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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汉-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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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董俷需要平静一段时间。
    太多的事情。让他有种生命无法承受之轻的感觉,他真的很想休息一段时间。
    自己占据长安,总归是名不正言不顺。
    等刘辨来了,至少可以卸掉一副担子。董俷不想再打下去了,杀父之仇得报,整个人似乎是失去了目标一样,变得懒洋洋。好像什么事情。都已经无所谓了。
    除了和典韦赵云黄忠等人比试武艺的时候,会提起一点兴趣吧。
    挠了挠头。薰俷看着长安城外那一望无际地雪原,皑皑白雪,诉不尽的寂寥和虚空。
    “国让。快到年关了吧。”
    田豫点点头,“快了,再过一个月,就要到年关了!”
    是啊,新地一年要来了……往年总是期盼着新的一年能好事连连,可这该死地人生……不知为何,突然从嘴里挤出了一句话:人生不如意事,常十居**。
    原本只是随口说的一句话,可是听在田豫的耳中,却好像是变了一个味道似的。
    眼中眸光一闪,若有所思的看着董俷的背影,久久没有言语。
    相比起关中的平静来,关东却越发地热闹了!
    刘备在夺取了徐州之后,立刻和曹操结盟,并派人告知:原让出东海郡和彭城国于曹操,从此双方休兵,不再兴起战事。其实也就是顺水推舟,那两郡原本就是在曹操地掌握中。
    而曹操一方的反应,却颇让人玩味。
    郭嘉看出了董俷外强中干地实质,献计曹操,暂时与刘备停止征伐,全力进取关中。
    得关中者,得天下!
    不管郭嘉和董俷的私交如何,可立场不同,则决定了他不会让董?
    安生下来。
    与此同时,曹操在汝南也遇到了麻烦。
    曹仁的兵马在穰山遭遇黄巾余孽地阻挠,数次图谋汝南,却没有一次成功。
    张燕占据穰山,手握十几万人马,轮番袭扰,令曹仁是苦不堪言,却又动弹不得。
    这让曹操也非常的头疼。
    为了表示他的诚意,曹操决定把刘备的母亲送去下邳,对此刘备是非常的开心。
    关羽的行军速度很快!
    攻占了广陵之后,挥兵直入九江。而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让孙策措手不及。
    双方在历阳城下数次交锋,不分伯仲。
    而这个时候,刘表突然出兵,也让孙策变得收尾难顾。江东战局,陷入焦灼中。
    庞统迈着轻快的脚步,沿着山路一路小跑,朝家中的那座小庐屋跑去。
    年已十九岁,学业已经完成,所以司马徽决定,放庞统回家,过上一个新年。
    身高七尺二寸,生了一个大夲头,前额凸出。
    脸形方正,轮廓分明。可是却长得小鼻子小眼,看上去颇有几分猥琐的感觉。
    世人皆喜以貌取人。
    庞统生就这一副模样,总归是不太招人待见。
    再加上他是典型的董党分子,所以在水镜山庄也没什么朋友。前两年叔公把诸葛家的小鼻涕虫送到了水镜山庄,两个人更时常因为意见不同,争吵的没完没了。
    还有一个司马懿,也是一个仇董的家伙。
    和诸葛亮一起,经常的辱骂董俷,惹得庞统大怒。三个人到后来,就演变成了武斗。
    此次能回家,想是司马徽也受不了这样的冲突了。
    索性让庞统回去,让自己能安安生生地过一个新年,对这一点,庞统心知肚明。
    无所谓,回家就回家!
    一个小鼻涕虫,当初如果不是董家哥哥保护你们,只怕你这小屁孩儿早就没命了。至于那司马懿,据说是弘农司马氏的后人。自己不知死活。不识时务,全家死了活该。谁让你们一家子跑去计算薰家哥哥。
    能活下来,也算你八字生的好。
    庞统和人斗嘴。那是从没有失败过的!
    就算是动起手来,也未必会怕对方。只是他不明白,诸葛亮的哥哥对薰俷那么崇拜,为什么这小鼻涕虫却是对董家哥哥深恶痛绝?两人之间好像没啥仇恨吧。
    想不明白,不明白啊……“叔公,我回来了!”
    庞统在家门口就喊了起来,不过却意外的发现。门口停着一辆马车。
    好像是黄家叔叔的车子!
    从庐屋中。走出来了一个壮年男子。身高八尺,生的仪表堂堂。
    颇有美男子风范。
    “堂兄,你怎么来了?”
