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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yes,结婚no-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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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同居yes,结婚no
作者:艾玟
男主角:杜绍恩
女主角:燕慈
内容简介:
“不,同居可以,但我是不可能和她结婚的。”
咦?这信誓旦旦的话语真是出自那个和她同居了一年的她最爱的男人吗?
“那你不就白睡了人家?”
天!这是她好爱的男人的好朋友所说的笑语,却……好伤她的心啊!
“她也有享受到,每次她都开心得很,哪来的白睡?”
这……就真的太过分,她就算再爱他,也很难轻易原谅他了。
想当初,都怪她太没骨气,先要对他告白,记得他曾提出几个要求──
“我不喜欢办公室恋情。”
那……简单,她惦惦不说,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的,这点小委屈,她不在意;
“我不喜欢上司和下属谈恋爱,那样会公私不分。”
OK,那她会尽量做到公私分明,绝不让他为难,谁教她爱他比较多咩!
“等这件专案忙完,看是你辞职,还是我辞职。”
没问题,她当然愿意为亲爱的他牺牲自己的前途,就说她太爱他了!
可当分手后再相逢,那个曾经要她分手时要好聚好散,不要去纠缠他的他,
如今竟然想吃回头草?!这会不会太超过啊?哼!要她再接受他,免谈……
正文
序
今年的夏天来得特别早又特别热,以往是梅雨纷飞的清凉五月,此时的气温却像是火炉在狂烧似的。
天气一热,思绪就打结;思绪一打结,脑袋就不灵活;脑袋一旦不灵活,惨案就会发生。
那惨案究竟是什么呢?
呜呜……关于序,我实在是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左思右想,想了一整个下午,在这微凉的深夜,终于有了灵感,那就来谈谈这个故事好了。
这是一个关于分手又复合的故事,分手的背后不是因为误会,也没有第三者,更没有坏心女配角,纯粹是因为男主角的心病。
不过若没有经过两年的分手,我想男主角永远不懂自己深爱女主角的情意,而他的心病当然是由女主角来医好,所以故事才能画下完美的句点。
当爱情来临的时候,也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否则就算两人爱得死去活来,也不一定会有甜美的结局。
最后,谢谢出版社,谢谢各位读者朋友们。
炎炎夏日,大家要防范过多的紫外线,多喝水、多健康。祝福大家。
楔子
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燕慈的心情就跟今天的蓝天白云一样暖洋洋的,舒服到连走路都会想笑,她双手提着刚从超商买回来的生鲜食品,难得的假日,更难得的是,家里来了好几个重量级的客人。
想到她的男友终于肯把自己的死党带回家来,把她介绍给他们认识,是不是就表示这是他对她的认同,甚至是爱意的表现?
“你什么时候跟燕慈结婚?”
走出电梯来到大门外,她刚好听见屋内传出这样的问话。
标准三房两厅的格局,客厅就在大门边,加上那四个男人,一敞开心胸,说起话来的音量简直是毫无节制。
走廊上显得格外安静,她停在大门边屏住呼吸,微微弯身,让耳朵能更贴近铁门。
“不,同居可以,但我是不可能和她结婚的。”
信誓旦旦的话出自于那有着如小提琴般圆融迷人的嗓音,那是她最爱的男人,一个和她同居了一年的男人。
时间似乎停止了那么几秒,最后门内传来几个男人的爆笑声──
“那你不就白睡了人家?”男人的问话里夹杂着调侃的笑声。
“她也有享受到,每次她都开心得很,哪来的白睡?”
那圆融的嗓音明明说得是这么字正腔圆,为什么她会感到字字带着尖酸与嘲讽?
她被这一阵的爆笑声震得四肢无力,全身起了一阵阵的颤抖,手中还是紧紧握住那两个大提袋。
第一章
分手两年的情人,还是曾经同居过的亲密爱人,曾以为会老死不相往来,在没有预期的心理下不小心就这么遇见了,该怎么办?
如果是在街头,可以假装不认识对方,然后潇洒的头一撇,来个擦肩而过,连微笑都不用给;如果是在餐厅,那可以你吃你的、我吃我的,优雅的将美食给全数吞入嘴中,然后连招呼都不用打,还是假装不认识。
但如果是在办公室里,眼见对方嘴角衔着笑意,都已经伸出手来要寒暄相握了,还可以假装不认识吗?
