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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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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然后漫不经心的透过袅袅的蓝色烟雾静静地看着与我同桌的一对二十来岁的情侣在调情。
我面前的这对情侣的亲热举动看似非常的投入和忘我。这让我想起我和柳迎风曾在某个歌厅里、在别人的面前肆无忌惮地亲吻的情形。
我狠命的又吸了一口烟。我有点嫉妒我面前的这一对“恋爱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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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笼罩在我和这一对亲爱的人儿之间。我把我面前的这一对儿想象成我和迎风了。我就那么大胆地眯缝着眼睛看着他们。挡在我们中间的是一股浓浓的蓝烟。我自以为这一股浓烟能挡住点什么,至少能挡住我“偷窥”他们时的那双眼睛或他们的眼睛。可蓝色的香烟挡不住什么。热吻中的男孩沉静在享受甜蜜的新吻之中,热吻中的女孩闭着眼睛,但眼睛还留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缝儿。由女孩儿的眼缝里泄漏出来的一丝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我的脸。
女孩的眼神分明是在告诫我,我是坐在这张桌子旁唯一多余的人,且看人的模样儿沉着、冷静得像一个掉进往事中不能自拔的老男人。
女孩的眼神最终还是伤到我了。可又能怎么样呢?今天是情人节。我拿不出半点可以跟她们计较的理由出来。整个北京城的歌厅、酒吧、影院、咖啡厅什么的,都是情侣们的世界。
情人节似乎就是叫孤独的人滚到孤独的世界里去。用“雪上添霜”来比喻孤独的人一点都不过分!
我只得识趣地、装出点绅士派头微笑着朝那女孩儿做个无言的退让的手势,意思是说“行了,我走,你们继续吧”!然后把啤酒杯里还剩下大半杯的啤酒一口气给喝了,抹了抹嘴角的泡沫,尴尬而自卑地退到一个无人的角落。用双手衬着下巴,满眼空荡荡地望着卡拉OK里播放的一首又一首的情歌,一副若有所思实则百无聊赖的情态。又一副焦渴地姿态等待着下一杯啤酒放在我的面前。
别人有爱情滋润着心灵和精神。我用啤酒和孤独。
又喝了满满一大杯的啤酒之后,我脸色红润,也许是受到酒精的作用吧,兴致也上来了。但没醉。我酒量一向都好,一两杯啤酒是没能赖叫我就这么容易醉的。
而且,来歌厅总要有点意义的。我唱了一首我曾卖出一百块好价钱就再也不是我填词的《无所谓》的歌之后,在一片掌声中便离开了。
今天的歌厅,或者满世界的歌厅都不是歌厅,是情人肆无忌惮的挥霍爱情的日子。
我徒步沿着街道边儿上走着,很得意的哼着《无所谓》。经过一个叫作“好运来当铺”。出于好玩,我将我的戴着一块新劳力士的手从窗口里伸进去,带着半分酒意不无调侃的意味看着窗口后面的那个肉乎乎的脑袋问道:掌柜的,看看,能当多少?
当铺又由封建的社会搬回来了。从封建社会搬回来的当铺一般都般在城市的旯旮里,有点像有钱人包下的“二奶”或喂养着的“金丝雀”的角色。躲躲藏藏的,总还是做不到大大冽冽地见人的。我想,当铺这地方是专为酒鬼、嫖客、瘾君子、流浪汉、败家子儿、穷光蛋们准备的地方。一条退路!
象“好运来”这样能够大大冽冽的立在闹市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也没什么奇怪的,只不过是我少见多怪,只不过我是个由南京城里走出来的“下里巴人”在作怪。没瞧见么,现在的“二奶”和“金丝雀”们,有比“正宫娘娘”还厉害的。经济社会下的“正宫娘娘”都学得聪明了,学会了善解“夫”意了,学会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这年头,谁也别指望着口袋和脑袋里有点“内容”的男人或女人,能在“结婚的红本本”里将彼此看作是谁的唯一了。最多能做到的只是,将跟自已被框进“红本本”里的人努力争取成为“最后”了。
掌柜的拿着我九成新的劳力士仰着脑袋在电灯泡下照看了一会儿,然后从窗口伸出四个指头来:“这个数。”
“四万?”我耸着鼻翼不屑的叫道。
“美啊,你?!四千。”老板用种比我还要不屑得多的语气:“你以为你带的是名人带过的手表呀?四万,也敢说得出口?!”老板的口与鼻之间不断地发出哼的轻音来。听着让人恼火。
“怎么?没想好?”老板冷着脸对我说:“没想好,先回去想想吧,想好了再来”,于是大声嚷嚷道:“下一位”。我回头时,发现下面还有好几位。我收回我的手,嚷道:“不当!”