    这壮年男子名叫庞山民,是庞德公的儿子。论辈分的话,却是庞统地堂兄。
    庞山民不住在鹿门山,而是和妻子一起居住在南阳。说起庞山民的妻子,还是诸葛亮地小姐诸葛玲。那诸葛玲有两个姐姐,大姐嫁给了荆襄名士蔡讽之子为妻,小姐姐就许配给了庞山民。这庞山民,也颇具才华,不过和他老子一个样。
    刘表数次请庞山民出山,庞山民都没有答应。
    一个人带着妻子,躬身于南阳,过的是逍遥自得,不亦乐乎。
    听了庞统地话,庞山民是哭笑不得,“小阿丑,貌似这里是我家吧。我回家来看我父亲,有什么问题吗?你这小子,说起话来颠三倒四,进去后不许乱说话。”
    “哈,你还记得你是叔公的儿子啊,我可是听说你和嫂嫂在南阳过的快活,已经有快一年没有回家了吧。却还有脸子说我,至少我每隔一段时间都来看叔公呢。”
    斗嘴,庞统可不输给什么人!
    在水镜山庄里,就算是那小鼻涕虫和那个猪腰子脸联合起来,也斗不过庞统。
    庞山民是面红耳赤,瞪着庞统,片刻后却无奈的苦笑一声。
    “算了,懒得和你这小子斗嘴……听说你又在司马先生那里和小亮打架了?”
    “呦,那小鼻涕虫还学会告状了吗?肯定是嫂嫂向你告状,怎地,我是打他了!”
    “你说你……”
    庞统不等庞山民开口,立刻就打断了他的话,“堂兄,你莫要在中间和稀泥。这是我和那小鼻涕虫之间的事情。说不过我,打不过我,就会找姐姐告状,我才不怕。”
    想想也是,一群毛孩子间的矛盾,庞山民还真不好说话。
    不过这个庞统啊……怎么现在学地如此霸道?性情是开朗了,可这脾气越来越大。
    还是让父亲来调教他吧。
    “阿丑,父亲在里面和黄先生说话,你进去以后,可莫要骄狂,失了父亲地脸面。”
    黄先生,自然是黄承彦。
    庞统应了一声,大步走进了庐屋。
    庞德公正和黄承彦相谈甚酣,旁边坐着一个和庞统年纪差不多的小丫头。
    恩,比庞统略高一些,皮肤有点黑,是那种小麦色地健康肤色,生的颇有异象。
    是的,是异象!
    人们说长得丑地人,却不能说丑。
    男的会说秉异,女的会说有异象。如果用后世人的眼光来看,小丫头也不算难看。
    准确的说,是羌汉混血的特征。
    面目轮廓不是那种娇小玲珑型的,额头略高,眼窝子略有些凹,高鼻梁,大眼睛。
    眼珠子略显碧色,颇有韵味。
    这小丫头,就是黄承彦的女儿黄硕,小名月英。
    黄承彦是南白水人(现湖北仙桃),早年游历四方,还娶了一个异族女子,也就是黄硕的母亲。若这种事情在普通人家,也算不得什么。可南黄氏。却是当地的大族。黄承彦最终还是屈服于家族的压力,休了妻子后,另娶了当地一女子。
    前妻积郁而终,令黄承彦颇感内疚。
    所以把所有地心血都投注于爱女的身上,甚至另娶之后,没多久就把那女子休了,带着女儿黄硕,离开了南家族,一个人飘然流浪在外,最后落脚于南阳。
    对于这个女儿。黄承彦是宠爱无比。
    女儿也很聪明,小小年纪就继承了父亲的学问。颇有才华。
    只是眼见着女儿一天天的长大,越发有母亲的模样。而周围的人却似乎不太接受。
    十八岁了,连个婆家还没有找到。
    这不,黄承彦找到了庞德公,也是倾诉心中的烦恼。
    庞统进来之后,向黄承彦和叔公庞德公问好。心里面还觉得奇怪,怎地那野丫头如此端庄?偷偷看了黄硕一眼,却发现黄硕正瞪着他。挤眉弄眼的偷偷笑。
    干啥……庞统心里一咯噔。
    论年纪。庞统和黄硕一样大。
    而且两人关系不错,黄硕也是典型的挺董派。
    自从当初董俷送徐庶石韬到鹿门山。小黄硕见过董俷一次后,对薰俷就充满了好奇。
    每次到鹿门山,只要庞统在。就会揪住庞统的耳朵问暴虎地故事。
    你别看庞统敢和诸葛亮、司马懿打架。可在黄硕的面前,却是活脱脱猫见老鼠。
    不过他倒是很乐意替董俷宣扬一下地。
    从当年和董俷在一起,和他说过的那些话,到后来一起守宛县,点点滴滴,虽不多,却是百说不厌。后来董俷走西域,黄硕还经常写信,询问薰俷后来地消息。
    “阿丑,听说你又和小亮打架了?”
