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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恋飞鹰(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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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错,他愿意概括承受。
  “你是我的。”他说得有些凶狠,将她搂得更紧。
  见他明明知道,却没有半句指责,她心头暖甜,娇滴滴的攀上他的肩膀,坐到他怀里去,不需要他再问,主动就说出“共犯”是何人。
  “是公孙明德协助我的。”唉啊啊,所谓物以类聚,他们两人交的朋友,不都半斤人两吗?
  握缰绳的大手,稍稍紧了一紧。
  “果然是他。”说是询问,其实他早己料到。毕竟那一夜,公孙的劝言,己经让他听出端倪,虽是多年交情的挚友,他也知道那男人是万年不出其一的千古贼相,就是因为他懂公孙,才知那公孙明德,只要是为了国家、为了万千百姓,能将任何人都卖了。
  “在龙门客栈找来楚怜怜,是我的主意。”坦白从宽,而且,还是宽衣呢!她趁这个机会,将实话全说了。“我以为,要让无双再怀上第二胎,公孙无暇顾及你,我的计划才能顺利进行。”
  天算不如人算,然而,官算,更是机深诡诱。
  “是他主动找上你的?”他黑眸微眯。
  她乖乖点头,满脸无辜。
  “他说,他的参与,能让计谋更逼真。”有了公孙当共犯,计划的完成度,的确比她预期中更完美,也省得她担心受怕,能专心扮演丧父的无助女流,将心爱男人诱骗得手。“鹰,求你别生气了。”她抚着他的胸口。
  嘿嘿,共犯不在,先讨饶的先赢!
  沈飞鹰叹了一口气,知道是识友不清,才会让两人同谋得逞。
  一个是多年好友,一个是心爱女子,相互里应外合,况且还是两大腹黑高手,公孙明德与罗梦联手,他虽然中计,但倒也不冤,毕竟此计有何人能挡?
  “以后,离他远一些。”他把怀中的小女人,抱得更紧更紧。
  “都听你的。”罗梦欣然同意。
  她贴着那强壮的胸膛,露出甜美的笑容,知道又过了个难关,往后就算沈飞鹰要追究,也不会对她追究,而是会去找公孙明德。
  公孙啊公孙,多谢了!
  忍住窃笑,罗梦娇柔依偎,坐在心爱男人怀中,任由马蹄慢踏,拉着马车往翠绿处走去,恣意安享着他的温暖与他的心跳。
  路过一个村落,正逢晌午时分,他们找了一间餐馆,停下马车进去用餐。
  餐馆是罗梦挑的,她跟着贪吃的龙无双,吃过无数山珍海味,知道家常菜着最是难做,而汤底又是关键,只要闻到好汤,吃食肯定不差。
  果然,菜肴上桌,蔬菜青翠,一人一碗葬菜馄饨,碎芥菜的绿,衬着碎猪肉的粉,用薄薄的皮包着,在冒着热气的鸡汤里滚动,让人垂涎三尺。
  用调羹舀起一颗,稍微吹凉些,忍着烫嘴一咬,就是满嘴鲜香。
  “这个滋味,无双肯定也喜欢。”罗梦说着,知道一碗馄饨不够他吃,早已交代店家,等到他吃完第一碗,就继续再上些面条一类,能让他饱食的食物。
  不过,吃食虽可口,沈飞鹰却是吃掉那碗馄饨,就搁下筷子。
  “不合你胃口吗?”她有些困惑,知道这个滋味,也该是他喜欢的。这么多年来,她将他的偏爱,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了。
  “没有,很好吃。”他说着,目光调向店外,径自站起来。“刚刚,我看到外头,有农家在卖桃子,我去买一些回来。”黑眸转回来。
  罗梦柔顺点头。
  “好,我等你。”
  黑眸望着她,又说了一次。
  “桃子。”
  “好啊!”他挑什么,她就吃什么,况且这季节,正是桃子最好吃的时候。
