生活,不仅消磨了武艺,也消磨了当年行走江湖的气概。
当张孝带着一批壮丁护卫急匆匆赶往前院时,入目的情景骇得他差点软倒在地。
院子里横七竖八躺了三四十具尸体,断肢残臂随地可见。不少人肠子都清晰可见,鲜血几乎染红了整片前院。
造成这副场景的,只有一个人,站在院子中央,一身黑衣,手里提着一柄比普通长剑略长寸许的宝剑,剑身隐隐发着湛蓝的光,血着滴答滴答顺着剑身落到地上。这就是江湖上人人闻之色变的无敌杀手,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厉天?
张孝抬头看着厉天的脸。厉天脸色略显苍白,脸容古井无波,仿佛刚才一场剧斗对他丝毫没有影响。高挺的鼻梁、刚毅的嘴唇,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如果不是因为那双眼睛,或许他将是一个让人很愿意亲近的美男子。事实上那双眼也几乎完美无暇,丹凤眼,浓浓的眉,只是那种冷酷的眼神,让人见了就不愿再看第二眼。确切地说,那种眼神并不是冷酷,而是根本不含有任何感情,当他的目光落在张孝和他的庄丁身上时,就仿佛在看着地上那些尸体,似乎他们完全没有生命。
张孝打了个寒噤,厉声喝道:“厉天?”
厉天没有回答,只是提剑直走过来。
“我与你无冤无仇,是谁叫你来杀我?”
厉天走到张孝面前丈许,缓缓抬剑。
正当张孝以为对方不会回答时,厉天开口了:“这次并没有人叫我杀你。不过,如果我不杀你,我就会死。”
张孝愕然,难道死神厉天也有被人胁迫的时候?
一声惨叫让张孝回过神来,身边的庄丁已一个接一个倒下。
张孝怒吼一声,一掌拍向厉天前胸。当年他这一掌,可以震断两手环抱粗细的树干。厉天冷冷地望了他一眼,眼里竟露出些许怜悯之意来。张孝正惊讶厉天居然也有流露情感的时候,铁掌已击在空处,厉天的长剑在刹那间透胸而过。
张孝倒下去的时候,身边的庄丁也一个不剩了。但是他死不瞑目,因为厉天说了一句话:“如果你庄内没有那十坛两百年的汾酒,你就不用死了。”
“厉天是酒鬼。”这是张孝最后想起来的一句传言。
第二章 厉天与李闲(上)
黄昏。
一个黑衣人驾着一辆无蓬马车,驶在杭州到苏州的官道上。马车上只载了十个坛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窖藏了多年的好酒,但令人侧目的是,驾车的黑衣人全身都是血渍。
“吁——”马车在一所山宅前停下。厉天打开门,里面川来一阵“砰砰乓乓”的摔碗声,接着有把愤怒的声音大骂道:“你这铁面王八蛋,居然真的把我寄在你家的十坛梨花酒监守自盗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旋风般从里屋冲了出来,大叫道:“又去杀人!我不闻你的血腥味,我要闻我的梨花酒香!王八蛋,快赔我!”厉天静静地站在那儿,微笑着望着这人如泼妇骂街似的大闹。
微笑?
如果张孝泉下有知,死不瞑目的双眼恐怕会睁得更圆。
江湖上如果有人见过厉天脸上有过表情,已是天下奇闻,何况是笑。而且是在被臭骂之后,不杀人也罢了,还笑!
厉天一边脱下外衣,随手扔进水缸里,一边苦笑道:“还是来晚了,你可知道为了保住我最后一批碗,我从昨天下午起粒米未进,特意赶到西湖去取两百年的汾酒给你。”
小伙子怪叫一声,冲出门外去了。
厉天踏进里屋,看着一地碎片,叹道:“早知道就去买一批像张孝的茶盏那样质地的碗。***,茶都摔了一地,茶盏居然连道裂缝都没有。”
话音未落,小伙子走了进来,两手平举着,每手叠放了五个坛子,摇都没摇一下。只这份功力,已可惊世骇俗。闻言双臂一震,十个坛子稳稳当当排在墙角,皱眉道:“你去张孝庄上抢酒?”