    庞德公看着自己这个越来越丑的侄子,颇有些无奈。
    “唔,也不算是打架吧,是小亮没事总找我的麻烦,还和外人联手欺负我呢。”
    明明是他打诸葛司马二人,可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却变了味道。
    两个人打一个,那可不就是欺负?庞统振振有词,“本来大家只是做些辩论,可是小亮说不过我,就和另一个‘死马’找我麻烦,不过他们两个,却不是我的对手。”
    噗嗤……黄硕笑了!
    司马说成死马,你小子干的不错。
    庞德公叹了口气,“阿丑,你未免太……我怎么说你呢?董西平的事情,不是你能了解的,里面很复杂。小亮比你小,姐姐还是你地嫂嫂。你不想想,你每次去南阳,你嫂嫂对你如何?你和他争个什么气?
    总之,以后不许在和小亮冲突。”
    悻悻地嗯了一声,庞统觉得非常不高兴。
    “好了,你也久不回来。正好月英在,你陪她出去走走,我和你黄伯父说点事。”
    “喏!”
    那边黄月英也颇有识礼的说:“父亲,叔叔,月英告退!”
    庞德公捻着胡须笑了,“小月英是越发地有礼数了,黄兄,端的是有本事,全不似我家那混小子,整天的给我惹是生非。”
    庞统叹了口气:我那里惹是生非了?
    看着庞统和黄硕出去,黄承彦才苦笑道:“德公,莫要再说了……我现在是有苦难言啊……自家好不容易出了个人才,没想到却跑到了西域,弄地我现在是……”
    黄承彦说的是费沃。
    提到了西域,庞德公的脸色微微一变。
    “黄兄,这次董西平高调出西域,你怎么看?”
    “怎么看?”黄承彦轻声道:“只怕这天下再也不得安宁了。”
    “是啊,这段时间,荆襄也不安生。那五溪蛮连结山越,盟誓番苗南蛮,频频出山骚扰,刘景升也坐不住了。几次出兵镇压,结果不是损兵折将,就是扑了个空。”
    黄承彦点点头,“我也听说了……我还听说,那蛮王盟主,就是……”
    “可不就是董西平的结义兄弟?”
    庞德公苦笑道:“前些日子我还听人说,蛮王沙摩柯派人进了襄阳,把马峤一家都给掳走了。临走的时候,放了一把火,结果险些把刘景升的儿子也一起烧了。”
    “安宁的日子。只怕是一去不复返喽!”
    庞德公摇头叹息,“算了,这和咱们也没关系,还是说说你信里面地那件事吧。”
    庞统和黄月英溜溜达达的出了小屋,往后面的竹林小榭而去。
    那是庞德公平日修心养性的地方,环境清幽冷冽,颇让庞统喜欢。
    故而时常独自进去,一个人看看书,抚抚琴,其乐无穷。黄月英跟着庞统。进了绣林小榭。
    一坐下来,黄月英一把抓住了庞统的胳膊。
    “士元。救我!”
    士元是庞统的字,一年前因其学业出众。庞德公一高兴,就提前给他了表字。
    不过大多数时候,人们还是习惯称他的小名:阿丑。
    黄月英平日里也是阿丑长,阿丑短的称呼。如今称呼庞统的字,说明有大事发生。
    庞统一怔,“丑丫头,什么事竟让你如此惊慌。”
    “我爹要我嫁人!”
    庞统闻听一愣。旋即哈哈大笑。这一笑。却把个黄月英笑得恼羞成怒,上前揪住了庞统的耳朵。“你个死阿丑,我都快要烦死了,你居然还有心情笑话我?”
    “欸。欸……”
    庞统疼得是直呲牙,强忍着笑意,“好了好了,我不笑了,你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月英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有人既然愿意娶你,你索性就从了吧。”
    “从你个大头鬼!”
    “好了,好了,我不笑你了!”
    庞统从黄月英地魔爪中挣脱出来,正襟危坐道:“说说看,是那家的男人不长眼睛?”
