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上流佳人爱使诈-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无论如何,她都不能答应!

“你们再靠近一步,我就喊“非礼”了!”美释威胁道。

“对不起,公主殿下,不管您喊什么,我们都得动手……何况,这儿鲜少有路人,您喊也没有用!”

“啊--”美释尖叫一声,将手中的皮包朝他们狂敲乱打。

这是没有用的,她很清楚,因为,一个瘦弱的小女孩怎么敌得过人多势众的彪形大汉呢?

她闭上眼睛,等待奇迹的出现,明知这种希望如同天方夜谭,实现的机会微乎其微……

但彷佛上天听到了她的祈祷,这时,竟真的听到一个打抱不平的声音。

“你们在干什么?”一个男人猛喝。

惊愕的眸子如铜铃般瞪着,悸动的心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在她最绝望的时刻,竟是他--奚培,挺身而出!

他的车停在路边,连车门也顾不得关……大概,是他恰巧瞧见了大汉围攻少女令人发指的一幕,于是良心发现,冲出车外。

他能够听得懂松原国的语言,那么他可能就不会做这样的“好事”了。

偏偏,几个侍卫的叽叽咕咕他不解其意,而侍卫们粗鲁的长相又让他没有好感,所以奚培对这一行人的“来历”自行产生了答案--肯定是为非作歹的偷渡客!

这会儿,美释出于本能,迅速躲到了他的身后,瑟瑟发抖地说:“快、快救我!”

见义勇为的奚培当然毫不留情,一脚朝这群大汉飞踢去。

看样子,他曾学过些防身术,再加上看似瘦长实则结实的体魄,使他在面对高手时毫不吃亏。

那群侍卫似乎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见她有了救兵,心中胆怯,胡乱与奚培过了几招后,互相使了一个眼色,集体撤退了。

“妳没有事吧?”奚培回头看看像被吓傻了的美释,冷笑道:“真不中用,我才一天没送妳回家,就惹上麻烦了!”

“哇……”美释忽然大哭起来,可能是由于惊吓过度,可能是因为她父王蛮横的做法让她伤透了心。

“好了、好了,”她一哭,奚培反倒愣怔了,出于两人的宿怨已深,又不好怎样好声安慰她,只是犹豫地拍了拍她的背,“要哭回家去哭,站在路上会让人笑话!”

“你就不知道说句好听的?”她在抽泣之间不忘瞪他。

“啰唆什么?快上车吧,否则等会儿那帮家伙折回来,我可不再救妳了!”奚培不耐烦的说。

“嫌我烦,为什么刚才还要救我?”美释嘟起嘴,“干脆你让他们把我抓走好了,免得你看到我生气!”

“我救妳是因为不想惹来警察!”

“呜……”这句回答,让美释哭得更凶。

“唉,女孩子就是烦!”奚培对着她左打量右打量,不住摇头,“告诉我,怎样才能让妳不哭?”

告诉我“秀外慧中”是什么--美释心里嘀咕。

但她不敢造次,终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欲速则不达,这是至理名言!

“来来来,放一首优美的歌让妳听,听了就不许再哭了。”他打开车上的CD,像哄小孩子那样说。

高亢的女声流泄出来,不断上扬,如一只风筝随着风势钻入云霄。

“啊!这是电影“第五元素”中外星人唱的那首歌!”美释开心地拍手,“我最喜欢这首歌,她唱得好高亢,对不对?第一次听的时候,我几乎吓了一跳。”

“这首歌叫做THEDIVADANCE--什么外星人唱的歌呀?真无知!”奚培不屑地轻哼。

“呜……”受到了嘲讽,美释刚刚平静的心又起波澜。

“好了、好了,小姐,不要再鬼哭狼嚎了!唉,早知道就不放这首歌给妳听了。”奚培实在无奈,惟有叹息。

“谁叫你那样说人家……呜……我就是想哭。”

“到底要怎么样妳才肯罢休呀?”他捂着耳朵问。

“你……你唱这首歌给我听。”她得寸进尺,提出无理的要求。

“什么?!”奚培瞠目,“小姐,我一个大男人,嗓子粗粗哑哑的,妳居然叫我唱这首高到可以刺破耳膜的歌?”