燕慈的脑子只让她维持三秒钟的停滞状态,随即,她两边的唇瓣勾起十五度的专业微笑,伸出了那白皙纤细的右手。“您好,我是燕慈。”她还是决定假装不认识。
“你好,我是杜绍恩。”杜绍恩的音调明显压低了几分。
这里是“恩华”有限公司,是间员工不到三十人的小型企业,专门设计美国品牌的服饰公司。
在这间马蹄型兼展示间的会议室里,正站着两男一女,场面是客气的互相介绍。
“杜先生,很高兴认识你。”燕慈收回了与杜绍恩相握的手,唇角依旧挂着笑意。
“欢迎你加入恩华,以后公司要多仰仗你的专业了。”杜绍恩在客气寒暄中,眼神却有股警戒的轻蔑。
“燕慈可是我高薪从友力挖过来的,以后大家都是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同事了,别这么生疏。”说话的是刘鑫华,他爽朗的大笑了几声。
“燕小姐在企画广告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相信能将恩华所代理的品牌有效率地在市场上打开知名度。”杜绍恩的态度没有多余的热情,反而审视的意味显得浓厚。
“我会尽全力贡献自己的经验及所学,希望能让恩华愈来愈好。”燕慈微微点头。
她的笑意刚刚好,不热络、不巴结,客气中有着她的傲气,多年的社会经验让她已经能将情绪控制到最完美的境界。
“绍恩,晚上帮燕慈迎新,要记得。”刘鑫华交代着。
杜绍恩轻点头。“没问题。”
“燕慈,那我带你去你的座位看看。”刘鑫华打开会议室的门,率先走在前头。
燕慈对着杜绍恩礼貌性的一笑,这才跟着刘鑫华走出去。她的双拳悄悄在身侧握紧,显示她正极力控制的力道。
在刘鑫华带领着她介绍过环境及同事之后,当她在她的新办公桌前坐下时,她有股想要逃跑的冲动。
如果知道杜绍恩也在这里工作,她是怎么也不会同意刘鑫华的挖角的,可是看杜绍恩那份笃定的样子,难道他早就知道她要来这里上班吗?
回忆如潮水般,一波波涌进她的脑海里──
她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服饰业工作,在那里认识了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杜绍恩。
她是企画部的约聘人员,他则是企画部的主任。
她一天努力工作十二个小时,然后在短短三个月内变成正式职员,再以一年的时间升上专员。
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下,她疯狂地迷恋上杜绍恩。
杜绍恩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最典型的白马王子,他高大挺拔、五官深邃,明明不是混血儿,却有着跟混血儿相似的浓眉大眼、挺鼻薄唇。
他不笑时显得很严肃,他笑时又显得很温柔;他的话不多,却是固执得像一头牛。
他发脾气时,不会大声骂人,只会大眼微眯、皱眉轻蹙,然后叫你滚,不要吵他;他沉思时,静得像一面深幽的湖水,让人猜不透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他对女人很好,对自己的情人更好,那是专心一意,绝不会有劈腿的情形发生。
她就像是所有的小女生般,无法抵抗他所散发出来的魅力,然后扑倒在他的西装裤底下,对他俯首称臣。
“燕慈……”
刘鑫华的低喊声让燕慈从回忆里回神。
“刘总。”她立刻站起来,漾起一抹笑。
幸好她手上拿了一本关于“恩华”的简介在看,否则第一天上班就打混,她这个高薪被挖过来的企宣部经理可就糗大了。
“中午了,一起去吃饭吧!”刘鑫华热络地说着。
“嗯。”她拿起皮包跟着刘鑫华一道走出公司。
七月的艳阳天,晒得连头皮都发麻。
燕慈拿出皮包里的小阳伞遮挡烈日,刘鑫华绅士地拿过她手里的伞,否则身高的差距下,这样并肩走路有点怪异又有些困难度。
两人来到五分钟路途的简餐店用餐。
