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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场-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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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像男子一样参与足球运动的可能性及其“神迹”已获证实,但是,男性社会对把女性发展为足球观众及消费品的兴趣显然要比观看或发展女子足球运动的兴趣更高。与男子足球及其越来越多的女性观众相比,女子足球的缺乏观众固然是一个短期内难以逾越的障碍,不过在“观看”的意义上以及与“观看”相比,“凝视”始终是一项男性的特权,拉康认为,“凝视”( gaze ) 与“观看行为”( act of looking )的分野在于,“观看行为”发自于主体,前者则来自被观看的客体/他者。其间的权力关系在于,两种“看”的位置不一样:你无法从我看你的地方望着我。
女权理论可以轻而易举地解释这个现象,却提供不了解决方案。好在市场是最尊重两性平权的,把男性也拉下水,这就是最公平解决之道。我注意到,男性的足球世界里已经暴露出以下这几个苗头:
一、小贝与阿根廷人激烈对抗倒地,爬起来的时候,用手小心护了一下自己的“胭鱼头”发型——这个小动作,是成都的一个女球迷发现并告诉我的。
二、我们有些在电视台担任专业解说的男同志,样子够Man,声音也够沧桑,不知为什么,一到了要惊叹的时候老是发出“哎哟、唉哟”的声音。当然我并没有要求他们的惊叹声要像京剧舞台上的武生或老生那么生猛,可最起码你也雄壮地“啊”上一声,让观众们也雄起一下嘛。
嚼而爽则吐
上一次被朋友拉去参加的那个试酒会,口腔里的什么果味、奶油味以及泥土味之类均已告香消玉殒,记忆犹新的,是身边一左一右那两个朋友你一口我一口不断地把酒喝进去又吐出来的样子。
这种情景跟我起床后在卫生间里吐李斯特林漱口水极为近似,此外,在此之前,也就只是在彼得·梅尔的书里读到过一次:“吸一口气到嘴里,发出小孩子喝汤的声音,让空气在嘴里和酒相遇。通过脸部肌肉运动,将酒送到嘴的每一个角落,发出咯咯的声音。再来几下。最后,酒体彻底地经过了口腔的检验——每一颗牙齿都冲刷过,上颚也彻底地浸湿了——从嘴里吐了出来,在石头和水盂上、你的鞋子和裤子上,泼溅开去。”
吐酒之声至今犹在耳边回响,虽然不至于扫了我对葡萄酒的兴,却也给了我一个意想不到的灵感:既然吐酒是为了不醉,而不醉又是为了能多试几种,那么,为了能多吃几口而又不肥,为什么不可以把食物吃进嘴里大嚼一番——通过脸部肌肉运动,将食物送到嘴的每一个角落,发出咯咯的声音。再来几下。最后,食物彻底地经过了口腔的检验——所有的肌理、每一根纤维都被每一颗牙齿都咀嚼过,上颚也已让美味的汁液和调味彻底地浸湿了——然后,再施施然吐将出来,可乎?
一个减肥者不妨把他的食物一概视同为口香糖。虽然具备了食物以及进食的基本特征,比如拆掉包装,送入口中,然后咀而嚼之……然而,那种反复不停地咀嚼却不是手段,非但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虽然一块口香糖被消费/进食的终点,是吐出来而不是咽下去,不过,正所谓“牙好,吃嘛嘛香”,对于一个小康或小康水准以上的减肥者来说,完成咀嚼基本上就已经完成了整体进食过程的大半。
我认为,“嚼而吐之减肥法”虽然在形态上与“界”流行的“戴安娜减肥法”有点近似,在本质和境界以及操作上却皆大大地高于后者。“戴安娜减肥法”说白了就是抠喉。抠喉的结果虽然也是吐,然而,同样是吐,“嚼而吐之” 与“抠而吐之”绝不可同日而语,这种不同之处不但体现在吐出之物的色、香、味、形之上,重要的是,“嚼而”是一种模拟的进食,发乎情,止乎礼,有理有利有节,进退有据,应是“嚼而爽则吐”;“抠而”则为真实的进食,或曰“对真实进食过程的后悔”,已陷不能自拔之地而强行拔之,无理无利失节,虽亦能抢在吸收消化之前将食物排出体外,不过,与其说这是一个或大半个“真实的进食过程”,不如视之为一个完整的逆向排泄,属于“抠而恶则吐”。医生说,抠喉不但会影响胃液及分解酶和消化酶的正常分解,抠上了瘾还会引发消化不良甚至厌食症,想吐就吐。
