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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三国-第4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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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时代,美洲大陆的高原上,世界上最大的野马群曾经在此游荡,此处的印第安人,其来源如果来自亚洲的蒙古高原和西伯利亚一带的话。也很早就懂得利用马力了,只见得尘雾中,巨大的影子配合着轰鸣声迎面而来,那种气势简直让人以为战机已经准备投弹,自己即将命在旦夕。
巨大的轰隆声、大地地颤抖,仿佛一颗炸弹在身边炸响。即使飞机飞过很长时间,那种心跳加速、两腿发软、头脑发懵的感觉仍然难以消逝。
这么大的阵仗,饶是张飞和夏侯渊身经百战也被吓了一跳,急忙聚集战士,列阵以待。
帝国军的战术很简单。同样是硬对硬,以坚攻坚,先以弓箭和火炮削弱印第安人,再以矛阵抗击,最后骑兵出动。
进入了射程,火炮喷出红光,弹丸飞迸而出,怒气冲冲,于路的印第安人尽被打倒。
万箭齐发,所有的人都手执大弓。弓弦地弹动响成一片。
天空为之一暗,落入印第安人群里,立即人仰马翻,象被割麦般倒下了一茬。
“直射!”“直射!”敏锐地发现了印第安人的防具不妥,指挥官下令由仰射变成了直射,那锋利的三棱箭头洞开印第安人简陋的皮甲,皮肤和血肉恭顺地让路!
即便印第安人有他们的神保护,能够冲到大阵地近距离,迎接他们的还有诸葛连环弩和投枪。能冲进矛阵的人廖廖无几。
不久后,在帝国军大阵外圈就倒下了大把的人与马,把后面的印第安人都给堵住了。
他们唯有在帝国军大阵外策马兜圈,来回奔驰,搞到烟雾弥漫,帝国军忙不迭地用毛巾毛脸以抵抗尘埃,一个迷惑不解的士兵问军官道:“他们想做什么?想用土尘来熏死我们?”
想战斗的结束还是得骑兵对骑兵,张飞与夏侯渊来剪刀石头布赢了夏侯,就得意洋洋地带领骑兵出战。
结果是一边倒的屠杀!帝国军全面压倒了印第安骑兵。两军交锋,帝国军犹如狼入羊群,斩瓜切菜一般地把印第安人砍倒在地,死的人是如此之多以至合金钢制的马刀都砍得卷了刃!
相形之下,印第安人比不上匈奴,组织上、战术上和兵器、马匹都远远不如,他们是一窝蜂。彼此间毫无配合地乱战一气。在帝国军地眼里,简直成为了一碟好吃的菜。
帝国军纵横驰骋。马刀狂斩猛砍,一个小时之后,印第安人崩溃了,分散四逃,帝国军就痛打落水狗,穷追出几十里外,一路尽是尸体。
最后悔的是夏侯渊,他划拳输了,真是损失惨重,此后再也没有这么过瘾的战斗了。
那时期的北美洲印第安人处于原始时代,根本没有形成国家合力,也没有什么高明的战略家,懂得唇齿相依的道理,战术也相当的落后,帝国军的进攻无往而不利。
帝国军以牙还牙,不再专心进行营地建设,分出了一部分人去周围清剿。
遂行杀光、烧光和抢光,此后随着帝国军地陆续增加,向着四围出击。
在美洲征服中,印第安人几乎没能给帝国造成什么样的冲击和危害,最多是困扰,究其原因,主要是帝国的美洲总督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措施。
军事上,分出守备部队和机动打击部队,每到一处,必测绘画画,制出地图,守备部队使用弓箭,机动部队尽是骑兵。
从不分兵,广泛地应用围攻战术,以强制弱。
进入一个地区后,首先集中优势兵力,反复地、来回地进行清剿,直到受控制为止。
平原上骑兵来回驰骋,山区则是小分队散开作战,在一个地区一次性投入一万兵力,对于那时期的印第安人来说是很可怕的力量!
与平行空间中西班牙人征服南美洲,英国人到达北美洲不同的是,中华帝国对美洲的征服属于国家行为,动用的军力达十数万之多,最终在美洲地驻军随着人口和地盘的增加而不断增加,。
大规模的兵力投入让总督们手头充裕,没有心理上的负担,不用担心什么民主自由和人权,他们专职杀人,进行惨无人道的虐杀。
美洲总督不急于求成。不温不火,仗慢慢地来打,土地慢慢的来征服,从不超出力量地使用。
私底下,他们讨论道:“未征服地土地就剩下美洲和非洲,这么早打完战争。我们军人日后还有什么用!”
