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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的爱情位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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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今天把设计图完成。”清清口气缓了下来。
“你放心,我今天一定把设计图送出去。”
清清大步的走出去。
“哇,你今天火气怎么也这么大?不像平常的你。”Jonny拍拍我的肩膀。
“你不了解。”我无奈地说。
好好的认识周年纪念日搞成这样,晚一天完成设计稿是常有的事,何况我是因熬夜画我们的完美之婚戒,才会迟一天的。再说那批货其实也没真的那么赶,我真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爱强出头。
麦可说得没错,清清真是泼辣女人。
我真的要娶这样的女人为妻吗?
晚上赶稿弄到了八点多才下班,提著便当回家。
在玄关脱下鞋子,想到白天的事,还是很气。把钻戒拿出来丢进靴子里,丢掉算了。
一走进客厅,就看见餐桌上摆满一桌子的菜,一瓶红酒和两个高脚杯。
难道她也还没吃?
我才不想这样轻易就妥协呢!
我打开便当,从冰箱拿了罐啤酒,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吃起便当来了。
清清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穿了件灰色的风衣,踩著高跟鞋,画著浓妆,把睫毛刷得又长又卷,红滟滟的唇泛著亮光。走到了电视机前遮住了电视。
“请走开,我在看新闻。”我心中仍然还有一股气。
她听完我说的话,不但没走开,还干脆拿起遥控器把电视关了。
“你在干麻?我要看电视。”
她嫣然一笑,然后钮开了音乐,跳起了…艳舞。
她的身段真是曼妙,原来她每星期去练拉丁舞,可以有这样的效果,以后我再也不会跟她说什么拉丁舞很无聊之类的话了。
她缓缓地打开了风衣,里面,嗯,里面穿了件红色滚黑边的性感内衣,是我去年送她的生日礼物。
她舞动著身躯在我的面前,然后坐到了我大腿上。
我还能做什么呢?
缴械投降吧?
唉!我亲爱的清清。
我本来今天要跟你求婚的。
如果现在,我从靴子里把钻戒捡出来,套在她手上,不知道她会不会接受?
不应该把戒子丢到靴子里的。
第一次打算求婚,结果真失败。
没关系,第二次一定会成功的。
我走出办公室,去茶水间倒水,经过她位置时,她如往常一样,拿著电话和客户通话,手里拿著笔一会儿敲著桌面,一会儿咬著笔杆。
我走回自己的位置,信心满满在电脑前Key上字。
大老鹰:我订了音乐会的票,晚上七点,今天别加班喔!
白文鸟:知道了。
我透过玻璃偷看她,她低著头若有所思。
我们第一次约会就在音乐厅,我想这也算是不错的安排,她应该会很感动。
我可以在音乐会结束的时候,音乐停止之时,我握起她的手,把戒子套在她的手上,全部的人起身为演奏者鼓掌,然后在所有人的掌声中,含情脉脉的看著她。在所有的人离席之后,席间只剩我们两个人,然后我会跟她说:“这里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是我们爱情的起点。嫁给我,让这里成为我们人生另一个起点的开始。”
这么肉麻的话以前没说过,我在镜子里练习了好几次,直到觉得自然真诚顺口为止。
我挽著清清的手走进音乐厅,她对我为微微一笑,我觉得她今天特别温柔。一切都非常顺利,非常之顺利,我的手心微微地冒出汗,我真是紧张,生平第一次求婚,应该没有人会不紧张的吧!
钢琴声在我耳边环绕,我几乎没听进去,在心里覆诵著那几句话。
最后一首,演奏的是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月光”。
这是清清最喜欢的一曲。
演奏快要结束,我紧握清清的手,正想拿出戒子套上她的手指的时候,忽然看见眼泪滑下她的脸颊,怎么回事,我钻戒都还没那出来,她怎么就哭了?
是为了什么?
钢琴声一停,清清第一个站起来,激动的鼓掌,全场的人包括我在内,也跟著站起来报以热烈的掌声。
我看见她的眼角还有泪光。
是感动吗?但我和清清听音乐会很多次了,从没见她这样过。
“对不起。”清清和我手握著手,在中正纪念堂的回廊上走著。
“对不起什么?”
