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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场-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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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的主人家打打哈哈,同时以锐利的目光对前来赴会的宾客的着装情况作一番不动声色的扫描。如果目测结果告诉你今晚约有半数以上“狼”都没有披上他们的“羊皮”,即可施施然大摇大摆入场;反之,则闪到洗手间把包里藏着的那件外套套上不迟。
后一种行为总是让我感觉自己有一点像电影里那些闪进洗手间鬼鬼祟祟地摸枪的杀手,其实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事前向主办者和受邀者作一番摸底调查,打听打听,互相交换一下意见。有一回把自己心里也没底的某主办方问急了,便在电话里没好气地说:“穿什么都行,最好不穿。”其实,“不穿”的派对也有一个学名叫做“裸体派对”,它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保证不会发生“穿衣”派对上最令人尴尬的“撞衫”事件。然而,根据纽约社交作家艾玛·泰勒和洛瑞蕾·莎琪在《 裸体派对性爱礼仪 》一书中所制定的“裸体群P派对礼仪四项原则”之第一项:“虽然派对上通常不穿衣服,但是在参加派对时最好还是盛装前往以示庄重”——天!穿什么以及怎么穿,竟然是裸体派对也无法避免的麻烦。惟一令人欣慰的是,与裸体派对相比,不裸体的派对不仅在道德上正当,礼数上也要简便得多,因为在以上烦恼之外,前者很可能还要面对“脱什么以及怎么脱”的新问题。
和女人一起看球
足球从一开始就是一项彻头彻尾的男性化运动,所谓的男性化,不仅仅是指从事这项运动的人,这些人的教练,以及这项运动的经营者,更包括了这项运动的观众。不过在女权主义当道的今天,不仅女人开始踢起了属于男人的足球,而且,从我们身边涌现出来的女球迷越来越多,而女球迷的越来越多,和男球星的越来越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复杂性方面虽不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不过理应关注到这件事的各方面对此却一概地置若罔闻,令人兴奋的,只是这一事实本身。
在大部分男性足球观众看来,即使女人已经学会了怎么样踢足球,但是女人根本还不懂足球。我实在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混账逻辑,难道有一天女人也可以对男人说:“虽然男人学会了生孩子,但是男人根本不懂得怎么看别人生孩子”吗?女人会踢,证明了女人自然也就会看,即使不会踢,也不一定表示不会看。的确,有不少女人从来不踢球,也不看球,不过这并不代表体力和智力上的问题,只能说明女人对这种22个人争抢一个球的无聊游戏所采取的一种建立在哲学高度之上的极度蔑视态度。
只有在战略上藐视足球,才能造成战术上的重视足球。在男人的眼里,女人的“不懂足球”主要表现在她们总是搞不懂什么叫越位,什么时候该罚点球,什么时候又该踢任意球,除此之外,她们更喜欢夸张地大叫大嚷,并且以球员的长相甚至他们球衣球裤的颜色来决定支持谁,反对谁。这些说法我都同意,不过,这样做又有什么不对呢?要知道,足球本身就是一项无聊的运动,伟大的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过:“女人必然不会对任何事情表现出完全客观的兴趣。”因此,对于世界上一切无聊的活动,惟有用女性的这种“完全不客观的兴趣”来看待,才能体验到真正的快乐。
林语堂常言:“男人只懂得人生哲学,女子却懂得人生。”因此我也可以说,男人只懂得足球的规则,女人却懂得足球。此外我还认为,女人不仅懂得足球,更懂得踢足球的男人,所以,想想看,裁判这种重要的职务实在应该全部由女人去担任才对,任这些男人在球场上玩什么假摔,搞什么小动作,相信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女人的法眼。对于男人在行为和心理上的评价,我们凭什么竟能去相信另一些男人呢?