  只是,说是说了,沈飞鹰却还站在桌边,黑眸凝望着,喝着清醇高汤的她,看见她毫无反应,他想再说什么,却又闭了嘴,不再多说,转身出去挑罗梦唤来店家,用绝美的笑眉,问出这碗馄饨的做法,用心记下后,再补给店家几两银子,店家再三推辞,但不敌她软语相求,既然他说好吃,她盘算着,回京城之后,再亲手给他做芥菜馄饨吃。
  不过,芥菜在南方长得满山遍野,北方却没有芥菜,到时候该用什么代替,这就必须跟龙无双好好商量了。
  过一会儿,沈飞鹰提着一篮新鲜的桃子回来,放在她的正前方。
  “来,多吃一些。”顾不及桃子,热腾腾的汤面上桌,她就催促,怕他吃不饱,路上就要饿着了,他的食量,她是知道的。
  他无声看她一眼,才端碗吃面,她问好不好吃,他也点头,把一碗面吃得见底,汤也喝尽。
  “店家,请再来一碗。”她才唤着,吩咐过要等他吃完,面条才能下锅,免得面条煮得过软,没有了筋道,他会吃不惯。
  不过,搁下面碗的沈飞鹰,却在此时说道:“不用了。”
  “你还没有吃饱啊。”瞧见他搁下筷子,罗梦有些困惑,清楚他食量不只这样。一碗芥菜馄饨加一碗面,再算上几道菜,他没到傍晚就会饿了。
  “路上可以吃桃子。”大手一探,沈飞鹰提起那篮桃子,另一手在桌上放下银两,才后牵起她的手,离开店家回马车。
  第13章(2)
  下午的路程,也是风景宜人,暖风吹得舒适。
  她觉得有些倦累,卧在马车里头,迎着暖风昏昏欲睡。朦胧之中,渴睡的她闭上双眸,感觉到他停车,为她盖上薄薄的被子,还亲吻她的唇,才又回去驾车。
  睡了一会儿,罗梦醒过来,娇慵的蜷着身,还没有睁眼,红唇就弯弯的笑着,舒服的在薄被下,回想着半梦半醒时的吻,到底是真呢,还是她的梦。
  应该……应该……应该是真的吧!
  每到下午的时候,他的下颚就会冒出胡根,虽然很小心,但还是会扎着她的细皮嫩肉,偶尔还刮擦得有些红。
  她是不在意,不过他在意得很,只要肌肤稍稍红了,他的干怜万爱会更藏不住,搂着她轻声道歉,她好喜欢,他在意的模样,喜欢得都忘了疼。
  一边想着,罗梦睁开眼儿,发现那篮桃子,就搁在眼前。
  难怪呢,她连睡着的时候,都闻得见桃子的芬芳。
  不过,虽是睡了一觉,但是她食量小,这会儿还饱饱的,吃不下桃子。倒是点了点数目后,发现他也没吃。
  “鹰,”她软软的唤,瞧见他回头,才问道:“你中午时不是说,路上要吃桃子吗?”满篮的桃子,每颗都是熟透的。
  沈飞鹰的黑眸,落到车里的小女人身上,见她没有动作,就又转了回去,薄唇吐的回答,不知怎么的有些僵硬。
  “等一下再吃。”他说。
  “好。”
  这一等,可就是第二天了,满篮桃子还是一颗不少。
  熟透的桃子最不能久放,愈是闻起来香甜,就必须快快吃掉,明明他买的、他说要吃的桃子,真的搁到不能放了,他就整篮送给路边的农家,或是嬉闹的孩子们。
  然后,下一个村,另一篮桃子,又进了马车。
  罗梦望着那篮桃子,再度确认。
  “你爱吃桃子吗?”
  他闷着不说话,半晌之后,才回了一声。
  “嗯。”
  她在心里记下,以往倒是没有察觉,他对桃子有所偏爱,更反常的是,这几顿他愈吃愈少,每次都说要吃桃子,却总是没有去碰。昨天夜里,她甚至还听见,他饥肠辘辘的声音。
  纤细的小手,往竹篮的方向探去,嫩嫩的指尖还没碰到,她就察觉到,他灼热的视线,就盯着她的手,专注得像是望定猎物的鹰。
  瞬间,罗梦灵光一闪。
  唉啊啊,她明白了!
  笑意咕噜噜的往上冒,被咬在红唇中,半点也没有露。她的手前进一些,那双黑眸的光芒进亮:她的手后退一些,黑眸的光芒就黯淡。
  前进,迸亮。
  后退,黯淡。
  其中规律,显而易见。
  前进时,满是期待。
  退后时,向来不喜形于色的俊脸上,甚至浮现失望。
  她强忍着笑,故意不去碰,无辜的揉揉眼儿,就说觉得困了,今天也要午睡,翻身就躺下,把小脸埋进薄被里,无声的直偷笑。
  噢,他、他他他,他那表情,明明是失望,又在强忍,惹得她窃笑不已,是以往从未见过的!