劳力士表是我去年用八万块钱买来的。四千块抵不上我买它的时候所花费的一个零头。
狗日的当铺的老板,真他妈的比旧社会的老板的心还黑好几倍。一群吸血鬼。我在心底骂道。
我又哼唱起《无所谓》来。无所谓现在意味着什么?一种生活状态么?反正,我哼得特起劲儿。路人拿怪异的目光看我时,我就拿怪异的调调唱“无所谓”。妈的,我把“无所谓”唱到了有所谓的对立面了。
“咦?这不是我们大名鼎鼎的明星洛科老弟,好久不见,真是稀客稀客呀。你看你一来,我的歌厅就棚壁生辉了。”老麦看见我,高兴地招呼着,十分的亲热,又是拥抱又是握手。我尽可能地与他的好心情保持一致。
老麦歌厅还在,生意还是那样的火爆。老麦又胖了半圈儿。肚子比屁股大两倍,像即将待产的孕妇。说话的嗓门儿也大了,说话时还带着呼哧声。唉,老麦胖得实在叫人同情。不过,精神焕发,脸色红润,不用问就知道老麦这两年小日子过得跟从前一样的滋润。小眯缝眼儿也特逗人喜爱,都埋进一堆丰盛的脂肪里去了,目光温和得有些使人觉得粘糊。只有性生活惬意的人才具备这种目光。在当演员时,导演就是这么对我们说的。
性,在演艺圈子里不再是隐蔽的。这是个纯粹的、自由的、坦白的地方。导演讲性,摄影师无动于衷的拍赤裸着的性爱场面,演员在演床上戏的时候会直截了当地问导演,做爱用怎样的招式?这问题问得一点都不弱智。起初我听到有人问这样的问题时,尴尬得想找个洞钻进去。环境塑造人的话一点都不假。最后有人再问我诸如性爱有哪些招式时,我一点都不含糊地回答说,做爱不就是两样招式么?要么男上女下,要么女上男下。结果,我倒是被一群人笑了。性爱有N种招试,据说,这些招式用一年的时间也试用不完。
老麦亲自给我拿过一杯啤酒过来,拉开一把椅子坐在我身旁,一只粗圆的手臂搭在我的肩上:“怎么样?”
老麦肯定也从报纸上看到了有关我打导演并被影视界封杀的事儿了。听听他说话的语气和表情,是安慰也有同情和友好。
“什么怎么样?我现在不是挺好的么。”我摊开双臂反问道。我不太喜欢老麦在我面前用这种夹带着同情的表情和语气。我憎恨同情,怀疑同情。难道同情就真的会给人带来心灵上的慰藉?!狗屁。人们惯用的自欺欺人的伎俩。人们忽略了一点,支撑着同情的是消极。更可恨的是自我同情。自我同情就意味着你已经将你推入到堕落的轨道上去了。
我和老麦喝了一会儿闷酒。老麦一沾酒就有一张红通通的脸;我恰跟他相反,喝得越多,脸越白。惨淡的白。
“洛科,老实说,是不是失业了?”老麦的小眼睛在我身上上下打量。我身上穿着一件半成新的格子棉布衬衫,一条旧得发白、起了毛边儿的牛仔裤,头发也没怎么打理,出门前就用手指在头上扒拉几下,脚上的白色球鞋看上去非常脏。我从老麦的滴滴溜溜转动的小眼睛里猜到几分了:他多半以为我现在处于落迫的阶段了。我是有些失意,但离落迫还算远。
“对,失业了。糟糕透顶了吧?”我顺着老麦的问题回答下去。我的演员的气质不由得上身了。我不无悲哀,借用着我曾经演过的一个男主人公的表情与语气。老麦相信了。
“不如到我这里来帮忙吧!”老麦很爽快的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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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吧。”我控制不住地笑了,然后说道:“我虽然失业了,但是,我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呢。”我拿起杯子,送到老麦的杯子上碰了一碰,“谢谢你,老麦。你真是个好人。把这个就业的机会给我留着以后用吧。干!”
