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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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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龙纪威冷漠的评价,“你不觉得这一切都太过偶然了么?怎么那么巧你回国,他也回国,而他没地方住,你正好就有空余的房间?你在这里的事情,根本没人知道,就连楚狄都找不到,但他却能摸来,难道这也是巧合?林向晚,你仔细想想,你是不是被什么人盯上了?”
经他一说,林向晚后背冒了一层冷汗,不过细想一下,她就飞快的否认到,“怎么会,我没钱也没地位,盯上我有什么好处?无利不起早,我根本没什么好被人所图的。哎,你不要再说了,说得我心里毛毛的,大不了我下次见到他,让他不要再来找我就是了。”
她在H市,除了招惹过楚家,就没再惹过别的麻烦,别的事情林向晚不敢保证,但这一项她是可以拍着胸脯说的。所以龙纪威这种假设根本就是站不住脚,但林向晚还是做了决定,下次再见到徐云起,还是和他说明白好了,不见叶楠也只是一时难受,但若是自己藏身的地方被那人知道……
林向晚闭上眼,只觉得吃是吞了只活刺猬,心里胃里都是毛扎扎的。
*
虽说龙纪威允许林向晚住在茶园里是看了沈士君的面子,但林向晚也不是吃白食。
当然,吃白食人家地主也不干。
每天用完晚饭,林向晚就开始替白静按摩穴道。以前这事都是龙纪威亲手干的,不得不说,这男人虽然硬得像块砖头,但对于白静,却是极有耐心又温柔的。
白静昏迷的这几年,一直都是他亲手照顾她,吃喝拉撒,一样不差。身为医生林向晚最知道像这种全身瘫痪的病人有多难照顾,因为无法自己行动,所以病人全身的肌肉都处于萎靡状态,只要稍有个不注意,就会生了褥创,治愈起来十分麻烦。
可龙纪威一个男人,却把她照顾得那么好。
林向晚曾经见过龙纪威替白静洗脸,他的动作熟练而轻柔,就像是对待一件珍宝般对白静,眼中没有丝毫的不耐,有的只是满满的温柔。
到底有多深的感情,才能让你看到她时,眉眼间都是花火。让你见到她笑,会轻扬唇角,看到她皱眉,欲以身代劳。 只愿她好,岁月无惊,良辰美景。
龙纪威最开始还不愿意让林向晚抢去这项工作,后来见她的手法实在专业,穴位也认得准,才肯放手的,不过每次林向晚替白静按摩的时候,他都一定要守在一旁,好像生怕林向晚会借工作之便多摸白静两把,吃她豆腐一样。
“那个雇佣军……是不是会杀好多人?”平时做这事的时候,林向晚是很少和龙纪威交谈的,因为龙纪威说话实在不好听,和他聊天跟自取其辱没什么区别,但她今天心里有事,就忍不住开了口。
龙纪威正在看当天的报纸,军事版上一片血雨腥风,全世界人民都在水深火热之中。他听见林向晚的话,抬起头,“军队哪有不杀人的?何况那些人都是拿钱买命,能活下来的手里哪个没有几十条人命。”
林向晚听得头皮发麻,一想到自家阁楼曾经住过如兰博般厉害的人物,那人还曾手把手地教过叶楠功夫,她就忍不住想要尖叫。
她不怕杀过人的人,在拳场里的那些人,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但他们不一样。
拳场里是靠拳头吃饭的,一次最多一人,能不下杀手,就不下杀手,图的是钱不是命,可雇佣军……你不杀别人,别人就要杀你,但枪栓一旦拉开,死在枪口之下的谁又能保证百分之百都是坏蛋?
滥杀无辜的人,是林向晚最不能接受的,因为身为医生,她知道想要救活一个人有多难,但是要他的命,只要一颗子弹就够了。
“你不会以为他能干干净净地从那种地方出来吧?”龙纪威嘲笑道,“军刺是我知道的在金三角最好的雇佣军,当然价钱也是最贵的。说来很奇怪,在军刺能活着退出的人,要么是因为伤病太严重不得不退出,要么就是捡了大买卖,赚了大钱可以不用再卖命了,可你这个朋友两者都不像,喂,林向晚,要不要帮你查查他?”
