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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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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半伏下身体,“来,趴到我背上,我背你回去。”
董洁不跟他客气,扶着他的肩膀,一边问:“哥,我最近好像长地胖了点。你有没有觉得重呀?”
大山往上托托她地臀部,回头笑道:“净瞎说,你哪里胖了?做康复锻炼吃尽苦头,整个人瘦的就剩一把骨头了,都把李阿姨给愁坏了。”
“哎呀,那都是多长时间以前地事啦。我是说现在。现在比那阵子胖了,不对么?”
大山腾出一只手来,掂量一下她的胳膊腿,“嗯,是比前些时候强点儿……还得继续努力啊。”
董洁探头,用脸颊贴了他的腮磨蹭,一边偏头笑:“不要,我喜欢你这样背着我,要是长胖了。你背不动怎么办?你现在可不比当年,坐办公室坐的,也背不了太重的东西了。”
“小瞧人是不是?你这样地。体重翻一番我也背得动。”
董洁用手指挠挠他的下巴,在他耳边呵气笑道:“胡吹大气。”
大山把她背进屋里,放到床上,拉开她的裤脚给她按摩腿,“那位齐小姐跟你说了什么?要这么半天。”
“就是随便聊了聊,嗯,我不觉得这位齐小姐有多么…………”
董洁挥挥手,试图找到合适的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我不是赞同她的所作所为,也许她不是多好地女人。不过我也不认为她是一个坏女人。”
董洁取了枕头搁怀里抱着,“哥,女人精明些,凡事多为自己打算一些也不是不能理解的,对不对?于乐江怎么说也算是比较有魅力的男人,喜欢他想嫁给他,想办法怀了他的孩子,表面上看齐小姐好像挺强势的,其实这种作为。恰恰表现出她是一个弱者,至少在她和于乐江的交往中,她处于弱势地位。”
大山笑笑:“一个巴掌拍不响,怀孕这种事,男女双方都有责任,缺了哪一方这事都不能成真。”
说的对极了。董洁不欲再纠缠此事,偏生这时脑子里突然略过一个闪念,忍了又忍,却是忍不住问他道:“哥。倘若换了是你遇到这种事。你会像于乐江这么做吗?”
大山不假思索直接回道:“你看我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这种假设根本多余,毫无意义。”
董洁先是笑着点头默认。半晌,却又不死心的继续追问:“你把它当成一个问题来回答就好了,哥,说嘛,你会像他这么做吗?”
“同样地事,不同的人采取同一个做法,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肯定是出于不同地考量。”
爱情有时候真的很简单,就是心甘情愿的只对一个人好,眼里心里看到和牵挂的,只是那个人。别人,无论是谁都不行,都没有办法取代。
这一生,他与董洁之间,有了孩子是幸运,没有就当做命中注定。他不要有另一个孩子横在俩个人之间,给她带来一丝不快。
大山无奈的摸摸她的头,“换作是我,应该也会是这种做法吧。”
他的手在董洁发间穿俊,一下一下,恰到好处的抚摸力度,让她觉得十分之舒服,忍不住主动摇晃脑袋,在他掌中磨蹭。
大山把她鬓边的头发别到她耳后,露出白玉一样小巧精致地耳朵,拇指食指捻捻她的耳垂。
唔,她去年因为头部受伤,不得已剃去长发,现在该是她记事以来头一次以短发造型示人。
虽然更喜欢她留一头长发,而且常常亲自打理那把长发,那种轻轻掬起滑过手心的如丝如绸的细腻触感,直到现在仍然清晰的保留在大山心头,常思常想的,偶尔在夜里,手指习惯性的去摸那头长发,却扑了个空,枕上臂膀间再没有熟悉的触感,心里不免就觉得若有所失。
大山再拨了拨她的短发,不过这短发造型看习惯了,觉得也不错。
董洁快乐地眯起眼睛,像一只被抚摸的猫儿,就差摇起尾巴表示此刻的欢愉之意了。
“哥,你会这么做,主要是顾虑到我吧?那,如果没有我呢?如果你现在还是单身,倘苦交往的某个女人怀了你的孩子,你真的对那个孩子无动于衷?”
大山屈起食指,轻轻弹了她一记,“干嘛要问这些多余问题?”
