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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摆摇摇-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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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东西,欢迎你回来。”霸道的薄唇,在她讶异失措的瞬间,轻易的封住她芬芳的呼吸,他吻住她,夺取她的呼喊与抗议,放肆的重温睽违已久的软嫩。
  两条线再度交集,他与她之间的故事换了段落、换了章节,这会儿才正要再度展开。
  第六章
  凌家时客厅里,坐著一个美丽的少妇。
  她粉颈低垂,静静的研究时尚杂志,奶油色的丝质孕妇装,衬托出白皙的肤色,肩上披盖著羊绒披肩,用来抵御乍暖还寒的春季气候,一身咖啡色与奶油色交错的她,比提拉米苏更让人垂涎欲滴。
  门外传来声音,狗儿兴奋寸吠叫著,她停上阅读,抬起头来,眨了眨水波荡漾的眼儿。
  “饭团,安静!不要叫了,大嫂可能在午睡。”清脆的声音隔著门传来,接著门被推开,一人一狗全挤在门口。
  狗儿夺得先机,率先冲进来,直扑沙发上的少妇,前腿抱著美女的大腿,用乞怜的眼光骗取注意力。
  “别担心,我醒著。”她轻盈的起身。“你提了什么回来?我来帮忙——”
  凌珑连忙双手打叉,阻止嫂子起身。
  “啊,娃娃,你不要站起来,坐著就好。”她连连摇头。“这只是一些小说、漫画,不重的,我自己拿就行了。”虽说这袋东西真的没多少重量,她还是偷偷怀疑,嫂子说不定连这点东西也拿不动。
  凌家的新成员,是个纤细的美女,人如其名,她整个人就如瓷娃娃般,细致得让人心生怜爱,连风大一些,都要担心她会被吹走。好在凌云动作迅速,苦耕有成,结婚几个月就让她怀孕,多少增加了点重量。
  踏人家门后,凌珑还回过头,紧张兮兮的张望,确定那辆进口轿车驶离家门口后,她才松了一口气,在玄关换了拖鞋入内。
  “大哥昵?”
  “在厨房里。”娃娃纤如春葱的指,轻搔著狗儿软软的肚子。
  凌珑点头,往厨房走了两步,又停下来。“你现在饿吗?有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
  “杂酱面。”
  “我马上去煮。”她立刻回答,快步往厨房走,脑子里已经快速的把冰箱里的剩余食材回想了一逼。
  冰箱里还有些香菇跟猪绞肉,先爆香,再用豆瓣酱拌炒——嗯,昨天隔壁送了一袋新鲜的小黄瓜来,可以切丝——
  娃娃娇柔的嗓音传来,打断她的思绪。“不用忙了,凌云正在煮。”笑容更美更柔,简直让人目眩神迷。
  沉思中的睑儿,迅速韩为惊恐。
  “拜托,他煮的怎么能吃!?”她三步并作两步,咚咚咚的跑进厨房,就看见大哥真的站在沸腾的汤锅旁。“啊,面都被你煮糊了,娃娃爱吃的是有点嚼劲的面啊!闪开闪开,让我来。”
  凌云依言让开,斯文的俊容上带著浅笑,让妹妹接掌煮面的工作。
  “你出去外头陪老婆,别在这里跟我挤。”进了厨房,她的声音就大起来了。
  高大如山的男性身躯踏出厨房,空间立刻变得宽敞起来,她打开冰箱,上半身埋进冰箱里东翻西找。
  “葱呢?葱放在哪里?啊,找到了。”她自言自语著,从冰箱里拿出需要的东西,开始大展身手。
  蒜头与香菇在俐落的刀工下化为碎末,接著被扔进油锅里爆香。抽油烟机隆隆作响,她翻动著锅铲,眼儿瞪著油中剥剥乱跳的佐料,脑子里却不由自主的飘到向刚身上。
  几年没见,他无赖恶劣的程度,倒是跟她的厨艺一样,都有著显著的进步。最让她懊恼的,是他对她仍有著超乎寻常的兴趣,总以逗弄她为乐——
  凌珑咬住红唇,免得逸出懊恼的呻吟。
  噢,他为啥就不能高抬贵手,放她一马?
  当初,他夺了她的初吻,说是家教费,那么现在呢?刚刚车上那一吻又是什么?载她回家的车费吗?