“你这么好心,居然要帮我?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林向晚夸张地喊了一声,手下按压的动作倒是没停,她的手经过这两年的恢复比原来好了许多,虽然偶尔仍是会抖,但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打摆子似的不听使唤了。
“当然不是白帮,我有个朋友,想要招个兼职的员工,你有没有兴趣?”龙纪威像是若无其事的说出这件事,但细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里面有道狡黠的光。
林向晚低着头用手指丈量着穴位,没有注意道,“什么兼职?超市发传单我可不去啊,最好能不用见人露脸的工作。”
林向晚只是开玩笑,并没把这件事当回事,她以为龙纪威只是又在找理由把她往外哄,可龙纪威却是正经的点了点头,“你放心好了,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不得不说,龙纪威办事的速度还真是快,不过一天时间,写满徐云起生平的文件就落在林向晚手中。
有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的人生和别人无关,但却不知道冥冥之中有无数双眼睛,其实早就盯住了我们。你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下,无从逃离。
“我建议你还是坐着看。”龙纪威难得好心的劝道,“里面有些东西……不太好看。”
“放心吧,我做外科医生的,血肉横飞我都见过了,还有什么是我看不得的。”林向晚根本没把龙纪威的话放在心上,径直翻开了档案。
看了几页之后,她把文件又合上,深吸了几口气,也不怕龙纪威笑话,手扶着椅背,颤颤地坐了下来。
第6章 虐杀
林向晚顾不上去管龙纪威会不会笑话她,直到的后背靠在椅背上,她才轻轻的吐出一口气。
她已经记不得自己上一次被纸上的东西吓到是什么时候了,使劲想使劲想大概才能想起来,是看见叶楠DNA检测的时候。
那也只是一时的震惊而已,震惊过后这件事情就像浮云一样消散而去。
可现在面对着这几页写满了徐云起过往的纸张,她却是真真切切被吓到了。
恐怕夜里闭上眼都会做噩梦。
即为军人,那手上总是要沾些血的,再加上刚刚龙纪威前阵子已经给她提了醒,说徐云起的杀虐太重,所以林向晚心里其实是有点底的,她以为徐云在金三角的那几年,估计是做了不少恶,但她怎么也没想到,他做的恶,会这样恐怖。
杀与虐杀,虽然都是夺人姓命,但却有极大的不同。
虐杀同类,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暴行之一,而这种暴行,除了人类之外,没有别的动物可以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行径。
而此刻,林向晚在那几张纸上,分明地看清了徐云起曾经做过的事情,他在到美国的前一年,虐杀了七个人,而这七个人,是他在军刺中的同伴。
林向晚不知道这其中的缘故到底为何,他们怎样得罪了徐云起结果落得这样的下场。她此刻,只觉得心寒。
并不因为做这事的人是徐云起她才不舒服,而是因为这种事情本身就触及了她的底线,林向晚是大夫,从她迈入H大的第一天起,她就牢记着医学院的校训,救人治病,仁爱明德。
而这些纸上记载的东西,完全地颠覆了她过往的所有认知。她觉得愤怒,恶心,不知所措。
“这会不会弄错了?他为什么会杀同伴?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她有些不确定的转而问向龙纪威。
龙纪威剑眉一挑,“你在怀疑我的人做事的能力?林向晚,你看到的东西,全部是最真实的,没有夹杂任何杜撰或者主观臆测,这些人确实是他杀的,除了这些人,他以前还杀过其他人,不过因为那时候他还没有被人关注所以就没有详细记载。至于他为什么要这么干,那只能问他了。当时他们应该是在遇难地附近接了生意,生意已经完成了,但后来又出了什么差子,就谁也不知道了。”
龙纪威的能力有多强,林向晚心知肚明。他说这事发生过,那这事儿肯定就是板上钉钉的发生过。
可林向晚心里还是不能接受,在她的印象里徐云起当然也算不上什么大好人,在拳场里的能有什么好人,有的只是活人和死人,但他实在也不像能把人四分五裂的凶神恶煞,“肯定是有哪出问题了,不行,这事儿我得问清楚了,他还教过叶楠功夫的!叶楠还叫过他师傅的!”