厉天淡淡道:“不错。全庄上下,庄丁六十四人,头目八人,管家帐房等九人,妇女小孩三十一人,全部杀光。”
小伙子目瞪口呆:“就为了赔我的酒?”“不错。”
小伙子不说话了,双目爆起精芒,一眨不眨地盯着厉天。
厉天也抬头对视,眼里似有某种东西在闪烁。对视半晌。
小伙子目光渐柔,叹道:“酒喝了就喝了,何苦杀人。”顿了顿,又道:“若是我,把张孝的酒偷个精光,他全庄上下也不会有人知道。”
厉天眼里露出笑意,道:“我只会杀人,不懂偷东西。”
“切,你不是偷了倚翠阁小玉的心么?”
“放屁!!”
“前几天她还缠着我问你来着。谁叫你整天一副酷脸,那些小姑娘最见不得你这样的冷面郎君。”
“……”
厉天拍开一坛酒,道:“你猜我在张孝庄上看见了什么?”酒香四溢。
小伙子眯起眼,道:“我怎么知道?”
厉天美美地喝了一口,叹道:“真是好酒!”
小伙子马上两眼放光,把对厉天的发现的些许好奇抛诸脑后,抢过坛子就是一口。
“好酒!”
厉天掏出一卷书册,递到小伙子眼前,道:“翻到第四页,看你还有没有喝酒的心情。”
小伙子皱了皱眉。厉天很少对一件事这么关心的,而且关心程度居然超过了喝酒!
“李闲,二十三岁,籍贯不详,父母不详。自言师事河东关宁,习偃月单手刀,不可信。武技驳杂,其源不可考;内功另辟蹊径,类于小还阳功,其源亦不可考。然武功奇高,江湖中能胜之者不过三数人而已。百年江湖中未有如斯神秘者。
年十七出道,力斩华山叛徒辛不遇,其时辛武功已超越华山掌门刘不宁。次年,武学又有精进,正月末于十招之内斩杀西北巨盗阎毒,三月初,以一人之力灭定军山群寇,六月与慕容世家家主慕容缺决战于淮水之滨,以十五招胜出,赢得慕容世家家传之宝龙纹佩,以赠一妓。十月,引慕容世家长女慕容雪私奔,事败,伤七十八人,携美突围而去。次年二月,慕容雪被擒回,一月后病逝。自此浪迹,结遍三山五岳,与各大门派关系俱佳,后被誉为江湖上朋友最多者。曾有三四女子相随,均弃之。二十岁时大败太湖水盗,然又结交之。二十一岁与厉天共灭慕容世家,尝受公谴,但终得恕,盖因人缘佳耳。据其言,厉天助阵乃以一柄绝世好剑请得,当可信。年底灭太行四十大盗,曰报答武林众友之恕,但亦重伤。次年清明复出,携一女,有国色,性辣,至今未弃。其女来历不明,使玉笛,善奏,曾因一言不合与女侠陈雁交手,斗百余合不分胜负。
李闲性好酒,好冶游,好渔色,为人豪爽好结友,人皆归之为正道,但少行善事,专一浪荡,凭喜恶行事而已。
疑其金钱来历,若掌握,或可收之,但恐终非居人下者。”
小伙子脸色铁青,额头已有汗水流下。
“他***,张孝是什么货色,怎可能把我的资料掌握得这么详尽!”
厉天悠闲地喝着酒,道:“哪算详尽,我还想从中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呢。结果都是什么‘不详’‘不可考’,他***。最笨的是居然相信你的鬼话,说我是被你用这把剑请去的。”
李闲愕然望向厉天,道:“你脑壳还正常吧?这分明是某个组织的阴谋,这么处心积虑收集武林中人的资料,居心叵测。没看到那句‘或可收之’吗?”
厉天拍开另一坛酒,道:“当然看到了,不就是想招揽你嘛。那里写我的更糟,居然说:以金钱雇之杀人可也,可不收,免反噬。”
“哈哈哈,”李闲大笑道,“很酷嘛,有什么糟的?问题是,这是个什么组织,张孝在里面是什么角色,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
厉天脸容变得无比冷酷,眼里射出令无数人心惊胆裂的寒芒,道:“江湖从此多事了。”
李闲呆了一呆,忽然笑道:“江湖静了这么多年,是他妈乱的时候了,不然当真无味得很。我倒想看看那些人的手段,他***想收我?”