性学家们指出,自从“一切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爱便是不可饶恕的罪恶”这一基督教道德规范之下的主流性规范在16世纪末期开始逐渐崩解至今,当今世界最主要的性观念和性规范计有以下三种:第一,以生殖为主要目的;第二,以人际关系为主要目的;第三,以娱乐为主要目的。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的性革命,促使性活动与生殖目的进一步加速分离。我认为,生育与性快乐的疏离,某种意义上实在无异于饮食穿衣与温饱的疏离。就减肥行为而言,就一切以节食为手段的减肥方法而言,一切不以吸收为目的的进食,与一切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爱无异。如果我们把热量的吸纳和脂肪以及胆固醇的生成视为妊娠或怀孕,那么,减肥药算是一种事后的避孕药物,而“嚼而吐之减肥法”与“抠而吐之减肥法”之间的惟一区别就在于,若视“嚼而吐之”为人工避孕,抠喉就是旨在终止妊娠的流产,当然,也是人工的。
据金赛博士指出:“惟一不自然的性活动是不能实行的性活动。”因此,“嚼而吐之减肥法”当然也不能光说不练。在将此法实施于公众场合之前,我已在家里偷试了数次,感觉虽然不至于像“戴安娜减肥法”那样造成厌食的后遗症( 导致饥饿症,馋痨症倒是可能性极高 ),不过,我发现练成此法的最难之处,诚如梅尔先生所言:“理智让你把酒吐出来的时候,味蕾常常恳求你把那口酒咽下去。”味蕾和胃液原来是潜伏在不同地点的同伙,而且,同时“开练”的冲动甚为强劲,大有百折不挠之势。在暂时切断两者之间的通讯之前,切不可与之死磕,须得耐下心来与它们勤作沟通,好好做一番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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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 宴
从前有这么一个笑话:阎姓和王姓两家结亲,于某酒楼大宴亲朋。酒楼大堂照例立有大红洒金喜牌一面,上书八字:“阎王联姻,席设地下。”
虽然“地下”其实就是广州话所说的一楼,然而不管是设在地上还是地下,我认为喜宴的气氛多少是有点恐怖的。设宴的虽不是阎王,赴宴者里面却有许多的小鬼和恐怖分子,或者说,那些小鬼和恐怖分子通常都七上八下地活跃在赴宴者的内心深处。
按照李寻欢的看法,喜酒是一种很贵的酒,“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其实,对于一个怀揣红包的赴宴者来说,喜酒同样也是一种很贵的酒,因为这个人若应邀前来喝喜酒,那就表示他同样也得付这笔账,区别在于,他不用一辈子慢慢地来付这笔账,而是现在,马上,当然,他得到的回报也是摆在眼前的,也就是说,他不得不放开肚皮大吃大喝。这也是他在正常情况下收回成本的惟一合情合理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说,他的目标只有桌子上的好酒好菜,总不见得是人家的新娘子。
按照风俗,凡有份前来吃喜酒者,必须按人头向喜宴主人缴纳一定“尺寸”的现金红包,问题在于,这一“尺寸”的金额通常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能吃到高于喜宴规格的酒菜。当这种不平等的生产关系一旦成立并且得到确认,赴宴者在盛装出门之前无不在心里暗暗发下毒誓,红包非吃回来不可——在口腔匮乏的年代,我相信有这种志向的赴宴者要比现在多——能“现开销”者还不算够本,能打包回家者,那就算基本止蚀,甚至包赚不赔了。
70年代的喜宴之上,不但甜言蜜语和鸡鸭鱼肉皆所剩者多,尤其是压轴的那几道大菜,常常是整盘整锅的剩。这种行情给欲打包回家者提供了一个止蚀的机会。