“林向晚,你又幼稚了吧,这种事情就算你问,人家也不一定会告诉你,告诉你的,你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与其自己折腾自己,不如还是不要问了,以后这个人,别再来往了,惹出麻烦,你就知道厉害了。”
龙纪威教训完林向晚,照例的大爷一样的拍拍屁股走了,只留下林向晚一个人发楞。
她也知道龙纪威说的没错,你算老几啊,人家凭什么告诉你这些事情啊?你和他是什么关系?这种事情,又不是什么好事,人家干嘛要说出来只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可那人不是别人,是徐云起,徐云起和她还有叶楠在一个屋檐底下住了那么几个月,她不在家的时候,叶楠总是黏着他,若他真的是坏人,对叶楠干了什么事……而且他现在还又找上门来……她就算躲得过一时,又怎么能躲得过一世?
不行,事关叶楠和自己,林向晚必须把这事儿给弄清楚了。
再见到徐云起,已经是一个月之后的事。
他比上次来的时候晒黑了好多,像是从非洲大草原刚回来似的,全身上下都带着一股阳光火热的味道。
男人的头发理得极短,远远看着就有种彪悍的气息,再加上天气热了,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身上鼓起的肌肉把衣服撑得满满的,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林向晚出了茶庄走过去,离他越近觉得自己脚步越轻,脑子里全是那几个人被徐云起虐杀至死时狰狞的模样,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的。
徐云起不知道林向晚心里在想什么,见她出来了,就朝她微微一笑。
他笑得很好看,唇红齿白,心无城府的样子,让人完全想不到这样的人也会做出如此残暴的事情。
林向晚上了车,徐云起打开空调。“天气真热起来了,我记得你以前特别怕热的,现在好些了么?我这车空调有些不太好使,你别着急人,等一会就出冷风了。”
热?她哪里感觉到热。坐在这个大杀神身边,林向晚手脚都是凉的。她勉强地笑了笑,说了声,没事,就没再多话。
脑子里想的都是一会儿自己要是问出徐云起那件事,他会不会恼羞成怒把自己宰了直接扔山沟里。
“你今天怎么了?好像特别的沉默?有事?”似乎是看出了林向晚的不对劲,徐云起问道。
“啊,没有啊,我……徐云起,你在去美国之前,是做什么的?”徐云起太直接,让林向晚本能的想要逃避这个问题,但一想到这事儿不是逃能逃得了的,她就硬着头皮问出来。
徐云起明显一楞,然后道,“在那之前,我在别的地方谋生,哪里都去过,主要是在越南和缅甸边境,怎么突然对我的事情感兴趣。”
“老实和你说吧,不是我突然感兴趣的,而是龙纪威他……你见过他,就是上次在茶庄里给我开门的那个人,多亏了他,我现在才能活下来,他算是我的房主吧,他说你以前杀过人……他给我看过那些人的照片……徐云起,那些人不是你杀的,对不对?龙纪威是在故意吓我的,是不是?或者那些人是坏人,特别坏特别坏的人,根本不是你的同伴,你杀了他们也只是为了自保,是不是?”
徐云起没回答,两人之间的交流突然断下来,车里只能听见空调出风口处传来的嗡鸣。
林向晚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下意识地把身体朝着车门的方向靠过去,只等着徐云起有什么歹毒的动作,她就跳车逃生。
可等了半天,徐云起却根本没动。
他只是专注地开着车,好像根本没听见林向晚说过的话。
过了一会儿,林向晚的身体因为较着劲而变得僵硬,她偷偷地想要换个姿式的时候,徐云起却开了口。“是我做的,他没吓你,那些人,都是我杀的。他们是我的同伴,我杀他们,也不是因为他们威胁了我的生命,而是因为愤怒。”
因为愤怒,所以他连杀了七个人,手段毒辣到了让人发指的地步。
林向晚像是被点了穴,彻底的不能动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的胆子很大,因为死过一次,或者说死里逃生过一次,人就会变得很勇敢,可是她高估了自己的能耐,经历过一次死亡之后,与死神擦身而过的那种日子,她真的不想再重复一次了。
她现在惜命的很。
徐云起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承认了那些事情,实在让她心惊肉跳。
“吓到了?”徐云起扭头看她,一边说着,脸上还带着笑。
林向晚艰难的咽下了一口唾沫,点点头。
徐云起有些懊恼地揉了揉自己的短寸,“你的房主真有本事,这种机密也能挖出来。这事儿也过去有几年了,好多知情的人都死了,没想到还能有人记得我。呵呵……林向晚,到H市的时间还早,你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一讲?”
