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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史的前奏曲-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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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罗曼史的前奏曲
作者:陈美琳
男主角:桑肯恩
女主角:安黎莎
内容简介:
真的是他?
上帝!他不知道自己该觉得开心还是噁心。
没有别的男人!
他就是无耻毁了她一切的那一个——
五年前的那个圣诞夜……
正文
楔子
这是一个城乡市镇,近几年来因着交通的日益重要,镇里的建设才开始发展起来。虽然只是稍具雏型,但比起五年前的落后破旧,这小镇可说是“日新月异”,相当风光了。
镇里,现在有一所小学、一间教堂,甚至在半年前就有了一家规模不小的杂货店。杂货店里上至锅碗布料,下至面粉食盐,几乎你想得到的日常用品都卖,它是镇上最主要的消费地方。除此之外还有一间沙龙,专门供应酒和女人,寻常的人不会去,所以它被唤做是堕落男人的天堂。
这里的道路混合着黄土与石块,但由于拥有马车的人不多,因此步行是镇里居民普遍采行的交通方式,因此,因马车狂奔而过而掀起漫天风沙的情况并不常见。
镇里的居民总数加一加不过二百多人,男女比例几近一比一,其中也包括儿童,算起来这是几近完美的数字。至于为何会这么完美,只能说是老天巧妙的安排吧!
说真的,这个镇实在乏善可陈。房子也好,树木也好,人也好,都是这么普通。若要绞尽脑汁,硬要找出什么较特别的,只有两个人勉强可以算得上,那就是桑肯恩和安黎莎。
说他们特别,并不是说他们两个长相或是行为特别,而是他们为这个平淡无奇的小镇带来了些许话题。他们让人们见了面有事可聊,似乎这个小镇因他们俩才显得稍具特色,不再索然无味。
桑肯恩在五年前是镇上的大混混,亦正亦邪,永远是一副吊儿啷当的模样,却也不见他真干出什么坏事。所有做父母的都再三告诫自己的女儿别和这样的无赖扯上一丁点关系;而这些做女儿的偏偏又都被他那壮硕的体格、英俊的脸孔和懒洋洋的笑容所吸引。有人偷瞄他,有人不断对他拋媚眼,几乎把父母的话当成耳边风。
最奇怪的是桑肯恩浪荡归浪荡,却从不曾听说他和好人家的女儿有什么牵扯。也许是他认清了自己的卑劣身分;也许是他不喜欢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桑肯恩会跟好女孩谈笑调情,有需要时才会找沙龙里的女孩。
桑肯恩的传奇始于他赚进自己的第一批牛只。
牛只在这小镇里代表的就是财富,大牛生小牛,小牛变大牛,就这样它们会繁衍出更多的财富。桑肯恩在赌桌上赢得了他的第一笔财富,他利用这笔钱,买进了第一批牛只,然后利用它们赚进更多的钱,直到现在,桑肯恩拥有了这个镇上最大的一个牧场。
没有人想得到五年前的那个混混会混得这么棒,棒得令人们既忌妒又无话可说。或许有人怀疑他的第一笔财富来自好运,却没有人敢对他后来日渐扩张的财势做同样的论断。因为桑肯恩也许有偏财运,但他更有理财的头脑,今天他所拥有的一切绝对不是侥幸得来的。
就这样,桑肯恩从五年前的一个无赖摇身一变而成为小镇里的风云人物。一样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评语却和以前大大地不同了。
至于这小镇的另一个知名人物——安黎莎,她的出身和桑肯恩比较起来可以说一个是天、一个是地。
安黎莎的母亲是一个标准的淑女,举手投足皆表现出合宜的贤淑气质,是镇上男人最欣赏、女人最想学习的对象。可惜红颜薄命,这个甜美的女人在安黎莎十岁那一年便染上疫病去世了,留下她和从事教育的父亲相依为命。
安马丁是这个小镇设立学校以来的第一个教师;事实上他在尚未搬到这个小镇以前便是从事教职,“教职”在当时实在是一个受人崇敬的职业,即使现在镇上发达了,但识字的人还是非常有限。
他在学生心目中是个严师,在女儿安黎莎的眼里是个严父,人们甚至很难想起他什么时候曾慈爱地笑过;一年四季他似乎总是眉宇紧锁,一副肩负重任的模样。
和这样的一个父亲朝夕相处,是不是时时刻刻都得一丝不苟、战战兢兢?
