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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危机之人类灭绝-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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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至少暂时还无法替代。
“对不起,孟凡。”梁洛琪突然大哭了起来:“怪物出现后,我们三个人只能东躲西藏,在逃跑的过程中,我不小心绊倒了,是明珠把我拉了起来,结果她自己却被丧尸咬伤了,为了不连累我们,她,她跳楼自杀了。呜呜!”
“什么?”孟凡的大脑出现了短暂的空白,接着便出现了一幅画面,画面中的女人,带着对世界的无限眷恋,但为了不连累朋友,却又毅然决然地从一座高楼上跳了下去。
也正是这一刻,让孟凡感觉到,他是有多么地喜欢明珠,什么山田优子、李秋韵,她们都只是自己暂时解决需要的对象,而不可能成为心里的女人。只有明珠,才是他孟凡心里真正的女人。
看着孟凡几乎站立不稳,吴海南忙说:“孟凡,你,你没事吧,你要是生气,你就打我几下吧!都怪我没本事保护她。”
孟凡很快清楚过来,他摇了摇头:“这不怪你,海南,在那种情况下,谁也无法保证别人的安全,就是自己的,也保证不了。”他又想起了那个名叫梁爽的女孩,她也曾经帮助过自己,可是自己,最终不也没能保护她吗?
既然已经知道的明珠不在了,那么关于吴海南和梁洛琪是怎么活下来,又是怎么被孔长秋抓到的,对于孟凡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孟凡转过身去,呆呆地走着,仿佛整个世界对他而言都已经无关紧要,去他妈的丧尸,去他妈的天教,去他妈的超能力,我只要明珠活着。
孟凡灵魂似乎已经离开了身体,剩下的,紧紧是一个躯壳而已,他漫无方向的走着,吴海南急忙追上他,大声地呼喊着他的名字。
孟凡打了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一股淡淡地苦涩,从胃里反刍上来,孟凡很清楚,明珠已经死了,而他还活着,而且必须要继续活下去。
记得有一句网络语言是这么说的,说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
“孟凡,你怎么了,你要难过,就哭出来吧!可你不能这么消沉,你忘了我父亲死时你是怎么对我说的了吗?你说我父亲是为了我才死的,我如果这么消沉,就对不起死去的父亲,我想明珠的在天之灵也不愿意看见现在的你,振作一点,孟凡。”
“我没事,你不用担心我。”孟凡终于抬起头来,挤出了一丝微笑,“我见过太多的死亡,所以我不会那么轻易被打倒的,也不会想不开的,要不你跟我说说,这么长时间了,你们是怎么活下来的。”
第四十二章 分兵两路
“丧尸出现的时候,我陪着明珠、梁洛琪去排队领饭,后来有人大喊:‘不好了,有妖怪吃人了。’人群立刻乱了起来,我们很想跑回军属楼去,可去路已经被丧尸封死了,我们只能到处乱跑,街上太乱了,我们一群幸存者逃到了一座高楼上,丧尸似乎对爬楼梯不怎么在行,所以我们越爬越高,后来高楼上也有丧尸出现,梁洛琪就是在那时候跌倒的,明珠把她拉了起来,这时一个丧尸突然窜了出来,咬在了明珠的胳膊上,我壮着胆子用一把椅子把丧尸砸倒在地,明珠暂时得救了,我们继续逃亡,在十楼的会议室里,我们遇到了一批幸存者。可这些幸存者看到明珠胳膊上的伤后,就逼着她离开,说她用不了多久也会变成丧尸的。我们吵了起来,明珠很快开始发烧,她为了不连累我们,竟然乘着我们不注意,跑了出去,等我们追出去的时候,她已经用消防斧砸开玻璃,从十楼跳了下去。”
“你们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们躲了两天,那些丧尸撞不开门,貌似全都跑到别的地方去了,后来我们听到下面有人用大喇叭喊话,让幸存的人跟他们走,原来是一队警察,我们以为得救了,可丧尸数量太多了,警察虽然有枪,却也没办法冲出古州市去,我们逃到了一家商贸公司,这家公司大概是做投机生意的,大院的地下居然囤积了大量的粮食和速食品,正是这些食物让我们活了下来,后来那些警察又组织了几次撤离,但都失败了。直到今天,我们听到枪声,才走了出来,他们骗我们说可以带我们到安全的地方去,但一次带不了那么多人,先带年轻的人走,再回来带其他人,还说他们的基地粮食不够吃的,也要带一些粮食走才行,那些警察答应了,其实他们也个个都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怎么可能不答应呢?谁知道这些人根本不是好人,路上遇到了大批丧尸,居然把我们推下车去。唉!少了好几十个呢!”
