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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行天下之无赖剑神-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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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舞功也是一流的。要是得此美女为妻,此生足矣,林杰不禁有些神往,想到妻,他的脑中闪现出叶秋霜绝美的容貌,便笑着摇了摇头,此时秋霜不知为自己急成什么样子,而自己却垂涎于别的女子,真是该死啊。 不过赫珠也的确漂亮,成了广场上人们注目的中心,林杰看着中央起舞的男女,注意到所有女子头上都戴了一个花环,只不过赫珠的花环更漂亮些。她头上的花环和别的女子不一样,别人的花环都是五颜六色,而她则是纯白的大朵的花编成的,更显得素雅大方,反而衬托出她的美丽于聪慧。 赫珠的到来将现场推向了一个小高潮。不过她跳了没多久就下去了,走入凉棚的她满脸通红,一方面是因为跳得太兴奋了,一方面也是因为在这么大的场合崭露舞姿,有些娇羞。走过林杰面前,看了他一眼,脸就更红了,林杰笑道:“赫珠,没想到你人漂亮,舞跳得更漂亮。” 赫珠低着头,小声地说了声:“谢谢!”便不再说话。 林杰凑上去,问她:“今天好热闹,你们赫族人是不是每年都搞这个?” “是。” “是不是每次都是这样跳舞?除了跳舞唱歌还有什么节目吗?” “有。” “什么节目?说说看。” “等下你就知道了。”赫珠显然不好意思回答这个问题。 “哦,你头上的花环好漂亮,是什么花编的?好香,拿来我戴戴。” “啊,这个不太好吧?”赫珠有些慌换,一颗芳心扑扑乱跳,忙后退了几步,担心林杰动手拿花环。 “呵呵,逗你玩的,花环是女人戴的,男人戴上这个就显得不伦不类,不过,你戴上这个花环还真是漂亮。” 此时,鼓乐声又起,这阵鼓乐不似刚才那么轻松悦人,而是充满了热情奔放的音符,似乎在召唤着青年男女投入火热的恋爱季节。 “对不起,我得上场了,你一定也来啊!”说完,赫珠像一朵红云般旋入广场中央,一大群男女也相继上去,展示着自己的风姿。 “为什么非要我也上去,真是奇怪,我可不会跳舞啊。”林杰自言自语道。 “林大哥,还在那坐呀?我们上去跳舞吧。”赫本穿着节日盛装,热情地邀林杰上去。 “可是我不会啊!”林杰有些犹豫。 “我也不大会,反正都是年青人,在一起玩图个高兴,快上啊。”赫本当下就上了场,胡乱地跳了起来,赫本一米九几的大个跳起舞来还真不含糊,他边跳边叫:“林大哥,来啊!” 林杰扫视了一下场上,见会跳舞的还真不少,大家都使劲地卖弄自己。而赫珠在人群中显得特别突出,也就成了广场上关注的中心,不少青年男子争相地靠到她的身边,卖弄自己的舞姿,不过她对这些毫不在意,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盯着林杰看,心里恨着,这傻子怎么还不上场? 林杰也感觉到赫珠在看他,眼神中充满了期盼和急切,想到连美人都在召唤,为什么不上呢?自己以前上中学时还学过一套现代舞呢,在学校举行的晚会上跳过,也曾引得一些女生的爱慕。于是林杰再不担心什么,便一跃到广场中央,面对着赫珠,竟跳起了让大家耳目一新的现代舞。 地球上的现代舞对异星球的赫族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所以林杰刚一开始跳就成了人们注目的中心,人们在惊诧于他奇异的舞步之余,也感觉到这种舞步还来的力量之美和贴近感,随着他的舞步,一些青年也开始模仿起起来。 小天叫道:“老大别跳了,跳得我都晕了!”它的话被林杰直接无视了,哪管它那么多。 此时,旁边的乐师们也被这种氛围感染了,奏出的乐曲节奏也更明快,更有煽动性。场上的青年男女都疯狂了,激烈地舞动着青春,舞动着热情之火。林杰边跳边来到赫珠旁边,冲她眨了眨眼,赫珠舞动她曼妙的腰肢,对着他笑道:“没想到你跳得这么好!” “怎么样?大开眼界了吧,有空我可以教你啊。” “我不要学,太难看了!”赫珠故意刺激了林杰一下。 “难看?你没见他们都在学着我呢,看来过不多久我的这种舞蹈就会在嵌石城流行的。” “哼!我不信。” “那就等着瞧吧!” 其实林杰还真没有料错,从这界踏歌会后,很多小伙子都在学着林杰的现代舞,同时也自创了一些动作,竟将现代舞发扬光大了。林杰可谓是嵌石城现代舞的鼻祖了。 赫天和赫仁哥哥俩在凉棚里看这着这个变化,对视了一眼,继而呵呵一笑,便又被林杰奇特的舞蹈吸引住了。 舞至正酐,有的姑娘将头上的花环戴在旁边小伙子的头上,戴上花环的小伙子高兴得舞得更起劲了,但没人过来将花环送给林杰,姑娘们都很识趣,眼见着林杰和她们赫族第一美女打得火热,谁都不敢过来。林杰看了别人戴花环有趣,便对赫珠道:“快,快把花环给我,我也要戴着玩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码字好累,晚上11点还有一章,谢谢支持!