  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她握紧锅铲,激动得想冲出去行凶,把向刚打得头破血流,最好是能把他打得昏迷不醒,省得他以后再来烦她——
  只是,一想到那可恶的家伙是大哥的含伙人,她顿时双肩一垮,整个人像泻了气的皮球,从杀意盎然变得沮丧万分。
  就像高中时打篮球那样,向刚负责进攻,凌云负责防守,他们总能配合得天衣无缝。对那间公司而言,两人都是重要人物,缺一不可,她就算再气愤,也得顾及大哥的事业,不能动向刚一根寒毛,更别说是拿锅铲去扁他了。
  她皱著脸儿,在乌云罩顶的情绪下,迅速的把面煮好。
  “是向刚载我回来的。”她把面端到客厅,神情凝重的宣布。
  凌云只是挑眉,没有吭声。
  皱得像小笼包的脸儿往前靠,逼到他面前。“老哥,你不是说过,他待在台北处理事情,暂时不会回来吗?”她质问著,心里有点不爽。
  “台北的事情处理妥当了。”凌云平静的回答,修长的指拿著筷子,体贴的送到妻子面前,照顾得无微不至。
  凌珑瞪大眼睛。
  “你知道他要回来?”
  “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气愤得哇哇大叫。
  “为什么要告诉你?”凌云反问。
  “我才能提前逃走嘛!”呜呜,不都说兄妹连心吗?为什么明明是同父同母同血缘,彼此流著相同的血液,凌云却一点儿都不了解她?
  正在低头吃面的娃娃,优雅的搁下筷子,水眸里绽著笑意。“对了,我听妈妈提过,向刚这趟回来,是为了参加下礼拜的相亲。”
  “相亲?”她微微一愣,偏著小脑袋想了想,接著又猛烈的摇头。“他在台北肯定有数不清的女人,哪里会需要相亲?”
  向刚虽然可恶,但是男性魅力的确不容置疑。就凭著他俊帅的脸庞、高大结实的体魄,再加上可观的银行存款,一定会有许多女人前仆后继,抢破了头要赖上他。
  说不定他是吃腻了台北的时髦女郎,想换换口味,才转移阵地,准备回来拐骗中部的清纯少女——
  “我身旁没有别的女人。”醇厚的嗓音,突然在她脑袋上方响起。
  她吓了一大跳,咽下涌到嘴边的尖叫,连忙转过身去,惊惶的眼儿只看见一堵高墙,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竟就贴著她的身子耸立,靠得好近好近。
  呃,不对,不是墙——她稍微退后一点,眼儿往上瞄,才确定了这个庞然大物的真正身分——
  果然是向刚。
  “你就这么喜欢吓我吗?!”凌珑恼怒的质问,迅速跳开,不想跟他站在同一块地砖上。
  如果可以,她甚至不想跟他呼吸相同的空气!
  “不,”向刚露出莫测高深的微笑。“我比较喜欢做别的事。”幽暗的视线,从她气得发红的脸儿,一路下挪,扫过衣衫下的曲线,没遗漏任何细节。
  他的表情让她心儿一跳,本能的知道,最好别去追问,他喜欢做的到底是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他喜欢做什么又干她啥事?
  “你不是回去了吗?”她不客气的问。
  “我把车子停好,用走的过来。”向刚轻松的坐下,回答得理所当然,仿佛这里才是他家,而向家只是他停车的地方。
  该死,她应该一回家就把门锁起来的!
  浓烈的香气吸引了向刚的注意,他转过头去,看见那碗杂酱面,立刻双眼一亮。
  “看起来很好吃。”他渴望的说,毫不隐瞒对食物的觊觎。
  娃娃回他一个甜美的微笑,看来无辜且柔弱。“你不会想要抢我的食物吧?”
  “我怎么敢?”他双手一摊,把期待的眼神转向凌珑。
  “我只煮了一碗。”她一脸无辜。
  向刚露出迷人的微笑。
  “没关系,我有事情要跟凌云商量,得待上几个小时,晚餐就偏劳你了。”话说得礼貌,其实是摆明了,这一顿晚餐他是非吃不可。
  厚脸皮的家伙!