“洛科今天不唱一首歌么?”服务员雯问道。摆出一副喜爱听我唱歌的样子出来。末了,还有意提醒道:“我还对你的那首《无所谓》念念不忘呢。”我注意到,老麦歌厅里的服务员都换成新面孔了。只有雯一个还保留着。雯从前算不上是老麦歌厅里最漂亮的女孩,但还是讨雇客喜欢的女服务员,嘴巴甜,模样儿甜,连走路的样子也甜。雯的甜是那种不使人腻烦的甜。雯不算漂亮,可绝对很清纯,像唱甜歌的杨钰莹。
我从前到老麦歌厅来的时候,雯只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了。那时候,雯一点都不惹眼。几年不见,雯看上去更丰满了,漂亮了,性感了、妩媚了,有女人味儿了,她穿着一件无袖低领衫,乳白色的,胸前镶有一片绿叶,但布料是棉制的,并不十分透明。由于是紧身,她的乳房的形状一览无余地被勾勒出来。乳房不大,但对于她一米六零左右的身高来说也不小,结实,有形。
“哦?是吗?那可真是让你见笑了。”被雯这么一恭维,我很有些得意。我的眼睛一直都闪闪烁烁地停留在雯的乳房上。男人看到动人的女孩儿时,第一个想到的是性。第一个意念就是把女人的身体打开。我有点冲动,但我尽量抑制住自已的冲动。
我的手有点颤抖,不小心打翻了啤酒杯。啤酒顺着桌面往下流,流到地上,也流到我的衣服上。
雯反映极快,很快就将啤酒杯扶正,然后又麻利地由卷筒里拉出长长的一截纸来替我擦拭衣服上、裤子上的啤酒。
老麦笑呵呵地到吧台那边去了,一个服务员说有电话找他。
雯还在替我擦拭,她的乳房无意地碰在我的脸颊上,持续了几个来回,让我怀疑那乳房是有意的碰我。我的身体几乎都被那对乳房给点燃了。脸憋闷得涨红,就像刚学游泳时的第一个必经的步骤一样。还好,雯没注意到,但我是不相信雯没有注意到我的脸的变化。我想,或许她看到了也装作没看到。
雯又从卷筒里拉出一截纸来替我擦裤子上的啤酒。我一边从她手里拿过纸巾一边说:“这个,我来吧。”因为我看到我的阳物把裤子顶得象顶帐蓬。我红着脸,止住雯的手,但晚了,雯已经开始擦拭了。雯的手已经碰到它了。我想,雯大概也是干那类事的女孩儿吧?我认定这是雯在故意挑逗我。所以,我大胆地将雯的手拉过来,按在我的阳物上面。雯的脸刷的红起来,松开手上的湿纸巾,立即抽回了她的手。
“老麦来了!”雯没撒谎,老麦真朝这边走过来了。
雯象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一样,继续将桌上和地上的沾满啤酒的纸巾收拾到一个盘子里,然后弯起她鲜嫩好看的嘴唇朝我微笑说:“你们聊吧。”眼神里含情脉脉。我想,我和她之间肯定会来点什么的。
然后雯不看我,又迅及地收回眼神,妩媚地睨一眼老麦,打趣地笑起来了。明摆着她是当着我的面在和她的老板老麦在调情。
雯转身离开的时候,老麦笑嘻嘻地趁势在她的屁股上挠一把,然后把那只挠过别人屁股的手去捻他上嘴唇上密密的漂亮的胡须。
从看到老麦歌厅的人员大变动的时候,我就能猜想得到雯肯定是老麦的情人。这样一想,心里不禁唏吁了一口气。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我还是懂的。我感到有难为情,甚至不敢再抬头看雯。等雯离开后,我恬着脸说:
“一看就知道你把人家雯小姐给弄到床上去了。”我在老麦面前不拘小节,甚至是有点儿在倚小卖小,痞里痞气。娱乐场所里的灯红酒绿都带着邪气,老麦司空见惯,而且引领着这股子“邪气”。邪气最近于人的本性。欢乐缘自本性。
“你小子可真是厉害,一眼就让你给看出破绽来了。”老麦凑到我近前,脸涨红,像第一次和女人上床似的。但显得特别的得意洋洋和骄傲。