剑行天下之无赖剑神 第二卷 第四十五章 林杰逃婚
更新时间:2008…9…15 23:48:01 本章字数:2386
见收藏涨得老快,所以这章提前四十分钟发了,收藏收藏你涨得更猛烈些吧! 另,第二卷即将结束,第三卷将为您揭秘剑修一门为何会衰落,为何会一分为二,同时魔界、仙界人物、妖界人物也将陆续登场。敬请继续关注拙作,剑柄谢谢各位大大的支持了。 —————————————————————————————————————————— 听到林杰的催促,赫珠停下跳舞,手抬了抬,又放了下来,有些犹豫不决。 “呵呵,舍不得给我啊,不给算了,我找别人要去。”林杰激了她一下。 “好了,给你戴吧!”赫珠有些急了,怕他真找别人要花环戴,忙取下自己的花环,戴在了林杰头上。 花环刚一戴到头顶,林杰便听周围响起一片欢呼声,接着赫本奔过来祝贺他,他的头上也戴了一个纯黄色花朵编成的花环。他显得导常激动。再看赫珠,早已羞得脸都通红了,一双水灵的大眼睛看着林杰,双眸含情。 这时赫仁和赫天也走过来,哈哈笑道:“好好,这下好了,真是男才女貌,皆大欢喜啊。” 林杰见这副架势,再傻也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这不就是集体挑老公吗,看来这个什么踏歌节就是方便青年男女寻找意中人的,也可是说是借这个节日来大胆地向意中人表示爱慕之意,平时不敢说的话,只要轻轻地将手上的花环戴在对方头上就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林杰突然感到这种踏歌节很不公平,为什么只让女子将花环戴在男子头上,而男子也应该准备一样东西送给自己中意的人,这样就不会发生单方面的表爱了。 虽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林杰准备装傻到底,不然赫珠会认为他是不怀好意地要花环戴,便问赫仁:“有什么欢喜事?咦!你们怎么都看着我啊?” “呵呵,这你还不明白,赫珠将花环戴在你的头上,而你没有拒绝,说明你们俩已情投意合了啊,赫天,恭喜你得此贤婿啊!” “等等,请听我一言!我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所以作不得数。”林杰此言一出,赫珠顿时如遭雷击,忍着在眼里打转的泪没让它滚下来,失神地看着林杰,没有说话。 大家也都吃惊地看着林杰,赫珠是全族第一美女,别人想都想不来,他倒好,干脆当面便推脱了。其实林杰也不想当众拒绝赫珠,他也想过,先假意答应着,等以后趁只有他和赫珠两个人的时候说明一切,然后走人,但长痛不如短痛,也许后者带给赫珠的伤痛会更深些,他现在很懊悔昨天在塔本兽上对赫珠的所作所为了,自己只是为了好玩才逗赫珠的,也许就是他轻薄的行为引起了赫珠的误会。赫珠固然很不错,但林杰并不想将她作为妻子,而且修真者寿命太长,凡人生命又那么短暂,注定是不能结合在一起的。 想到这,林杰狠不得扇自己几个耳朵,再骂几句混蛋,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乱对女子尤其是美女调笑了,免得引火上身。 “你说的是真的?”赫仁问。 “是!”林杰坚定地说,为了摆脱日后的烦恼,他决定要离开了。 “你嫌我长得丑么?”赫珠泪水流下来了,问着林杰。 “不是,你很漂亮!我现在不想考虑终身大事,我还有很多大事等着我去完成。”见赫珠含泪的样子,林杰有些不忍心了,便以有大事要完成为推托。 “你有什么大事,我可以帮你的啊!”赫珠有些近乎于哀求了。 “你帮不了我的,就是你们全族人加起来也无法帮到我,我要走了,你多保重!”说完,不顾赫珠伤心,暗运真元力,便飞身在距地面三米处,俯视着众人。 