“这么说,还有一些人被困在市区了。”
“是的。”吴海南说这句话的时候,用探究的眼神看着孟凡,似乎他想知道,孟凡是不是还打算回去救那些人。但他没有说出来,因为他已经看出来,孟凡的装备并不比刚才那伙人强,要回去救人,其实就等于以命换命,说不定救出的人还没有折进去的人多,全军覆没甚至也是有可能的。
孟凡的眼神明确也告诉了吴海南答案,他既没有这个打算,也没有这个能力。
“这么多天,你们就没受到过丧尸的袭击吗?”
“虽然经常有丧尸在我们附近转悠,但我们隐藏地很好,我觉得好像只要不弄出太大的动静来,那些丧尸就不会发现我们。”
孟凡与丧尸的接触不是一天两天了,他也发现这些丧尸搜索食物主要依赖于听觉和视觉,它们的嗅觉似乎并不好,这一点和人类很相似,而且丧尸也主要在白天活动,这一点和人类也很相似,是不是因为它们是从人类变化过去的,所以还保留了人类的一些习性。
不过这些也只能说是目前如此而已,丧尸进化的太快了,谁也拿不准它们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龙排长,连长不是不让我们开枪吗?你怎么开枪把孔长秋给毙了?”在孟凡与吴海南叙旧的时候,李磊也在和龙赛飞聊着天。
“你懂什么!孟连长那是在骗孔长秋呢!好的士兵不仅要能从语言上领会长官的命令,还要能从眼神上看出长官的意图,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嘿嘿,咱这么干是不是有点,嘿嘿,有点不够光明正大。”
“你小子懂个屁!你干小偷时啥招都使,怎么没想过光明正大呢?”李笑天接过话来说:“兵不厌诈你懂不懂,哪有打仗的讲诚信的,对敌人宽容那才是自寻死路呢!孟连长打仗的风格我总结了,那就是不拘一格,只要能打赢,什么招都能用,我觉得孟连长有毛爷爷的风范。”
“少给我戴高帽子!”孟凡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他笑着说:“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以前当工人时候的死党,吴海南。”
“我叫龙赛飞,是一名狙击手。”
“我叫李磊,嘿嘿,以前是个小偷,现在从良了,跟孟哥混了。”李磊毫不在意以前当过小偷,反而引以为荣。
“我叫李笑天,以前是个保安。”
闲聊了几句以后,孟凡开始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如今杀了孔长秋等人,再回平头山基地肯定危险重重,但孟凡没有选择,因为这不是一个选择题,还有ABCD可选,孟凡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必须回去。
手上的微型炸弹对孟凡来说就像是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使孟凡失去了选择的自由。
踱了几步之后,孟凡将龙赛飞叫到跟前。
“赛飞,给你一个艰巨的任务。我要你将这些平民全部带到北山县去,听说那里S病毒并没有大面积爆发,而且七十二师师部也驻扎到那里去了。”
“孟队,那你呢?”