他说完这句话,就点燃了一只烟,没等林向晚开口,自己就讲了起来。
“我记得我和你说过,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吧?你可能不知道,孤儿院和孤儿院也不同,就像学校一样,有的学校很大,就能得到很多赞助。孤儿院也一样,大一些的孤儿院,总会有人捐钱捐物,可是像我们那种小孤儿院,没什么名气,要等到一次资助就太不容易了。所以孤儿院里的孩子每当能得到一笔赞助,都会高兴得像过年一样。”
“我记得我好像是十来岁那年,孤儿院得到了一笔最大数额的捐赠,那笔钱现在看起来根本没什么,但在当时,却是解决了我们很多问题。因为那笔钱,我们连着一个月都有牛奶喝,晚上睡觉前还有水果吃,有很多孩子做祷告的时候,都对自己说,如果有朝一日可以离开这里,一定要亲自感谢那位好心人,我不知道他们最后都去没去,只不过,我去了。”
徐云起说到这里,低下头笑了笑。林向晚从他的笑容中看到一丝回忆的甜,但同时,在他的眼睛里,也流露出不可抑制的苦涩。”我其实不应该去的,如果我不去的话,或许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第7章 死别
“孤儿院的规矩是一待到十六岁,就必须离院。所以我十六岁的时候就离开那里,最开始我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因为不爱读书,脑子也不大好,所以没什么本事,只能靠给人家洗碗送报打零工赚钱,后来觉得实在是没意思。又攒了一些钱,就想去别的地方看看。那时候年纪轻,脑子里想的也直接,我想着如果能够找到那个捐钱给孤儿院的人,说不定他会留下我,我会好好干活,我不怕吃苦,我只是不喜欢到处漂泊。”
打零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年纪小,所以经常会被人欺负。吃苦他不怕,但因为自己穷,所以就要被人怀疑么?店里丢了东西,老板娘最先把质疑的目光投到他身上,哪怕他是店里干活最勤苦,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的那一个。
“后来我就回了孤儿院,问过院长,院长告诉那笔捐赠是匿名捐赠的,所以没人知道到底捐钱的人是谁,于是我只能通过当年的汇款单查过钱汇出来的地方。那个地方靠近泰国附近,是个很小很小的镇子,在地图上你都找不到它,我把我所有的钱都买了一张单程机票,然后就奔了过去。”
“你就这样找过去了?你就没想过你会找不到他?”林向晚忍不住插嘴,就算是年轻,年轻的她肯定也没有这样的魄力,一个人背井离乡,去寻找一个根本不知为何物的目标,而且时隔那么多年,就算当初那个捐款人确实住在那个小镇上,可是过了这么多年……
“所以说,我脑子不好么,一根筋,上飞机的时候都没想到过这个,等坐在位子上才想起来,要是真找不到怎么办。”徐云起笑着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找不到就找不到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在哪里还不能活下去。”
越是生活窘迫的人,就越不怕流浪,因为他们无所依靠,所以天涯海角,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结局。
山路崎岖难行,而徐云起的车技娴熟,林向晚以前喜欢可以把开手动档车子开得风升水起的男人,觉得换挡提速之间的动作很帅。徐云起已是而立之年,和沈士君楚狄他们不同,因为生活一直不算富裕,所以他的眉眼之间没有那种盛气凌人的感觉,和他在一起,林向晚从来也不会觉得两人有什么距离感。
所以从他嘴里说出的话,莫名的就带着一种让人信服的感觉。
“事情证明我当时确实是想得太少了,等到真的到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想要找到那个人,简值是如大海捞针一般,根本是不可能的,那虽然是个小镇子,但至少也有几万的人口,而且年代久远,银行里工作的人员都换了不知道几批,根本没人记得当初有人曾经汇过这么一笔钱。我没办法,只好在镇子上乱逛,因为听不懂当地的方言也不会说话,就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零工,身上没钱,也赚不到钱,连最差的旅店也不让进,最后在街上住了几晚,饥寒交迫,就病得快死了。”