刘鑫华和杜绍恩是完全不同典型的男人,他幽默风趣、开朗活泼,是那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豪迈男人。
就像这样的好天气,让她看着刘鑫华的比手画脚,听着他说的笑话,她的心情顿时从见到杜绍恩的谷底又爬了上来。
刘鑫华是恩华的总经理,也是最佳的业务人员,他的人脉之广,台面上许多响当当的贵妇全都是他的客人。
“原来恩华指的是刘鑫华和杜绍恩,我还一直以为只有你一个老板呢!”她在吃完饭,喝下第一口冰红茶时,有意提起这个问题。
这两年来,她故意忽略杜绍恩的消息,不闻不问他的去处,几乎让他的名字隔绝在她的生活外。
原来,他在离开前公司之后,是和刘鑫华合伙创业了。
“我和绍恩是在国外留学时认识的,前两年我回国想开设公司,于是就问了他的意愿,没想到我们一拍即合。他负责谈定国外的代理品牌,连同公关和企宣、行政和财务,可是他实在太忙了,一年常要出国好几次,在公司逐渐稳定后,我才会借用你的长才,让你过来分担他的工作。”
“为什么我在业界都没有听过他的名字?”她不得不问清楚,这样好决定自己的去留。
“他那人很低调,绝不出现任何公开场合,所以对外都是由我这个总经理应酬出马的。”刘鑫华轻笑着,他对眼前的美女有着十足十的好感。
燕慈绝对不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更没有姣好火辣的身材,她是那种集知性、智慧、自信于一身的现代都会女性。
讲话很俐落、步伐很匆忙、微笑很淡薄,只是她那一双大眼,对男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该说是电眼吗?明明她也没有拚命眨动长长的眼睫,明明她也很正经在聊天,可是只要她的眼睛稍微笑一笑,大概没有男人不被电到。
“那杜先生知道是我要来接任企宣部经理的位置吗?”燕慈问得很认真,就像是在谈公事般的认真。
“燕慈,这你不用担心,我事先已经将你的履历资料都给他看过了,你得由他的手上交接工作,所以这是他点头同意的。”刘鑫华收敛精神,好不容易把她挖到公司里来,他一定可以近水楼台的。
“这样呀!那我是不是得赶紧先跟杜先生办理交接?”
“他明天要带设计师飞义大利,不急,等他回来再交接,你可以先熟悉公司的运作,别给自己太多的压力。”
“他要去几天?”她再问。
“十天。”
她点点头,心头突然像是卸下一个重担似的。
她勾起笑意,缓缓吐出一口气,从见到杜绍恩那一刻开始,她才知道自己的神经绷得有多紧,心脏纠结得有多难过。
刘鑫华看她这么一笑,不明白她在笑什么,却明白他的心正怦怦乱跳着,他的的确确被眼前的女人给吸引了。
她愉快地喝光了一整杯冰凉的红茶。
杜绍恩知道她要来上班,他为什么还要用她?难道是觉得她不会威胁到他?还是不把她放在眼里?
她带着满肚子的疑惑,这下她就没有拍拍股屁走人的理由。
这是一间典雅清幽的日式包厢,和式的格局、昏黄的灯光,每个人都坐在榻榻米垫上,中间围着一张长方型的桌子。
姿势可以慵懒些,聊天可以随兴些,话题就可以百无禁忌的东南西北。
杜绍恩看着一房间的同事,约莫十几个人,大家的话题全都围绕着今天的女主角,那个被从友力高薪挖角过来,且曾经和他同居过一年的燕慈身上。
她的长发束成马尾,两耳戴着细钻耳环,精明中有股随和,小巧的脸甚至比他记忆中还要圆润些。
此时的她如同众星拱月般地被对待着,男同事都想打听她的私事,女同事则想打探她的工作经验。
当年那个一旦身处在陌生的应酬环境,总是会僵硬着四肢,连说话都是小小声的女人,如今不但能处之泰然,还跟大伙有说有笑。
看来她这两年历练得很好嘛!好到他的心里竟有股莫名的怒意。
“绍恩呀!别光是吃东西,你也说说话。”刘鑫华瞪了一眼一整个晚上没说半句话的男人。
“要说什么?”杜绍恩冷冷地吐出这句话。
当场让气氛冻到最高点!但燕慈还是保持一贯的优雅,轻轻啜饮了杯中的酒。