厉天眼里的寒芒淡下去,笑道:“你小子比我还好勇斗狠。”
李闲抢过酒喝了一大口,大笑道:“我不是好勇斗狠。我是一个浪子,我喜欢浪荡。试想在纷乱的江湖中,走南闯北,过关斩将,破掉那些鸟人的阴谋,笑傲江湖。想想都令人亢奋。”
厉天看着李闲的脸,多年来的浪荡让他的肤色变得有点黑,下巴一排胡渣青湛湛的,嘴角不经意地上翘,总是带着懒洋洋的笑意。一双眼睛灵动活泼,滴溜溜的很是惹人喜爱。当他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说不出的洒脱不羁。“张孝的资料里说得很准,”厉天暗想,“这小子就是那种谁也关不住的人。”
厉天顺手拿起身边的宝剑,抽出半截,看了许久,道:“自从你送我这柄剑。我只杀过三次人。”
李闲点点头,苦笑道:“好像都是为我杀的,我都成了教唆杀人犯了。”
厉天道:“你要浪迹江湖,我没法陪你。”他顿了顿,道:“不过,有需要‘寒月’再饮血的时候,别忘了通知一声。”
李闲盯着寒月剑,没有言语。厉天也许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但他也是最够朋友的人。
两人默默喝着酒,思绪回到从前。
第三章 厉天与李闲(下)
厉天很高兴,因为他接到了多年来第一笔生意,要杀的人是大同府的知府。之所以请他,是因为知府身边保护的高手太多了。这真是久旱逢甘露,这笔生意再不接,自己就要去喝西北风了。从前倒是生意兴隆,这些年大家都怕了,自己在传言中已成了一条疯狗,搞不好反咬雇主一口,所以无论那些人多想杀人,等闲也不敢来请自己。
厉天是个杀手,不是刺客,他的手法就是从正门破门而入,把能感应得到的生命统统杀光,目的是斩草除根。对于那些偷偷摸摸进行刺杀的人,他是很鄙视的。
心里想着,身上自然就流露出一股杀气。走在大同府外的官道上,人人都敬而远。其实行人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躲开这个英俊男子,只是很本能地觉得一股寒意袭来,好像一种莫名的危险就在那里。
就在此时,迎面驶来一辆马车。厉天抬眼望去,不禁傻了。不仅厉天傻了,其他行人也莫不目瞪口呆。
马车上坐着一男一女。令人吃惊的在于,驾车的居然是那个女的,而且这女子美得惊人。最可怕的是那男的翘着二郎腿坐在车辕上,正很悠闲地喝着酒,对一旁香汗淋漓的女子不闻不问。
行人的惊讶慢慢变成鄙夷,厉天没有变。他的惊讶和别人有所不同。那女人长什么样,是谁在驾车,他都不在乎,在乎的是,那男人抱着的酒坛里,装的居然是上好的丹凤酒,而且据厉天判断,这酒至少有八十年了。
突然那男子抬起头来,眼中爆起精芒,向厉天望来。同时女子停下车,满脸戒备的神色。
厉天浑然不觉,依然盯着那坛子酒,心里在盘算是否要强抢,又觉得坠了名头。
那男子忽然笑了,叹道:“想酒居然想得要杀人,这位兄台和小弟倒真是志同道合。”说完手一甩,将酒坛往厉天抛去。
厉天一怔,知道对方误会了自己的杀气来源,却没有解释。因为他发现酒坛飘来的样子相当诡异,居然是平平飘来的,而且速度很慢,就像下面有只手在托着它慢慢走一样,最令人吃惊的,是酒坛飘来的速度十分平均,从头到尾没有加速或减慢过。
“高手,”厉天暗忖,“他是谁?如果是这次目标的手下,事情有些棘手。”正胡思乱想,手却不由自主地接过酒坛。
“好酒!”“是好酒。”那男子眼里闪过一丝讶色,旋即笑道,“车上还有一些不错的酒,兄台可愿上车共品?”