“哎呀,聊天嘛,你回答就是了。”董洁笑着扯他的手摇晃,并且补充道:“不许敷衍了事。”
大山拿她没辙,略想了想,不是特别确定道:“那就不好说了,如果经济没有问题的话,多半会留下孩子吧?一个人的生活其实挺无趣地,不管是成功地喜悦,还是不快乐的经历,能有个可以让人全心全意信任地人陪在身边,总归是件好事。倘若没有找到合适的爱人,有个与自己有骨血之亲的孩子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会有人说,那样对未来的妻子是件不公平的事。
其实世间哪里有所谓的公平呢?不过是相对而言罢了。
先有了爱人,自然不能做对不起爱人的事。先有了孩子,那么对不起,如果哪个姑娘做不到接受他的孩子,视其为多余的累赘,他也绝对不会接受那个女人做妻子。
带了一个孩子,能不能再找到好女人做老婆?倘若这个男人足够优秀,这根本就不是问题。
董洁若有所思的点头。她向后躺倒,在床上打了一个滚,又打了个滚,眉头微微皱起。
“怎么啦,不开心?”
董洁捉着他一只手把玩,半晌才低语道:“我觉得不公平。”
“嗯?”大山示意她说明白些。
“真是不公平,不想要孩子的偏偏要做爹了,咱们这想要孩子的,却偏偏总不能如愿。”
大山点了点她的鼻尖,好笑道:“你才多大点?璐璐正肆无忌惮的享受青春生活呢,你就想做母亲啦?这事不急,你早些养壮身体才是正经事。我还想多宠你几年,有个孩子做电灯泡,累着你我可不答应。”
于乐江知道齐雪芹来过农场的消息,专门找了时间向董洁和大山表示歉意。
他本性是极骄傲的人,一想到自己的孩子被某个女人当做筹码,就没办法不恼怒。一生好强的他,更是没办法接受自己的孩子要在这种情况下出生。董洁对他说:“于哥,不管齐小姐做了什么,不管她做了多少你不喜欢的事,听我一句:她已经受到了惩罚。”
“女人怀胎十月,难道是件很容易的事?孩子慢慢开始有了心跳,会在母亲肚里翻身、伸胳膊伸腿,仿佛在回应母亲,做母亲的难道会对腹中的孩子没有感情?孩子生下来后就要抱走,不在跟前长大。做母亲的,天热了会想着孩子会不会热着,天冷了会操心孩子会不会着凉,生病时会不会不舒服的哭着找妈妈,他第一次喊人,第一次行走的小模样……于哥,这将是一个女人一生的心牢!”
这件事终究不能无限期僵持下去,最后,双方各退一步。
齐雪芹答应生下孩子后,孩子的抚养权归于家所有。于乐江为了给孩子一个合法身份,同意与她协议结婚,只是走一个登记行式,待孩子出生后立刻分手……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七章 牵手
更新时间:2009…6…18 18:37:14 本章字数:6433
世纪末盛大的阅兵仪式后,大山迎来了他和董洁的盛大的婚礼。
因为是本世纪末的最后一年,金秋十月,全国上下,许许多多的新人选择在这个月份走进人生的另一个阶段。电视报刊上,常有集体婚礼的报道。
相对于别的新人,大山和董洁的婚礼就其规模,或者说参与人的级别实力等诸多方面来说,算是其中最最隆重的。但是,还有一点与众不同,就是他们的服装。
摒弃了普遍意义上的男着西装、女穿白色婚纱的习惯,他们采用了汉服做为结婚礼服。
汉服不是汉朝服饰,而是汉民族的服饰。
自从洋婚纱和西装流传到中国后,穿洋婚纱和西装几乎完全取代了数千年以来中国人穿传统服装办婚庆的习俗。现在的婚庆场面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形式:新娘穿洋婚纱、新郎穿一套笔挺的洋西装,敬着西方人的礼仪,完全没有中国人的民族特色。
东方元素集团以服装起家,至今牢牢占据业内头把交椅,并且一直以来,致力于深度挖掘整理中华民族的传统和带有民族元素的东西,其集团一把手结婚,倘若穿着带有本民族特点的服装结婚,并不比穿着国外流传过来的西装来的不妥,况且新娘是服装设计大师,不搞点特色出来,才会让不少人觉得失望呢。
新人礼服董洁不假手旁人,从设计构思到剪裁制作完全是亲力亲为。用的是最好的面料,制作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礼服的垂感质感与高贵华丽和舒适感,给人一种高贵雍容的印象。
