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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春风不回头-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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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那妾身就献丑了。”纤手微扬,一舞剑器动四方。

美人柔弱,却韧而有节,剑器凝重,却巧而灵动。人有灵性,剑亦有灵性,一刚一柔,没有杀伐雷霆之色,却另有一种轻灵与飘逸。白玉兰花的淡雅香气弥漫开来,沁人心脾。

待一舞毕,已查觉到剑里蕴含的灵性和不容亵玩的威严,恭恭敬敬的双手捧剑还于那人。

男子微微颔首,眼中亦多了几分赏识之意,“娘娘慧眼,这把‘断水’便赠予您吧。”

明珠摇了摇头,“自古名剑配英雄,岂可埋没脂粉中?”将剑交于一旁的垂髫小僮。

男子道,“佳人名剑,都是人间可遇而不可求的珍宝。娘娘果非凡人,知名器却不贪名器,在下别无所长,只好他日为娘娘另奉上一样称手利器。”

明珠淡然一笑。却并未当真放在心上。宾主尽欢,曲终宴罢,如此就好。

过了年余,在小安宁周岁前后,却当真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贺礼。

若不是他送的那几把剑让吴王时常拿出来炫耀,明珠都快忘却此人此事了,可记忆中也只留下了个模糊的容颜。匣中一支银簪,上面刻了个小小范字,簪头是朵精致的白玉兰花,明珠还有些好奇,那人怎知他喜欢此花?很快,她便发现了这簪子的玄机,从此这簪子便常常别上丽妃娘娘的发髻上。

簪子精致,盒子更加精致,小安宁甚是喜欢,常常抓来玩耍,小孩儿心性,总是喜欢摔摔打打。一日,她摇摇摆摆的抓着小盒子在母亲身边使劲摇晃着,磕磕巴巴地说,“响。响。”

明珠这才注意到,原来盒盖的夹层里似还有东西,避无人时,抽出银簪剖开这盒子,当中嵌着一枚龙形指环。被蜡固定着,却在小安宁的多次摔打下松开了。里面有张小纸条,写着戒指的秘密。

这东西也是范先生送来的么?可这字迹也太稚嫩了些。戒指明珠可不敢戴,外形太张扬了,一刺就能取人性命,未免太霸道了些,她小心的收藏了起来。

有了孩子,日子似乎过得就快了许多。

转眼小安宁就五岁了,出落得眉目如画,越来越楚楚动人,宫里开始有越来越多的贪婪目光落在她的身上,一些半真半假的风言风语逐渐多了起来,让人胆战心惊。

不忍心彻底毁了女儿的容颜,更不忍心让女儿沦为任人争抢的鱼肉,和瑜偷偷的商量了好几回,请教了不少民间大夫,终于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给孩子的脸上点上大片守宫砂。等这孩子长大了,若是有人不嫌弃她的容貌,肯真心待她,那便算拾到宝了。

借着小安宁出疹子之机,明珠找到这些年来为她调理身体的孙太医。年轻的太医经过几年的磨砺成熟了许多,唯一不变的便是对丽妃娘娘深切的迷恋。他发下毒誓,绝不泄露此事,可代价便是一晌之欢。能不允么。自己这身子已经足够肮脏了,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区别?丽妃微微一笑,拉着他上了自己的床……

孙太医是个信守承诺之人,翻云覆雨后,果然非常小心又慎重的在小安宁的耳下点破一处,注入大量药汁,将孩子大半边脸染成妖异的红。吓退了众多或明或暗觊觎的目光,再也无人问津。

明珠知道,小安宁很有天份,但凡她唱过的歌、跳过的舞只要这孩子看上两三遍就能记住,再依样不差的表现出来。可明珠一点儿也不喜欢,甚至觉得讨厌,她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沦为玩物。所以逼着女儿学她不喜欢的女红烹煮,连书都不让她读太多,怕她伤春悲秋,误入歧途。

做母亲的人总是想着,等孩子大一点,再大一点,就会明白自己的苦心。可惜,她却不能守着女儿长大了。

小安宁十岁那一年,吴越交兵,楚国也趁火打劫,不时在边境上骚扰生事。丽妃从来没见过吴王那么心神不宁过。连着半个月,都没召见她,更别提其他嫔妃了,只拉着身边的几个眉清目秀的宫女出火。这些女子,他永远都不会放在心上,就象现在仙华宫中的红玉一般。

这一日,吴王忽然召她去寝宫,丽妃有些惴惴不安,总觉得要出什么事。定了定心神,还是如常去了。

多日不见,吴王看起来老了一圈。鬓角遮不住的银丝。下垂的眼袋,松垮的面皮和佝偻的身影无一不泄露着真实的年龄,毕竟是都快花甲的人了。没有象往常一样,见着她就让她歌舞助兴,或是灌酒,或是直接往床上拖,而是定定的看了她许久,一言不发。

丽妃心中更是觉得忐忑不安,却一如往常的行礼请安,微笑问好。

抿退了众人,吴王长长叹道,“江山与美人,难道真的不可以兼得么?”

