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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新证-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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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心中想到——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由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佩,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因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风流佳事来。……我们都深知,曹雪芹的用笔,总无闲文淡话,都各有作用。这如果也只是为说明〃 嫁〃 了若兰的问题,他岂肯在此硬安上这样的特笔?还应注意的是,宝玉对此麒麟,珍同性命,且看他的话是怎么说的: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此际袭人送茶,说:〃 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 史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这种种笔致,总非无缘无故,等闲泛设。——这个和什么汗巾子、茜香罗,哪里有半点相似意味?如果只是与卫若兰有关的一件东西,宝玉何必那样性命以之?其实,宝玉、湘云一问一答,丢印丢麟的对话,同时又是〃 伏线千里〃。宝玉的麒麟如何到得若兰腰间?他绝不会以此物来作赌押品去游戏和冒险。

在园子里的〃 小丢〃 ,是假丢,是为他后来真丢作引线,他到底真丢了这件珍藏秘袭的佩器,而为卫若兰无意中拣到,也并不知是谁之物。

按下麒麟不表。可以再说说湘云一面。八十回后,先是王夫人下令宝玉搬出园外,盛会解体,园中人物,风流云散,大观园先成了荒凉凄寂之地。随即贾家事败。正如第四回门子讲〃 护官符〃 时所说:贾、史、薛、王四大家族是荣枯成败,息息相关的,史家同样陷入败局。被抄家籍产的同时,人口女子,例要入官,或配与贵家为奴,或发卖与人作婢。此时史湘云前者〃 不答〃 的那件道喜的婚事,早已生了变故,成为虚话' 注1',未婚少女,遂在被籍由官府处置发落之数内(出家的、已嫁的、早死的,都幸免了这一命运)。

于此,我且岔一下话头,请读者看一看李煦(史家可能是在素材上有所取资于他家的一种艺术创造)事败后的一个情况。

在雍正二年十月十六日,总管内务府的大臣有一道奏折,其中有云:准总督查弼纳来文称:李煦家属及其家仆钱仲璿等男女并男童幼女共二百余名口,在苏州变卖迄今将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为旗人,无人敢买。现将应留审讯之人暂时候审外,其余记档送往总管内务府衙门,应如何办理之处,业经具奏,奉旨:依议,钦此。经派江南理事同知和昇额解送前来等因,当经臣衙门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妇人一及幼女一不计外,现送到人数共二百二十七名口,其中有李煦之妇孺十口,除交给李煦外,计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价。其留候审讯钱仲璿等八人,俟审明后,亦交崇文门变阶等因,为此缮折请旨。……必须注意的是,这还是雍正二年的事态。到五年二月,李煦又因曾买苏州女子送与雍正的死敌阿其那的罪发,刑部依〃 奸党〃 例拟〃 斩监候秋后斩决〃 、雍正下令〃 著宽免处斩,流往打牲乌喇〃 的时候,那李煦的妇孺的命运可以想见。——那么,曹雪芹到乾隆初叶,又结合了他本身的经历见闻,他写贾、史两家主犯因罪抄家籍没、发落家属人口时,写湘云等妇女被指派或〃 变价〃 为奴为〃 佣〃 ,就是理之所有了。

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湘云系因此而流落入于卫若兰家。当她忽然看见若兰的麒麟,大惊,认准即是宝玉之旧物后,伤心落泪,事为若兰所怪异,追询之下,这才知道她是宝玉的表妹,不禁骇然!于是遂极力访求宝玉的下落。最后,大约是因冯紫英之力,终于寻到,于是二人遂将湘云送到可以与宝玉相见之处,使其兄妹竟得于百状坎坷艰难之后重告会合。这时宝玉只身(因宝钗亦卒),并且经历了空门(并不能真正〃 空诸〃 一切)撒手的滋味' 注2',重会湘云,彼此无依,遂经卫、冯好意撮合,将他二人结为患难中的夫妻。——这应该就是〃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一则回目的意义和本事。' 注3'最后,还可以谈谈另一个要点。