曾有人这么问过安黎莎,但她都是笑而不答,人们也每每因为贪看她的笑,而忘了她是否回答了问题。
她很美,镇上几乎找不出任何一个女孩能与之媲美。安黎莎不仅承袭她母亲美丽的外在及气质,眉宇间更隐藏着一抹坚毅固执的神采,这神情很能引起男人的征服欲望。
五年前,她刚满二十岁,镇上不少年轻人曾登门追求,却全被安马丁打了回票,据说其中有一、两位在各方面的条件都非常优秀。于是镇上开始有人叨念安马丁是个不近人情的父亲;独独安黎莎对此不置一言,她甚至还在必要时开口为她父亲说话。
尽管安黎沙美丽而且善良,但她并非因为如此而成为镇上的话题人物,她出名是因为她离开了,更重要的是原因不明。
倒不是她的去留真有那么重要,大家在意的是她父亲——安马丁所说的话。他们无法轻易忘记五年前的某一天,安马丁忽然像疯子似地当着所有镇民面前,宣称他的女儿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必须离开此地以免污染了小镇的纯朴风气。
安马丁一向严谨,但人们还是不相信他会这样就将女儿逐出这个小镇。他们是父女,安黎莎又是个柔弱的女孩,就算她真的犯下错误,也都该有转圜的余地。
结果,他们全猜错了。安黎莎在隔天天未亮便离开了小镇,而镇上的人们几乎没有人知道她到底犯下了什么天杀的、该死的、乱七八糟的、莫名其妙的罪。
安马丁在宣布女儿已离开镇上时,他的脸上居然带着超然的神情,似乎安黎莎在与不在和他并无太大的关系。安黎莎因为不知名的罪恶被父亲逐出家门,就这样成为镇上口耳相传的人物;而安马丁的冷酷行为也让镇上的人们谣传了好一段时间,直到去年,他死于心脏病之后,这段谣传才稍微缓和。
是的,安马丁死了,死时孤独一人,无亲人在侧,而这悲惨的结果其实可以说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谁。
时间像流水,可以洗掉许多深深烙印在人们脑中的记忆。这个小镇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渐渐被人们遗忘,除了桑肯恩传奇般的一生和安黎莎谜样的行踪。可是——说不定再过一个五年,镇上便再也没有人想得起他俩的容颜。
淡忘是人们不学自会的本能,在这个小镇也一样。每天有人生,有人死,有一堆大大小小的事情会发生,谁能老记住同一件事?同一些人?
花开花谢,春去秋又来,日子一天一天,时景一幕一幕,大自然依旧运行不误,走到哪里,哪里皆自然,尤其是在这个开发中的小镇——天使镇。
第一章
桑肯恩透过窗子看着屋外,看着房屋周围一大片的土地。那儿有马、有牛、有牧草、有来来往往的工人,而这些——全是他的。
以往,他看着这一些就会让他有股满足安详的感觉,现在他却视而不见,脑子里全被前些天镇上的传闻给占满了思绪。
谣言不可信,他大了解镇上的人几乎是没事就找些空穴来风的消息当作是茶余饭后的谈天话题。平常这些毫无根据的流言流语,根本惹不起他的注意,但这件事对他而言大重要了,他无法置之不理。所以,虽然有点蠢,他还是差了人去查探一下虚实,他必须知道这件事的真实与虚伪。
近几年来,他想起安黎莎的次数已经减少很多,毕竟他有了自己的牧场,而工作真的占据了他大半的时间。他忆起她刚离开镇上的那段日子,他几乎每天都派人去找,找遍了附近的城市,问遍了所有她可能投宿的地方,却都没有得到一丁点关于她的消息。
她为什么离开?
这个问题五年来一直在他脑海里旋转,答案是有几个,却没有一个是肯定的。本来他该直接抓着她父亲的领子问个清楚,但他明白安马丁有多不屑他这种人,即便他肯见他,恐怕也问不出所以然来,更何况——他有什么立场表示他对安黎莎的关心?