厉天也不说话,心想就算是陷阱,我何惧哉!身形微晃,已到了车上。那男子的讶色更浓了,连那女子也好奇地多看了他两眼:这身法太快了,直如鬼魅。
男子微笑道:“好身法。”接着伸了个懒腰,叹道:“好久没见过这么快的身法了。”
厉天不语,心里起伏不定。本来是不该这样展露实力的,但又想让对方知难而退。为什么是只想吓退对方,自己也不明白,好像这人有种让人很愿意亲近的感觉,自己并不想在这情况不明是时候把他杀了。
男子掀开车帘,道:“请。”
厉天感应不到车内有生命的迹象,也就跟了进去。眼前的景象让厉天两眼几乎快要从眼眶里掉了下来。
马车是用来载人的,可这里是用来装酒的。大约五十来坛酒,将车内的空间几乎占满了。有即墨、丹凤、竹叶青、五粮液,还有两坛上好的葡萄酒,放在脸盆上,盆里都是碎冰。
“一百五十多年的即墨老酒,八十年以上的丹凤和五粮液,五十年的竹叶青,和差一年就要衰退的葡萄酒。”厉天叹道。这是他自从说了“好酒”两个字后说的第一句话。
那男子立时两眼放光,大喜道:“哈哈,遇到知音了!好,我们先喝这一百五十二年的即墨。”乐呵呵地抱过两坛酒,递给厉天一坛,道:“请!”
厉天也应了声:“请。”两人拍开泥封,抱起坛子仰脖大喝起来。他并不怕酒里有毒,精湛的先天真气,足使任何毒素无法攻入肺腑。
那女子走了进来,怨道:“天色快黑了,再不快点赶到前面那座小镇,今晚就要睡林子里了。你还停车喝酒!”
男子和厉天同时把嘴离开坛子,互视半晌,同时哈哈大笑起来。厉天大笑道:“过瘾!”
话一出口,厉天就愣了。自己居然笑了,而且是大笑!多少年了,多少年来,从来只见过别人哭,和因恐惧而扭曲的脸,笑是什么滋味,自己已多久没有试过了。在江湖传言里,厉天的脸根本就是铁铸的,从来不会有任何表情。
那男子也呆住了,半晌才道:“在下李闲,阁下难道不是厉天厉兄吗?”
“李闲?”厉天一惊,李闲是这几年才出道的,但已声名鹊起。前不久才听说他打败了慕容缺,赢了慕容家的宝贝去送给一个姿色平庸的妓女。这件事轰传江湖,李闲已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得知他是李闲,厉天心里反而轻松了,至少李闲决不会去投靠什么知府。“在下正是厉天。”厉天暗叹,冷酷的脸,成了形的杀气,接酒时的手法充满剑法的味道,身法更是作为一个杀手必须的条件——跑不过人怎么杀人?对于李闲这种四处闯荡的人来说,猜出自己是谁绝不希奇,更何况自己嗜酒早已不是秘密。他也知道李闲为什么多此一问,因为他自己都不能相信他刚才笑了。
李闲呆了一阵,忽然大笑起来:“我居然看见厉天笑了!”
那女子吃惊地望着厉天。厉天在很多江湖人眼里,几乎就是魔鬼的代名词,甚至就以“魔鬼”二字来当厉天的绰号。当然厉天自己并不知道有这么难听的一个绰号,否则非把那些人的喉咙刺个对穿不可。
厉天被那女子看得浑身不自在,只好转移目标道:“你笑什么?”
“哦,”李闲回过气来,说,“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朋友?”厉天似乎要在肚子里搜索一遍,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我没有朋友。”厉天放下酒坛,冷冷地说,“我喝了你的好酒,算欠你一份情。今后有机会,可以免费帮你杀一次人。”
李闲眨了眨眼,道:“杀人我也会。而且杀起来不会比你慢很多。”
厉天不说话了,他承认这一点。李闲接着道:“但是你却不会交朋友,难道不想弥补这个缺憾吗?当你一个人喝酒的时候,我想从来笑不出口吧。”
“笑有什么好。”厉天冷冷地道,其实他是很怀念刚才那一声大笑的。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说要和他交朋友的人,几乎完全不知所措。
“笑是不怎么好。”李闲油然道,“整天都是笑,太无趣了,正如整天板着脸一样。”
“你讽刺我?”厉天根本不知怎么回答,只好装生气,希望对方能停下这个话题。
“人活在世上,就那么短短几十年,应该多尝试一些东西。北京的烤鸭、松江的鲈鱼、南京醉月楼老梁做的鲍鱼、杭州张大师傅做的虾仁混沌,还有传说中的龙涎香,没试过多么可惜。”李闲叹道,“听说大同府的姑娘也是天下一绝,途经贵地却没法子试上一试,真是愧对自己。”
那女子脸色铁青,道:“那赶明儿我定要去试试大同府的汉子,看姑娘好的地方男人如何。”
李闲赔笑道:“堂堂慕容家的大小姐,怎能去试那些粗鄙的汉子。而且我李闲还有很多花样你没试过,包你夜夜新鲜。”
那女子大窘,扬手就是一巴掌。李闲伸手轻轻一拨,巴掌到了脸上变成了轻柔的抚摸。
厉天又笑了。原来这个女人还是慕容缺的女儿,李闲这小子还真行。
“看来,我也可以试试交一个朋友,”厉天说,“我也想试一试,有了朋友之后,是否真的会新鲜一点。”
李闲大喜道:“太好了,厉兄,我们再干一坛!”