于是他们给部下地要求是“安全第一,安全第一!”以保领地平安为主,要人命关天,不追求占领土地的多少,部下心领神会。稳妥地、平安地进行征服。
磨洋工总督们地算盘打得再好,得不到上头的支持也是白搭。
朝廷地态度是任他们行事。
如今帝国的经济高度发达,有充裕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美洲的征服,更深的一层原因是朝廷考虑地是如果没有战争的话,那么帝国会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在帝国经济人口发达地区之外进行的中小规模的、可控的战争对于帝国这个肌体来说,有着促进血液环境,身体健康的作用。
不时的战争能够警醒已经呆在安全窝里睡大觉的百姓子民,一般地,许多政府对于战争伤亡是讳莫如深。能够不谈和少谈最好,然而在帝国,每年的对英烈的春秋两祭都办得很隆重,报纸提醒大家,帝国并不完全安全,边境一线地战争不停!
由于保证安全,不带来大规模的军力伤亡,民间的舆论压力并不大,相反。由于进行战争的军事订单,等于国民经济投资,对于经济有着强大的拉动作用,帝国股市一直在高位运行就是一个良好的表现。
战略上,总督们采取了先沿海再内陆的进取方案,每年六七八月间将物资从亚洲运到美洲,经“荷兰港”周转,先后建立起温哥华/西雅图城市带、金山(即旧金山)还有洛杉矶三个主要据点。
取名是平行空间的米国名,实质是皇帝交给总督们的天图上没有抹去旧名。总督们照单全收,皇帝给地名字谁敢改啊!
皇帝之所以有意不改名,谁都不知道,他是对于过去的一种勉怀。
他再也回不去了,不过,取用那些名字,让他有个熟悉感吧!
不过。大城市是皇帝取名。其它地方则是征服者取地名。
总督们与部下二一添作五,大家来个五十五十。即一部分地名是总督们取,一部分则是部下征集地名并投票通过,如此大家与荣有焉。在时机成熟的时侯,继续向着中美洲和南美洲进发(中美洲是在到达的五年后,南美洲则是十二年)。
对于当地的原住民……………各个部族的印第安人,主要策略是杀杀杀,杀得老牛鼻子了,男性中,被屠杀的人数超过了百分之六十的总人口,印第安人长期遭到屠杀和围攻,人数急剧减少。
男的大部分被杀死,一小部分青壮被卖为奴隶,由白种人和波斯人当奴隶主,主要从事开发、修路,生活极为艰辛,奴隶主将他们过去地一套功夫尽数使在奴隶的身上。
搞笑的是,美洲奴隶与非洲黑奴互通往来,黑奴被运到美洲干活,而美洲奴隶运到阿非利加,从事角斗!
角斗这种“娱乐”,是非洲的特许经营,其余洲都不允许,除了白人,还有来自中华、阿三和波斯的观光客到来参观。
女的印第安人也杀,但杀得少一些,她们大部分成为女奴,年轻的年幼地受欢迎,中老年地还是能干活。
所有的印第安女人与中华地男人生下的混血儿在出生后就拥有子民权,视为正式华族。
有人或者会认为不人道,很残忍,这是没有办法的。
自然界里,一只外来狮子公侵袭一群狮子时,会将所有的雄性狮子都杀死!
不然,留下它们,让它们来享受?
出于帝国的长远战略,朝堂上的衮衮诸公是不会说出来的,那就是必须让中华的血缘在社会上占据优势,否则的话,征服是为他人作嫁,对不成真的是为世界大同,让人人过上美好生活?!
对朝廷心怀不满的家伙则诋毁皇帝,认定是因为美洲的女人如同黑女人,太少进宫,导致美洲人的命运多桀。
也有的人将矛头指向了一些利益相关体,他们认为那些妓院的老板需要“新血”,因此拼命鼓动美洲的奴隶化。
相关利益体当然不甘受辱,他们买通了报纸杂志,还有一个姓毛的御史为他们呐喊,认为既然是叫鸡合法化,为何还来JJWW,搞什么人参公鸡,那是既做婊子又立贞节牌坊的最好例子,他们还反问批评他们的人道:“请问你们叫鸡不?”
