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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不听话,霸占!-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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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我喜欢你,你相信么
凌志刚看见钟鸣一个人站在学校外面的香樟树下头,跟他刚认识的时候一个样,戴着帽子裹着围巾,只露着一双眼睛,站在雪地里头。
这男孩子长的真他妈好看,站在那里,就是一个美男。
凌志刚忽然发现,他对钟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有了一种不忍心,他本来该冲下车,把剧本甩在这个男孩子脸上,然后质问他,狠狠地修理他,直到他彻底臣服。他有的是手段,有的是力气。
可是他忽然不忍心了,不为别的,只为钟鸣站在那里,看起来锺灵毓秀,似乎有一天终将一鸣惊人。
他如此美貌,满腹才华,运气也不错,如果没有遇见他,似乎本该会有一个璀璨耀眼的未来。
钟鸣很明显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车,眯着眼睛看了过来,雪花下的不大,但是他可能等的时间已经久了,肩头上落了一层,帽子上也是。他挥挥手,冲着他笑了出来。
只是一念之间,凌志刚就将剧本收了起来,然后转个弯,在钟鸣的跟前停下。
钟鸣打了打身上的雪花坐进来,带进来一阵刺骨的风,他搓了搓手,说:“早知到要等这么久,我就不出来这么早了,在图书馆里头看一会儿书。”
凌志刚没说话,开了一会儿才问:“送你家的东西看到了么?”
“看到了,谢谢你。”钟鸣扭头看着他,问:“你怎么知道我妈没有医疗卡的?”
“上次去医院就知道了,只是举手之劳,希望能帮到你们。”
“谢谢你。”钟鸣往车窗外看了一眼,说:“在超市门口停一下吧,家里的菜都吃完了。”
“今天平安夜,咱们在外头吃。”
其实是临时安排,不过所幸就算平安夜个个餐厅人满为患,凌志刚还是可以去任何自己想去的餐厅里头吃饭。他带钟鸣到了这个城市最高的餐厅里面,刚下了车钟鸣就知道他们要去哪儿了,非常惊讶,凌志刚带他去的是有名的旋转餐厅,在观光塔的最顶端。他以前跟沈俊曾经开玩笑约定过,说将来倘若谁有钱了,实现了梦想,就带对方来这个餐厅里头吃饭。
这是这个城市最高的建筑,他们乘着电梯上去,那儿的服务员明显是认得凌志刚的,见了他都鞠躬叫凌先生。钟鸣问:“你不是第一次带人来这儿吃饭吧?”
“不是,基本上我每个女伴我都带她们来过。”
“哦。”钟鸣笑了笑,说:“这儿真高。”
他趴到栏杆上往下看,看见整个城市都匍匐在他脚底下,这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让他觉得特别爽,从这个高度往下看,雪花落下去的样子像是在往人家倾洒,有一种让人震撼的美。餐厅在极其缓慢地旋转着,他只是站在原地,就把向四个方向都看了一遍,凌志刚就一直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
“在这儿还能看见我们学校的体育馆呢,在那儿,你看!”钟鸣惊喜地回头去喊凌志刚,却发现凌志刚一直在盯着他看,而且是那种很奇怪的目光,似乎一边在打量他,一边在默默地思考。钟鸣只好当做没看见,趴在栏杆上继续往下看。这个城市灯红酒绿的夜景很快占据了他所有的思绪,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看见旁边有很多人都在拍照,他就把手机掏了出来,给自己也拍了一张,留作纪念。凌志刚招了招手,说:“吃饭了,快过来。”
钟鸣这才回了位子上,餐厅里头闪着朦胧的灯光,随着音乐不断地变幻着颜色,一切如梦如幻,凌志刚说:“你坐在位子上也能看见。”
“那不一样,靠近玻璃看就觉得震撼。这儿可真漂亮。”