“我想起了一个人,是我以前的男朋友,我好像不应该在现任男朋友面前提起的,可是我真的心里难过,我不想骗你。”
“没关系,你可以说出来。”
“他是个钢琴家,这是他生前最后一场演奏会所弹的最后一曲。”
“生前?你是说他已经……”
“他已经过世了,癌症去世,今天是他的忌日,我没想到会在他的忌日听到这首曲子。”
她靠在我肩上啜泣,她哭了好久,我觉得既嫉妒又不舍。她曾经很爱他吧!
天啊!我还真会挑日子。
她抬头看著我眼睛哭得发红:“我今天想一个人静一静。”
“我今天正好想去找Jonny。好久没去他家串门子了。”我握住她的双手:“如果你忽然觉得想要人陪,不管多晚,打电话给我。”
我去停车场把车开出来,然后送她回“我们”家。当然我们家今晚只有她睡。
我把车停在大门口,我问她:“真的不要我陪你吗?”
她摇摇头。
她拿开安全带,伸手要去拉开门把,忽然又停下来转过头来对我说:“你知道吗?你真的对我很好,很体贴我,不论我有什么要求,你都会答应我。我那时真的好爱他,我以为我一辈子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还好遇到了你。”
“还好你遇到了我,不然我就没有机会爱上你了。如果我今生没能遇到你,那大概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她笑了,真好。我实在很不愿意看到它在自己面前因为别的男人哭,虽然已经是过去式了,心里总有些不舒服。 我按著Jonny家的门铃,希望他今天只有一个人,否则我得去睡饭店了。
Jonny打开门一见到我,就开始笑:“一定是你惹清清不高兴被踢出来了。”
“才不是。”
我真后悔告诉Jonny真正的原因。他听完后笑得更开心了。
“还好你没有今天跟她求婚,不然的话,那每年庆祝结婚纪念日时,同时也是那个人的忌日,恐怖不用说,等于是你每年提醒她怀念前男友一次。”
Jonny边说边笑,最后干脆抱著肚子大笑。
“有这么好笑吗?”
“女朋友的前男友的忌日,哈哈哈,你日子也算的太准了吧!”
第二次求婚,怎么也失败!
我懊恼极了,怎么求个婚也这么困难。
没关系,事不过三,第三次肯定会成功的。
我心里甚至在想:不要什么浪漫的求婚仪式了,干脆把婚戒放在公事包里,哪天心情好、气氛佳,就哪天求婚,选日不如撞日。
只是日子一天天的过,好像也没找到合适的日子。
3
“好久不见,怎么会在这里遇到你?现在在哪高就啊?”说这话的是Jeff,大学毕业后就没见过他了,他穿了件Fendi今年新款的皮衣,和一件Lagerfeld的丝质淡紫色衬衫,样子是阴柔了的些,不过到也不俗,听Jonny说他最近混的不错。
“我在安培总公司。”我老实回答。
“安培,喔,是很不错的公司。”他说这话时眼睛一直眨,口气听起来有些敷衍:“不过以我对你的了解,你应该可以更有成就,你可是我们系上的才子,你真的打算作一辈子的白领阶级吗?”
他拍拍我的肩膀:“公司再好也没有自己出来做的好?我正在找人合伙开工作室。自己接Case,自己当老板,赚的钱都是自己的,也不用看别人脸色,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我们交换了名片。
临走前他还一直嘱咐我:“一定要打电话给我,老同学了,多联络联络,等你好消息。”
我认真的考虑起工作室这件事,求婚的这件事到也就先搁在一旁了。
以前和Jeff没有深交,但他做事的态度我倒是挺欣赏的。
相约见了几次面,工作室是采联合的形式,个人负担各自成败,倒是既自由又可互相扶持。
事情谈得差不多了,却还是有些犹豫。还是有很多风险是需要评估的,就算要离开安培,也得过完年后。 今年公司大赚,尾牙盛大举行,最大奖是喜美轿车一台,还请了偶像明星来表演,大家的心里全在想著那辆轿车。
请艺人来表演无非是对外炫耀公司有多赚钱,我对艺人的表演没什么特别兴趣,我宁可公司把钱替换成现金给我。
接下来的一位女歌手穿了件纯白的礼服,仿十九世纪的大蓬裙,我忽然高兴了起来,这个歌手我知道,我见过她的表演。
我心里怦怦地跳,脑海中浮现了一个计划。
世界上有这么巧的事,我还犹豫什么呢?