曾经有人这样问我:“大连的足球俱乐部长期称雄甲A的秘密是什么?”这可把我给问住了,因为我从来就不看甲A,当然,我当然想知道答案。结果那个人坏坏地说:“因为他们经常与女足一起训练。”中国女足我看过,至少她们在世界杯上与美国队争夺冠军的那场高水准演出我是从头到尾全部看完的,但是,我虽然不知道经常和女人一起练球是否有助于男足的“称雄”或“雄起”,不过我还是相信,男人若有机会经常与女人一起看球,说不定有助于使他们体验到什么才是真正的足球快乐。那种快乐,完全不输给和凡高一起喝咖啡以及和毕加索一起喝下午茶。
酒窝醉考(1)
阅人越多,涉世越深,我越来越相信这样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间的差异远远高于女人和女人间的差异。套用托尔斯泰的名言,或许也可以这样说:“幸福的女人( 或女人的幸福)大致相同,而男人却各有各的不幸。”
也就是说,不管在哪一个时代,也无论是哪一种文化,对于女性的审美标准在根本上的变化并没有高出我们的想象,至少,在某些局部和细节上,几乎是一成不变的。例如有些部位必须突起,另一些部位则以凹陷为佳。关于前者,此处不再赘述,而酒窝就是一个以凹陷为佳的代表,一个不变的细节。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最早对于醉窝的描述以及赞美,见之于《 诗经·卫风 》的“硕人”篇:“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歌咏的是美女姜庄出嫁时 (嫁给卫庄公,算是皇家大婚)的盛大场面。第二段对容貌和细节的特写,译成白话文就是:小手儿柔嫩好比初生的茅芽,皮肤像冻结的油膏那样光滑。长长的脖子宛若雪白的嫩虫,瓠中的瓜子是她整齐的门牙。额头方如小蝉,眉毛弯如蚕蛾,嘴角浮着迷人的微笑,眼里闪动春波的光华。“巧笑倩兮”里的“倩”字,指的就是微笑出现在两颊的醉窝。
魏晋时代的另一个著名醉窝,出现于曹植的《 洛神赋 》:“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靥”者,醉窝也。意思是“美目顾盼多姿,美丽的醉窝承接颧骨之下。”果然是时代进步了,连具体的方位都说明得一清二楚。“巧笑倩兮”和“靥辅承权”之间有一个重大的区别:春秋的醉窝是亲眼所见,魏晋的醉窝只浮现于梦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跨越战国千年的时尚,醉窝早已成为一个共同审美标准里必不可少的细节。《 洛神赋 》的悲剧本质在于“人神之道殊”,可是在醉窝的问题上,人神之道却殊为不殊也。
根据17世纪的一则“欧洲美女标准”显示,美女的面部应具有以下特征:一、从侧面看,鼻子应微微上翘而不鹰勾;二、上唇较下唇稍薄,且左侧有一酒窝。
醉窝之美,见诸于文字者早已汗牛充栋,不胜枚举,这里,不如从听觉上搞搞新意。早期的粤语代表作,是许冠杰的情歌名作《 梨窝浅笑 》:“梨窝浅笑可知否奥妙?寂寞心锁暗动摇,魂销魄荡身飘渺。似把君邀,绮梦轻泛浪潮。梨窝浅笑,似把君邀,绮梦轻泛浪潮,春宵犹未觉晓。梨窝轻悄,悲欢竟逆料,乐极痴恋变恨苗,情丝寸断一朝了。梦已消,花依旧玉人杳。”
“梨窝”就是醉窝,虽然直观地取之于梨子,却是一种比醉窝更雅的说法。新一点的版本,则要听黄舒骏《 天秤座的女子 》:“迷人的酒窝,甜美的声音,天秤座的女子,她们是永远摇摆的生命,天秤座的女子,她们是维纳斯的美丽子民,她们是爱与美与甜蜜温柔的化身,却也是矛盾、固执、善变的灵魂。天秤座的女子,总是令人心疼又伤心,你不能抗拒她们的魅力,不能控诉她们的骗局,因为如果你的月亮,天生注定落在天秤,你只有认命,天秤座的女子。”