周围除了他们是两个男的,清一色的都是情侣,服务员把菜端上来的时候,餐厅里的音乐忽然停了,有几个人拉着小提琴走了进来,有人端着一瓶红酒,有人捧着一捧玫瑰花,一个正在吃着饭的男人忽然站了起来,他的女朋友似乎意识到了一点,惊喜地捂住了嘴巴。
平安夜,圣诞夜,外来的节日似乎都比中国的传统节日更为年轻人所接受,也更为浪漫。这个夜晚注定有很多人拉起手成为情侣,也注定有很多情侣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切如此浪漫,男的问你愿意嫁给我么,女的喜极而泣,说她愿意。然后周围的人起哄鼓掌。
生性浪漫的钟鸣很为这样的求婚而感动,他看着那一对情侣,甚至露出了一点羡慕的目光。他看相凌志刚,凌志刚忽然说:“你不用巴望着我会这么干,我没这么浪漫。”
钟鸣脸一红,说:“我也没那么想啊。”他说着沉默了一会儿,又说:“其实在这儿求婚挺浪漫的啊,你以后要结婚,也可以学他们在这里跟你女朋友求婚,她一定很感动。”
“只要舍得花钱,在哪儿都可以办的很浪漫。”
钟鸣无语,他就知道跟凌志刚这种庸俗又懒得花心思的男人说浪漫,根本是对牛弹琴。他们这么不一样,凌志刚强势,理性,做事永远胸有成竹,可是钟鸣恰好相反,他生性浪漫多情,感性而充满想像力,他们的性格处好了叫做互补,处不好就叫水火不容。
对如今的钟鸣而言,他们之间现在显然有点水火不容的味道,他觉得凌志刚永远也不会理解他,他也就懒得说话。凌志刚似乎有心事,整个吃饭过程中也没有说一句话,他们吃的是西餐,钟鸣连刀叉都用不习惯,他只好有一样学一样,凌志刚怎么做他就怎么做。托凌志刚的福,钟鸣喝了一瓶他都不敢看价钱的红酒。
不过一分价钱一分货,那红酒的确物有所值。钟鸣喝的飘飘然,情绪就上来了,开始滔滔不绝。
最值得他讲的,当然还是他马上就要开演的舞台剧,他讲了很多排练过程的趣事给凌志刚听,这些都是他觉得很有意思的事情,他一直想跟人分享,可是凌志刚平时都不喜欢他讲舞台剧,所以他都憋在心里面,如今全都讲出来,觉得特别畅快,他正说的口若悬河,男人忽然抬起头,问:“我前两天见你在写新的剧本,写好了么?”
钟鸣一愣,就听凌志刚接着问:“这次写的什么内容?”
“是艺大的宋老师让我写的一个……一个故事,也没什么值得说的,写的不好。”
“哪天有时间拿给我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我拿给宋老师看呢,他还没还我。”
“其实你要想写的好,还是写写现实题材,可以写写身边的人……比如我。”
钟鸣手里的叉子“啪嚓”碰到了盘子,他抬起头,喉咙微微攒动,嘴角扯出了一抹生硬的笑,说:“你有什么好写的。”
他说着低下头,说:“我还不够功力,写不了现实题材。”
“我也是一个建议,我也不介意你写我,只希望你能把我写的好一点。”男人说着就露出了一点笑容,抬头看了他一眼,眼角露出一丝细浅的纹路。
钟鸣却察觉出了一丝危险的意味,他轻轻摩挲着手里的刀叉,问:“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了?”
“知道什么?”男人抬头看着他,一脸的认真,好像看起来一无所知。
钟鸣也有点迷惑了,又紧张,他咳了一声,说:“没什么。”
“你可得说实话。”凌志刚噙着笑,似乎在开玩笑:“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么,你要是背着我搞小动作被我抓住了,我可轻饶不了你。”
钟鸣怀着惴惴不安的心吃完了后面的饭菜,他们乘着电梯下来的时候,在街上碰见了一群街头艺人,在那里冒着雪做表演。钟鸣掏了一个硬币投了进去,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凌志刚忽然说:“别看了,咱们散散步。”
平安的雪夜,两个人冒着雪在大街上散步,这似乎是情人之间才会做的事情。钟鸣的脚步似乎总比凌志刚要慢一步,隔了一只胳膊的距离,凌志刚忽然回过头来,问:“钟鸣,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相信么?”
“相信啊。”钟鸣打了打身上的雪花,说:“要不你也不会想要包养我。”
“我说的是另外一种喜欢。”凌志刚立在路灯下看着他,表情严肃,语气却很清淡:“不知道是不是今天见了太多的情侣,我心里突然有一种想法,不是只想和你上床,也想跟你谈谈恋爱。你觉得怎么样?”