想到这里,心脏更是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我很怕错过时机,我心里盘算著时间,然后摸摸公事包,安了心,把它拿出来放进口袋。
清清坐在舞台下的正中间左边的第一桌,她正看著舞台上的表演,不时地侧过头去,和身旁的同事聊天。
我走了过去,桌子和桌子间的通道像隧道一样的又深又长,好像永远走不到尽头似的。
我眼睛盯著清清,听见自己的心脏用力地打著快速的节拍。
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清清的面前,心里想著攉出去了,反正吃完尾牙,领完年终,我就要离开了。
我在清清的面前站定,然后单脚跪了下来,握住她的手。
“你…你干麻?”她的眼睛又是震惊又是高兴,我也无法形容。
我感觉她的手在发抖。
总之我确定她已经知道我将要做什么了。
台上的歌手还尽责地继续唱著她的歌,台下已经闹哄哄地一团。
清清的座位太明显,想不被注意到也很难,有人在旁边笑著,有人吹起了口哨,我隐约还听见有人喊著“加油”的声音。
越来越多人挤了过来,我的喉咙干渴的不得了。
“亲爱的小白文鸟,我们已经相爱这么久了,我每天最想做的事就是告诉全世界的人我有多爱你。今天我…”
四周的人实在太吵了,几乎把我的声音淹没,我的声音一停,大家竟也安静下来,只剩歌手袅袅的声音环绕,成为美丽的这一刻的背景音乐。
或许是我敏感,我感觉所有的人比我还期待我接下来要说的话。
我清了清喉咙:“今天我想请你嫁给我,从此我就可以想全世界的人说,我有多爱你。”
我拿出了钻戒,晚会的灯光师,大概也是个浪漫之人,他把舞台上的灯光,打到了我手上,钻戒在灯光下慑慑发亮,闪耀出光芒。
“这是我为你设计的婚戒,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戒子,就像你是在我心中独一无二的一样。清清,你愿意嫁给我吗?”
清清的手在颤抖,我的手也是。
“答应嫁给他吧!”有人在旁边喊著,紧接著就有人跟著鼓噪:“嫁给他,嫁给他。”
我看见她的眼睛中有泪光。
她点了点头:“我愿意。”
我把戒子套在她手上。
台上的女歌手唱完了歌,将裙子一掀,瞬时数十只的白文鸟从白色的蓬裙中飞出。
我抱起了清清,她灿烂地笑著。
恍惚间,我感觉从舞台上飞舞而下的白文鸟只为了我们的这一刻而祝福。
◎结婚真的很好,我是设计部的王子,她是业务部的公主,童话故事里都说:“王子和公主结婚后都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只是故事就结束了,不知道“幸福快乐的日子”长什么样子?
【第五个男人】太早,太晚?
爱情需要时机,早一步不行,晚一步也不行。
而我遇见爱情在不该遇见时候。
1
如果那天中午,我不去那间面店吃饭,我就不会遇见她。如果我同往常一样去同一间自助餐吃饭,我就不会遇见她,可是那天我却在巷子里绕来绕去,举棋不定,然后走进了那间面店。所以我遇见了她。
我实在不应该把任何事情都归咎于命运,那毕竟是我的选择。
我走进去之后,才发现餐馆里已经没有位置,正要离开,老板娘却过来招呼。
“一个人?先生。”
“是啊!好像没位置,改天再过来。”
“有,有,这边刚好还有一个位置。”我顺著老板娘手指的方向望去,一个双人的桌子,坐著一位年轻的女人,正低著头,另一张椅子上搁著她的外套。
老板娘没等我的回答已经走了过去:“小姐,挤一挤,再坐一个人,好不好?”