    黄月英却害羞了……“你倒是说话啊!”
    “你也认识地,就是和你打架的家伙!”
    庞统先是一怔,半天才反应过来,“你是说……那小鼻涕虫?”
    “就是他!”
    黄月英咬牙切齿地说:“我就不明白,好端端的,为什么一定要我嫁出去?那小鼻涕虫有什么好?我却是不喜欢的,虽说颇有文才,却不是我心目中的人选。”
    “咦,你心目中还有人选?”
    黄月英眼睛一瞪,吓得庞统又缩了回去。
    “我心目中的丈夫,当时天底下一等一的大英雄。有霸王之勇,有绝伦之才,他要能上马征战沙场,下马时可以吟诗作对。恩,人人畏惧,可是人人又敬佩。”
    庞统越听,越不是味道。
    不过有一件事可以确定,那就是黄月英没看上自己。
    听她的意思,莫非是……“野丫头,你不会是说董家哥哥吧。”
    黄月英地脸,刷地红了!不过那眼中,却显出了一层迷蒙之色,轻声道:“你读过董家哥哥的那首诗吗?美人卷珠帘,深坐蹙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念谁……第一次见他时,觉得他好丑。可是他临走地那一句话,却是令我至今无法忘怀。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大丈夫当如此,胸怀坦荡!他走时的背影,那种感觉,小阿丑,你是没有看见。”
    庞统无语了……黄月英突然收起了表情,恶狠狠的等着庞统。
    “我不管,我才不要嫁那小鼻涕虫。这件事你必须给我想出办法,否贼我就……”
    庞统打了个寒蝉,“你就如何?”
    “我就和爹爹说,我喜欢你,要你娶我!”
    庞统闻听,鲜血狂喷……不过,那小鼻涕虫告我黑状,惹得谁都说我不是。此仇不报,非大丈夫也!
    眼珠子一转,“主意我倒是有一条,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先叫声哥哥来听?”
    “小阿丑,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第三四九章 南荣彧
           关将至,马车在官路驰道中行进,二百名骑士列立马齐而庄肃。
    车里面坐的人,是一个皓首老妇人。
    双目已(gu)。+
    两名侍女恭恭敬敬的在车帘旁坐着,也不敢说话,甚至连呼吸,也是非常的轻。
    原野之中,白雪皑皑。
    虽萧条肃杀,可是那路旁的树苗,却已经崭露出嫩绿的枝芽,预示着春天即将来到。
    十几名骑士环绕在马车四周,为首的人年约三十余岁,带着膀阔腰圆,带着一股子匪气。身披锁子大叶连环甲,头戴八宝凤翅盔,马鞍桥上横搁着金背砍山刀。
    “彧哥,翻过前面的山岭,就是徐州的领地了!”
    一名护卫催马到了那首领的身旁,压低声音说:“是不是该动手了呢?”
    彧哥扫了一眼周围的人,双眸微闭,面容阴冷,沉吟片刻后,轻轻的点了点头。
    “天色已经不早了,今晚就在前面的山谷里宿营。老夫人想必也车马劳顿,休息一下的好。虞七,带着兄弟们去打些猎物来,这两天总是啃那干粮,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
    首领这一番颇通人性的言语,立刻引得众人的赞同。
    车帘掀开,一个侍女开口道:“南荣大哥,老夫人问,外面怎么这么吵闹呢?”
    彧哥眼中闪过一抹冷芒,暗道一声:这老乞婆还真的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吗?从西域这一路过来,老子就受你不少地气。今日正好。与你做个了断。
    “小翠姐姐。非是我等故意打搅老夫人地休息,确实是道路难行,兄弟们赶了一天的路,却是有点累了。看着天色,也不早了,说不定晚上还会起风呢……前面有个山谷,咱们今夜就在山谷中休息。明日一早动身,差不多到傍晚就能抵达。”
    彧哥的声音很大,想必那车中的老夫人也能听得见。
    不过。这老夫人端的是会摆谱儿。明明听见了,却偏偏要那小翠儿再和她重复一遍。
    片刻之后,小翠儿再次掀起车帘。露出妩媚的面容。
    “那就辛苦南荣大哥了……今晚就在山谷中休息,老夫人说,等到了徐州,定会让刘大人重赏诸位大哥了。”
    “那就多谢老夫人的赏赐了!”
    彧哥满面春风,大声道:“兄弟们都听见了没有。老夫人说等到了徐州,都有赏!”