☆、96 色迷心窍
钟鸣能觉得怎么样,他楞了楞,然后笑了笑,明显有点慌乱,说:“行啊。”
“你也不用急着答复,留几天自己好好想想。”男人说着就问:“冷么?要是冷的话,咱们就回家。”
钟鸣点点头,说:“冷。”
他心里有点小激动,得给他空间好好想一想。
结果就在回家的这个过程中,他的手机就一直没停响,不断的有人给发短信送祝福,平安夜在他们年轻人当中很盛行,他翻看见有沈俊发过来的,就给他回了一个,结果沈俊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你现在在哪儿呢,我听说你在外地演出呢。”
“嗯,现在在车上,正往下一个场子赶呢,累死了。”
沈俊的声音有一种说不出的疲惫,其实最近钟鸣已经意识到身为明星除了眼前的风光,背后其实也要吃不少的苦,尤其对于沈俊这种刚火起来,亟需巩固人气的演员。
“圣诞节也不休息啊?”
“就是圣诞节活动才多,我都快累趴下了。”
“我一直想问你呢,你又不是歌手,怎么还到处赶场子?”
“现在这年头谁还分是不是歌手,会唱一两首就行,我唱的是《唐宫》里头的歌,翻来覆去就那么三首歌,我现在听见那个音乐就想吐……不说了,我们到地方了,平安夜快乐!”
“平安夜快乐!”钟鸣刚说完沈俊那头就挂了,他看了凌志刚一眼,解释说:“沈俊。他现在还在赶场子呢,听声音好像特别辛苦。”
“当艺人一开始哪有不辛苦的。他这算不错了,一战成名,你知道全国现在每年有多少学表演的毕了业无处可去,陪酒陪睡讨角色,讨到还都是可有可无的小配角。要想人前风光,人后就得吃得了苦。”
钟鸣就问:“那你呢?”
“我?”
“你现在这么风光,以前也吃过不少苦吧?”
凌志刚就笑了出来,扭头看了他一眼,说:“还记得我耳朵后头那个疤痕吧,那就是年轻的时候抢地盘给人砍的。不过幸好刀口不深,缝了几针。”
钟鸣很惊讶,说:“那么惨?”
“我算不错了,前辈们给我打好了底子,拿刀拼命的事儿轻易轮不到我。你是少见多怪,比我惨的多得是,当初给我一刀那个,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瘸着腿要饭呢。”
钟鸣就不可怜凌志刚了,也是,凌志刚这种人,有仇必报,他哪会吃什么亏,他能不让别人吃亏就不错了,这种人,也用不着他来可怜。
车子转了一个弯,就到了省剧院外头的那条路上,钟鸣趴在车玻璃上,看见了他们那部舞台剧的大幅海报,被海蓝色的灯光打着。是一张三人的海报,沈俊立在正中间,旁边是两个女主角。
其实沈俊本人要比他在镜头上还要帅气,可能镜头真的有放大的效果,沈俊本人看起来很干练,轮廓也很硬朗,可是显示在屏幕上轮廓就温和了很多。他掏出手机,打开车窗拍了一张照片,说:“我妈还不知道呢,我拍张图片给她看看。她最近也在追《唐宫》呢,个人也很喜欢沈俊。”
“你妈不知道你的剧本要公演了?”
“不知道,我想给她一个惊喜来着。”
“那你这照片一发,她不就知道了?”
“她哪会想到这么多,她不知道我跟沈俊认识,会以为我在发大明星的海报呢。”
钟鸣似乎很得意,把照片发了过去。凌志刚笑了笑,问:“首演是在一号么?”
“嗯,元旦的晚上。我给你也留了一张票,你要去么?”
“票呢?”