“我现在走不了,等我想办法把手上这东西拿掉以后,就带领其他弟兄去北山县和你们汇合。”
“不!孟队,我不走,我要留下来帮你。”龙赛飞的眼神很坚定,“孟队,你回去太危险了,牛运强本来就不信任你,这一回一连二连全军覆没,他更会怀疑到你的头上,只要我们手下这帮兄弟有一个说漏了嘴,那就全完了,孟队,我是你的左膀右臂这一点你不否认吧?所以我留下来肯定会对你有所帮助的。”
“赛飞,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可正因为我最信任你,才将这个任务交给你来完成,交给别人我还不放心呢?再说,你我本是就是七十二师的人,你回去了,可以找师部安顿他们,也可以向师部解释我不能回去的原因。”孟凡望着远处的天空加重了语气说:“要说危险,现在这个世界上哪里才是安全的呢?赛飞,你是我的好兄弟,我知道你很有正义感,你的眼睛里容不得沙子,因此天教那种地方根本就不适合你,所以你不要再跟我争了,这是命令,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我派十个人给你当帮手,你一定要把吴海南他们活着带到北山县,你不用担心我,我自有办法。”
龙赛飞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没说出来,因为他知道孟凡说的是实情,他的确不想再回到平头山去,如果再争辩下去,反倒显得他虚伪了。
所以龙赛飞敬了一个标准地军礼说:“保证完成任务!”这一回他敬的是解放军战士的军礼。
这一次伏击战,共消灭孔长秋所部士兵三十余人,俘虏一十五人,救出包括吴海南、梁洛琪在内的平民二十八人,夺得一卡车大米(约十吨),更令孟凡他们惊喜的是,居然还有一辆卡车上拉有很多的萝卜、白菜和水果,虽然并不新鲜了,但由于保存得当,吃还是不成问题的。
孟凡拨给龙赛飞十名士兵,其中包括了李磊,同时鲁宝祥也跟着龙赛飞一块走。从孔长秋那里抢来的车辆全部归龙赛飞开走,在车上还装了一些速食品和水果供他们路上食用。
北山县离古州市直线距离只有五十公里,以前如果走高速连一个小时都用不到,只是现在路况不明,高速能不能走也不一定了,所以走起来用多长时间就不好说了,但顺利的话应该不会超过三个小时,不顺利呢?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孟凡带队出来的时候共有四十二人,两名督战员已经被孟凡杀掉,那个眼线刘海也除掉了,十名战士死于巨蚊之灾,另有二名士兵死于伏击战中,还有五名战士也受伤了,由于他们是受的枪伤,孟凡回去以后不好解释,所以也只能给他们简单处理一下伤口后交给龙赛飞带到北山县去。
这样算下来,能跟孟凡回平头山基地的包括他自己在内仅有十二人而已,幸运的是,所有作战经验丰富的精兵都活了下来。
龙赛飞和吴海南拥抱了一下孟凡算是告别,孟凡见龙赛飞表情忧郁的样子,就笑着说:“别板着个脸,跟生离死别似的,老子命硬的很,几次在鬼门关门口路过,到现在不一样还是活得好好的,不要以为回去就很危险,我倒不这么认为,现在一连二连的人都死光了,我们三连的人也只回去了十二个,所以外勤组可以说是损失惨重,在这种平头山基地人手紧缺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证据,仅凭怀疑牛运强是不会对我下手的,咱手下的这些弟兄个个是我的心腹,而且他们也参与了袭击,所以他们出卖我的可能性很小,再说了,就现在平头山基地的这些人,除了那个很少露面的震天雷以外,还有哪一个是我的对手,要是他们真敢找我的麻烦,大不了鱼死网破,不给他们点厉害,他们还真当我是病猫了,孔长秋牛大伟就是最好的例子,老子能灭了孔长秋,也能灭了牛运强。”
第四十三章 十二点
龙赛飞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对于他这个顶头上司,他本以为很了解,可现在却觉得越来越看不透了。
要说勇敢吧!的确勇敢,每一次战斗都身先士卒,可有时候又貌似很胆小的样子,每次到城区只要一发现丧尸的影子就立刻撤退,不过要不是孟凡如此谨慎就三连这点人这点装备恐怕早就拼干净了。
要说真诚吧,倒真没骗过他们,可对于对手,孟凡撒起谎来一套一套的,为了战胜对手可以说是不择手段,典型的实用主义者。
要说有正义感吧,对朋友孟凡没得说,对无辜不相干的人也可以,可有时候杀起人来也非常狠毒,尤其是灭口的事情,真就干过好几回了。
吴海南是最意外的一个,他没想到短暂地相聚之后,他又要跟这个老朋友分开了,但他明白他现在帮不了孟凡什么忙,跟他在一起只会拖他的后腿。
孟凡从缴获的枪中找出两把92式手枪来交给吴海南,笑着说:“伙计,都末世了,是个男人都得会熟练的用枪,路上有空多练练瞄准,遇到丧尸该跑的时候跑,该消灭的时候也得消灭。”
“放心吧,孟凡,咱可是纯爷们!”吴海南笑道。
“孟凡,也给我一支枪吧!不要小看我们女人,关键时候也能顶半边天呢!”梁洛琪也伸出手来说。
孟凡微微一笑,对于曾经共患难过的人,孟凡自然是信任的:“好,这个事交给赛飞了,赛飞,你挑两支适合女人用的枪给梁小姐。”
“孟凡,你能不能换个称呼!”梁洛琪不乐意了。
小姐这个词,古时候本是对大家闺秀的尊称,只是在近代一些特殊职业的人也被串用了这个称呼,使得女孩对这个词有些反感了。
孟凡呵呵一笑:“好,是给梁妹子。”
将食物等分配了一下,孟凡潇洒地挥了挥手,发动汽车,带着最后的十来个人和三车物资绝尘而去。本来可以等龙赛飞他们走后他们再走的,不过龙赛飞他们老是没有动身的意思,所以孟凡索性先离开了。
汽车驶进平头山基地的时候,孟凡看到一辆拉尸体的皮卡车正缓缓地从基地里向外开去。一阵风吹过,将盖尸体的白布刮开一角,孟凡赫然看见,尸体全身苍白浮肿,竟与被幽灵丧尸吸血而亡的士兵十分相似。
“停车!”孟凡急忙命令司机停车,他跳下车去,追上拉尸体的皮卡车问道:“这些尸体是从哪里拉来的?”