  那些见过沈飞鹰的人,每个都大大的赞扬,说他英华内敛、处变不惊。人们只怕是作梦也想不到,他会有那种表情,而且还只是为了几颗桃子吃醋,宁可饿着肚子不吃,也不主动提醒她。
  那个表情,是专属于她的。
  罗梦躲在薄被里,笑了又笑、笑了又笑,笑得肚子都疼了,几度还偷偷露出小脸,瞧着他僵硬的背影,想着年过三十的他,竟会为了她,行径变得像个少年,就觉得好高兴好高兴。
  舍不得他再苦忍,她娇柔的挪着身子,无限依依的伸手,扯一扯他的衣衫。
  “鹰,”她轻声说着,娇滴滴的假装擦抹,额上并不存在的汗。“天气好热,我们找条小溪停车,把桃子搁进水里,等凉了再吃,你说好不好?”
  水汪汪的眸子,可没有错过,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喜悦。
  “好。”沈飞鹰回答,语气比这两天的僵硬,明显轻松许多。
  瞧,他连欣喜都忘了藏!
  罗梦看在眼里,笑在心里,还把整篮桃子,挪到他的身后,知道他耳力好,故意自言自语的说着。“唔,要吃哪颗呢?这颗过熟了。还是这颗?这颗?!啊,还是这颗好了!”
  马车愈走愈快,最后简直是奔驰前行,颠得她几度坐不稳,竹篮也倾倒,桃子滚得到处都是,只能忍笑慌忙的把“道具”,再捡回来,搁进竹篮里,牢抱在怀中。
  好不容易,马车停下来了。
  持缰驾车的沈飞鹰,黝黑的脸上,浮现出汗水。换做是平时,像他这种武功高手,是不会出汗的,从这里就能看出,他有多么心急。
  “你看这里怎么样?”他故作镇定,朝着罗梦伸出手来。
  她提着竹篮,慢吞吞的探头,往外瞧了一瞧,看见马车前方不远处,是一片翠绿的柳树林,林间有条清澈溪水,流水映日如金,水波粼粼。
  要再挑剔嘛,当然是能挑剔,不过,她实在担心,马儿会被他累得脚软,更不想他再饿着。
  “这里很好。”她笑着回答,让他先接过竹篮,再像是抱着珍宝似的,将她圈抱下车去。
  平常,他在马车旁,就会让她双脚落地。
  但是这一次,他却是抱着她,先走到柳树下头后,确定她坐得舒适妥当,才转身回去,拿那篮桃子大步走来。
  一篮桃子,搁在她面前。
  一个男人,坐在她身旁。
  罗梦垂下眼睫,伸出小手,在竹篮里东挑西选,摸了好半天,才选出一颗桃子来。“你看,这颗好不好?”她递到他面前,问着。
  “好。”他的声音,分明就是沙哑的。“都好。”他等的就是这一刻。
  “哪里能都好?”她却摇头,收回小手,过分专注的研究着,手心里的芬芳果实。“桃子不能太热,也不能太生。太热了,口感不好;太生了,吃了肠胃会不舒服。”
  他盯着那颗桃子,一颗心也被她的小手转弄着。
  暖风拂过,吹动柔软的柳条,掀起层层柳浪。翠绿的柳叶,划过他与她的衣裳肌肤,像是一根根撩拨的指。
  “这颗还可以。”罗梦终于作了决定,小手慢条斯理的,一片又一片的剥下果皮,每剥下一片,投射过来的注视,就让她的小手愈是觉得烫。
  终于啊终于,她剥完果皮,小脑袋左顾右盼,搜寻了好一阵子,无辜的朝沈飞鹰望去,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
  “糟糕,没有刀子呢!”她满手果汁淋漓,一滴一滴的沿着小手,在手腕处滴落,肌肤暖了果香,更是甜腻诱人。
  “用手掰开就好。”他的声音更哑。
  “不,我想到办法了。”
  没有用手,她反倒将桃子凑到,嫩嫩的红唇边,当着望眼欲穿的他,咬下一口软绵的果肉,果汁沾了唇办,润得像是刚刚被吻过。然后,一口、再口、又一口。
  当着他的面,她慢慢的吃,直到把手里的桃子,吃到只剩下果核。
  沈飞鹰的脸都快黑了。
  “怎么了?”她满唇湿润,用最无辜的语气,抬头注视着他。“鹰,你在不高兴吗?”呵呵,他的脸色可难看了。
  他全身一僵,把俊脸转开,薄唇抿得死紧。
  “是吗?”她还要追问。“你好像在生气。”
  他就算是气死了,也不会说。