钟鸣就从书包里掏出来一张票,可是没递到凌志刚的手里,而是问:“你有时间去么,要是没有的话,就不要浪费了我的票。”
“那得看你想不想我去。”
“当然想了。”钟鸣在昨天之前还是不愿意的,可是凌志刚最近做了那么多好事,对他也这么好,他是真心实意想让凌志刚看看。他知道凌志刚懂的很多,也懂得欣赏,而且舞台剧在排練期间他已经做了很大的改动,和凌志刚一开始看到的时候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他还是想让凌志刚看看的,也趁机炫耀炫耀自己的能力。
凌志刚就把票夺了过去,往挡风玻璃那儿一扔,说:“我看看有没有时间。”
钟鸣冷笑一声,说:“没时间你就别去了,你那么忙,档期那么满,没必要为了迁就我浪费时间。”
结果凌志刚到了元旦那天,真的没有时间。他看了看日程表,说:“元旦晚上我跟省领导有个饭局,这个比较重要,老爷子也会去。”
这是他们家族跟政府官员每年例行的公事,不能想推就推掉。钟鸣竟然有点失望,说:“那你把我的票还给我,我给别人。”
凌志刚却没有还给他,说:“给了就别要回去了,怎么说也是你人生的第一场舞台剧门票,有收藏价值,我就留着了。”
钟鸣可能是真的失望了,爬上二楼半天都没有下来。人的心理很奇怪,其实凌志刚如果答应要来看他的舞台剧,他可能也就觉得没什么,只是多了一个认识的人来支持他,可是凌志刚如今没答应,他就突然觉得凌志刚是不是会去这件事变得很重要。
他不是刚才还说他喜欢他么,喜欢的人人生第一部舞台剧要上演,他怎么能不出席呢?而且又不是让他掏钱买票看,白送的票他都不愿意去!看来凌志刚所谓的喜欢,也只是喜欢而已,比床伴多一点感情,比恋人又不值一提。他就给张江和打了一个电话,抒发了一下自己内心的小小郁闷。张江和说:“你不是巴不得他不去么?这样不正好合你的心意?”
“可是我现在又想让他去了。我在他心里头,以前比不上一条狗,现在比不上一顿饭局,我努力了这么久,怎么还是只有这么一点点进展?”
“其实老大不去也好,你妈不是要去么,你不怕老大碰见她?”
“他们早就熟悉了,我妈要是碰见他的话,估计还高兴呢。”
张江和大吃一惊:“他跟你妈很熟悉?”
“他去我们家吃过好几次饭呢,跟我妈谎称是我打零工的老板,他那个人特别能装,我妈对他印象特别好。”
张江和就在电话那头笑了出来,钟鸣躺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算了,他爱去不去,反正我在乎的人只要都去了就行了。”
张江和赶紧说:“我一定去!”
钟鸣就笑了出来,说:“你跟凌志刚一样,爱去不去。”
他说着忽然听见凌志刚推开了书房的门,靠在门框上就那么看着他。钟鸣小声说:“不跟你讲了,我先挂了。”
他挂了电话,头看着凌志刚。
凌志刚问:“你就这么想让我去?”
钟鸣说:“可是你又没有时间……”
“也不是不能去,就是不愿意看沈俊那张脸,看了就来气。”
钟鸣一愣,随即嘴角一扯,想要笑,可是又忍住了。
他在那一刻,感受到了一种有些青涩的甜蜜。凌志刚这种人,什么时候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他总是运筹帷幄,钟鸣这种小喽啰,怎么会是他的对手。
“你不愿意看见人家,人家还不愿意看见你呢,上次你把他打成那个样,他不也没说过你一句坏话?”钟鸣抿了抿嘴巴,说:“我最后问你一遍,你到底去不去?”
“应该可以去。”
“你把应该两个字去掉。”
“可以去。”
钟鸣很骄傲地一挑眉毛,凌志刚就说:“去!”
钟鸣忍气吞声这么多天,终于第一次有了翻身有望的感觉。
看来凌志刚说的喜欢他,也不是骗他。他也不是蹬鼻子上脸的人,也懂得适时地撒个娇卖个萌,于是他声音轻轻的,说:“你就去吧,咱们一块去,座位都是连一块的,我特意留的。”
有点撒娇的意思,又有点难为情,又不肯放下语气里的那一份不卑不亢的骄傲,凌志刚想,怪不得有个词叫色迷心窍呢,要是钟鸣肯一直这样对他,要他干什么他都愿意。
☆、97 宝贝
凌志刚从年轻到现在,做事都秉承一条原则,那就是快,准,狠,认定了目标就立即出手,毫不拖泥带水。
他觉得既然自己喜欢上了钟鸣,想跟他谈一场认认真真的恋爱,那么小事上退让一下,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是钟鸣这个人其实很懂得欲擒故纵,就算是拒绝他或者反抗,那个度掌握的也恰到好处,只会勾着他,却不会让他反感。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只是聪明人遇见聪明人,总会分出一个更聪明的,凌志刚毫无疑问是后一个。
圣诞节这天,凌志刚早早地起了床,打电话教人备好了一份礼物,准备去拜访钟妈妈。
钟鸣说:“我昨天刚从家里头回来,今天不打算回去。”
“那我就自己过去。”
凌志刚不像是在故意激他的样子,收拾好就准备出门。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问:“你真不打算跟我一块去?”