为了不显的太突兀,大山和董洁一些来参加婚礼的朋友,都穿了传统服装。有人是特意订做了合体的汉服,也有穿唐装的,穿长袍的,不一而足。
就连唐老爷子、丁老爷子等人。也各穿了倾向传统地服饰,当然是改良版的。
劝服长辈,对董洁来说不是大问题。中国人现在没有充分表现自己民族文化特色的服饰,在一些重大场合,日本人穿和服,韩国人穿韩服。但尴尬和奇怪的是拥有数千年文化传承历史悠久的中国人居然找不到自己的服装。实际上和服与韩服全都来源于中国明末以前汉族人地穿着特色,比如宽衣交领,袖宽且长,隐扣系带,上衣下裳等等。中国自清以后,传统文化出现了断层,大家不若在一些重大场合,穿一身汉服为好。一番道理讲出去,长辈们深以为然。
今天地来宾太多了。而且其中有很多是重量级地人物。大山自己结识地包括从政从商地佼佼者外。唐老爷子等长辈们一些老朋友。许多近年来几乎从不出席任何公众场合地老人来了。其余散居全国地门生故旧、许多已经成为权重一方或者担任了某些部门地实权人物地。也都来了。而有些人之所以适逢其会。也因为要参加国庆阅兵礼特地赶过来地。大山安排其中一些外地过来地重量级客人入住自己地农场。
婚礼当天。他包下了一座著名地大酒店。
时间还比较早。客人们基本上就已经全部到齐。开宴之前。正三三两两地扎堆说话。唐老爷子负责招呼上了年纪地尊贵客人。唐援朝负责招呼另一部分人。张昊和伍阿哥等与大山交好且人面广地几个人在旁协助。
大山于是抽了空子去敲董洁地门。
他要结婚。婚礼上许多客人该请都得请。但除此之外。大山并不想多么高调。就好比开车接新娘。他当然可以请齐北京城有地没有地所有世界级地名车。浩浩荡荡穿过大街小巷。但那样张扬行事不是他地风格。所以免了这一套。一行人早早就来到了酒店。
董洁已经在郝璐、康康地帮助下换上了汉服。头发也在发型师地帮助下做了合适发型。戴上了几样古朴大方地饰物。穿汉服不宜化浓妆。淡妆示人。愈见其雅。
郝璐开的门,瞧见大山,迫不及待把他拽进去,“看,小洁穿上这套衣服漂亮吧?”
康康笑她,“这话说的,好像你哥是第一次看见似的。”
“今天意义不一样嘛,心情不一样。再看的感觉能一样吗?”
康康笑着应是。把大山要穿的衣服捧出来,示意郝璐跟她一道出去。给兄妹俩留会说话工夫。
郝璐拍手道:“对了,这会儿大屏幕该放了吧?姐,咱们快出去看。”
郝璐所说的大屏幕,指地是放在婚宴大厅的宽屏显示器。
宽大的屏幕上,随着小提琴和钢琴合奏的悠扬乐曲声,今天的主角…………大山和董洁一幅幅照片,从小到大的照片依次出现。
小小女孩,笑颜如花,歪着头调皮的笑,在室外奔跑雀跃,看书习字抚琴,躺在病床上安详的休息,捏起一块水果喂给一边的哥哥……
小小少年,沉思地样子,微笑地样子,认真工作的样子,阳光下微笑地样子,与妹妹海边嬉戏的样子……逐一展示。
不知何时,音乐被换成了一首歌“牵手”。
屏幕上也换成一段段剪辑过的录像片断。
重新录制的歌曲,童声合唱“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梦着你的梦,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幸福着你的幸福。因为路过你的路,因为苦过你的苦,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追逐着你的追逐……”
音乐声里,小小女孩的调皮,懂事,更是从一杯送上来的茶水,踮着脚尖擦汗、认真的在灶前忙碌的洗洗切切中透露出来……
小小少年,眉间透着早熟露三分倔强七分刚毅,却在瞧向小小女孩时,换上了十分柔情。那样的淡然,那样的呵护,那样的尽责和宠溺,几乎让人不敢相信,竟然会在年幼的少年身上演绎的淋漓尽致……
他们留住了岁月,用照相机和摄像机把岁月定格在一段段录像中。录像中的少年男女,永远不会老,他们追逐着、嬉笑着、手牵手走向太阳升起的方向……从孩童到少年、再到青年,变化地是年龄是服饰和身高,不变的是彼此的关怀熟悉的笑脸和始终牵在一起的手……
所有人都看的目不转睛。
这是大家第一次看到详尽地资料,关于那位被外界传誉一时的著名青年才俊的不为人知的成长片段。和那位更神秘的几乎不在媒体露面的、被国际盛誉为时装界的精灵的天才少女最最真实的一面。
他们看到了什么?