对于安黎莎,他承认自己挺注意她的。不过注意归注意,他可没忘记她是个规矩人家的女孩,逗逗可以,不适合太认真。
想到这儿,桑肯恩随即笑了,瞧他说的是什么话?好象他真的曾经对谁认真过似的。
走回他原来坐的椅子前,他替自己倒了杯咖啡,坐下来静静地等待。刚刚才承认是“注意”安黎莎,可是现在他这种“在意”的态度严格说来已经远超过“注意”这两个字。他知道,只是刻意选择了忽略,桑肯恩向来最讨厌的事就是对自己解释。
等待着,他的心莫名又烦躁起来。这几个人是怎么办事的?怎么去了这么久还不回来?桑肯恩用力拍了桌子,粗犷英挺的脸上有着些许暴戾之气。幸而就在此刻,屋外响起了马蹄声。桑肯恩松开紧蹙的眉头,放下咖啡站了起来。
“去了这么久,查出些什么没有?”桑肯恩问霍奇,语气刻意表现轻描淡写。
霍奇是他的工头,替桑肯恩工作三年了,是一个话少但办事牢靠的人。
“听说过这件事的人很多,可是没有人真正见过她;依我看,还是谣传的成分居多。”霍奇摘下帽子,用手拨了拨凌乱的头发。
“她离开镇上五年了,直到现在才有人拿她回来这件事大作文章,岂不是有点奇怪?”桑肯恩走到窗前继续又说:“谣言总有个起因,你们没找出是谁最早谈起这回事的吗?”
霍奇摇头。
“话一个传过一个,谁也无法肯定是听谁说的。”
“你们出去大半天就带回来这么个消息?”桑肯恩问道,气氛显得有点僵硬。
跟了他这么久,霍奇自然听得出桑肯恩语调中蕴含的不悦。领人薪水,替人办事,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尽管他不明白安黎莎是否回到镇上为何对桑肯恩如此重要,但他却知道惹桑肯恩生气是多么不智。
“我想我们换个方向找吧!”霍奇道:“镇上就那么几家可供住宿的旅馆,她若真回来了,总得有个地方安身,我去问问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的。”
“万一还是没有呢?”桑肯恩依然看着窗外,语气显得有些焦虑。“谣言一天不消失,我是绝对不会死心的。”
“总得试试。”
沈默半晌,桑肯恩终于点头。
“你就去问问,顺便问问有没有人最近卖了房子。”
“我马上去。”霍奇应道,接着就要往外走。
“等一下。”桑肯恩叫住他。“如果真有她的消息,先别惊动她,回来告诉我再说。”
“我懂。”于是霍奇带了两个手下出了桑氏牧场。
看着他们离去,桑肯恩明白霍奇心里一定满是疑惑,疑惑他何以这么注意一个并无太深交情的女孩。
他走回桌前,拿起杯中凉了的咖啡往窗外一倒,然后再替自己倒了一杯热咖啡。
就让霍奇去疑惑吧!他可不打算解释。再说,就算真要解释,他也想不出任何理由,毕竟他自己也对自己疑惑着。
为什么?
他为什么要去在意一个只见过几次面、说过几次话的女人?而这个女人却已经离开这个镇上五年了。
莫名其妙,真是莫名其妙。桑肯恩对手中的咖啡皱起眉头,接着又将之往窗外一倒。
她疲惫地瘫在屋里唯一的椅子上,连动手倒杯水的力气都没有了。虽是如此,安黎莎脸上还是露出欣慰的笑容,毕竟这个原本小而脏乱的房子,经过她近两天几乎不眠不休的整理已经显得干净多了。
这里是天使镇的外围,这个小而简陋的屋子是她好不容易从一个年轻人那儿买来的。那位年轻人跟他的祖父相依为命,而他的祖父前些日子过世了,这位年轻人想到大城市里去找工作,才同意将这房子以她负担得起的超低价格卖给她。
年轻人离开前打量了她颇久,他皱着眉似在思索什么。她猜想他也许对她略有印象,里杯见离家五年,这五年虽很长,但应不至完全改变了外貌。不过他没有多问,她也不想多说,毕竟回到这里对她而言并非值得张扬的事。
如果她回到天使镇的消息传了出去,种种猜测必定跟着接踵而来。人们会试着挖出她当年离家的原因,更会怀疑她何以在父亲死后才决意再回到这里。
其实她每天都想着回到天使镇,在外地的每一天她都在想她在天使镇的童年以及她那慈爱温柔的母亲。当然她也想起过父亲,虽然他们和谐的父女关系早已随母亲去世而消失了。
但她从未责怪过父亲对她的严苛,因为她深深的知道,她的父亲因为太爱她的母亲,所以他无法容忍唯一的女儿不似妻子那般完美。安黎莎一直督促自己努力做到父亲的要求标准,尽管那很难,但她却真心想要做好。母亲不在了,父亲就是她世上仅存的亲人,她渴望由他那儿重拾失落已久的亲情。
很遗憾,已经没有机会了,而这一切是该怪父亲的严峻?还是怪自己的大意?或者——该怪“他”?