“不去,我还有我的事情要办,圣诞节我们又不放假,我还要上课。”钟鸣穿好衣裳,把沙发上的书装进书包里面。凌志刚又说:“那我可不能保证我说的话句句都如你的意思,我要是一不小心说了不该说的,你不要怪我。”
钟鸣不说话,直接拎着书包就走了,出门走了没几步他就乐了,觉得这种感觉真的很爽。他决定去问宋老师把那个剧本要回来,他跟凌志刚,能够两个人私下里解决,还是不要闹大了才好。他现在觉得他们两个之间彼此私下里就能解决了。他给宋老师打了一个电话,说明了他的意思,宋老师很惊讶,问:“怎么突然想要回去?”
“我觉得我那个剧本写的不好,我可以写一个更好的。”
“那个剧本我给了我朋友,还没给我回复呢。”
钟鸣又编了很多理由,这都是他昨天一晚上想到的借口,最后宋老师说:“那行,我帮你拿回来。”
钟鸣挂了电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他原以为如果他不一块去的话,凌志刚是不可能去他家的,可是他明显有点低估了凌志刚的想法,他刚下了课他妈妈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明显是忖度着时间表打的,问:“下课了么?”
“下课了。”
“下课你就赶紧回来吧,志刚来了。”
钟鸣听不得从他妈嘴里冒出“志刚”两个字,听见这两个字脊背都会发凉,有一种后方都被敌人攻陷的感觉。更让他觉得无力的是,他前天才给他妈做的心理建设,明显一点作用也没有,他妈妈对凌志刚似乎更热情了。
他老娘都发话了,钟鸣只好坐车回家。他决定趁着自己现在有地位,赶紧跟凌志刚好好谈一谈,要他以后少干这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事儿,这不是欺骗他妈妈的感情么?
他一到家就看见凌志刚在院子里站着,他们家的院子很小,角落里堆积了很多钟妈妈以前捡的破烂,锅碗瓢盆旧衣服,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还有一辆半新的自行车,不过所幸摆放都很有规律。凌志刚正仰着头往一旁的天线上头看,那天线破烂不堪了,跟他们家里的电视机一块,都是钟妈妈从外边淘来的二手货,这种老天线架的越高收到的电视信号越好,钟鸣用绳子绑在了一根长竹竿,他原来用的是铁丝,却发现铁丝会干扰信号,这才换了尼龙绳。
他进了门,特意高喊了一声“老板”,钟妈妈果然听见了,在厨房里头喊道:“丢丢回来了?”
“嗯,回来啦。”钟鸣走到凌志刚跟前,问:“你还真来了?”
“我这人说话一向算话。”凌志刚说着指了指上头的天线:“你们家看电视还用这个呢?”
“本来想扯根有线电视线的,可是我妈觉得太贵了,要扯有线的话,加上初装费,要将近一千块钱呢。 其实我们家电视也看不了几个台,都是我妈一个人在看。”
男人看着看着,忽然伸腿蹬了蹬那摇摇晃晃的天线杆,钟鸣赶紧拉住他,说:“你别乱蹬,把我们家天线给蹬坏了。”
“坏就坏,扯根有线吧,我给你们出钱。”
“你别有点钱就牛气。”钟鸣说:“你这老板当的也太贴心了,连员工家的电视都要管?”
凌志刚笑了笑,又伸脚蹬了一下,蹭亮的皮鞋蹬在已经有点发霉的竹竿上,钟鸣只听见“咔嚓”一声,他们家的天线杆就被凌志刚给蹬断了。
“你干什么呀,叫你别乱蹬!”
电线杆倒下来,摔了个七零八落,把他绑上的尼龙绳都给摔断了。钟鸣跑过去看了一眼,说:“全都摔破了。”
“也太不结实了,我又没用力,就想看看它牢不牢靠。”
“你多大力气啊,你……”钟鸣脸一红,蹲下来把七零八落的天线拾了起来,拾了一会儿忽然又撒手扔在了地上:“你来!你给弄坏的,你给重新绑上去!”
“都这样了,不能用了吧?”
钟鸣背着书包就进屋里头去了,凌志刚打了一个电话,叫底下人给他买了一个新的送过来,那手下速度倒快,十几分钟就送过来了。凌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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