那女人点一点头,也没转过头来看我,就将位置上的外套从椅子上拿起来放在大腿上,神情百般无聊的继续低著头。
中午用餐时间的小吃店,陌生人并桌吃饭,也是极自然的事,我走过去,那女人甚至没抬头看我,我就坐了下来。她正用手按著手机上的键盘,大概是在发简讯给朋友吧!
我点了一碗素鱿鱼羹面,然后打量起对面的这女人,她留著一头齐肩的直发,穿著一件灰色格子的开领毛衣,脸上画著淡妆,标准上班族的打扮。唯一不同的是她的指甲擦著浅粉红色的指甲油,右手的小指指甲还作了彩绘,一朵白色花蕊和紫色花瓣的小花。
她发完简讯,把手机搁在桌上,抬起头来。
我赶紧把视线移到旁边,避免两个陌生人面对面坐著,不小心目光相接的尴尬。况且那样盯著对方看也很不礼貌。
不到一分钟,老板娘便喊“三桌,素鱿鱼羹面。”一个欧吉桑便走了过来,把面放在我面前。
我心里还在想这家店的速度真是快,立刻就听到对面的女人说著:“老板,我的素鱿鱼羹面还没来。”
“好,马上就来。”
这下心里明白,原来我们一样点了素鱿鱼羹面,而那句话大约是说给我听的,我识趣地说:“这面应该是你点的,先给你。”
我正要将面推了过去,她伸手作了一个阻止的手势。
“没关系,我不急,既然先端给你,就先给你吧!”
“这样不好意思,凡事总有先来后到。”我将面推到她面前。
她倒是笑了:“哪来那么多先来后到?”
她将面推了回来。
我一面将面推回去给她,一面说:“我们这样让来让去,中午就算休息两个小时也吃不完这一碗面。”
她笑了笑,没再将素鱿鱼羹面推回来。
后来她先吃完面就走了,却忘了带走手机,把它遗留在桌上,一直到我吃完面,她都没有回来拿。
当然我可以将手机交给老板娘,但是我犹疑了一下,还是将它收了起来。 如果她没有把手机遗忘在那里,而我也没有替她收起来,我们应该就不会再见面。
一开始的一个小小的不重要的决定,却成了我一生中无法忘怀的陷溺。
我才一踏尽公司的大门,她的手机就在我的口袋里响了。
“喂,你捡到我的手机。”
“对,我要怎么还给你。”
“你知道仁爱路上有间诚品书店?”
“我知道。”她应该也在附近上班吧?
“我们约在那里,可以吗?”
“好。”
“你几点下班?”
“五点半。”
“那就这样说定了。”
下班时间被耽误了,我匆匆走进诚品,已经快七点了。
左右张望,她正在坐在地板上,读著一本书。
“对不起,让你等这么久?开会耽误了时间,也没办法提前走。真是抱歉!”
“没关系,你有来就好。”
“怕我不来,把你的手机据为己有?”
“是有一点担心,不过更怕你把它拿去打国际电话。我看你不像坏人,所以也没打电话到中华电信去停止发话。如果刚才你狂打电话的话,那我就惨了。”
我笑了:“啊!我怎么没想到,现在想打也来不及了。”
“嗯,本来看你蛮老实的,现在却不怎么放心,不如你留电话给我,到时候,如果发现你不小心把我的电话当成你的电话打的话,我可以联络你,然后把寄帐单给你。”
这大概是我听过最狡诈的要电话方式,我犹疑了一下,把左手插进裤子的口袋。我后来想:或许在我作那个不经意的动作时,我自己已经动了心而不自知。
“现在我更怀疑你了。”接著她笑著说:“跟你开玩笑的。”
我将手机还给她,然后又闲聊了几句,我一直不很专心,心里想著要不要留电话号码给她。
临走前她说:“我每天下班,都会先到这间书店来,下班时间塞车塞得很厉害。这样可以耗点时间,看点书,吃完饭再回家,正好可以避开尖峰时间。”
我觉得这是聪明而委婉的邀约,所以第二天我又到了诚品,我把无名指上的戒子拔下来放进口袋。这次我是真的故意的,原来我不是一个好人,在遇到机会的时候,我并没有提醒自己离开。
她依然坐在同一个位置上,是怕我找不到她吗?