天秤座的女子是否真的比其他星座的女子更容易滋生醉窝,这件事有待进一步考证。不过就事论事,我倒是直观地觉得巨蟹座的女子也许更容易长出醉窝来,因为螃蟹的身上似乎总是坑坑洼洼地遍布着“涡状地点”。无论如何,不管是诗经魏赋还是国语或粤语的流行歌曲,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醉窝与笑有关。对于笑容,醉窝起到了如虎添翼,画龙点睛的重大增值作用。对男性而言,女人的笑容,永远都是最致命的武器。( 当然,这并不表示女人的眼泪就不是致命的武器了。区别在于,如果哭是冷兵器,那么笑就算是热兵器。)而在笑容绽放之际若再浮现出一对浅浅的酒窝,就这一武器的杀伤力而言,简直就相当于配备了GPS导航,并且还携带了若干生化武器的弹头。炫耀武力是超级大国最爱做的事,所以,曾经以小说《 教父 》扬名天下的美国作家马里奥·普佐在他的另一部小说《 愚人之死 》里写道, 女人就像男人炫耀身上的肌肉那样炫耀脸上的酒窝。
关于酒窝,美言和好话似乎已经说尽,接下来,也到了该听听坏话的时间了。坏话要从酒窝的生成说起。人之所以会长酒窝,不科学的原因一般计有以下几种:一、天使之吻;二、笑着出生落地;三、吃饭的时候太急太馋,不小心咬掉了嘴里的一块肉。科学的说法则只有以下一种:根据解剖学的发现,酒窝都是天生的,它其实是因脸部的某三块肌肉闭合不齐而留下的一个缺陷。年轻的时候看上去很美,随着年事的增高,这个先天性的缺陷就在面部演变成一种“塌陷”,毫无美感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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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汉语中被美化为“醉窝”的缺点,英语称之为Dimple,原意指“小凹洞”,例如高尔夫球上那些恼人的凹洞,通常也被叫做Dimple。对于天生长着醉窝并且因此而沾沾自喜者而言,更为郁闷的是,英语把青春痘叫Pimple,跟“醉窝”仅仅是一字之差。比这更郁闷的是,Pimple和另一个词pimp也是一字之差,而且这一差异比“醉窝”和“青春痘”要离谱得多,因为pimp指的是“皮条客”。
按照英语的思维,醉窝除了会长在人的脸上,还会出现在肚皮以及臀部等等多肉的所在。至于长在乳房上的“醉窝”,非但不会为笑容增值,而且根本就笑不出来——医生相信,这可能是患上乳房肿瘤的不祥之兆。
酒窝醉考(2)
即使天生长了醉窝,也并不代表从此就一劳永逸,可以恃“酒”行凶。对于具体的醉窝还要作具体的分析。且不论为什么合格的醉窝一定要长在脸颊的左侧,就算是有幸长在公认的大美人脸上的醉窝,也有大小和深浅之分。以我的偶像李湘为例,酒窝不仅是她个人的注册商标,也是我个人的“快乐大本营”。就连美女教母琼瑶奶奶也表态说:“我看过李湘的照片,觉得她样子也很甜美,笑起来有两个醉窝。”但是最近就不断地在酒桌上听有人批评她的醉窝太大,因而笑不是浅笑,酒也不是小酒,而是酗酒了。关于尺寸失当的醉窝,已故相声大师马三立先生在一个老段子里有此刻薄的一说: “俩大醉窝儿,远看跟‘大鬼’一样。”
大大小小深深浅浅地说了半天,其实我至今还不明白为什么现代汉语会把脸上的那个小肉坑命名为“醉窝”。也就是说,为什么和“酒”发生了如此直接的关系?虽然我也曾听到过醉窝深浅表示酒量大小的说法,但是常识告诉我们,醉窝和酒并没有什么拉拢,真不知道这两者在汉语里是如何勾搭成“窝”的。为了这件事,我不仅查阅了大量的资料,也请教了无数的高人,在以上过程中,甚至还喝了不少的酒,微醺中,感觉这件事大概跟饮酒的感觉有关吧。总而言之,这个世界上凡是跟酒和女人有关的事情,还是不要去弄得太清楚,难得糊涂就好。
挤暗疮
暗疮虽不是暗病,却明显地写在脸面之上,就视觉冲击力而言,位置上相当于一份报纸的头版头条,并且套红。
人不分男女老少,脸不分鹅蛋瓜子,只要是有头有脸,免不了会长暗疮。痤疮、毛囊炎、毛囊皮脂腺发炎,都可称为暗疮,因青春期而生的,自然就得了青春痘或粉刺之名。如果把暗疮家族形容为一家电视台播出的全部节目,那么青春痘就属于其中的“青春偶像剧”,不仅播出的频度和密度最高,而且最受广大青少年的关注,总是能把这些观众们弄得神魂颠倒。