安黎莎苦笑,讶异自己居然还会想起他。现在怪谁都没有意义了,一切不过是造化弄人。经过这么多年,她已经释然,并试着遗忘,她希望能在这里重新开始她单纯的未来。
捶捶酸疼的肩,她的清洁工作并未结束,还有桌布、窗帘等着她洗呢!这个屋子虽然小,甚至隔不出客厅和卧室,沐浴如厕还得到屋后另外加盖的克难建筑物去,但安黎莎已经够满足了。因为这里就是她的家,她的人生将在这里重新开始。
想到这些,她忽然精力百倍,疲惫酸痛似乎都减轻了。这是她多年以来的第一次,第一次真心地笑了。
“镇上出租的旅馆都没有年轻女子投宿。”霍奇在晚餐时间向桑肯恩报告。奔波了一整天的他,神情显得有些疲惫。
“这是意料之中的。”桑肯恩扯动嘴角。“另一方面呢?有没有听说谁最近卖了房子?或把房子给租出去了?”
“只有小约翰。”霍奇答道:“他祖父去世了,听说他卖了房子想到大城市闯一闯。”
“你到那房子去看过了吗?”
霍奇点头。
“去过了,可是屋里没有灯光,敲门也没人应。”
“哦?”
“那房子既小又破烂,不花一番功夫整修恐难住人,我实在很难想象谁会向小约翰购买这样的破屋子。”
“没有听说他卖给谁吗?”
“没有。因为他急着搭前些日子经过的那班火车离开天使镇,所以没有机会对镇上的人多说些什么。”
桑肯恩面无表情思索了几秒,才点点头说:
“辛苦了,你去用餐吧!”
“明天我再到小约翰的房子跑一趟——”
“不用了,明天你带几个人去修补东面断裂的围栏,免得小牛跑出栏外。至于安黎莎是否回到天使镇这件事,也许真的是谣言,就暂且搁下吧!”
霍奇一离开主屋便往工寮走去,桑肯恩立刻喊来管家娜娜,她是一个五十多岁,体型庞大的和蔼妇人。
“娜娜,你曾在小约翰的祖父生病时去照顾过他不是吗?”
刚从厨房出来的娜娜将湿漉漉的双手往围裙上擦。
“是啊!镇上有几个妇人轮流去,否则小约翰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怎么照顾得来?唉,说来也可怜,小约翰从小就没有了父母,全靠祖父养他长大成人,没想到现在还是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
“小约翰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相信他会自己照顾自己,不会有事的。”桑肯恩安慰道。
“但愿如此。”
“娜娜,你到过小约翰住的地方,依你看——那儿环境如何?称不称得上安适?”
“安适?哈!那儿根本就不是人住的地方。”娜娜比手画脚地想尽全力描绘出那个小屋的凌乱。“木头搭的房子只有我们工寮的五分之一大,而且大半都已经腐朽;里头除了一张大床、一张小桌、一把椅子之外,几乎没别的家具了;厨房更不像是厨房,锅碗瓢盆都脏得很,唯一的炉子也黑得不象样,好象几百年不曾清洗过一般。我总是想,约翰的祖父要不是窝在那么糟的地方,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呢!”
“真有这么糟?”桑肯恩蹙眉。
“糟透了。”娜娜摇头。
桑肯恩想了想,说:
“小约翰把那房子卖了,你知道吗?”
“卖了?”娜娜张大眼睛。“小约翰把那房子卖了?那他以后住那里?”
“他离开天使镇到大城市找工作去了。”
娜娜闻言,又露出担心的神情。
“他还年轻,会不会让人给欺负了?”