“他妈的,你挡车前面找死呀你!”拉尸体的兵大都是后勤部的,与孟凡不是一个编制,所以他们对孟凡毫不客气。
孟凡并不恼火,反倒一笑,掏出一包烟来扔了过去,这就是干外勤的好处了,虽然很危险,但经常能顺些在基地里不大好找的东西来。
当然牛运强也可以下令让外勤组的人弄些烟回来分给士兵抽,但除非那是他发了疯,否则怎么会让士兵冒着生命危险去外面拉这种不当吃不当喝的东西。
看到香烟那人立马笑了:“原来是孟连长呀!这些尸体是从团部拉来的,团部那些人太能折腾了,几天功夫就干挺好几个女人了,孟连长打听这事干什么呀!”
“呵呵,好奇,好奇而已。”孟凡笑着说:“告诉你个秘密,他们那是吃了老子给他们弄的‘十二点’了,要不要我回头给你拿点,保证让你爽!”
那小子也够猥琐的,听说有这好东西,就一脸淫笑着说:“好啊,孟连长,下回有给我也来点,这里先说声谢谢了。”
孟凡摆着手让开路,皮卡车迅速的开出平头山基地,向南边低洼处开去。
“难道这‘幽灵丧尸’真是团部的人 ?'…fsktxt'他们为什么要吸食人的血液呢,难道这样做真得可以提高实力?”自从被幽灵丧尸打伤后,孟凡的自尊心大打折扣,所以这段时间孟凡一直苦练技能,他相信这幽灵丧尸绝不会平白无故的消失的,早晚一定还会出现,到时候就是他一雪前耻的机会。
其实也不只是为了雪耻,孟凡与幽灵丧尸,要么不战,一战就是生死之战,就算为了保命,也必须打败这个幽灵丧尸。
经过六个小时的隔离、抽血化验,当孟凡回到住所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李秋韵已经在门口迎接他回归。现在的李秋韵,已经有了行动的自由,而且孟凡的天字币,也都交给了她,她可以算是孟凡名符其实的管家婆了。
坐在柔软舒适的床上,孟凡突然有了一种回到家的感觉,孟凡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那是一种颇为温馨、安逸的感觉,孟凡闭上了眼睛,仿佛这世界又回到了从前,小行星并没有撞过地球,丧尸也从来没有出现过。
孟凡很快又睁开了双眼,他知道这种安逸的感觉其实是一种慢性毒药,现在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每一刻都必须保持警惕,就像非洲草原上的斑马一样,享受安逸、淡忘危险就意味着你有可能活不长了。
即使睡觉也必须睁着一只眼睛才是幸存人类在末世中生存的真实写照。
“你好像有一些忧伤?”李秋韵缓缓地问。
“你应该可以看出我的心事吧!”孟凡浅浅地答。
“不是的,老公,自从你不准我对你使用读心术以后,我就没有偷窥过你的内心。”李秋韵微笑着说,她乖巧的样子像一只安静的小猫。
孟凡心里一动,既然明珠已经不在了,何不好好地珍惜眼前人。于是他笑着从包中取出他带给李秋韵的“宝贝”。
李秋韵的眼睛立刻亮了,她兴奋地跑过去:“天哪,化妆品,名牌内衣,还有卫生巾,老公,我爱死你了,我都不知道多久没用过它们了。”
李秋韵又微微一笑害羞地说:“老公,你能掐会算吗?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来好朋友了呢?要知道,自从被抓到平头山以后,好朋友就再也没来过了。”
“什么好朋友?”孟凡有些没听明白。
“不会吧!好朋友都不知道,就是例假,大姨妈,这么说你该明白了吧!”