两派狗咬狗,在舆论上互相攻击,口水飞溅,倒是令到报纸销路大增,路过打酱油的人乐不可支。
军队到哪里,移民就到哪里。
第十二章 万年帝国 第二十二节 美洲征服史(三)
更新时间:2009…4…10 1:14:58 本章字数:4947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美洲的开发,最先展开的是人兽之战。
在报纸做的社会调查,问新移民最讨厌的是什么,结果名列榜首的是“狼!”,其次是“熊”!第三是响尾蛇,印第安人勉强排在了第四,与美洲狮虎豹之类的得分不相上下。
军队的效率实在太高,在新移民到来前,军队有条不紊地屠杀了大量的印第安人,将方圆几百里变成没有一点旧土著居住,导致一些新移民,居然只是在奴隶中才见识到什么是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根本没有什么游击战可说,反正帝国见到了或杀或掳,除非他们有主人才不打。
在一些地区的社会调查中,印第安人甚至没有上榜,是因为此地从没见过印第安人,可见军队做得是多么的干净!
……狼!狼!狼!……
狼是人类所知野兽中最贪婪的食肉兽,帝国人曾经发起过打狼的行动,大家齐心协力,百姓和军队一起出动打狼,场面蔚为大观。
全文字版小说阅读,更新,更快,尽在⑴бk文学网,电脑站:ωωω.ㄧ⑹k.cn手机站:wàp.ㄧ⑥k.cn支持文学,支持①⑥k!上过学的帝国人都知晓什么叫做生态平衡,狼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有着重大的意义,但还是没办法,不得不打,狼太猖獗了,它们实际位于食物链的顶端,在北美洲作威作福多年,它们甚至狂妄到认为自己的实力和它们的两条腿对手几乎是旗鼓相当,试图与人来排排坐、食果果,想分享人类日益壮大的牧群呢!
狼在移民早期带来的巨大危害令到人类损失惨重。
狼主要有两种,一是大灰狼,二是郊狼。
大灰狼属于正宗狼,狼的坏脾气一应俱全,人们对之恨之入骨。称他们为流氓。
郊狼也叫草原狼、北美小狼。是犬科犬属的一种,与狼是近亲,但之间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郊狼一般单独猎食,偶尔也会组成小型地群体,它地体型比较小。
移民初起时,狼群势力强大。大灰狼兵团出击,成群游猎并成群捕食,有人见识过,狼群对大草原上羚羊和其他动物组织袭击时,精明、巧妙和有耐心,具有军事指挥员的水平,令人叹为观止。
看吧!大灰狼计划停当,在要追逐猎物的路线上分工合作,然后分出两三只狼进入兽群,把最肥的对象分隔出来。驱赶它们到安排好的路线上,追逐开始了,目的是把捕食对象追到累到,然后咬断脚筋,予以吞食。
要是成对出击,用地是同样方法,一只狼追,另一只狼休息。
待到野牛和羚羊被人类消灭,取而代之是人类的牛羊。狼转移目标到人类的牧群里(其实是人逼狼反……),狼糟害牛羊的数目大得惊人。家养的牛羊比较傻,与野牛和羚羊相比,牛羊既不会反抗(野牛中的公牛有时气势汹汹地冲过去,在牛角的威逼下,大灰狼不得不退避三舍),也不会跑(羚羊出生不久就能跑,属于大草原的跑步冠军,成年健壮的羚羊即使是大灰狼使用良好战术也不一定得手。否则岂不北美早成了大灰狼的天下了?)。
面对着这样猎物。大灰狼哥哥豪情大发,冲进羊圈和牛栏里大开杀戒。一夜之间咬死许多牛羊,只为从每只牛羊身上吃到少许精品,若是捕食旺季,狼把吃剩地动物留给任何想吃的野兽,通常由郊狼来当清道夫………………对于由别的野兽来替它们咬杀动物,郊狼是心花怒放,却之不恭。
大灰狼进攻人类的牛羊,半夜三更混进羊圈和牛栏放手大干起来,要是大的羊圈牛栏,牛羊骚动着,人们在外急得直跳脚,插不上手,小的羊圈牛栏,根本反应不过来,大灰狼动作神速,跑得非常快,像一阵风似的,大灰狼就咬死了不少牲畜。
最令人心疼的是牧人养的牧羊犬,并不是任何人都养得起凶猛地黑背狼狗(得让它们吃肉,花费巨大,象军队的军犬是正尔八经地入军籍,授军衔,发给薪水,一只名贵地军犬一年花上几百两银子都有可能,甚至吃得比人还要好,军犬员把最好最嫩的肉留给它们),牧人养的牧羊犬属于土狗,小小的个子不起眼,呆在羊群中几乎看不见,当狼群来袭时,它们奋起护羊,结果统统战死,景况凄惨。
狼多,狼性狡猾,对新移民的畜牧业危害极大,有一年,保险公司几乎被它们搞到倒闭,要不是官府给了补贴的话,还真的关门了。
很明摆的,灰狼哥哥由于过于恶劣地品性被人类深恶痛绝,过于浪费在帝国属于上菜市口抽皮鞭地处罚!