雯果然是老麦的情人。也许只是床上的情人。老麦是个典型的独身主义者,自由主义者,渗透着浓厚的艺术气质。老麦多情,温和,懂得爱护女人,从女人的精神到肉体。老麦和很多女人上床,但老麦不像我所认识的,甚至也不象我在演艺圈子里认识的那些男子那样,喜欢把自已同多少女人睡过当作一件荣耀来公布于众。
老麦一般不公布。老麦身上有着一种女人喜爱,男人也信赖的稳重。稳重是男人身上的魅力的表征。说真的,稳重这种东西在我身上也是具备的,但我的稳重是悬浮的,无根性的,不及老麦的稳重。我把这归咎于我的阅历和年龄上。我有些崇拜老麦。
老麦对我仿佛格外的不同于别人。他信任我,他愿意跟我谈他的性生活和他的女人。
老麦从前谈女人谈性的时候,很含蓄。但这次,谈到雯的时候,他一点都不含蓄。老麦说:“你别看雯长得清纯,在床上简直就是另一番样子了。”女人在床上的另一番样子,通常是一个男人对自已的女人的最至高无上的赞美。老麦满脸的红光和骄傲,“这么多年来,可以说没有一个情人比得上象雯这样完美的了。”老麦讲他和雯的性生活时,像个性爱保健专家一样,用词准确,语气流畅自然,不有意夸张,也不故作正人君子的虚伪扭泥之态。专业,稳重,激动中依然保持着平静。比起其他男人谈女人谈性,老一点都不让我觉得低俗,一点也不让我感觉到下流无耻。心底下,我又开小差想起老麦曾说过的“两巴”的话来了。这是个在任何时候、任何心境下想起来都叫人快乐的浑话。老麦哲理吧!
我趁举杯喝啤酒的时候,朝吧台那边看了看。雯已经不在。我想再看看雯,或者说在再看雯的同时,想象一下她在床上的“另一番”样子。我甚至把我也想象进去了。情不自禁的。情不自禁的情况下想象出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无耻和下流的。这是我突然总结出来的经验。
“你,不打算和雯结婚么?”我问。依老麦的个性,结婚的可能性无疑是行不通的,但我还是接下去说:“女孩跟咱们男人不一样,她们在任何地方的‘表现’都是为着婚姻来的。”意思是想提醒老麦。
随着与雯的接触增多,我注意到,雯不是小曼,我甚至于觉得雯也不是迎风那种型的。雯还是一个传统的女孩。向往找个有经济又有爱的男人结婚、生子,然后安静地守住自已的丈夫和儿子过平静的日子。雯的“另一番样子”只是她步入婚姻的轨道。雯的传统并不彻底。她不拒绝婚姻以外的某些“收获”,这收获只会被她看作是一次对自我的“犒赏”,一种“猎奇”,一种激情,一种心跳。
雯这样的女孩大有人在,我见多了,自然也就一看便可辨识。
“你就没想到要和一个女人结婚?”我不止一次地问老麦。
“你看我象是结婚的人么?!”果然,老麦说,诚实中带着浅淡的不屑与自嘲,又一副纯然的为她人着想的姿态,“我的爱情经不住时间的检阅。”
我相信老麦所说的是实话,心理话。老麦除了是个崇尚自由的自由主义者,还是个爱情主义者。爱情主义者都活在自已的想象当中,他(她)们始终相信有所谓“绝对的爱”存在。爱情主义者,尤其是男性爱情主义者,都害怕婚姻。婚姻是爱情漂白粉。老麦这辈子不会属于某一个女人的。但女人们愿意走近老麦。老麦的生活从未因为女人而变得不迎风静起来。当然,这跟老麦的出手大方不无关系。
“你看你活得多自在。除了婚姻之外,什么都有。”我打趣地说。然后看看吧台边雯的背影,又说道:“可是你没看到雯一直在等着和你结婚么?”
老麦摊开双手,做出无可耐合的样子。好象在说,她是个好女人,可是,这是他也没有办法的事儿,因为他本人无法说服自已。
我和老麦暂且不再提结婚提雯了。各喝各的酒或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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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一会儿,老麦故作诧异地问道:“咦?你今天怎么一个人?”