“噢!”孟凡自然是听明白了,他立刻眉头一皱,刚才他还打算今天和李秋韵好好亲热一下的,这一下子成泡影了。
李秋韵闪进内室,一会儿就见她披着一条毯子走了出来,当她走到孟凡跟前的时候,她笑着说:“猜猜我毯子下面穿得什么?”
孟凡笑而不答,李秋韵一松手,毯子顺着她的身体滑了下去,她里面只穿着一套性感蕾丝边的内衣。唇红齿白,眼若流星,肤如凝脂,体软肩丰,亭亭玉立,袅袅动人,孟凡虽然和李秋韵发生过多次关系,但这么认真地看她,还是头一回。
孟凡一种鼻血上冲的感觉,恨不得马上将她抱起来到床上大战三百回合。心道:“这个小娘们,身上来了还这么勾引我。”
“老公,你知道吗?我十八岁的时候就在想,等我找到了我爱的人,就穿着最性感的内衣给他看。”
“那你现在一定很恨我了,因为是我让你这个愿望永远也无法实现了。”
“你错了,现在你就是我最爱的那个人,虽然我咬牙切齿地恨过你,但一个生活在乱世的女人,除了找一个能疼她的男人外,还能有什么企求。”
孟凡一激动,差一点就上前抱住她,对她说会一辈子对她好,只爱她一个女人。但转念一想后,便觉得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情,还是少说的好。
如果男人真想对一个女人好,是不会轻易做出承诺的,而一旦做出了承诺,就必会依诺而行。
恰好孟凡也是这样的男人,他不会轻易给出承诺,如果承诺了,就必会遵守,对敌人他可以毫无顾虑的撒谎,对自己人却不可以。
孟凡捡起毯子给李秋韵披上,笑着说:“你先休息吧!我还有点事,要出去一趟。”
“你要去找她吗?”李秋韵的颇为忧郁的问。
孟凡微微一笑:“我和她的关系不像你想的那样,你先睡吧!我应该一会回来了。”
李秋韵自知无力阻止,便知趣地点了点头,又嘱咐了一句:“基地里也不太平,路上小心些。”
孟凡略一点头,整理了一下装备,便走了出去。自从幽灵丧尸出现后,孟凡即使在基地里行走,也全身武装,不敢有丝毫懈怠。
走在阴暗的基地小路上,孟凡的影子被昏黄的路灯拉得很长,一阵风吹过,一些落叶和纸片飞起,使得春天的平头山有几分秋日的肃杀气氛。
不知为什么,孟凡的心里总有几分隐隐的不安,他总感觉到,就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
孟凡的视力很好,即使在黑暗中也能看清东西,他仔细地观察着周围,却没有看到有什么不妥的地方,除风吹得地上的落叶发出“沙沙”地声响外,也没有什么可疑的声音。
第四十四章 恶心的原因
但对天一个每天生活在危险之中的人,孟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他明白在任何时候情况下,都必须做最谨慎的打算。
孟凡加快脚步奔跑起来,他的速度很快,虽然相比他的最快速度这算不得什么,但现在是晚上,在普通人眼里,只能看到一条黑色的影子飘过,根本来不及看清是什么。
孟凡故意没有用尽全力,目的很简单,如果真有什么人(或者是丧尸)躲在暗处观察他,他要给他一个假的提示,让它以为自己的实力不过如此。
奔跑了一会,那种不安的感觉便渐渐消失了,孟凡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至少从小行星撞击地球到目前为止,还从来没有错过。
孟凡的目的地是曹燕的宿舍,今晚恰好又是那天那个人值班,孟凡慷慨地丢过去一包烟,顺利的混了进去。
“你怎么又来了,我不是说过吗?我们最好少见面,以免引起怀疑。”
“怀疑?怀疑个屁,谁不知道咱俩相好,老是不见面别人反倒会更怀疑了。”孟凡一边笑着说,一边挤了进去。
“燕子姐,你别说,你这小屋真是蛮不错的,每次来都能闻到一股清香的气息,你说你到底算哪个级别的干部,能让王洪烨给你分一间这么好的房子。”
“喂!你这人讲究点好不好,我这可是女人住的地方,别有事没事往里挤。”曹燕一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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