明珠的心一下跌到了谷底,这是……又要将她送人了么?她的女儿还没有长大成人,她怎么能放心离开?珠泪涟涟,却挽不回君王的决绝。太平盛世时,她是锦上繁花,若是刀兵相向时,她不是祸国根秧便是奇货可居。

瞧她梨花带雨的模样,吴王终于存了最后一丝温存,“你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这就是了,明珠嘲讽的暗自冷笑,多少的恩宠全随这一刻烟消云散了。多说亦是无益,还会激起他的反感,她只道,“臣妾愿为陛下分忧,只求陛下念在臣妾服侍一场的份上,善待安宁!”

吴王点了点头,当晚却依然留她伺寝,竭尽所能的索求与折腾。明珠心都麻木了,只为了女儿争取最后一点好的念想,还得带着笑,谢主隆恩。

等及回了宫,顾不得疲惫,把小安宁叫到身旁,几乎是一日之内,要把毕生所知所感一一灌输给女儿。恨不得她一夜成人。通知瑜是来不及了,再说吴王口风极紧,怎么也不肯说到底要把她送到哪里去,相见亦不过只是多抛泪眼,空留悬念。

慌乱中,只好找了红玉,除了身上几件首饰,以全部珠宝相赠,博得她一个承诺,为女儿再尽最后一点力所能及的心,买她一个平安长大。

第三卷 第九回 神秘小院

第九回 神秘小院

天又黑下来的时候。吴王亲自带人来了,带了一顶黑色长袍让她穿上,蒙上面纱。

临别之际,明珠从桌上的白玉盘中取一粒莲子放在小安宁的手心,在她耳边低低道,“爹爹来了,把这个给他。娘不管在哪里,都会祈求我的小安宁安康宁祥,小安宁也要勇敢的活下去,知道么?”

小安宁抬眼望着她,泪水在大大的眼眶里打转,可跟她一样,就是不让它们当面落下。我们都要活下去,只有活着,才能再度相逢!

最后一次吻过女儿的面颊,明珠毅然决然的随吴王出了宫。不管未来有多少艰险,她会记得,她是一个母亲,她有一个女儿,她得活下去!为了和女儿的重逢,忍受多少屈辱。也得坚强的活下去……

瑜再来的时候,已经是人去楼空了。握着一颗莲子,只能在无人的角落泪流满面。

为了女儿,他们都必须坚强的活下去。

没多久,听说孙太医莫名其妙的疯了。被太医院赶了出去,不知流落何方。

*****

老吴王死了。

二王兄登基了,好不容易熬出了头,成日花天酒地,才一年多的工夫,乐极生悲,一命呜呼了。

六王兄强势夺得了王位。他比其他兄弟都狠心,夺位时便杀了几个,登基后,更是对这些兄弟们虎视眈眈。

瑜很低调,低到想把自己隐藏在尘埃里。他孤身一人,从不与大臣结交,在自己的宫中也是闭门不出,写字画画。父王还在的时候,偶尔有几回给他也提到了亲事,他一推说身子弱便推搪了过去了。也没有人真心愿意把女儿嫁给这样一个王子,最后便不了了之。

瑜本以为,象他这样的人是绝不会对王兄构成威胁的,可没想到,六王兄还是不肯放过他。从什么时候起,他的饭菜里总有一股奇异的味道,天性敏感的他不动声色,没有声张。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自己的指甲开始变得又干又没有光泽,原来的淡粉色,开始泛起淡淡的青,他知道王兄向他下手了。却悲哀得无力反抗,只能每餐少吃点饭,多吃些糕点,可身体还是一天天的糟下去,越来越瘦。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再感慨再悲愤此刻都显得多余,瑜只想在生命终结以前,为自己的女儿尽力做些什么。怎么办?每天晚上,他睁得大大的眼睛盯着屋顶,苦苦思索。

从小到大,除了宫里的人,他根本就不认得其他外人。他若是死了,谁还能替他稍加回护女儿?