  连串的咒骂差点吐出唇瓣,但是碍于大哥在场,加上嫂子又有身孕,听不得太多“精彩”的诃句,地只能捏紧拳头,勉强把那些话都吞回肚子里。
  赶不走这个不速之客,她索性自行退场,转身拎起墙角的那袋小说,闷声不吭的走回厨房,拒绝与他共处一室。
  晚餐吃的是鱼浆丸子。
  会做这道菜,一来是因为娃娃爱吃,二来是因为剁鱼浆的动作,正好能发泄她心中的不爽。只是,没想到菜一端上桌,反倒便宜了那个不请自来的男人。
  瞧向刚吃得一脸满足、畅快淋漓的模样,凌珑在心里骂自个儿失算,居然忘记他对这道菜最是捧场,每回都会吃得碗底朝天。
  他就坐在餐桌的另一端,卷高了袖子,露出结实的臂膀,每一个动作,都牵动衣衫下有力的肌理,一缙调皮的黑发,垂落在他饱满的额前,让他看来多了几分不羁——
  她一直没忘记这个景象。
  一阵莫名的热烫,悄悄袭上粉脸,她连忙扯开视线,克制著下再盯著向刚瞧。
  好在,其他人并没有察觉,那张埋进碗里的小脸,红得有如熟透的番茄,他们全忙著讨论这阵子的镇上要闻。
  前不久,几条街外的欧阳欣欣,在订婚那天,当著众多宾客被未婚夫放鸽子。事后查证,那男人跟个小寡妇私奔,欧阳欣欣还没过门就成了弃妇。
  小镇上向来平静得很,没什么大新闻,偶尔走失一只小猫小狗,就能让大伙儿热闹上好一阵子。这会儿发生这种大事,八卦消息早就传遍了方圆百里,精彩的程度,只怕够让镇民们谈论数年之久。
  “唉,你们说说,那女孩的遭遇,是不是让人心疼?”凌梁月娥环顾家人。
  “我这个作媒人的,当然不能就此罢手,非得再替她找个更好的对象不可。”她认真的说,因为身为媒人的使命感而双眼发亮。
  “所以,你就挑到了向刚?”凌珑忍不住开口。
  这个家伙,真的要去相亲?
  欧阳欣欣是她的高中同学,单纯而善良,还是个清丽的美人儿,跟向柔也是情同姐妹。从种种客观条件上看来,欧阳欣欣的确跟向刚很速配,要是真能配成对,那的确是一桩美事——
  不知为什么,菜里明明就没搁醋,凌珑却突然觉得喉间酸意直冒,像喝饱了一整瓶的陈年老醋,酸得她胸口发闷。
  “唉啊,哪有这么顺利?”凌梁月娥搁下筷子,不厌其烦的开始说起挑人选的艰难过程,就怕女儿漏听了什么细节。“我赌上『第一媒人』的招牌,把方圆百里之内,所有未婚男人的资料带去欧阳家,大伙儿左挑右挑,却还是没找出个人选来。”
  “欣欣都不满意吗?”娃娃轻声发问,并不是真的想知道其中细节,只是顺水推舟,让婆婆继续话题。
  这体贴的举止,换来凌梁月娥宠爱的微笑,还特地挟了块鸡腿给宝贝媳妇儿。
  “欣欣没说话,不满意的是向荣。”她夸张的叹了一口气。“不论选出哪个,向荣都有话说,比欣欣的妈还严格。”
  向家的长子是个沈默寡言、朴实高大的男人,几年前继承家业,把向家的花卉批发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镇上的人们都对他赞誉有加。他说的每句话,在邻里之间,都有著很重的分量。
  一抹笑意闪过向刚的眼里,他没有吭声,迳自舀了碗热汤。
  “耗了大半天,是我想到了向刚这个人选,向荣这才点头同意。”凌梁月娥笑咪咪的说道,庆幸还能挑出个人选来。“不愧是自家兄弟,向荣肯定也知道,向刚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压根儿挑不出任何缺点来。”
  极品中的极品?
  凌珑啃著香酥的排骨,挑剔的打量著面前的男人。
  哼,还极品呢!在她看来,这个家伙根本是“无赖中的无赖”!高中毕业那年,就色心大发的夺了她的初吻,天晓得这些年来,他那张好看的薄唇,吻过多少个女人。
  只是,整张餐桌上,似乎只有她明白,向刚其实有多么恶劣,其余的人仍坚信,他是个足以带给欧阳欣欣幸福的好男人。
  “对了,凌珑,你下礼拜二晚上空下来,别到处乱跑。”老妈开口指示。
  “为什么?那天有什么事吗?”她茫然的问,小嘴靠在碗边,吞咽著美味的热汤。
  “你得陪著向刚去相亲啊!”
  一声激烈的呛咳响起。
  “呃、咳咳咳咳——”
  凌珑用餐巾捣住小嘴,拚命咳嗽,那双大眼儿咳得满是泪水。她开始怀疑,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被老妈吓得呛死在餐桌上。
  半晌之后,她才有办法开口。“为什么我得陪他去?”