  “没有。”他硬声答着。
  “那就好。”
  流水淙淙,柳条软软,沈飞鹰背对着罗梦,望着水流远去,因为胸中气闷,好一会儿都不说话,也没回头去看,她又在忙些什么。
  半晌后,身后传来娇唤,声音好甜。
  “鹰。”
  他先吸气,才转过头去,哪里料到会遭遇红唇贴来,一口芬芳的果肉,被嫩嫩的小舌,顶入他的口中,润得他也满嘴甜甜。
  “好不好吃?”罗梦笑盈盈的,双眸望着他,又咬了一口果肉,用同样的方式喂给他吃,还主动坐进他怀中,柔声的撒娇。“别生气嘛,这些年来,我也想坐在你腿上,喂你吃水果,是你不给我机会。”
  俗话说,吃人嘴软,几口的果肉,吃得他连心都软了,狠狠的把她抱紧。
  “什么时候瞧出来的?”他抵着她额头问。
  她又喂了一口。
  “我要摸桃子的时候,你一直盯着。”她笑得可甜了。
  “都瞧出来了,你还故意拖延。”他指控着,被这可爱又可恶的小女人,整治得心神不宁,这口果肉吮得格外用力。“该罚。”
  “随你,”她小脸羞红,被吮得气喘吁吁,柔媚无限的说着。“怎么罚,我都情愿。”早在“欺负”他时,她就有“捐躯”的觉悟了。
  “你让我恨不得杀了他,差点连正事都忘了。”只是想起来,他都要咬牙切齿,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朝廷要留着海皇招降。”她贴着他的唇,软声说着。
  “一样!”他绝对无法忍耐第二次。“别再有下次。”
  “不会有下次了。”她保证着,软嫩红唇卖力安抚着,吮去他的怒气,娇声又说道:“以后,我天天喂你吃,好不好?”
  他的回答,是深深的一吻,再也不吃桃子,改为品尝她的滋味。
  流水旁、绿柳下,两人缠绵许久,揉碎的蜜桃,沾染得到处甜蜜,都被彼此一一吮去,芬芳的果香被蒸得腻腻,仍比不上万分情浓。
  第14章(1)
  走走停停,罗梦渐渐有些不舒服。
  起初,是贪睡,但是过几夭,她竟吐了。晨起的时候吐、闻到某些味道时吐、餐后吐得更厉害,沾不得半点腥味。
  他们心里的猜想,在看过一位产婆后,就有了答案。
  她怀孕了。
  算算日子,肚子里的孩子,该是在京城里,她诱拐他上床时怀上的。她害喜害得厉害,他呵护到极点,决定改变路线,直驱最近的定遥城。
  定遥城位于大运河畔,是南方第一大城,居民富裕,商行集聚,除此之外,四面城墙高大厚实,南北皆有箭垛,檐角修得陡峭难攀,不论经商或是防守,都是南方首选。
  再者,钱家次女银银,嫁入江南首富南宫家,每季送往京城的青花瓷,走的虽是水路,但也靠大风堂保镖,货银更是如此,再加上南宫远的母亲,跟罗岳又是旧友,自然欢迎罗梦借住。
  住进南宫家后,沈飞鹰又请大夫过来,确认是怀孕无误。
  “夫人的身子娇弱,怀孕初期要好好静养,不宜舟车劳顿。”大夫说着,将怀有身孕的罗梦,误以为是人妇。“再者,要注意饮食,配合一些安胎药物。”
  送走大夫之后,他很快回到床塌边,舍不得她独处太久。
  “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开心的样子。”罗梦抬起小手,抚摸着他的脸庞,因为害喜而有些虚弱。
  他握住她的手,靠在薄唇边吻了吻,再轻轻的俯下身,脸颊贴在她的小腹上。
  “听什么呢?”她笑着。
  “听你,跟孩子。”他深吸一口气,难以压抑心中狂喜。“我们的孩子。”他静静倾听,却因自己强烈的心跳,什么也听不见。
  “我们的孩子姓沈。”她轻轻说着,抚摸他的发,衷心说出藏在心中许久的心愿。“从此之后,你再也不是孤身一人。”
  他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些,贴着她不言不语,听着她软软的声音,告诉他的每一言、每一句。
  “虽说,我没有把握,能为你生一百二十八个孩子。但是,孩子们会开枝散叶,总有一天会超过一百二十八个,个个都姓沈,好不好?”