把三十多年的生命,仔细回想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想起来一个人。还是刚刚和明珠有了私情的时候,他曾经替她画过一幅画,不敢放在宫里裱,偷偷的带出宫去。找了宝墨轩的唐老板裱的。那个人不错,口风很紧,有时自己画了些画,托他私下卖掉,给的价钱都还公允。那一回,曾经有一个人,不惜代价想要买这副画,应该是见过明珠的吧?不知他还肯不肯出个高价再买这幅画,若是可以,能给女儿换些钱也好啊!待安宁出阁时,总可以有一笔银子,好好过日子,让生活无忧。

趁着自己还能动,瑜赶紧出宫连络了唐老板。过了月余,那个人果真来了,还是愿意出高价购这幅画。瑜动了个心思,想见他一面,能出得起这么高的天价的人,应该不是普通人吧?

瑜赌对了,这位名叫朱靖羽的老爷果然不是普通的商人,他对明珠也不是一般的迷恋,而是一种纯然的欣赏。瑜甚至生出一种感触,若是明珠能早日遇到这个人,也许这一生会过得坦荡得多。

瑜把画交给了他,那画上,后来加盖了女儿长命锁上的印章。本来是自己留作纪念的,可没成想,如今却成了信物了。

有些话,瑜不敢直言相告。只请朱靖羽帮忙照顾将来持此印鉴之人。可又怕他们将来找不到,所以当唐老板表示也想要一幅画留作纪念时,他毫不犹豫的把女儿的梅花图送给了他。若是有缘,女儿总会与朱唐两家的人相遇的吧?无论是谁,瑜有一种直觉,他们二人都会瞧在明珠的份上善待女儿的。

只要有缘。

好不容易捱到安宁过了十五岁生辰,瑜想,该是时候把那画的约定告诉安宁了。可没成想,突如其来的受寒让长年累积的毒性一下爆发了出来,很快就病入膏肓。

待安宁终于找了个籍口来探望他时,瑜已是弥留阶段,他只能一直指着女儿的颈项,却无法说出任何一个字,最后气急攻心,眼睁睁的咽气了。

呜咽的哭声依稀还在耳边,可自己却无力再回应。

女儿,爹爹会在天上一直守护着你的,就不知你母亲是否也在天上,还是人间?

*****

明珠那夜出了宫,上了一辆黑蓬的马车。隐约听见有人在低声和吴王在说话,却听不清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马车踢踢踏踏的离开了,遮得一丝风也不透,黑夜里根本辨不出方向。驶向不知名的远方。待停下时,她被蒙着眼带到一所黑屋子里住下,有一个中年妇人服侍着她,却从来不多说一个字。

只记得天亮了九次之后,在一个傍晚,那中年妇人突然进来道,“请夫人上路。”

上路?要去哪儿?

把疑问存在心里,跟着那妇人出了门,又是黑夜里,又是同样的黑蓬马车,明珠已经懒得问了。就等着旅途停下的那一天。

马车日夜不歇,连马匹都换了好几拨。然后坐船,然后又是马车,一路也不知跑了多少天,终于把她拉到了一个城镇里,在一所小院子前停下。

“夫人,到了。”那妇人静静的说,训练有素的不带一丝表情。

上下打量了一番,也不知是什么地方。只从花草树木,房屋瓦舍上看,与吴地不同,应该走很远了吧。

进了房屋,妇人忽挪动一个什么东西,地上露出黑??一个入口,带着明珠走了下去。

曲曲折折的甬道也不知通向哪里,来到一扇石门前时,那妇人叩响了门环,门无声的开了。

“夫人,请进去吧。”妇人轻轻把明珠往前一推,重又关上了石门。

面前是一个迷宫,明珠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走,有些恐惧,又有些好奇。忽然,嗒嗒嗒的声音响起,从迷宫里滚出一只木制带滑轮的小狗,身后拖着长长的绳索,指引着她往迷宫中走去。

前后左右一番折腾,再出来时,又过了两道门,眼前是一座非常精致的小院。

客厅不算太宽大,但布置得十分高贵典雅,厚厚的地毯织着漂亮的云彩与花朵,踩上去异常松软舒适。香炉中的熏香是清雅的玉兰花香,明珠很喜欢。

再往里走,有书房和卧室,书房里摆着琴棋书画和各种古籍。卧室更象是女子闺房,粉粉的红色。梳妆用具一应俱全。院子后面还有个小小的后花园,里面种满了奇花异草,红红黄黄开得鲜妍,一角修着假山池塘,还养了几尾锦锂。