“不过我这个人命大,病成那样,居然也有人肯把我捡回去,每天给我煎草药汤喝,后来居然慢慢的给医好了。等我病好之后,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泰缅边境的一个小山村。把我捡回去的人是村里的一位药师,他去镇上卖草药的时候遇上我,觉得我可怜想着教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把我救回来了。”
徐云起说到这里不禁顿了顿,林向晚看他,见他的神情冷静,只是手指里夹的烟快要燃到尽头,要烧到手指头了,他却依然没有感觉。
“那是我第一次到了那样的地方,村子里连电和自来水都没有,吃水要到溪边去打,晚上一过七点钟,整个村子都是黑漆漆的,家家户户都睡觉了,连油灯都不舍得点,除了能采些山里的草药换点钱,买点生活必须品,其余的收入就只能向地里要,地里打出多少粮食就吃多少,要是遇到灾年,可能一村人都要去啃树皮裹腹。明明贫穷又落后,可那里的人却是我见过活得最快活,也是最朴实的人。他们不会因为你是异乡人而对你另眼相看,你要是在饭点时间走在村里,就会有老婆婆把你拉到家里,给你盛一碗甘薯粥。那才是真正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人人都安心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如果家里有哪户人家在山里猎到了猎物,或者挖到了好草药,村里人都会为他高兴,而不会眼红。”
“我想我这辈子除了那儿,在哪儿都没再遇见过那么好那么善良的人,他们把我留下来,教我辨认草药,教我说当地话,还教我习武,因为那里靠近深山,所以村里的男人偶尔会进山打猎,他们的功夫不是那种很正经,很系统有门有派的功夫,只是为了防身而已,但杀伤力却很强,我身上的功夫也是从那里开始积累的。”
“我病好之后,就一直住在村里,跟着救起我的草药师傅一起进山挖药,一直住了两年,后来村里人让我入了族谱,还一起给我盖了房子,并且让我娶了妻子。”
“你结过婚了?”林向晚打断道,因为徐云起一直闲云野鹤似的一个人,根本没听说过他娶妻的事情,他自己也没透露过半句,所以现在突然听到说出来,实在让人有些惊讶。
“是啊。”徐云起笑着点点头,“我那时候才十八,不过她也才十六,她叫兰朵,是村里人,父母早年过世了,只带着一个傻弟弟过活,她也是靠挖药为生的,我们两个总是结伴一起去山里,一来二去就熟了,然后村长做了媒,就把她嫁给我了。”
徐云起提起兰朵的时候,眼中有说不出的温柔,林向晚见过这样的温柔的表情,在龙纪威抱着白静的时候,在那人将方糖一般的戒指,交给她的时候……
“真看不出来……十八岁就结婚,徐云起你可以啊。”林向晚说着,拍了拍他的背。聊了这么久,她已经快忘了当初为什么要和徐云起说起这个话题,以及龙砖头让她远离这个男人的事。她直觉徐云起不是坏人,至少不是那种心肠恶毒,心怀不轨的坏人。林向晚眯起眼睛,八卦道,“那么早结婚,孩子已经会满地跑了吧?你老婆呢,怎么没见过她?还在小村子里没和你一起出来?有照片没有?让我看看。”
徐云起楞了楞,然后迟疑一下,才把手伸进胸前的衣兜里,拿出钱包递给林向晚,“很久以前的照片了,可能看不清了。”
林向晚翻开钱包,发现在钱夹的照片框里放着一张小小的合影,照片已经很旧了,边缘部分不知什么缘故变得有些焦黑,她把照片放在窗前,借着外面明亮的阳光,变强可以看清照片上那三个小人模糊的轮廓。
一个短发,目光如炬的小伙就是年轻时的徐云起,而另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子,应该就是兰朵。在这两个人中间,还坐着一个少年,少年张大了嘴,笑得见牙不见眼,想必是兰朵的那个傻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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