“对呀,只要你唱,我就不哭了。否则,我就一直哭、一直哭……吵得你今晚不得安宁。”哼,看他还敢不敢讽刺她。

奚培考虑着,这时音乐播毕又从来了-遍。

直到第二遍都快播完,他才说:“好吧!”奚培关了CD,清了清嗓子,诡异的看了美释一眼。

然后不可思议的,那歌声竟真的从他胸间传出,高扬尖悦,与原声丝毫不差。

“天啊……你、你是怎么做到的?”美释半天阖不拢嘴。

“我自己唱的呀!”

“你不去当歌星太可惜了。”被骗的人傻愣愣的说。

“哈哈哈--”奚培突然放声大笑,因为她的呆相,“笨蛋,是因为有这个啦!”

他坦白的从怀中掏出一支录音笔--刚才,音乐播第二遍时,他假装考虑,再偷偷将歌声录了下来。接着要做的,只是跟着对嘴罢了。

“你……”美释一看,不由得爆出震天大笑。

这个臭小子,有时候也满会逗人的嘛,难怪奚奶奶如此爱与他斗嘴--有时候,亲人之间争吵也是一种娱乐。

她对他的呆板印象,此刻有了些许改变。

“对了,”破涕为笑之后,美释歪着头瞧他,“为什么你今天这么早回家?不去夜总会花天酒地了?”

“我什么时候花天酒地了?”奚培轻哼,“我一向老实,除了看看女明星的照片,就是交交女朋友……可惜现在,我什么娱乐都没有了。”

的确,她藏起了他的相册,还赶跑了他的女朋友,弄得他现在“一无所有”。

而美释毕竟天性善良,此刻,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没想到,这家伙还有对她不错的时候,明明昨晚才恶整了他,今天他却可以不计前嫌地救她,先前把他当成十恶不赦的魔鬼……好象有点过份。

好吧,看在他替自己解围的份上,投桃报李,她就帮他一个小忙吧。

相册是暂时不能还给他的,不如,先帮他哄回女朋友。

美释是生平第一次呆坐等待一位千金小姐召见自己。

身为公主的她,每年要接见大量的皇公贵族,从来都是别人等她,她从没等过别人。此刻,她才真正了解那些等待的人焦急且卑微的心情。

为了一个成天欺负她的家伙,做出这么大的牺牲,甚至不顾自尊,她自认可谓仁至义尽了。

记不清等了多长时间,好不容易才走出一个女仆,冷冷地道:“小姐起床了,请妳进去。”

天啊,现在是下午三点,这位维樱小姐才起床?连公主都没有她懒!

进了那道豪华的门,发现这儿并非卧室,而是摆着多扇屏风镜的梳妆间。

地板上花影流光,那位小姐正逐一试着新装,一件又一件瑰丽的裙子,绸的、缎的、纱的、素色的、刺绣的、印花的……然后,不满意就顺手一扔,弄得满地色彩缤纷。

“这些都不好看!”维樱皱着眉朝下人怒吼,“快去替我找条合适的来,我今天有重要的约会。”

“小姐……那个人来了。”下人似乎很怕她,语调中有明显的颤抖。

“谁?”维樱一挑眉,从镜中瞧见美释的身影,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妳呀,我倒忘了。”

嘿,她在门外坐得屁股都痛了,这大小姐居然忘了?

“找我有事吗?”维樱坐到梳妆台前,命人替她挽起长发。今天,她不再是赫本头,前额密密刘海用几只晶亮的发夹拢到鬓边,显得漂亮了不少。

“维樱小姐……”不知她姓什么,美释只得直呼其名,“我是来向妳解释一件事的。”

“有话就快说吧,待会儿,我还要出门呢。”

“其实……”这女人的态度真让她受不了!“其实那天的事,是一场误会。”

“哪天?什么事?”维樱倒装起傻来。

“就是那天……你看见我吻奚培哥哥的事。”真过份,这么丢脸的话,偏偏让她说出口。

“你们两个两情相悦,我成全你们,何必解释呢?”维樱哼笑。

“不是这样的!”他们哪里有两情相悦?“因为奚培哥哥得罪了我,所以我想惩罚他一下,就跟你们开了这个玩笑。”

“可我亲眼瞧见,妳吻得很热烈,他也“享用”得很陶醉。”

“我故意气妳,当然要装出热烈的模样……而他,想必是当时吓傻了,因为我一向爱跟他作对,忽然有这么亲密的举动,是人都会吓傻的。”天啊,都解释到这地步了,难道这位娇贵小姐还不肯谅解吗?