要是它们改掉这种品性,吃光吃净,吃不完打包走回去再吃,保不住人类也不会那么生气,冲着它们是控制生态平衡的关键先生,给几分面子,可是不生气不行!
人类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军民齐上阵,一起动手打狼,出动大队人马,带弓放狗进行地毡式搜索,使用捕兽夹和毒饵,设下猎物打埋伏,在人类控制区内,大批大批地灰狼被杀死了,而它们的小伙计郊狼虽然受到波及,但死得较少。
终于,大灰狼群完蛋了,大狼群缩水,变成一窝狼一群,这时侯,大多数猎杀活动,狼只得自己来干,狼成了有趣的有独特个性的匪徒,独狼一只却死性不改,一些独狼诡计多端,象走过的路不会走第二次,捕兽夹只要被它们一嗅到铁腥味就别想夹到它们,用过的铁夹子洗得再干净休想夹到第二只狼,夜袭是家常便饭……而且它们异常凶猛,给牧场主造成重大的损失,多年逃脱人类的捕捉,让人类头疼万分。
大灰狼的名声臭名昭著,名气跟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成正比,一条狡猾的狼能持续活动36年。在这段时间里。它在自己地领地内能咬死上千只狼也不出奇,最出名地一只狼杀死了三千只羊,七年后才被捉拿归案,就连总督都知道它的大名,人类对它深恶痛绝,把它制成标本。就放在总督府的会客厅里摆放,它的眼睛是两颗玻璃球,又大又有神采,呲牙咧嘴,仿佛狼性不死,想要吃羊。
大灰狼跟郊狼不同,它挑肥择瘦,除了肉食,很少吃别的东西,它喜欢吃鲜肉和自己咬死的动物………………肥羊和多汁地羊肉。它嗜食美味且浪费无度,搞得人类想放它一马都难。
相比之下,大灰狼的契弟郊狼适应能力极强,森林、沼泽、草原,甚至牧场和种植园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
郊狼属于北美西部和西南部(就是加利福尼亚一带)缺一不可的组成部分,在月夜里引吭高歌的狼主力就是郊狼。
主要是帝国的动物学家发现了郊狼的食谱为:完全是肉食动物,食物中九成以上是哺乳动物,还吃鸟、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昆虫等。特别喜欢小型啮齿动物,例如兔子、地松鼠和老鼠。喜欢新鲜肉。但是也不忌讳腐尸。
吃老鼠?是件好事,杀死兔子。也不错,有利用的价值。
郊狼胆小,它们甚至在牧羊犬的驱赶下而逃跑,比起大灰狼勇敢地向人类领地进攻,郊狼宁可选择退避以得到族群的保全。
事实上,在北美城市地郊区,如果你发现有些类似于狗的动物在翻找垃圾桶,你千万不要吃惊。当它是狗就成了。大大方方地走过去,让那些郊狼吃它们的。它们最多看你一眼就只顾埋头苦干。
大家相安无事,郊狼并不很畏惧人类。
总的来说,大灰狼和郊狼都比较少伤人,在美洲,狼已懂得,人类也有自己的利齿,印第安人虽然对狼十分敬重,但他们决不会主动申请到狼肚子里作客,他们的箭矢已经教会美洲狼必须尊重人类。
待到华族到来,狼把同样的尊重转移到华族身上,这是明智的,因为新移民不带兵器出去旅行的人极少,纵使是小孩子和妇女,也带有简装弩护身。
新移民对于狼地打击有麻烦,在法律上必须得到官府的允许,因为天下地狼也是属于皇帝的私有财产(虽然狼们不这么认为),如果一只郊狼在垃圾桶里打滚,你用石头砸它,那你属于非法行为!