只是一对少年男女温馨且普通地成长轨迹么?
不,不仅仅是,他们看到了一段人间难得一见的至情。
他是她的父亲,她地兄长,呵护了她一路长大,今天开始,也将是她的爱人,她未来孩子的父亲……
她是她的妹妹,却也充当了像母亲一样的家人的角色。在他每一次外出归来嘘寒问暖,在风雨逼人的夜里,泡一壶浓浓的香茶。煮一碗热腾腾的夜宵,等他。而从今天开始,她也将是他牵手一生地伴侣,他未来孩子的母亲……
唯有真实,才更动人!
这一刻,于乐江脑子里忽然跑进来这句话。
生而为人,便都会有觉得孤单寂寞的时候。每个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向他自己心里的某种意象寻求帮助。
对于有的人来说,那是妈妈熬的一碗大米粥,对于有的人来说。那是小时候抱过的一个小熊枕垫,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一件物事,在心里,不论任何时候,都能给他暖意。那些有过濒死经验地人说,即使在生死一线的关头,他们依然能在冥冥的虚空之中看到被象征着的温暖,而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
记不得是哪本书上看到的这种说法,于乐江深以为然。
对于他来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可以让他在烦燥在寂寞中微笑的意象,变成了某个小姑娘。
这是一种近似于自虐的执著。
然而它就是那样出现了,存在了。
有一次,不知道说起了什么,大约是当面说了一些称赞她的话。
唯一留在记忆里印象很深地就是她浅浅地笑,笑容是那么干净,她说:Nevrstop永远都不要停止微笑,即使是你难过的时候。说不定有人会因为你地笑容而爱上你。
说的有道理。于乐江后来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偶尔的时候会很好奇,不知道大山心目中的她。是如何一个让人惊才绝艳的佳人,但是一定错不了吧?毕竟他那样的把她捧到手心里偏疼,毫不吝啬于让人知道。
喜欢那个女孩子,除了她干净清爽的笑,还有她脸上恍若洞彻世事的安然和善。经历过很多,小小年纪就闯进国际上最光怪陆离的时尚圈,却仍然奇怪的保存了足够的天真,那种天真不是不解世事的天真,而是洞彻世事后的平和、淡然。
他自己也是久经世事的成年人,于男女一事上经历颇多,到现在看开了,也就看的淡了。但是每每看到他们,还是有些嫉妒。
他再没见过这么相衬、又互相真心爱慕着的两个人了。纯粹如精金,温润如良玉,盖美言亦不足以形容。
如果用瓷器来形容女人,那么她一定是最最让人动心的传世的青花瓷珍品。
或许,喜欢一件青花瓷最好的方法,只需要去欣赏它。
于乐江买下了一件古董,从董洁手里,准备点来说,是从大山手里。
去年夏秋之交,董洁买到手的那件古董,之后不久,董洁便出了那档子事。
说是迁怒也不恰当,说是迷信。似乎也并不准确,总之大山瞧着它不顺眼。
于乐江接手了。
并且在接手的第二天,干净俐索的砸了它。
“……所以安心的牵你的手,不去想该不该回头……”于乐江目光久久胶着在那双彼此相握的手。
那样青梅竹马式的纯真无暇的爱情,是最适合她地,揉和了亲情友情和爱情。这样的感情一定会一直到老吧?祝福你,祝福你们两个,希望五十年后,仍然能看到你们携手相对微笑。
房门被带上,董洁跟大山招招手,亲自执壶倒了杯茶递过去道:“外面客人很多吧?”