“以后总会是一个人了。”我沮丧地说。
“你把女友甩了的吧?”老麦斜睨着我,脸上露出一丝怀疑与遗憾,同时,老麦脸上还有些不屑一顾与难以理喻。这跟老麦从来就不缺女人不缺爱情有关。可以说,老麦从未有过失恋,即便是有,那也是心迎风理得的失恋。这样的失恋,通常建立在彼此倦怠和相互厌倦的基础之上。从来就没有体验过失恋痛苦的人,失恋的痛苦便会成为一种奢侈或奢望。
“甩谁和被谁甩有什么区别?!”我露出厌倦之色,不想谈这个。因为胆怯,因为心底的确是在乎这个区别的。从来只有我甩女孩的,我的男性的尊严受到了我的同性的伤害。我想我脸上的表情肯定不怎么好看。
老麦点点头,显得有些尴尬。当他把手搭在我肩上轻轻的拍两下儿时,我知道他接下来就会对我说一些温婉的话来:“失去你的女友的确挺可惜的。不过,也没办法儿的事儿,失去什么也不能够失去生活,对吧?!爱情不是生活的唯一。女人不是男人的唯一,男人也逐渐变得不再是女人的唯一。”老麦的话很有几分哲理。老麦又补充说:“当时见到你那个漂亮的女友时,我好几夜都失眠呢。那是个能叫人打动男人心的女人。对吧?!”
老麦的口头禅是说什么总喜欢带上“对吧”。
老麦拿起酒杯,自个儿在我的酒杯上轻轻的一碰,说:“没什么,老弟,来,把杯子拿起来,干杯。”他举着的杯子突然就停在半空中了,蹙着眉,一副思索的模样儿,没一会儿,眼睛亮起来了:“跟‘往事干杯’,咱是爷们儿,爷们就得把失恋当作恋爱一样洒脱,就象那英唱的那首叫《放爱一条生路》的歌一样,对吧?!”
老麦的话真的听着使人舒坦。老麦真他妈的能赖,一席简短的话就把我堵塞住的五经六脉给打通了。我举起杯朝他的杯沿上一碰,然后爽朗地吼了一声:“来,爷们儿就好好干一杯,跟他妈的‘往事干杯’。”
我和老麦有说有笑的谈论开了。也没谈什么,生活在现实中的男人除了谈女人,还能谈什么?
“我给你叫一位小姐怎么样?我请客。”老麦拍着胸脯说。
“得了吧,我才不要什么小姐呢。除非是你雯,其他的我一概不要。怎么样,你舍得么?”我呵呵地邪乎乎地冲他坏笑,半真半假的说道。
老麦当然不干。老麦是爱雯的。可是,老麦一向爱雯跟爱他从前的女人一样的爱。也就是说,老麦的爱始终是漂浮的。
老麦在我肩上用力的捏一把,然后笑嘻嘻的走开了。一会儿,一个二十几岁,看样子比我还大的女孩过来。她说,是老麦叫她过来陪我说说话的。
老麦这家伙,还真说到做到。这让我又情不自禁的想起老麦那句“俗而经典的句子”。
女孩长得不坏,性格也特开朗,见到我这个陌生的男人,一点也不拘谨。笑呵呵地对我问这问那,热情得不得了的样子。场面上的热情,职业上的微笑,都镶着真诚的花边。这类热情和微笑,适合春风得意和忘乎所以的男人。因为可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得意更上一个台阶。我淡淡的应答着,一点兴致都没有。可这女孩一点都不识相,一点都不识趣,对我滔滔不绝的讲这说那,还说了好几个浑段子给我听,想取乐于我。可是,见我并不买她的帐,便闭上了嘴。
两杯咖啡的工夫,我从钱包内抽出两张纸币,一张压在杯底下,另一张给老麦叫过来的女孩。女孩子拿着钞票,扫信地扭着屁股走了。
我常去老麦歌厅。我需要老麦歌厅里的那种气氛,从生理到心理。我将老麦歌厅当作我肉体和心灵停靠的港湾。有一天下午,当我走出老麦歌厅往回家的路上走。雯在我必经的一条路的拐角处出现了。她穿得很性感。也许胸罩穿得过紧的缘故,她的背部和侧面腋下被勒出一条肉痕来。她朝我的方向走来。
“有事?”我的直觉告诉我,雯有心事儿。
“啊。只是想和你聊聊。”雯问,“可有空?”
“时间现在对我来说,简直多得不知道怎样打发呢。”我笑道。
我们穿过天桥,到对面的广场,并排坐在一张石椅上。广场这会儿很安静。人们都回到各自的家里,享受来自家庭的整体的爱和温馨。这会儿的广场是整个时段中最为凄凉的。
“你,你有好久没碰过女人了吧?”雯说。女人真的是敏感的动物。
“什么?”我故意装作没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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