可就是空荡荡的不见一人。

明珠忽然觉得这屋子有些不对劲,仔细的想了许久,才发现原来这是在地下!抬头仰望,果然看见的,只是画着的蓝天白云。所有房间的窗户都不能打开,那些光线,是隐藏在墙壁间的琉璃灯。

“有人么?”明珠有些害怕,这诡异的小院里到底住着谁?“有没有人呀?”

找了一圈,在梳妆台上她发现了一封信。

打开信,里面详细写明了,请她不要害怕,先至左边第二间小厅用餐,然后去卧室后的浴室里沐浴更衣,好好休息一日后,主人自会出来相见。

明珠稍稍定下心来,依那信上所言,果然去到小厅时,桌上正摆着热腾腾的饭菜。饭后去到浴室,里面又有提示,旁边的衣架上早摆了新衣裳。

虽然感觉奇怪,但明珠感觉那主人似乎并无恶意,既来之则安之,她宽慰着自己,回到卧室里,好好睡了一觉。

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人站在她面前,正好奇的打量着她。

第三卷 第十回 痴心少年

第十回 痴心少年

“你是谁?”明珠有些慌乱。拉着绣被一下坐了起来。

眼前分明还是个少年,稚气未脱,衣着华贵素雅,生得眉目清俊,只是眼神过于干净透澈,反而显得有几分寒意。

少年未答,径直伸手抓住了她的一只手,拿到眼前细着。他的胳膊虽细,但很有力量,指掌间还生着与穿戴不符的厚茧。他认真的抚摸过她的每一根手指,如研究天书般眼光专注,没有放过每个细节。

“你……你快放开我!”明珠的脸有些红了,往床里退缩着。这少年也有十六七岁了吧,被这么半大的小伙子轻薄也是让人难堪的。

少年却就势坐在床沿,似是丝毫未觉不妥,另一手抚上了她的脸,皱眉疑惑道,“你怎么生得如此好看?”

这让人怎么作答?这少年动作分明暧昧之极,但他的眼神却无一丝猥琐,让人不知是怒好还是窘好。

“你到底是什么人?”明珠急急问着,分散他的注意。

少年一愣。“你不认识我么?我们见过的啊。”

明珠怔了怔,“我认识你?你是……”脑海里毫无印象。

少年道,“我们十年前见过一面。”

“十年前?”明珠真的愣了,她的记性还没好到能记得那么多年前的往事。

少年有些不满地道,“是啊!你全忘了么?”

明珠嗫嚅道,“我……我想不起来了。”

少年皱了皱眉道,“我记得你以前挺聪明的啊,怎么这么记性不好?我可一直都记得你。”

明珠见这少年说话有些颠三倒四,也不是傻,象是不太通人情世故,便道,“你十年前还是小孩子,现在是大人了,变化这么大,我怎么可能会认得?”

“唔。”少年点了点头道,“也有道理。”算是让她过了关。

明珠略略安心,试探性的问道,“你是谁?你知道是谁抓我来这儿的么,要我干什么?”

“抓你?”少年愣道,“谁要抓你?你放心,我这儿安全得很,除了我自己,没人能进得来!”

明珠解释道,“我是问,是谁找吴王把我带到这儿来的,你知道么?”

少年笑了起来,“原来你说这个呀!”他指着自己鼻子道。“是我找吴王把你换回来的。”

“你?”明珠有些难以置信,是开玩笑么?“你凭什么把我换回来?”

少年微扬起脸,神态里便带了天生的倨傲,“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让越国退兵,这场仗既然是我挑起来的,当然也能让它平息。”口气甚是稀松平常。

“什么?”明珠一双妙目瞪得溜圆,“你挑起的战争?”

“是啊。”少年大方地承认了,“也没什么太难的,我不过找人送了越王三千把刀,让他打吴国,他就打了。”

明珠脸色变了,“你……你到底是什么人?我们从前是在哪里见过?”

少年道,“十年前,我伯父带我去吴国玩,在宫里我见过你,你还唱歌跳舞来着。我伯父当时拿了十二把剑出来,吴王那个傻蛋挑了最差的三把剑走。倒是你机灵,知道最好的是‘断水’。你比那傻蛋强多了,他怎么不让你当皇帝?”语气里还有些忿忿不平。

明珠这才模糊的想起往事,“那天。你也在?”有这么个小孩么?