不过,当时的社会风气虽然并不反对这种想法,但显然也不提倡这种做法,我指的是,当时的酒楼并不提供任何打包服务,甚至连容器也一律欠奉。因此,一个下定了决心的赴宴者往往亲携保温瓶或者沙锅而往,碰到人多菜多的大场面,甚至还会拎上平日在家中主要用于洗澡和拖地的铅皮桶。看不懂的,还会以为明天将要限制用水。这个看不懂的若碰巧于曲终人散后在酒楼的大门口再次遇上了同一批人,就会误以为这伙人洗劫了楼上的那场喜宴。
如果有一些喜酒非喝不可,如果有一付出去的账一定连本带利地收回的话,我个人比较倾向于去喝其中有一方( 最好是男方 )是二婚的喜酒。据我所知,以下两种喜人的情景经常出现于此种喜宴:一是现场整体气氛上的低调,就像一对男女混双的前花样滑冰世界冠军登上了亚军领奖台,气氛上始终不如头婚,横是差了点。在场的当事人及亲友团也不便过于放肆,这种情景,心无旁骛,正好专注于吃喝;其二,因为其中有一方是二婚,另一方则是头婚,前者为了照顾后者在心理上的不平衡,待遇上除加大钻戒卡数之外,通常会大幅度提升喜宴上酒菜的品质。这样,在保持正常红包尺寸不变的前提下,既免受了应酬的干扰,又能尽量享用超水准的饮食,那种兴奋和幸福的感觉,相信我,实在并不输给什么回笼的觉、半道的妻以及羊肉饺子清炖鸡那种。
香车美人
人分男女,狗有公母,车虽有公车,暂时却没有母的。不过,人对车所投射的不同情感让我相信,汽车就像洗手间那样,在某种场合下应该也是有性别之分的。
当然,车的这种“性别”并非男女雌雄之别,而是雌雄同体——就像蜗牛那样,平日以雌雄同体自居,一旦进入每年五月的交配季节,当一只雌雄同体的蜗牛遇上了另一只雌雄同体的蜗牛,在它们交配之前,双方会花上几个小时来决定自己的性别。诚然,汽车公司之间的合并时有发生,汽车之间的交配却闻所未闻,“宝马”加“悍马”生不出“普利马”——我的意思是说,机动车具有一种不确定的性别,是公是母的决定性因素,取决于跟它发生关系的那个人的性别以及所发生的那种关系的类型。
在一般的情况下,从原理、材料到构造,从体嗅、体型到声音,汽车都是一种雄壮的机器,绝对的男性化。除此之外,它们的名字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把BENZ译成“奔驰”,LEXUS译成“凌志”,再加上两大国产的传统名牌“东风”和“解放”,简直就是一个雄性激素爆棚的词组,它们以“西风古道瘦马”的小令格式构成了一个工业时代的完整的男性权力意境。对于男性来说,驾车其实有一点是对于骑马的意淫( 帮女性开车门,很像是抱女人上马的返祖。我上大学的时候男生女生都爱唱一首名叫《 Tell Laura I Love Her 》的歌,歌里讲的是男青年Tommy为了给心爱的女青年Laura购买结婚礼物,参加了一场奖金为1000美金的赛车,结果不幸车毁人亡,被人从车里拖出来的时候,奄奄一息的Tommy还在托人向Laura大表他“人死爱不死”的最后一次忠心,美学上已臻中国“马革裹尸”之有“马”之境 )。在这个意义上,不得不承认把BMW译成“宝马”,把Hummer译成“悍马”,实在是自“马杀鸡”以及“皇马”之后不可多得的两大绝世佳作。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汽车在“马化”都获得了成功,在我看来,经过汉化的Mazda虽然在“信雅达”的标准上无懈可击,但总是让人感觉那匹“马”是匹无主野马,缺了骑士,自说自话地就“抵达”了目的地,狂是够狂的,野也够野,惟一的不爽就是缺了“驾驭”的快感,比较适用于未来的无人驾驶汽车。
因此,女性与车的关系一开始就明确得很。当那些风华绝代的美女以血肉之躯对付一辆冰冷的汽车,或搂,或抱,或躺,或贴,或缠绕,还有更多匪夷所思的姿态——如果潜意识里不能把汽车当成男性,一个女人怕是很难仅仅出于职业道德而全情投入、七情上面到这种境界的吧。另据我多年观察,只要有一男一女同在一车,不管车是谁开,两人之间因技术问题而发生争吵的几率远高于同性( 继续往前开不出两公里,争吵往往就会超出技术范畴 )。女方当时表现出来的那种情绪,很像是在为自己男人的狐朋狗友而光火。尽管市场上已有多款号称“专门为女性设计”的汽车,但是从女性对车的这一基本态度来看,汽车制造商的这番苦心想来还是要被辜负掉的。
相比之下,男性与车的关系就显得暧昧得多,先说“异性恋”的部分: 看看男性“车主”们对车的爱惜程度,他们服侍起“爱车”的那种无微不至,足以令他们的女人吃醋。这些爱车人甚至经常直言不讳地声称,汽车才是他们的大老婆。反过来,即使在爱车的同时仍然把太太当成大老婆来爱,那么汽车就变成了小老婆——总而言之,男人一旦恋上了车,吃亏的总是女人。