  “好。”他哑声回答,濡湿了双眼,千言万语只能再化为一个字。“好。”他重复。
  两人的手紧紧交握,言语己是多余。
  休养的日子,才过了不久,沈飞鹰注意着她的饮食作息,怕她吃得少了、忧她睡得太多。两人同住一座院落、同睡一张床榻,南宫家倒也无人说话。
  某日,却有贵客光临。
  这位贵客远从京城而来,竟是以奸商——噢,不,是以机深诡话——不,足以精明狡猞,呃,不对不对,是以赚钱手段高妙闻名的严耀玉。
  身材健硕、举止温文儒雅的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仆人,正费力的抬着,一块覆盖着喜庆红绸、又厚又重的东西,一同入了院落,踏入花厅。
  先前早有丫鬟通报,沈飞鹰抱着她起身,安放在花厅的椅子上,舍不得她下地走半步的路,还拿来一件薄衫,为她盖在肩上,处处体贴入微。
  “罗姑娘、沈总管,许久不见了。”严耀玉说道,略略一挥手,身后的仆人就将东西搁下,无声的退了出去。
  她款款起身,不敢失礼,福了一福。“严师傅,让您见笑了。”
  “罗姑娘快快请起,这是喜事,何言见笑?”严耀玉笑着,连连摇手。“再说,您这位徒儿,我可收不起啊!”
  “我这是跟着无双喊的。”她任由着沈飞鹰,将自个儿扶回座位,仍旧巧笑倩兮。“您就是无双的师傅啊!”
  “是啊,别人是名师出高徒,我严某却只能出一个劣徒。”不认也不行,只可叹,还真是个道地的顽“劣”之“徒”。
  “请别自谦,无双的一身本事,都是跟您学来的。”龙无双的顽劣行径,她可清楚了,有许多还是跟她合谋的呢!
  “但是,罗姑娘的本领,连严某都要佩服。”说好话不费银两,况且说的还是实话。严耀玉大加夸赞。“那日喜宴虽然没办成,但是,如今两位不也即将成为眷属?”
  “谢过严兄。”沈飞鹰也不恼,更不避讳,大方的接下赞赏。
  “沈总管客气了。”
  “敢问严公子,怎么会来到定遥城?”他神色不变,心中却揣想,严耀玉会不会是公孙找来,亲自挟带机密,才会特地来到南宫家。
  “喔,没什么,我只是听到消息,知道罗姑娘有了身孕,特地为沈总管带来贺礼。”话中有话,有身孕的是罗梦,贺礼却是送给沈飞鹰的。
  “贺礼?”
  “是啊,那日我带去罗家,以为送得出去,最后却又带回家的贺礼。”严耀玉满脸是笑,走到墙角后,亲自掀起红绸。
  只见由紫檀木所造的区额上,雕刻着八个大字,字字如银钩铁划,笔势苍劲有力一
  国家兴亡  匹夫有责
  沈飞鹰挑眉,记得很清楚,曾经在公孙家见过,严耀玉赠的另一块匾额,跟眼前这块一模一样,只不过眼前这块,比公孙家那块,略略旧了一些。
  “这块匾额,我一共刻了两块,一块送给了公孙。”严耀玉伸出手,抹去区额上的灰尘。“不过,这一块啊,我等着送,等啊等的,都怕还没能送出去,匾额就要朽烂了。”
  罗梦瞧着匾额,心里清楚得很,严耀玉是在嘲讽,她跟龙无双一样都是国家之患,胆敢娶她的男人,堪称为国捐躯。
  “严师傅,您这是对我过誉了。”她弯唇而笑,半点不气恼,心中暗自赞叹,这第一好商,不愧是龙无双的师傅,才能同龙无双一样顽劣,竞大费周章的扛着匾额,从大运河北来到大运河南,就只为了模她跟沈飞鹰。
  “不,沈总管能担任这个重责大任,实在令严某佩服。”
  她还没开口,沈飞鹰倒是先说话了。
  “那么,等到我与梦儿成亲,一定会送上另一块匾额,作为回礼。”他说得平平淡淡、恭恭敬敬,受不得她受到嘲讽,更在言语之中,将她也拉进来,以示两人同心。
  “不必不必。”严耀玉嘴上笑着。
  吓死人了,谁知道这男人跟罗梦,会在匾额上写什么,到时候惹恼他的爱妻,他又要去睡书房了。
  沈飞鹰也露出笑容。
  “应该应该。”
  “真的不必。”要想减弱攻击,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化。“再者,罗姑娘这些年来,一直是我的重要客户。”
  “喔?”
  “是啊,她买的都是沈总管的消息,让严某获利颇多。”
  沈飞鹰目光一偏,瞧见她因为被揭穿,有些尴尬的转开视线,粉脸红润润的,难怪,她会得知,他在戈壁买地置产的消息,连带引起这番风波。
  自古以来,商人始终握有最多情报,反应往往比官家更快。她的投资精准,多年以来,都将他的行踪掌握在手中。
  罗梦还不敢转过头来,却看见肩上落下熟悉的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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