在第二十六回写到冯紫英的一段文字处,有三条眉批,文字如下:紫英豪侠小(www。fsktxt。com:看书吧)三段是为金闺〃 间色〃 正文。——壬午雨窗。

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丁亥夏,畸笏叟。

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甲戌本〃 末二条连为一条,在回末为总评)十分明显,关系到若兰射圃的文字,也是一种同性质的〃 侠文〃 (行义助人之事)。所以我说若兰的文字应与紫英侠文紧相关联,二人同为救宝、湘于难、成全美事的主要人物。' 注4'——但是,畸笏叹息,偏偏射圃文字〃 迷失无稿〃 !〃 脂批〃 再三慨叹无稿的,还有与无呢?有的,就是狱神庙文字,恰好也是〃 迷失无稿〃 ,批者也是深深为之叹恨!痛惜!这事情就极可注意了。

为什么后半部原稿,直到末回〃 情榜〃 ,批书人都已读到,都不〃 迷失〃 ,单单是这两件大事〃 无稿〃 了呢?其中的缘故,极隐讳,却也极明显。应该看到,狱神庙回及有关情节,是被重罪之家的子弟为官府处治而因他人救助得免于难的事。射圃回及有关情节,是同案相关、另一被重罪之家的女口,为官府发落而因他人救助得免于难的事。——这还不算,两人竟然又再会重圆,结为连理,这本身不是别的,就是对当时封建统治欺压迫害的一种反抗。

这关系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曹雪芹写是写了,脂砚等亲人批阅,再四踌蹰,认为性命攸关,到底不敢公之于世,只好把这两部分成稿抽出去了。——所以连当时像明义等人,看过全书结尾,却也未能知道还有这两大重要故事。连〃 脂批〃 中与此有关的其他话语线索,好像也都删掉了。其实,畸笏哪里是慨叹什么〃迷失无稿〃 (还说成是因〃 借阅〃 而失等等)?正是毫无奈何,忍痛难禁,欲诉不可——就只能向一般读者告知〃 无稿〃 一点。〃 无稿〃 ,不过是〃 有事〃 的另一设词罢了。(也许本来就是被人施以破坏,给毁去或隐匿了。)虽然如此,也还是不行。八十回后的最精彩的也是最重要的书稿,卒因此故不敢再往外传,以致我们至今也只有这八十回真是曹雪芹写的原书尚能入目。其余的,不知已归何处了!明白了些事故,再来理解曹雪芹的思想境界,再看看高鹗的伪续的思想境界,就可以无待烦言而自明:他们之间的那种不相一致,实在是太大了,我们对于这样的大问题,不容不一评议。  ………………注:

⑴祜昌对此的看法,以为前八十回中叙了一笔〃 听说前儿大喜了。〃 之后,再不见接此伏线,结合曲文《乐中悲》来看,湘云的这个婚约,男方很好,本是佳配,但是后来男方早卒,未能迎娶,湘云家也遭了事。

⑵诸本脂批提到〃 悬崖撒手〃 的,有三条,都不言何回,只云〃 后文〃。只有传录靖本,批言〃 □回撒手……〃 ,当意补为〃 后回……〃。我曾误补为一〃 末回……〃 实无所本,盖末回为〃 情榜〃 ,脂批早有明文了。

⑶湘云的诗词等很多,都应参详,这里难以备列,只举二三,如〃 纤手自拈来,空使鹃啼燕妒。切住且住,莫放春光别去。〃 如〃 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秋光荏苒须当惜,相对原应惜寸阴。〃 如〃 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傲世也因同气味,春风桃李未淹留。〃 这些话语,只有后来宝、湘会合,才可解释。再如一类例子,怡红院夜宴寿宝玉时,湘云掣签是海棠花,即院中〃 蕉棠两植〃 的棠(蕉则寓黛。这里独没有钗的地位),而签上规定上手下手两家代饮,正是宝、黛二人。这种种布局,在曹雪芹岂能无意?难道只是为了暗示嫁与卫若兰?若都无所解释,那反而奇怪了。

⑷我还设想,可能湘云的雌麒麟,也因遭难失落或被劫掠,后为冯紫英所得,先送给了宝玉。至此,两麒麟适互换而重聚一处。

……※关于宝、湘关系问题,有一两家研究者引一条脂批反驳我对〃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的解释和推考。其批文原云: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 情情〃。论者遂谓此是证麒麟与宝玉无关。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说的是对于〃 木石〃 来讲,〃 金玉〃 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远在〃 金玉〃 一局之后,与〃 木石〃 并不构成任何矛盾,当中尚隔着一大层次,所以批者语意是说黛玉只当关切金玉,无庸再管麒麟的事。并且,此批适足证明,麒麟一物所密切关联的正是宝玉,而非卫若兰。这一点研究者却反而不着一字以自伸其说。