只有当男人一旦发动了他的车,猛然之间,车的性别便由雄转雌,变性为男人一心一意要加以“驾驭”并施以“控制”的工具了。也就是说,这一切都只是在男人与车的从属关系正式确立之后才发生的,此前的某些场合,例如车展或车行,我发现大多数男性“预备车主”在打量一辆汽车时,神情多少都有点暧昧,特别是雄赳赳气昂昂的那种车。正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车模”适时地出现了。“香车美人”——这是绝大多数车展以及相关报道中绝对不可缺席的一个穿着唐装的名词。从前的“香车”真的是香喷喷的,王维《 洛阳女儿行 》:“罗帏送上七香车,宝扇迎归九华帐。”《 三国演义 》16回:“连夜具办妆奁,收拾宝马香车,令宋宪、魏续一同韩胤送女前去。”“香车”以多种香料涂饰,连同“宝马”并称装饰华丽之车马,至于“香车美人”一词中的那个美人,尽管其身份在古代的语境中通常都有点可疑,但是,只要她们的娇躯一旦贴上了车身,在场的男性若未能被成功地唤起某种“英雄救美”或“横刀夺爱”式的购买、占有欲,至少也起到了某种有助于缓解尴尬的间离效果。
一日上网看图,见到“中国第一代香车美女”的标题,点进去一看,原来是1960年版一元人民币正面的那个女拖拉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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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眼镜的隐情
隐形眼镜和隐形轰炸机一样,其实都不能隐形,只是因质材上的特殊而不太容易被察觉而已,不但不容易被他人发现,被自己发现更是难上加难。隐形眼镜的突然脱落之所以越来越频繁地成为电影里的笑料,卖点就是失主的茫然无措,就像企图在一台低功率雷达的显示器上去搜寻一架隐形轰炸机。
德国眼科医生费克在1887年发明了隐形眼镜,这项发明的突破,在于利用尸体的眼球成功制作出隐形眼镜的石膏模型并且据此开出了镜片的模具。第一代隐形眼镜是用如假包换的玻璃制造的,谈不上什么隐形。其实在中文之外,隐形眼镜从开始到现在一直被称为“接触镜”( contact lense ),眼镜店里有时也简称为Con,而所谓“接触”,乃相对于传统框架眼镜对眼球长期奉行的“不接触”政策而言,两者的区别,近似于内衣和外衣。
制造及贩卖隐形眼镜的人一致推荐,戴隐形眼镜可以享受到戴框架眼镜所体会不到的种种好处,除了显而易见的隐形和深藏不露的轻薄,隐形眼镜比普通眼镜更能稳定深度近视眼的度数。治疗角膜疾病时,可以利用隐形眼镜来帮助渗透药水,而带有假眼角膜图案的隐形眼镜则可作出修适和美化,帮助有角膜白斑伤痕的人恢复自信,在隐形眼镜的协助下恢复自信的还包括艺员和运动员,就算你的视力你的自信什么毛病都没有,隐形眼镜也可以用改变眼睛色彩的方式达到美容的效果,等等。遗憾的是,隐形眼镜的提倡者似乎忘了把这样一个事实告诉消费者:配戴隐形眼镜能够免除摘下框架眼镜的尴尬,因为不戴眼镜的张爱玲说过:“近视眼的人当众摘下眼镜有点秽亵,仿佛当众脱衣服似的,不成体统。”
不过,隐形眼镜在不当众的场合还是得摘下来并且浸泡在药水里的。更为遗憾的是,摘下隐形眼镜的动作殊为怪异,若被不知情的外人撞破,对方会以为自己目击了一个正在随意拆卸眼球的科学怪人。
实事求是地说,隐形眼镜的种种好处只有深受框架眼镜之苦的人才能体会,其中最大的一个惊喜,就是世界“观”的突变。由于隐形眼镜与眼球作直接的接触,因而缩小了两眼物像大小的差距,光线通过后,在视网膜上形成的影像与不戴镜时相似,所以东西看起来不会被缩小,避免了配戴“不接触眼镜”之后那种“一览众山小”、无端端小看了人世间诸多以大为美的事物的痛苦。十多年前,我在王府井的一家著名眼镜店里完成了从有形到隐形的历史性升级,验光师照例建议他的顾客以走一走看一看的方式来适应一番,我小心翼翼地步出店门,隔壁是一家食品店,第一眼就锁定了货架上的一排罐装可口可乐,天,这回发达了,从此以后就可以用 355 ml的价格买到500ml以上加大码的可口可乐了!