“他总得学着长大,毕竟已经没有亲人可以帮他了。”
娜娜叹气。
“的确是如此。不过话说回来,那间破屋子能卖几个钱?还有!谁会买呢?买来做什么?住吗?真是想不透。”娜娜又重重地摇了摇头。
“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想不透了。”桑肯恩扬起眉,脸上表情诡谲多变,让人无法猜透他的心思。
阳光极刺眼地由未挂窗帘的窗子直接照进屋内,破旧的木屋里霎时一片明亮,秋末的寒意因此减轻不少。
安黎莎望着阳光眨了眨眼,身子一动就感觉全身酸疼,她这才恍然想起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了一夜。
她无可奈何地笑笑,旋即站起身来伸展伸展四肢,并揉了揉僵硬的颈子;她实在无法想象自己会累成这样,趴在桌上小寐一会儿,竟然整夜未醒。
外头的阳光真好,她记起昨天该洗而未洗的桌布跟窗帘,便决定等会儿立刻洗净,并和棉被一起拿到外头晒晒太阳。经过阳光洗礼的布料感觉起来最舒服,它有一股温暖而动人的清香。她对慈母的回忆不多,但每回帮母亲搬晒好的棉被进屋,嗅着这股清香的举动是她永难忘怀的。
因为贪恋可爱的阳光,安黎莎立刻拿起桌布和窗帘到屋后的浴室去洗。由于尚未购买日常用品,没有肥皂,她只好用清水一次又一次地搓洗着积满尘垢的桌布和窗帘,直到布料的花色逐渐显现出来;经过这么一折腾,简直让她的腰都直不起来了。不过辛苦总是有代价的,当她在屋外晾起桌巾、窗帘和被单时,面对这一竿的成就,她开始愉悦地低哼着歌。
清洁工作应该算大致完成了,接下来就是添购一些生活上的必需品。其实她这五年来所存的钱在买了这间屋子后已经所剩无几,如果不省吃俭用并且尽快找个工作,那么这一点钱根本撑不了多久的。想到此,她先前的好心情又没了,只好长叹了一口气,继续动手晾晒被单。
离开天使镇这五年,她做过很多工作。举凡裁缝店缝衣服、餐厅洗碗盘、杂货店店员,甚至替人清洗室内她都尝试过,工作对她而言是必须而习惯的事情。不过那是在外地,在没有人认识她的环境里;在天使镇的话——即使她什么苦都能吃,别人又会以什么样的眼光看她?
她其实相当明白传言的可怕,就算它们曾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淡,但她再现天使镇必定会使冰封的流言再度沸腾,她没有把握自己是否能应付那些猜测和询问。唉!如果大家都能学着彻底遗忘就好了,为什么人们对别人的私密总是表现出过度的关心呢?
赚钱根本就是一种社会行为,如果她不希望和天使镇的居民有太多的接触,日常生活所需的消费又要从何而来?这实在是目前最让她感觉苦恼的事了。
晾好桌布被单,安黎莎揉着腰、吐出一口气。哎!在这么美好的日子想这些烦人的事实在太杀风景了,该好好享受一下阳光的洗礼才是啊!
于是她兴匆匆地将洗衣篮放回屋内,搬了一张椅子出来打算在院子里坐一会儿。就在她正堆满笑容走出屋子时,安黎莎实在没有想到这天的美好已经划下句点。
站在眼前的人是她怎么都不想见到的,五年来她日夜渴求能忘记的人就是他。而他——究竟来这里做什么?
“怎么?刚回来也不通报一声?”桑肯恩懒洋洋地说,眼睛直盯着她手上的椅子瞧。
安黎莎深吸了口气,轻轻放下手中的椅子。
“好久不见了,桑先生!”
“五年的确不算短。”桑肯恩走近安黎莎,他注意到她紧紧抓住椅背的手有点颤抖。于是他略为扯动嘴角,似笑非笑:“我只是一个关心你近况的朋友,你不需要表现出这么害怕的样子,安黎莎小姐。”
安黎莎强迫自己保持面无表情。
“你误会了,桑先生,我并不害怕。”
“哦?”桑肯恩眉毛一挑,定定地望住安黎莎。
“很感激你顺道过来看我,如果没别的事——”
“并不是顺道。”桑肯恩说。
“什么?”
“我是专程来找你的。”
“专程?”安黎莎掩不住讶异。“你——你知道我住在这里?”
“也不算知道。”桑肯恩又走近她一步。“镇上漫天都是传言,说你回天使镇了,我也这么听说,只不过比其他人多了些求证的精神。其实你该感谢小约翰急着离开,否则恐怕你会发现每天都有人在你家门口探头探脑,而我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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