人们突然看到这种见所未见的异像,全都惊呼起来,有的人大呼着逃命,以为林杰是来灭他们族人的。赫天一声大吼:“都安静,他是我们的贡达。”吼声中气十足,盖过了大家的呼喊声,足见赫族第一勇士威风不减当年。 听到赫天的吼声,正准备逃离广场的人们惊呆了,继而有人反应过来,大叫一声“贡达,我的主啊!”便泪流满面地拜伏了下去,额头紧紧地顶在地面上。有这人一开头,在场其他人都反应过来了,纷纷拜伏在地,很多人都是流着泪叫着“恩人”,还有的干脆就叫“贡达”,将额头顶了地后,大家都抬起头来,热切地看着这个传说中的贡达。 林杰也没想到赫天会把他说成是贡达,也没想到贡达在赫族心目中竟会有如此高的地位。虽然他知道大家并不是拜伏他,但内心还是有些感动的,便高声对在场诸人道:“我不是你们传说中的贡达,只是和贡达是一样的修真者而已,所以你们快快请起,不要再拜了。我得离开了,但愿赫氏部族越来越兴旺发达。我走了。” 林杰的声音清晰地传遍了广场的每一个角落,大家听得真切,一些人不甘心如传说贡达一样的人就这么离去,叫喊着:“贡达你不要走,你要保护我们族人。” “别走,让我们好好瞻仰你的神采吧。” 挽留的声音此起彼伏,林杰知道,他的身份已经暴露,如果再不走,就可能让莫强来抢东西了,便坚决道:“我还有要事要办,谢谢你们的好意了。”说罢飞起几米准备走人,但看到赫珠幽怨的眼神,心中一阵不忍,想了想,便从戒指里取出一个玉简,里面记载着一般修真的修炼功法,为了让普通人能够看得懂,林杰在里面加入了一个特殊禁制,只要集中精神在其上面,就能够看到功法。 林杰将玉简向赫珠抛去,传音道:“这里面是一些修炼功法,只要集中精力在上面就可以看到了,如果有缘,我们还会相会的。” 赫珠接过玉简,早就泪流满面,喃喃道:“林杰,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 听到赫珠的话,林杰心里安定了些,便高声说了一声:“告辞了大家!”便急运真元力,瞬间便笔直地蹿上几千米,嵌石城在脚下变成了大地上的一个小点,林杰叹息了一声,然后一个转折,便向东方而去,那是背对着传送阵的方向,他想逃得越远越好。 小天也在体内唏嘘不已:“唉!老大,你好绝情啊!” 林杰没心情理会它,直飞了一个时辰才停下来,自从达到出窍后期修为后,他的飞行速度快了很多,这一个时辰的路程,竟比以前两个时辰赶的路还多。刚才嵌石城还是阳光明媚的白天,而这里天气却冷得多,眼看着就要下雪了。 朋友的《皇道金丹》书号187860,大家帮忙顶起。
剑行天下之无赖剑神 第二卷 第四十六章 顺福老爹
更新时间:2008…9…15 23:48:01 本章字数:2446
林杰在不经意间已跨越了一个大陆,嵌石城却是远在大洋彼岸的另一块大陆上。 林杰随意落下来,正在一处集镇外面,他不再飞行,走到镇上,恰逢集市,远远近近的农民纷纷前来赶集,过了晌午还未散,各种商品琳琅满目,有许多林杰所为认识之物,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从人们谈话中得知,此镇叫做秋卢镇,是炎阳国偏北的一个小镇。 林杰本就长得过于英俊,在这小镇上却是难得一见,加之衣着高贵华丽,引起人们议论纷纷,都猜测这是谁家的公子哥儿,好不英俊潇洒,却也牵动了不少女子的心,思量着要是嫁给这样的人物一辈子也就值了。 初时林杰还逛得有劲,在这个世界,什么都透着新奇。满街的地摊让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经常留连于地摊上的小玩具,一些不知名的玩意儿摆满了地摊,很想买下来,但苦于口袋中没钱,又不好强抢,只好拿起来把玩一下,摊主人见他穿得华丽,满以为大主顾上门了,谁想这人只是拿起来玩一下就放下了,实在是让人失望。 至黄昏,集市慢慢地散了,街道两旁的屋里也渐次点亮了灯,夜宵摊子也开始摆了出来。