当然这不是放大,只是恢复到真实的尺码,但是这样已经够刺激的了。今年春天在上海,一个为了要不要改用隐形眼镜而反复考虑论证了一年的女人经我一说,立马决定下午就去。她说,我对可口可乐兴趣不大,只是很想在戴上隐形眼镜之后第一时间看看自己的钻戒和自己的胸部。
身体成都
在地球上任何地方,一想到成都,浑身上下就有痒痒的、麻酥酥的感觉,既飘渺,又真实,舒服死了。
一个外地的身体到了成都,会变得格外敏感,因为无时无刻都会被一些真实或虚拟的东西所触及,所唤醒。把“麻辣烫”这个词拆开,像咒语那样一个字一个字地念上三遍,我的大部分长期关闭着的感官之门就吱吱呀呀地开启了。与此同时,被成都市民像麻辣烫一样爱着的麻将,听觉上完全是一种很“麻”的东西。最起码,用北京土话来思维,“搓麻”二字就概括了成都日常生活中的两件大事。曾在《 时代周刊 》上见到一幅描绘成都竹战的漫画:东西方向有男女各一,南北方位则端坐着大熊猫和乐山大佛。其实,作为成都的国际性城市名片,毛茸茸的熊猫和夸张的大佛也是很“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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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成都最热闹的旧城区,名字叫做盐市口,在试图去了解它在贸易史上的来历之前,口腔里面已先行热闹起来。
不知道成都能不能算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中国城市,不过我可以肯定这个地方最适合人类的身体居住。关于身体的理论与实践现今在中国的各大城市里都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有些崇拜概念、厌恶身体,并且为成都偏低的基尼系数而忧心忡忡的知识分子批评说,成都是一个发育不良的市民社会。
这件事我觉得无关紧要,要紧的是身体一定要发育良好。
带着发育良好的身体到成都喝茶,会喝出味觉以外的多媒体感受。四月份一个寻常的星期天下午,我和成都的男女朋友坐在浣花溪南岸的一座高高的宝塔旁边喝茶,四周的茶客不是在享受掏耳修甲,就是沉浸在捏脚或者捶背的快乐中。百花潭上熏风徐来,隐约的叹息声中,身体和身体之间似乎发生了遥感,密密麻麻的穴位和毛细血管开始交集着蠢蠢欲动,互相传染的舒服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非常李商隐,非常薛涛。
说到掏耳,斑驳风化的乐山大佛刚刚完成了第一期维修工程之后,在当地报纸的字里行间,作用于大佛全身上下的工程专业术语被身体化为“掏耳”、“洗脚”、“修甲”或者“补脑”、“洗冷水澡”。风格上比较相近的只有一则外电,说塔利班灭佛之后,四川人正在替最巨型的石佛做Face…lift( 拉皮 )——世界上除了成都人,剩下就只有法新社才拥有这种语感和肉感的双重直觉。
让你欢喜让你痒的还远不止这些,喝茶的那个下午我们正好坐在一棵柳树下面,春天,树上有很多蚜虫,并且不停地分泌着它们体内的一种透明液体,很细、很密地飘落在我们的脸和手背上,刚刚找到润物细无声的感觉,脑后倏的一凉,耳边是“风”的一声,一只飞鸟的翅尖擦过了我的颈侧,我曾经听人说过,如果刀快的话,血从伤口喷出来的时候,像风声一样好听。想不到第一次听到的,居然是一只鸟。说到血,大家都热了,坐在我对面的女人在展开露背装的两分钟后突然发出一声惊叫,一摊墨绿色的鸟屎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落在她雪白的香肩之上,看上去就像一个从皮肤表面自动生长出来的超现实主义的纹身图案。
这个被鸟屎击中的成都女人是我的朋友由叶,两周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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