人多厌恶暗疮,每有“见报”,或挤之,或压之,想方设法,必下排除异己之狠心去之而后快。故青春偶像剧要追,一集也不能少,青春痘则一味靠挤,一粒也不能多。这些都是青春期相似的经验。夜来风雨过后,某一个美丽的五月早晨,当我们还年轻,猛抬头在浴室的镜子里见到数粒姹紫嫣红的豆子赫然出现在脸上,便不禁心潮澎湃,但是这瞬间的激动很快就会被无穷无尽的烦恼所取代。“红豆生南国”与其说是情诗,不如说更像是一个怀春少女正在向她的心上人私授青春痘及其处理方法。“采撷”二字正是古往今来青春期男女惯用的“战痘”之术,尤其在那些缺乏药物和专业指导的漫长的黑暗年代里,对付青春痘其实和处理青春期诸多麻烦的方法如出一辙:自己动手。
医生说,男人不应用手去挤暗疮,女人更不可以。女人的指甲盖上往往涂有五颜六色的化学材料,更容易对皮肤造成损害。然而,我怀疑这种有理有据的说法是否能真正有效地阻吓女人的“爱挤”。在女性比男性更在乎自己的脸面这一大前提下,女性不仅紧张长在自家脸上的暗疮,同时更见不得长在别人脸上的暗疮。我经常会在各种公众场合——例如公车站,地铁站或者公园的长椅上见到一个女人正在旁若无人、专心致志地挤着她男人脸上的暗疮。一边挤,一边谈笑风生,大有扪虱而谈的风度。女人不但要自己的脸,更要别人的脸,爱挤自己的暗疮,更爱挤别人的,对于类似的活动,例如挤眼泪,掏耳朵等等,亦一向怀有倍数于男性之热忱。就技术而言,挤暗疮或掏耳朵这种工作需要加倍的细心和额外的柔情,这或许可以解释何以牧牛者多是男的,而挤牛奶的却天生就是女人的活,橡胶树多是男性种的,割胶的工作则大部分留给女工。这种行为既是减法,又是加法,既是生产性的,又是消耗性的,既是建构的,又是消解的。如此错综复杂的乐趣和快感,又岂是粗蠢鲁钝的男人所能享受得了的?
中国的警察在审讯疑犯时有一句传统术语,叫做“挤牙膏”,意思是要逐字逐句地从那些狡猾的被审问对象的嘴里套出有价值的话来。中国的女人,也偏爱以同样的方式来不厌其烦地逼问她们的男人:“你爱不爱我?”女性都是完美主义者,情人的眼里容不得沙子,爱人的脸上亦容不得豆子,挤暗疮是她们用来表爱的最具体的方式,粒粒皆辛苦,颗颗是关爱啊,我将于爱人的脸上寻觅他的暗疮,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即使是颗粒无收——你们就是这样想的吧,我这样问一个女人,她竟白我一眼道:“肉麻!挤别人的暗疮,只是因为跟这个长了暗疮的人比较熟。作为一种爱好,替谁挤我倒是无所谓,暗疮很多男人都有,可是人家肯给我挤吗?”
所以说,面子是人家给的,脸是自己丢的。
何不秉烛游
“美国长寿医疗学会” 会长克莱兹医生最近发表了“健康长寿”的两大最新方法:一、多多享受性生活;二、多赚一点钱。
如果一开始没有注意到“医疗”和“医生”这些词,我一定会以为这是77岁的《 Play Boy 》老老板又在那里大放厥词。我不知道“美国长寿医疗学会”是不是一个严肃的专业医学组织,不过,既然说到“健康长寿”这个特别“健康长寿”的话题,尤其是涉及房中术与养生之道的关系,开口之前实在很应该问问我们中国人有没有话要先讲。当然,关于寿命长短与赚钱多寡之间的关系,大概还是美国人比较有发言权。
我无意就着这个话题进一步在这里探讨健康长寿之道,更无意在这件事情上代表中国与美国人争夺话语权——事实上,就算真正去争,赢面也不会很大,因为即使是我们在历史上原创并且曾经长期领先的那个部分,也早就荒废掉了。但是,在我们大部分中国人看来,世间一等一“健康长寿”之人比如僧侣者,其众所周知的健康长寿之道是:一、放弃性生活,当异性为猛兽;二、放弃赚钱,视钱财如粪土。虽然道家理论在第一点上完全持不同意见,不过就主流中国文化而言,“两个放弃”早已成为共识。从这一常识出发,克莱兹医生的理论着实荒谬绝伦,与劝人自杀庶几无异。
且不论这是否我们的偏见,古往今来凡论及“健康长寿”并由此而涉及到谈人生者,不管他是怎么个说法,无非目的与手段。“克莱兹怪谈”之所以尚有可议之处,看点亦在于此。“多多享受性生活,多赚一点钱”,这种话的确听起来耳熟,可是并不一定人人“能详”,比方说,我们大部分人实际上一直都视这两件事为“健康长寿”乃至人生之终极目的,从未想过它竟然还可以被视为达到此目的的一种手段。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人视“多赚一点钱”为“多多享受性生活”的必要手段之一,当然,反过来想的也不是没有。