诱人的香味飘散在整条街道上,让不少行人驻足,有的人少不得坐下来,买一碗小吃解解馋。林杰虽不饿,但闻到这些香味还是勾起了他的食肠,正后悔这两天没想办法弄些钱来花时,却听后面传来一个老者的声音:“这位小哥,来吃碗馍吧!” 林杰转身看时,见一夜宵摊主正对他说话。这是一个模样慈祥的老者,笑眯眯地看着林杰,不知怎么回事,林杰看着他就觉得亲切,倒是有几分像好实在餐馆的陈老板,想起陈老板,不知此生还有没有机会回地求再见到他,不禁有些失落。老者旁边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正在给炉子里加柴火,不时用手背擦着脸上的汗,却不想把手上的炭灰抹到脸上,把一张小脸搞得黑黑的,只看到一双眼睛骨碌碌地转。林杰不禁芜尔失笑,这孩子倒是挺可爱的。 见老者问,林杰却是有些为难,不好意思道:“这个,说出来还请大叔别见怪,我从外乡来,身上没带钱。所以……” 老者呵呵一笑道:“没事,我是看这位小哥挺面善,想请小哥坐坐,不知能不能赏老朽个面子。”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啊,林杰感动起来,请我吃东西还这么委婉,又怕伤人自尊,这样说来好象我给面子才吃他的东西一样。好吧,先吃点,看戒指里有什么好东西给他点。 林杰道:“如此我就不客气了”。林杰在摊前桌前坐下,自我介绍道:“我姓林,双木林,单名杰,敢问老人家尊姓大名?” 老者将一碗热腾腾的馍端到林杰桌上,摆手道:“不敢,小姓顺,名福,这是我孙子顺天河。天河,见过这位林公子!” 只见顺天河站起身来,先时蹲着还不注意,此时站直了身,却有1米5高,只是衣服稍嫌短了些,且打着补丁,沾了好些烟灰。顺天河走至林杰面前,恭敬行礼道:“天河见过林公子!”虽然脸上不少炭灰显得有些滑稽,但他这样有礼有节的神态却让人笑不出来。 林杰见这天河年纪虽小,但却如此懂事,透过炭灰也还可见这孩子长得其实还是比较清秀的,打心眼里喜欢上了小天河。喜道:“呵呵,不必叫我林公子,如果你愿意的话,不妨叫我林大哥。” 顺天河又重新施礼道:“见过林大哥!”便赶忙添柴火去了。 林杰一见就更喜欢了,道:“很好,以后我就称呼你天河了。好了,你先去忙,我饿了,吃完再和你玩。”馍的味道很好,有点象拉面的味道,林杰吃完了,刚要起身,就见顺福又将一碗馍端到林杰的桌上,和气地说:“再吃一碗!” 林杰本就是不拘小节的人,见此不忍拂了顺福的意,只道了一声谢便吃。正吃着,林杰心里一动,指着顺天河问顺福:“顺大叔,天河的父母呢?” 顺福神色一黯,怆然道:“唉,天河苦啊,这孩子父母早在他三岁时就双双病逝,从小就没有父母疼,幸好我身体还健朗,把他拉扯大,但如果老朽不在了,这孩子可怎么办。”顺天河蹲在灶前,强忍着泪,脸上竟是有些坚毅之色。 听闻至此,林杰想到自己的身世,自己都不知道生身父母是谁,这小天河三岁就双亲都不在了,岂不是和自己一样孤苦,大有同病相怜之意;顺福一人拉扯大孙子,实在是不容易,不禁对顺福肃然起敬。待一碗馍吃完,便趁祖孙二人不注意从戒指第一层取出一颗蚕豆大小钻石一样的东西出来,托在手上递于顺福道:“多谢顺老哥对林杰的厚爱,这个东西不知能不能换点钱。” 话没说完,顺福眼珠子都瞪大了,忙用手捂住嘴,差点就要叫出声来。此时人来人往,趁还没有注意到林杰手上的东西,顺福一把将林杰的手指抓住,使之握住手中物事。低声道:“林公子,这东西千万别让人看到,否则会给你惹祸的,快收起来。”见顺福说得那样郑重,林杰只得先收起来,问道:“这是什么东西我也不清楚,你能告诉我吗?” “这样吧,你身上没钱,也不知道晚上在哪住,就住在我家吧,等我收了摊,你随我回家再告诉你。” 至街上行人稀少时,林杰随顺福到了他家。 这是秋卢镇外围一间简陋的草屋,四面环顾,一张床,一个破几,几个坛坛罐罐,别无他物。 