“许小姐,”维樱涂着珍珠色的指甲油,回头一笑,“我听说,妳其实是奚家的雇员,因为擅长讨好奚奶奶,所以得以搬进他们的大宅。我还听说,妳的身世很可怜,小小年纪,父母双亡,孤苦无依。”

“对呀。”她怎么忽然说起这个?

“许小姐,妳会化妆吗?”

“啊?”这个问题更奇怪!

“来来来,这里有现成的化妆品,妳来试试。”维樱忽然热情地向她招手。

“我?”美释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头雾水。

“先试试指甲油吧!快!”

面对绚丽夺目的化妆品,还有维樱的连声怂恿,凡是爱美的女孩都会动心。

可惜,美释却没有半点兴趣,只不过为了应付这位大小姐提出的古怪要求,早点完成任务,她勉强接过那瓶蔻丹。

说实话,她真的不懂如何涂指甲油,几分钟后,她的指甲变得坑坑洼洼,如同月球表面,而且颜色还深浅不均。

“嘿嘿--”一旁的维樱如同看好戏似的,笑得灿烂,“看来许小姐不是假装的,是真的不会!来,再试试这个腮红,妳皮肤白嫩,毋需粉底,只涂涂腮红就够漂亮了。”

老天爷,还要她继续丢脸?

拿着腮红刷,她左比划,右比划,举棋不定,最后只得在脸颊涂了圆圆的两团。

“哈哈哈--”维樱似乎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本来我还想让妳涂睫毛膏的,不过还是算了,我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了。”

“妳想要什么答案?”美释迷惑不解。

“答案就是--妳的确不会化妆!”

“废话!”美释哭笑不得,“我早就说过不会了,是妳不相信!”

“许小姐,刚开始我听说妳是乡下人,心里十分怀疑。因为,妳有吹弹可破的肌肤,还有相当好的气质,怎么看也不像穷苦的乡下女孩子。我还一度以为,妳是为了接近奚培,故意使手段的富家小姐!”

“呃……”这维樱误打误撞,竟猜对了一半。

“从前曾有过这样的事,某些千金小姐,故意变换身分来接近奚培,让他出于同情爱上她们。不过好在,她们都受不了奚培的臭脾气,最后都主动离开了。”

“妳现在相信我了?”

“对,因为妳不会化妆!”

咦?这是什么逻辑?不会化妆就是乡下人吗?

“上流社会的女孩子,就算再笨,对化妆也总会有一番研究的,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嘛。”

呵呵,这种说法其实是大错特错!美释暗笑。

她不化妆,是因为从小有宫女服侍,有世界一流的化妆师在一旁供她使唤,所以不必亲自动手。

或许,换了别的女孩子,会忍不住好奇心,碰一碰那些可爱的化妆品,但她不会。

因为,她是“美食公主”,她每天都要下厨。

为了使食物达到绝对的美味,下厨时,她的手和脸是绝对不可以沾任何化妆品的!

你能想象,涂着美丽指甲油的手搅拌酱汁的情形吗?你能想象,脸上的香粉不小心落在菜中的样子吗?

所以,除了无色无味的保养品,她从来不沾任何彩妆。而一双手,也尽量少用化学护手霜,平时多用牛奶、醋、蜂蜜等天然物保持它的润泽。

如果仅以会不会化妆来判断她的身分,岂不可笑?

真正的公主,是发自内心的美丽,而不用靠妆点出来的。

维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但幸好有这个错误,可以让她继续隐瞒身分。

“所以……”自以为是的千金小姐继续开口,“凭着妳低微的身分,我劝妳不要接近奚培,否则受伤的会是妳。”

绕了半天,原来是为了劝她不要痴心妄想?

“维樱小姐,我刚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跟奚培哥哥之间真的没什么。”她会爱上那个讨厌鬼,才叫见鬼!

“我知道,我那天就猜到了!”维樱诡异一笑。

“什么?妳早就知道了?那妳为什么还要生气?”美释大吃一惊。

“因为我需要一段时间让他想念我,也需要一段时间调查妳到底对我有没有威胁。”

“你怎么可以这样?!”

“总之,该说的话说完了,我的劝告妳记住就行了,”维樱站起来,裙襬在她身下展成一美丽的圆弧,“来人,送客!”

被羞辱了一顿,然后被赶出来……她明明是一片好心,却沦落到这样的下场,上天对她太残忍了吧?