再有一证:第五十七回后,紧接即写藕官祭菂官,及宝玉询问芳官时,答言之中引及藕官认为男子丧妻或必当续弦等语,〃 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 这段情节暗示,或亦有人拿来作为宝玉在黛玉死后愿娶宝钗之证。但是前面的分析,已经说明宝玉不会甘与宝钗为夫妇。这个暗示实际指的正是宝、湘的关系。

(四)〃 补说三篇〃 的几句赘语我说高鹗伪续是有其目的性的,他的目的就是用续书(冒充〃 全本〃 原著)的方式来篡改歪曲曹雪芹的思想。可能有读者觉得这样提法,是否太过了一些,有点接受不了。高鹗限于思想和艺术水平,达不到原作的境界,续得不好,这原不足为异;但他毕竟是同情于原作,这才发愿续书,说他有目的性,别有用心,处心积虑地糟蹋曹雪芹,未免有些深文周内。况且续书不过多了一个尾巴,八十回原作俱在,既然不全,有个尾巴收场,总比没有好,他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故事情节,便于阅读和流传,保持了悲剧气氛(或结局),基本上符合原作的思想倾向,还是有功的。

我们这样想,未尝无理。但是,有几个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比如,为什么曹雪芹已然写完了的原书不能全部流传,而高鹗加的伪续,就能够〃 全本〃 流传下来了?其故安在?应不应该有个解释和答复?比如,为什么在清代始终盛传〃 内廷索阅〃 ,因而〃 删削不完〃 的说法?这一传闻是否空穴来风,毫无意义?如果不是,那么其故又安在?应不应该也有个解释与答案?比如,为什么早已出现的一个〃 真本〃 续书(即《续阅微草堂笔记》所载之本)以及可能还有过的别种续书(参看本节〃 附录〃 ),它们也都未能流传,而只有高续大行其道?那另外的续书岂不也是补足了残缺,完成了故事情节而且悲剧气氛远远超过高续,更加符合原作的思想倾向,如何也不更比高续有功而遂得盛行?其故又安在?应不应该也有个解释与答案?再比如,为什么曹雪芹、脂砚斋都不敢正式署名,而高鹗却毫无避忌地落下了款,还盖上了〃 臣鹗。。〃 这样的正式官印图章?为什么在封建统治集团对《红楼梦》大加怒骂的时候,高鹗却偏偏要表明〃 此书久经名公巨卿。。。。鉴赏〃 ?这一连串的疑团,使我逐步达到一个认识:高鹗之续书,是有后台授意的,是有政治目的的,所以他才胆敢那样全无遮掩地〃 面世〃。我认为,这是我们文学史,思想史上很大的一个事件,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我们已然看到,《红楼梦》在清代中叶的出现,是对封建制度的一个极大的冲击,它的〃 大逆不道〃 的异端思想和明目张胆的暴露丑恶黑暗,非常不利于当时的统治阶级,因此大为他们所注目和仇恨。〃 内廷索阅〃〃删削不完〃 ,分明说到了统治集团曾对此书进行种种压抑迫害。曹雪芹原著只剩下缺了结尾的八十回前半部,没有更好的解释,也只能是这个事态的证明。但是八十回钞本——尽管不全!——已然在重价之下〃 不胫而走〃 ,影响极大,当时所引起的思想斗争也非常激烈。统治集团面对这般形势,大感恼怒恐慌。怎么办?统治主子对付反抗的奴隶,到残酷迫害不能奏效时,便转而乞灵于奴才。由于曹雪芹是内务府包衣人,所以便需要一个也是同一旗籍的忠实奴才,替他出力。这便找到了才子高鹗,干脆将八十回后原稿毁去,另行续貂。高鹗的续书,绝非〃 消闲解闷〃 的勾当,也不是〃 试遣愚衷〃 的事业,他从事于此,完全是为了适应统治者的需要。从他的续书中反映出来的思想体系来看,这种东西实际上是为其封建统治主子的利益服务的。从年份推看,像他这样的手笔来为《红楼梦》写出四十回续书,非有一段长期间不可,大约从《红楼梦》钞本流行后不太久,他便着手计划,不断进行,书成后,也先以百廿回的抄本形式试行推广,又不断修改——还暗地里偷改原作以〃 适应〃 他的伪续——到他看到一切条件成熟,这便正式刊行问世,那当然就得到乾隆五十几年上了。——我想,事情的经过有很大可能是如此。