刘鑫华瞪了杜绍恩一眼,讨好地对着坐在身边的燕慈说:“燕慈呀!绍恩就是这个样子,每次要出国去谈代理权时,他就会有好几天都是这副死样子,大概是压力太大了,并不是针对你,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我们都说他这是出国症候群。”
“我知道,没关系。”燕慈笑着对刘鑫华说,眼神连看都没有看坐在她对角线上的杜绍恩。
杜绍恩闷闷地喝了一口清酒,跟刘鑫华认识这么多年,他太了解刘鑫华这样大献殷勤,背后所代表的意思。
一旦刘鑫华喜欢上一个女人,那张嘴脸就好像哈巴狗似的垂涎,别的招数没有,第一招一定使用近水楼台。
杜绍恩看了燕慈一眼,发现她的眼神根本不在自己身上。
“燕慈呀!杜副总是面恶心善,你可不要被吓到了。”男同事甲也插了句话。
“燕小姐,别客气,尽量吃。”杜绍恩总算吐出了句应酬话,同时在心里哼了一声。
她是企宣部的经理,却要大家不要喊她经理,直接喊她的名字,这样不但代表她的随和,更能快速拉近同事间的距离,没想到她的手腕变得这么高明了。
“我会的,我最爱吃日本料理了,谢谢刘总。”燕慈的笑容不再公式化,而是在知性里还带着那么一丝柔媚,尤其那长长眼睫一眨,刘鑫华的心都跟着酒精茫成了一片。
“请你吃饭当然是要让你开心,我早就打听过了,知道你喜欢吃日本料理。”刘鑫华也跟着挑动眉眼,有股风流的潇洒。
“燕慈呀!我们刘总人很好的,我们大家也都很好,公司很小,所以绝对不会有勾心斗角的事发生。”男同事乙一脸的兴奋,因为公司又多了个可以提振精神的美女,不像有的女人像座大冰山,连话都不肯多讲两句。
“我知道刘总人很好,不然我怎么可能放弃友力过来,这全都是冲着刘总的面子。”燕慈的小脸因为酒气而晕红,她的酒量不好,差到几杯就会醉,所以她手里这杯酒只是沾沾唇,用来应酬用的。
“燕慈姐,听说友力的总裁很帅对不对?”女同事问着最让女人好奇的八卦问题。
“对呀……”
杜绍恩冷眼觑着燕慈,她谈笑风生、有问必答,随和到让他不禁怀疑,这根本是双胞胎来冒充她的。
可是燕慈没有双胞胎!
那个以前总是遇到一点不如意就哭哭啼啼,甚至大惊小怪到惊慌失措,连酒都不肯喝一滴的女人,如今……
她这样的转变是故意要表现给他看的吗?还是她果真变得如此大方?如果是演戏,那她就真的可以拿到金马奖最佳女主角了。
“我走了!”杜绍恩站了起来,他再也不想看到这样令他碍眼的画面。
“对喔!你明天早上十点的飞机,要早点回去收拾行李,万一喝太多醉了就不好,那你先送心洁回去,”刘鑫华虽然是对着杜绍恩说话,但眼神却是看着坐在他身边的燕慈。
同时在燕慈的对角线,也就是杜绍恩的身边,缓缓站起来一个清丽的女孩。
燕慈这才注意到有这么一个女人存在,因为一个晚上下来,那个女孩连一句话都没说过,那样的气质与这欢乐的场面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你们慢慢聊,我先送心洁回去。”杜绍恩很随意地点了一下头,然后也故意忽视燕慈的存在,转身就离开包厢。
那个名叫心洁的女孩对着燕慈微点着头,礼貌性的招呼,然后跟着杜绍恩转身离开了包厢。
等到那一对俊男美女离开包厢之后,燕慈才不经意地问:“那个心洁是?”
“是我们极力培养的设计师,除了国外的代理品牌外,我和绍恩想要创立自己的设计师品牌。”刘鑫华知无不言的解释。
“她看起来很年轻。”还有那身为女人的直觉,燕慈闪过心底怪异的感受。
“心洁才刚从大学毕业,不过已经拿了不少国内外的设计大奖,是很有潜力的新人,绍恩说与其花大钱去找枱面上的设计大师,倒不如自己培养,可以做出更有特色的品牌。”
燕慈点点头。“那她明天要和杜副总一起飞义大利?”
“是的,你看出来了吗?绍恩很喜欢心洁,这是全公司上下都知道的事,所以心洁算是死会了,没有男同事敢跟绍恩抢。”说到这,刘鑫华又哈哈大笑。
“杜副总喜欢这么年轻的妹妹?”燕慈只差没说出老牛吃嫩草这样的话来,毕竟杜绍恩已经三十二岁,足足大了那个设计师十岁。
况且她永远记得杜绍恩以前曾信誓旦旦的说过绝不谈办公室恋爱,怎么现在这么明目张胆?