当然,任何时侯子民的安全第一,任何一只动物向人类进攻,那么人类就自动获得执法权,杀伤过人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动物一定要被绳之于法。
在北美,地区法院兼任一项业务,由他们作出判决,决定狼的生死。
最终,在人类活动区的亡命徒大灰狼大胆、独行、傲慢和狡猾,他们终归束手就擒,随着人口的增多,单只狼就不可避免地成为过街老狼,人人喊打,它们的活动空间受到压缩,之后要不被生生打死,要不中了夹子,送到菜市口当场处死。
说得狼好象有点凄惨,其实,帝国地动物保护做得比较好,早早地划出了相当大片地地区去做为自然保护区,在那儿,除非得到允许,否则人类不许进
问题是食肉动物并不喜欢人类给它们划分领地,它们爱游荡,游到人类社区,矛盾就不可避免了。
除了狼之外,熊给人造成的麻烦也不小,野外见到熊,你千万不要见猎心喜,因为熊也是属于皇帝地,没经允许你无权打杀,要不逃跑,要不吓跑它,只有在它开始向人攻击时才能进行自卫。
熊性凶猛,兼且力大无比,一伤人就往往带来重伤。
响尾蛇在野外游荡,每年咬死的人也不见得少得多少。美洲里有着两种比较大型的猫科动物,一是美洲狮,二是美洲虎,
美洲狮是新大陆分布最广的猫科动物,从北到加拿大育空河流域,南到南美洲的最南端,纵跨纬度110度。从海平面起到海拔4200米的高原均有美洲狮的足迹。美洲狮的栖息环境也非常多样化,森林、草原、戈壁、山地、沼泽等均有分布。在南美洲它们却避开美洲虎分布较为集中的亚马逊热带雨林。
美洲狮又叫山狮,像狮但不是狮子,很少攻击人类,所以是猫亚科动物。
它们无所不吃,捕捉所有能看到的猎物,甚至连蚱蜢,蝙蝠,蛙都吃。
但美洲狮具有温顺的性格,在一般情况下,它并不主动袭击人,只是当人攻击它时,为了自卫,才会伤杀袭击者。
遇到它时,别怕,大喊一声,它会惊走。
算起来,人类是公道的,皇帝要物种平衡,皇帝要大家进行动物保护别弄到日后出气的只有人类,人类是尽力做到皇帝的要求。
提供虎皮虎骨的行业唯有官府特许,不得私底下买卖。
作为肉食动物,它们有它们的生存要求,只要不那么坏,大家就有谈判的余地,
两种大猫属于皇帝,是国家保护动物,子民无权处置它们。比方说它们呆在新移民的宅地里,那么官府就会出动人马来捕捉它们,尽可能生擒,送到动物园供人参观。
子民们都挺喜欢美洲狮的,特别是小狮子,幼美洲狮象它的父母一样胆小怕人,如同一个小姑娘似的,伏卧在地上,安安静静的,显得非常文雅秀气,一点也不象小虎、小豹那样贪玩和淘气。
太可爱了,总督们曾经捕捉过好几只小美洲狮送回帝都,里面的后妃养它们作为宠物,在人类环境里长大的美洲狮安分守己,能够和猫、狗和平相处,会象狗一样地看守门户。
美洲虎是新大陆最大的猫科动物,表现一般。
当然少不得“可爱”的鳄鳄,也是一种人类杀手,有时人类在河水里游泳,游着游着就沉下去了,冒出一串血泡,就是鳄鳄们干的好事了。
吃过人的鳄鱼一定要被捉拿归案,在美洲,鳄鱼的捕杀权限放得比其它动物要松一些,因为它们不讨喜,做不得宠物。
子民们很清楚,无故打死大猫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杀死狼和熊会被罚款,干掉鳄鳄则官府会只眼开只眼闭,至于响尾蛇,人类没傻到会去惹它们,肉既不好吃也不多,还不能做药材,何苦来哉。
官府在亚欧非三大洲发放新大陆的旅游券:进行多种的旅游项目服务,即观光、淘金和打猎,如在阿拉斯加,那白茫茫的大地,冬日胜景,进行狗拉雪橇比赛,赏看极光;
游客们到美洲,除了观光,他们甚至可以去加省的淘金地碰运气,旅游部门划出地皮,让旅客们试试身手,曾经有个家伙到加省旅游淘金,结果淘到矿脉发了大财,那家伙干脆不回去了,就落地生根在美洲了!
在美洲,每年还可以去一些开放地区打猎,他们打狼、打熊和打多角鹿、野牛等等,美洲大地上,超过四分之三地区属于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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