“是很多,大家到的早,这会儿差不多都来齐了。”
大山喝茶工夫,董洁回身另外取出一盘精致的细点。笑着道:“这是昨天我请李阿姨做的,不甜,你吃两块垫垫。一会儿挨桌敬酒,空着肚子要不舒服的。”
小小一盘,却是放了几样各不相同地点心,色香味俱佳,大山取了两块吃,“嗯,我倒真是有点饿了。”
“你早晨没吃多少饭,吃的又早,这会儿我琢磨着也该有点感觉了。”
大山就着茶水吃了三四块。也喂董洁吃了一块,把她拉到跟前端详,“这衣服也真要分人来穿,璐璐试这件衣服时,我怎么看怎么觉得还是你更适合,这可比电视上的服装漂亮多了。”
董洁摆正袖子道:“这件衣服光是面料和做工,就是电视剧里的服装不能比的,这要不如电视上的好,我也穿不出去呀。那不就丢人啦?哥,你觉得璐璐穿上它不如我适合,原因就更简单了,这件衣服本来就是做给我自己穿的,就比如说红色吧,每个人肤色、气质不一样,颜色也要稍有变化才好。”暗红枣红大红鲜红粉红水红,等等,同一种颜色。要细分那差别可就大了去了。
汉服的宽袍深衽。使得黑红搭配起来,既庄重又不失女性的高贵优雅。配上曲裾地色差对比,更能显出一种大气来。
大山换上与董洁相配的、她亲手做的结婚礼服,在别人地引导下,先行一步进入婚宴现场。本来抱着祝福新人来参与这次婚礼的客人,看过大屏幕后,更是发自内心的,诚心诚意的祝福今日结婚的这对新人
因着前来参加婚礼的客人中,有些人也做了相应打扮,倒不致于特别的凸显大山的妆扮与众不同。但大部分宾客或西装革履,或着休闲服,完全是一副现代人的打扮。
当“古代新郎”作派地大山拱手向这些现代来宾行礼时,来宾们觉得很新鲜,大都用古代礼节回礼。然后主宾相视大笑,现场顿时显的十热闹和亲切。
悠扬的乐曲声里,大山站在会场中央,看着董洁在陈老爷子和丁老爷子的陪伴下,一步一步向他走来,然后,一个伸出手,一个接着,紧紧握住。
充当婚礼司仪的人一旁朗声道:“金者坚,玉者洁,情比金坚,玉成良缘,正所谓是金玉良缘,佳偶天成……各位来宾,大家有没有觉得这个场景似乎在哪里看过?像是梦里,也可能是前世……我想此刻有很多人像我一样,相信总有那么一种感情,像我们今天这对新人的感情,会使人相信冥冥中皆有注定的谶言……”
董洁在掌声里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男人。
人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哥,上一世,我孤单一人到最后,是为了等你吗?今生的幸福,一切地一切,是因为我们无数个前生一点点积德行善修来的吗?
我不信佛,不信鬼也不信神,可是,我信轮回。
人是有轮回的,不知前生谁是我?不知来生我是谁?因由果报真假我不知,也不想去探究这个玄而又玄的问题。但是,为了我们这份幸福可以长久,为了此时此刻得以牵手,我愿意从现在起,做好人,做好事……
大屏幕上,录像仍旧在播放,一对灵性十足的军犬警犬,围绕在兄妹俩身边,跟前跟后,大而黑亮的眼中,透露着毫不逊色于人类的温暖和感情……
大山眼光从上面掠过,忍不住偏头望向身边的女孩。
董洁回他一个温暖的笑,大山更紧地握了她地手。
小洁,你我这些年来不离不弃,你看到了这一路走来的风景吗?那些人,那些事,那些美丽和丑陋,那些幸福和悲伤,都是一生难忘地回忆,这是我们这一生最最珍贵的财富……
你曾笑称,如今社会不比从前,牡丹好,玫瑰艳,兰花娇,梅花俏,万紫千红总是春,迷了赏花人。
“……也许牵了手的手,前生不一定好走,也许有了伴的路,今生还要更忙碌。所以牵了手的手,来生还要一起走……”
你,听到了吗?不管在何时何地,我确信我们将拥有彼此,只要你在我心中,我就永远能够看见前进的方向,看见终点,不会迷失!
司仪的声音响起:“大家看到新人紧紧相握的手了吗?这就是牵手,在爱过你的爱,梦过你的梦后还会执着的牵手。因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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