就像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那样,人各有志,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虽然没有人可以以自己的人生态度作为评判他人的准则,然而,像“健康长寿”以及“人生之目的及手段”这样的命题,若缺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别说是“社会临床”实践上的各行其是,就连纯粹的理论争辩,怕是也永远理不出什么像样的头绪来的。这个必要的前提条件,便是一个人的寿数,或曰“天年”以及“享年”。人各有志,各人也都有各自不同的寿命,各自不同的命。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汉代至今,不过2000岁,人类在21世纪可享之天年,据信将可延长至150岁。比较一下两组数据,显而易见,人类在这此2000年里对人生所作之种种计较以及所开发的一切“健康长寿”之方略,皆不及《 古诗十九首 》里的这第15首里的这20个汉字来得透彻到位。事实上,就连克莱兹医生也认为,长寿如果成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就没有意义了,所以活得健康比活得长久更为重要——在这一层意义上,不能否认“多多享受性生活,多赚一点钱”的确不失为“健康”的体现,至少是其中之一、二。
狗男女
最近我打算养一条狗,每次经过宠物店,那个卖狗的男人就会追出来问,养男还是养女,想好了没?
这正是我们之间一直无法完成交易的原因,其实卖狗的早就作过详尽的介绍:男狗性喜随地大小便,且多采取立式,便姿不雅,女狗天性乖巧保守,大多蹲下来便溺。男狗可以外借配种,弄好了赚点外快,最起码也能跟家有发情女狗的朋友或邻居搞好关系;当然女狗也有其无可替代的优势,因为男狗一旦发起情来,若找不到异性接洽,恼羞成怒,往往兽性大发,一发而不可收拾。此外,成年男狗天天都可以并不止乎礼地发情,女狗则每年只有两次,次数虽少,却伴有程度不一的mc现象,轻的弄脏地毯,严重的会招来大群男狗环伺狂吠。不过没有人会在乎宠物的性别,若从外观上看,同种同龄的狗男狗女除了在体形的大小上略有区别,其第二性征的差异与男人女人相比简直微乎其微,更不存在着斤两上划不划算的问题。
在我估计他差不多就要说出“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这类总结性的大道理之前,每一次我都会打个哈哈借故溜走。事实上,要不是卖狗的人在第一次就主动地有此随口一问,我可能早就荣升为狗主了。最初在考虑这个问题时,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套用了我对人际关系的庸俗看法,即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因此,我本应该很快就作出选择,但转念一想,狗男狗女尽管区别不大,但是主要的麻烦却皆由“性情”所触发。虽然我可以听从卖狗人的教唆,在狗男狗女第一次发情之后不是安排它们结婚而是送去结扎,一了百了,既免了发情的闹心,又可使男狗性格变得较为温和,女狗则得以减少患上子宫癌及乳癌等老年疾病的机会。然而,我可不想每年都有一段日子忙活得像一个基层的计生干部,当然,也更不愿意让宠物店老板从我的脸上看出这种困惑,否则,他就一定会顺理成章地提出以下这个令人难以拒绝的解决方法:一次养两条,一男一女,好事成双。
逐渐冷静下来之后,我发现宠物的性别其实是一个明显地摆在那里然而又被人类所刻意模糊化、边缘化了的问题。我不知道别人在决定养狗之前是否也会有这种无聊的念头,但显而易见的是,既有的广大男女狗主似乎甚少会因狗的不同性别而影响到他们对狗的态度,当然狗男狗女们对其男女主人是否也是不分性别地一视同仁而从来不会生出别的想法,这就是另一回事了。狗主一方面将狗当人一样看待,视同为亲密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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