难道那个心洁好到让杜绍恩不顾一切?
“应该说像心洁那种爱理不理人的态度,正合绍恩的味,她是名副其实的冰山美人。”
“男人呀……”燕慈苦笑了一下。
刘鑫华像是心有灵犀似的挑了挑眉峰。“很贱是吗?”
“呵。”燕慈笑了,点点头。
“不过这次绍恩可是踢到铁板了,听说他以前在女人面前可是能呼风唤雨的,可是我们家的心洁很有个性,甩都不甩绍恩,所以你别在他面前问他心洁的事,那会让他老羞成怒的。”
接着刘鑫华又说了什么,燕慈不是很注意的听,再喝了一口酒,喉咙感到热热烫烫的。
暗恋两年、同居一年,像她这种自动告白的女人,算是倒贴他的,才会变得这么不值钱,也才会这么被他不屑一顾吧!
她苦笑着,时间已经过去两年了,她的心也老早放下了,可为什么她在听见他已经有喜欢的女人时,她的心仍感到微微的刺痛呢?
燕慈再次见到杜绍恩,是十天后的桃园国际机场。
机场的入境大厅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燕慈屏气凝神的等待,经过十天的冷静期,在她不断的做心理建设下,她已经能心平气和的面对这位分手的旧情人。
当她看到杜绍恩一见到她时,那股挑动眉头的样子,像是惊讶又像是不解。
燕慈漾起客气的笑意。“杜副总、杨小姐,刘总没空来接机,所以派我来了。”
“公司里还有其他的男同事呢?”杜绍恩这会儿眉头是拢起了一座小山般。
“大家都在忙。”燕慈淡淡的解释。
“你会开车?”杜绍恩用着很疑惑的口气。
“当然。”燕慈往前走。“车子停在前面的停车场。”两年前的她不会开车,事事得依赖别人;但现在的她可不同了。
杜绍恩一手拉着自己的登机箱,一手体贴地帮杨心洁拉过她的登机箱,跟着燕慈的脚步。
燕慈走在杨心洁的身侧。“杨小姐,累不累?待会儿先送你回家还是……”
杨心洁留着一头俏丽短发,发丝染了暗红色,在阳光下映照出金黄的光采,她的右耳一共穿了四个耳洞,戴上了四种不同款式的小巧耳饰,脖子上还有皮制的项炼,一身紧身露肚脐的T恤和低腰牛仔裤。
青春、酷劲、个性、冰山,这些都是燕慈今天仔细打量过杨心洁之后,所得到的观感,原来杜绍恩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
“叫我心洁就好。”杨心洁给了燕慈一个浅到不行的微笑。“麻烦你了,先送我回去。”
杨心洁没有多余的热络,有种酷冷的距离。
“嗯,那你待会儿再告诉我你家怎么走。”燕慈没再多话,因为经过长途飞行的杜绍恩和杨心洁看起来已是累坏了。
来到车子边,燕慈打开后车厢,让杜绍恩把行李放进去。
紧接着燕慈坐上驾驶座,当杜绍恩要坐上前座时,她开口了,“杜副总,不用这么客气,你陪心洁坐后座没关系。”
礼貌性不能把燕慈当司机,所以应该有一人要坐前座;但燕慈不以为意,毕竟据她所知,杜绍恩正努力在追杨心洁,不知道这十天的出差之旅,杜绍恩达阵了没?
“不用了,我坐前座就好。”杜绍恩没领会燕慈的好意,坐进了前座。
燕慈侧看了杜绍恩一眼,也不再多说什么,车子顺畅地滑出停车场。
她将音响定在警广的频道,内心猜测着这男人不知道是求爱失败,还是她招惹了她,否则怎么会这么生气?因为他的一张就如同扑克牌般的僵硬。
杜绍恩本来话就不多,杨心洁更是高傲地像只孔雀,燕慈也不会自讨没趣,直到下了交流道进入台北,燕慈才打破三人之间诡异的沉默。
“心洁,你家怎么走?”燕慈透过后视镜询问。
杨心洁简单指示路径,尽管极累,她还是保持基本礼貌,并没有在后座呼呼大睡。
送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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