〃 有个尾巴总比没有好〃 ,——总得看看是个什么尾巴。坏尾巴并不比没有好。而且,尾巴不只是尾巴本身的问题。像《红楼梦》这样的作品,它所缺短的,是关键的后半部,安上个坏尾巴,不再是只多出一个尾巴的事情,而是使整个全身走了样、变了质、〃 改造〃 了原著的问题!从我们今天根据脂批提示和正文伏线尚可以约略推得的来对看,高鹗给安上的这个尾巴,是要干什么?是对原著起一个什么作用?已经是够明显的了。

或许有人说:高鹗续书〃 全本〃 出来,不是也遭到封建统治阶级的仇视和谩骂吗?又怎么讲?我说,哪里的话。封建统治阶级所继续仇视谩骂的,还是那〃邪说诐行之尤〃〃糟蹋旗人〃 的前八十回书,何尝仇视谩骂过〃 奉严词两番入家塾〃 、〃 老学究讲义警顽心〃 、〃 博庭欢宝玉赞孤儿〃 、〃 正家法贾珍鞭悍仆〃 、〃 评女传巧姐慕贤良〃 、〃 复世职政老沐天恩〃 、〃 送慈柩故乡全孝道〃 、〃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 这一整套玩艺儿?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高鹗在刊书作序时,自己交代过的,他之所以要搞成这部〃 全本〃〃完璧〃 ,一句话是为了〃 不谬于名教。。。。。(按即孔教、儒教、礼教)〃。我认为,高鹗加上了这个伪续,确实完成了他的这个任务,达到了他的目的。

以上四篇是我个人的一点推测,未必全对,写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附资料辑录三种「附录一」

佚名氏《读红楼梦随笔》旧抄本,四川省立图书馆卷首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是宝玉偕老者,史湘云也。

殆宝钗不永年,湘云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写得宝玉钟情于黛,如许深厚,不可再有续娶之事,故删之以避笔墨矛盾;而其事究不可抹煞,故于篇目特点之。

平步青《霞外捃屑》卷九(石头记)初仅抄本,八十回以后佚去。高兰墅续之,大加删易,原本史湘云嫁宝玉,故有〃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章目,宝钗早寡,故有〃 恩爱夫妻不到冬〃 谜语。兰墅互易,而章目及谜未改,以致前后矛盾,此其增改痕迹之显然者也。原本与改本先后开雕(《桐荫清话》卷七引《樗散轩丛话》云:康熙间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乾隆某年苏大司寇家以书付厂肆装订,抄出刊行),世人喜观高本,原本遂湮。然厂肆尚有其书,癸亥上元曾得一帙,为同年朱味年携去。

赵之谦《章安杂说》(咸丰十一年稿本)世所传红楼梦,小说家第一品也。余昔闻涤甫师言,本尚有四十回,至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方完卷。想为人删去。

蒋瑞藻《小说考证》卷七引《续阅微草堂笔记》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吾辈尤喜阅之。然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之言也。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惜在京邸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假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

臞蝯《红楼佚话》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经后人窜易,世多知之。某笔记言,有人曾见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后,备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成婚。又据濮君某言,其祖少时居京师,曾亲见书中所谓焙茗者,时年以八十许,白发满额,与人谈旧日兴废事,犹泣下如雨。且谓书中诸女子,最美者为探春,钗、黛皆莫能及,次则秦可卿亦甚艳,而最陋者为袭人,宝玉乃特眷之,殊不可解。又有人谓秦可卿之死,实以与贾珍私通,为二婢窥破,故羞愤自缢。书中言可卿死后,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

董康《书舶庸谭》卷四先慈尝语之云:幼时见是书原本,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此回目中所以有〃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也。绮云欲本此意改窜最后数十回,名《三妇艳》,以补其憾,惜削稿未就也。……题玉壶山人《琼楼三艳图》……枕霞阁:〃 众中最小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纵使期期生爱爱(云幼时口乞,呼二哥为爱哥),从无醋醋到卿卿。石床花梦人同艳,宝镜云鬓视许平。知否鸳鸯歌福禄,双星早已缔三生(末联据原本《红楼梦》)。