  “因为你最闲啊!”凌梁月娥说得理所当然。
  “妈,你陪他去就——”
  “你以为我不想啊?”她白了女儿一眼。“你三舅公过世了,我得去帮忙,那两天刚好不在家里。”
  各类的婚丧喜庆,是亲戚联络感情的重要场合,绝对下能缺席。就因为如此,凌梁月娥才忍痛搁下督导相亲的职责,临时把这重责大任交给女儿。
  “相亲的场合,难免有些小状况,你记得带著凌云的手机,要是有什么应付不来的,就打电话问我。”她仔细嘱咐著。
  “唔——我不要——”凌珑的声音好小好小。
  “不要什么?”
  “不要陪他去相亲。”
  凌梁月娥的脸色立刻黑了一半。
  “为什么不要?”她拿筷子指著女儿,不可置信的嚷著。
  要知道啊,这场相亲可是受到镇民们热烈的关切,多少人都想跟去,在第一时间得知,欣欣与向刚是否会在那晚就迸出火花,成为一对佳偶。这个人人抢破头的“贵宾席”,如今落到凌珑头上,没想到她非但不珍惜,反倒皱著脸儿,嘟囔著说不去!
  “我——我——反正——唔,就是不要——”她含糊的说。
  老妈的筷子差点没戳到凌珑的脸上来。
  “欣欣好歹也是你高中同学,你就不关心她的婚姻大事吗?”为了让女儿到场,听取最新消息,凌梁月娥耐著性子,展开道德劝说。
  凌珑闷声不吭,眼观鼻、鼻观心,默默扒著碗里的食物,丝毫不为所动。她早摸清老妈的性格,知道督导只是个藉口,要她注意八卦发展才是真的。
  “喂,你倒是说话啊!”
  “不要就是不要。”她坚持下去,只是众多理由都积在肚子里,她一个都说不出口。
  不肯充当“监护人”的原因之一,是她早就决定,要跟向刚划清界限,任何跟他有关的事,她都不想沾惹,甚至希望,有多远就离多远,跟他彻底保持距离。
  更重要的是,她始终咽不下喉间那股醋意,一想起他要跟欣欣相亲,她就觉得好不舒服——
  老妈还不放弃。
  “好吧,欣欣跟你没啥交情,那向刚呢?他以前可当过你的数学家教,花费下少时间,辅导你那烂透了的数学。”
  一提起辅导数学的往事,她就想当场掀桌,赏给向刚一阵毒打!
  凌珑抬起眼儿,瞪向餐桌的另一端,他却维持寡廉鲜耻的恶劣性格,对著她扬眉微笑,甚至拿著筷子,轻轻点了点他的唇——
  无赖!
  她倒抽一口气,气得全身发抖,双手捏紧桌沿,好想把整张桌子上的菜摔到向刚脸上去——
  不行不行,有孕妇在场,身软重于言教,她这个作姑姑的,绝对要协助兄嫂的胎教大业,就算再愤怒,也下可以当场发飙,成为胎儿的坏榜样。
  只是,这口气她实在咽不下去,就算台面上不能翻脸,也得私下给些薄惩,让她略微抒发火气。
  她悄悄抬起腿儿,朝著向刚重重一踹。
  餐桌有些摇晃,娃娃面前的那碗汤险些打翻,凌云手脚迅速,一掌握住汤碗,才没让热汤烫著妻子。
  “小妹。”他皱眉。
  凌珑没有理会,眼儿还盯著向刚,却发现他仍是老神在在,没有喊痛、没有跳开,甚至连眉毛都没动上半根。
  怪了,这家伙当真皮厚肉粗,这么禁得起踹?
  不死心的,她凝聚所有力气,再接再厉的补上一脚,坚持要踹出点反应来——
  桌子又是一阵晃动,向刚还是面不改色,倒是凌云抬头,神情严肃的看著她。
  “小妹,你踢到的是我。”他淡淡的说,起身换了个位子,拒绝再当代罪羔羊。
  凌珑咬住红唇,怒气迅速被歉意取代。她怀恨的瞪了向刚一眼,却也不敢再放肆。她的腿儿可没长眼睛,要是一不留神,踹著了嫂子,她可真的就吃不完兜著走,非得跪在祖宗牌位前忏悔三天三夜才行。
  凌梁月娥没察觉桌子下波云诡谲的动静,仍在叨叨絮絮,没把女儿劝得点头前,她是绝对不会住口的。
  “向刚当初这么照顾你,你怎么不晓得知恩图报,也替他著想呢?向刚身旁始终没个伴儿,工作又这么忙,要是哪天累坏了身子,上哪里找人照顾他?”她搬出各种理由,想要动之以情。
  向刚微笑,眼里闪烁著揶揄的光芒。
  “凌珑还在失业中,要是我真的病倒了,倒是可以情商她来当特别看护。”
  “别找我,我可担不起这个重责大任。”她火速拒绝。
  老妈还有话说。
  “就算不生病,他的起居饮食也缺人打点啊,外头的食物不是太咸就是太油,偶尔吃吃还可以,日子久了可要出问题的。”
  “别担心,我还可以像以前那样,到这儿来吃凌珑的好菜。”他笑容可掬的说。
  她背脊一凉,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你的公司在台北耶!”她绷著声音提醒。
  “我可以为了你的好菜,把总部搬迁回镇上。反正,公司有许多的产品,都是在镇上制作,把总部设在这儿,在品管控制上更有效率。”他还煞有其事的转头,询问凌云的意见。“你觉得,我这个建议可行吗?”