美释越想越生气,沿着维樱家开着粉白蔷薇的长墙,一边走一边狠狠踢着地上的小石子。

忽然,有辆红色敞篷跑车从她身边掠过,开车的人朝她回眸一望,脸上带着得意的微笑。

她愣了愣,发现那竟是维樱,美释心中暗暗奇怪。

感到奇怪的,并不是维樱那胜利的一笑,而是这位千金小姐此刻的衣着。

人人都说维樱属于文静高雅的女孩子,平日里她的打扮的确像一个纯真的公主。

但此刻,那鲜红的低胸上衣,那缠绕在头上的豹纹丝巾,还有狐狸眼似的墨镜,艳色的口红……却显得她出奇的火辣!

刚刚无意中听见,她好象说过有个重要的约会?

到底是要去见何方神圣,以至于要打扮成这个样子?

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理,美释不自觉地挡下一辆出租车,命令司机尾随其后,一探究竟。

嘿,还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亮红的跑车开至一个僻静的角落,停了几分钟后,有人从一旁的大厦里走出来,坐到维樱的身边。

那是个极其英俊的男人,一上车,就给了维樱一个法式热吻。

而后,他俩攀肩搂脖地亲密的逛着街,买了不少东西,但每一件东西,似乎都是维樱掏的钱,男人只在一旁跷着二郎腿。

最后,他们两人又回到了那幢大厦,并一同进入大厦,直至夜幕降临,亮红的跑车仍然静静停在路边,彷佛被遗忘了,被夜色逐渐吞没。

看到这里,不由得让美释产生了许多暧昧的联想。

但她一向反对凭空捏造事实,也不想由于私人恩怨而诋毁维樱,于是,她立刻拨通了静王妃的电话,请她帮忙就此事找人去调查。

没过多久,回复的铃声响了。

“不出妳所料,那个女人的确有问题!”静王妃说着。

“怎么?”

“我们发现她是牛郎店的常客,十分阔气,所以那些牛郎们都争着讨好她。妳看到的男人,应该就是已被她包养多时的牛郎,就连他俩私会的公寓,都是那个女人出钱置办的。”

“天啊!”美释倒吸一口冷气,“她这么放浪,为什么上流社会的人都说她很纯洁?”

“是奚家的人误以为她很纯洁吧?其实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的本性。”

“为什么没人提醒奚培呢?”

“嘿,这种事叫旁人怎么提醒?搞不好还会被那个女人倒打一耙,毕竟,奚培是爱她的。况且,听说……奚培比较孤傲,常常说些得罪人的话,平时没什么知心好友,别人不愿意告诉他,也是可以理解的。”

“真不知道奚培为什么喜欢这种女人!”美释心中隐隐有一种打抱不平的情绪。

“听说从前也有很多女人追求奚培,但最终都因为受不了他的脾气,纷纷打了退堂鼓,惟有这个维樱坚持到底,所以,成了奚培正式的女朋友。”

“奇怪了,这女人是想图谋奚家的财产吗?否则为何如此坚持不懈?”

“呃……图谋家产倒不会,毕竟她自己家也挺有钱的,又是独生女。或许她是真心喜欢奚培吧,而且……”

“有什么内幕吗?静姨妳快说啊!”

“听说这位维樱小姐从前订过一次婚,不过后来男方退了婚,因为她的子宫有点问题,生不了孩子。”

“呃?”姓奚的如果娶了她,岂不成了断子绝孙的倒霉蛋?

“虽说男女双方真心相爱,就算没有孩子也不会影响感情……但听说这位维樱小姐的子宫,是因为逛多了牛郎店,才出毛病的。”

之后,静王妃又说了些关怀的话,才挂了电话。拿着话筒,美释久久忘了放下--她是否应该再多管一次闲事,把这个“真相”告诉奚培那个一无所知的傻瓜?

第六章

“来来来,吃饭了,今天是我亲自下厨的哦!”

傍晚,美释出人意料地热情,将奚培拉至餐桌边,又倒酒,又添饭。

芝麻烤牛肉、糖醋排骨、番瓜花打汤、豆豉炒茄子……都是奚培平素爱吃的菜。

弄得对美释心存芥蒂的他满腹狐疑。

竖起的筷子犹豫片刻,“啪”的一声放下,连倒满的酒杯都推到一旁。

“怎么,你不饿?”美释瞪着这个奇怪的家伙--明明工作了一天,正是肚子咕咕叫的时候呀!

“小姐,妳干么对我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奚培回瞪她。

“我对每个人都很好呀。”她支吾回答,“是你自己小心眼,看不到人家的好处!”