王伯沆批王希廉本《红楼梦》濮青老云:〃 都中《痴人说梦》云:宝玉系娶湘云,后贫苦。据此一语,知非臆说也。──又似拾煤渣时光景。〃 (批〃 贫穷难耐凄凉〃 )宝玉实娶湘云,晚年贫极,夫妇在都中拾煤球为活云。

洗脸梳辫,一字不涉黛玉,最有意。三十一回有〃 伏白首双星〃 语,虽正文改去,此犹其一鳞一爪也。(批第二十一回)自此以下六、七行,必系三十一回〃 伏白首双星〃 删除未尽之文,细看自知。

濮青士先生云:曾在京师见《痴人说梦》一书,颇多本书异事:如宝玉所娶系湘云,其后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云云。(批第四十九回)按濮青士,名文暹,甲戌本后有其跋语,参看《附录编?u38738X士椿餘考》。栖于街卒木棚中,为〃 沦为击柝之流〃 一语之正解,可见非谓宝玉本人充当看街兵,实即穷得无住处耳。又批语一再言濮青士所据者为《痴人说梦》,不知是否即指苕溪渔隐所著(嘉庆中忆红楼刊,原本得黄兄见赠),其中实无所引之八十回后异事。此外则书名易混者有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梦痴学人《梦痴说梦》,然二书亦并无是文。此或濮氏误称,或王氏误记,必系别一书。待考。所云〃 拾煤渣〃一语极堪注意。乾、嘉间北京用煤及煤价,并有可考。今引资料一则附参:俞正燮《癸巳存稿》卷十煤《大清会典》〃 内务府营造司〃 云:煤丁纳煤万斤,准银十六两五钱。炭丁纳白炭千斤,准银十两五钱,黑炭千斤,准银三两三钱。其出则加厚。《钦定宫中现行则例》云:康熙二十五年,定冬季给内监月煤百斤、炭十斤,煤一斤折银一厘八毫,炭一斤折银五厘,则其时银一分八厘得生煤十斤。《皇朝通考》〃 征榷考〃 云:乾隆四十六年谕:近闻煤价比前昂贵,西山一带,著直隶总督委员逐细踹看;无碍山场,照例招商开采。嘉庆九年十一月,御史书君兴奏:煤铺煤块,收小时生煤四厘一斤,十斤值银四分,和土做块,软煤一斤可得二斤,每块一斤四两,直银三厘。是一分八厘仅得生煤四斤半,若软煤则七斤半。炊桂之言,信有之矣。日益聚富,所以尤宜崇俭也。

汝昌按此种资料,不独有助于考索小说情节,即于曹雪芹生活情况恐亦不无参证价值。内务府营造司役煤丁纳煤,而旗人贫极至于拾煤渣,情理所有。

启功《记传闻之红楼梦异本事》画家关松房先生云:〃 尝闻陈彛窒壬云淙嗨晔痹劬杀尽逗炻ッ巍罚虢癖厩榻谑獠煌QΡ︻渭藓螅圆蟛∷馈J废嬖瞥黾薅眩笥氡τ窠嵫煛1τ裨淦俏唇秩耍《炎又小R蝗眨本竿跤叽幼越滞肪唇秩宋闯鍪毯颍鸵圩匠觯忧敵τ窈舯纾本竿跛牛镀渖嗜俗樱蜓尤敫小J橹凶髡咦猿频笔币嘣诟校氡τ裢颖龉荩斓孟嗍叮疟τ裥鹗銎缴诵闯纱耸樵圃啤!ā|翁又云:〃 其板刻于南京。〃 功按是说与蒋瑞藻《小说考证》所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所记者极相近。《笔记》云:(已另见;从略)昔日街道口例有小屋,为看街人居住守望之处,俗称堆子。所谓〃 击柝之流〃 ,即看街人也。其遇北靖王事,又《笔记》所未备者。松房先生深惜当时未及详询详记。

窃谓此书必实有之,彛趟镜奔础侗始恰匪灾尽<扔邪耸匾院笫拢嘁恢植剐椤L胤歉弑径;蛞浴缎奈⒉萏帽始恰芬辔拖白鳎褪先パ┣巯嘟鸭耸椋煲晕耸橛形局赡堋J獠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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