  这番话,等于是致命的一击!
  向刚想搬回镇上?
  那就是说,她去买菜时可能会遇到他、去缴电话费时可能会遇到他、去遛狗时可能会遇到他——
  而且,看向刚的态度,像是决心再度取回在凌家餐桌上的保留席。倘若他真的搬回来,又像块牛皮糖似的,处处缠著她,旁人的目光肯定会再度聚拢过来,这么一来,她岂不是永无宁日了?
  以往那些被抓去“关切”、被嫉妒的眼神环伺、被学姐们警告的种种往事,瞬间蜂拥而来,像是走马灯般在她脑子里转啊转。
  事隔多年,危机却再度降临,她要是再不当机立断,把向刚这烫手山芋扔出去,那——
  恐惧淹没那股没来由的醋意,凌珑像被针刺著,从椅子上跳起来,再也不迟疑,当下决定“撩落去”。
  “妈,这件事情交给我,我一定找个女人给他!”
  第七章
  春季的气候完全无法捉摸。
  前不久还热得惊人,不到几日,寒流来袭,毒辣的太阳立刻失了威风,暑气全消,飕飕寒风又来报到,气温一下子掉了十来度。厚重的冬衣都还没收妥,就得再找出来穿上,才足以应付春夜里的低温。
  虽说媒人有义务替男女双方做个简单的个别介绍,但是大伙儿都在同一个镇上长大,对彼此的家世摸得一清二楚,介绍的那道程序自然可以免了,她晚些到场也不碍事。
  果然,男女双方已经到场了。
  娇小的身子迅速一缩,几乎要贴上地板。她抓著狗儿的项圈,拉著它一起匍匐前进,东闪西躲的绕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挑了个盆栽旁的位置坐下。
  餐厅内诱惑太多,狗儿不断挣扎,还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哈哈哈的直流口水,想去攻击别张餐桌上的牛小排。
  “饭团、饭团,不可以!”她低声暍令,紧紧抓著项圈,死命想把狗狗给压回桌下。“不要动——下要动——”
  一人一狗在盆栽后相互对抗,叶片被碰得沙沙作响。
  “贪吃狗,出门前不是才让你吃过吗?”拧著柳眉数落,轻拍它的脑袋。“再不趴好,明天起就粮食减半。”
  狗儿可怜兮兮的呜了两声,不情愿的趴下来,蓝色眼珠却还是死盯著牛小排,馋得口水乱滴。
  顺利制止狗儿暴动后,她松了一口气,翻身半跪在椅子上,一头埋进盆栽的绿叶,执行老妈的交代,密切观察眼前的动静。
  几公尺外,坐著一对样貌出色的男女。
  女的呢,是她许久不见的高中同学,欧阳欣欣一如当年般清秀,长年运动的习惯,让她始终纤瘦秀丽,肌肤焕发著健康的红润。她真不明白,怎么会有男人,舍得抛弃这么美丽的小女人。
  至于那个男的,就算是化成灰,她也能一眼认出来!
  考究的手工西装,衬托出向刚高大的身形,那宽阔的肩、结实的体魄,不论何时何地,都能吸引旁人——尤其是女人——的目光。
  他不知在说些什么,薄唇上扬,弯成和善的笑,对同桌女伴表现得无比体贴,礼貌之周全,简直可以媲美英国的绅士。
  酸溜溜的醋意,一滴、两滴的渗出来,凌珑咬著红唇,小手揪紧绿叶。随著向刚或微笑或挑眉的动作,涓滴的醋意逐渐化为涌泉,咕噜噜的直冒,迅速泛滥成灾。
  哼,这个无赖,既然专程回来相亲,为什么还要来招惹她?他是把她当成什么了?主菜前的开胃甜点吗?
  青翠的绿叶被小手捏得碎烂,她眯著眼儿,被醋意淹得晕头转向。当他再度弯唇微笑,她竟觉得红唇一阵酥痒,不由自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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