“像妳这么喜欢耍小诡计的人,做什么事我当然都得提防,”他夹起一根排骨,在美释面前晃了晃,“老实说吧,小姑娘,这菜里是不是放了毒呀?”

放了毒?

美释顿时勃然大怒--她的一片好心简直喂了狗了!费尽心血做出的美食,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居然说她下毒?

“那你不要吃好了!”一把打掉他的筷子,她自顾大嚼大咽起来,“哼,看看这菜会不会毒死我!”

“不能怪我多心--一个平时跟妳作对的人,忽然大献殷勤,妳能不提防吗?”奚培好笑地望着她,“我问妳,书房里那几张CD是从哪里来的?”

“我买的。”都是他喜欢的绝版CD,她好不容易才派人从世界各地收集到的。

“也是送给我的?”

“当然……不是!我是买来自己听的!”哼,看到他那彷佛要穿透她身体的眼神,她才不会承认呢!

“那妳干么要放在我的书房里?干么不藏到自己的房里去?要知道,那些CD可珍贵的,万一不小心被我弄坏了,哈,妳就惨了!”

“我……我是因为觉得你书房的音响好,所以才……”擅长说谎的人也有舌头打结的时候。

“我知道妳忽然讨好我的原因了!”奚培眉一挑。

“哪有什么原因……”不知为何,美释心中顿时狂跳。

“妳是因为那天我救了妳,所以知恩图报!”自以为说出了正确答案,奚培得意万分。

笨蛋!那件事她早就忘得一乾二净了!对他好,只不过是因为可怜他罢了。

“奚培哥哥,你受到沉重的打击时,通常怎样纡解心情?”她正经地凝视他的双眸。

“我心脏一向很强,不怕打击!”奚培拍拍胸口证明似的。

“难道你从来没有哭过?从来没有昏倒过?从来不觉得心情郁闷?”

“咦,看样子妳是准备了什么重要的事来“打击”我喔!”他嘻嘻一笑,毫不畏惧。

“对呀,就是怕你会受不了打击,所以才特地做了这一桌好菜,而你居然冤枉我下毒,哼!”

反正她喜欢多管闲事,也不介意多管这一回--看着这傻小子被坏女人骗得团团转的样子,她真的不忍心。

长痛不如短痛,趁着现在他还没有掉入对方的陷阱,让他早点清醒吧!

“听说男人在心情郁闷的时候,喝酒是最好减轻痛苦的方法。”奚培忽然幽幽地说。

“。哈,我就知道你想偷喝奶奶那瓶一九三八年的红酒!”美释笑道,“不过,今天本姑娘就暂时放你一马--喝吧,我不会偷偷告诉奶奶的。”

餐厅旁有一个小小的露台,爬满夏季的藤蔓植物,在这可赏月,也可以在神游间看天际流动的云,或者,闭眼享受被净化的清风。

奚培和美释便在这儿,一个坐在露台的栏杆上,一个躺在竹编的摇椅上,各拿一瓶从地窖里偷出来的红酒,聊着天,品尝那年代久远的味道。

“妳说的那件重要的事到底是什么?”不知喝了多久,奚培睁着微醺的双眼问。

“听好了,千万不要昏过去哦!”酒酣耳熟之际,美释的胆子越来越大,真相也冲口而出,“我劝你跟那位维樱分手吧……”

“哦?”他轻轻一笑,“为什么?难道妳爱上我了?想故意拆散我们?”

“呸!”美释不知为何,脸儿忽然红了,或许是因为喝多了酒,“我是为了你好!”

“可我觉得跟她在一起很幸福呀!”奚培故意逗她,“妳总要说出一个可以让我信服的理由吧?”

“她……”简直让人难以启齿,“我看见她跟一个男人在一起。”

“那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现在不也跟妳这个女人在一起吗?”他宽宏大量地摊摊手。

“你这个笨蛋!”美释着急地直喊,“可那个男人是个牛郎!”

“牛郎?”奚培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满脸不信地摇头,“妳是说维樱会去召男妓?这真是我今年听过最好笑的一个笑话!”

“我亲眼看到的,难道会有错?”

“或许是妳误会了。”

“我……”不能告诉他自己派人调查的事,否则会曝露身分,“反正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只有你这个傻瓜在自欺欺人!”

“小姐,”奚培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维樱没有必要去找牛郎,难道我还不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