顺福点亮一盏微小的油灯,小心地关好门,方低声道:“林公子,从你的装扮来看应该是富家公子,但身上带着这么一颗价值连城的地刚石,是十分危险的,万一被强人盯上了可能会有杀身之祸的。” 哦,原来是地刚石啊,看起来这种石头在这个星球上很罕见啊,既然价值连城,就送一颗给顺福吧,这样他就不用每天卖夜宵了。打定主意,便又掏出地刚石,招呼顺天河道:“天河,来,这是大哥送给你的见面礼!” 顺天河正洗脸,忙抬头道:“林大哥,这么贵重的礼物天河不能收。”顺福也道:“林公子这不是折煞老朽了吗,不能两碗不值钱的馍就换你这么贵重的地刚石,快收起来,打死我也不敢收的。” 林杰正色道:“大叔这是哪里话,我林杰视钱财如粪土,这颗石头乃是身外之物,老哥待我这样好,理应报答,再说这种地刚石我还有很多,你就收下吧。”怕顺福不信,说着又掏出一大堆闪闪发亮的地刚石出来,顿时惊得顺福说不出话来。这么一大堆地刚石,该是一个什么概念,但见林杰身上没什么口袋,怎么突然间就多出这么一堆地刚石,倒让顺福感到不可思议了。
剑行天下之无赖剑神 第二卷 第四十七章 代师收徒
更新时间:2008…9…15 23:48:01 本章字数:2256
顺福颤抖声音着说:“你莫非是传说中的行者?”林杰不知行者是什么意思,大概等同于地球神话传说中的神仙了。便道:“老哥不要误会,我只是普通的练武之人,不是什么行者,请问行者是什么人?” “这是一个古老的传说,行者是具有超越普通人能力的人,老朽活了这么多年,却有幸在10岁那年见过一名行者,亲眼见其架剑飞行而过,见公子突然变出这么多地刚石,所以才有此问。不过公子真的容易让人误以为是行者啊。” 林杰一惊,看来这个星球上有修真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后行事得当心了,这事完了要找个地方好好修炼一下,尽快提高实力要紧。遂将之前那块地刚石放到顺福手中道:“老哥你就收下吧,也是算我们有缘了。也罢,天河过来。我虽不是行者,但也是练武之人,既然我们如此有缘,就传授点东西给你吧。” 顺天河一听可高兴了,炎阳国人尚武,能够习武是他做梦都想的事情,见林杰说要教他武功,立即高兴地蹦到林杰面前。虽然幼年父母双亡,比一般的孩子老成,但到底是小孩天性,此时见梦想的事就要成真,怎能不叫他雀跃。高兴了一阵,倒也不忘对林杰跪拜道:“天河拜见师傅!” 此时自己远离剑气门,不知道能不能私自收徒,林杰想起以前看过的武侠片里有代师收徒一说,又看天河和自己身世有些相仿,这才决定要传授他修真功法的。便对顺天河道:“先别忙叫我师傅,我这个师傅还不够格,暂且先代我师傅收你做弟子,你称我师兄就可以了。” 顺福道:“天河,你就照林公子的话做吧。”看到天河能够跟林杰学艺,虽然不清楚林杰到底有多大能耐,但凭他活了七十年的经验,他知道自己是不会看错人的。 顺天河是个机灵人,当即叫道:“林师兄!” 林杰想当晚就将剑气门的一些情况告诉了他,并将功法传授给他,于是问道:“天河可会识字?” 顺天河道:“天河自幼跟爷爷学了几本书,识得几个字。” “那就好,我来口述,你找纸笔记下。”林杰本想自己写下给他,但苦于文字不同,只好叫天河写,好在顺福家虽然穷,但还是找出了几张旧纸、一支快秃了的毛笔和一小瓶墨。当下林杰也不避顺福,把剑气门基础练气口诀缓缓念出,天河在纸上记录,用了约十分钟就写完了,但足用了半个晚上时间方把这些口诀解释明白。如果不是天河天资聪颖,可能花上几天甚至十几天也不能完全领悟。林杰见天河这么快就弄懂了,暗自夸自己还是很有眼光嘛,找弟子找得这么准,不像荀攸那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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