“是啊!”少年露出丝微笑道,“伯父要把‘断水’送你,你不肯要,还特意把剑还给了我。其实你拿去也没关系的,我们还可以打出更好的来!”

“哦!你们是姓范的对么?”明珠想起了那根簪子上刻着的字。

少年点头道,“我叫范重山。我后来还送了你个戒指,藏在那首饰盒里,你有找到么?你那么聪明,一定能发现!”

“那戒指是你做的?”明珠诧异的问道。

范重山微微有赧颜道,“是啊,那是小时候做的东西,让你见笑了。”

明珠当真是刮目相看,若这少年十年前就能做出这样的东西,当真可算得上是天才了,那这屋子也好理解了,“那这屋子里的东西也是你做的么?”

范重山道,“都是我做的!你要是觉得哪里不好,用着不方便。就跟我说,我再做些更好的给你。”

“那你们家是做什么的,找我来干什么?”明珠心下疑窦更深,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养出这样的小孩。

范重山道,“我们家是卖矿石兵器的,我找你来,就是为了看你呀!”

明珠傻眼了,只听他道,“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真好看,和我家的剑也般配。便想带你回来,可大伯说不行。他说你是吴王的妃子,不能要。我就问他怎样才能把你带回来,大伯说,除非吴王哪天有求于我,我才能把你要来。但是,伯父又不许我打家我们家的旗号办这件事,说那样会牵扯不清,很是麻烦。”他象个小孩般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绞着手指道,“我琢磨了十年,才想出这个法子,是不是太笨了?”

明珠哪里知道,范重山是范家近百年来最有天分的一个孩子。自幼无论学什么都是过目不忘,受家庭熏陶,他在冶炼矿石,制造机关方面有着特殊的兴趣。三岁时,他便能辩认近百种矿石,熟记近千种不同兵器的冶炼方法。五岁时,便开始学习制作兵器机关,是名震天下的伯父范七生平最得意的徒弟。十三岁时他就已经超越了师父,成为范家第一冶炼高手。十五岁起,就接替了伯父范七,执掌了家中最重要的冶炼司和兵器库。只是他天分既高,从小就全心的痴迷于冶炼一道。于待人接物基本上是一知半解,不了解的人常常会以为他是个白痴。在范家的刻意保护下,他对外界,外界对他,是同样的知之甚少。

但凡天分过高之人,都会有些痴病,范重山的毛病就是只要见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尤其是美丽的事情都要想方设法据为己有,然后详加研究,运用在他的锻造之术上。自从小时候见过明珠一面后,惊为天人。从此便对她念念不忘。

范重山掌管冶炼司后,在不影响家族利益的前提下,花费了两年时间,用库房里淘汰下来的矿石加以改进,让工匠们多打造了三千柄长刀作饵,诱使越国对吴国开了战,又找了个说客,威逼吴王只要交出明珠,便说服越国与之和谈。明珠离宫后,在范家和吴王派出的人共同监视下,在那小院里住了九天,就是为了等越国收兵的消息。

至于越王,明白要想灭掉吴国也不是一朝一夕,他可没那么大的雄心壮志。既然在和谈中从吴国搜刮了许多好处,又可凭白得许多兵器,得了这许多便宜,就顺水推舟的退兵了。

至于范重山送出去的那些长刀,没有打上任何范家的记号,表面锋利异常,只有用上三五年后才可看得出内里质地上的偷工减料。但到那时,越国又能去找谁呢?

听了范重山糊里糊涂的解释,明珠还是不太明白。

但范重山却觉得自己讲得够多了,他甚少与人亲近,根本不知避讳,开始动手拉扯明珠的衣裳,“你让我好好看看你,你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会生得这么好看?”

明珠大骇道,“这……这是不行的!”

“为什么?”范重山奇道。

明珠脸通红道,“男女授受不亲!你怎么能随便看女子的身体呢?”

范重山疑惑道,“可你现在是我的东西了啊?”

明珠一时语塞,只得搪塞道,“你还是小孩子,你不明白的!总之……就是不能看!”

范重山追问道,“那我什么时候能看?”

明珠窘得汗都要冒出来了,“你去问你们家大人就知道了!”

范重山当真点了点头,“好!那我去找人问问。回头再来找你。”

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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