“是你,这么巧?”她抬起头来看见了我。
明明是她昨天告诉我,她每天这个时间都会在这里,我说:“是啊!因为刚好想买本书。”
“你要买什么书?”
“思,”我楞了一下,原本也没真的要买什么书,就胡乱说了,二乐都之旅。“
她把手中的书翻过来让我看封面,书名是《京都之旅八十三景》。
“真巧。”我尴尬地笑了笑,这下子倒像我是故意的似的。
她笑了,这次我看得仔细,她笑起来左边的脸颊上靠近嘴角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浅浅的酒窝。
“下过这是画册,如果你要去京都旅行的话,我介绍你另一本书,书里面介绍的地方都很特别,地图也很详细,连7—ELEVEN和邮筒都有标示 出来。”
说完,她热心的带我走去另一边的书柜,从架上把那本书拿下来,她对书店的熟稔程度,就像在自己家中一样,我开始相信她是真的每天都来 这里的人。
连续两个星期,一星期五天,我们每天在这里相见,所以短短的两个星期,我们一共见了十次面。我每天都想著要下要开口约她?然后还是每 天说完“再见”就定了。
两个星期后的星期一,我下班后一样惯性地走到诚品。
在书店晃了两圈,始终没见到她。心想或许是加班吧!但是我一直待到了快十点,都不见她的踪影。
她可能故意在吊我胃口,女人家总是这样的。
星期二,她依然没出现。或者她已经失去耐心?
星期三我等到八点,她终于出现了。
我关心地问:“两天没见到你?”
“我还以为你不会问呢?”
“如果我不问,你就不说吗?”
“思,如果你不问,我就不说,表示我们见面,只是刚好因为我们两个是爱逛书店的人,并没有期待另一个人出现。我们是这样子的吗?”
她说的话常常让我招架不住,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我说:“我们一起吃顿饭,边吃边聊。我知道有一问不错的义大利餐馆。”
在犹豫了两个星期后,我终于开口约了她吃饭。
这是我们见面两个星期后的第一次约会。
吃饭时,她告诉我:这两天没来,是因为她和朋友到花莲去玩,请了一天假,所以星期一没到公司,星期二,则是因为“旅行后症候群”觉得 很累,下班后就直接回家了。
“化莲好玩吗?”
“好玩啊!台湾我全玩遍了,包括本岛,和四个小岛,最喜欢花莲和兰屿。”
“化莲我去了好多次,我觉得风景真的很美,兰屿倒是没去过。”我其实不太常旅行。
“你二疋要去兰屿,它是全台湾最美、保持最多原始风貌的地方。”
“听你这么说,我变得非常想去了。”后来我才知道:她说话时,很喜欢用“最”这个字,她心中“最好”、“最美”“最棒”的东西有好 多。
“我是大学时候去的,我也很想再去一次兰屿。”接著她说:“既然我想去,你也想去,不如我们找个时间一起去?”
“啊!”
“你不敢?”
“我……”
吃完饭后,我送她回家,她只让我送到巷口,离开前她挑衅地说:“我觉得你满胆小的。”
“怎么可以说男人胆小。” “那……你敢不敢跟我去兰屿?”
非不敢也,是不为也。我还没回答,她趋上前快速地吻了我,她的吻有调皮的味道。
“你吻完我,却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她眯著眼睛笑。
明明是她吻我的。
“我叫贺清清。”
然后她像猫一样轻快的跑开。
我一直问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态?
回到家前,我把口袋中的婚戒拿出来,重新戴回无名指。
其实戴不戴回去,妻也不会发现。
回到家时,已经十点多,妻在小孩房陪琴珊和擎文睡了。
我疟回主卧室,衣服也没脱就倒在床上,我和妻很久没有睡在一起了,大约从琴珊出生以后开始。琴珊爱哭,我又下容易入睡,被吵醒后就 很难睡著,第二天又要上班,无精打采的。妻为了体谅我,就搬到小孩房 和琴珊睡,哄琴珊睡著了,再回到卧房,后来等擎文出生,她干脆就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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