    “谢老夫人赏!”
    骑士们嘻嘻哈哈地回答。不过那话语中究竟有多少是发自内心,可就不好说了。
    马车进了山谷之后,立刻有人去安排宿营。
    这山谷并不算大,不过容纳个四五百人却是轻而易举。谷中怪石嶙峋,悬崖陡峭。
    参差不齐的峭壁之上,垂挂一根根藤蔓,几根树枝在风中轻轻摇曳,那树枝上的积雪扑簌簌地飘洒,若同天女散花一般,飘飘洒洒,纷纷扬扬,迷迷蒙蒙……
    这车中地老夫人,正是刘备的母亲。
    当西域犹在酣战之时,董曦同南荣彧二人偷偷的带着刘备地母亲,离开了戍县。
    他们准备去投靠曹操,一路上依靠着南荣彧当年的部下掩护,历经重重险阻,最终是有惊无险的抵达了许昌。而这时候,曹操正对刘备阻拦住他通往徐州的道路而感到头疼,虽说不得信任南荣彧和董曦,但是却知道董曦这个人的存在。
    想当年,郑泰图谋董卓,曾与曹操多有联系。
    隐隐约约地,曹操从种劭的口中听说过董曦这个人地名字,故而倒也还算相信。
    正准备那刘备的母亲做文章,却不想刘备出了杀手。
    这让曹操好生的难受,不过刘备随后表现出来的态度,还是多多少少的让曹操松了口气。他最怕什么?最怕那刘备和袁绍联起手来,那可真是个天大的麻烦。
    好在,刘备似乎并不想居于袁绍的麾下,言语之间隐隐透露出和曹操结盟的意思。
    这个刘备啊,还真是个麻烦。
    几年来徐州的战事,就因为这个家伙的存在,让曹操是颇感棘手。
    既然他不想再依附袁绍,倒也是个机会。先分化了他们,再一个个收拾也不迟。
    故而,他命南荣彧送刘老夫人去徐州。
    说实话啊,这个刘老夫人端的是难伺候,脾气古怪且不说,油盐不浸,还很喜欢摆谱儿。特别是知道自家儿子如今也是皇亲国戚,那性子就变得越发让人难受。
    南荣彧在山谷中扎好了营地,请老夫人进了暖帐。
    这时候,他的十几个部下也打来了野味,就在谷地的中央,小水潭旁边烧烤起来。
    小翠儿前来打水,南荣彧还很热情的帮了她的忙。
    这小姑娘生的很不错,脾气温婉,懂得体贴人……只可惜终归是要羊入虎口了。
    自古这大户人家的侍女,说穿了就是主人的玩物。
    迟早是要便宜刘备的货色,反正自家是没有机会了,不过嘴巴上讨些便宜倒也无所谓。
    小翠儿也不生气,总是会红着脸,低着头溜走。
    却让一干大老爷们看的眼睛直直的,有的人还起哄道:“翠儿,是不是看上南荣大哥了?”
    小翠儿瞪了一群爷们儿的一眼,低着头进了暖帐。
    “好了好了,没事老是调戏人家小姑娘作甚?快些吃了喝了,好好休息,明日一早上路。”
    “喏!”
    这荒郊野岭的,说实话也真的是没什么趣味。
    天不知不觉的黑了,到了戌时,乌云遮月。开始下起了雪。
    这也许是新年到来之前的最后一场大雪吧……
    南荣彧喝了一口酒。看着漆黑地夜空。脑海中却不由地响起了那首诗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真怀念那时的岁月啊!
    看了看那些围着篝火的家伙们,总有一种陌生的感觉。等这件事结束了,就能回家了!
    南荣彧想到这里,狠狠的灌了一大口酒。
    “这烤肉有问题……”
    突然间。有一个人惊恐的叫喊起来。刚站起来,却扑通一声的倒在了地上。紧跟着,周围地人纷纷倒地。一个个眼中流露着惊骇的神情。只觉四肢无力,手脚酸软。
    南荣彧呼的起身,锵地抽出了佩剑。
    “兄弟们。动手!”
    十几个在篝火边烤肉地士兵,立刻站立起来,各自抽出了兵器,对着那些倒地的骑
    狠辣的杀戮。没错,是杀戮……这些人从头到尾。烤肉。
    山谷中,回荡着凄厉地惨叫声。
    南荣彧大步向暖帐走去。正好另一个侍女露头出来,圆圆的脸上,流露出迷茫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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