厉天冷冷道:“我只说交朋友,又没说是你。”
李闲的笑容僵在脸上,慕容雪哈哈大笑,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官道上。
厉天这天没去大同府,李闲在林子里打了一条野狗,亲自生火烧烤,三人整整喝了两天两夜的酒,直到车厢空空如也,厉天才告辞两人,赶赴大同。
有趣的是,这两天里,李闲和厉天除了喝酒,一句话都没说过,倒是慕容雪洒脱得紧,说说笑笑的,都是她的声音。后来厉天明白了,李闲在赌气。
等厉天赶到大同,知府正巧刚刚出巡去了,害得厉天白白在大同住了十几天,才等到目标回来。不由心里大骂李闲,只要这狗官再迟回来几天,自己就要先饿死在府衙外了。
当然,原本厉天身上带着的钱虽然不多,但也是够花的了。只不过等了三天之后,厉天去试了一次大同府的姑娘而已。
第四章 司徒贝贝
李闲和厉天喝酒的时候有个很特殊的惯例,两人一旦开始好好喝酒,就不再说话,只是一味干坛子。到后来他们才悟出,这习惯正是源于第一次共饮的时候。
但是这回他们静不下来了。坛子才空了两个,门外就传来一阵很清脆悦耳的女声:“李闲!你给我滚出来!”
两人并不想打破沉默的感觉,都闭口不答。
“砰!”柴门四分五裂,一名身着红衣的年轻女子气势汹汹地提剑了进来:“我跟了你三天三夜,休想甩得掉我!”
厉天眼里闪过一丝厉芒,女子的“我”字只说了半截,喉咙上已抵着一柄湛蓝的剑,剑上散发着莫名的寒意,冻得女子脸色苍白。
“你知道这是我的房子吗?”厉天冷冷地道。
女子被厉天的眼神一瞥,顿时打了个哆嗦,哪里还说得出话来。望向李闲,只见他悠闲自得地喝着酒,好象完全事不关己,不禁又气又急。
厉天横行天下十余年,除了李闲外,从来没有买过谁的帐。唯一能和他有说有笑的女人只有一个慕容雪,这也是厉天倾全力助李闲扑灭慕容世家的最大原因。慕容雪是自杀的,慕容缺实难辞其咎。
“滚出去!”厉天冷喝道。
那女子终于忍不住了,“哇”地一声大哭起来,骂道:“李闲你这个没良心的,人家要杀我你也不理不睬!”
李闲终于说话了:“司徒姑娘天下无敌,怕过谁来?”
原来这女子就是李闲伤愈复出时身边带着的女人,张孝的记录里曾特意提过一笔,说她和女侠陈雁武功相当。名叫司徒贝贝,自小随父母隐居于太行。李闲与太行四十大盗一战后,正巧撞到她家养伤,复出之后,司徒贝贝就瞒着家里跟了出来。
听了李闲这不冷不热的话,司徒贝贝气得脸色铁青,狠狠地道:“好,我出去!不过你也别想甩得掉我!”转身欲走,旋又停下,对着厉天问道:“阁下是谁?”
厉天冷冷地道:“你的话太多了。”
司徒贝贝快气晕了。她原本对自己的容貌极有信心,虽说不上沉鱼落雁,却也是百里挑一,谁知道遇上个李闲,先是口花花地勾引了自己几个月,等到她情根深种后,却逼之惟恐不及;眼前这个男人,浑身都是杀气,看着自己泪汪汪的眼,居然一点表情都没有。
这两个人到底是不是男人?司徒贝贝开始怀疑这一点。
憋了一肚子怨气,司徒贝贝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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